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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村庄

时间:2023-05-03

读后感村庄汇总8篇。

范文资源网编辑特别编辑了“读后感村庄”,在阅读作品的时候不能走马观花,需要认真品读才能得出感悟。我们要从书中的思想和道理去着手,准备读后感,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读后感村庄 篇1

熊培云《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是我读过的第一本社会科学著作(姑且这么定义),书中对农村基层民主、乡村风尚之类的探讨,说实话,匆匆一读,很难参悟,只能形成一个粗糙的印象。却让我不禁开始回望我的村庄,不由感叹,这个我自幼生长,又终究离去的地方,真的越来越荒芜。

陶渊明和王维笔下的田园,终归是文人渴望皈依自然的臆想,它们存在于古籍的盛世中,被人怀想追念,而只有真正沾染过土腥味的人才有资格判断,世上是否有“蔼蔼堂前林,中夏贮清荫”,或者“野老念牧童,相见语依依”的田园。

我记忆中的村庄、田野和山林,也可以充当陶渊明和王维歌咏的对象,自然风景足以让来自城市的人大为惊叹。他们的相机里或许储存着山野树林的清新,油菜花紫云英的绚丽,脚步却丝毫不会靠近气味逼人的猪圈牛栏。

我的村庄远在深山,所以可以逃过城市的圈地与拆迁,但是,却被城市用另外一种方式掠夺。

除了岁末,在家乡几乎很难看到几个青壮年,甚至孩子。一个农村家庭的普遍生活方式是,青壮年的儿子儿媳远在城市,年迈的祖父母带着孩子在家。稍有余力的人家基本都将孩子送往县城读书,从小学开始,由母亲或者祖母相伴陪读。所以,在假期以外的日子,曾经十几户人家屋宇相连,聚族而居的村庄只有四五个人,分外寥落。回家的时候我与几个也在无锡打工的同乡同车,面包车在积雪未销的山道上波折前行,音响里十分应景地嘶吼着“有钱没钱,回家过年”,他们一路烟雾缭绕,谈论着这一年在外的种种,收入固然客观,但这其中的辛苦也是旁人难以想象的。没有人愿意背井离乡,但是又不得不承认留在家里没意思,田地的庄稼不足一家人的口粮,种植天麻灵芝又算不准市场价格的变化,传统的生产方式已经被时代的变化远远甩在后面,而与新生活的磨合又必然饱含酸楚。

在家乡,有的家庭甚至合家进城打工求学,空留下装修完备的小洋楼——等着年老力衰的时候,回来养老。生于土地的人终归还是要回到土地,不是因为眷念,而是因为除了土地之外别无依靠。而等到真正年老的时候,土地又能给他们带来什么?这不得不牵扯到另一个问题,每次回家,都不免见到这样的悲剧,曾经心心念念养儿防老,以家里没有“赔钱货”而自豪的老人,如今在对人悲悲切切地哭诉:“娶个媳妇死个儿”。邻村一位老人,辛劳一生,将所有家产毫无藏私地分给两个儿子家,自己本想安心养老,结果两个儿子儿媳都认为他对另一家偏心,都把他视为“死老头子”,老人某次摘了儿子家菜地里的菜,被儿媳骂得狗血淋头,上吊自杀。更多的时候,两辈人之间的矛盾是一把钝刀子,一点点磨损着孝情亲情。而在这个时候,即使再亲近,有威望的长辈也很难直接上前训斥,只能借酒壮胆后旁敲侧击地提醒。其他人除了谴责、同情之外,只能反复说一句:“各凭良心”,可是,越寄希望于“良心”只能越让人寒心。

这种老来的荒凉已经是家乡,或者说是中国广大农村地区许多未老或已老的人能够人望见的结局。

我的种种思考,都是由《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所引发的,但是无论在读这本书之前还是之后,我还是看到了,家乡这二十多年的种种可喜的变化。土路变成了村村通的水泥路,泥巴屋变成了一栋栋不输别墅的小楼,过去只有过节吃肉到现在几乎餐餐有肉,等等。铁路刚刚修通,和谐号动车在山间飞驰的时候,有很多人专程跑去观看,因为大家都觉得在大山沟里通火车实在不可思议;邻村那个几年前做了换心手术的人走到哪里都还会吸引人们的目光,因为大家觉得换心脏不可思议。一过了正月初六,返乡过年的人们又都离开了荒芜的田园,但也有人留下。他们大多选择从事养殖业,黑毛猪、土鸡、山羊等等,然后用电子商务的方式贩卖农产品,在深山的村落里,道路两边人家的土墙上,可以看到很多巨大的二维码,这对于很多人来说,同样是不可思议的。

我希望,这种种不可思议的变化,配合着时代滚滚向前的潮流,让荒芜的田园焕发出新的生机。

读后感村庄 篇2

在同是农村出来的哥们的推荐下看了这本《一个村庄里的中国》,看的时候,真的是一边看一边点头,暗自佩服作者的见解,这绝对是本年度看过的最值的一本书。作者对其家乡农民生活的描写,对农村现状的分析以及对乡村民主的一些见地都非常深刻,我觉得他说出了无数从农村出来的人共同的心声。

如果农民的定义是以种地为生的人,那么我相信,存活在中国大地几千年的物种已经绝迹了。生活在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农民根本无法靠他那一点所有权都没有的土地存活。当然,如果回到古代,农民有这些土地,完全可以为生,而生活在现代社会,为了满足各个方面的需求,那一点贫瘠的土地就根本无法满足。

什么叫剥削?在课本上我只学到了万恶的资本家,不遗余力的压榨工人们的剩余价值。而在从农村出来的我觉得在农民面前,资本家对工人的那点剥削根本算不了什么。资本家的剥削是看得到的,而对农民的剥削却是无形的。谁剥削了?不知道,价值去哪了?不知道。总之,农民没有得到他应有的报酬。

大家不妨来想一想,十几年来,房子、生活用品、教育投入这些价格翻了多少倍,而粮食的价格几乎没变过。什么叫剥削?你一年到头面朝黄土背朝天种出来的粮食,不卖足够你存活,人活着嘛,有口饭就饿不死。全部卖掉肯定不够你们一家老小在一个现代社会生存。

“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那是古代农民的悲哀,那时候的农民只要饿不死,就要感恩戴德,感谢上苍了吧。可在一个现代化社会,农民的生活追求也只能向那时候的目标平齐了么?显然不可能,谁也不会选择留在受同样的罪却看不到一点出路的农村过活吧。

所以广大农民选择了去城市,就像贾平凹的《高兴》里的主人公那样进城赚钱。《高兴》里有一个描写很生动,就是有一次高兴看到了小汽车底盘上刮到了麦穗,那是农村收完麦子要去掉外面的麦壳时,故意放到马路上要过往车辆压的,然后高兴和五富都忍不住想要回村里去收粮食的冲动,粮食之于农民,丝毫不亚于水之于鱼,可是尽管他俩无比渴望回家,但仍旧在理智的牵引下放弃了,为什么呢?就是因为即使回去收了地里的粮食,卖掉粮食的收入,仍抵不上他们来回的路费。所以他俩无比痛苦,甚至好多天都不敢提起。

如若家乡如意,谁愿骨肉分离?

我的老家在北方的一个小农村,虽算不上偏僻,但也不算富裕。每年春种秋收,你去地里看,40岁以下的人基本没有,年轻人都出门打工去了,就算不出门也都在市区找了活计,留在家守着土地的只有这些上了年纪的人了,几年来我一直在想,如若父母辈的这一代人走了,那土地怎么办?

每次过年回家,在市区溜达的时候,每每经过劳动局,都会看到一大堆人挤在门口,那不是去找工作的,而是忙活了一年,没拿到足够工钱的农民工,他们远离故土,随着包工头远走他乡,一年到头,却只拿到几个月的工资,头一次见到的时候,我还在诧异,在网络这么便捷的今天竟然还有拖欠工资这种事发生,可后来发现,每年都有,这个社会上受委屈的多了,不是每一个委屈都会被公诸于众,不是被公诸于众了,事情就能解决。媒体们也很忙,生活压力也很大。

中国这么大,出多少大城市都很正常,中国人这么多,出多少有钱人都很正常。财富总是要聚集的,可衡量一个国家水平,不应该是看最富有的群体,反而应该看它最底层人民过着怎样的日子。

书中有一章,名叫阴阳界,说的是沦陷区的故事,作者在这里有句话,说这些温顺贤良的农民,有朝廷而无国家观念。对他们而言,外敌入侵亦无外乎乱世一种。读来让人生气,可这却是事实。一个国家的国民,没有国家观念,这让人听来生恨,恨他们没骨气,没有扬州十日时,百姓们的那种气节。可撇开气节不说,一个国家如果不能给它的公民以尊严,不能让他们过上体面的日子,不能给他们以归属感,这个国家亡不亡对他们来说有什么意义呢?反正不亡我也是苟延残喘,我为谁去争这个气节呢?

我希望有一天,所有的农民可以有机会在外出工作和在家种地之间有个不受经济因素限制的选择,作者说,世界上有两种童话,一种是文学意义上的童话,另一种是政治意义上的童话。前者开头通常是:“在很久很久以前……。”而后者却是“不远了,不远了。”我只希望这一天真的不远了,而不再是一个童话。

读后感村庄 篇3

城市没有乡村,所以它总是那么的喧嚣。每个人都从自己的村庄走向城市,再一次的回眸,我们已失去了太多太多。

我们这一代人,比上一代更加繁忙,我们有自己的任性,自己的固执,慢慢地,我们和父母争吵,扬言说要离家出走,有人说:“亲情去哪了。”它丢了,被我们残忍的抛弃,我们以为心伤的只有自己,殊不知,有人比我们更痛。龙应台曾说:“我们不是两代人的问题,而是思想文化上的差异。”我们有我们的叛逆,父母有父母的见解,当我们无情地夺门而出,可又曾感受到背后那个孤单的身影,想要追回你却又不敢声张。“所谓的父母,和你的缘分,在这一生中,将是一次又一次的看着你离开,对着你的背影默默挥手。”你是否幻想过那个背影是何等的苍凉。中国人永远都是那句老话:“百善孝为先。”爱情失去了可以再去追求,钱没了可以再赚,唯独父母永远只有一个,多一份心静与体谅,然我们重拾那份淡漠的亲情吧!

成长意味着失去,从童年到少年,我们失去纯真,从少年到青年,我们失去青春,也许人的一生就是在失去中度过的。那些童年的味道,故乡的记忆,渐渐地,没了。我们讲的坦坦淡淡,心中却终是失落。好久没有去树下乘凉了,好久没有对着一朵花喃喃自语了。前尘往事,恍如昨日。脑中突然闪过那样一个镜头:“静静的夜,皎洁的月光如水空明,繁星点点,照耀着大地,蟋蟀拉起了小提琴,蛐蛐亮起了清脆的歌喉,青蛙王子和公主在荷叶上翩翩起舞。”这便是我们童年的一个场景吧!

刘亮程在静谧的夜晚,守着心灵的那一方净土,开始回忆那些永恒的美丽,对一朵花微笑,给大树一个大大的拥抱,黄沙梁,他的故乡,承载他一切忧愁与快乐的故土啊,他将一切的爱给了这块并不富裕的土地,这座亲切而又真实的山村。

我们觉得自己清高,万物之中,唯“我”于是开始践踏那些渺小的食物,我们瞧不起小花小草,我们残忍地拔起大树的根,我们是冷血的人,感受不到它们的痛,他们的眼泪只能被我们无情地淹没在土壤之中。

“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我们为蚂蚁跑得慢而心急,我们为狗临死前那绝望而又无助的眼神而流泪,我们为有一头忠心耿耿的牛而欣喜,我们为……,其实我们是有情的,只是有时候,有些东西风化了我们的过往。

风很奇妙,无聊的时候飘走了我们的过去,快乐的时候又把记忆带回来还给我们,风的一生,其实就是我们的一生。那些我们瞧不起的花草树木,却在不经意之间雕刻了我们永生的记忆,我们嫌弃它们,他们却在沉默中看透了我们的一生,万物比人想象的要奇妙的多了。

世间万物本就生生相惜啊!

让我们放下这可为琐事而忧郁的心,去回想那些生命中美丽而又温馨的事吧!人生更多的是需要快乐。

读后感村庄 篇4

早就有朋友推荐《一个人的村庄》,他们都对这本书大加赞赏,我便被引燃了兴趣。当我满怀欣喜地找来阅读之后,却大失所望。从体裁上看,像散文?像小说?什么都像,可又什么都不像!从内容上看,除了马呀,驴呀,狗呀,甚至蚂蚁,小虫的,还有那个荒芜的村庄,他到底要表现什么根本没看懂。只是感觉语言粗劣、甚至是无厘头,根本读不下去,因此没读完便放下了。假期开始了,有充足的时间供自己支配,也想读点书充充电,便又想起了《一个人的村庄》。我相信朋友们的审美情趣,相信他们的文学鉴赏水平,他们建议我去读的书,也一定不会错。因此我再一次捧起这本书,认真地开始了阅读。我希望能够咀嚼出它的味道。

《一个人的村庄》语言很独特,毫不修饰的纯粹的泥土气息中,充斥着遍野的庄稼,马嘶牛哞,鹅鸭成群,鸡鸣狗吠……记得有人这样写他:“乡土气的,朴素到平凡,朴素到不平凡”。我觉得很深刻。就是这样的文字将泥土的芬芳融进他的灵魂深处,从而表现出别具一格的独特魅力——也许就是那种叫“乡土感”的东西吧。

乡土的语言同样有着极为细腻地表达。如他在《远远的敲门声》中写到:“我时常怀想起这样一个场景:我从屋里出来,穿过杂草拥围的沙石小路,走向院门……”他在此特别这样自问:“我不理解自己为什么牢牢记住了这个场景。”为什么恰恰是“我从屋门出来,走向院门……两道门之间的这段距离,是我一直不愿走完,在心中一直没让它走完的—段路程。”然而“多少年之后我才想明白:这是一段家里的路。它不同于我以后走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所以在这里“我走得轻松自在,不像是赶路,只是在家园里的一次散步。一出院门,就是外面了。马路一直在院门外的荒野上横躺着,多少年后,我就是从这道门出去,踏上满是烫土的马路,变成一个四处奔波的路人。”关于“家”,我们常常形容为“港湾”,形容为“母亲的怀抱”,但是从文化语境上讲“家”只是一个词义相对单薄的词,而“乡”的内涵相对则要显得丰富深厚得多。这两个词的意义看似相近,而实则有别,只有把它们合在一起,才会让你感到意味深长。所以刘亮程在他的文字中,看似仅仅在写着独属于自己那个乡村里的家,但对于有“家”而实际上已经远离了家乡的人,却不难从中读出很深的感触。他的这类乡土感受,显然不是那种传统的乡土感所能完全加以涵盖的。我常常听到关于写作中的独特,另类,我想这应该是一个作家身上最重要的东西之一,也正是这种东西,决定着一个作家的前途和命运吧。

读后感村庄 篇5

看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是继沈从文和汪曾祺之后,我第一次看到当今中国作家如此具有灵性和才华的文字。他就是刘亮程。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你看不到战火和硝烟,看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我想起了梭罗的《瓦尔登湖》,当代最有才华的浪漫主义诗人海子在山海关卧轨自杀的时候,怀里揣着《圣经》和《康拉德小说逊,还有一本就是《瓦尔登湖》,海子把它当成命运之书。梭罗说:一亿人中只有一个人活的诗意而神圣。只有读过《瓦尔登湖》的人才会了解瓦尔登湖是多么的深邃纯净。我一直觉得,大师就象深邃纯净的湖泊。

一个优秀的抒情的诗人,他们的作品永远都有一个鲜明的特征--永恒主题,那就是对某样美好的事物的反复歌颂,很多诗人饱含深情的反复歌颂落叶和露珠。这一切来源于热爱。

刘亮程作品的永恒主题就是村庄。他笔下的村庄,似乎赋予了生命,我想,身临其境也不过如此吧。他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村庄本身。

村庄生活是很苦的,我去过很多村庄,一般都是看到他们的贫穷和落后,还有漫天飞扬的黄土。我到达村庄之后想念城市的精致物质生活,我在城市想念村庄的安静和安宁,还有清新空气。

如果让我当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我是不会去的。我宁愿在城市之中当个平庸的小职员,随波逐流。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我缺乏的,是一颗感恩的心,是一颗诗意的,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我所欠缺的,正是刘亮程作品中所表达的。

这是我的生活么?每天在物欲横流的都市中心力交瘁的厮杀。无法拥有那种简简单单的生活。记得自己十六七岁的时候,离大自然是很接近的,一场雨或者一场雪,都能使我感动。记不清上一次在雨中飞奔是什么时候了,似乎很多年以前,上个世纪吧。真的那么久了?我从十七岁开始苍老。现在无论看雨还是看雪都没有最初的心境了。雨雪不会再给我带来任何的感动。我失去了很多,还有那份简简单单的快乐。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是属于他自己的,他静静的讲述着自己的生活,讲述着自己的美学理念,讲述着自己的理想生活和思想境界。而我,在世界上一个微小角落生活着的人,只能从心里无比向往。

这发现,使我深深的悲哀。

海德格尔说:人,诗意的安居。

海子说: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如果能够,我真的愿意每天面对着暮色苍茫的水面。快乐的度过每一天。 我也喜欢看,可我写不出如此优美的评论。

读后感村庄 篇6

关于《一个人的村庄》的读后感范文

最先是从《今生今世的证据》这篇课文开始接触刘亮程。那篇文章极好,极平淡的文字极普通的事物延伸出极广阔的文思。会不会当一切曾经属于我和环绕在我身旁的所有物质都消散的时候,我的存在也就那样变成了不存在……我真的在世界上度过了属于我的一生么?全文通读罢,这样深刻的疑问在脑海中震荡。还记得,同寝好友在读了这篇文章后对我深深感慨“这篇文章写得真好。”

那个时候对刘亮程文风的大致猜测是文风沉重,文章内容应当是多属哲思。然而《一个人的村庄》中的文章内容勉强可以将其归属于哲思,但是和文风沉重是完全没有一点干系。

刘亮程的每一篇文章可以说是在调侃中衍生,每一篇文章在我看来都总有那么一点自嘲和嘲他。整本书就好像刘亮程在跟我说话,文字是那样直白生动,你甚至可以想象在那时他的表情。但只能说是他在跟我说话不是跟我对话。因为整本书的紧凑感和文章间那无以名状的联系都无法令我插一句话。

文章所描写的事物你一点都不陌生,就在生活中随处可见。或许这样说还不妥,文章所描绘的事物极少应当是文章所描绘的.事件那样普通,普通到我们每个人身边都发生过无数次。我们根本就不会去注意那样的事件,但是刘亮程却注意了何止是注意呢。全书由这样细小的事件组成由不得让人感慨他难不成是把所有的时候都花在这些琐碎上了么。我相信那所有的一切在刘亮程眼中绝不是琐碎,他将它们视作生活的最真并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去感知。

随着所读篇篇目的增多便发现一个极其明显的现象便是刘亮程对于自然万物的态度。虫子、驴、牛、村口的那棵老树……等等在他的文章中层出不穷。并且从文字中你丝毫不会觉得这是动物或者植物,你会觉得这些事物和刘亮程生活在一起他们有自己的思想和生活。不是就那样呆呆的伫立或是无力的过活只有几个月的生命。这本书给我的最大震撼就是刘亮程真正将天人合一,万物平等的思想彻底消融和实践。倘若只是将这种想法挂在嘴边是无法真正享受到如书中所描绘的那样世间万物皆如己出的和谐的。

这还不是刘亮程最令人感到钦佩的,最令人钦佩的是他对于性这一敏感话题的认知。在他的笔下性这一话题出现的频率已经不能算少了,有时候再搭配上他那如口述般的文字你会觉得这简直就是他生活中极其普通且不可缺的部分。

这是对人性认知的何等高深境界。他将其作为人的本性完全接纳了,不带一点偏见和偏激。将其视为人固有的本能,你无法回避你身上所存在的这种欲望那就接受你的身上存在这种东西。接受并且真正认知它,然后控制它。()与他这种毫不掩饰的坦荡相比那些禁欲者是何等的小气和落后,连自己都无法接受的人又谈何去说教和感化他人。

你无法想象一个人可以用那样独特的视角去解释生活中的一切。

最后一点,我无比要提。刘亮程的文字看似像是口述实则完全不然,把你读过的文章并且做出注释的地方再细细品读你会发现其中所蕴含的匠心之深厚。

最是生活见繁华,将自己的一切奉献给了黄沙梁——刘亮程。

读后感村庄 篇7

当你感到内心有怨、有憎、有怒、有忧,且挥之不去时,不如坐下来读一读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素朴、深沉的文字,会让你渐渐平静。

在许多人眼中,乡村是贫穷落后、脏乱不堪的,而刘亮程笔下的村庄,彰显着勃勃生机,洋溢着平和与闲适之美。

“我”是一个平常的人,住在一个小村庄里,一辈子注定没有什么大事可做,只能闲逛。那不如拎一把铁锹吧,在村外的野地上转悠,看哪不顺眼就挖两锨。谁家玉米地的草长这么茂盛,钻进去胡乱地铲上一会儿。到了秋天,就会有一两株玉米,鹤立鸡群般耸立在一片平庸的玉米地中。“我”沾沾自喜,只因改变了两株玉米的长势。

有时候,“我”漫无目的地向前走,相中哪个村庄,就找个无人的院子住下来。在夕阳的余晖中,点一支烟,猜想自己弃下的房屋,有没有新的主人?那红砖下压着的钥匙,是否会被放回原处?

“我”无事可做,整日闲逛,像一个永远在路上的流浪者。

“我”与虫共眠,对一朵花微笑,猜想驴和狗的心事,收拾好院落恭迎第一场雪,在寂静中体悟一个村庄的生长……“我”体察万物的情绪,视万物为朋友,与万物和谐相处,“我”是大自然的一分子,与大自然合二为一。

书中很少写到人,偶有提及,也不过是旁观而已,使得这份从容与和谐,因为缺乏人的温暖,而透着孤独与荒凉。

为什么没有人?为什么没有人与人之间的温情?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善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

“一条没有主人的狗,一条穷狗,会为一根干骨头走村串巷,挨家乞讨,备受人世冷暖,最后变得世故,低声下气,内心充满怨恨与感激。感激给过它半嘴馊馍的人,感激没有用土块追打过它的人,感激垃圾堆中有一点饭渣的那户人。感激到最后就没有了狗性,没有一丁点怨恨,有怨也再不吭声,不汪不吠。”

做一条狗如此不易,那么做人呢?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

“有些虫朝生暮死,有些仅有几天或几个月的短暂生命,几乎来不及干什么便匆匆离去。没时间盖房子,创造文化和艺术。没时间为自己和别人去着想。生命简洁到只剩下快乐。我们这些聪明的大生命却在漫长岁月中寻找痛苦和烦恼。”

“蜻蜓飞来飞去最终飞到夕阳里的一堵土墙上。人东奔西走,最后也奔波到暮年黄昏的一截残墙根处。”

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就隐藏在对风、雪、狗、虫、花、草的描述中。或许,在万事万物中,人是最令人失望的,人群是最令人恐惧的。

是不是人群中的踩压、猜疑、冷漠和利用,已让人感受不到一丝温情?能够在大自然中享受孤独的欢愉,正是因为离开了人群?抑或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人,只有远离人群,才能悠然从容、自得其乐?

孤独,有时是无可奈何,但能够享受孤独的欢愉,人生就步入了豁然开朗之境。

读后感村庄 篇8

这个村庄隐没在国家的版图中,没有名字,没有经纬度。历代统治者不知道他的疆土上有黄沙梁这个村子。这是一村被遗漏的人。他们与外面世界彼此无知,这不怪他们。那些我们没去过的地方没读过的书没机会认识的人,都在各自的局限中,不能被我了解,这是不足遗憾的。我有一村庄,已经足够了。当这个村庄局限我的一生时,小小的地球正在局限着整个人类。

村庄就是一艘漂浮在时光中的大船,你一睡着,舵便握在了别人手里,他们像运一根木头一麻袋麦子一样把你贩运到另一个日子。多么黑暗的航行啊。你的妻子儿女、牛、房子和家具都在同一条大船上,横七竖八睡在同一片月光里,互不认识。到岸后作为运费,他们从你生命中扣除一个夜晚,从你的屋墙上剥落一片尼皮,从你妻子的容颜上掠去一点美丽……你总是身不由己来到一生中的一些日子,这些日子一天比一天远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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