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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红岩》读后感

时间:2023-05-20

作文《红岩》读后感集锦3篇。

对于一些同学来说写作文还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写作可以锻炼我们的观察能力和想象力创造出更加精彩的作品。我们要创作优质的作文,必须注重经验的积累。想要了解“作文《红岩》读后感”的原理或者相关技巧考虑看看这篇文章,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作文《红岩》读后感 篇1

早就把红岩买回来了,可因为某某原因而没有看。直到这个周六,我才把这本脍炙人口的书细细的读了一遍。

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给你自由!我渴望自由,但我深深知道--人得身体怎能从狗洞子里爬出?我希望有一天,地下的烈火,将我连这活棺材一齐烧掉,我应该在烈火与热血中得到永生!

在五年级的时候,我就在老师的要求下背诵了这首诗,当时还小,为了应付上台表演,胡乱背了,搪塞过去,远远不知道这首诗所蕴含的重大意义。现在我不由得想到了它的历史。叶挺将军的诗,不知道经过了几代人的传诵,有多少人在监狱里领略过它的风采。

看到刘思扬进监狱的这一段,我的心情难以平静。我在想为什么那个叫什么高会背叛共产党成为卖国求荣的鼠辈。我把许多入狱后的革命战士同他作比较,才发现,每个人都有两面。许云峰等宁死不屈的人战胜了自己的虚荣心,为党奉献了自己的一切。而他,这是被利欲蒙蔽了眼睛。它舍弃了自己的尊严苟活着,苟那我说是狗,他像狗一样活着。他让国民党引以为傲,什么狗屁共产党,到头来还不是到他们那儿当了一个连看门狗都不如的人!

而入狱的青年们,他们用他们年轻进取的心态,永不放弃的斗争精神感动着我!肉体的痛楚算得了什么?他们拥有至高无上的精神,他们还有党,还有自己的最高信仰--马克思主义。尽管敌人用无情的马鞭凶狠的抽打着他们身上的每一寸肌肤,他们会呻吟,会哀嚎,但绝不会透露党的半点秘密。他们是党的儿子女儿,他们是刚毅的巨人!

他们的战争过去了,我们的战争才刚刚开始,牢记红岩精神!

作文《红岩》读后感 篇2

不止江姐,《红岩》中的英雄人物还有很多。视死如归的成岗;舍己为人的许云峰;出身豪门却坚强斗争的刘思扬;勇气与智慧并存的渣滓洞难友们;白公馆勇斗敌人的战友。

我怀着崇敬的心情读完了这本书,作为21世纪的人类,我们应明确自己肩上的担子,虽然不能像那些革命英雄一样,但也可以为祖国尽一点微薄之力。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上;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彩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书中对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是用多少战士的鲜血换来的呀。血染红岩,才会有美好的今天。幸福的生活让人淡忘了什么叫英勇,安详的生活使人记不起血与火的历史,也使人麻痹了精神。我要感谢《红岩》这本书,它为我树立起了榜样,让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真正勇敢坚强的人!

江苏省江阴市辅延中心小学五年级:任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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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红岩》读后感 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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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岩》读后感

今天,我一天都在看《红岩》这本革命小说,看完整本书,我心血来潮,恨不得把那些反动派的人,全都碎尸万段,让他们永世不得超生。

我最敬佩小说《红岩》中的许云峰、江姐,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敌人用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是为了从这位共产党口里套出地下共产党的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令人恶心的剩菜剩饭,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平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国民党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一分一毫!

每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不是自己想办法,而是求助于他人,遇到疼痛,我不是忍痛,而是又哭又闹。这些革命者的精神让我学习,自强、自立!

精选阅读

实用读后感-红岩读后感作文500字范本


身为学生,我们要学习写作,写出好作文,作文,通常考察学生们的日常事物和文学的积累程度。很多人写出来的作文都是千篇一律,一篇好作文能够让读者感同身受。那么优秀的作文我们究竟该如何才能写好它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用读后感-红岩读后感作文500字范本”,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在漫长的暑假里,我读完了一本红色小说——《红岩》,读完之后,我心中五味杂陈,即为江姐、许云峰等人的牺牲而惋惜,又为他们不屈不挠的精神所敬佩。

小说讲述了在解放战争后期,在国民党的黑暗统治下,地下共产党员在江姐、许云峰等人的组织下,积极发动工人运动,运动进行得如火如荼,眼看胜利就在眼前,此时,发生了关键的一幕,甫志高叛变投敌,他的叛变,直接导致众多优秀共产党员被捕入狱。在狱中,斗争仍未结束,敌人想尽一切办法迫使许云峰等共产党员们投敌,严刑威逼几乎成了“家常便饭”,但他们始终为党、为国家保守秘密。最终,这些优秀共产党员们全部英勇就义。

文中的江姐非常令我敬佩,由于她掌握这共产党的重要情报,于是她自然也成了国民党的头号犯人。在监狱里,她每天都要忍受各种惨无人道的刑罚,时常痛的令她晕倒在地。“巾帼不让须眉”从被捕,一直到牺牲,她一条情报也没有透露,毫无判敌之心。我们要从江姐身上学习勇敢、坚定不移的做一件事、遵守诺言、永不叛党、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里面的叛徒甫志高就是我们生活中一些人的缩影,他们见利忘义,在利益面前出卖朋友、出卖亲人、甚至出卖集体、出卖国家。他们可以说是金钱的俘虏,是最可恨的人。

我们现在的生活条件虽然优越,生活也格外安逸,但我们不能忘记这安逸、优越生活的创造者是谁,他们就是老一辈共产党人。

[读书心得模板]作文:关于《红岩》读后感


作文上稚嫩的文字总是记载着青春的模样,生活中一些难忘的经历就可以通过作文记录下来。很多人对于写作文很是头疼和迷茫,一篇好作文能够让阅读的人身临其境。你印象深刻的作文是哪一篇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读书心得模板]作文:关于《红岩》读后感”,相信对您有参考学习的作用。

《红岩》读后感1

最近,我怀着十分崇敬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着。

在红岩里,我最钦佩江雪琴江姐。红岩开头不久,江姐的钢铁形象就已经在我心中树立起来。当她知道丈夫牺牲了,她不像普通女性一样面对残酷的现实变得不堪一击,擦干了泪水,重新站起来了。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

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饭,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伤口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红岩》读后感2

你知道祖国的山河为什么这样美丽如画吗?你知道红领巾为什么这么红吗?《红岩》,它会告诉你。

火红的年代,赤胆的忠诚,革命者穿透一切的目光,这是我读完《红岩》之后脑海中不断浮现的镜头。与电影《建党伟业》相似,《红岩》留给我最深的印象便是中国共产党热血沸腾,火一样的革命热情。“斧头劈翻旧世界,镰刀开出新乾坤。”他们有着共同的信仰,怀着共同的情感,不惧敌人的枪口,用他们的鲜血染红了旗帜,染红了我的心。

《红岩》描写了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受到国民反动派的特务机关的残酷镇压和迫害,但是他们不畏强敌,在监狱中,与之进行不屈的斗争。《红岩》塑造了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我佩服江姐,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钉进她的十指的时候,还是那么沉着冷静,不论有多疼,都一声不吭。还有许云峰,他在书店能敏感地意识到潜在的危险,在茶园为保护同志,机智冷静地面对叛徒,在宴会上巧妙识破敌人的阴险陷阱等等,都显出他是那样机智勇敢。我更佩服华子良,即使写他的笔墨不多,但是他的形象却深深地映在了我的脑海中,那疯疯癫癫的样子使每一个人都看不出破绽,不,应该说是一点破绽也没有!却没有想到他是共产党最重要的人。还有一个让我震惊的人物:小萝卜头宋振中,一个十岁的孩子,虽然他的亲人都被敌人杀害,但他还是坚强的活了下来,还加入了共产党,凭自己的智慧帮助了共产党员,为革命做出了贡献。还有罗世文、杨虎城、陈刚、陈瑶、双枪老太婆等先烈们,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个个都是钢铁汉,他们的精神惊天地、泣鬼神。

啊!我明白了!革命先烈们用鲜血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也换来了新中国!烈士们的每一首首诗,每一句句话都深深震撼着每个炎黄子孙的心灵。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将促使我成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优秀接班人。我永远相信!在东方的土地上,红岩精神将放射万丈光芒,普照全世界!

作文《活着》读后感(集锦6篇)


这是一篇关于“作文《活着》读后感”的探讨文章今天范文资源网小编为大家推荐。作文是表达思想和情感的最高形式,通过写作我们可以进一步认知自己和探索内心的情感世界。想写好作文我们需要尽可能地去积累整理。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

作文《活着》读后感【篇1】

应对死亡,最痛苦的不是离去的人,而是被迫承受这一切的生者——他们不仅仅肩上多了一份职责,而且身边少了一个一同承担的人。

福贵正是这样一个可悲的生者,他的一生其实是几万万人的缩影,中国近百年来经历的所有苦难都在他身上清晰地投射出来,他有着传奇般的人生,但你绝对不会期望拥有那样的传奇。

福贵当年是个二世祖,每日挥霍家里的积蓄,不知哪修来的福气讨了个贤惠的好老婆,是米行的千金,可福贵依旧吃喝嫖赌,不仅仅输光了家产,还气死了爹,老婆连同肚子里的孩子也被娘家接走了,只剩下他和年老的娘、年幼的女儿凤霞相依,这时的福贵才第一次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辛,万幸的是,家珍在产下福贵的第二子之后带着儿子有庆回到了他身边。然而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聋哑,儿子虽机灵活泼,之后也正因县长夫人输血而意外死去。

之后福贵经历自然灾害,凤霞和其丈夫先后死去,凤霞产下的一子苦根也没有逃过命运的魔爪,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个人,和一头与他同名的牛作伴,其中寓意深远,颇有些孑然一身的萧瑟。夕阳的余晖里,已然垂暮的老人驾着牛渐远,沙哑的歌声在土地的尽头缓缓升起——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合上这本沉重的蓝皮书,泪已湿眼眶,让我感慨万千的不止是主人公经历的种种悲惨,更正因他经历了这么多,却依然卑微地活下来,他所承担的已远远超出普通人能够想象的范围。

作文《活着》读后感【篇2】

《生之欣喜》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这是余华的《活着》告诉我的。看过了诸多经典著作,《活着》是唯一一本我读完之后又觉得意犹未尽,然后迅速展卷从头到尾重读的一篇。是作者余华的经历吸引我?是离我近一个世纪的生活片段吸引我?还是主人公大起大落却依然安若泰之的神情打动了我?也许皆而有之。我要跟随着作者的笔触,在福贵深深的皱纹里细细思索: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

余华的作品很多,《活着》用第一人称的我,代入了老福贵的一生,无疑更加让读者身临其境。作者因为偶然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进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的离散,而他依然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作者被这首歌打动,也决定要描写这样的人物,所以,才有了这部《活着》。也是因为作者出生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他的童年,正是我们的祖国社会大变革的时代,过去的几十年,历经封建统治的余孽,政权的交替;而即将到来的几十年,将迎来中国经济的腾飞,科技发展的高光时刻。作者的成长,也一定经历了时代的碰撞,思想的跳跃,以及,沉淀下来的深思。

老福贵的一生,也是中国的一部近代史。福贵年轻时是个地主家的富少爷,靠着祖上留下来的家产,一直过着吃喝嫖赌,随性猖狂的日子。直到某天把家产败光,福贵才发现原来自己吃的每一粒米,都需要自己从春到秋种出来;穿的每一寸布,都需要一丝一缕织出来。福贵从此变成了他以前最无视的农人。而他那个时候他还不知道,其实能安安静静做一个农人,是多么幸福的事。他的悲剧从此展开,老父被活活气死,妻子被迫离开,而当他慢慢接受辛苦的生活时,却意外被抓了壮丁。老母亲还在等着他买药回家,福贵却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思考着,活下去,还是死去。

战场没有留下福贵,他最终千辛万苦的回到了家乡,却发现老母亲没有等到他,亲爱的懂事的大女儿已经变成了一个哑巴。这之后的几十年,福贵的亲人们一个个意外离世,每一次离开,都是在福贵的心上狠狠的割上一刀。到最后,老年的福贵身边只有一条老牛陪伴。福贵在耕田的时候,大声的喊着亲人们的名字,好像她们从未离开一样。多年离散,在福贵的记忆里,他永远记得妻子穿着的水红旗袍,记得凤霞的笑容,记得苦根的小镰刀,记得亲人们最好的最美的样子。那些时刻,多美啊。福贵总是以为自己要死过好多好多次了,可是他还是活着,带着他的亲人们一起活着。他一个一个喊过来:“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的好,苦根也行啊。”

在命运的捉弄中,老福贵一次又一次扛下了不幸,他豁达、安详,慢慢的走他的人生之路。活着,多好啊。蜉蝣之羽,衣裳楚楚。心之忧矣,於我归处?连弱小如蜉蝣者都要感叹人生苦短,生而为人,生之欣喜,活着,只为活着。

作文《活着》读后感【篇3】

人的生死,到底能不能由自己主宰着?第二次读完这本书的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我这样想。

人的生死好像不是自己能主宰的。故事里的有庆、凤霞,一个为校长献血而死,一个因大出血而死。这一切,似乎来得是那么猝不及防。不经意间,死神举起了自己的弯镰,将人们带走。然后是亲人的悲伤与恸哭,呐喊与抱怨,世事无常,这样的一幕幕几乎每天都在上演。

但为什么有时候又有什么不一样呢?春生想活时,解放战争,穿梭于炮火,命悬于一线,可他活了下来;他想死时,只是将自己的脖子挂在那个绳套上就结束了自己苦难的一生。这印证了福贵所说的“一个人命再大,要是自己想死,那就怎么也活不了”。

而福贵自己呢?输光家产——一路走过来,他吃的苦受的累不比谁少,更何况还有双亲与妻儿都相继去世的心之创伤,虽然最后只剩他一个,可他毕竟是活了下来。为什么?因为他想活,所以从打仗到回家,从贫困到饥荒,他几乎是尝遍了人间的苦难,但他活着。他因为想活着,所以活着。

不,不是想活就能活,但想死却能死,所以说,应该把这个问题的答案总结成是······

人不能完全地主宰自己活多久,在相同条件下,但若无天灾人祸,想活下去的人一定活得更久。

所以说,我们要活着,就必须想要活着。一个健康的人若是整天为活下去没什么价值寻找论据的话,他大概不会比一个癌症晚期但勇于与病魔斗争的乐观者活得更久一些。病心,永远比病躯更加可怕。

我们要活着啊,活着可以与最亲爱的人交谈,可以见到最美的朝阳,可以听见这个世界上最悦耳的声音啊。

作文《活着》读后感【篇4】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应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可是的生命。

老人叫福贵,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之后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并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仅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仅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我陷下去一样。

作文《活着》读后感【篇5】

我是一天读完《活着》这本书的,一开始没有多少感觉,还自言自语道,有什么好的呢,大家这么吹捧一本书,什么“熬不下去就看看《活着》这本书,说的那么神乎其神的”,不就是一个输光了祖辈家产的败家子吗?

耐着性子往下读的时候,曾经养成的好习惯,边读书边摘抄的习惯搁置了,到点的锻炼不做了,家务活也放弃了,甚至做饭都感觉到了浪费时间,午休也停止了,从来没有感觉到时间如此的宝贵和紧张。

迫不及待地往下读,恍如进入了情节中,望见了福贵娘踮着小脚一扭一扭地牵着凤霞到地里挖野菜,看见了家珍穿着粉红色的旗袍,背着半岁的有庆站在福贵家的茅草屋前,看见了福贵娘把手放在腿上,抬起头使劲呼叫福贵的情形,高兴着福贵一家团聚的幸福。

又恍如和苦难的福贵走在了一起,痛苦着福贵的痛苦,哀怨着作者如此执笔写下福贵这么多苦难。

恍如时间穿梭到了六十年代的光景,看见了全家吃野菜充饥的样子,看见了穿着露脚趾头的鞋子,看见了冬天冻伤了的脸和双手,看见了众多在田地里干活上不起学的小伙伴,看见了炎炎夏日在河边割草,因中暑差一点没命的自己,看见了,看见了,很多很多过去的模样。

人到中年,经历过风风雨雨,虽没有福贵的苦难之深,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挫折是有的,困难是有的,感同身受的情感是有的,半辈子的艰难困苦随之涌现出来,情感上再也也难以控制自己,泪如雨下,难以自控,不但承担了福贵的苦难,连同我的艰难生活在一起,我和福贵一样,呜呜地哭了起来,我真切地感受到了福贵的感受。

正如余华写下的那两句话:“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

福贵的讲述如此平静,如此幸福和欢乐,活着的福贵熬过来了。

现实生活中,磨难是有,不是在所有的努力之下都欣然解决了吗?不管别人怎么看,不管别人怎么议论,自己还是自己,该怎么生活还是怎么生活。

结婚,工作,养育孩子,家务活,每天风里来雨里去,奔波在上班和下班和管理孩子和做家务之间,整天累得喘不过气来,还要忍受着经济上的巨大压力。

困难是暂时的,只要一家人齐心协力,同甘共苦,就像福贵娘说的:“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

有努力就会有收获,现在的生活终于见到了光明,丰衣足食,有车有房,全家人的奋斗苦尽甘来。

正如余华所说的:“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生活的感受属于自己,不属于任何其他的人,活着就是为自己而活。

人到中年,经历过生活中各种困难:吃不上喝不上的年代;为生活打拼顾不上孩子;攒钱还账;不努力就要下岗;拼命读书考取学历;熬夜加班地完成自己的工作,就为做的比别人更好一些,就像福贵说的“俗话说是笨鸟先飞,我还要笨鸟多飞。”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生活经历,学会和自己的经历和解,学会自己奋斗,赢得属于自己的生活,让自己的生命活得更有价值。

余华说:“没有什么比时间更具有说服力了,因为时间无须通知我们就可以改变一切。”

时间改变了福贵,一个游手好闲的地主“少爷”变成了一个勤劳踏实能干的佃户;时间改变了福贵的思想,让他的内心充满了亲情和温暖;时间改变了福贵,让他把苦难藏在了心里,脸上透着笑容,展示着福贵强大的活着的力量。

我们不是也在改变吗?逐渐脱离掉年轻时的青涩,走向成熟;逐渐和过去的困难和解,变成了自己成长道路上的一大笔财富;经济上慢慢走向富有,生活美好幸福,时间改变了我们,时间也教会了我们“活着真好,要为自己而活。”

到今天为止,我为《活着》这本书写下了8篇属于自己的感悟,因为自己的浅薄认知,理解得不到位,忐忑之中夹杂着太多的惶恐,不当之处敬请前辈批评指正,诚挚的谢意送上。

本来今天想写一篇真正的《活着》读后感,有写成了这样,心底流露出来的想法只最真诚的,我此刻的想法就如我写下的一样。

有时间再读一遍《活着》,可能有更多的理解,那时候再写对《活着》这本书的读后感吧!

作文《活着》读后感【篇6】

在五一期间,经过同桌的推荐,我读了余华写作的《活着》,这是一本中国当代的长篇小说。

这是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交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的时候,一起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化作雨水和泥土。

在一些人的眼中,活着无非就是能呼吸,进行新陈代谢,心脏进行搏动,不衰竭和停止。也有一些人认为只能只要能活着,可以无所不用其极,不管做了什么事都认为是因为活着。还有一些人认为活着可以用自己的生命去做很多有意义的事,如:参军报国、保卫地球、志愿服务等等。

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活着的时光,或长或短,亦真亦假,与此同时,每个人都会有与之相对应的命运,命运的不同决定了什么?至今也是一个迷,不过我们却不能放弃命运,即使贫苦无依,食不果腹,因为人与命运息息相关,他们既可以互相感激,互相依存,也可以互相仇恨,但终究他们却无法舍弃对方。

命运时常调皮,变化无常,琢磨不透的,但却不能因为它的一波三折,就去舍弃活着的理由。命运多舛不是不活着的借口,活着就应该活得有意思,有意义。如果活着的时候风平浪静,每天重复一个个动作又有什么意思呢?难道不是一句活着的行尸走肉吗?

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值得我们活着的事,活着可以照顾陪伴亲人们,体味人间冷暖;活着可以去看广阔的祖国大地,欣赏壮丽山河;活着可以等待生命中的命中注定,感受命运的安排。活着可以……

这篇长篇小说虽然讲的只是一个平凡的故事,但是却让我更深一层明白活着的意义价值。现在的我们青春无比、活力四射,我们应该珍惜来之不易的生命,好好的活下来。

作文根鸟读后感集锦


作文可以增强我们的自信和自尊,作文可提高我们的自信和独立思考能力。一篇优秀的作文是我们语文考试时的重点,如何让自己写的作文一鸣惊人呢?小编为您精心准备了“作文根鸟读后感”的相关资料敬请查收,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作文根鸟读后感【篇1】

“根鸟”,我听到这个词原本以为是一只鸟的名字。看了这本书后,我才知道是写一个男孩靠着自己的手飞翔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里的故事。

我喜欢《根鸟》这本书,也喜欢曹先生笔下的那个根鸟。其实原因很简单,书中人物值得我们去对他(她)尊敬,喜欢、崇拜、羡慕、夸赞……

自从我读了《根鸟》的第一章“菊坡”,我就对主人公有了许多看法,被曹先生美妙的文笔所吸引。菊坡的美丽,菊坡人的善良,根鸟的世界。

老是写景物与根鸟,是否太枯燥了,想必曹先生也想到了这一点,又开始飞舞着他的那支妙笔,又开出了几朵带有神秘色彩的花儿----一个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一只白色的鹰,一根布条,一个名叫紫烟的女孩儿。

大峡谷吸引着他,鹰呼唤着他,布条指引着他。

根鸟带着神秘的梦想上路了。此后,根鸟的人生路坎坷而不平坦。

在青塔,根鸟他遇到了第一个老师---板金,他们都是寻梦的人,是他教给了根鸟不要放弃。黄毛又告诉他不能随便和别人喝酒,长脚告诉他,人心隔肚皮,不要看外表,秋蔓又告诉他世上还有好人,金枝又告诉他不要沉迷于一种东西。

这只“根鸟”终于追上鹰,这也许是文章的意思吧。

生命原是梦想的一架梯子,可以一直延伸到梦想成真的那一刻,只要你永不放弃。

《根鸟》是一部梦幻般的小说,它把我带入了另一个世界,让我也在品尝着人生的酸甜苦辣,体验着一个真实、丰富的`人生。

根鸟是一个有梦想的孩子,他在梦里见到了他的目的地——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从此便开始了他的人生之路。根鸟是幸运的,他找到了那个梦境,那个天堂般的把峡谷,百合花静静地开放着,几只白鹰在峡谷里盘旋着,一个紫烟女孩在银杏树下那是一个比天堂还美的却更遥远的地方。

与根鸟比起来,板金是不幸的。他也是一个追梦的人,在他18岁的前一个晚上,他梦见他的梦离开了他。从此,梦不再属于他,他只能睁大眼睛,呆呆的凝望无边的黑暗,觉得自己面对的只是寂寞。板金在也无法忍受没有梦,于是他决心要找回属于他的梦,开始他真正的人生路。最终,板金却没有到达他的目的地,没有寻他的梦,没有完成他的使命。

是什么指引着根鸟?是什么支持这根鸟?是什么召唤着根鸟?是梦!当根鸟沿着直觉向梦走的时候,他没有怀疑。板金和根鸟有相似的地方,他们的梦似乎都遥遥无期,不可实现,打他们却毅然决然地走下去。实现梦是他们的全部,他们没有理由布勇往直前。

在寻梦的过程中,根鸟奋斗过、放弃过、追求过、绝望过……可他紧紧护住跌疼的梦,不肯服输。梦想是火,它能把一切诱-惑、胆怯、彷徨枯草一样烧尽;梦想是风,它能把雪源变绿、干涸润甜。

有梦的人生才会美丽不是吗?尤利乌斯、马吉靠着两扇磨盘磨亮了自己;史铁生靠着两个车轮,探索了生命的深层意义;李嘉诚靠着空空的双手,撑起了广阔的事业天空……那么多牵魂挂魄的召唤,那多么不到黄河不死心的追逐,不都是因梦而让平静的生命湖水涟漪重重吗?

曾经上体育课是测验长跑,从来没有经验的我害怕了,可我最终还是跑完了全程,即使我没有站在第一名的位置上,起码我跑赢了自己。至少在起跑线上,我的梦就是跑道的另一头,我的心与梦拴在了一起。我的梦与脚紧紧相连,将我牵到了梦的终点线……

季节总是从一缕风开始,生命的美丽常常因梦想而摇曳多姿。

作文根鸟读后感【篇2】

这个暑假,我读了曹文轩的《根鸟》。

起初,看书名还以为是写一只鸟的,看了书才知道根鸟原来是一位少年的名字。他住在菊坡,与他的父亲相依为命。

有一天他出去打猎,一天下来什么也没打到,到了傍晚却发现了一只白色的鹰,根鸟被它漂亮的羽毛和身姿迷住了,没舍得打,于是又转身去寻找其它猎物。但是白鹰却一直跟着根鸟,还在根鸟发现兔子的时候把兔子吓跑了,结果根鸟一怒之下把白鹰打死了。

根鸟捡起白鹰,发现白鹰的脚上缚了一根布条,他取下布条,发现上面有字,是一个叫“紫烟”的求救信。根鸟决心要找到那个小姑娘,找到她所掉落的峡谷。

根鸟离开了他的家,踏上了寻找那个女孩的慢慢长路。根鸟首先来到了荒漠,当根鸟以为自己走不出这个荒漠的时候,遇到了一起同行的朋友板金,他们互相依靠着走出了荒漠,又来到了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一路上认识了很多朋友,也吃了很多苦,但他一直保持着乐观,苦并快乐着。

终于,他的辛苦没有白费,找到了那个大峡谷,进入峡谷的一霎犹如进入了梦境一般。白色的百合花漫山遍野,白鹰的羽毛上洒满了阳光,白色羽毛闪闪发光。根鸟痴迷地仰望着天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有梦就有追求,有追求就会有行动。根鸟为了梦想不惜一切代价,为梦想远行,为梦想磨难,最终以惊人的毅力到达目的地,实现了梦想。这种为了目标执着追求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作文根鸟读后感【篇3】

“当一个人拥有自己珍惜的感情,并可以在一切困苦中找回信念,那么他的心里已经存有无人能比的财富,这财富,也可以净化他的灵魂,并且让今后的人生路更平坦和温暖。”

《根鸟》是曹文轩纯美系列小说中的一部。讲了一个生长在山里的十三岁少年——根鸟,为了追寻着心中的梦,独自西行的种种坎坷经历和奇遇。整个故事仿佛蒙上了什么,一切都那么茫茫,那么虚无缥缈又触手可及。

读了曹文轩写的《根鸟》,我被故事的主人公深深的感动了!根鸟——一个同龄的小男孩。他的善良使人感动;他的毅力使人惊讶;,他的忧愁与快乐使人随之而震撼……当然文中也有一些情节塑照了一个又一个的高潮,这些高潮有的神秘莫测、有的可歌可泣、有的令人感动、有的惊险无比……故事情节蜿蜒曲折,跌宕起伏,令人回味无穷……在我这个小学生的眼中根鸟的爱心和同情心是最令人感动和折服的,也是现实中人们所缺少的。他以一张毫无根据的布条和一个富有神秘色彩的梦为起点,凭着自己的感觉,开始了漫漫西征……一路上,在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喜悦中,他付出了许多许多,终于在路友与梦的鼓励下找到了那充满了神秘气息的百合花大峡谷……

《根鸟》部是曹文轩纯美系列小说中的一部,讲了一个生长在山里的十三岁少年——根鸟,为了追寻心中的梦,独自西行的种种坎坷经历和奇遇。整个故事仿佛蒙上了什么,一切都那么茫茫,那么虚无缥缈又解手可及。

一个少女来到悬崖上采花,掉进了峡谷。她出现在一个名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出发了,一飞冲天,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恍惚、迷乱、摇摆、清醒、执著、一往无前,他在痛苦中品尝着快乐。

作文根鸟读后感【篇4】

阳光下,琴键在舞蹈

俞懿玲,练琴去!哎,你们看,我多累,一口饭还在嗓子里,就得坐到琴凳上去。说到钢琴,那是我小班时的梦。在老师的手指下,一个个黑白相间的琴键会跳舞,简直太神奇了!于是,我一次次缠着妈妈给我买钢琴。就这样到了大班,当我的手指终于能够到六度的时候,那个庞然大物终于被搬进了家。从此以后,我就走上了哭笑不得的学琴生涯。

一开始,这个大家伙是我最心爱的宝贝。隔壁贝贝来我家玩,总是喜欢往钢琴旁边凑,一会儿去敲下琴键,一会儿摸一下琴身,每次都会惹来我一顿怒火。可是,慢慢地,我开始觉得钢琴成了禁锢自己的一个枷锁。吃过晚饭,门前院子里传来隔壁佳佳、冬冬的欢笑声,哎,他们在玩陀螺呢!从窗口望出去,贝贝正吃着零食看动画片,哎,我最爱的朵拉呀!妈妈带着弟弟去游乐场玩旋转木马了,爷爷出门打麻将了,就留下可怜的我,孤独地坐在琴凳上,一遍一遍弹奏着枯燥乏味的拜厄。每周一次钢琴课,每天半小时以上练琴,频繁增加的一本一本曲谱也像小山一样堆在了琴盖上。

我开始讨厌那个黑暗的学琴时代,几度想要放弃,但都被妈妈的白眼拒绝了。妈妈跟我说:做任何事情,想要做好,就得付出比别人多百倍的努力,世上没有一条成功的路是轻而易举的,成功需要我们有高度的自律和坚强的毅力。于是,我只能一边厌烦着一边在妈妈的家法下继作文续坚持。

这样的日子,持续到三年级第一学期,我认识了一位名叫根鸟的十四岁少年。菊坡是根鸟的家乡,在这里,十四岁的根鸟第一次一人外出打猎。他要用自己的猎物向父亲和整个菊坡的人证明自己的成长,在一次外出打猎时,他猎到了一只罕见的白鹰,并从白鹰脚上取下了一封求救信。从此,根鸟走出菊坡,以梦为马,开始了他人生的第一个征途。一路上,根鸟来到了许多地方:荒野,小镇,平原,城市接受了各种的磨炼。一路上,根鸟一直成长在现实和梦幻之中,他坚持过,放弃过,清醒过,也堕落过。但根鸟最后还是实现他的梦想,他到达了大峡谷。

终于到达梦中的峡谷的那一刻,当山风将他吹醒,根鸟把脸埋在百合花丛中号啕大哭。这一幕,深深地震撼了幼小的我。

现在,我已经学琴满5年了,暑假里考了6级,成绩良好。虽然没有优秀,但对于我来说已经是我努力的回报。我开始时不时地不用妈妈催促就去练琴,开始喜欢看黑白键在我指尖舞蹈,我常常在阳光下伸出手指,看它们因为练琴而变得修长我是那样庆幸当时坚持了下来。

这,就是坚持的成果,我要谢谢妈妈!是她让我懂得什么叫不放弃。我要感谢根鸟,是它让我在迷茫中找回方向。现在,我四年级了,逐渐明白了在人的一生中会有许多的困难,或大或小,但只要我们能坚持,就会发现,胜利的曙光其实一直就在不远处。

作文根鸟读后感【篇5】

曹文轩《根鸟》读后感800字中学生1

主人公根鸟在一次外出打猎时,猎到了一只罕见的白鹰,并从白鹰脚上取下了一封求救信,落名“紫烟”。当晚,根鸟与父亲寻遍了附近的山谷毫无收获后,根鸟义不容辞地踏上了西寻紫烟之路。途中,根鸟结识了板金,板金在十八岁那年当梦离他远去后,舍弃了荣华富贵,也踏上了西寻梦的旅途。这两个人都是为追寻自己那渺茫的梦而西行的。途中虽然艰难险阻层出不穷,但他们凭借着那坚持不懈的意志,心中那不达到目的势不罢休的信念,跋山涉水,克服了重重的艰险,竭力寻找着自己可能一无所获的梦。但板金的命运却是悲惨的,他在莺店的郊外慢慢地闭上了眼睛,与世长辞了。临终前,他告诉根鸟:“要坚持不懈地去寻找梦中的大峡谷、紫烟。”根鸟凭借梦中的记忆,虽然是在漫无目的地寻找,但他依然义无返顾地努力着。在鬼谷,根鸟虽然在做苦力,过着艰苦的生活,但他没有放弃,依然一次次地逃跑,直至成功。在米溪,他又一次忍痛舍弃了荣华富贵和秋蔓,毅然踏上了西去的行程。在莺店,根鸟面对自己一贫如洗,再一次显示了自己坚忍不拔的恒心和毅力,往西直走,终于来到了大峡谷。

这一切,不都标志着根鸟心中那永远不断的坚忍不拔的意志吗?根鸟的事迹深深地感触了我,使我受益匪浅。他使我想到,根鸟那种永不放弃的恒心不就像那一簇簇爆发的礼花吗?其实,礼花在升空和绽放时是一样漂亮的,若不是在升空的压力下,礼花能绽放出那么光彩夺目的色彩吗?人生如同礼花,都需要向上腾飞的决心和恒心。正如英国诗人莎士比亚所说的那样:“一件事情,一旦着手,不达目的,决不罢手。”这句话再次显示了坚持不懈的意志是多么重要,它蕴藏着的动力将是无穷无尽的。它激发着一个人将要着手一件事时,就算是微不足道的,也要一办到底,绝不半途而废。这样,我们才可以像绽放着的礼花一样,迅速冲顶,最后获得成功。板金虽然没有找到自己那失去的梦,但他却为了自己的梦想耗尽到最后一刻。他的行动也向我们蕴予着要在荆棘丛生的艺术大道上闯荡,常人可能会望而却步,但生活的强者,那种意志坚强的人,他们也许会得到史无前例的成功,欢欣鼓舞地来品尝成功的乐趣。英国小说家狄更斯曾经说过:“顽强的毅力可以征服世界上任何一座高峰。”

这些不都是坚持不懈的毅力中的成功者吗?总而言之:“一个人要有恒心,要有坚持不懈的毅力,凡事皆需尽力而为,半途而废者永无成就。”

曹文轩《根鸟》读后感800字中学生2

他是曹文轩笔下的人儿,叫根鸟。

那年的根鸟,只是个13岁乳臭味干的毛头小子。一场梦使他踏上了追寻梦的旅程。一路上,他哭过笑过,遇到帮助,也遇到陷害,但这一切都未使他退缩。直到他寂寞了,便放弃了追梦,回家陪着父亲。或许是天意,父亲的去世使他再一次踏上旅途。当他遇上极度疲惫准备放弃时,板金先生和那个梦又到了他身上时,他又有了走下去的念头,终于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地方时,可是没有见到自己想见的人……

我认为根鸟是一个有梦,敢追梦的人。他的梦想起源于百合花,又终结于百合花。一路上他经历了许多心酸,但痛并快乐着,结局或许并不美好,但他至少努力过了,不是吗?

现实中,也有许多人像根鸟一样敢于追梦的人。我认为我也是。

我的梦起源于小说。小说里的人物是多么酷炫,呼风唤雨,我被那无比夸张、玄幻的手法所吸引。我想,要是我也行,那该多好啊!于是,我经常偷偷不睡觉看小说,时而因作品中煽情的文字所感动,甚至潸然泪下;时而因主角的背叛而气愤,闷闷不乐,时而……

小学四年级暑假里,我上网搜索学习,知道了一篇小说的开头结尾该是怎么样的。经过一番长时间的酝酿后,我开始创造属于我的第一部小说,每天都坐在电脑桌前,打字,发表,不断地更新。一遍又一遍,看着点赞,推荐票一天天地增多,我异常兴奋,常常傻傻地露出笑容。虽然有时打字打得手很酸,很麻,有时被人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你的小说很差,有时会因为推荐票一票不涨而觉得心累……但是,我很享受这个过程,一步步完成梦想的过程。一想到这,我就有了动力,开始加倍地打字,发表,与读者交流,真让人兴奋啊!

但开学了,平常的学习让我的梦几经破碎,但我还是趁父母睡觉后,偷偷地上网写小说。直到父母发现后,不再让我熬夜上网写小说。老师也教导我,小学生应该有充足的睡眠时间,应该把更多的时间用来阅读大量经典,为成长打好人生的底色。我知道,我上网写小说的梦将被暂时搁浅,但是,我至少享受了这个过程,不是吗?

勇敢地追自己的梦,不管结局如何,享受追梦的过程。这是根鸟告诉我的。

曹文轩《根鸟》读后感800字中学生3

梦想在词典中的解释有幻想、妄想,对于很多人来说梦想就是如此,它并不代表着未来,它仅仅是一个梦想,无论结果如何都不曾后悔,因为成功与否就在于你是否已经出发。

《根鸟》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迷人的梦幻般的故事:一个少女到悬崖上那个采花,掉进了峡谷。她出现在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出发了一飞冲天,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恍惚、迷乱、摇摆、清醒、执着、一往无前,他在痛苦中寻找快乐。

《根鸟》是一个虚幻的故事,但我却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如果当初根鸟不背井离乡去寻找梦中的峡谷,他也许会与父亲相依为命然后在小镇上过着舒适的生活。如果当初在鬼谷他放弃了梦中的峡谷,不在想方设法逃脱,他也许不会再有人的嘲笑与压力,过得轻松自在。

如果当初在莺店他忘记梦中的峡谷,娶了两情相悦的秋蔓,仙子阿也许他已经做了米店的老板,过着富足的生活。

如果当初依旧在莺店每日看戏,他也许过的自由、奢侈。但是根鸟最终还是坚持去寻找那个在梦中开满百合花的峡谷,虽然他曾沉迷于几近完美的生活,虽然他曾半路折返回家,可他最终没有停下脚步,翻山越岭、长途跋涉,终于奇迹般的找到了梦中的大峡谷。那一刻,根鸟讲整个身体伏在地上,将脸埋在百花丛中嚎啕大哭……泪水洗不尽他一路的心酸,根鸟从少年走到了青年,遭到了很多的嘲笑,这么多年只有三个人支持着他。他曾被人偷走心苦挣下的路费,被人抓取做苦

工、去乞讨、被群殴,经历了常人无法精力的痛苦,只为一个梦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当他嚎啕大哭的那一刻,我懂得所有的付出值得的。

人常常会做梦,对于有些人来说梦仅仅是一个梦,对于有些人来说人生就是一个追梦的过程,不停地摔倒爬起,在追梦的道路上义无返顾的走下去,直到最后实现自己的梦想。

人生就是这样:在追求梦想中成长,在成长过程中实现梦想。

曹文轩《根鸟》读后感800字中学生4

曹文轩先生的《根鸟》,是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中的一本,很是不错呢!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叫根鸟的男孩在一次打猎中,猎到了一只白色的鹰,这只鹰的脚上有一个字条,是一个名叫紫烟的女孩写的求救信,上面说她掉进了一个峡谷。从此,她就出现在根鸟的梦中。根鸟为此告别父亲,踏上寻找紫烟的路。他翻越崇山峻岭,走过荒野、小镇、峡谷……在途中他也认识了许多人,他们有好也有坏,他就在发生的一件件事中磨合,变得成熟、坚强。最终他找到了他梦中的大峡谷,但却没有找到那个名叫紫烟的女孩。

这本书一共讲了五章,我最喜欢《米溪》这一章。因为这一章不像前几章和最后一章这样凄凉、悲伤和悲惨,它让人觉得很放松,很美。“秋蔓的周围,开发着五颜六色的野花。她显出一副无忧无虑、身心惬意而慵懒的样子:她四肢软绵绵地摊放在草地上,两只手的手背朝上,十指无力地伸出,在绿草的映照下,分外白嫩;她把两只鞋随意扔在草丛中,阳光下的两只脚呈倒”八“字分开斜朝着天空,十只脚趾,在阳光的映照下,发着暗暗的橘红色的光亮,仿佛是半透明的;微风将她的头发吹起几缕,落在了她的脸上,左边那只眼睛就常被头发藏住——藏又没有完全藏住,还时隐时现。”在米溪,人都这样放松,植物也是无忧无虑地生长,动物也很温顺听话。这里的一切都让人的心灵十分舒畅。

这本书给我的印象很深,让我禁不住去多看几遍。根鸟为那个被困在大峡谷中的名叫紫烟的女孩四处奔波,这种心中有他人、愿意帮助别人的精神令人敬佩。也正如作者曹文轩在本书扉页中写的“当一个人对一个处于逆境中的人产生扶持、援救之望,并实施了自己的高尚行为之后,他的心里一定会感到有一种温热的暖流富有快感的流过,从而使自己的灵魂得到净化。”

是呀,想想生活中帮助别人的事,比如:在公交车上为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让座;为孤寡老人献上一份爱心;等等等等。你会发现,当你去做这些事的时候,你会感到心中的温暖。

《根鸟》告诉了我们许多事情的道理,它需要大家细细体会。所以,把它——《根鸟》推荐给你。

曹文轩《根鸟》读后感800字中学生5

《根鸟》是曹文轩写的一篇小说,他讲述了一个住在菊坡里的一个孩子,他名叫根鸟。他们家非常穷,他们经常到深山里打猎。有一天晚上根鸟发了一个梦,他梦见了一个大峡谷,里面有一个女孩,生活凄惨,一个人生活在里面,她名叫紫烟。她请求根鸟救她出去,根鸟也答应了一定会去救她。根鸟把梦见的事告诉了父亲和家乡里的人。但他们一地点儿也不相信他。都告诉他,这只是梦,不是真的。但根鸟一连好几晚发了这样的梦。他告诉父亲他要去寻找那个长满百合花,有白鹰在上面飞的大峡谷。父亲最终也答应让他去。经过了几年之后他终于到达了那个久违的大峡谷。

他在途中经历了重重困难,他一个人走过了荒凉的大沙漠,因信错人被骗去了当矿工,为了要回买马的钱被人打了半死。在一个叫米溪的地方他完全可以开开心心的生活,过上富裕的日子。他的父亲在家里病死了,他烧掉所有,还要去寻找大峡谷。但他为什么要放弃这些呢?还要苦苦的去寻找那个峡谷?这还不是因为一个字吗?——信!

和一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一种坚韧不拔的恒心!

但在我们的现实当中又有多少个人能够这样呢?像有的人做工一样有点辛苦就辞工,一点也吃不了苦,像有的商家一样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违反诺言,那么个——信子要哪去了了呢??

要是我是当中的根鸟的话,可能我就没有那么大的勇气去找那个大峡谷了,可能遇到小小困难我就打退堂鼓了!

所以我们要学习根鸟的精神。

作文根鸟读后感【篇6】

《根鸟》这本书是我国评论家――曹文轩的有名著作,内容离奇,令人匪夷所思,但离奇的内容使我深深着迷

书中主要讲一位年轻人根鸟在梦里梦见了一个女孩,她在一个长满百合的峡谷中求救,周围还有许多白鹰,醒来后,他去打猎途中路过一个草坪,在草坪上他看见了一只和自己梦中一模一样的白鹰在空中翱翔,他便把它射了下来,结果发现猎物的腿上写着救命,于是,他马上起程前往梦中的目的地――一个长满百合的峡谷,他为此而奔波,一路上,他遇见了许多好人与坏人,他做过苦力,当过伙计,历经种种艰辛,为了去营救。为了实现那个未完成的梦!

这本书不仅告诉我们人间的大爱无私和许多我们人类性格上的全解,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有类似之处,我要向根鸟学习他坚持不懈的品质,我缺少的正是这一点!如一遇到难题,一碰到困难,就会回避它,而根鸟不会,他会不顾一切,不惜一切代价去克服困难,勇往直前,更有大爱在人间!根鸟这位少年有这种过人的毅力和忍耐力是我们要学习的,如果一个男人缺少耐力和毅力,那他就不是男的,不是好汉。兴趣爱好也决不能半途而废,一定得坚持不懈,才能成功!这正是我读了这本书后悟出的道理。

作文根鸟读后感【篇7】

今年暑假,我看了曹宇轩写的《根鸟》,使我深受感触,赞不绝口。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根鸟的小男生。有一次,根鸟在打猎时打中了一直鹰,而当根鸟想要离开的时候,却听见身边有沙沙的声音,掉头一看那只鹰正竭尽全力的拍打翅膀。并挣扎着讲脑袋抬起来,根鸟走到她的身边无意中发现了鹰的腿上用一根红头绳缚了一个布条,上面写一位紫烟的少女,他到悬崖上菜花掉在了峡谷里,在这一刻根鸟决心要找到紫烟少女。他和她的父亲开始挨家挨户的寻找,大家认不认识一个叫紫烟的姑娘。

荒滩,沟渠,上坡,公路,沙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一个个奇异而玄妙的场景,根鸟拼命地去寻找紫烟,哪个地方几乎都去过,最后他终于找到了紫烟,她在大峡谷里,那里开满了百合花。

根鸟坚强的斗志令我十分感动与佩服。

作文根鸟读后感【篇8】

《根鸟》是曹文轩纯美小说中的一本。书中回味无穷的文字,跌宕起伏的情节,让我深深地喜欢上了它。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叫根鸟的少年。有一次,根鸟外出打猎,他的箭射中了一只白色的鹰,鹰的脚上绑着布条,上面是一个叫紫烟的女孩的求救信号。晚上,根鸟做了一个梦,梦到那个叫紫烟的女孩到悬崖上采花,掉进了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为救梦中的这个女孩,根鸟出发了,一路上历尽千辛万苦,荒漠、草原、大山、村落……他坚持着、努力着、奋斗着长阶段。恍惚、迷乱、摇摆、一往无前……他在痛苦中品尝着快乐。他曾被人嘲笑过、期骗过,但这些没有让他的意念动摇。他度过了种种困难,终于到达了那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

在我的心中,主人公根鸟是个坚持不懈的少年。他为了心中的梦想,一路上风餐露宿,历尽艰难,翻过高山,度过大河,穿过沙漠,他从没有放弃心中的那个梦想。文章的结尾,他整个身子伏在地上,将脸埋在百合花丛中,号啕大哭这个时候,我仿佛能体会到根鸟在历尽千辛万苦之后的百感交集。

父亲喜欢看乒乓球赛。每当他看得连连叫好时,我也会到他旁边凑凑热闹。瞧见那一个乒乓球在桌上飞来飞去,看着那些运动员潇洒的动作,我也请求父亲教我练乒乓球。练乒乓球很苦,几次练得我号啕大哭。父亲几次问我,还要不要练?要练就要肯吃苦。我虽然答应父亲要练,可练得很不情愿。当我看了《根鸟》这本书后,不愿练球时,总会联想到:这一点小事就叫苦吗?那根鸟是怎么做到去找大峡谷的呢?想到这里,我又立刻来了精神,以新的态度投入练球当中……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坚持了4年,最终取得了乒乓球全市第四名,全县第一名的好成绩。

只要肯坚持,没有什么事做不到!在风雨中,要勇敢坚定;在黑暗中,要咬紧牙关前行;面对沙漠,心中要充满绿洲。只要像蝉一样,经历苦痛,决不放弃,一定能一飞冲天。(傅奇一)

乡土中国读后感作文(集锦12篇)


范文资源网精选栏目推选:“乡土中国读后感作文”。

乡土中国读后感作文 篇1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搜集了在教学过程中的十四篇论文的集合,于1948年首次出版。出版至今虽时间漫漫,但依旧是现在研究我国农村面貌的重要资料。因此我们不得不提到费孝通先生,他是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其中在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方面留下了百万字具有广泛影响的著作。

通过对于本书的阅读,其中几张篇目让人印象深刻。这里就包括了“再论文字下乡”,它重点讲述了乡人不识字并不是因为乡人的愚昧,而是乡下的环境本身并不需要乡人掌握文字,在乡下这个熟人社会中,口语、表情和肢体语言可以解决一切沟通问题,而事实证明也是如此。文字的表现力远不及非文字的交流。既然乡人没有学习文字的义务,当然乡人不识字也是一种正常的现象了,这就好像是城里人不会种田是一样的道理。

在“差序格局这一章中,费孝通先生提出了一个全新的理念,认为中国社会在社会结构的组成方面有着根本的不同。简言之,西方社会犹如一捆柴,将社会成员紧密的联系在了一起,这种团体与团体之间的划分是刻意的,彼此之间的界限也是清晰的,即使一个人可能处在多个团体中。而中国的社会组成结构则是差序格局,犹如一汪平静的水面突然之间投入了小石子泛起阵阵涟漪,而以这个圆心四散开去的就是我们每个人的交际圈。

由于东西文化的差异,起源于西方的社会学理论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国本土的乡野研究,费孝通先生为此创造了诸多理论和名词。尽管读者阅读时会有些困难,但是结合起我们自身的文化底蕴,不能发现这部社会学著作有着我们太多现实生活的写照了。

透过《乡土中国》,我们仿佛触摸到乡村的脉搏,感受到乡土的气息。对于很多人而言,比起城市的繁华与喧嚣,更喜田野的欢脱,青瓦的朴素。炊烟以昏黄为底色,闻起来是一种温馨的味道。生活在乡间,我们与自然更近一步。生长在中国,我们有割舍不下的乡愁。(周睿健)

乡土中国读后感作文 篇2

在“飞流直下三千尺”前,也就是所谓的“侃侃而谈”《乡土中国》一书前,先要向读者“唠叨”两句关于阅读这件事的感悟。

《乡土中国》一书,实属“长文章”。有时边批注会边猜测:费大爷看来精力旺盛啊,想累死我们!说这话时,往往还要脸红脖子粗地“不忿”。直到将这本书“啃”完以后,我这个“智力低下”的读者才读懂了费老先生,作为一名专业社会学家的意思:让读者充分领会书籍中的某个观点,乃至于“意味”。如果从“费老是教授”的角度考虑,就能用得上老师们常说的一句话了:“我三言两语就能把书上的内容‘过’了,但关键是你们要懂我讲的话!”

写到这里,我想大家也可以领会毛主席在《反对党八股》一文中说的那句“资本论不是很长吗?看下去就完了”的原因了,毕竟,《乡土中国》的确“言之有物”。

阅读这样一部“大块头”,的确很费时间,也很费精力。其中不乏概括程度极高的语言,而且各类专有名词、典故、文言更是多如牛毛,读到中间部分时,我刚开始往往会卡壳,读不下去。这其实是因为文章前后衔接紧密,而我只是想在最短的时间里内出“效益”。结果反复返工的事实证明:只有逐段、仔细、甚至于“小心”地阅读,才能看懂。在此,我可以“小心”地嘘一口气,因为我读完并且读“好”了这一本书。

《乡土中国》一书在我看来,写作内容无非是我们身边的乡土社会,但写出了“水平”。

作为理科生而言,我在阅读此书之前以为实验已经是最富有“科学与思维”的活动了,但读完才惊讶的发现:费先生的看法比最经典的实验还有“魅力”。我们与社会的交流、在各种机关场合的交际、使用各种公共设施以及我们衣食住行都在发生都发生在同一社会——乡土社会里。也许我们平日里也留心观察过社会里的种种现象,思索过用一种解释说明这现象,更有人好奇,这些现象的根本在何处?然而,费先生使用了一种超脱于简易的探究方式:逐层分析,层层解释。更值得我们挖掘的是,费先生论证完某个“观点”后,并不是着急去叙说另一个所谓的“分论点”,而是从各种角度对其进行验证。正反对比、逆向思维是我读完后对费先生的论证感受最深的地方。

用自创的理论去解答这复杂乡土社会里的疑惑,我为费老深感不易。也许费先生比科研人员还要辛苦,因为理论建立于事实的基础。实际的调查,对费先生而言,或许是最好的资料。

在文末,想为大家,也为自己,提一个小小的倡议。我希望我们再次阅读如《乡土中国》之类思辨能力、哲学性较强的一类书籍时,能在阅读前微笑一下,接着不慌不忙地“一小步再一小步”向上“攀登”。放心,只要认真地阅读,定会品出文字里透出的味儿,也一定能“把玩”好“书籍”这件文物的。

乡土中国读后感作文 篇3

读了《乡土中国》,想到了很多旧事,真实的,虚构的。想到一个小故事,忘了主人公。就说他小时候听说神仙们在自己身上拂来拂去,最后捏出一颗仙丹法宝之类的,他看母亲也常常用手伸进她自己的衣服里搓来搓去,最后只捏出一些尘泥。并说母亲因此跟他讲,人是土做的。感觉很有意思,所有的故事都是真的,所有的无稽之中,也都有至理。我们是一个久远的农耕民族,血液里流淌着的,对土地的挚爱与执念。几千年封建统治,重农抑商,是因的农地为根。

为什么农村保卫城市的人能够最后武装夺取政权,坐稳了江山?为什么今日来说,三农问题都是重中之重?我们对于土地来说,意味着什么?土地于我们,又是什么呢?有一个地主,他的萝卜很好吃,一个人种不过来,于是他把地租给农民来种,提供种子。农民悉心照料,土地肥沃,萝卜更好了。地主把地收回,要自己种。农民想,我这些年除了帮别人养肥了地,种好了苗,自己什么也没捞的啊,于是非常悲伤。这个故事,是我看到的貌似是寓言的故事。不过我的意思不在于批判地主,我是想说,其实,我们都是那个农民。来到世上一遭,命租给你,你自己可以惨淡经营,也可三心二意,最后尘归尘土归土,你什么都带不走。当我们把性命还给命主,那么最后我们真的是一无所有么?这样你是不是明白了什么?这是由土地让我想到的故事。关于锅灰土的另一个故事,说一个小战士到了礁岛服役,临走前他妈妈让他带了一包锅灰土,因为新兵蛋子们来自天南海北,好多的水土不服,其中一个战士连续地上吐下泻两头放花,他跟班长说应该给那个病号喝一碗锅灰土。有人笑说,那是你家的锅灰,他又不是你们那的人,能管用?死马当成活马医呗!没想到还就真的好了。这个小战士笑说,虽然咱们不是一个省,好歹都在一块陆上,这就顶用。你背井离乡,我背井离乡,虽然咱们背的不是同一口井,但是咱们自乡人都再没有喝上水。开个玩笑。家乡是什么,搅进筷子的是一口吃的,塞进耳朵是一句乡音,映入眼帘是一个地名,触手可及是一抔黄土。写到这,想借唐朝皇帝之口,叮嘱句宁恋本乡一捻土,莫恋他乡万两金。这些都是由乡土联想到的,还有由中国引发的联想。

我承认不应当这样将书名割裂开来,然而剩下的那部分关于这个国家古往今来的深深热爱,如果凝练成两个字引发的,那么又只能是中国。华夏中国,《左传定公十年》疏云: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章服之美,谓之华。由于中国所引起的感想,古老的像是渗着象牙白色乳汁的民俗老歌,随着檀香一径地在空中散了,新鲜的犹如蓝夜中新近的一颗亮星,引人瞩目和闪耀。很多人说中国的人情社会不好,外国的法制社会多么多么的好,如此看来外国的月亮也是比我们要圆了。那么也可惜的没听到国外有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此般写月亮比咱们的更美的句子。现在我们排斥封建统治,称帝者人人诛之的口号已经喊了快一百年。大家都知道封建统治不再合时宜,小农经济落后于世界。

但是,它们都是与社会相适应的。社会变了,很多东西变得不好了。中国特色的法制社会,仍是建立在熟人社会上,这也是一点点地在变化,因为熟人社会根深蒂固。别忘了,我们才是脱离了封建制一百来年的年青国家。如果你非要拿一个婴儿和成人赛跑,又嫌弃婴儿跑的太慢,那么我们也没有什么要说的了。我们都有一方乡土,叫中国。

乡土中国读后感作文 篇4

在书香品读中、我阅读了《乡土中国》。

有人评论的好:“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却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恐怕已经很难有哪本书能够像《乡土中国》一样,将中国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如此细致而又深刻却又通俗易懂的描绘与分析了。虽然此书写于几十年前(1947年出版),但在现在的中国社会,《乡土中国》中所描绘的现象依然能在我们心中找到共鸣。

费孝通在这本书中对我过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不同层面的描述,相信所有中国人在读完此书之后都会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感,而后微微一笑。费老虽然一再强调,这本书只是适用于对于底层的乡土社会的描述,可是,城市人不都是由农村人发展过来的吗?如果他们的上一代不是农民,那么他们的上上一代也一定与农村与土地有过千丝万缕的关联,在如今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在城市人西装革履之下隐藏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中国,依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痕迹的中国。

城市的强大与繁荣离不开农民所为之做出的贡献甚至可以说是牺牲,尽管这样的牺牲并不是处于自愿。在这么一个注重三农问题的时代,阅读《乡土中国》一书,的确能给我们带来很深是思考。接下来是我对此书的一些思考与分析。

《乡土中国》是在费老对几个农村社区进行调查后,继《剩余制度》后对社会结构的分析的有一本著作,笔者认为它是在前面几本书的基础上对中国农村的一个更加概括性的总结。

整本书呈献给我们一个对中国基层社会认识的清晰而又完整的分析脉络,费老在讲述某些问题时会举出一些具体的实例,让读者更好的了解他的观点。《乡土中国》文字理论通俗易懂,事例生动而贴近生活,对于初学社区研究和人类学的人来说有很大指导作用,让未免对农村的平实生活有了一个基本的,深刻的了解。

虽然上面说乡土性在渐渐离我们远去,但也许很多人都和我一样,在看到这本书中某些篇章时会会心一笑,因为《乡土中国》解释了中国社会人们身上一些很深层的东西,虽然他指出他所写的是中国的基层,但现代的中国社会也是有基层发展起来的,或多或少的带着乡土的痕迹。

乡土中国读后感作文 篇5

《乡土中国》是一部研究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与社会结构的社会学类作。

本书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理论上的概述和分析,作者也旁征博引,通过对中西方社会的比较,对中国古今社会的比较,还通过幽默形象化的语言,较为全面地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是了解中国和中国人的必读经典。

本书作者是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也是我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费孝通先生。他曾任第七、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也曾任中国人民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还曾任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等多所大学教授。1980年获国际应用人类学会林诺夫斯基名誉奖,1981年获英国皇家人类学会赫胥黎奖章,1982年被选为英国伦敦大学经济政治学院荣誉院士,1988年获美国大英百科全书奖。其主要著作有《美国人的性格》《乡土中国》《江村经济》《生育制度》《中国乡绅》《中国文化的重建》等。

初次手捧此书,看着封面上的“乡土中国”四个大字,我印象中的乡土味便油然而生。

那是小时候爸爸下地回来后蹲在家门口的那块大石头上痛痛快快地一口气一口气地抽着的旱烟味儿。

那是妈妈忙里忙外忙得团团转时一边吩咐我们去一边玩,一边专心专意地坐在风箱前烧火做饭时烟囱里飘出的浓浓的炊烟味儿。

那是农忙时节跟随爸爸妈妈去田地里劳作时,他们在前面翻地犁地,我背着盛装着种子的小花布袋,在后面一、二、三地边数边把种子播下,被犁开的土地像小孩子张开的嘴巴,一颗颗种子顺应落下,一颗颗希望也由此茁壮地萌发时一家人的欢笑和着汗水的味儿,天地间弥漫着的清新湿润的泥土味儿......

读完此书第一章“乡土本色”后,我热着眼眶写下——

关于乡土,我首先能够想到乡音,乡民,乡情,土地,土生土长......

我想到了我们中国一直就是一个农业大国,而中国的农民一直就是一大群土生土长的人,他们一辈子守候着土地,呵护着土地,小心用心地侍弄着土地;在土地上耕种劳作,在土地上奋斗流汗,在土地上哭笑悲欢,;视土地为孩子,视土地为希望,视土地为生命。

所以,他们一如土地般宽厚、静默、仁慈,一如土地般孕育万物,大爱无声亦无痕。

他们坚强到可以忍受很多很多的苦难,割舍很多很多的喜爱,却惟独离不开土地。

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他们叫乡人;一方水土厚实一种情,它们叫乡情;一方水土诞生一种语言,它们叫乡音;一方水土孕育一种文化,它们叫乡俗。

很小时就听过“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很小时就读过“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还有很多很多思乡思亲的诗......每次出远门,每每听到家乡话,便倍感亲切……

这所有的所有的情愁眼泪都是因为,他们曾经或者正在生长在同一片土地上,土地是他们心灵的归宿,是他们心灵的慰藉,使他们感到心安!

所以,中国是一个充满爱的国度,因为中国有一大群充满爱的农民,他们有情有意,对他们的根不离不弃。

我也生长在农村,小时候和亲爱的家人一起在田间土地嬉笑劳作的场面历历在目,让人回味无穷,留恋万般,还有爱我疼我的乡邻......

我想他们......

只是,后来,再读,再感受,我突然想到了一种现象,一个问题。

我所带的班级里,有四分之三以上的学生都属于留守儿童,他们的爸爸妈妈都在无奈中任由自家的土地荒芜,离开他们,丢下家中老人,独自出去外面打工挣钱。更可悲的是,家中老人逐渐丧失劳动能力,欲把自家土地无偿转包给别人耕种,甚至是国家对于农民所种的每亩土地给予补助,居然皆无人承包!无人愿意耕种!

农民辗转异地变成了农民工人,土地历经风雨却变成了荒漠沙地,长此以往,农民,土地,农作物,最原始的农耕农种工具和技术、方式何在?我们的后人们又将如何继承我们的老祖宗为我们遗留下来的宝贵的农民文化?

不过我又欣喜地发现,读了此书第十二章“血缘和地缘”之后,我对于刚才提到的现象和问题便有一点点茅塞顿开了......

我明白了所有出去打工的人们,在异地他乡和来自不同地方的人们构成了一种纯粹的地缘,而他们不论走得有多远,他们跟父辈,跟故乡的血缘都是割舍不断的。因此不论走到哪里,他们,还有我们,所有人的籍贯永远都得填清楚我们最古老的家的所在乡村,甚至要细化到某个生产大队。

我也明白了人们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转变。

整本书已读完许久,章章都记下了自己的粗浅的认识,有摘抄,有感动,也有感悟和启迪......可是合上书,却还是察觉头脑空空,纵观统筹整本书的阅读体会,我却无从下手。

因为自己很清楚,自己的学识有多么浅陋,尤其是对“社会”这样一个浩渺而宽泛的话题,自己就好比一个很年幼的孩童,在看一部很久远很古老的历史解说片,因为太少经历,所以对于里面的一些内容包括解说者的专业解说词,我实在是太难一一透悟!

只能跟随着内容,跟随着自己的心,让一些能够在突然间或者经过慢慢咀嚼消化后,能够让心间变得敞亮或者温暖的整体感觉流露于笔下,让自己得以悉数此书带给我的收获。

读罢此书,我真正读懂了乡村里的人们。懂得了他们平日里少言寡语,并不是因为他们脑子愚昧,而是因为他们在更多的时候习惯于在劳动中,在实践中,寻找生活的真谛和乐趣。或者还可以说他们乡邻之间总有一种无法割舍的乡情,他们更多的是面对面交流,语言亦如他们一般简洁、闲散、朴实,甚至不用语言表达,直接把所有的情感融进一个拥抱、一碗饭、一件衣服、一个手势......

坦荡、直率、包容、善良,这就是他们的大智若愚!

所以说文盲并不等于愚昧!

读罢此书,我明白了中国传统社会之所以稳定和谐,是因为在传统社会里,人们的生活靠的是是一套传统的办法,人们之间的社会交往靠的是礼节,而那些传统的办法和礼节都是祖祖辈辈遗留下来的最宝贵最安全最受用的规则。而传授这种规则的教育便是教化,而掌握这种教化权力的便是人们的师长。

所以,古人三字经里有“出则悌”,意思是逢着年长的人都得恭敬,顺服于这种权力。而最难得的便是,久而久之,这种恭敬和顺服便都成了自愿。这便是传统社会中的“长老”统治。

因为恭敬和顺从,人们便需要通过对自身的克制和制约,来规范自身的行为,这也正是乡土社会的本色。

这也让我联想到了,平时管理学生的时候,只有做到让学生对老师充分信任和尊重,他们才会自觉地做到对老师恭敬和顺从,也才会亲其师,信其道。

一切贵在自觉!

读罢此书,我也不由得想起了我们的父亲和母亲,他们之间没有浪漫的卿卿我我的爱情,却有着相敬如宾的深情;没有太多言语,却有太多默契去各自承担家庭事务;没有太多的激情,却有太深的亲情!这便是乡土社会中的“男女有别”

读《书》诵《诗》,与古人居;读《诗》诵《书》,与古人谋。读《乡土中国》,让我沐浴在一种缓慢、宁静、温暖、祥和的古老的乡土气息中。

那些时候,大片的土地和大片的树林带给人们,也带给孩子们无限的希望和快乐!

那些时候,车马总是很慢,书信却总是很长,人们的思念更深,情更浓厚!

那些时候,人们时时约束,处处节俭,却总在内心最深处保持着对美好生活的好奇和期盼!

然而,社会不断发展,一切都终将会走向进步,惟愿乡土社会的种种弊端:落后、束缚,会随着越来越猛、越来越新的时代洪流得以荡涤,而那份最温暖最真诚的人与人之间的情谊却能够永不被冲淡,永不被泯灭!

而我也希望自己能够永远带着乡土的味道,前行在通往每一个明天的路上!(赵丽珍)

乡土中国读后感作文 篇6

书是良药,可以医愚。不同类型的书带给我们不同的阅读体验和感受。通过对《乡土中国》这本书的学习与阅读,我的到了不少启发。

首先是阅读方法方面。在此之前,课外的读物大多是小说,而《乡土中国》这种的学术著作是

在开始的几章中,经常会发生前几段要读好几遍才跟得上文章思路的现象。但随着不断地深入,我渐渐地找到了方法:每一章的开头和结尾需要特别留意,因为这些地方往往会提出概念或作出结论;抓住关键词,圈画下来,排列在一起,就如同有了一张阅读的线路图;画思维导图,可以帮助梳理文章脉络。这些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锻炼了我提取、归纳信息的能力,让我理清文章思路,加深对内容的理解。

再者是文章的内容方面。作者从权力结构、社会规范、伦理道德、家庭制度、礼法等方面向我们展示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深刻地揭示了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在这些观点里,我印象最深的是《差序格局》和《血缘和地缘》。

《差序格局》中提到了自我主义,以己为中心,向外扩大的圈子就是我们的人际圈。作者形象地用石子投入湖面荡起的涟漪来形容,它的界限并不是很清楚,亲疏关系的远近会对它产生影响;作者还指出圈子的大小是依势而定的,真可谓是一语破的。

《血缘和地缘》主要围绕着人情展开。在这个充满人情的社会中,真正的商业是无法进行的,文中的例子:只有到十里之外的街市,人们才能自然地以陌生人的身份出现,才会认真的讲价、买卖。这是土地上该有的规则,人们一代代的遵守着。

这些现象都是真实的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而费孝通先生却能将它上升到学术方面,这与他亲身下乡观察实践,不断总结思考有必然的联系,费先生的格物致知精神让我多了几分敬佩之情。

读书的过程如登山。前面是数不尽的台阶,但只要一步一个脚印地走,顶峰之处再首来时路,我们的成就感与满足感是无法比拟的,那时一定会不由自主地感慨:读书是一件幸福的事!

乡土中国读后感作文 篇7

对于社会学的书籍,我没有很大的兴趣,但是当我读到《乡土中国》这本书时,我被深深的吸引了,他勾起了我的求知欲。通读《乡土中国》这本书,感触颇深。这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浓浓的乡土味的确是充满中国基层社会的,但是这种乡土味并不是城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响不知道往左还是往右的愚昧,而且经过证明,乡下人的学习能力并不比城里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和欲望没有都市人强烈。“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生活在农村,我们也知道,乡下人的生活的确离不开土。种地也的确是最为普通的谋生方法。土是乡下人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这是“土气”的一个重要特色,只有一群人在一个小地方,经过悠长的岁月,彼此都熟悉了,便因此而产生了信赖。正如费老所说的“陌生人对于婴孩的话是无法懂的,但是在做母亲的人听来都是清清楚楚,还能听出没有用字音表达的意思来。”这种信任并非没有根据的,其实是最可靠的,因为这就是规矩。就像费老提到的孔子对于自己的学生因材施教,对待不同学生提出的同一问题,孔子总是能给出不同的答案。这是孔子基于对学生的了解,给出适合每一个人的答案。在我们社会的激速变迁中,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在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处处产生了流弊。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风俗来应付的。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但是我们的生活不能完全的排斥乡土气息,我们要做的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而不是一味的对“乡土气息”嗤之以鼻。

在西洋社会里争的是权,而在我们却是攀关系、讲交情。费老所讲的差序格局也真真切切的反映了中国社会的真实景象。一个人的家可以很小,小到只是自己和爸爸妈妈,一个人的家也可以很大,凡是可以扯上一点血缘关系的人都可以算作自家人。这种伸缩自如以我为中心的结构或许就是在《乡土中国》这本书里提到的最重要的概念差序结构。以血缘为纽带,如同石头投入水中的波纹,一层层波纹,一层层亲疏。群己、人我的界限就在这攀关系讲交情的社会关系中模糊了。我们一旦明白这个能放能收,能伸能缩的社会范围,我们可以明白中国传统社会中的私的问题了。我常常觉得:“中国传统社会里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这和西洋把权利和义务分得清清楚楚的社会,大异其趣。中国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是一种我所谓“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种格局和现代西洋的“团体格局”是不同的。但差序两个字也说明了,这种家庭结构不是混乱的,而是清晰、条理有秩序的。人伦这一儒家文化在中国古代文化中根深蒂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虽然中国的家庭的社会圈子可以推得很远,但始终免不了人伦差等的次序。从古代的臣子对皇上的忠诚,到延续至今儿女对父母的尽孝,人伦始终在发挥着作用,影响着传统道德观念。

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半个多世纪,但它折射出来的理论依然经久不衰。这样的经典读一遍收获是有限的,因此我还需要再多读几遍。(刘建)

乡土中国读后感作文 篇8

本书收集的是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后期,费孝通先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的十四篇文章。此书略薄,正所谓浓缩的精华,先生用通俗易懂、高度概括、简洁明快的语言,为我们透彻地讲解了“乡村社会学”的内容。通览全书,可以感受到一股浓浓的、亲和力极强的“乡土气息”。跟随作者的脚步,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事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对现代社会仍然具有珍贵的价值,值得我们去学习借鉴。

一、特具的体系:比较视野下的乡土中国

在本书中,费孝通先生围绕“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的问题展开,将中国作为一个整体与西方现代社会进行对比,叙述中国乡土社会的特点。费老说:“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究竟什么是乡土社会?它是中国基层社会中“一种特具的体系”,这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生活的方方面面。费老在文中并没有没有明确指出乡土社会的概念,但是我们可以推测出,“生于斯、死于斯”,“终老是乡”的一种固定的“熟人”社会,并且具有强调血缘关系和伦理观念的特征就是乡土社会。费老讲了乡土社会的特征,其核心特征可以归纳为两点,潜在规则的礼治原则和作为外在形态的差序格局。这是中西方基层社会的最大区别。

二、社会性质:底色的“土”与本色的“乡”

在《乡土本色》中,费孝通先生开篇提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由此可见,“乡土性”是针对中国社会而言的,不单指乡村社会,还应包括中国传统的城镇。费老首先从人地关系的角度,把传统基层社会的“乡土本色”概括为“乡土性”。何为乡土性?乡土就是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土的本意是泥土,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因为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长期以往,增大了人对土地的粘附性。由于受到土地的束缚,人们安土重迁,过着生于斯,长与斯,死于斯的社会生活。接着作者指出人地关系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就是人与人在空间排序关系上的“孤立和隔膜”以及在时间上的“熟悉”,而人与人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缔结的生存状态,又直接构成了中国基层社会独特的习俗和生活方式的规定性。随着社会的发展,近百年来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的交流方式、交往方式也发生了巨变。但是乡土社会的特征没有完全褪去,而是将“乡土性”的特点适应性的保留了下来。

三、社会交往:乡土社会中的语言与文字

《文字下乡》中主要讲在交流方式上,受西方社会影响下的现代社会和乡土社会的不同之处。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而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能传的情、能达的意是有限的。比如说“眉目传情”、“指石相证”,就抛开了比较间接的象征原料,而追求直接的会意。中国社会基层,有语言而无文字。在一个乡土社会中生活的人所需要记忆的范围和生活在现在都市的人是不同的。乡土社会的特点就是“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落叶归根”就可以解释乡土社会中生于斯死于斯的世代黏着性。不论在空间和时间得到格局上,这种乡土社会,在面对面的亲密接触中,在反复地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的人们,并不是愚到字都不认得,而是没有用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需要。乡土社会是一个面对面的社会,有些话可以当面说明白,并不需要借助于文字,但并意味着不必推行文字下乡。在现代化的过程中,作为现代化工具的文字使得我们开始逐渐远离乡土社会。费孝通先生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也必须下乡。

费孝通先生的这一观点,可以拓展至文字下乡背后的乡村教育。时至今日,尽管乡村教育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教育资源不均衡的城乡空间分布,形塑起来的社会格局深刻影响着现代化进程中的乡村社会。而作为交流媒介的语言、文字,在信息技术的深刻影响下,业已引起社会交往的巨大变迁。这一变迁对城乡的影响深度存在何种差异?这一差异又将如何影响城乡间的社会结构?费孝通先生健在的话,也许也会思考这一问题。

四、社会结构:差序格局中的乡土中国

《差序格局》讲的是中西方社会关系、社会结构的不同之处。费老以西方现代社会为参照,把中国传统社会与西方社会在基本结构及各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比较,提出的“差序格局”这一本土概念。西方现代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可以被归纳为一种“团体格局”,就像“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在中国传统社会,“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关于差序格局和团体格局中费老所用的两个比喻,揭示出中国传统社会特点是一种规范特殊性、公私界限不明、社会关系等级化的伦理型交往。在西方现代社会中,每个人的人格是独立的、平等的、互惠的。团体格局中讲契约、法理,以契约信用和法律来判断行为的正当性,以法理保护社会公平公正。社会格局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在“团体格局”中,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

而差序格局中的道德体系出发点是以自己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从己外推以构成的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每一根绳子都被一种道德要素维持着。中国的法律和道德,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在现代社会中,差序格局依然存在,但也或多或少发生了变化。血缘、地缘关系弱化了,体现的更多是业缘关系。人们为了生计,一部分年轻人不得不背井离乡,加大了人口流动性,固定的“熟人”社会由于交流、联系的减少渐渐疏远。从乡村向大城市发展,造成了中国乡村的“空心化”,弱化了血缘和地缘的联系,业缘成为影响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因素,整个社会呈现一种松散的状态。

五、社会秩序:人治、礼治与法治

《礼法秩序》讲的是中、西方管理方式的区别。人们总是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人治”,而西方社会是“法治”。其实不然,中国传统的社会并不是“无法无天”的,乡土社会是一种“礼治”的社会。费老说:“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西方社会的“法治”并不是指法律本身能统治,能维持秩序,而是说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是根据法律来维持的。法律还得靠人来执行,法治其实是“人依法而治”,并非没有人的因素。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依靠国家的权利来推行的。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

礼不同于“从外限制人”的法律,也不同于以舆论话语限制人的道德,而是一种由主动服膺于传统的行为构成的秩序;礼从内作用,但同时是外在于个体的社会秩序,也作为社会秩序从外作用于人,目的在于“克己”;礼治秩序在规模较小的乡土社会里可以满足人们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的需要,但现在社会要求规模更大的团体合作,此时,“礼治秩序”要过渡到“法治”。现代社会中,由于“熟人”社会渐渐过渡到“陌生人”社会,人们交往范围的扩大,交往复杂程度增大,导致人们之间的信任感弱化,必须依靠社会契约来作为和交往、合作的保障,所以法律制度也凸显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尊法、守法成为人们交往的准则,对人们也产生必不可少的制约。随着“依法治国”观念的深入,人们的法律意识也逐渐提高,“法治”社会将更有利于现代社会的发展。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距今已是70多年了,当今的社会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政治制度、意识形态等都与费老那个年代大相径庭。重拾费老的《乡土中国》,深刻理解中国传统社会本质,才能更好地应对当今社会的变革与发展。

乡土中国读后感作文 篇9

乡村社会无疑是中国的传统社会,直到今天还在中国占据主流位置,尽管它已经成为新潮和时代的弃儿,成为追求现代化的心病。我们不喜欢它了,觉得背着这个名字在国际上有点欠地位,脱不了国际大款眼中的土包子形象。可是努力奋斗了半个世纪,我们还是摆不脱这样的纠缠,还在想方设法;个人想脱农皮而脱不掉,国家想脱农皮也常感为难。

因为乡村社会本来就是个稳定的不容易改变、不容易创新的社会;农业的特点是求稳,四季的轮回即可保证农业的运转,四季的轮回立刻带动人民的生活、带动人民的观念跟着轮回。乡村因为不变,所以重视传统,所以重视经验,所以有了老一辈的权威地位。长辈们继承了前代的一切方法、标准,这些旧传统,是足够把当前生活应付得服服帖帖的。后生小辈自然只能唯唯诺诺,专以学传统为务,务必把老者当权威、当老师,只能尊崇不能违反。待过几十年,自己也登上老者的尊位,可以捋着胡须满有把握地数落乳臭未干的后生了;这样的经历,好像复制一般,一批又一批地复制,如同四季的复制。

生活方式影响生活的观念。不愿意变革、只求稳定是农业社会的思想特征。老人的话就一定是对的,可以成为人生的指针,因为他传递着祖辈们的心得,是靠世世代代历经洗练淘出的金玉之珍。听话的孩子才是好孩子,后生要树立正面形象,听话是先决条件,老人的话不对你也不可以反驳,你也不可以顶撞。传统教育要求孝,孝的主要内容就是无违父之道,且根本不许怀疑父之道算不算是道,一怀疑就危险,一危险就可怕,后果是严重的。听话者,善守祖业者,可以得一世英名,说不定还有御赐的嘉奖。退一步讲,就算上辈人的确立错了规矩,你也没有可以顶撞可以反驳的资格,你可以阳奉阴违,但是照顾老人的面子和情绪是顶重要的事情,是严重地关乎道德的事情。此外再无可退步的地方。

乡土中国读后感作文 篇10

读完《乡土中国》后,有的章节涉及的话语、情形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因为自己是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的,还是多多少少受到了乡土社会的影响。以下就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章节谈一下体会、感受。

第一节乡土本色中费老说过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这一类的话已经成为了我们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害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法律。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这不是见外么?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对于费老的观点我觉得应该分两个方面来分析。我觉得在费老那个年代乡土社会可以真正做到不需要法律,大家都彼此熟悉、信任,凡事只需要打个招呼就行。但是我认为画押、签字,特别是法律的产生也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它能起到一种约束的作用,避免不必要矛盾的产生。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有好有坏。大家都产生了一种防备心理,即使是在农村。大家在谈及钱时也格外小心,借钱得写欠条。所以我觉得费老那句打个招呼就是应该视情况而定,小的事情可以不必见外,但谈及钱、物质方面的时候还是得按规矩办事,该怎样就怎样。这并不是一种见外的表现,而是现代社会的一种习惯,它已经渗透到了乡土社会,所以那种见外之类的想法也得改变一下了!

在我看来,土气并不是一个贬义词,恰恰相反它表现了乡村人的淳朴,善良。至少不会像城里人充斥着勾心斗角、为了自身的利益尔虞我诈。自以为穿上了名牌衣、名牌鞋、背着名牌包就高人一等。带着有色眼镜看乡里人,用土气乡巴佬之类的字眼讽刺他们,甚至是一种嘲笑的态度。特别是近年来大批的农民进城搞建筑,即所谓的农民工。他们起早贪黑、一砖一瓦筑高楼大夏。大厦完工后住进去的是城里人,他们只拿到自己凭苦力赚到的工钱。城里人的娱乐场所、娱乐设施也是农民工的杰作。试问城里人在玩的时候有没有想到农民工的辛苦,并反省自己对待农民工的态度,是不是会有一点惭愧呢?

第二节文字下乡,费老站在乡下人的立场上分析问题,为乡下人辩解,特别是在城里人说乡下人愚这点上,费老坚持着只是乡里人的知识不及人,并不是真的愚,并分析了原因环境的影响。这节中印象比较深的是乡里人的我呀和城里人的贵姓大名的对比,来说明乡土社会中人们是在熟人中生活的,人们都彼此相当熟悉,用声气辨人。而贵姓大名则反映一种陌生,就像现在的一些城里人,做邻居都几年了,甚至都没有打过招呼,更不用说交往。这一点,我觉得农村比较好,可以相互串门、唠嗑,真正体会到远亲不如近邻。

第三节文字再下乡中有两段话我特别喜欢,甚至做了摘抄。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这样说来。每个人的当前,不但包括他个人过去的投影,而且是整个民族的过去的投影。历史对于个人并不是点缀的饰物,而是实用的,不可或缺的生活基础。这段话阐释了文化、历史的重要性,我们不该忘了历史。历史的经验教训对现在的我们仍有重大的启发,作为一名中国人,我们必须了解中国的历史,历史的耻辱还是不能忘,这是事实,任何时候都不会改变,我们要做的就是铭记。另一段是时间的悠久是从谱系上说的,从每个人可能得到的经验说,却是同一方式的反复重演。同一戏台上演着同一的戏,这个班子里演员所需记得的,也只有一套戏文。他们个别的经验,就等于世代的经验。经验无需不断积累,只需老是保存。这段话很符合乡土社会的特点,历世不移,人在熟人、熟悉的地方中长大,面对所要解决的事情也大同小异,凭借前辈的经验就可以解决,不需要个人绞尽脑汁去想,去创新。这就是乡土社会,不为人先,不为人后,循规蹈矩,个人觉得这种社会挺好的,很平静、安逸。

第四节差序格局主要围绕私展开,并指出了私也是有根源的!在费老看来,不只是乡下人,就是所谓的城里人都患有私的毛病。一说是公家的,自私心就取代了公德心。费老这里说的私的问题是群己、人我的界限是怎样划分的问题,我们传统的划法和西洋是不同的。在西洋,团体的划分是有明显的界限的,而在中国传统结构中的差序格局是具有伸缩能力的,社会圈子会因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大小发生变化。所以人们会以自我为中心,不断地扩大圈子,把自己推出去,由己到家,由家到国,由国到天下。

第十二节血缘与地缘中费老提及了自己的一项调查,并提出了自己的假设大概先得有了土地,才能在血缘网中生根。这个应该是因地而异的。比如有些地区的女子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家乡,让男方入赘,男方很容易就成为了村中人。并没有书中说的那么难!亲属尽管再亲密,究竟是体外之己,所以钱上往来最好不要涉及亲戚。这就是所谓的亲兄弟还得明算账,谈钱伤和气。人都是经济人,所作所为大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毕竟无私的人是少有的、罕见的。所以说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的,亲属之间谈生意、做买卖老是怪怪的,担心利益的分配不公,最后亲戚也做不成。

第十四节从欲望到需要中描述的乡土社会非常简单,人们只需要靠经验、传统去生活就够了,每个人的欲望常是符合人类生存条件的。因为是乡土社会,社会变化的速度非常慢,环境也不会有多大的变化,人们面对的问题大同小异,生活方式也大致相同,所以由祖祖辈辈不断积累下来的经验对于人们是非常重要的,它就像是指向标,指引着人们一步一步前进,它已经为人们规划了人生,普通平凡的村民从出生到死亡都沿着这条路径走,绝对是可以安稳度过一生的。那么可不可以说乡土社会中人们的欲望是符合实际的,它与现代社会人们口中的欲望不是一个性质呢?

我个人觉得乡土社会比较适合甘于平淡、渴望安稳生活的人去居住,生活中不会有多大的起伏,就那样平平庸庸过一生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费老的这本《乡土中国》主要以乡土社会为主线展开,在阐述乡土社会的某些性质时会将城市与乡村进行对比、在写差序格局时将西洋团体和乡土的社会结构进行对比来更好的说明问题。同时站在乡下人的立场上分析问题,间接地批评了城里人对乡下人的那种不屑的态度或者是对乡下人的讽刺、不尊重。这个对我们现在的社会也是有启发作用的,我们应该学会反省。

作为一名学生,要写出深刻的体会、以社会学的视角分析问题有一些难度,加之随着社会的发展,乡土社会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所以在读《乡土中国》时难免会遇到一些自己不理解甚至是完全不懂的文段,最难理解的就是差序格局。虽然写的读后感只是一些皮毛,但这本书确实让自己受益匪浅,它描述的乡土社会与我们村有类似的地方,更多地还是不同,所以是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

乡土中国读后感作文 篇11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写于解放前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是一本通俗易懂的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不足五万字,是一本典型的“大家小书”。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改革开放的当代中国,“乡土中国”这一符号有着实实在在的研究意义。《乡土中国》也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费孝通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而在西方社会,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是由单独的社会团体承担的。因此西方的家庭以夫妻间的感情维系,乡土中国的“家庭”则以家法和纪律维系。以纪律维系家庭,反过来又影响了感情定向,造成了“男女有别”的现象。

费孝通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法律凭借权力机构强加于个人,道德靠社会舆论维持,按照费孝通的意思,做事合乎“礼”则更像“凭良心办事”的意思。

费孝通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系决定了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因血缘和地缘而形成了一个个关系紧密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发展。

费孝通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不过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缓冲了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面对教化保持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这一过程中,恐怕也形成了国人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

乡土中国读后感作文 篇12

前几天,刚看完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很庆幸自己身处在这样一个城市化急速发展的时代,至少在读这本书时是这样想的。正是因为有这样的背景,经历,才会更好的理解乡下人的所谓的“土气”,很多中国传统的社会发展模式,以及我们“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发展理念。结合自己的经历去读这本书确实是能够更好的理解,但是,仍然有许多暂时没有明白透彻的点。

中国的社会呈现出一种差序格局,而西方社会是团体格局。其最大的差别在于,前者是以个人为中心,以和别人的关系为依据,发展的一层层关系格局,而后者也是一根根捆绑成束,堆放分明的柴捆,当然,不得不承认,西方社会的团体意识是要强很多。

在家庭关系的描述上,作者指出,农村家庭以“薄情”来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深以为然……父母都不擅长于表达自己的情感,多的只是外化于行动,虽然自己也不习惯仪式感很强的活动,但我又觉得这样对情感的促进是很有帮助的。不得不承认,自己与父母之间,读书笔记有很多问题存在,比如说,从小父母并不愿意倾听我的话语,自然而然,现在与父母的交流,不过是泛泛而谈,从不提到自己的内心感受,互不理解,也不想理解。只能回避这些问题,以维持关系的稳定,这当然也跟接受的教育,生活经历相关。

在乡土社会中,邻里之间的感情是很深厚的,有句老话叫“远亲不如近邻”,这句话却不能应用于城市公寓楼里的居民们,他们甚至都不知道是自己的邻居长哪样。我们家有很多邻居,关系都很好,好到邻居家的小妹妹居然将我拉进他们的家族微信群,觉得略尴尬,就默默退了群。有时候还去他们家蹭吃,蹭喝,蹭睡,感觉就像亲人一般,好不自在。

城市化的速度愈来愈快,建立好适合乡土社会发展的制度必然不可或缺。

2023读后感:狂人日记读后感作文1篇


相信无论是学习还是工作中,我们都接触过作文,作文,通常考察学生们的日常事物和文学的积累程度。很多人对于写作文很是头疼和迷茫,想要写好作文,自己需要多看、多学、多写。那么,你在写作文时有什么好主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2023读后感:狂人日记读后感作文1篇》,希望您可以借鉴参考!

这篇小说是描写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把他生活的感受和心理幻觉柔和一体,用人物自叙的方式“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

“狂人”出生于封建士大夫家庭,身受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造成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定现在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社会。他半夜察看历史,看见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他对吃人社会发出勇敢的'挑战,相信将来的社会是“容不得吃人的人”,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小说揭露了封建礼教在仁义道德掩盖下“吃人”的本质,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狂人”的第一则日记就吸引了我。虽然,语言没有太多的修饰,只是平凡普通的五句话。但这平凡与普通却又与别处不一样,平凡得出奇,普通得入胜。简单的“我怕得有理”这句话,就让我的心开始猜测:下面会写些什么?

一个人的文章,若能抓住读者的心,那就算是好文章了。鲁迅就是这样一个好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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