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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1000

时间:2023-01-30

高一读后感1000精选。

资料包含着人类在社会实践,科学实验和研究过程中所汇集的经验。在我们的学习或者工作中,常常会用到一些资料。参考资料会让未来的学习或者工作做得更好!可是,我们的资料具体又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一读后感1000精选”,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高一读后感1000 篇1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生活的镜子》,他教育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

此路艰辛而泥泞,我一只脚滑了一下,另一只脚也因儿站不稳,但我缓口气,告诉自己:这不过是滑了一跤,并不是死去而爬不起来。林肯在竞选参仪员落败后如是说。

林肯一生下来就一贫如洗,但他人穷志不穷,他的一身都在面对挫败,向种种困难挑战:他八次竞选八次落选,两次经商两次落败,甚至还精神崩溃过一次,这对他说是一个重重的打击,好多次,他本可以放弃,但他没有放弃,把握住每一个机会,每一次挑战,所以才成为了世界上最伟大的总统之一。

给我感触最深的是林肯总统的奋斗精神,它告诉我们,不管是一个伟大的人物,还是一个杰出的科学家,他们都遇到过种种困难,经历过无数次的考验,最后通过努力才成功的。就是这种奋斗精神,鼓舞了我努力学习,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林肯那高大的形象便浮现在了我的眼前,给我增添了战胜困难的勇气和信心。

一次,我在做数学家庭作业时,被一道思考题给难住了,我开始耐心地想着,但还是没想出,我便想打退堂鼓。可是一想起林肯那种从未放弃的精神,我又振作了起来,重新向思考题挑战,最后经过我的坚持努力,我终于战胜了思考题。

林肯,一个穷人家的孩子,都能够与困难战斗到底,成为伟大的人物。我,一个在党的阳光雨露哺育下的少先队员,在花园式的校园里学习,在温暖富裕的家庭中长大,在种种优越的条件下生活,又怎能被困难吓倒呢?

林肯精神告诉我们:一个不勤奋学习的人,无论他多么聪明,也会像长满荒草的良田,生满锈的宝剑,不会成功。只有勤奋学习,不畏困难,使自己的智慧越积越多,打败学习上一只只拦路虎,使自己成为最努力的学生。

我们班在三年级的时候,文明班级这个光荣称号总是和我们无缘,特别是语文成绩,每次考试都是全年级最后几名,刚开始我们也努力过,但每次考试成绩都进步不大,渐渐地我们失去了信心,自己也觉得自己特别差劲,心想,大概别班的学生比我们聪明吧,我们就认命了。当四年郭老师接班时,发现了这个严重的问题,就和我们全班同学一起分析问题,找出成绩差的原因,制定了新的目标,让大家提高要信心。同学们在郭老师的精心指导下,并通过自己的努力,一学期下来,不仅被评上了盼望已久的文明班级,而且语文成绩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全年级第一名。从这件事可以看出:我们并不比别人笨,只要努力,不要放弃,就一定能成功。

我相信,只要我们发扬林肯精神,那么在不久的将来,也许诺贝尔奖会在我们班产生,我们学校更会涌现出很多像林肯、爱迪生、爱因斯坦等那样杰出的人物。

高一读后感1000 篇2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这是杨慎对《三国演义》的赞词。读完此书后,一些有意思的想法也跃上了我的心头。在我看来,如果说《三国演义》它只是一本小说,根本是侮辱它。我觉得它,更恰似一部有着一些复杂人情世故、场面恢弘的英雄纪录片。在片中,少不了施陷计害、英勇搏杀、兄弟情深这些经典场面,而这正为小说增色不少。所以,观《三国演义》,便使人有一种荡气回肠,拍手称奇的感觉。读着它的时候,那一个个性张扬的人物鲜活得仿佛他们跳出了书本,尽现眼前。那种真实感,真得妙不可言。甚至在书中,我觉得最重要人物莫过于奸雄、枭雄还有英雄这三类。

说到奸雄,最经典当然要数董卓。他简直就是奸雄中的杰出代表。第一次面圣之时,他便心怀鬼胎。此后还胆大包天的干出了怂恿大臣废帝立协、派人入宫弑杀君主、滥杀无辜忠良大臣、决意迁都长安、焚毁旧都洛阳等一系列的荒唐事。对于老百姓,更是蛮横至极,目中无人。这样一个人,最终还不是中了貂蝉的美人计,死于他最信任的义子吕布手中。所以当我了解完董卓这一生,我才明白到什么是多行不义必自毙。古话说的好:人在做,天在看。任凭董卓掌权后如何呼风唤雨。他的骄横无比、不忠不义,始终都为他招来杀生之祸。所以待人谦厚,心存善念,多做好事始终是王道啊。

在董卓的横行霸道之下,仁人义士自然就想除去他。当中最勇敢要数惊世枭雄曹操了。曹操一直是一个极具争议性的人物。他生性多疑,心狠手辣,实在让人厌恶。而且在他心里竟还有这样一句狂妄的信条宁教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我想这些都应该是他致命的弱点吧。要不然,他怎么会与诸葛亮对战时总是大败呢?尽管这样,曹操还是有一些让人敬佩他的品质忠君爱国,英勇无畏。在董卓横行霸道,手握重权时,就是他,毅然决然地提出要组织义军来反抗董卓。为此,他还放下身段,深入敌军,对董卓俯首称臣,来获得董卓信任。随后更冒着性命危险,身藏短匕来伺机杀掉董卓。他的这些举动都是至真至诚的。所以,我想有担当应该是曹操的另一面吧。所以,我们评价一个人的时候,不能有太多的主观情绪,我们既要看到他的短处,也应发现他优良的一面。就如孔夫子所云: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所以评价一个人客观理智才是真理啊。

除了枭雄以外,就只剩下英雄了。文章中出现了许多英雄人物,其中就有性情宽和、有勇有谋的刘备,不畏强权、敢于直言的卢植还有忠心耿耿、竭力护主的曹洪等等。但在我心中,要数英雄中的英雄,我会毫不犹豫地说出关羽这个名字。其实,关羽真得有许多值得我为他呐喊的理由。首先这位髯长二尺、面如重枣的关东大汉的出身不过是一个屠户。可当他挥舞那青龙偃月刀时,大将之风便尽显无遗了。除此之外,我喜欢他还有两个简单的原因。其一,他英勇善战,举世无双。面对敌方华雄屡屡杀死自己盟友的紧急情况下,关羽他面无怯色,还当仁不让。就在大家都还将信将疑之时,他早已提着华雄的人头凯旋而归,速度快得连袁绍战前倒给他的酒还是温凉的。所以文中有这么一首诗赞美他,我觉得一点都不为过威震乾坤第一功,辕门画鼓响咚咚。云长停盏施英勇,酒尚温时斩华雄。其二,他忠肝义胆,义薄云天。为护送刘备二妻,他过五关斩六将,淌险受难,在所不辞。其情其义之深堪比阿里亚纳海沟。

所以综上所述,无论是奸雄,枭雄还是英雄,只要为正义之战,雨后总会天晴。而那些一心想干一些不法勾当的人最终面临的只有失败。读完此书后,我决心要做像关羽那样正义而且有情有义的人。而对于英雄,我也跃跃欲试当一回,况且我觉得自己读完以后,胸襟亦如那些英雄豪杰般宽广。最后,无论如何也要感谢罗贯中先生,他为我带来这么丰富的视觉盛宴还有教懂我这么多的人生哲理。因此我一定会好好地以此来警戒自己,让自己的人生之路走得更远。

高一读后感1000 篇3

一个人可以被摧毁,但不可以被打败,这是《老人与海》给我最深的感悟。

小说成功地塑造了一个硬汉的形象。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一个一直都不太幸运的老渔夫,他独自一人出海捕鱼。经过84天的一无所获之后,终于钓到了一条他从未见过的大马林鱼,老渔夫无比欣喜,决心要把它给钓上来。那鱼真的很大,劲更大,老渔夫跟它搏斗了两天两夜终于将它刺死了,栓在船头。不幸的是,鲨鱼追了过来,老人为了保住大马林鱼同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可是最后还是被鲨鱼吃光了。回港时只剩下了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桑地亚哥是一个可怜的小老头,他没有亲人,没有朋友,除了那个以他为傲的小孩。他不曾得到人们的认可和鼓励,但他却努力做自己的事。他用自己的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意志,证明了自己存在的意义,他不曾有遗憾。

有些人说小说结尾是一个不完美的结局,他没有给老渔夫应有的犒劳。但残缺也是一种美丽,任何事物都十全十美就没有意义了。正是这种不完美,才将老人的硬汉精神表现得淋漓尽致。很多时候,成功并不仅仅表现在物质上的获得,更多的是精神上的提升。当一个人明知前面是艰难险阻的时候,但他还是会拼尽全力向前冲,那就是成功,而老人的成功在与大马林鱼搏斗时就体现出来了。当一个人与一条比他大无数倍的鱼搏斗的时候,那需要一种怎样的意志,我不得而知,但我知道那绝对是值得人们敬佩的。

人生本就是一场永无止尽的追求,想要笑到最后,就必须有一颗顽强的心去面对现实而又残酷的世界。但现实有又太过现实,以至于很多人都无法坚持下去,但老渔夫做到了,那是一种了不起的精神。

现实中的我们太渺小,不是我们不愿意做轰轰烈烈的事,而是我们做不到。而我们缺的就是那点坚持。在学习上我们会因为一次失败而垂头丧气,会因为一次的失败而将自己全盘否定,那到最后害的只有自己而已。看了这篇小说后,我懂得了只有相信自己,坚定自己的信念并为之努力不懈的.奋斗下去,那么成功也会在不远处向你招手的。

我们当然不会去捕那条鱼了,但是我们在学习生活中要的也是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当我们被石头绊倒的时候,我们想的不应该是坐在地上哭,而是如何爬起来。想起了儿时的一句俗语困难像弹簧,看你强不强。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既然我们在儿时就明白了这个道理,为什么不能把它好好的实践到生活中呢?其实与小说中的老渔夫比起来,我们遇到的困难根本就不算什么,那就更加坚定了我们解决它的决心了。

人生难有几回搏,是青春就该奋斗,是汗水就该挥洒。其实困难不算什么,它只是我们人生的一段不平凡的经历罢了,经历的越多,那么你人生的价值就会越高。

永不言败,这是《老人与海》告诉我们的。

高一读后感1000 篇4

这本书名叫《狼王梦》,是由著名作家沈石溪创作的激情动物小说,这本书我在上学时看过几章故事,但仍然没有看完,趁着暑假的时间,我己经把这本书看完了,也正是这本书给了我深刻的感想。

老师您曾说过,看一本书只看一遍是不够的,要想真正读懂一本书,就要看三遍以上。在读《狼王梦》这本书时,觉得这本书写的特别好,但是还有一些好词好句是要理解出来的,于是我便把书细读了五六遍,果真如此,我找到了许多小小的细节,也正是这些小小的细节,才构成了本书的大致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它叫紫岚,是一匹智慧、美丽的母狼,它的丈夫叫黑桑,他每天勤学苦练,希望得到狼王的宝座,紫岚想助黑桑一臂之力,但黑桑却是暴死鬼谷。紫岚希望她的孩子们能完成黑桑的遗愿。在一次绝境分娩中她生出五只小狼,但是当时的天阴沉沉的,下着大雨,时不时还会卷起一阵阵狂风,当时她被天敌大白狗逼到了离家好几公里之外,现在虽然赶走了大白狗,但把狼仔送回家成了问题,它一次只能叼走一只狼仔,就这样,她一次次往返跑着,有时她已没力气了,不停的在喘气,但紫岚坚定的信念告诉她,要迎难而上,坚持下去。终于,她送回家的狼仔有四只了,但不幸的是,最后一只狼仔已经冻死在山坡上了。她悲痛欲绝,但想把孩子培育成狼王的欲望太强烈了,带走了紫岚的悲伤。第二天,紫岚给她自己的狼仔取名,老大叫黑仔,老二叫蓝魂儿,第三个也是唯一的母狼,紫岚给她取名叫媚媚,第四只叫双毛。

紫岚最想培育的是黑仔,这是因为黑仔无论是体表还是魄力都与黑桑特别相似,紫岚精心培育黑仔,但黑仔却被一只可恶的金雕给吃了,于是她准备把蓝魂儿培育成狼王,蓝魂儿与他死去的哥哥黑仔也是有的一拼的,渐渐的,蓝魂儿长大了,他每次捕猎时都不要命的冲在第一个,在一次捕猎中,蓝魂儿不小心踩到了一个捕兽夹,也正是这一断魂捕兽夹,取走了他的性命。最后一只公狼是双毛,虽然紫岚把他培育的特别强大,但双毛还是没有胆魄,在狼王的决斗中输给了对手。紫岚开始绝望后代,她特别的无耐,心灰意冷,这时紫岚看见了当年杀吃黑仔的那只金雕,便要跟他同归于尽,她被金雕抓到了天上,紫岚用尽全身的力气给金雕最后一击,金雕死了,紫岚也随之从天空坠落山涯,在最后一瞬间,她期盼着自己女儿媚媚的孩子里面其中一只能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里面最吸引我的是紫岚,在她做的每一件事情里都能体现岀她的坚持,就比如绝境分娩时,她刚生完狼仔就不停的把小狼仔往家里送,因为她明白狼仔很快就会被狂风和洪水吞噬。所以她一刻都不停,在她没有任何力气时是她自己坚定的信念告诉自己要坚持,于是她奇迹般的站了起来,继续赶路。还有如果没有紫岚坚持的精神,她又怎么可能一次次的教狼仔们本领,让狼仔们成为强大的公狼呢?这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坚持就是胜利",在生活中也是一样,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迎难而上,当然,在学习中,越遇到问题应该认真思考,努力不懈,而不是一遇到难题就退缩。我也要告诉大家,遇到问题要对自己说"我能行"!对待困难需要学会坚持,不试试怎么知道结果,只有坚持才可能会成功!

《狼王梦》这本书告诉了我很多道理,让我感受甚多,希望大家有时间能去看一看这本书!

高一读后感1000 篇5

沈从文先生所著的《边城》一共有五个主人公,分别是老船夫、他的孙女翠翠、船总顺顺、他的两个儿子天保与傩送,故事主要讲述了五人之间的爱僧哀乐从而表现了茶峒人民的淳朴与美好。

提起爱憎哀乐这四个字,我主要想谈谈“爱”与“哀”。文中第一份爱是傩送与翠翠之间的。二人第一次在端午节相遇,便给彼此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两年后,傩送主动邀请翠翠及老船夫一同到河边吊脚楼最好的位置看船。当翠翠听到旁人在说她与傩送的闲话时竟害羞地逃跑了;当傩送主动找翠翠说话时,翠翠故意岔开话题,抿了抿嘴笑了。此时的翠翠也逐渐意识到了自己对傩送二老的那份感情,并想将这份感情埋藏在心中。而傩送二佬也愿意为翠翠而放弃一座碾坊,只要一条渡船。二人两情相愿却迟迟没向对方敞开心扉。第二份爱是翠翠与祖父之间的。祖父特别疼爱翠翠,翠翠想听歌了,他便张口就来;翠翠想听故事了,他便娓娓道来;翠翠想听曲儿了,他便立即拿起双管锁呐吹起来,翠翠要求的祖父都无一不办。

但两份爱最终都变成了哀。傩送因哥哥天保的死而内疚离家出走,祖父也意外地在一天的雷雨中去世了只剩下翠翠与好心的老马兵一边继续掌管祖父的工作,一边等待着傩送的归来……

故事中的老祖父总会让我想到我的外公。我记得有一次我无意中说道:“这家的饼干好好吃啊!”当时我只是随口一说并没有放在心上,结果,数月后回上海来看我,拎了一大袋子我爱吃的饼干,递给我说:喏!这是你最爱吃的饼干!我特意给你买的!”听完这句话,我的眼眶突然湿润了。我不经意间的一句话,外公竟牢牢记在心中。也许这就是亲情吧:他不需要任何回报,只希望自己所爱的人能够健康幸福!而我也常常对自己说:如果他们有一天突然离去,我会不会也像翠翠一样坚强呢?

因此我对老祖父这一人物印象最深。老祖父是一个忠实善良的老船夫。每天尽职尽责地管理好渡船,他从不思索自己职务所带来的意义,只是很忠实地在那里活下去。他从不收取过渡人的钱,如果实在还不了钱,他便托人将这钱到城中去买茶叶和草烟赠送给过渡人。在生活中,老船夫特别疼爱翠翠,也很尊重翠翠,当得知大佬天保相中了翠翠并立即托人上门做媒时,他并没立刻不加思索地答应了那户如此好的人家,而是询问了翠翠的想法后才做了决定。祖父为了翠翠的幸福忙前忙后操碎了心,不惜托着带病的身子去城中找船总顺顺商量傩送与翠翠的事,但如此忠实的老人最终并没有如愿看到自己最疼爱的孙女出嫁便离世了。

《边城》最大的亮点莫过于结尾了——“那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当我读到这句话时,我特别想知道傩送到底什么时候回来,但就此戛然而止。这便是个“留白”,给读者提供了一个遐想的空间,通过自己对本书的理解以及想法来补全结局。对于我来说,我心中的结局一定是傩送与翠翠在某天不期而遇并向对方明确地表达自己心中的爱意和想法,从此一起接管老船夫的工作,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而茶峒人民的美好与善良也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

高一读后感1000 篇6

今天,我读了《三国演义》一书,我受益匪浅,《三国演义》是一部断代体古典名著小说,它讲评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首先我看到的是像滔滔长江东逝水…这一类到处颂扬的诗句,接着引入正文。第一句话这样说到:话说全国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不无道理。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及秦灭之后,楚、汉分争,又并入于汉…书中还有上百个人士、无数的军事谋略,加上作者本身借着历史人士,来论述忠、教、仁、义、爱的道理,更是深中人心。它写的庸主献帝、刘禅,没有能力之辈吕布、袁术、袁绍、刘表、刘璋,宇量狭隘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者张飞、许楮、典韦,下至因行间而贻笑千古的蒋干,无不个万分态。这些个人士给了我很深的教诲。虽有这些个人士,但最令我有所感触感染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士。

下印象最深的人士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厥后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动静,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并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厥后加上赤兔马,又读过《年龄》,刮骨疗毒不惮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全国无敌。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封建统治时期需要荩臣,需要一个可以或许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荩臣,这就是诸葛亮。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并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个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本认为这类人应该相貌不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他的所做所为给后人很深的印象。

现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有多是因为他的儿子篡了汉。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气量宽宏,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全国就承平了。厥后又发明刘备也不是一般人士,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全国也承平了。目光短浅,宇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曹操还是个实干家,曾谋杀董卓,矫诏聚诸侯讨伐董卓。这些个使我感到了曹操的伟大之处。

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触感染,他们很值得我学习。

高一读后感1000 篇7

宇宙中存在许许多多的星球,有被人类熟知的大行星,比如金星、木星、火星、土星等,还有一些不为人知的小行星。小王子就生活在其中一颗名为“B612”的小行星上。

有趣的故事背景往往能够引起读者的兴趣。我们仿佛看到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生活在一个房子般大小的星球上,三座火山将他围在中间,夕阳照在草地上唯一的那朵玫瑰花上……阅读《小王子》这本书,无论你是什么年纪,也会用儿童视角来看这小行星的世界。

书中许多内容都能引发读者深思。为什么一些充满想象力的真实的想法,反而会被大人们所不屑呢?小王子以他奇特的太空历险来告诉我们答案。那些星球也有像小王子所在的小行星的,上面生活着形形色色的大人。在小王子的眼睛来看,大人所谓的进步的、成熟的思想,不过是一些无聊至极的欲望罢了。从那些自诩成熟的大人身上,金钱、权力、欲望淋漓尽致地体现了出来。作者借此哀叹现实世界的不幸,对那些即将步入这些纷争的儿童感到惋惜。

书中的“我”,年少时也曾充满想象力和童真。那幅“蛇吞大象”的画,被沉浸在现实社会中的大人所否定。大人们灌输给“我”那些所谓的成熟思想,使我从一个天马行空的小孩子变成了一个学习数学、地理,为了生活而工作的大人。直到小王子出现,这个纯洁的犹如一张纸的孩子带给了“我”久违的感受。正是那遗弃多年的童真,让“我”给小王子画了一只羊,一个羊嘴套,一个笼子。小王子使“我”明白了何为童真,何为童年。“我”也因此在沙漠中树立起生存的信心,在困境中也不放弃的信念,最终被成功获救。

小王子和飞行员,他们代表了这个世界的两种人,未长大的有童趣的人,已经长大的但童趣未泯的人。其实还有第三种人,那就是如国王、绅士和商人等没有童趣、只有贪念的人。小王子的旅行,也是想见识见识外面的世界罢了,他见到了各色各样的人和动物,明白了很多道理。在这个过程中,他没有放弃自己那些认为正确的观念,没有因外界的干扰而改变自己本来的性格,他只是单纯地在思考,就像遇到狐狸的时候。

狐狸渴望被驯养,教会了小王子何为“驯养”,可小王子并没有因此而驯养它。他想到了自己那一朵玫瑰花,花就等于被他驯养了一般,要对花负责任。这在成年人的眼中是那么不可理喻,可是,小王子就是如此。他爱他的花,爱花的骄傲和自豪,爱花的美丽和单纯。小王子走过了各个星球,见过了各种人和事,依然保持着最初的纯真。

每个人灵魂中都有那最简单的纯真,我们可以像小王子一样,即使世俗污浊,也能保持洁白无瑕的纯真,那将是最可贵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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