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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阿呆探案读后感(精品15篇)

时间:2017-04-02

阿呆探案读后感(精品15篇)。

<一> 阿呆探案读后感

这本书很有趣,富有想象力,写的是“呆惜兔咪”组合与一位对埃及痴迷的女孩毛毛的故事。这几个孩子有一次在毛毛挖的地洞里探险,阿呆无意间按了那一个毛毛发现的按钮,然后就从“快乐冒险”这个时空穿到“走天下”的那个时空里,就产生了不想回去的念头,便在那个时空里留了下来的故事。

在故事中,阿呆,惜城,兔子,咪咪原先认为毛毛是个奇怪的女孩,后来却和毛毛成为了好朋友。并在毛毛的带领下创办了《木乃伊夜刊》把一些关于埃及的好玩的事写在上面,并引起了班里同学的关注。他们富有创意的夜刊风格深受同学的喜爱。

这本书还有一个优势就是在每一个章节后面,都有一个“惜呆兔咪”黑板报,上面有跟这个章节有关的小知识,让我懂了不少知识,开阔了眼界。也让我爱上了埃及这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它充满了神奇的色彩,充满了我们需要探险的未知。这本书栩栩如生的向我们展现了古埃及的魅力。

这本书中还有许多知识包含其中,让我学到了许多的知识:如,在古埃及心中,屎壳郎是“圣甲虫”,因为他们认为太阳一升一落,就象粪球在滚动一样。何露丝女神是天空之神,它的左眼代表太阳,右眼代表月亮。“何露丝之眼”也是古埃及人们的护身符,他们喜欢戴着它下藏。埃及人接东西的时侯,必须用左手,否则就是不礼貌……

这本书很好看,有着孩子的童真,有着丰富的想象,同时也用毛毛的行为告诉我们如果你想做什么,一定要鼓起勇气去做。毛毛想办夜刊就真的让同学们都知道,并且放心的去做,事实证明,她做得很好。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很喜欢这本书。

<二> 阿呆探案读后感

世界文学名著是整个人类的结晶,具有巨大的思想和艺术魅力,这本书以深邃的思想精湛的笔触and特别的视角给我们展现了主角如何去观察,思考,审视。

这本书是英国的阿瑟 柯南 道尔著,他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他不是用一人称来写的,他是以华生的眼光去看这件事。以普通的眼光去看待这些事,出来更加反衬了福尔摩斯的独特和聪明。

如果你看过其中的一章名字叫做“歪唇男人"你会发现你被他的写作手法着了迷。这个故事大约讲是:华生妻子的朋友来找他要她那个朋友的丈夫带回去。在烟馆他找到了那位朋友,并把它送回来家,然后一名老人叫住了他。其实就是老福,他叫华生一起去破案,他们遇到了很棘手的案子:一个人差不多在房间奇异消失,只有一个瘸子在那里面。那个人长得很英俊,黑色的头发。而那名瘸子的一只脚完全瘸了,一边的唇已经翻了出来,从眼边到下巴有一道宽宽的旧伤疤,这伤疤收缩后把上唇的一边往上吊起,三颗牙齿都露在外面,谁能想象这两个人是同一个人?

他在大学的时候学会了化妆,且闻明于剧场后台。为了做好他现在的工作,他化妆成一个乞丐没想到一天得了26个先令零4个便士。为了金钱,他开始不做原本来份工作,开始化妆成乞丐。

福尔摩斯很乐意为案子效劳,而且他甚至不需要酬劳,他认为他所在的职业给他的乐趣就是酬劳。

他有着非同凡响的力量,不仅改变了自己在某种意义上他还拯救了别人。

一本好书能带给人美味的精神粮食,那么它应该就是人生中更不应错过的精神面包。如果你有空的话,你应该去读读它。

<三> 阿呆探案读后感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非浅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我从不放过任何微细的东西”这是书中福尔摩斯先生最喜欢说的一句话,也正是这句话使得福尔摩斯先生破获了一起起常人难以想象的事件。

我原以为这本书只是写福尔摩斯先生怎样破案,但在仔细阅读的时候,我发现这本书还给予我很多的真谛,如华生初识福尔摩斯先生,华生遇到的第一起事件《血字研究》,福尔摩斯说过一个人的头脑原本就像一所空荡荡的屋子,你必须选择性的把一些物品装到里面去。一个傻瓜会把自己遇到的这样那样的东西统统装进去,而自己真正需要的学识或者无处可容,或者顶多和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混杂在一起。所以,他在调用的时候就觉得特别不方便……华生一开始认为福尔摩斯先生的很多想法简直是天方夜谭、夸大其辞,他觉得福尔摩斯把其慎密细致和荒唐可笑混在了一块儿。《血字研究》中,劳瑞斯顿花园发生了杀人事件,很过的警察在案发现场寻找线索,可是他们只找到一些容易找寻的东西,他们对事件没有一点头绪,当福尔摩斯先生来到案发现场,指出了那些愚蠢家伙的不足——他们破坏了案发时劳瑞斯顿花园草坪上的马车痕迹,但则并没太多的影响福尔摩斯先生的侦破程序,他一步步的发现了很多有趣的东西,但常人看到那些福尔摩斯先生认为有趣的东西只不过是一些细微的很普通的东西。往往都忽略了它的价值,一个能使案件水落石出的价值。我想当他们最后发现是一定很懊悔。华生一直跟随着福尔摩斯先生,在一旁听着“无稽之谈”,但他怎晓得每一个”无稽之谈”的背后都有充分的证据证实。当案件破晓云雾之时,华生大为赞叹,从此改变了对福尔摩斯先生的看法和态度。以后的案件华生对福尔摩斯先生的推理简直深信不疑,因为他相信福尔摩斯先生回个他带来他想知道的真相。

福尔摩斯先生在挑选把什么东西装到自己头脑这间很小的屋子里去时,很是仔细。他选择性地装载那些能对自己的工作有帮助的工具,而这些工具他会样样齐全,而且摆放的有条不紊、次序井然。

我平常是一个马虎、不重视细节的人,很多事情因此而搞砸了,虽说人无完人,但福尔摩斯已经很完美了,如果实在说有不完美的之处,那就是世界上没有这个人,他是一个虚构的人。从放过很多微细的东西到不放过任何微细的东西。这正是我所要去寻求的。

<四> 阿呆探案读后感

说到福尔摩斯,想必大家都知道。《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优秀的作品,它是英国侦探小说家亚瑟·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个才华横溢的侦探。自从这本书出世后,很多人都非常崇拜福尔摩斯,我近日读来也成为其中的一名崇拜者。

谁不想自己成为天才,但事实上这是非常困难的,没有辛勤汗水的付出,是不可能成为天才的。正所谓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天分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所以说天才源于勤奋。福尔摩斯是个优秀的侦探,他非常的努力。由书中的描写我们就能清楚的知道,福尔摩斯所拥有的广博的知识与破案经验,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的钻研与实践 才使得自己有了现在这无人能及的侦探能力。

福尔摩斯他会因为案件没有重要线索而彻夜不眠的分析问题所在,这种勤奋正是我们所缺少的。我们应该积极读完后,我的思绪沉醉其中难以自拨,我还尝试以福尔摩斯的思维来解决书中所描绘的案件,但是,我发现自己无法胜任这样一个洞察细微,思维敏捷,精准推理的人物。原因便在书中被我所发现,书中有这样一段话来描写福尔摩斯的,它说:“当福尔摩斯心中有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他就会连续几天,甚至更久不吃不喝废寝忘食的反复思考,重新梳理掌握各种情形,从各个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直到悟出其中的所有,或深信自己搜索的材料线索还不充分时才肯罢休。”正是因为勤奋成就了福尔摩斯。我们都喜欢称福尔摩斯为天才,这世上的向他学习。以后做事情一定要努力,不管是天大的事,还是芝麻大的小事。

天才源于勤奋,即使我做不了天才,我也会更加勤奋的。

<五> 阿呆探案读后感

我很喜欢福尔摩斯,里面的案子都让我惊奇。这是吸引我的原因。

这本书写了很多案子。我最喜欢《四签名》开始里面说了这是1887年7月7日。当故事开始的时候,福尔摩斯正在注射7%的溶液。他的这一不良行为已经有了一段时间了。华生对此表示了强烈的反对。最后斯茂给福尔摩斯等人讲述了自己的故事:斯茂的工作是帮助监狱的医生干活,所以他也学会了一些医学知识。有一次,他发现一个叫童格的土人因重病而濒临死亡,在他精心照顾之下童格慢慢地恢复了健康。就这样,他们成了莫逆之交。童格有一艘船,斯茂利用它从监狱逃脱。斯茂和童格用了好几年才返回伦敦。由于舒尔托少校雇人严密防卫,斯茂一直到他去世也没有机会接近。

读完福尔摩斯后我便很崇拜福尔摩斯,他每次破案他的助手华生也帮了他不少的忙,主要都是福尔摩斯很留心观察身边的事物,他的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还有他极强的推理能力。这些都很值得我们学习。

<六> 阿呆探案读后感

我们家的书琳琅满目,有令人感动的《王子复仇记》,有令人留连忘返的《白鲸》,有令人坚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其中我最喜欢读的是《福尔摩斯探案选集》。

这本书被誉为“侦探小说之父”,是柯南道尔编著的。里面讲了许多离奇古怪的案例现场,还讲了福尔摩斯用超常的智慧战胜了狡猾的罪犯。他的成功维护了社会的和平。福尔摩斯善于动脑,积极思考,运用丰富的科学知识,再离奇的案例也轻而易举地被他识破。

读完这本书,我被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才干所震撼。我也要好好学习科学知识,做一个机智勇敢,为了社会的安宁,敢于同恶势力做斗争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给我人生的启迪,也是我生活的宝典。

<七> 阿呆探案读后感

一直都很喜欢悬疑探险的故事,最近,我看了一本英国作家柯南道尔所写的侦探案。读了这本书,好像自己也和主人公福尔摩斯先生一起去探案,真是有惊险,又刺激。

福尔摩斯先生是个又有智慧,又有胆量的侦探。在他所判过的案子中,没有一个是不离奇,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奇妙之案。在这些案子中,福尔摩斯先生曾被坏人追杀过,也被人叛逆过,但是,他从不为此而感到害怕,感到畏惧,反而十分愉快轻松地说:“如果我被人害死了,这将是我侦探生涯中最完美的句号。”

福尔摩斯,一位冷静,沉着,所让人尊敬佩服的侦探。

<八> 阿呆探案读后感

窗外的雨淅淅沥沥地下着,一声声滴答在我的耳畔。坐在窗边的我,心思不知飘散到哪里。突然有人从身后轻拍了下我的肩膀,吓得我心一颤。哎,原来又是我那调皮的老弟,他经常吓我一跳,我和他可谓真是一对冤家。看到冤家老弟,突然想起上次刚买的那本《同桌冤家的快乐冒险之阿呆穿越笔记》。我细细地抚摸着书的扉页,慢慢地徜徉在故事的海洋里...... 《同桌冤家的快乐冒险之阿呆穿越笔记》这本书讲述四个同桌两对冤家惜城、兔子、咪咪和阿呆的爆笑校园故事,展现当代校园中幽默明快、健康积极的一面。在《同桌冤家的快乐冒险之阿呆穿越笔记》中,班上来了一个新同学毛毛,她带领大家一起探索考古知识,这个过程中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

文章开篇引入一段《尼罗河女儿》的歌词,悠扬、淡雅,赞一个!渐渐地,主人公开启了一场埃及冒险之旅。毛毛是埃及文化的忠实粉丝,整日爱搞怪,和小伙伴们共同创办了《木乃伊夜刊》,封面就是以毛毛全身裹满卫生纸为形象,看起来很诡异,却在校园引起一股热潮。可是我在想,全身裹上卫生纸,难道不会觉得很束缚吗?更何况会浪费大量纸张,不知要砍掉多少棵大树,这种行为小朋友们可千万不要随意模仿哦!没想到,一群人努力奋斗的结果受到了媒体的关注,这更让他们感到汗水没有白流。小小年纪就敢于创新,这是我们要学习的.精神。几个小伙伴每个人心中都埋藏着一个梦想其中的毛毛想当一个智勇双全的盗墓贼,目的是想寻找其中的秘密。

于是,一行人产生了对埃及陵墓很大的兴趣,来到一颗古老的大树下挖宝藏。没想到,竟让他们真挖到了一个宝物―一颗牙。想想看,怎么可能随意挖一下就会挖到宝物呢?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原来那颗牙是阿呆挖坑时不小心自己掉的牙。当大家了解真相后,都感到十分可惜!毛毛说,越旧的东西越具有价值。毛毛的爷爷的牙有点旧或许会有价值,可以用放射性碳14来检测时间,不过超过十二年就检测不了了。

一次的失败不能否决一切。五人组来到了“秘密基地”――学校最西北的角落。“呀,你们瞧”只见惜城像发现新大陆般惊奇。大家团团围住,发现那个东西望去就像粪团。毛毛发挥着她那过人的大脑,高深的说道:那是粪金龟,俗称“屎壳郎”,他们以动物粪便为食,有“自然界清道夫”的称号。它常将粪便制成球状,滚动到可靠的地方藏起来,然后再慢慢吃掉。在古埃及,人们还视他们为宝物。我觉得世间万物都有自己存在的价值,不应该因他们自身的缺点而轻视它。

探险并未就此结束。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五人组发现一条幽暗的隧道。毛毛首当其冲,阿呆紧跟其后。突然,一道白光闪出,阿呆发现自己到了埃及,毛毛又叫做“皮皮”,并且自己原来所想的世界,不过是场梦想的穿越罢了。每当我心情低落的时候,总会拿起这本书细细品味,感受着不一样的趣味,给我不一般的灵感,让我产生天马行空的遐想。更让我感受颇多的是“五人组”真挚深厚的友谊。我认为好朋友是你前进中给你指明方向的人,是为你解决困难的人,是与你交心的人。所以,要由衷地感谢你身边的每一位朋友,因为有他们,才会有今天的你!

<九> 阿呆探案读后感

假期间,我阅读了一本由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创作的《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可精彩了,它的魅力,只有在你阅读时才能完完全全地体会。读后,我也十分佩服福尔摩斯。

这本书最让人赞不绝口的是:它精妙绝伦,无微不至的细节描写,让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第一部中的第一次描写福尔摩斯的工作环境:化验室是一个高大的屋子,里面杂乱的放着一些椅子,还有几张又矮又大的桌子,上面放着许多蒸瓶、试管和一些闪动着蓝色焰火的本生灯。这么一写,我就仿佛身临其境,就好像,我也参与了这次案件的沉思。

福尔摩斯是那么的有哲理性,对于化学知识、解刨知识、惊险文学领域有极高的造诣。他还学过心理学,拉小提琴的技艺也十分的高超,拳术也是那么出色,可以说是一名出色的剑客,还是精于拳术的拳击手。他对于英国法律方面的实用知识及其精通,比如说在《巴斯克维尔庄园的猎犬》中你会发现没有一个人像是凶手。而在《四签名》中你一开始会以为凶手会有四人,直到故事结束,你才恍然大悟,罪犯原来只有一个。福尔摩斯和华生带领我们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就如成语接龙一样,在谜底没有揭开之前你绝对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判断凶手是谁。随着“成语”的接口不断接上,我的心也不停地绷紧,吸引着继续读下去,接下去的一个又一个精彩故事,让我们一直把眼睛瞪得大大的。

读完这书,我也从福尔摩斯身上学到了小心和谨慎。也让我的观察力有了大大提升,我喜欢这本书,也很希望将来能成为福尔摩斯那样的伟大侦探。

<十> 阿呆探案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穿越飓风》。我知道了用一个普通的瓶子能造出漩涡。先在瓶里装上大半瓶水,然后拿起瓶子用一只手堵住瓶口,将瓶子倒过来,快速转动瓶子,转一会儿后停止转动,把堵住瓶口的手拿开,当瓶里的水流出来时就能看见瓶子里出现的漩涡。   现在我来告诉大家飓风的三件坏事是:伤人,破坏财产和发生水灾。另外三件好事是:平衡地球温度,给干旱地区送去雨水和通过雨水清洁空气。   我很喜欢这本书,它让我知道了很多的知识。           妈妈:我的感冒经过一个星期的.吊针也快好了。今天是清明小长假的第一天,洋洋表现很不好,做作业游游荡荡,拖拖拉拉。一点点的作业一直会做到下午三点多,真得是让人头疼。跟洋洋也谈过很多次了,他就是时好时坏,真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

<十一> 阿呆探案读后感

妈妈最近给我买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我一开始觉得不有趣,可最近没书看了,只好看着这本我觉得没有趣《福尔摩斯探案》,可是我看着看着就着了迷,看了一星期就看完了。我没想到这本书的内容那么精彩。

这本书主要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经过,我看过最精彩的一个案件叫做'血字的研究',案中讲了犯罪人物侯波为了复仇不惜杀害锥伯,用公平的方式:在一个盒子里装了2个药丸,这2个药丸其中有一个是剧毒的,另一个是无毒的,他和锥伯各选了一个药丸。不幸的是,台盼服用了剧毒药丸,而侯波则服用了无毒药丸。

侯波看见锥伯吃了那颗有剧毒的药丸,说:“哼,就连老天也不帮你了,你活该,谁让你侮辱了我的未婚妻,让她忧郁而死。”侯波正准备驾着马车逃走,他突然想到了别人杀人的时候一般都会在墙上用血写出“复仇”二字用来迷惑以为这是某个帮派杀得。

福尔摩斯在得知案情后来到**现场。他检查尸体时,突然从尸体上掉了一枚结婚戒指。他又在墙上看见“复仇”二字从而推断出这个犯人是一个红脸,身高六尺,又从路上的2个马车轮子留下的印子,发现被害者在被杀前是跟犯人是坐同一个马车的。福尔摩斯雇了一些流浪汉来帮他了解这个消息。最后,流浪汉发现福尔摩斯推断罪犯长得很像。

那些流浪汉跟那个福尔摩斯描述很像的人说:“前面几栋楼有人要雇车,”那人听了有人要雇车,立马就跟着去了。福尔摩斯听到那人来了,就从抽屉里拿出一副手铐。他一上来就被福尔摩斯铐上了。

那个人说:“唉,看来还是逃不出你的眼睛呀!”那个人承认了自己就是侯波。

并开始讲述他的杀人过程,他说这一切都是真的,没有谎言,因为他活不了多久。可能连审讯都等不到。他说自己得了绝症。

果然在监狱里的第二天就病发身亡了。死的时候他满脸微笑,好像他完成了一项伟大的事业。

这本书讲述了福尔摩斯侦探推理的故事。虽然这本书有点吓人和悬念,但我期待着我读到的每一个案例的最终答案。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多观察和思考周围的环境,面对困难时要多观察和观察。这就是本书中福尔摩斯的灵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一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经历,故事内容充满悬念,结构跌宕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人爱不释手。还体现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其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这个人脑子有点怪,研究学问的劲头十足。他又是一个一流的药剂师。他研究的学问既杂乱又古怪,头脑里装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的知识。

当我刚打开目录时,每一篇文章的标题都让我感到毛骨悚然。例如,对血液特征的研究,带斑点的皮带,以及液压工程师断指的案例,让我几次颤抖。但福尔摩斯通过不断的学习、研究和实践,使自己具备了惊人的侦查能力。

所以他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会使一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谜案拨云见日。所以,有了他,没有人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自从我看完这本书后,受益匪浅。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毫无保留地写出了自己的全部观点。我忍不住跟着作者去推测和判断。

比如说在《带斑点的带子》中的一段语句:“你不必害怕”,他探身向前,轻轻地拍拍她的手臂,安慰她说:“我毫不怀疑,有什么事我们很快会处理好的。

,我知道,你是今天早上坐火车来的”。“如此说来,你认识我?”“不,我注意到你左手的手套里有一张回程车票的后半截。

你一定很早就动身了,而且在到达车站之前,还乘坐单马车在崎岖的泥泞道路上行驶了一段长路”。

虽然夏洛克·福尔摩斯在英国已经成为一名侦探,但他仍然努力学习,一直在研究侦探的科学和经验。他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青少年学习。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独特,这么有魅力,相信你看完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他和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

“我们把他视为对我们消灭**和纠正错误的渴望的一种完美表达。他是个超凡之人,给我们这个乏味的世界带来新奇的刺激,给我们偏颇的心灵带来冷静和理智的思考。他是我们失败者的成功典范,也失败脱自我禁锢的勇敢者。

”——“福尔摩斯学”研究专家威廉·巴西古德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世界著名侦探。他是个了不起的智者。他勇敢而机警,具有出色的侦查、分析、推理、判断能力。比如,瞟一眼,他就可以猜出某人的大致经历;关于烟灰,他能够辨识一百四十多种;对各种不同职业人的手形他极为熟悉;就是凭裤管上的几片泥点,也可以判断罪犯作案的行迹……

我觉得歇洛克很可能真实存在于伦敦。当然,这位侦探先生不叫福尔摩斯也不住在贝克街221b,但他大概是道尔爵士的朋友,而且也和歇洛克做类似的“咨询侦探”工作。也就是说,我认为福尔摩斯是从真正的原型。

他的个性也许没有福尔摩斯那么鲜明,他的演绎方法也未必每次都奏效,但这位伦敦的天才侦探还是存在的。夏洛克最重要的案件-四个签名,巴斯克威尔的猎犬,研究血液人物和冒险史-可能实侦正的侦探记录。《申报书》和新调查报告中的一半以上案件是柯南·道尔虚构的。

特别是在新调查的后期,所有的案件都可能是到尔编造的。有两种可能性。一是真正的侦探死了,或者他真的象后来的夏洛克一样退休了。当时,柯南·道尔和报社签了一份**的合同,不可能停止写作,所以他不得不和好。

而冒险史和归来记中少数看上去很糟糕的故事,大概也是因为当时没有好的案件可以写而编造的。

关于这个理论的直接证据的确没有。但是,近年来有许多美国研究者(比如saulcohen的“notesforanessayonholmesandholmes”)把美国一位也姓福尔摩斯的法官oliverwendellholmes,jr和大师联系在一起。说他和大师可能是堂兄弟之类之类。

<十二> 阿呆探案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写的,他被人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福尔摩斯探案》问世到今天已经有了100多年的历史了,这部巨作不但没有在时间的长河中被湮没,被销蚀,而且仍以其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撞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全世界千千万万的读者。

柯南道尔塑造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形象是使广大的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犯罪,穷凶极恶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为了人们心中的大英雄,成了令坏人闻风丧胆的克星。

随着科学的进步和破案手段的更新,人们对付犯罪的手段似乎也更完善了。然而,福尔摩斯那些自身所具备的优秀品质是永远值得人们尊重和学习的,这是福尔摩斯的形象用不褪色的原因,也是《福尔摩斯探案》这部名著能够历久不衰的根本之所在。当年,柯南道尔为了中途结束他的小说,在一次探案中让他的主人公殉职。但一些狂热的崇拜都无法接受这个结果,无法忍受作者设置的结局。无奈之下,柯南道尔只好让主人公又在接下来的一部小说中死而复生,从而平息了一些读者的愤怒和不满。直到目前,从世界各地寄往小说中的福尔摩斯先生的住地伦敦贝克街221号乙的信件从未断过。为此,英国政府在1981年按小说中的地址设立了福尔摩斯的寓所,并雇用一名女秘书专门处理来自世界各地的信件,把一位艺术形象现实化……《福尔摩斯探案》的巨大艺术魅力由此可见。

在福尔摩斯的带领下,我相信在世界的每个角落,都会有正义的出现,险恶与犯罪将会慢慢消失,让世界呈出一片新的形象,变得更加美丽!

<十三> 阿呆探案读后感

《丁丁探案》是我暑假读过的一本书,作者是任溶溶,你猜猜任爷爷多少岁了?我想你一定猜不出来,任爷爷已经九十七岁了。任爷爷是鼎鼎有名的大作家和大翻译家呢!我非常喜欢任爷爷写的书。

《丁丁探案》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丁丁,他是一名聪明又智慧的小侦探。我来给大家说一说丁丁探过的一件神奇的案子吧。两个最最最最最最好的朋友为什么绝交?住在同一大楼的小巴和小比都念二年级,又是同班,关系特好。可是万万没有想到,从一天早上七十二十一分起,他们两人说要绝交。大家来猜一猜,他们为什么绝交?最后和好了吗?答案是丁丁用他智慧的头脑,了解到原来他们都是为了帮助一个叫小波的小朋友产生的误以为好朋友是个小气鬼的误会,最终丁丁用科学大脑解除了他们两个人绝交的误会,让两个人和好如初了。除此之外,丁丁还破过许多的案子。

这本书里的故事特别吸引我,丁丁就是我想成为的那种男孩,我以后也要像丁丁一样做个爱观察,爱分析问题,乐于助人的小神探。

<十四> 阿呆探案读后感

这个月,我读了一本由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创作的传世巨作——《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可精采了。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的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

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的精采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

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三次服用可因。

他也很离奇,从不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也许,正因为福尔摩斯有这些与众不同的特点,才使得他具有多种多样的才能,也才使得他的故事更加吸引读者呢。

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就说我吧,我干事情总是有点马马虎虎的,有些小地方不注意。读了这本书,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十五> 阿呆探案读后感

每天阅读半小时,品质生活一辈子。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两句句子都是很经典的。 毕竟,书是人类永远离不开的东西。

我也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又去“洗劫”书店了。我一边转悠一边选书,书架上琳琅满目的书让我让我应接不暇。突然,我的目光锁定在一本书上——《福尔摩斯探案集》,一看到这本书我就已经目不转睛了。我这个侦探迷怎么会没听说过福尔摩斯的鼎鼎大名呢?于是我毫不犹豫的把它带回了家。

这是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已经爱不释手了,每天晚上都要看几十页才肯松手。

这本书的主角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一位名叫约翰·华生的军医经过老朋友小斯坦福的介绍,成了与福尔摩斯的合租人。他被福尔摩斯的冷静、勇敢和超群的智慧与惊人的观察力给深深地吸引了,随后就成了福尔摩斯的助手。

那一个个令人心惊胆跳的故事,无一不触动我的心弦。福尔摩斯与华生总是出现在危险与神秘的场合,帮助人们伸张正义解决案件。那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情节把我带入了书中,让我成为了一个小侦探。

还有,福尔摩斯的惊人的观察力图可不是徒有虚名的。就拿它与华生第一次破案就拿他与华生第一次破案来说吧(也就是《三号惨案》)他连门前的小路也不放过,能用那不起眼的小线索推导出种种结果,最终完美破案!

其中让我感悟最深也是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福尔摩斯说的:“看到了吧,要破获一个案子就得一环扣一环,每一个细节都不能放过。”我们的生活也是如此,要注意每一点一滴和每一个细节,这都是值得我学习的。

这本书是是我最喜欢的书,我把它视为珍宝,因为它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

文章来源://www.zy185.com/ziliao/1096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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