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中队述职报告(精品十五篇)
时间:2017-05-04城市管理中队述职报告(精品十五篇)。
✦ 城市管理中队述职报告 ✦
为配合省xx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我委在听取省住建部门汇报的基础上,组织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于5月份和8月份先后赴常州、连云港、扬州市开展专题调研,听取三市及金坛市、赣榆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察看了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市容管理示范路、垃圾中转站、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卫工人休息点等多个现场,广泛听取了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
城市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城市面貌,事关发展环境,事关党政形象。近年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践行“百姓城管、科学城管、法治城管”三大核心理念,努力创新管理模式,推进品牌创建,提升执法效能,做了大量切实可行的工作,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城市面貌显著改善。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措施不断完善。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制。全省各市普遍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城市管理领导机构,明确各区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共同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常州市在全省率先成立了以市长为主任,由5个区和22个市职能部门组成的城市管理委员会。
二是强化城市管理机构。目前,全省所有的市、县(市、区)都设立了城市管理局,13个市和28个县(市、区)按照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要求,增挂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牌子。盐城、泰州、宿迁等市分别成立了正处级的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省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扎实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全省美好城乡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江苏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省有关部门出台了《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各地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从制度层面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环卫工人权益得到保障。
一是推进城乡生活垃圾统筹集中处理。我省率先在全国推行“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县集中处理”的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目前95%左右的乡镇建成垃圾中转站,镇村垃圾集中收运率达到73.4%。全省基本形成“苏南地区以焚烧为主、卫生填埋为辅,苏中地区焚烧与卫生填埋并举,苏北地区逐步由卫生填埋向焚烧发展”的良好格局。到20xx年底,全省共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77座,日处理能力达4.6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9%。
二是启动餐厨废弃物处理工作。省政府率先在全国出台《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省住建部门编制了国内首部省级餐厨废弃物处理规划,开展了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省级试点工作,目前全省餐厨废弃物日处理能力达到510吨。
三是深化环卫行业市场化改革。目前全省25%的城市环卫作业实行市场化运作,环卫机械化、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四是充分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20xx年底,省住建、财政等七家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保障全省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首度明确一线环卫工人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目前已有南京、苏州等5个市落实到位。镇江市建设了两栋环卫工人公寓楼,提供给环卫工人租住。苏州市政府领导坚持每年与环卫工人同吃年夜饭,慰问环卫工人,并从今年起开始为环卫工人缴纳住房公积金。扬州市向社会公开征集“环卫工人歇脚点”,并按照一个场地、一台饮水机、一台微波炉、一排椅子、一个宣传阵地“五个一”标准进行设置,给环卫工人工间休息和生活带来便利。
(三)推进数字化城管工作,“大城管”格局逐步形成。
一是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全省58个市、县(市)中,已有35个建成运行或试运行数字化城管系统,约占总数的60%左右,建设质量和推进速度均居全国前列。
二是整合多方资源,在解决面广量大的城市管理问题和突发事件中,发挥了实实在在的作用。常州市将数字化城管与物联网技术相结合,借助智能识别、自动监控、三维GIS等技术,实现城市管理的科学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徐州、连云港等市积极推进数字化城管与12345政府热线、应急指挥平台的融合,实现了同步运行。
三是加大考核力度。常州、徐州、南通等市充分发挥数字化城管的绩效评价功能,将评价考核结果纳入政府部门效能考核,促使政府相关部门把城市管理工作摆上议事日程。
(四)夯实队伍基础,执法效能明显提高。
一是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全省各地以“江苏省城市管理优秀城市”和“省市容管理示范路”创建活动为抓手,积极推进工作重心下移,开展清理占道经营、整治违章广告等活动。目前常州、扬州、张家港等14个城市获得“江苏省城市管理优秀城市”称号,全省共创建省级市容管理示范路102条,营造了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是实施渣土运输集中整治。20xx年,省住建、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全省渣土运输车辆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全省查处渣土运输车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4万多起。20xx年省住建、公安等部门又联合对12个城市进行督查考核,进一步巩固了整治成果。南京、徐州、常州等市完成全市渣土运输车GPS定位系统的安装,对渣土运输路线、运输时间实施全方位监控。
三是规范执法行为。扬州等市推行“柔性管理、刚性执法”,统一着装,规范言语,有效推进了文明执法。金坛市推出以“三早”、“三制”和“三督查”为内容的“三三三”工作机制。“三早”即“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三制”即“协管员驻村制、执法队员包片制、中队负责制”,“三督查”即“首问负责制督查、责任追究制督查、错案追究制督查”,确保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五)丰富文化内涵,城管形象有效提升。
省住建部门开展以“城管三走进”、“城管义工”等为主要内容的“城管系统文化建设年活动”,出版报告文学《心底流淌的歌》,举办书画摄影获奖作品展,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常州市创办常州环卫报,开通环卫网站和微博,设立环卫道德讲堂,定制环卫主题邮票,建立职工书屋等一批环卫文化阵地,丰富了环卫工人的精神生活。扬州市于20xx年设立环卫“金扫帚”奖,五年来累计表彰先进个人130多人次,先进班组60多个次,社会反响很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当前全省城市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引起充分重视。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
一是对城市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充分认识到城市管理在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社会建设、打造美丽中国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全省城市管理发展水平很不平衡,以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为例,目前还有淮安、东台、沭阳等17个地区未进入实质性阶段。南京市有一半的区尚未建成数字化城管平台,已建成的区级平台与市级平台间信息交换也不够畅通。无锡市作为国家第三批试点城市,系统建设滞后。
二是管理合力仍未真正形成。调研中有些市反映,城市管理工作涉及到住建、公安、财政、水利、卫生、环保、工商等多个部门,长期以来,由于权责不清和执法交叉,政出多门、各自为政,极易出现重复管理和管理真空,城市管理整体功能难以程度发挥,致使部分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久拖不决。
三是有的市民对城市管理基础建设理解支持不够。由于一些市民反对,我省垃圾焚烧、餐厨废弃物处理等项目环评审批周期过长,项目推进普遍遇到困难。如南京市江北焚烧发电厂前期工作开展了5年,易址后今年才开工建设。苏州市吴江平望垃圾焚烧发电厂和无锡市锡东垃圾焚烧厂项目建设手续齐全,但建成后由于周围居民反对,一直无法投运。四是少数媒体对执法的片面报道使得城市管理工作陷入困境。有的媒体为了追求所谓“新闻性”,过度渲染执法主体和被管理者的矛盾和纠纷,片面放大执法队伍的过失。反之,对执法行为以及城市管理工作的作用与成效却鲜有报道,没能全面客观反映问题。另外,少数市民文明素质不够高,环境卫生意识不够强,出现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等诸多不文明行为,不同程度地影响和破坏城市良好形象。
(二)经费投入不足。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帐较多。主要表现在:个别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尚未启动,全省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才刚刚起步。一些垃圾转运站数量不够、功能不完善,设备老化,更新不及时。环卫机械化作业率低,不少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低于30%。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垃圾处理和环卫作业日常运行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直接影响环卫作业质量。目前省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资金对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行“以奖代补”,但是补助资金的支持比例不高,餐厨废弃物处置还没有纳入奖补范围。集贸市场总量不足,占道经营摊点无处疏导,马路市场取缔后容易死灰复燃。停车场、公厕布局不合理,配比过少。
二是执法经费普遍不足。全省只有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等5个市执法经费超过了10万元/年人,最低的宿迁市只有5.5万元/年人。执法车辆老化、取证设备匮乏等问题在一些县区比较突出。
三是环卫工人工资福利待遇普遍不高。不少地区还停留在以人工作业为主的传统环卫作业阶段,环卫工人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工资福利待遇却处于较低水平。目前我省还有无锡、镇江、盐城、连云港等8个市和大多数县(市、区)的一线环卫工人月工资收入未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少数地区连最低工资标准也难以保证。
(三)执法能力建设有待加强。
一是执法力量严重不足。调研中城市管理部门普遍反映,伴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和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范围和对象也日益扩大,担负着过多的行政管理事务,但面对大量的执法任务,人手缺少、年龄老化、结构不合理、队伍不够稳定等问题日益突出。省住建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行政执法队伍人员数量按不低于城市人口万分之五的比例进行配备。目前,全省仅有泰州、宿迁、徐州三市的比例超过万分之四,常州、南通、镇江三市介于万分之三和四之间,南京等七市均低于万分之三。据调研了解,上海市城区执法人员的配置比例的达到万分之七,远远超过南京市各城区的配置比例。由于执法力量远不能满足城市管理发展的需要,全省各地聘用的编外协管人员占较大比重,据了解,有的市编外协管人员与正式队员的比例严重倒挂,达4.5∶1.
二是少数执法人员宗旨意识不够强。城市管理执法对象多为下岗职工、失地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少数执法人员群众观念淡薄,忽视文明执法,遇到管理对象不服从管理时,没有做过细的工作,言行举止不当,态度较为粗暴,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执法队伍的整体形象。
三是部分执法人员法律业务素质不高。有些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掌握不全面,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存在偏差,对执法程序不够熟悉。有些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强,执法方式滞后,发现问题不够及时,解决问题能力不够,执法往往陷于被动局面。
(四)法制支撑薄弱。
调研中,有的同志形象地将城市管理机构比喻成“上无爹娘、子孙满堂”。虽然市县政府都成立了城市管理专门机构,但省住建部门尚未设立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不利于加强对全省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部专门的城市管理法。执法依据仅是《行政处罚法》中关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属于“借法执法”,严肃性和权威性不足,造成执法难度很大,管理矛盾比较突出。近年来,我省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逐步增长,垃圾处理压力越来越大,但因为缺乏法规支撑,实际工作中面临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不够、垃圾分类难以推进等诸多问题,迫切需要制定《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此外,《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实施近十年,一些规定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需要根据我省城市管理工作实际进行修改完善。
三、几点建议
城市管理是一项关系民生、关系稳定、关系发展的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矛盾多。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措施,努力做好城市管理工作,为建设美好江苏、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一)强化思想认识,营造全社会感知、理解、支持城市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一座城市“三分建设,七分管理”。各级政府要把城市管理工作摆上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公益广告等形式,组织宣传教育活动,让更多市民了解城管、关注城管、参与城管。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传递社会正能量,增强执法队伍的使命感和自豪感,营造良好的执法舆论氛围。要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开展“城管开放日”等系列活动,邀请市民走进城市管理,使广大市民在参与中受到教育、消除误解。要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素质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的城市文明意识,营造良好的城市管理工作氛围。
(二)完善体制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级政府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重心下移、条块互补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的责任,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和作用,推进管理重心下移。要建立健全高位协调机制,设立由城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参加的城市综合管理协调机构,负责城市管理的组织、决策、协调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依托数字化城管平台,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机制,将案件处置率、按期办结率、延期办理率和核查情况等纳入考核评价内容,确保考核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城市管理的精细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加大经费投入,切实维护环卫职工权益。各级政府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投入力度。省政府要进一步增加省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资金规模,将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餐厨废弃物处理、机械化清扫车辆配置纳入奖补范围,并提高生活垃圾处理、垃圾中转站等配套设施的资金奖补比例。要按照20xx年县以上城市数字化城管实现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切实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标准化水平。要着眼城市长远发展,加快集贸市场、停车场、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步伐,从源头上缓解管理压力。同时,要创新投入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努力解决资金需求和投入不足的矛盾。要督促8个市及大多数县(市、区)尽快提高一线环卫工人工资收入水平,确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要探索建立环卫行业有毒有害岗位津贴制度,鼓励环卫企业建立环卫一线工人工龄工资制度,稳定一线环卫工人队伍。要强化一线环卫工人作业安全,合理安排工作量和休息时间,更多设置工间休息场所。要增加机械化清扫车辆设备配置,逐步提高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范围和区域,减轻一线环卫工人劳动强度。
(四)推进执法能力建设,切实提升执法水平。省政府要在更高层面上明确城管行政执法人员的配备标准,逐步充实执法队伍力量。要注重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的有机结合,标本兼治地抓好执法工作。当前,针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全省各地要突出“九整治”、“三规范”、“一提升”三大重点,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城郊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等9类环境薄弱区域脏乱差和设施不配套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影响城市形象和群众生活的占道经营、车辆停放、户外广告等3类容貌秩序问题规范管理,着力改善城市面貌。要深入开展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推行阳光执法、文明执法、说理式执法,坚决摒弃野蛮执法、随意执法、暗箱执法,确保执法行为合法、适当、有效,树立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要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素质,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五)完善法制,加快相关地方立法进程。“无规矩不成方圆”。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仅靠行政手段是远远不够的,需要有完善健全的法律法规支撑。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向国家有关部门建议,及早制定出台全国统一的城市管理综合法律,明确城市管理的地位、职责、范围、手段、法律责任等内容,使城市管理工作早日有法可依。省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各地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取得的经验,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的调研、论证等基础工作。我委将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争取早日将条例立法列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议程,依法推进我省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
✦ 城市管理中队述职报告 ✦
城市管理自查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好!我是某城市的一名市民,今天我将向大家汇报一下我对我所在城市的管理情况进行的自查情况。我通过对城市管理的各个方面进行细致的观察和调查,总结出了以下几个主要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能够得到您的认真思考和改进。
首先,我观察到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存在一些问题。在繁忙的路口,红绿灯周期设置不科学,导致交通拥堵。同时,一些驾驶员不遵守交通规则,频繁闯红灯、逆行、超速等,给其他行人和驾驶员带来安全隐患。此外,道路交通拥堵也与城市道路规划和设计不合理有关,一些繁华商圈的道路宽度不够,缺乏停车位,严重影响了市民的出行和购物体验。
第二,我注意到城市环境保护还存在一些问题。尽管城市管理部门进行了路灯绿化建设,但是在一些地区还存在垃圾分类不规范的现象,垃圾处理设施不足,致使垃圾无处可倾倒,带来了环境污染和恶臭味道。另外,城市绿化建设方面也有待加强,一些街区缺乏绿地和公园,市民缺乏休闲娱乐场所,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品质。
第三,我发现城市社会保障仍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政策执行不到位,导致一些低保户长期得不到应有的帮助,生活困难。同时,城市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一些医院设施陈旧,医疗服务质量不高,市民就医困难。此外,城市教育资源有限,一些农村学校师资力量不足,教育质量低下,影响了农村学生的学习。
根据以上的问题,我对城市管理提出如下建议:
一、改善道路交通管理。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的周期,提高交通运输效率。加强驾驶员教育,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对城市道路的规划和设计力度,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二、加强环境保护。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增加垃圾处理设施,确保城市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同时,加大城市绿化建设力度,增加绿地和公园的数量,提供更多休闲娱乐场所。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政策执行力度,确保低保户能够得到及时帮助。加大医疗资源的投入,提高医院设施和服务质量。加强农村教育改革,提升农村学校的教学质量。
总结起来,城市管理自查发现了道路交通、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对应的改进建议。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认真对待这些问题,积极改进工作。只有不停地改进城市管理,优化城市环境,才能更好地满足市民的需求,为市民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
谢谢各位领导的关注和支持!
致礼
某城市市民
✦ 城市管理中队述职报告 ✦
1.你我添一份自觉 城市多一份清洁
2.鲜花还得绿叶扶 城市更需市民护
3.你挥一挥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我动一动手不留下任何纸屑
4.捡起片片纸 传递深深情
5.为了美好生活 请爱护我们的城市
6.为了美好城市 请爱护公共设施
7.喜欢中江 就别让她蒙上污垢
8.美化中江 从你我开始 从身边开始
9.讲究公共卫生 从一纸一屑开始
10.劝君多走几步路 莫把绿地当马路
11.绕行三五步 留得芳草绿
12.爱护城市环境 共建美好家园
13.绿化家园鸟语花香 优美环境你我共享
14.草儿绿,花儿香 环境优美人健康
15.管住脏、乱、差 留下真、善、美
16.天天保持好环境 时时拥有好心情
17.环境卫生同参与 手要勤快心要细
18.美的环境需要美的心灵来呵护
19.让城市更和谐 让环境更美好
20.营造环境优美新城市 构建人民安康新中江
21.人人参与环境整治 天天享有健康生活
22.革除生活陋习 改善人居环境 优化生存空间
23.共同美化中江 你我手心相连
24.万众一心建设中江 全民参与管好城市
25.城市管理个个参与 美好环境人人受益
26.手拉手参与城市管理 心连心共建美好家园
27.文明城市从我做起 城市管理与您同行
28.城市管理一起来 文明中江更精彩
29.人人都是义务城管员 处处都是靓丽风景线
30.城市管理一起来 和谐中江更精彩
31.大家小家是一家 爱护环境靠大家
32.有了您的真心呵护 城市才会更加美丽
33.安居中江我们是一家 清洁环境不分你我他
34.环境优美靠你靠我靠他 城市管理为你为我为他
35.做文明市民 树城市形象
36.市民素养高一分 城市形象美十分
37.关注自己一举一动 创建你我美好家园
38.美丽中江我的家 环境卫生靠大家
39.全民参与城管 共建宜居家园
40.城市管理人人有责 管好城市人人受益
41.环境卫生 从我做起
42.爱护市容 只在举手之间
43.城市缺少管理 中江将会怎样
44.树服务形象 展城管风采
45.宁愿尝尽小辛苦 换来百姓赞城管
46.为人民管理城市 创人民满意城管
47.携手建设新城管 和谐之花春满园
48.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49.一点一滴树立城管形象 一举一动展示中江风采
50.城管全方位 服务零距离
51.打造公众城管 构建和谐中江
52.城市管理更净、更畅、更宁 百姓生活安心、称心、舒心
53.微笑在城市 温馨在城管
54.城管工作不怕苦 甘为城市当保姆
55.城管以辛苦为乐 市民以支持为荣
56.城管一心一意 城市十全十美
57.市民与市景齐美 城管与城市共荣
58.依法执法护法 城管坚定步伐
59.城市管理让本地人自豪 市容街景让外地人羡慕
60.严格执行城市容貌标准 倾力打造优美人居环境
61.关爱城市家园 倡导品位人生
62.共建品位城市 同创美好家园
63.综合整治城区环境 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64.关爱城市家园 共创美好生活
65.群策群力创建文明小区 同心同德建设美好家园
66.文明是城市之魂 美德是立身之本
67.公德装在心中 文明贵在行动
68.一草一木皆风景 一点一滴筑文明
69.与文明牵手 和卫生相伴
70.携手共建文明城市 全民共享文明成果
71.清洁为中江增色 文明为中江添彩
72.治理违法建设 提升城市品位
73.坚决拆除违法建设 坚决打击乱搭乱建
74.拆一处违法建设 保一方群众利益
75.拆除违法建设 维护公众利益
76.占道经营损人利已 乱搭乱建祸害无穷
77.规范户外广告招牌 建设靓丽街道景观
78.广告招牌安装好 以免意外生烦恼
✦ 城市管理中队述职报告 ✦
为促进我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健康推进, 9月9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国安带领由城建环保工委成员组成的视察组,对我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
视察组首先听取了承建单位区建设总公司领导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了名堂街经济适用房建筑工地和西堡巷政府补贴房建筑工地,随后进行了座谈。视察组认为,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并将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做为区政府的重点民生工作来抓。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协调配合,扎实推进,效果显著。视察组充分肯定了政府的工作,尤其对名堂街和西堡巷两工地的建设进展速度和质量表示满意。
视察组指出,目前我区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前期工作不完善的地方仍存在不容忽视需认真加以解决的问题:一是已交付使用的保障性住房相关配套手续不健全,致使产权产籍无法办理。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质量问题和不安全隐患,特别是地坛小区存在不安全因素和其它问题。三是保障性住房投入使用的后期延续管理还不到位。为此视察组建议:
一、要将这项民生工作摆在显著位置来抓,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住房保障的科学规划水平。充分考虑“困难群体”对经济适用房的需求,进一步扩大惠及面,使其住有所居。
二、要加大协调力度,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手续,着力解决好历史遗留的产权产籍问题,消除不稳定因素,好事办好。
三、要强化责任,切实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工程质量。对现存的质量问题,要尽快修缮,让居户住的安全、放心、舒心。
四、要跟进投入使用后的物业管理和维修,优化服务,解决好保障物业运转的相关问题。
✦ 城市管理中队述职报告 ✦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可以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两千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所占绿地面积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擅自修剪、移植、砍伐树木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按照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每棵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属于集体活动的,对活动的组织者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两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 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吊销其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资质证书:
(一)运输车辆在作业过程中严重违法,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二)伪造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的;
(三)承接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的项目,擅自运输建筑垃圾,情节严重的.;
(四)将建筑垃圾倾倒在规定场地之外,情节严重的;
(五)在运输中不配合执法人员的检查和管理,有暴力抗法行为,情节严重的。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项、第三项、第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九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处五十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将批准建成或者投入使用的停车场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将停车信息纳入城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在禁止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 城市管理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城市管理活动中应当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违反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按照规定职责巡查、督查的;
(二)对依法应当予以制止或者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对依法应当处理的举报投诉不处理的;
(三)应当移送相关部门处理而不及时移送的;
(四)应当履行协助义务而不履行的;
(五)放弃、推诿、拖延、拒绝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七条 城市管理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城市管理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法定依据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执法,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二)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没收的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查封、扣押的财物或者罚款的;
(三)包庇、纵容违法行为人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要、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五)要求当事人承担超出法律、法规规定义务的;
(六)欺骗、引诱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城市管理中队述职报告 ✦
城市管理 长个人述职报告
我叫***,男,现年**岁,中专毕业,中共党员,XX年,我担任县城市管理 队长并非为了贪图功名,而是我对文明社会的追求,主要是想改变“脏、乱、差”的县城面貌。我认识到县城面貌就是反映佛坪人的窗口,好坏关系我县经济发展。但城管工作挑战性极强,1切将从0开始,要干好也并非易事,非常人所不能及。因此,我下定决心,潜心研究,不断完善调整工作策略,寻求解决问题及困难的最佳途径。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天终于实现了我的初终,面对这来之不易的成绩,我满含热泪,酸甜苦辣1起涌上心头。就象8年抗战胜利,有伤感,心灵的疼痛,也有喜悦,但更多的是胜利后的喜悦,因为它证实了自己的能力,实现了人生价值。回忆总结过去,我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抓城管法律法规建设并与之相适应的执法队伍素质建设。要做好城管工作,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对于城管来说,对口的法规在中、省、市出台的有8部以上,因此,城管法律法规建设和执法队伍素质建设非常重要。在这8年里,我依据中、省、市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佛坪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佛坪县城区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佛坪县城区户外广告门店牌匾设置管理办法》、《佛坪县城区市容标准》、《佛坪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3包”评比办法》等多个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的制订大大方便了工作。同时组织监察队员,开展经常性的自行培训学习,省、市、县有统1培训的机会,我都组织积极参加。上述工作,使我熟读了涉及城管的全部法律法规,为我做好城管工作奠定了基础。
2、抓对市民的宣传教育工作。城市管理涉及千家万户,与市民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能否做好与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又有着直接关系。针对市民环境意识很差的实际,宣传教育以提高市民意识必须先行。因此,我每年最少安排两次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城管上的法律规定,力争市民对法律规定的知晓率达100%。8年共出动宣传车宣传达300余天次,广播电视宣传40余次,印制发放城管提示5000余条,过街红标语宣传30余幅,上门口头宣传无法统计。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攻势,有效地消除了群众对城管的抵触情绪,最大限度地争取了干部群众对城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深切的感受到要干好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至关重要。
3、抓内部工作机制的完善,做到科学管理人和事。 属于执法,公用事业管理站属于服务。8年里我主要研究了 和公用事业管理站的全部职责、特点、工作流程和工作量。同时也研究了每个工作人员的能力、性格、思想、综合素质等,形成了根据人的能力管事(定岗定责,定工作质量标准),用工作质量标准考核管人的工作模式,每个人都形成了责任书,从而实现了人少事多而工作效率高的目的。
4、抓了城管执法工作。在我任城建 队长的8年里, 充分发挥了城建监察职能,依法对占用或挖掘道路、户外广告办理行政许可600余件;对违犯规划乱修乱建、损坏破坏公用设施、损坏树木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较大的违法案件近20余起,当场处罚(含警告)860余起。针对城管执法难,形象差的问题,我具体抓了执法人员素质教育,制订了文明执法操作规程。通过抓素质教育和文明执法,现在执法人员执法与当事人的冲突1年比1年少了。
5、抓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自任大队长以来,每年根据省市文件要求,都要开展大规模的城市环境整治活动,通过综合整治,克难攻坚,解决了长期以来都没解决的问题。XX年重点解决了唐湾排洪沟,后街排洪沟乱倒生活垃圾等多处卫生死角问题。XX年解决了居民向河道、街道乱倒垃圾和新街市场卫生差问题。XX年取缔了新街马路市场,拆除摊位148个;XX年重点拆除了老城区个体工商户搭设影响市容的遮阳棚47个;XX年重点拆除了黄家湾开发区的遮阳棚15个;上述工作的完成得益于我灵活多样、求真务实的工作方法,
难点问题或动员自行整改,或强制解决,先礼后兵,攻无不克。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使城区面貌1年1个样,1年1个台阶,从而为县委领导决策在汉中市率先开展创卫增强了自信心。
6、抓公用事业管理站工作。2oo1年初,局领导让我兼公用事业管理站全盘工作以来,我认真研究公用事业管理站的工作特点,主要抓了8个方面的事冒号1是抓好了街道保洁,更换了年老体弱的保洁人员,实行全天保洁,提高保洁质量。2是抓好了垃圾收集设施配备,提倡生活垃圾袋装化,禁止将生活垃圾向街道、河道倾倒。3是抓好了垃圾清运,做到了日产日清。4是抓好了公厕管理,逐步实现了公厕全天开放。5是抓好了绿化树的管护,定时修剪、锄草、施肥。6是抓好了公用设施维护,确保了城市设施正常使用。7是抓好了路灯管理,确保了市民生活方便。8是抓好了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工作,由原收费最高2.77万增至10万元,确保了公用事业各项支出,缓解了财政压力。自兼任至XX年年4月,我1手抓城市监察,1手抓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两大块工作相互配合,齐头并进,恰似1把双刃剑,完全行使了城市管理之职责。XX年年4月组织调配领导接管后,我知道是上级领导对自己的关心,减轻了多年来的工作压力,我心存感激。
7、抓了双创工作。XX年初,县委领导决策在我县开展创卫,我深知创卫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我非常欢迎。特别是创卫将大大提高市民的市容环境卫生意识,提高我们城管水平,改变城市面貌将起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我积极参与做好了8个方面的工作。1是积极落实完成了12个单位的围墙改造。2是完成了48座影响市容的建筑物粉饰和清洗。3是积极落实城区市容环境卫生“3包”责任制,并构建了长效管理机制。4是对占道经营、倚门经商进行专项整治,取缔占道经营、倚门经商310户482人(次)。5是对户外广告门店牌匾进行了专项整治,对154个不合格的户外广告门店牌匾进行了整改和 。6是对电力等部门的管线进行了规范治理,共治理44处。7是及时清除野广告,近几年来共清除野广告1000余条。8是积极完成县双创办、县城建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上述工作的完成大力推进了我县双创工作,也大大提高了城市管理工作。如果没有创卫的促进,今天焕燃1新的'城区面貌仅靠城建上恐怕也干不出来。
8、抓农贸市场管理。我县农贸市场是XX年底建成投入使用的,之前1直是马路市场,也没有1个严格的摆摊区域,隶属工商局市场办管理。XX年移交 管理后,我对市场划定了严格的区域,先是划定2号楼北端至轻工机械厂,后是划定南环路,到XX年底迁入新建市场,之间实施了3次搬迁。由于我们日常管理公正、公平、合理,寓管理与服务之间,市场秩序井然有序,能够及时解决经营者提出的问题,受到了经营者的好评,他们说冒号“ 管理严是严,但市场上发生的问题1反映都能及时解决”。
9、严以律己,廉洁奉公。几年来,我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索贿受贿,不“吃、拿、卡、要”。单位经费实行副队长、副站长签字报销制,进行自我约束和民主监督,自我评价良好。
城管工作量大面宽,具体事务繁多,而我们的工作人员非常少, 6人,公用事业管理站4人。因此,干城管这8年,是我1生工作最艰苦的8年。既要谋划策略推进工作,又要深入1线解决难点问题;既要亲自起草制订各项工作实施方案,又要撰写工作总结;特别是XX年以前, 和公用事业管理站均属自收自支,既要考虑工作运转经费,又要确保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我为此想办法常常彻夜失眠,欣慰的是终于得到解决。XX年两个单位人头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收费也大幅度增加,工作运转正常,职工的“5金”也逐年交纳。
在这8年里,我也饱受屈辱和谩骂。特别是创卫以前,少数违规的群众不服从管理当街谩骂,个别法律意识不强的退休老同志指责,亲戚朋友劝我,“睁只眼闭只眼算了,何必那么认真”,但我的信念就是要把城区管好,使我们的环境美丽起来。
在这里我要感谢城区很多单位的领导,是他们从精神上鼓励我,从经费上支持我,收费时多收点从不讲价,给了我及大的理解和帮助,我只能在这里说声“谢谢他们”。我还要特别感谢和我朝夕相处的同志们,是他们和我1道并肩战斗,从不退缩,才使我们 打胜1个又1个漂亮仗,很多单位教育职工都以 为鉴,为我争得了荣誉。
在 任职的8年里,春节和黄金周我基本上没休息过,只是今年母亲生病西安住院我请过1月假。我工作不分份内份外,不等不靠,独立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没有失误,完全履行了职责,不足之处是给领导汇报工作情况的时侯少,请组织批评指正。
✦ 城市管理中队述职报告 ✦
提升城市环境质量的必然要求,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XX]39号文件)的要求,为确保我区全面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工作目标,现拟定我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我区新“三最”建设为动力,以推广城市管理信息化为核心,围绕长效管理、精细化养护、人性化服务的城市管理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优化流程,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效能,使城市管理在“作业、管理、执法、监督、评价”五个环节有机衔接,建立城市管理问题的发现、指挥、处理、反馈机制,促进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的互联,政府行政职能与社会自治功能的互动,政府公共服务与社会公众自律的互补,形成强化环境管理、改善公共服务的长效机制。
二、建设目标
数字化城管建设的目标是:整合全区城管信息资源,建设基础数据共享平台,消除信息孤岛,依托公用信息平台,开发建立城管电子政务系统,实现城管办公自动化、移动指挥智能化、监控可视化、监督举报社会化以及内部信息交换和管理网络化,全面提高我区城市管理水平。
三、建设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改革和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效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从管理城市向服务城市转变。
(二)加强资源整合。通过整合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的资源,实现管理信息资源共享;加强部门配合和协作,优化城市管理流程,建立健全运行机制,提供快捷、优质的公共服务。
(三)严格规范标准。以建立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目标,制定相关的目标管理和技术保障标准体系,确保管理系统畅通运转。
(四)坚持因地制宜。要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循序渐进,稳步推进,防止生搬硬套。要不断总结经验,深化改革,逐步实现小城管向大城管转变。
四、建设要求
(一)制定实施方案。“数字化城管”建设工作必须以区城管局为主体开展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从本辖区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确定实施步骤,落实工作责任,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试点工作。
(二)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城市管理空间、管理对象、管理方式的地理编码规划,完成地理编码系统;借鉴“万米单元网格管理办法”,对城市管理区域进行划分,实现网格化管理;开展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的普查,对部件、事件进行科学分类,为数字化管理奠定基础。
(三)建立信息平台。由区城管局牵头,各街道要在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城市管理资源、理顺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信息收集、指挥协调、监督实施的信息平台。
(四)强化考核评价。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城市管理各部门的监督考核,并根据部门在实施管理中的实效和群众的满意程度,予以科学的评价。
(五)及时总结完善。实施数字化城管的相关部门在试点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办法和机制,拓宽管理领域和范围,努力提高城市管理的水平。
五、实施步骤
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程的.实施意见》及相关会议精神,我区“数字化城管”建设拟按以下步骤实施:
(一)综合信息普查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月)
由区城管局组织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对我区区域实行地域网格划分、地理编码、基础数据普查编码、确权和建库工作。
(二)“两中心”建设阶段(20XX年2月——20XX年4月)
1、“两中心”机房装修、改造。由区城管局负责组织专业公司进行设计,并上报区政府;待区政府同意后,委托咨询公司编制施工及相关设备采购的招标文件、委托招标书,力争3月初启动我区“数字城管”一期建设工程。
2、“两中心”网络建设。由区信息办制定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方案,并上报区政府;同时牵头组织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完成“天网”监控对接“数字化城管”工程和网络系统与市电子政务外网连接工程,确保20XX年4月底前完成整个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三)队伍建设(20XX年2月——3月)
按照相关部门的有关要求,由区城管局会同区人事局、区劳动保障局制定我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员队伍组建和中心监控人员的招聘方案,期间完成人员招聘和上岗培训。
(四)系统整合(20XX年3月——4月)
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要求,由区信息办和区城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配合,实施“数字化城管”信息资源整合、呼叫系统、广域网等系统的建设,并进行各子系统的功能测试,完成对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的总体验收,并按照建设部的有关技术规范,编写提交项目文档,待系统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运行。
(五)推广运用(20XX年4月——20XX年12月)
取得验收合格后,由区城管局牵头,庚即在全区二环路以内的辖区投入运行,待进一步完善、整改后,力争在20XX年年底前在武侯区实现全路段、全时间覆盖。
✦ 城市管理中队述职报告 ✦
第十二条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市容环境卫生、户外广告等城市管理专项规划。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组织编制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市政工程管线、建筑物外立面等涉及城市管理内容的相关规划时,应当征求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十三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城乡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建设出具认定意见,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第十四条 城市的道路、桥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保持设施完好、路面整洁;主干道有盲道、缘石等无障碍设施并保持完好通畅;地名标志等公共标识设置完好、整洁、规范;
(二)交通信号、技术监控设备以及护栏、隔离桩等安全设施的设置,符合有关标准和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规定;
(三)临时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桥涵以及在桥梁上架设各类管线的,应当经过批准。
第十五条 经批准占用、挖掘市政设施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临时封闭交通的,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予以公告;
(二)按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
(三)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防护设施;
(四)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或者恢复原状。
第十六条 城市道路上井(箱)盖、沟盖、管线、消火栓及其他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产权单位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因缺损影响交通和安全的应当及时补缺或者修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盗取设在城市道路上的井(箱)盖、沟盖、管线、消火栓等城市道路附属设施。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出入口、主要道路、加工区等采取硬化处理措施,出入口位置配备车辆冲洗设施;
(二)施工现场采取洒水、覆盖、铺装、绿化等降尘措施;
(三)建筑垃圾采取封闭清运,严禁高处抛洒;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取封闭运输;
(四)驶离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保洁;
(五)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六)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设置视频监控设施;
(七)施工现场围挡墙体应当与美化城市街景相结合,并设置公益广告。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护城市照明设施,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刻划、涂污;
(二)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
(三)擅自占用、拆除、改动、迁移城市照明设施;
(四)其他可能影响城市照明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第十九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沿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外立面设计方案,涉及预留户外广告和招牌位置的,应当遵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规定,并征求城市管理部门的意见。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经城市管理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城市户外广告、招牌的设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保护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与城市建设相协调,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
(二)不得损害建筑物、街景和城市轮廓线的重要特征,不得影响所依附载体的使用功能和安全。附属设置的亮化设施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不得妨碍城市公共设施功能,不得影响交通、消防安全以及公众工作和生活;
(三)设置招牌应当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建筑物楼体、楼顶不得擅自设置标牌、标识和标志;
(四)保持户外广告外型美观、安全牢固和亮化设施功能完好。
第二十条 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应当保持整洁,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残损、脱落的,应当进行修补或者重新装饰、装修。
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人是保持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整洁的责任人;所有人与使用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产权不明或者由政府代管的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工作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城市公共设施及其他设施的保持整洁工作由其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公众集中区域或者居民居住区域设置统一的公共信息张贴栏,并负责日常维护和保洁。在公共场所散发、张贴、悬挂宣传品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零星粘贴宣传品,应当张贴在公共信息张贴栏中;
(二)不得设置过街横条幅;
(三)未经批准不得在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上张贴和悬挂宣传品;
(四)不得影响城市交通、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
第二十二条 城市园林绿化及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保护,应当符合相关要求,注重公园、绿地的景观、生态、游憩、文化和防灾等功能。
城市园林绿化推广使用乡土植物,以种植树木为主,实行乔、灌、草结合,保持植物多样性。严格保护古树名木和城市规划区原生树木,控制大树移栽,禁止引进不适合本地生长的外来植物。
鼓励利用屋面、坡面、阳台、桥体、墙体等立体空间,发展垂直绿化,增加绿量。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应当经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临时占用结束后,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除正常养护外,不得擅自修剪、移植和砍伐城市内的树木。确需修剪、移植和砍伐的,应当经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四条 禁止在公园、广场、绿道等区域内实施下列行为:
(一)采摘花果、攀折树木、损坏绿地;
(二)随意丢弃瓜果皮壳、塑料袋等废弃物;
(三)在指定区域以外烧烤、露营;
(四)晾晒衣被、果蔬等物品;
(五)擅自摆摊设点;
(六)在停车场或者规定区域以外停放、行驶机动车、电动车,但施工养护作业车辆及执行公务的公安、城管、消防、救护、抢险等车辆除外;
(七)其他破坏公园、广场、绿道等环境和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市容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区制度,环境卫生责任主体应当履行清扫保洁义务。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责任区域、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
(二)责任区内环境卫生保持整洁,环境卫生设施保持完好,无乱搭乱建、乱牵乱挂、乱摆乱卖、乱涂乱画等行为;
(三)责任区内无散放宠物和家禽、家畜,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杂物;
(四)责任区内的车辆停放有序。
第二十六条 集贸市场和各类专业市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市场的设置符合市场布局总体规划;
(二)商品交易划行归市,摆放整齐,保持场内环境卫生整洁、设施完好、通道畅通;
(三)场内经营者在指定区域亮照经营,不短斤少两、强买强卖,不在场外交易;
(四)场内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进入临时设摊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范围经营;
(二)按照规定配备经营和卫生设施,保持整洁完好、摆放有序;
(三)按照规定处理废弃物和污水,保持地面清洁;
(四)使用电、燃气等清洁能源。
划定的临时设摊经营区域,由城市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八条 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应当依法向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
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签订交通安全营运污染防治承诺书;
(二)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机械设备和车辆停放场所;
(三)承运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和技术条件。
第二十九条 建筑垃圾应当由具有专业运输资格的企业运输。城市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具有专业运输资格的企业并公示。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以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机制,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驾驶人、车主,列入不良信用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条 城市市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中的歌舞、游艺等文化娱乐场所,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二)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他超出规定标准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宣传商品或者进行流动性商业宣传;
(三)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排风扇、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四)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机关、医院、学校、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五)在公园、广场、街道等公共场所组织广场舞等娱乐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的音量,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六)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不得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七)十二时至十四时、十九时至次日七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使用电钻、电锯、电刨、冲击钻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具进行装饰作业;
(八)十二时至十四时、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九)高考、中考等特殊活动期间,不得违反规定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十一条 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二)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第三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对城市污水进行集中处理。禁止向城市河道、湖泊等水体排放污水和倾倒垃圾。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城市水域信息监测系统及水体污染预警机制,加强监督管理。
保持城市河道、湖泊畅通,提高行洪排涝能力,发挥城市河道、湖泊的综合功能。
第三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城市公厕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公厕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环境协调、功能完善、卫生安全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城市公厕,都应当自觉维护公厕的清洁卫生,爱护公厕的设备和设施。
第三十四条 交通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科学、合理设计公交运营线路,方便市民出行。公共客运经营者应当在高峰时段和人流量大的地段及时合理调度车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三)禁止在机动车道内从事乞讨、兜售物品、散发宣传品、翻越道路分隔栏杆、向车外抛撒物品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四)禁止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等场所清洗机动车辆。
第三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批准建成或者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城市公共停车场实行统一管理,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公共停车场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实时公布停车信息。城市公共停车场应当符合智能化管理、信息共享要求,并将停车信息纳入城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鼓励并引导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是营业性棋牌室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营业性棋牌室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对营业性棋牌室消防、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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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燃放孔明灯、河灯等产生明火且不可控制的空中、水中飘移物。
第三十八条 城市实行养犬登记、免疫制度。
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应当采取束犬链等约束性措施,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应当及时清除。养犬人应当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防治狂犬病和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宣传教育。
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助相关管理部门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引导、督促养犬人遵守养犬的行为规范。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为业主提供服务,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社区服务和社区文化等活动。
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定制度。具体评定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十条 住宅小区应当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设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因客观条件无法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巡查、检查工作。
第四十一条 提倡文明办丧事和进行祭奠活动。市民不得在城市道路、住宅小区的公共区域搭设灵棚、停放遗体、吹奏丧事鼓乐、抛撒冥纸、焚烧祭品。
第四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应当制定相应的城市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城市管理突发事件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响应,采取强制性措施、行政指导等应对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受影响地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组织实施。
✦ 城市管理中队述职报告 ✦
__年__区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实施了“大部制”改革。改革后,市城管局将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规划、园林绿化、市政、工商、公安等领域中法律、规章等设定的14项行政处罚权下放到__区建设管理局。在具体实施各类行政处罚工作中,建设管理局根据__区的实际,在征得市城管局同意的前提下,确定由局下属单位: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来具体来执行14项行政处罚权。6年以来,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在市局的直接指导下,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相对集中处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__区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执行基本情况
(一)14项行政处罚权职责具体内容: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在湖北省黄石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复函》(国法函[__]163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__区相关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体制和执法范围的通知》(黄石政规[__]9号)等相关规定,在__辖区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如下:
1.行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或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对未依法办理规划审批手续进行违法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城市管理领域市政和公用事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对店外无照经营作业或有照不按规定场地经营作业,自产蔬菜和农副产品不按政府指定地点销售、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对乱停乱放车辆、当路乱摆摊设点、擅自堆物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行为以及市城区违规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对在人口密集区焚烧物品产生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不加防护进行运输、装卸、贮存货物导致散发有害粉尘或气体、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渣、污水、废弃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建设和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对建设施工现场、基建渣土清运倾倒、房屋拆迁和装修现场涉及城市公共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城市建筑施工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旅游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1.行使人民防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2.行使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3.行使招投标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4.行使殡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二)14项行政处罚权职责涉及范围:市容、广告设置、市政(破挖人行道)、工商(无证占道经营)、绿化(损坏绿化)、环保(噪音、油烟扰民)、公安交通(静态占用人行道)、渣土运输、物料占道、违法建筑等城市日常性管理工作及依法对城市管理违章、违规行为进行纠正,规范,治理及处罚。
(三)现有执法人员分布情况:全区现有城市管理人员51人,其中有执法证16人(不包括局建管办有一名工作人员持有建筑市场行政执法资格证),城市协管员32人,在编3人,下设市容中队、规划中队、督查宣传室、党政办公室4个执法管理职能部门。
二、具体做法及成效
“大部制”改革以来,我局城管综合执法大队,注重突出重点,在具体行政执法工作中,做到在人性化实施行政处罚上下功夫,在“落实有力”上做出文章,逐步形成服务__社会、服务__市民的“四控、四化”工作服务模式。这个模式就是:一是抓管控,执法人员通过人性化的行政处罚行为,实现了__城市市容管理的精细化;二是抓力控,执法人员通过不断地管理、不断地执法,确保了拆违控违常态化,在过去的6年里,__辖区内没有出现一处未经审批的建筑物;三是抓监控,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指导、不断协调、全面监控,确保了辖区内在建工程工地的管理规范化,基本杜绝了从工地出来的车辆车轮带泥现象;四是抓联控,执法人员通过联合交警、路政等部门共同执法,确保了省道铁贺路__段、106国道__段,鹿獐山大道、张之洞大道等城市主次干道的抛洒整治法制化。
✦ 城市管理中队述职报告 ✦
城市管理自查报告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作为城市管理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特撰写了本份城市管理自查报告,以便于对我们的工作进行全面的自我检查和评估。
一、城市基础设施
在城市基础设施方面,我们注重持续改善和提升。我们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进行了道路、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我们加大了对老旧小区的改造力度,确保居民的生活质量。此外,我们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在交通管理、环境监控等方面引入了先进的信息技术,提高了城市的管理水平。
二、城市环境卫生
城市环境卫生是我们一直非常重视的事项。我们加强了垃圾分类和垃圾处理工作,确保城市街道的清洁整洁。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等环保设施的监管,确保其正常运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此外,我们还与居民和社区开展了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三、交通管理
交通管理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难点之一。我们加强了对道路交通的整治和管理,加大了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了交通安全意识。我们还积极推进公共交通的发展,加强了公交车辆的运营管理,提高了公共交通的服务质量。同时,我们还加强了非机动车道和步行街的管理,为市民创造了更安全、更便利的出行环境。
四、社会治安管理
社会治安管理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加大了对治安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力度,建立了完善的社会治安管理机制。我们加强了对公共场所的巡逻和管控,增加了监控设备的覆盖范围,提高了对刑事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此外,我们还开展了社会治安宣传活动,提高了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
五、城市管理创新
城市管理创新是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发展的重要动力。我们注重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管理经验,推进城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我们积极引进和应用新技术、新模式,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率和质量。我们还加强了与市民和企业的沟通与合作,推进了政府与社会各界的良好互动。
以上是本次城市管理自查报告的概要内容,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改进和完善城市管理工作,为市民提供更好的城市环境和生活条件。谢谢!
此致
敬礼
✦ 城市管理中队述职报告 ✦
城市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上半年城市管理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__大精神为指导,以提升县城形象和品位为目标,按照创建全省卫生城市工作标准,创新性地开展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城市管理局精细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市容执法管理制度化
一是推行市容管理路段化。并在步行街及中心巷处划定摊位,以便本地大樱桃上市能规范的摆放,对大队执法人员做好安排部署,重点做好乱堆乱放、乱挂乱画、占道经营等违章现象的整治,确保城市管理全覆盖、无死角。
二是严格落实“门前五包”制度。与各店面签订责任书,供签订责任书325份,并严格按照制度内容抓好检查落实,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抽查,抓好各店面前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的管理。
三是联合杂谷脑镇政府、工商质量和食药监局联合执法,对西区违规摆放及拉客现象进行了3天的专项整治,并加强了后期的日常督促检查,加大巡察力度,确保县城整体形象。
(二)市容环境管理精细化
作为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责任单位,加大城区清扫保洁力度,垃圾做到日产日销。截止目前共处理垃圾2000余吨。同时加大对环卫公司保洁质量检查、抽查力度,不定期检查、抽查,进一步提高保洁质量,确保路段卫生干净整洁。
(三)市政绿化管理市场化
为美化县城环境,上半年更换街道鲜花1次,21500株;并对城区景观树进行修枝处理1000余棵;播撒草籽1799.53m2,继续做好县城绿化管理。并将现有绿化委托有资质的绿化公司统一管理,将绿化资源市场化,提升绿化品位和管理水平。
(四)对广场、路灯等设施实行规范化管理
加大县城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力度。对街心花园塌陷维修1次;更换水景观玻璃人行道6张;水景观管道维修1次;廊桥损坏版面部份已经维修完毕;更换路灯节能灯400余个;高压钠灯100套;安装彩灯带1000m;更换流星灯40盏;维护路灯杆110根;更换下水道井盖47个;更换雨篦子60个。确保了我县市政设施的完好。
(五)狠抓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队伍整体素质。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二是抓好党党风廉政建设,组织职工收看学习典型案列,在学习中提高全局职工整体素质,让干部职工更好地投入到具体工作中。
(六)强化中心工作落实,树立城 管良好形象
一是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按照县委统一安排,将“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切实融入到城 管工作中。
二是做好综治稳定工作。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了局机关的安全稳定。
三是认真抓好日常工作落实,圆满完成各类上级检查任务2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人员编制问题。目前我局核编10人,全为事业编制。在编8人,1人借调,按照行政执法要求,只有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才具有执法资格。因此我局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这给我局的城市管理带来了极大的难度。
(二)是城市维护经费不足。城市管理是公益性事业,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城市维护费用也有较大幅度地提高。但受经济大环境影响,县政府能用于城市管理的相应经费也比较有限,而今年是创建全省卫生县城的关键之年,城市管理工作还需要大量的经费投入,因此,城市管理维护经费不足的矛盾将仍然比较突出,城市管理工作经费缺口较大。
✦ 城市管理中队述职报告 ✦
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和国家既定的发展战略。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结晶和传承文化的载体,在法治建设中无疑承担着首要的责任。如下是给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城市管理调研报告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一支集多项执法功能于一身的执法队伍,承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主要任务。但在城管执法实践中却时常遭受来自主观、客观、内部、外界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干扰,在执法过程带来一定的消极被动和难以作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执法力度也不断加大,但执法难、难执法的现象也凸现出来,再也不能等闲视之,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对此,本文试从几个执法难的因素、造成的不良后果、形成起因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探索相应的对策。
执法难的成因及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1、城市管理各方面条件发展不完善造成难管理的局面。城市管理是随着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起来的一门综合性管理工作,是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由于全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均衡,从而使各地区和每个人对城市管理的要求也不一样,一般大城市基础设施比较好,居民素质也比较高,大的城市管理理念也深入人心,但在中、小等发展城市,许多普通市民的城管管理观念意识还没有跟上,更不要提大城市管理理念了。而且由于我国法制还不完善,因此国家也缺乏对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全国没有一个统一的法典,各地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尺度,这就造成了城市管理者的管理困难。
2、外部执法环境存在的主观扰法情况造成执法人员难管理局面。在社会处于转型时期,一些群众对城管执法工作存在不理解,不配合的情形。例如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对长期困扰城市管理工作,经常造成交通堵塞,发生买卖纠纷,周围群众反应强烈的马路市场进行取缔,当我们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行政处罚手段时,往往就经常有一大帮的围观群众,出于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指责执法人员欺负老百姓,欺负外地人,或者无根据地指责城管部门把罚没款物拿回去私分处理等,在社会中造成对执法人员和城管部门的不良影响,也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3、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发展的滞后造成难管理的局面。目前涉及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太少,而且层次都比较低,大多数都是省级人民政府和副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政府令和条例。因此,对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从现有的法律法规的条款来处罚,根本不能对违法者起不到教育和威慑,特别是目前严重破坏城市形象,困扰城市管理的顽疾乱张贴、乱涂写、办假证等,对此种破坏市容市貌,影响社会秩序的行为,应加重处罚,但套用现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对乱张贴、乱涂写的违法行为,依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只能处以十元到一百元的罚款,并且这些人员一般都是办假证老板临时雇佣的三无人员身无分文,根本起不到教育和处罚的作用。
4、无照经营困扰城市管理难管理的局面。无照经营是目前城市管理中的难点和热点,本地下岗待业人员、郊区的农民和外地来禾的无业人员成为无照经营大军的主要人员。他们大都无一技之长,为了生计,一时得不到安置,于是干起了小本生意,又不愿意或不能进入合法经营场所,他们大都没有本钱,而且可以逃避一些费用,因此便加入了无照经营大军。采取游击方式无照经营, 与城管执法人员兜圈子。在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时,目前一般采用当场处罚,而二十元、五十元不等的额度对某些经营者来说触动不大;而要加大处罚力度,没收经营工具必须采用一般程序,但如果清除无照经营聚集的市场,当场填写复杂的执法文书则造成执法人员手忙脚乱,没有更多时间执法,无照经营者就逃之夭夭,招致群众围观造成交通堵塞;及时加重处罚了,但是由于这些人大都没有固定居所,事后都难以实行,所以目前城管执法人员都一般实行当场处罚收缴。
建议及相应对策
1、要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各方面宏观条件。城市管理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其基本概念和理论体系的建立仍处于刚刚起步阶段,涉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规范、执法规范、行政强制规范、执行规范等有待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民中只知道偷、抢等是违法犯罪行为,对城市管理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甚至产生认识的错误和偏差。政府各级机关和部门以及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主动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广播电视新闻媒体要积极给予配合和支持,让老百姓产生对乱设摊、乱张贴等行为是违法行为的基本概念深入人心,从而更好地遵守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同时要借鉴那些大城市甚至是国外一些比较成熟的城市管理工作先进经验。
2、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为城市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 一个国家法律化程度不仅取决于依法执法的力度,更主要通过国民的法律素质及守法自觉性来体现出来,两者相辅相成。介于此,城管执法要适应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需要,切实使用和发挥好各项监督和执法职能,从外部环境努力为城市管理工作创建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普法力度和道德文明建设,从社会部门抓起,使行政执法有一个良好的社会基础。同时城管部门重点做好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社会居民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培训,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宣传等媒体,多渠道、多方式、多角度地形成宣传声势。让更多的单位和居民理解和支持城管工作,从而形成人民城市人民管理的大局面。
3、要灵活运用现有的法律法规为城市管理工作服务。由于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的滞后,为了切实加大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对当事人起到教育的作用,我们可以从法律的多种的角度对一些给城市管理带来难度,屡禁不止的违法行为,可以从套用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进行从重处罚。例如:城市牛皮癣的制造者,为了揽络办假证的生意,到处乱涂乱写,为了从源头上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对这些办假证人员,把他们的造假的窝端掉,对制造假证者以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违法事实,进行刑事审判,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牛皮癣的产生。
4、坚持堵疏结合,着力化解矛盾。 深入探求理性化执法、人性化服务的方法和途径。把人性化、理性化、柔性化贯穿于执法全过程。规范执法文明用语,严格执法程序。坚持以教育、疏导为主,坚决摒弃野蛮执法、随意执法、暗箱执法。坚持专项整治与长远效能相结合。正视进城务工农民和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维系生活的直接经济来源问题,始终以让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致力开源疏导给出路。开辟适当临时市场和建立必要基础设施,想方设法引导市民守法护法,着力解决弱势群体之需、群众关注之切问题,尽量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为。积极发动、提倡、鼓励执法队员为社会、为市民多做好事实事,多做亲民、为民、利民的善事,建立亲民执法机制,最大限度地密切执法者与市民的关系,充分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把矛盾化解于执法过程、解决在萌芽状态。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为一个行使综合行政执法权的政府职能机关,其从组织形式到工作内容都是崭新的,没有模式及规律可以遵循,这就需要在执法实践中,敢于创新、勤于思考、善于总结。要善于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对执法中遇到的难题,要想方设法予以解决,在实践中思考,在思考中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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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管理中队述职报告 ✦
1.城市管理,胜在有您.
2.城市管理,重在参与,贵在有你.
3.城市管理从我做起,文明城市真情同行.
4.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管理,让城市更靓丽.
5.城市的洁净,离不开您的一份奉献.
6.城市放飞梦想,管理成就未来.
7.城市更净、更畅、更宁,生活安心、称心、舒心.
8.人人参与城市管理,个个传扬文明新风.
9.人人参与城市管理,家家享受舒心生活.
10.人人创造和序济南.
11.人人都是城市形象,个个都是文明使者.
12.手牵手参与城市管理,心连心构建和谐社会.
13.手牵手参与城市管理,心连心营造和谐氛围.
14.手牵手加入城市管理,心连心服务济南百姓.
15.树立城管好形象,展示..新风采.
16.树文明城管形象,展和谐..风采.
17.文明城市始于心,和谐泉城践于行.
18.文明城市真善美,和谐..风雅颂.
19.文明管理,情暖万家.
20.城市管理我先行,文明执法一样情.
21.城市管理系万家,管理城市靠大家.
22.城市管理演绎精彩,活力泉城赢得未来.
23.城市管理显活力,文明泉城展魅力.
24.文明城管始于心,和谐..践于行.
25.文明城管手拉手和谐..心连心.
26.展城市新名片,做义务城管员.
27.珍惜城市环境,共享和谐...
28.真情洒遍大街小巷,城管造福千家万户.
29.争当城管排头兵,和谐..我先行.
✦ 城市管理中队述职报告 ✦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xx年监督工作计划,9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在涂振锟副主任的带领下,对XX市区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城管办、公安局、住建局、卫生局、工商局等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深入部分社区、街巷、工地、市场、城中村和公共场所,实地察看城市基础设施、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等方面的管理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在调研中我们感到,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总体目标,以打好城市建设战役、民生工程战役等活动为载体,强化领导,创新理念,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落实城市管理的各项措施,着力“打造亮丽的市容环境,创造和谐的城市生活”,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整体形象明显提高。
(一)改革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20xx年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了市城管委制定的《梅列、XX区人民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城市管理工作职责》(明委办〔20xx〕16号),对两区政府及市直14个有关部门的城市管理职责予以明确,20xx年又对两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的部分职责分工进行调整(明委办〔20xx〕32号),进一步理顺市区城市管理机制,明确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推进城市长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努力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格局。同时,将下放到两区政府的职责和经费及时调整到位,充分发挥两区政府在创城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力地推进了城市管理和创城工作的开展。如把市区的城监、环卫等工作重心下移,下放给两区实行属地管理,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多头管理、职责不明、权限不清等问题。
(二)强化综合整治,改善城市环境。今年来,围绕解决市民关注的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了市容和环境卫生、建设工地、交通秩序、违法建设、五小行业、市政公用设施等六项专项整治。如市政府成立了清理整治违法建设专项工作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拆除了东新六路11处违法建设;梅列、三元两区对辖区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居民社区和城乡结合部进行整治,清理整治乱占道行为、流动摊点、背街小巷脏乱差死角,改善了市区环境卫生面貌;市交警支队、交通局加强对公共场所交通秩序的管理,整治机动车非法占道、违法停车、占道修车洗车卖车等现象;市、区卫生主管部门加大对五小行业的检查力度,今年来限期整改659家,取缔无证经营44家;市住建局上半年组织了4次在建工地文明施工检查,切实整治部分施工现场杂乱、尘土飞扬、垃圾乱弃问题,同时抓好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的维护管理,保持整洁有序。
(三)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实施社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将社区基础设施和街巷道路铺装列入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投入力度,解决开放式小区路灯不明、黄土露天、道路破损、水沟不通等问题,做到街巷道路100%铺设。改造城区排水系统,投资1647万元,实施富兴路文笔花园至环岛段、新市南路富兴路环岛至东霞、华昌中学片区、东安片区等污水干管和管网改造工程,完成3。6公里污水管网铺设,防止城市内涝,保障雨季交通顺畅。完善环境卫生设施,建设3座封闭式垃圾中转站,实行垃圾封闭运输,减少垃圾运输二次污染;添置两台中型机扫车,分别配备给梅列、三元两区,缓解环卫设施落后的问题,提高保洁的效率和水平。
(四)加强长效管理,推进宜居建设。继续加强市容督查考评,完善城管联动管理机制,推进数字城管系统建设,实施市区夜景美化工程,组织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对市政设施维护和社会单位夜景维修实行市场化运作管理,促进了城市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提高了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建设,市政府制定了《XX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高岩小区、东安社区和省安小区开展试点工作。继续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目前市区纳入回收的餐饮单位700多家,每天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约30吨,约占餐厨垃圾总量的60%。今年7月,国家三部委把三明确定为全国33个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之一,也是我省的试点城市。加强日常监管,市城管办实行领导带班检查市容制度和周一交班制度,每周组织三次市容、夜景检查,其中一次安排在节假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现场分解责任,及时督促整改,提高了日常管理的工作效率。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我市的城管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城市管理工作与文明城、卫生城的要求和广大市民的期望相比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和差距。
(一)城市管理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创新。近年来市、区两级虽然在城市管理体制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初步建立了以市为主导、两区为主体、市城管委统一协调的工作格局,但城市管理线长面广,涉及部门众多,由于职能交叉,城市管理宏观调控困难,仍然存在着推诿、扯皮现象,分工协作、主动作为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
究其原因:
一是执法机构过多,行政处罚权分散,不便于集中统一管理,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形成,部门与部门之间缺少相互协调配合,造成被动管理;
二是市与区的城管责权不清,关系不顺;
三是有关城管方面的法规不健全、操作性不强,执法手段和力度受限制。此次政府机构改革,设立了XX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由于未将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没有赋予其相应的行政执法职能,其执法主体资格不合法,综合执法名不符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依旧欠缺。
(二)城市管理重点难点问题突破不够。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市场外摆摊问题未能有效解决,夜市大排档和临时市场脏乱差、农贸市场管理不到位等仍然存在,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等部位卫生死角多,乱停放车辆、城市“牛皮癣”和装修垃圾乱倒未得到有效根治。调研中一些群众反映,部分城市开发项目如原体育馆和青少年宫改造工程,由于文明施工意识欠缺和赶工期,存在建设工地管理不规范,午间、夜间施工,弃土运输车辆沿街洒漏的现象,造成噪声扰民、建设工地和部分路段尘土飞扬,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和生活。这些城市管理“顽症”的存在,既影响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也给城市品质提升带来很大影响。违法建筑尚未得到有效遏制,XX区、预拆迁地段、城郊结合部违法建设仍较突出,市区多个“城中村”乱搭盖现象严重,环境卫生脏乱差和安全隐患问题突出,成为严重影响城市品位和环境的痼疾。调研中了解到,高岩社区个别楼幢顶层存在违章搭盖,群众向XX区相关部门投诉,但未见处理。
(三)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有待加强。虽然我市多年来对基础设施的投入不断增加,但由于历史欠账多,环卫、市政、园林等管护经费安排不足且不能及时到位等原因,我市城市基础设施仍存在不配套、硬件设施不健全、破损陈旧较严重等问题,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难度,也影响了城市管理的质量。城市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基础设施以及市政公共设施数量不足、布局不够合理,新的住宅小区开发未配套建设环卫设施。部分已建公厕管理不到位,存在水电设施不全、晚上9点多不对外开放的现象。农贸市场建设滞后、集贸市场少,现有市场容量不足,功能不配套,卫生条件差。城区公共停车场严重不足,一些路段大部分用于停车,马路停车现象十分普遍,影响了道路通行能力和交通顺畅,如三元复康路两侧都停满了车辆,道路十分拥堵。部分已建的停车场由于擅自改作它用,加剧了停车场地紧缺状况。目前市区机动车保有量已达77563辆,而仅有各类停车场135个、停车泊位约6450个,大中型车辆社会停车场仅有富兴堡兄弟物流1处,停车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此次调研还了解到,江滨路拓宽改造通车后,由于未按设计方案设置隔离设施,交通事故一度频发,通车以来至8月底发生交通事故490起,死亡9人,受伤147人,交通设施亟需完善。
(四)长效管理的责任和措施未全面落实到位。由于城市管理长效化、常态化举措不足,长效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得不够到位,一些城市管理难点问题“整治时好一段,整治后老样子”,总在“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这样的怪圈中反复,市民意见较大。在创城、创卫迎检工作中,一些五小行业被要求临时停业,文明督导员劝导群众“克服一段时间”,这些做法凸显出有关部门存在搞突击的思想,也给群众造成“政府应付检查”的误解。比如目前街巷保洁具体由社区负责,由于保洁经费缺乏、保洁力量不足等原因,不少背街小巷日常得不到有效保洁,在创城检查时搞突击式、集中式整治。此外,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还没有真正在全社会形成共识,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仍程度不同地存在,部分群众对城市管理认识程度和支持度、参与度不高,市民文明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意见建议
城市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民生和社会和谐,且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任务十分艰巨。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继续把加强城市管理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以打好城市建设战役和民生工程战役、落实长效管理为重点,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夯实文明城、卫生城创建基础,扎实推进“开放三明、幸福三明”建设。针对此次调研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城市管理体制。
一是完善管理体制。在明确两区和相关市直部门管理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真正建立起“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城市管理体制,明确划分市、区、街、社区城市管理的职责和权限,把管理工作向下延伸到“末梢”,增强条块管理的互补性,同时在条块之间、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联系沟通、事前告知和定期通报制度。按照“管理、服务、执法”三位一体的“大城管”格局,进一步完善新组建的市级城市管理机构,全面整合现有执法资源,赋予市城管局足够的管理和执法职能,使其真正承担起城市综合管理与执法作用。
二是推行联合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的精神,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推行相对集中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工作。建议从市、区两级城管、公安、住建、工商、环保、交通、卫生、质监、交警、城监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真正意义上的城市管理联合执法队伍(机构),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强化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成效,对城市进行综合执法管理。
三是创新管理办法。根据城市管理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顺应形势,建立有利于深入推进城市长效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如精细化管理工作制度和作业标准、环卫和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市场化运作细则、城市管理的考核激励和统筹协调机制等等,切实推动长效管理机制的有效落实。
(二)切实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市政府要进一步建立长效发展机制,重视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增加投入,尽快完善一批城市发展迫切需要的公用设施和市政设施,加快市区地下排水管网、市政道路贯通工程、农贸市场、停车场、环卫设施建设,有计划推进旧城区主次干道改造,不断完善园林设施,提高公园、道路绿化管护水平。通过逐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增强城市服务功能。建议市政府出台专门文件,确立城市管理配套基础设施优先建设制度,改变目前基础设施事后补课的被动局面。在新建城市道路、住宅小区、大型场馆、商业街区时,同步规划并优先建设公厕、垃圾中转站和农贸市场等相关配套设施。要建立新建垃圾中转站和新建公厕的选址定点、建设规模、工艺设备论证制度,并实行“以奖代拨”的经费鼓励政策。要加强农贸市场建设和营运方式的研究,规范农贸市场功能,理顺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杜绝场外占道经营行为。
(三)着力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瓶颈问题:
1、着力解决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问题。流动摊点管理涉及弱势群体利益,关系社会民生,长期以来都是城管部门工作的难点,也倍受广大市民关注。建议城管部门学习借鉴其他城市做法,从既考虑城市环境美观,又考虑群众生活方便出发,在严禁主干道两侧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加快市场建设的同时,选择适当地段,通过采取定点、定位、定时的办法,建设“小贩中心”或设立临时疏导点,实施规范管理,有效解决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问题。
2、加快推进老小区整治和城中村改造。近年来,市政府组织实施老小区居住环境、公建配套的综合整治,较好解决了老小区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环境。建议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老小区整治改造力度,让更多老小区的居住环境得以改善。同时加强已整治小区的管理,通过引进物业,落实措施,巩固已有整治成果。要进一步重视城中村改造工作,针对城中村乱搭乱建多、环境卫生差、社会治安存在隐患,妨碍城市管理、影响城市形象这一状况,把城中村改造列为城市建设重点,制定近期和年度实施计划,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步伐,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实现城市环境的根本性转变。
3、大力整治车辆乱停乱放。一方面,要明确相关部门管理职责,加强城市交通秩序管理,严肃查处各类违章行驶、违规占道、乱停乱放行为,为市民提供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停车场地建设和管理,今后凡新建商场、公共场所、住宅小区等,规划部门一定要严把审批关,配套建设停车场地。对已挪作它用的停车场地,市政府要责成相关部门加以清理,限期整改,逐步恢复停车使用功能,更好地为广大市民和业主提供服务。
(四)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社会氛围。
加强城市管理,政府和相关部门责无旁贷,全体市民也义不容辞。要紧紧围绕文明城、卫生成城创建这一主题,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采取开辟城市管理专栏、专题、热线等形式,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举措,反映城市管理的重要成果,使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城市管理工作。加强市民教育,提高文明意识,使广大市民自觉养成关心市容市貌、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习惯,努力增强自我维护、自我监督、自我管理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为城市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建立公众参与、社会监督机制,广泛调动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鼓励广大市民对城市综合整治进行监督。进一步实施好“门前三包”,落实好沿街单位门前市容环卫责任制,形成广大市民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社会风尚。
✦ 城市管理中队述职报告 ✦
关于城市管理调查报告
城市管理工作是优化城市环境的一个重要保证手段,关系到群众的最根本利益,也充分反映出一级政府对整个城市的科学规划与管理的水平。2015年度万人《民生民意评价调查》表明:近八成市民满意城市管理工作,不文明问题有所好转,但物业管理和违章占道等问题亟待解决,城市综合治理工作任重道远。
一、城市管理工作现状
(一)近八成市民满意城市管理工作
2015年,我市城市管理工作以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继续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努力让城市更干净更文明更有魅力”的要求,以始终保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和力度,持续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为目标,大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79.6%的市民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表示满意,比上年调查结果高5.6个百分点。其中:表示非常满意的占22.6%,基本满意的占57.0%。
(二)不文明问题有所好转
近年来,哈市围绕维护和优化公共环境,广泛组织开展了城市环境集中整治和功能性项目建设等活动,全市公共环境更加整洁有序,城市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城市形象、功能和品位进一步提升。
1.五成多市民认为高空抛物和乱扔垃圾问题有所好转。随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广泛弘扬,在全社会营造了“讲文明树新风”的浓郁氛围,广大市民爱护城市环境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不断增强,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逐步提升。同时,城市管理工作向精细化、长效化机制转变,实现了由单纯行业部门管理转变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使城市管理的效果和市民的文明素质得到同步提升。58.4%的市民认为高空抛物问题好于上年;53.2%的市民认为乱扔垃圾问题好于上年。
2.五成市民认为小区噪音问题有所改善。自《哈尔滨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和《关于在城市集中居住区建立扰民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出台以来,经过多部门联合治理,小区噪音问题有所好转。50.0%的市民认为小区噪音问题好于上年。
3.近五成市民认为乱贴乱画问题有所改观。2015年,市城管局将全市八个行政区域划分为1700个网格,严格落实网格化日常管理责任,加大对乱贴乱画的专项治理力度,并在市民居住区增设了大量粘贴板,取得了较好效果。48.6%的市民认为乱贴乱画问题好于上年。
二、物业管理和占道问题亟待解决
尽管我市在城市管理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也赢得了更多市民的认可,但在一些关系到广大市民切身利益和城市公共形象方面,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城市管理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物业管理问题突出。物业管理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而由于业主、物业企业在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方面存在的`不同认识和理解,导致两者之间彼此缺乏诚信,长久以往,问题越积越多。近三年,市民对物业管理的好评呈逐年下降态势。2015年,58.1%的市民认为物业管理好或较好,比2014年调查结果低8.4个百分点,比2013年调查结果低14.6个百分点。在物业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排序中,收费与服务不符、设施维护不够和服务态度差排在前三位,分别占67.0%、66.5%和46.7%。
(二)占道问题仍需集中整治。近年来,占道问题虽有所改善,但屡禁不止,影响了城市的交通顺畅和形象,亟待解决。在回答“您认为下列哪些占道最需集中整治?”时,机动车占道位居榜首,选择率为54.0%;排名第二、三位分别是店外经营占道和早夜市超范围占道,选择率分别为53.3%和41.6%;后四位依次是:流动商贩占道、楼体门脸装修占道、建筑工地占道和加工作业占道,选择率分别为38.8%、35.0%、25.3%和18.8%。
占道问题屡禁不止的三个主因:一是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滞后于社会发展。一方面是室内综合集贸市场建设滞后,导致退路进厅难度大;另一方面停车位建设滞后于机动车增长速度,尤其是旧居民小区规划停车位更是捉襟见肘,导致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在回答“乱停车辆问题是否比上年好转?”时,18.6%的市民认为不如上年,比上年调查结果高4.1个百分点。二是利益诱惑。非法占道经营投入少、费用低、受益快、“摊”随人走,导致非法占道、店外经营、临时地摊等屡禁不止。在回答“占道经营问题是否比上年好转?”时,11.2%的市民认为不如上年,比上年调查结果高0.3个百分点。三是存在政策监管执行不到位现象。
三、四点建议
(一)完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物业管理市场。一是完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明晰物业服务标准,建立合理的价格机制,确保有法可依。二是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提高物业企业准入门槛。三是提升行业素质、推进规模化经营。四是建立物业管理考核体系,形成政府监督、业主参与的格局,以此促进物业企业服务水平的提升。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在全社会营造“讲文明树新风”的浓郁氛围,不断增强市民爱护城市环境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进一步调动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逐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广大市民自觉维护的良好局面,降低、杜绝各类不文明现象的发生。
(三)科学规划,加快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一是要加快室内综合集贸市场建设。将市场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之中,使之与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同步规划,配套建设。同时,应加快现有市场改造步伐,对那些规模小、设施不配套、不完善的市场,实施扩容、提挡改造,以提高现有场地利用效率,吸纳部分马路市场摊点。二是要加快停车场(库)建设和改造。严格执行《哈尔滨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逐步完善城市基础建设,健全和完善停车位现代化管理体系和手段,优化停车位资源配置。
(四)部门联动,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按照“统一规划、分工负责、以疏为主、疏堵结合”的原则,各有关部门依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健全监管常态化的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加强责任追究,避免管理缺位,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采取责任倒查机制,避免因管理不到位而使问题得不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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