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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初之味作文(锦集十三篇)

时间:2022-11-04

回眸初之味作文(锦集十三篇)。

⬣ 回眸初之味作文 ⬣

怎么说呢?岁月叫我遗忘了许多东西,但是她,我二年级的班主任冯佳洁老师,是我永远感激和怀念的。

冯老师爱着一条花裙子,本来我对那种花裙子是极其反感的,但穿在冯老师身上竟丝毫没有违和感,反倒有种亲切之感。冯老师爱笑,不是那种含蓄的,笑不露齿的微笑,而是爽朗的大笑,笑声可以传得很远,在教室里回响。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顾名思义这个词了,它似乎是冯老师的口头禅,当时我并不知道它的意思,现在想起来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记得有次上课,冯老师给我们讲解啼笑皆非的意思,我们一双双大眼睛水灵灵的,带着很强的求知欲。冯老师不由笑了,春风般和煦,“啼笑皆非顾名思义,啼就是哭的意思,皆是都的意思,字面意思就是不知道是哭还是笑。”哦!我们点了点头,心里却还是有那么点似懂非懂。我记得冯老师解释每个词每句诗的意思时都会采用顾名思义这个词,当时我不过是刚有一年上学生涯的乳臭未干的小孩子,哪懂什么顾名思义呢?于是我每次都把它听成“读明诗意”,于是常有困惑。

冯老师教我,如细雨润物,她让我学会了真诚做人,让我学会了菺F真书写,鼓励我不断创新,敢于尝试,不断练笔……

岁月荏苒,总有一些人令我感动。我又不经意间成长了!经受了您细雨般的滋润,春风般的抚慰,阳光般的温暖,我充满动力,在学业这趟火车上越奔越远。

金色碎阳的泼撒下,我再一次回眸凝视着您,岁月改变了许多人的面容,却唯独没改变您,您的笑容,还有您不变的花裙,将永远携刻在我的脑海里。

回眸,您依然是您,我的恩师,我永远的记忆……

⬣ 回眸初之味作文 ⬣

黄熙童

一天中午,阳光明媚,母鸡萝丝出门去散步。它大摇大摆,神气十足地迈着步子,却没有发现身后正埋伏着一只凶神恶煞的狐狸。狐狸偷偷摸摸地躲在鸡舍下面,两眼放光,吐着红红的舌头,流着口水,自言自语地说:这只母鸡可真肥,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

母鸡萝丝走过院子,还没发现正在跟踪它的狐狸。危急的时刻到了,只见狐狸纵深一跃,扑了上去。倒霉的一幕发生了,狐狸的爪子压在了钉耙上,钉耙的把手砸到了狐狸的脸上,它的脸砸出了一个大包。狐狸疼得呜呜直叫。哈哈,母鸡萝丝逃过了一劫。

这真是一只幸运的母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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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像一块块又香又软的面包,永远不让我“挨饿”;书又像我天天喝的那杯甜滋滋的牛奶,让我时时获得营养,不断健康成长。书曾经给我带来许多快乐,因为书还发生过一些有趣的事呢。

有一次,妈妈和我一起到书城买书。书城真大呀,一个个书架排得整整齐齐,书架上的书琳琅满目,五花八门,挑得我眼花缭乱。我沿着书架一边翻看着书,一边走,不知不觉离开了妈妈。我像个“小偷”似的走到书店的角落里,拿了一本《查理九世》的书坐在地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看着看着,真想跳进书中和查理这只可爱的小狗一起玩呢……

忽然,我感觉有个黑影挡住了我。我猛地一抬头,发现妈妈怒气冲冲地站在我面前。妈妈“恶狠狠”地说:“缪羽启!你居然躲在这里,让我找了半天,岂有此理!”我拿着书,一副可怜的样子,说:“妈妈,你把我的小狗吓跑了,赔我!”妈妈用手轻轻地敲了一下我的脑门:“喂!你怎么啦?”我这才从书的境界中“爬”了出来,恋恋不舍地买了两本书回家了。

记得还有一次,那还是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给我拿来了几本绘本,我当时还以为是一种玩具,翻开看起来。一下子我就入迷了,我一边看着书中的图片,一边流口水。妈妈看我好玩,抱着我直亲。

如今,我已经读四年级了,书更成了我的好朋友,也是我最好的无声老师。读书不但可以让人懂得许多道理,还可以让人感受那大自然的奇妙、世界的缤纷。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继续沿着书的阶梯不断往上爬,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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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杳杳人声中的回眸一笑,你是点点星光下的葳蕤灯火,你是声声春溪里的遥闻青鲤。你是那芳艳的蜡梅,懵懵懂懂,陪我走过那一次次岁月的轮回。

初见你,是寻香而来。冬,无力倚窗台,想到白天的鲜红衬惨白,心中只有无力挽回的失望。索性裹上厚厚的棉围巾,出去走走。却不禁闻到一缕幽香,若隐若现,沁人心脾。回眸间,目光所及之处是你一丛绚丽绽放的梅花,那殷红的花瓣晶莹剔透,似缕,似帛。残花些许,点缀在泥土上,却依然散发着阵阵清香,真可谓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却又心疼它将被碾作尘,像黛玉一样做着傻事,将好些花瓣捡了回去,细数,风干,珍藏,做成书签,亦或是干脆让它们散落在书里,连同那书中的文字一同浸润心灵。

刹那间,就在那样一个寒冷得令人停止思考的冬天,我竟不由自主地感伤,思觉你与我有着相同的遭遇。夜凉如水,残月半弯,我凝视着你,想从你那幽香之中寻一份惺惺相惜。

可我发现我错了,我们虽皆处严寒的冬季,心境却大相径庭你敢为花先,勇敢地挺立在枝头,跳着那曲翩若惊鸿,婉若游龙的曼妙,纵有寒风劈面而来,吹散几许花瓣,那小小的花苞却依旧傲立枝头,那是新生的颜色,蓬勃的颜色,希望的颜色,那代表着你永不服输的铮铮傲骨。而我,却在一次挫折面前低下了头。

我站在寒风中,倒有些讷然了,想这春色三分,二分流水,一份尘土,你的生命是如此脆弱不堪,可你又是如此地热爱生活。有人说,真正的勇士,是在看透生活的本质后依然热爱生活,我想,你就是这样的勇士吧!

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最小的,是智商,最大的,不过是在最困难的时候,你比别人多坚持了一点点。我想,相比你的清香,你的品格之香更令人回味。谢谢你,陪我走过了银装素裹的深冬,倚栏言欢,笑把琴弹。

愿此间山有木兮,昨夜星辰恰似你。也许真正的分别并没有什么长亭古道,也没有劝君更尽一杯酒,只是在一个和往常一样的清晨,有些人,有些事,有些景,留在了昨天。这是我离开小镇的第四年,也是我与你离别的第四年。梅,你的味道我会一直铭记,愿你在那里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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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浩宇

一天,碧空如洗,万里无云。母鸡萝丝去散步,它昂首挺胸,大摇大摆地向前走着,尾巴还一扭一扭的,别提有多神气!可它不知道,在它的身后,有一只狡猾的狐狸盯着呢!狐狸两眼发光,口水直流,想找机会吃掉萝丝。

到了院子里,母鸡萝丝依然神气十足地走着,丝毫不知道危险在慢慢靠近。只见狐狸猛扑过去。可倒霉的是,狐狸不小心踩到了钉耙上,嘭的一声,狐狸被钉耙打了一脸,发出恐怖的尖叫声。

这真是一只倒霉的狐狸!

⬣ 回眸初之味作文 ⬣

阳光冲破了云层的禁锢,肆意倾洒。这个夏天,枝桠发了疯的长,好像在挽留什么。初三历程,回眸起来五味杂陈。

墙上的日历被撕下一页又一页,站在临近毕业的节点,才真正理解了席慕容的那句话:我一读再读,却不得不承认,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

初三的眸子里蓄满的是汗还是泪?可能是辛勤的付出吧。那节复习课,她为我们鼓舞士气,三年了,时间磨不掉她的耐心和信任。严肃的神情激励我们向上,但时而轻松的笑又在帮助我们缓解压力。短短二十分钟,好像有一场大型话剧上演,仅神情飞舞,足矣。

窗明几净,朗朗书声,似随着时间落地的声音。枯燥乏味的复习还是没能保持本性,被她讲出了乐子。分秒必争的种子,被她种下了心田。她是我们的班主任,她也是付出,她也是坚持。

上学期的随意杂谈在如今时刻早已变淡,一摞摞的书架在桌子上,仿佛要“高耸入云”,却依旧挡不住光,照在了圆珠笔的滚珠上,招进了心里。“同学们,上课时间到了,请依次回到教室,准备上课。”学海泛舟舟未停,对得起自己的努力,对得起师长的付出,对得起父母的养育,这是青春的最好证明,我认为。

日子如同复制粘贴,唯一的变数是每日的心理战。时而乐观向上,时而因景感伤,初三的日子回想起来似乎没什么可说,但又不得不说的是勤奋,是感激,是不舍。倒计时三十九天,每个人都像窗外的枝桠,无心其它。朱熹曾经说过“业精于勤,荒于嬉。”谁不想业精于勤呢?举眼望她,脸上的淡然,就是我们最好的静心剂。

初三,回眸起来的尽是阳光,似乎预示着未来的前程。回想起她,不胜感激。

若再次回眸,愿你我无怨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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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粒晶莹,照亮了我的心灵,甜蜜了我的心窝。

——题记

父母给了我们生命,教会了我们知识,把无私的爱奉献给了我们。可我们不知,有那么一个人,在默默的关怀着你,宠着你,想把全天下所有最好的东西送给你。可是,我们却忽略了她。

她把我从小带到大,在父母忙碌的时候,会哄着幼小的我笑,千方百计地让年少时期的我长身体。我想吃的东西,她会第一个放在我面前,让我为之深深感动。

在我小时候,她就知道我喜欢吃甜食,甜甜的食物总会让我满足的笑。于是,她随身携带着甜甜的食品,在我难过的时候,给我一个,只为让我开心。

因为成绩下降的原因,我在家里一个人静思己过,赌气似的不出来,心里痛恨那个红红的“X”。不想出门玩耍,害怕同学们笑话我。于是,我一个人待在家里。她看我如此烦闷,敲开门,递给了我一颗糖。我一愣,随之反应过来,把手一挥,那颗小巧精致的糖果飞了出去,摔在了地上,发出了碎裂的声音,我又把门关上了。她也愣了,似乎不敢相信,用颤颤巍巍的手缓缓地捡起,自言自语道:“怎么会这样呢?她不是喜欢吗?为什么要扔掉呢?”她苦恼地思考着原因,这可是她找了好久才寻到最好吃的糖。

我在门后听着,久久不能平静,我不知道因为我这小小的嗜好,她能尽力为我做到如此,我为之深深感动。看着她又递过来了一颗糖,我含泪接下了,打开精美的包装,看着阳光下闪着晶莹光芒的小糖果,我含在口中,甜甜的,弥漫了我整个味蕾,甜到了我的心里。在这甜味的背后,是她默默无闻的爱,温暖了我的心田。

丝丝甜味的背后,是她无私的爱,包容了我的整个世界,一直鼓励着我,支持着我。味中之味,是她的爱感动了我。那一颗晶莹的糖果,是她晶莹的爱。

感谢您,我最亲爱的奶奶,对我如此之好,我无以回报。我爱您,慈祥温暖的奶奶!

⬣ 回眸初之味作文 ⬣

夏天像一块薄荷糖,味道是辣的,可火辣中又带着几分清甜。火辣的是太阳的气息,清甜的是人们在夏日留下的欢乐,以及那些绞尽脑汁的散热方法。

热,是夏天的标志,每个人都知道,伴着夏天一起出来的,便是那一阵总也赶不走的热浪。这个季节总是万里无云,往日喜欢四处游荡的云朵也好像因为太热而躲到空调被里去了;大树无精打采地站在路边,每一片叶子都毫无生气地耷拉着,像瞌睡人沉重的眼皮。

小狗也好不到哪里去,在路边打着蔫儿,一边吐着舌头,一边哈着热气,好像在不满地哼哼着:真热呀,真热呀,上天捉弄狗啦!树上的知了,一直知了知了地叫着,好像是犯了什么错误,被扔进人间地狱里忍受着酷刑,还一个劲地说着:我知道错了!我知道错了!可谁也没有怜悯它。

一个中午我出去买西瓜,戴上帽子,屏住呼吸便冲了出去。刚一出门,一股热浪就扑面而来。还好我屏住呼吸了,不然我的肺都会烧焦!我暗暗想到。然后便撒开脚丫子,一股劲儿冲到了水果店,才猛地张开嘴巴,大吸特吸了几口冰凉的空气。

老板,来个西瓜,挑大的!

好嘞!

转眼间,一个大西瓜出现在我面前,我摊开手才发现钱因为被我紧紧攥在手里,竟然在冒着白乎乎的热气呢!付了钱,我又狠狠大吸了两口冷气才冲了出去。我再一次一股劲儿冲到家,把西瓜放到桌子上,一边笑一边嚷:你们这群吃瓜群众,真是拿你们没办法!话未说完,爸妈已经在那里开怀大笑。

春天,秋天,冬天,都有各自的特色,让我们难以忘怀;夏天也一样。虽然热得人痛苦不堪,可也少不了别样的快乐与幸福。

转眼间夏天便会匆匆离去。无声无息,不知不觉。

薄荷糖悄然融化,只剩下唇齿之间清甜悠长的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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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一瓶口服液,只有勇于尝试,才可知其的苦尽甘来;童年是一杯咖啡,只有细细品尝,才可知其的醇香浓郁;童年更是一杯美酒,使你陶醉而又在其中找到真实的自己,童年时代不同的味道孕育出了不同的人。

怀着度日如年的心情,好不容易熬到周末了,但这天气真热得让我受不了,我在烈日的烘烤下等待着公共汽车。不一会儿,黄豆大的汗珠滴了下来,流入眼中,睁不开眼,真难受。“真是的,,什么鬼天气!”我不满地小声嘀咕着。擦掉汗水,又过了好一会儿,抬头隐约看见一辆公交车向这儿驶来,妈妈拍了拍我的肩:“来了来了,我们过去。”我们一路小跑过去,可接近公交车发现车内的人摩肩接踵,容不下太多的人了。

车门一打开,上车人像马蜂一样一窝蜂地一哄而上,我夹在中间身不由己地顺势而上,经过一番拼搏之后,我和妈妈已站在刚可站得住脚的地方。由于车内人太多,尽管窗户开着,可还是又闷又热,车内各种味道夹杂在一起,让人熏得喘不过气来。妈妈看着我满头大汗和一脸的不耐烦,缓缓地说道:“现在公交车下乡,村村四通八达,这城乡一体化真快啊!在我们那个年代,连想都不敢想啊!”我一脸的不屑,心想妈妈太古板了,时代在发展嘛!“小时侯上学,背着布包,脚踏泥泞路,步行几公里路到学校,哪奢想大人接送啊!如今的小孩,出门车来车往,还嫌这嫌那,真娇贵啊!”我感受到妈妈的言外之意,想想也是,我们这一代一直待在蜜罐子里,已经不知道甜的滋味了。

车子还在行驶,我感觉车内已不是那么闷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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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瑞典西威曼豪格有一座村庄,那里有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他很调皮,经常捉弄小动物,结果被小精灵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这天,一群大雁飞过,一只叫莫顿的雄鹅准备跟着它们,一起飞去北方的拉普兰。尼尔斯想去拦住它,却被带上了天,开始了一段鹅背上的旅行。

它们来到了斯康耐平原东南部,那里矗立着格里敏大楼,里面住着许多动物。这天灰老鼠大军要来占领这儿,黑老鼠们寡不敌众。在危机时刻,尼尔斯挺身而出,帮黑老鼠赶跑了灰老鼠,夺回格里敏大楼。

大雁们飞到了小卡尔斯岛。它们得知有几只狐狸总爱来岛上抓羊吃。善良的尼尔斯帮羊群收拾了狐狸,那几只狐狸掉进了岛上的地狱洞。

在法隆市,渡鸦巴塔基被困在一座房子里,信鸽阿卡尔飞向雁群求助。大雁阿卡带着尼尔斯第一时间赶过来,尼尔斯在墙上凿开一个洞,救出了渡鸦巴塔基。

后来尼尔斯被困在斯康森,他遇到了同样被囚禁的老鹰高尔果。尼尔斯挫开钢丝让高尔果重获自由,作为报答,高尔果把尼尔斯送回了雁群。

最后大雁们把尼尔斯送回了西威曼豪格。尼尔斯的父母准备杀了雄鹅莫顿,这时,尼尔斯不顾一切冲过去阻拦,却发现自己重新变回了人,而且比以前更高了。他没有了往日的调皮,不再欺负小动物了,他在旅行中懂得了乐于助人。他希望自己还能再变成拇指大的小人,再一次同大雁们一起飞去拉普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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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西沉,昏黄的光映在大地上,映在从平房拉出的电线上。

几颗灯泡发出橘黄色的光。

平房中,姥姥在做煎皮渣。油在锅里加热好了,把切成片的皮渣倒入锅里,翻炒。烟在屋内渐渐蔓延开来,四处飘散,飘进每个人的鼻子里。在门口玩耍的我,也随着香气走进屋,跑进厨房。趁姥姥不注意,偷偷从碗里拣了块大的吃。姥姥一扭头,看见我说:“让你偷吃!”又在我的背上轻轻的拍了两下。我一笑,跑出门外。

到了晚上,饭桌上放着已经盛好的饭菜,我禁不住一口气吃了一大半的煎皮渣,吃的我直打嗝。姥姥又开始说我:“让你吃那么多!撑坏了怎么办?”我立马说:“姥姥,谁让你做的味道那么好!我一不小心,就,就吃多了。”说完又打了个嗝。姥姥笑得开了花,说:“那我下次还给你做!”

门外的小树一天天长高,我也长大了。上初中后,我每天都住在学校,再也闻不到姥姥做的煎皮渣的味道了。

有几天,学校也开始

卖煎皮渣,我一听,立即心动了。掏出饭卡买了一份吃。心想,终于能吃到煎皮渣了!便放开了吃。

咬下来一口,咂咂嘴,差不多。又吃一口,便觉着没有那么好吃了。比起姥姥做的,我得不到满足。想到姥姥做的煎皮渣,外焦里嫩,在灯光的照射下发着油光,但尝起来却没有那么油,反而滑而不腻。再配上姥姥捣的蒜汁,味道相当好!只有姥姥才能做出的独特风味。

那天周五回到家,那独特的味道调皮的钻入我鼻子里,我猛的一惊:啊!是这个味道,难道……

我一推厨房门,果然姥姥在里面。姥姥一笑:“你鼻子真灵!给你做了煎皮渣,快吃吧!”我小心的接过盘子,慢慢品尝,小时候的记忆和味道让我感到无比开心。姥姥在一边倚着门儿,微笑着看我吃完。一脸的心满意足。这时,我发现,煎皮渣的味道,不就是姥姥对我的爱的味道么?

煎皮渣的味道总会慢慢散去,可爱的味道永远不会。爱之味将永远在我的心中留香,飘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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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颠簸着。我微蹙着眉——还是没改掉晕车的毛病,除了人力的三轮车之外,总是会头晕得要命。我索性安安稳稳地闭了眼,只是凝神兀自想着。这算是久别归乡吧,上了初中,一切果然照少时忙碌起来,虽然口中仍说着“还好”,可是那“还好”也不免暗含了许多的辛劳。而自从暑假分开,哪怕是十.一这样的长假,也没得机会回南票。总还是想念吧,关于那些记忆或是人,都是铭刻于心,而难以忘怀的。孩提时的故乡,总是那样的金黄,日将落时的暮色,披着茫茫的一片,常有着我于那山坡上奔跑,又时常藏于小小的公园,我总是笑着的,衣裳上留有点点的汗渍,面颊往往是涨得通红,没头没脑地往那花丛里钻,想碰到花仙子之类的,却往往与蜜蜂相遇。这些美好,并未被照相机留下,却借着时间的手留存于我的记忆之中。我已有那么久,似乎是生生世世未曾回到成长的山坡了。记得上一次回去,记忆里的痕迹都还在,只是当时莽撞间跑过去,自己却认不出是魂牵梦绕的山坡。还是三姨奶在一旁说:“这可是你小时候长大的地方呢!”是么?我在心中喃喃地念叨,那坡已远不比我记忆里的高大,——或许,它原便那般的平常,只是当时我也小,它便在我的眼中大起来了。那里还是习惯地在门前摆满了冬日要用的煤,然而我却不敢再像少时那样留下自己的脚印,只是远远地望着便满足了。

我扭过身子,把头歪到母亲肩上,仍旧默默地思忖着:南票,这个词在现在的地方往往少有提及,而每每与空气中捕捉到这个词的信息,便感觉一下子陷入了春日的温情之中,那种熟悉的感觉,那种昏黄的迷人色彩,总是无法替代的。我还记得,在南票杂乱的菜市场里,爷爷曾说带我去后山放风筝,而我竟不记得,究竟有没有去过。只是曾记得山上的风,还有一丛丛,一簇簇的绿色,在某个有风筝飞的季节,迷伤过我的眼。是可悲么,而又终该庆幸,我还记得这个风筝的约定,记得一丝一毫,总比什么都忘了要好的多。

汽油味仍是止不住的,使我的胃翻江倒海般的难受起来,我沉醉于这记忆的催眠曲中,默默地睡,只愿睁开眼时便是家了……

⬣ 回眸初之味作文 ⬣

有人说过,有人伤心的时候,最好不要去安慰他/她,这样反而会更加低落。不如给他/她一些甜的东西,这是痊愈心灵创伤的天使,是一种欢味,它能让人开心起来。

忆起,那是一节科学课,第一单元的测试卷发下来了,面对眼前那鲜的“86”,对于这个分数,我的觉得好像有万根钢针扎着喉管,怎么也说不出话来。当同学们得知我的分数后,也都议论纷纷,我顿时觉得无地自容,仿佛脸红到了耳根,恨不得地上有个洞钻下去。

下课后,我一人静静地趴在课桌上,同学们似乎都没有在意我。

视野慢慢变小,眼前出现了一只手,一块巧克力放置在桌子中间,疑惑地抬起来了头,那甜蜜的笑仿佛温暖了我的心窝,将寒冷消去,“吃吧,吃完人会好受些……”她轻声细语地说着。

拿起巧克力,撕开包装袋,默默地放进嘴里,入口即化,丝滑、香甜。她看着我吃完,接过我手下的试卷,在我旁边坐下,开始为我讲解了错题。

慢慢地静下心来……那巧克力香浓的味道在我身边挥之不去。愉悦的心情慢慢延伸。

这件事,过去快一年了,但我却忘不了这件事,忘不了那块巧克力,更忘不了这个朋友……这是痊愈的欢味,有个朋友在身边,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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