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招生方案(集合十一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招生活动策划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中小学招生方案 篇1
抽奖目的:
一、兑现当初对留号码学生的承诺;
二、对未报名的学生做一次品牌宣传;
三、促进文化课、野外大课堂和五一训练营的报名。
四、对内部学生野外大课堂和五一训练营的有效宣传。
抽奖时间:
本周天晚上7:00----8:00
抽奖地点:
微远教育延安路校区会议室
活动细则安排:
一、时间安排:周三至周五下午4点~8点,周六、周天全天
二、人员安排:没教学任务的老师全员参与,有教学任务的在特定时间参与。
三、目标任务:每人每天完成100个有效电话,20个愿意来参加抽奖活动,没完成任务的自行加班完成,并做好跟踪记录,最终目标平均每人成交15个。
四:责任人:任老师负责客户信息的分发、检查和回收,电话营销过程的引导,任务完成监督,结果目标导向把控,营销质量监督。
注:电话营销只分发之前来微远咨询过但还没来学习的客户,预约家长带孩子过来抽奖,内部学员由周六周日科任教师通知班上学生带同学和同学家长一起过来抽奖,带一个人来报名奖励10颗红星,内部学员如果再报其他科目,享受活动现场同等奖励优惠。
电话邀约技巧:
某某爸爸、妈妈,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们这边是微远教育的,为了提高孩子的学习积极性,增强孩子的学习兴趣,同时帮助孩子圆20xx年春季筑梦行动,我们本周日晚上7:00举办一个大型公益抽奖活动,一等奖有价值680元一期的亲子课堂,二等奖是价值90元的“放飞梦想——摘草莓放风筝”主题活动,提高孩
子的野外生存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名额很有限,记得本周天6:50点前带孩子一起参与。你如果确定来我这边给你预留一个座位,以免到时人数不好控制。
再次确认:
本周日在下午5:00前一定要再一次确认意向过来参加的.家长,参与者必须是家长带孩子才可行。同样由任老师负责完成。
抽奖现场安排:
一:活动前:5:40~6:00点之间做好会场布置(人员不需要太多,因为还有老师要打确认电话,只需安排两个人,包括卫生工作),6:00点钟全体员工准时开会,下发活动流程,做好人员分工(见附件一),会场音乐响起;6:15吃饭,但前台至少有两人值班,轮岗到6:30吃饭,吃过饭的6:30开始开展工作;入场的家长和孩子一律由负责教师引领到前台做好签到,再引领到会议室,并找到座位。
二:活动中:严格按照活动流程和分工开展工作,并做好机动灵活,一切围绕最终成交为目标,目标是100个成交量(包含文化课科目和主题活动)
三:活动后:各种设备桌椅回归原位,做好会场卫生整洁工作,咨询行政部做好每个人成交量的确认和汇总,财务做好账目清晰,收支无误。
奖励政策:
自己预约或自己学生转介绍过来现场报文化课一科奖金10元,另加所交学费三个点的奖励;报名参加“放飞梦想——摘草莓放风筝”主题活动的每个人提10元,一对亲子提16元(注:
1、自己预约的家长自己跟踪,自己谈,如果搞不定可以找部门负责人或同事帮忙。如果乙同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甲同事预约的客户搞定了,经核实先两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未果,奖金和提成按五五分成。
2、赠送给家长的野外大课堂老师是没有提成奖励的。)
附件一:活动流程及人员安排(待完善):
7:00前投影仪播放去年游学营的视屏,苹果树等等,抽奖时滚动播放《闪电部队在前进》,一个孩子只能摸一次,所有人坐在会议室里,孩子站在父母旁边,由工作人员按座位顺序把摸奖箱递到孩子面前摸,在摸奖前宣布兑奖明细表和摸奖纪律。在摸奖过程中,有大声喧哗和乱跑乱动的学生取消摸奖资格,由家长代摸,孩子在会议室外等候,实在不听话的学生由任老师带到七教室静坐等候。一个工作人员递摸奖箱,另一个工作人员把奖品送到孩子面前,一等奖、要上台分享感想,工作人员要时刻关注家长的当时面部表情,抓住让孩子和家长成交的机会。摸奖完毕,主持人把本次活动政策,学校主打项目、学校简介、学校风采全部再一次跟大家细细讲一遍,讲完后接下来所有老师开始攻单,找准自己的目标客户。主持人在一遍喊:离活动结束时间只有五分钟时间,抓紧时间抓紧机会,赶快行动,然后说某某报名了,制造火爆景象。如果人数非常多,把内部学员带到各个教室去抽奖攻单。工作人员要了解把已报名的家长安排到前四排,未报名的安排在后面,这个工作由郭老师负责安排座位,以便攻单时好推荐是文化课还是主推训练营和野外大课堂。
微远教育市场部
20xx/3/18
中小学招生方案 篇2
一、招生院校
20xx年参加本市春季考试招生的普通高校为23所,招生层次均为本科。
二、招生对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xx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xx〕43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xx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xx〕30号)规定,已在20xx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网上报名期间勾选参加“春季考试”并完成信息确认和网上付费的考生,方可参加20xx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
三、考试
20xx年春季考试由统一文化考试和院校自主测试两部分组成。
1.统一文化考试
(1)统一文化考试科目
统一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成绩总分为4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科目总分150分。
根据本市高考改革相关规定,统一高考外语科目考试实行“一年两考”,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和6月。其中,1月的外语科目考试即为20xx年春季考试外语科目考试。
外语科目考试包括笔试(含听力)和听说测试,笔试(含听力)分值为140分,听说测试分值为10分,总分150分。外语科目的考试语种分设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6种,由报考学生任选1种,若考生参加6月的外语科目考试,两次外语科目的考试语种必须一致。
统一文化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语文150分钟,数学120分钟,外语笔试(含听力)120分钟、听说测试20分钟。
(2)统一文化考试日期(语文、数学、外语)及成绩公布
20xx年1月21日,公布考生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成绩,同时公布20xx年春季考试招生志愿填报最低控制分数线。
考生如对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20xx年1月22日9:00-16:00期间,登录“x”网站(.),在“考试报名”下申请“成绩复核”,20xx年1月23日12:00起可再次登录该网站查看复核结果。
2.院校自主测试
院校自主测试原则上为1门科目,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特长基础,注重考查考生的素质和能力,采用面试或技能测试的方式,总分为150分。
20xx年2月20日,各招生院校在本校网站公布自主测试资格线、测试时间和地点。各招生院校根据已公布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自主测试资格线,其中公办院校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2倍,民办院校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3倍。末位同分考生排序规则: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即不分科目直接取语文、数学最高分值比较,分值高者优先。
20xx年2月20日-21日,考生须登录相关院校网站,按院校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方式,进行自主测试考试时间和地点的选择。
20xx年2月29日-3月1日,各招生院校进行自主测试。具体测试办法由各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四、志愿填报
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达到本市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可于20xx年2月17日9:00-18日16:00期间,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
根据市教委规定,应届高三考生须取得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7门科目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全部合格成绩方可填报春季考试招生志愿。其中,符合报考资格的本市户籍外省市学籍应届高三考生,须向报名所在区考试招生机构提交申请,填写《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入认定申请表》,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核准认定。经认定,7门科目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春考志愿填报。
每名具有志愿填报资格的考生最多可以填报2个专业志愿,可以是同一所院校的2个专业,也可以是不同院校的各1个专业。志愿填报截止后,考生志愿信息不得修改。
为了让考生在志愿填报前能了解相关的政策和报考院校及专业,各招生院校、市教育考试院将于20xx年2月23日通过“x”(.)和x网()接受考生网上咨询。
五、加分政策和分值
根据市教委文件规定,符合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且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20xx年12月18日-19日持相关加分证明至报名所在的中学或区考试招生机构办理加分手续,各区考试招生机构须于20xx年12月20日向市教育考试院上报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名单,同时,各中学和区考试招生机构须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加分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20xx届高中毕业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毕业学校负责;20xx届高中阶段毕业生,以原毕业学校品德评语为主;20xx年以前的高中阶段毕业生,由考生所在街道、乡、镇或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品德作出组织鉴定。
七、录取
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投档方式采用“一档两投”方式。招生院校根据事先公布且经市教委予以备案的招生章程,按照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和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并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考生在网上完成春季考试志愿填报,并获得院校自主测试资格后,若缺考院校自主测试(包括未选择院校自主测试时间和地点并缺考、选择院校自主测试时间和地点后缺考等情况),其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院校后续录取排序。
20xx年3月4日-10日,招生院校须按规定在学校网站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和候补录取考生名单,候补录取考生公示数不超过各校公布计划数的50%,具体比例由各校自行确定。请考生及时查看报考院校网站的相关信息,以免错过确认录取时间。
1.只取得一个专业预录取资格的考生,直接前往预录取专业院校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
2.取得两个专业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选择一个专业前往预录取专业院校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
3.取得一个专业候补录取资格的考生,待院校确认取得预录取资格后,前往预录取专业院校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
4.取得两个专业候补录取资格的考生,须选择一个专业进行候补资格确认,待院校确认取得预录取资格后,前往预录取专业院校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
5.取得一个专业预录取、一个专业候补录取资格的考生,既可直接前往预录取专业院校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也可前往候补录取专业院校进行候补资格确认;候补资格确认后取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确认后未取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则须回原预录取专业院校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注意:确认候补资格的考生不一定会被录取,要根据该校预录取考生的录取确认情况而定)。
根据市教委规定,通过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的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xx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xx〕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考生录取后,由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于20xx年8月下旬到个人档案所在地办理纸质档案转递手续。
八、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被录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组织体检。在院校体检中,凡发现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春季考试招生录取资格。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社会关注度高。各招生院校要加强领导,成立以校领导牵头的招生领导小组统筹本校春季考试招生工作,指导本校招生办公室制定并具体落实各项招生规定和政策,责成本校招生办公室认真负责地做好考试考务及招生录取工作;成立校招生监察小组,全过程监督20xx年春季考试招生工作,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推进高考“阳光工程”,招生工作实行“八不准、十公开”制度。各级招生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杜绝不正之风;对徇私舞弊和违反招生纪律者,按《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对群众检举揭发的招生工作问题,要认真核实处理。
20xx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相关问答
1.20xx年本市春季考试招生(以下简称“春考”)安排有哪些特点?
春考是上海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招生模式既很好地体现了院校办学特色,又充分尊重了考生的专业志愿。20xx年春考仍然由统一文化考试和院校自主测试两部分组成。参与20xx年春考招生的23所院校均为市属本科院校,招生专业均为各校特色专业或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
2.20xx年填报春考志愿的资格是什么?
考生的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含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必须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春季考试招生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方可填报春考志愿。其中,应届高三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3.本市户籍外省市学籍应届高三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如何认定?
符合报考资格的本市户籍外省市学籍应届高三考生,其7门科目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核准认定是否合格。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报名所在区考试招生机构提交学籍所在省的省级考试招生机构开具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单。经认定后,7门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春考志愿填报。
4.院校自主测试资格线是怎样划定的?
春考志愿填报结束后,市教育考试院将考生信息投档至所填报院校。院校根据已公布的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自主测试资格线,其中公办院校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2倍,民办院校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3倍。末位同分考生排序规则为: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即不分科目直接取语文、数学最高分值比较,分值高者优先。
5.若考生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同时达到两个专业的自主测试资格线,可否参加两个专业的院校自主测试?
若考生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同时达到了所报考的两个专业的自主测试资格线,可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自主测试时间,参加两所院校(或同一院校的两个专业)组织的测试。
6.考生获得院校自主测试资格后如何确认参加测试的时间和地点?
考生获得院校自主测试资格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所报院校网站选择测试时间和地点。若后续缺考院校自主测试,则相应成绩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
7.招生院校如何确定预录取考生和候补录取考生名单?
各院校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和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并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确定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候补录取考生公示数不超过各校公布计划数的50%,具体比例由各校自行确定。
8.考生如果被春考预录取,是否还能参加秋季统一高考?
不能。根据文件规定,通过春考预录取的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xx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xx〕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中小学招生方案 篇3
·寒假招生背景:
时光飞逝,还有半年又即将迎来20xx年的高考,同时又将有一批华农大学子走进了这陌生而充满梦想的校园。我校是一所传统和创新兼并,文化和科技共荣的综合性大学,在新的时机也面临着新的挑战。由于大家一直对我们华农存在误解,简单的认为华农大是所学农业专业的学校,学校的优质生源吸纳成为了历年的问题。为了扭转这个尴尬的局面,学校决定大力开展寒假招生工作,让大学生回到各自的高中母校,宣传华农大的基本校情。
为此,寒假招生是能让高三学子和家长在第一时间真实直接了解华农大的有效途经。
·寒招目的:
为了营造更好的学习氛围,吸纳更多优质考生报考华农大,学校决定抢抓时机,大力开展寒假招生工作,让大学生回到高中母校,宣传华农大的基本校情,领略我校的百年风采,介绍当前的人才培养方案,同时解读他们对华农的“农”的误解,让华农是所综合性大学的观念得到有效传播。同时为自己的师弟师妹引导正确的大学方向,分享高考的经验,让他们树立明确的奋斗目标,激励他们攀登人生的第一座大山。
·寒招主题:
情系芬芳紫荆,爱返青春校园。
·寒招时间:
寒招持续时间:20xx.12-20xx.2
每所学校寒招持续时间:约2小时
·参与人员:
佛山二组全体成员
·参与学校:
桂城中学、南海中学、艺术高中、罗村高级中学
·寒招形式:
摆摊宣传、张贴海报、心愿墙、举办宣讲会、课室走访、宿舍走访、自制宣传单张派发、自制宣传视频展示、
·寒招流程:
1、前期工作:
1.1:组建联系方式:加飞信,成立Q群,微信群,官方微博。
1.2:小组会议:召开小组会议,小组成员彼此相互认识,介绍寒招内容,确定寒招时间,寒招到访的学校,寒招的方式,介绍评优工作。
1.3:物资运输:由组长和副组长负责物资的保管,运输和分发。
1.4:宣传视频拍摄:定于大一军训前一两天拍摄本小组的.宣传视频,预计十七人,简单介绍华农大十七个学院,说一句华农欢迎你,以简单的形式体现华农人才培养的综合性。最后交给组员负责编辑,最后提交给组长。
1.5:联系校方:在大学放假前联系校方,介绍寒招对母校的好处,说明寒招的形式,确定寒招当天日期和允许寒招时间段。
1.6:飞信华农校情:向小组成员发送飞信,内容为华农校情,简单的背诵一下,心理有个概念。
1.7:寒招前统计:统计到每所学校的寒招人数,决定交通方案,集合地点,集合时间,人员分组:摆摊组,宿舍组,课室组,宣讲组。
1.8:踩点:回校预先宣传,熟悉校园环境,确定摆摊地点,在不影响正常的教育秩序,在课室内传播寒招消息,顺道探访老师。
2、中期工作:
2.1:到校准备:点齐物资(海报每学校两张,招生简介,书签,调查问卷,相机,明信片,剪刀,透明胶,手提电脑,U盘内含宣传视频,KT板,便利贴)
2.2:成员分工:
2.2.1:摆摊组:人数约5人,选址在人流集中的地方,时间约1个小时。 负责内容:1.摊位的摆设,布置,含桌椅的租借和返还。
2.海报的张贴,张贴在显眼地方,如转角位。
3.用手提电脑播放宣传视频。
4.现场的咨询,包括完成学生调查问卷的分发和回收,
给完成问卷的同学派发明信片一张作为答谢(2人)
5.宣传简章和书签的派发(1人)
6.组内自制宣传单的派发(1人)
7.KT板心愿墙,把高考心愿写在便利贴,贴在心愿墙 即可,拍照的负责。
8.拍照(1人)
2.2.2:课室组:人数约3人,高三教学楼,课间时间或放学时间。
负责内容:1.宣传简章和书签的派发,一班一张简章,一套书签(1人)
2.组内自制宣传单的派发,每班两张(1人)
3.现场解答疑问。
4.拍照(1人)
5.到老师办公室完成老师调查问卷的派发和回收, 给老师派发明信片和书签作为答谢(2人)
2.2.3:宿舍组:人数约3人,高三宿舍楼,午休前或放学时间。
负责内容:1.宣传简章的派发,每宿舍一张(1人)
2.组内自制宣传单的派发,每宿舍一张(1人)
3.现场解答疑问。
4.拍照(1人)
2.2.4:宣讲组:人数约3人,高三课室,5-10分钟。
负责内容:1.简单的介绍华农大校情,分享大学经历,分享高考经验(2人)
2.播放宣传视频。
3.维持宣讲纪律,注意现场气氛。
4.派发给师弟师妹的一封信。
5.拍照(1人)
2.3:寒招结束:全体合照留念,收拾剩余物资,打扫现场环境,发微博展示成果。
2.4:致谢:电话或当天口头向学校领导致谢。
3、后期工作:
3.1:问卷的整理:由组长或副组长统计归纳,记录数据。(约1天)
3.2:照片的回收:负责拍照的小组成员把照片发送给组长,组长分类整理。 (约2天)
3.3:小组工作记录表:组长完成小组工作记录表。(约1天)
3.4:小组成员评优:群邮工作记录表,以此为参考评优,各小组成员在规定时间内短信投票反馈评优对象,由组长或副组长完成统计并公布。(约3天)
3.5:志愿者自评表:群邮自评表,并由组长逐一回收。(约3天)
3.5:骨干工作总结:组长和副组长完成骨干工作总结。(约1天)
3.6:工作成果展示视频:由副组长负责。(约1星期)
3.7:“微博志愿微分享”记录表:由副组长完成。(约1天)
3.8:所有资料的归总:组长负责回收所有资料,命名,压包,发送。
·应急预案:
1.下雨:保管好物资的存放,以防弄湿。
摊位设在干爽处,不妨碍交通要道。
2.寒招反应冷淡:寒招人员要采用积极友善的态度,和蔼的语气,拉近距离,互相沟通。
3.母校门卫阻拦:电联母校的相关负责人,批准允许进入寒招。
中小学招生方案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吉木萨尔县教育局关于20xx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我校以构建和谐社会、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的,现就20xx年一年级新生的招生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1、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州县两级有关招生工作意见,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的原则,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招生入学工作的公示制度,加强与家长和幼儿园的沟通。
3、建立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工作的正常有序规范地进行。
二、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职责
(一)招生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1、组长:xxx
2、副组长:xxx xxx
3、组员:xxx xxx xxx 各班主任
(二)相关管理部门职责
1、校长室:全面负责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进行新生录取工作。
2、党支部:全面监督学校招生工作,杜绝在新生招生过程中向学生家长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包括爱心费、建设费、实物等)现象。
3、教务处:具体操作新生的录取工作。拟订招生方案与实施细则、招生通告、日程安排及工作流程等,落实每个工作步骤,打印并上报新生名单和其他信息。
4、思政处:布置校园环境,保持校园的整洁与美观。
5、总务处:具体负责场地布置、张贴招生通告、招生日的午餐等后勤工作。
三、招生要求
1、招生小组成员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依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符合年龄的本辖区学生,不拒绝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就读。严禁招收小龄生,大龄生必须递交免学和缓学证明(县教育局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2、开设双语班、汉语班两个班,新生班额控制在每班40人。若扩充班额必须提前向吉木萨尔县教科局提出书面申请得到准许。
3、新生招生过程中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不办任何形式的特长班。
4、新生分班时按男女生的比例,随机均衡编班,不设特长班,不分好差班。
四、招生流程
携带材料:
(1)新生出生证明、接种证、新生及父母户口薄。
(2)幼儿园下发的预录取情况《告知书》。
五、本辖区招生咨询电话:xxx
联系人:xx
六、本辖区招生监督电话:xxx
联系人:xxx
中小学招生方案 篇5
为切实做好20xx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引导学校内涵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教育公平公正,推动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实施阳光招生。全市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工作实行统一组织考试,网上填报志愿,统一录取程序,分级分批录取。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严格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严格入学管理,实施阳光招生。
(二)实行“同城招生”。秦都区、渭城区实行同一区域、同一标准招生,促进咸阳市区教育协调发展。
(三)稳妥推进属地招生。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普通高中属地招生的政策要求,逐年减少跨县域招生人数,到20xx年基本实现属地招生,推动城乡普通高中均衡发展。
(四)实施“公民同招”。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同步填报志愿、同步录取,县市区范围内执行同一最低控制线,促进公民办普通高中内涵发展。
(五)坚持定向配额招生。将省级标准化以上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县市区内各初中,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实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录取办法,促进学校全面育人、学生全面发展。
二、招生依据和形式
(一)全市普通高中招生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笔试、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特长生招生还要进行专业课测试。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为820分,其中文化课笔试760分(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80分、化学6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60分、生物学60分、地理60分),体育与健康考试60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及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均须达到C等级以上,方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三)特长生专业课测试分体育、音乐和美术三类,每类测试项目满分为100分,由各县市区根据学校特长生培养方向确定具体考试项目并组织实施(秦都、渭城两区统一组织实施)。
三、招生学校资格
凡我市行政区域内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及受到停止招生资格处理的学校不得招生;建校已满三年但未通过省级标准化普通高中评估的暂停招生;其他按规范程序审批的各级各类普通高中均具有招生资格。具备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由县市区教育局确定,原则上每个县市区只能确定1所学校。西咸划转区内普通高中招生资格由西咸新区教育部门商学校行政区域所属县区教育局确定;所有具备招生资格的公办、民办学校名单由市教育局公布。
四、招生计划和范围
(一)我市区域内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各县市区根据国家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的要求,结合辖区内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师资状况、办学水平及20xx年初中毕业生人数等,按每个班级班额不超过50人进行编制,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公布。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全市统招计划、县市区招生计划和民办学校招生计划三类。划转区内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西咸新区教育部门商学校行政区域所属县区教育局确定,按行政区域由县区教育局上报。市上公布的招生计划,是各县市区(含划转区)和学校的具体招生人数,任何县市区(含划转区)和学校不得突破。
(二)全市统招计划
咸阳市区内公办省级示范高中(即市实验中学、彩虹中学、咸阳中学、秦汉中学)5%的计划面向咸阳市区以外的县市招生。其他县市的省级示范高中不再跨区域招生。全市统招计划未录满时,余额调配至县市区招生计划。
(三)县市区招生计划
1.普通生招生计划。是指县市区区域内所有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区招生的计划。其中市实验中学、彩虹中学、咸阳中学、秦汉中学95%的计划面向咸阳市区招生。
2.特长生招生计划。特长生只能由具备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招生,比例不能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招生范围为所在县市区行政区域(秦都、渭城为同一招生区域)。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及具体招生计划由县市区教育局确定,报市教育局备案公布。
3.定向初中招生计划。省级标准化以上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本县市区各初中。具体分配比例和数量由各县市区确定并严格按有关规定实施。
(四)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咸阳市区内民办普通高中95%的计划面向咸阳市区招生,5%的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其他县市的民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内招生。
(五)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已录满计划的学校不再增加;未录满计划的`学校,其剩余招生计划不能调剂到其他学校。
五、招生最低控制线
(一)全市统招最低控制线、县市区招生最低控制线、民办学校招生最低控制线执行同一最低控制线,由市教育局具体划定。
(二)特长生招生最低控制线。报考特长生的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当地县市区招生最低控制线75%以上,分类别按其专业课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报考体育特长生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中身心健康评价结果须达到A等级;报考艺术特长生的考生,艺术素养评价结果须达到A等级。各县市区在填报志愿前公布特长生专业课测试成绩。
六、志愿填报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均须在网上填报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之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咸阳市教育局网填报志愿。各类志愿一次性填报,分类予以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填报志愿之前,考生要认真阅读填报说明。未在网上填报志愿者,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普通高中志愿分四个层次:
(一)全市统招志愿。凡咸阳市区以外县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本县市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可填报市实验中学、彩虹中学、咸阳中学、秦汉中学。每个考生可以填报1-2个志愿。
(二)县市区招生志愿。分两类:
第一类是普通生志愿。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本县市区招生最低控制线的,依据成绩和入学愿望,咸阳市区考生可以填报市区内1-3所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其他县市考生可以填报本县市内1-2所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
第二类是特长生志愿。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考试报名所在地县市区(秦都、渭城为同一招生区域)招生最低控制线75%以上,且综合素质评价身心健康或艺术素养评价结果达到A等级的考生,可相应填报本县市区具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学校。报考特长生的考生根据个人成绩状况也可兼报其它类志愿。
(三)民办学校招生志愿。
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本县市区招生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依据成绩和入学愿望,可以填报咸阳市区内的1-2所民办普通高中。
(四)征集志愿。县市区招生计划和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征集志愿。全市统招计划不征集志愿。
七、招生录取
(一)录取方式:市教育局负责全市统招志愿的具体录取工作;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县市区招生志愿、民办学校招生志愿和征集志愿的具体录取工作。各类录取结束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咸阳市教育局网查询录取结果。
(二)录取依据: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特长生专业课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者优先录取。军人子女、公安英烈英模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优待政策。
(三)录取顺序:先录取全市统招志愿,再依次录取县市区招生普通生志愿、特长生志愿及民办学校志愿。全市统招志愿被录取的,县市区招生普通生志愿不再录取;县市区招生普通生志愿被录取的,特长生志愿不再录取;县市区招生普通生志愿和特长生志愿被录取的,民办学校志愿不再录取。
八、入学管理
(一)被普通高中正式录取的学生,由县市区教育局依据录取结果,向学生发放骑缝加盖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专用印章和录取学校印章的《录取通知书》。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持《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两周内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在普通高中就读期间,本县市区内不能转学,需跨县市区转学的,不能转入高一层次级别的高中。录取结果是考生建立全国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籍的唯一依据,未被录取的学生不予建立学籍,不能取得在校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不能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二)凡在外地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咸阳户籍考生,欲回我市普通高中高一就读,必须在被当地普通高中录取并建立学籍后,按规定转学到我市同层次学校。
(三)招生工作结束后,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九、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安排。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职责,夯实工作任务,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平稳有序。秦都、渭城两区要加强协调,联合成立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做好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市、县两级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组织和技术支持。秦都、渭城、泾阳要切实做好划转西咸新区范围考生的计划分配、考务组织、志愿填报等相关工作。西咸新区教育体育局要做好辖区考生的考试组织、政策宣传及民办学校招生监管工作。6月底前,各县市区将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特长生专业课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光盘形式上报市教育局。
(二)完善工作机制。要建立科学严密的工作规程和制度,考试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录取程序等重要关口务必严谨、细致。要统筹做好考务组织工作,确保考试和招生工作安全顺利实施。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工作流程和政策要求,设立举报咨询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咨询。完善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和处理考生及家长的疑问和矛盾。健全监督机制,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参与考试招生工作全过程,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阳光运行。
(三)加强宣传引导。招生考试政策专业性强,层次较多。各县市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惑释疑,对不实报道信息及时予以澄清。在划定县市区最低控制线时,由于充分考虑考生的志愿选择、自理能力及生涯规划等多种因素,线上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按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后,将会有一部分线上考生不能被录取。各县市区要组织初中学校相关管理人员及毕业年级班主任、科任教师,认真研读并准确掌握相关政策,提高指导学生填报志愿的针对性和科学性。要通过召开家长会、班会,帮助学生和家长了解招生政策和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等,指导和服务考生,根据个人志向、学业成绩和普通高中学校的食宿条件等科学填报志愿,避免因政策不明晰而给学生高中入学带来影响,尽力降低志愿填报不慎的风险。所有初中要在召开学生、家长招生政策解读会后,组织学生及家长确认签字,学校留存。坚决禁止任何学校和教师违背考生意愿、干预和代替该考生填报志愿。严禁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坚决禁止任何普通高中擅自设定招生分数线或提前收取考生押金等违规行为。
(四)加大监管力度。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工作备受社会关注,必须严明纪律,阳光操作。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都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严禁以借读、试读、跟班随读等名义擅自违规招生;严禁任何学校和办学机构以各种名义提前或自主招生;严禁任何性质的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乱收费和以择校、借读名义的高收费行为。严格控制班额,严禁违规收费招收线下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普通高中在考生填报志愿期间私自设定分数线,蓄意虚假宣传;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要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教育系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招生工作问责制度,严肃执纪问责,从严查处招生工作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招生行为,将视其情节予以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黄牌提醒或直接摘牌,调减下一年招生计划、停止招生或吊销办学许可证,并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工作风清气正。
中小学招生方案 篇6
自主招生是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根据沪教委学〔20xx〕16号文件,我院继续被批准为上海市部分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院校,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有利于高校探索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机制,有利于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推动高校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有利于体现考生与高校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为切实落实教育部、市教委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特对我院自主招生监察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操作程序,确保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落到实处。
2.健全和落实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全面监督的工作机制;成立以纪委书记为负责人的院招生监察小组。招生政策的研究、录取方案的确定、考场考点的设置等应听取监察小组的意见。
3.招生监察小组要认真做好自主招生招生简章、确认、收费、试卷保管、考试、录娶公示等各个环节的`监察工作并做好监察记录。
4.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凡未经招生监察小组签署意见的拟录取名单一律不得上报教育考试院高招办、不得进入录取程序。
5、积极防范,确保招生平安进行;加强对招生中信访、投诉的的查处。
6.落实阳光招生各项要求,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向社会公开我院招生监督电话(021-66866920)。
6.凡当年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7.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监〔20xx〕4号)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招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
8.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不准、六公开、三监督”制度,做好招生工作人员的上岗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纪律观念、熟悉工作业务。凡未经培训者一律不得上岗。
9.监察小组要加强对自主招生重要环节的监察力度,建立应急反应机制,遇突发事件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附件:1.上海震旦职业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名单
2.上海震旦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监察小组名单
中小学招生方案 篇7
一、工作目标
(一)职业学校招生目标:市教育局下达区区属职业学校招生目标1100人,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入市、区属职业学校20xx人。
(二)各初中学校送培目标:根据市教育局下达我局目标及各初中学校实际分解送培目标(具体见附件2)。
二、招生学校
(一)招生学校
1.区属职业学校。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下称第一职校)与市职业高级中学校(以下简称市职高)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第一职校保留艺术类专业,所招学生在第一职校校区就读,其余专业与市职高联合办学,所招学生在市职高校区就读。两校联合招生所招学生计区区属职业学校招生指标。
2.市属职业学校。市辖区内20xx年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所有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二):20xx年应(往)届初中毕业学生,高中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
三、招生工作阶段安排
20xx年中职招生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阶段(20xx年3月至4月)
3月:各中职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制作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合法真实准确向社会公布招生学校、办学地址、招生专业、学制年限、实习时间、资助政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关键信息。其招生和宣传必须与公布信息一致。中职学校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须报区教育局审查(市属其它职业学校须报市教育局审查),市教育局备案,并在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上注明“已经市教育局审查备案”后才能向社会公布。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的学校和招生资料一律不得宣传、公布。
3月—4月:各中职学校、各初中学校要大力宣传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和职业教育发展的前景,广泛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惠民政策,加强办学特色、招生和就业优惠政策等宣传,吸引广大学生和适龄青年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引导鼓励初中毕业生选择填报中职学校。
4月20日—26日:广一职校及市职高集中开展进校宣传,向学生发放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中职学校印制的招生宣传资料。
4月27日—30日:其它市属中职学校开展进校宣传。
各中职学校到初中学校进行集中宣传时不得影响初中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到每个初中学校集中宣传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小时。
(二)志愿填报阶段(20xx年4月至5月)
1.各初中学校要确保送培计划落实,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普职不兼报、市区职业学校统筹安排的原则,指导学生填报志愿,鼓励支持学生就读区属职业学校和市直属职业学校,努力确保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学就读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比例不低于45:55。
2.对于希望就读职业学校较早开始职业教育的初三学生,在完成义务教育全部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早于5月1日),可统一组织到中职学校学习和参加中考,也可由初中学校分层施教,提前渗透职业技术教育。提前到中职学校学习的,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好“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填报表”(附件4),并由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共同签章备案。各生源学校将汇总名单经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共同签章后报区教育局备案,作为学生管理移交的依据。
3.中职学校在汇总名单签章后即表示已接收学生,接收学生后要做好课程衔接、教师协作、资源共享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安排精干教师授课,让学生以良好的成绩通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三)录取报到阶段(20xx年6月至10月)
1.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统一组织录取。各生源学校要把引导推荐毕业生到中职学校就读作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主动配合和协助职业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引导学生就读中职学校,督促学生到中职学校及时报到,防止中考后学生外流,千方百计完成送培任务。
2.各中职学校要主动及时与生源学校和学生家长联系沟通,做好迎接新生的准备工作,切实加强管理,选派工作负责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对学生开展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积极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及时对困难家庭的学生给予帮助,确保新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3.各中职学校在10月上旬前完成生源学校送培统计工作,及时沟通反馈信息,衔接落实相关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招生纪律。认真组织学习《市教育局关于建立职业学校招生考评奖惩机制促进两类高中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广教发〔20xx〕4号)精神,严禁未经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或个人进校宣传招生;严禁招生学校委托中介机构或他人招生;严禁向个人支付生源组织费。所有进入区内初中生源学校进行招生宣传的学校,必须持有区教育局批准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手续,否则视为私自买卖生源,从严追究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落实奖惩制度。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建立职业学校招生考评奖惩机制促进两类高中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广教发〔20xx〕4号)精神,对完成目标较好的初中学校予以奖励,所需资金由相应职业学校提供。完成较差的学校在目标考核中降低一个等级。
(三)坚持学生自愿。在引导学生填报自愿过程中,凡未坚持学生自愿,采取强制手段借机“砍尾巴”,造成信访举报或造成学生流失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在质量考核中加大巩固率、参考率考核权重。
中小学招生方案 篇8
为进一步做好昭通市20xx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20xx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成绩为依据,尊重考生志愿,坚持择优和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相结合的录取方式。20xx年按照不低于55%的比例将市域内公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xx年昭通市教育体育局使用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普通高中的报名、志愿填报、录取全过程闭环管理。
二、招生对象
参加昭通市20xx年中考考生及昭通市户籍在外就读的中考考生。
三、招生计划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统筹考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普职协调发展,根据县域普通高中学校布局、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办学规模、初中毕业生数量、上年度招生计划完成率等情况,确定市直各高中学校及各县(市、区)招生计划,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按照相关要求,将计划下达至辖区内各高中阶段学校。
四、招生范围
(一)市直普通高中招生范围由市教育体育局确定。各县(市、区)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由各县(市、区)确定,原则上按县(市、区)实行属地招生。未经市教育体育局核准备案的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域招生。
(二)对经市教育体育局和市科学技术协会联合认定的普通高中基础学科英才培养基地学校,根据申请学科,按照《昭通市普通高中基础学科英才培养基地建设工作方案》开展招生工作。各涉及学校要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方案,要明确报考条件、录取规则和监督机制,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三)经批准的昭通市第一中学、昭通市民族中学、云天化中学、昭阳区第一中学等九所实施的体育自主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按照《云南省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及招生当年学校向市教育体育局备案的体育自主招生简章执行,由学校自主受理报名、自主组织测试后公示,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录取。
(四)根据《昭阳区靖安镇划归大关县管辖组织实施方案》,设置普通高中招生优质指标到校三年过渡期,20xx年至20xx年靖安镇户籍的初中应届考生在昭阳区辖区范围就读初中,且学籍在昭阳区初中定向学校就读满三年的,可继续享受昭阳区优质普通高中定向录取条件;20xx年至20xx年靖安镇户籍的初中应届考生在靖安镇中学就读初中,且学籍在靖安镇中学就读满三年的,可享受昭阳区优质普通高中定向录取条件。
五、填报志愿
(一)考生有选择就读学校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以任何借口剥夺考生填报志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如发生上诉情况,考生可投诉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纪检部门。
(二)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实行分阶段、分批次录取。第一阶段录取普通高中,第二阶段录取高职、中职学校。
(三)志愿填报时间。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时间:7月3日至7月7日18时止,填报网站为“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学生端”。考生填报志愿时,要填学校代码和学校名称、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志愿确认表》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一旦按志愿被录取,考生应当按时报到入学。
六、录取
(一)未参加中考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中录取。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未经招生考试部门录取的考生到校就读,不得重复录取经招生考试部门批准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未经招生考试部门录取的考生,学籍管理部门不得进行高中学籍登记,不得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二)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县(市、区)教育体育局确定。其中,市直各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由市教育体育局确定;各县(市、区)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由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确定县级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学校依据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加强领导,严守纪律
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肩负着为党和国家选拔人才的重任,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要严守“九个严禁”招生纪律。对报名、考试、录取等招生各环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小学招生方案 篇9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好扬州市、江都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适龄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都能按时升学,现就20xx年江都区实验初中招生工作拟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上级有关的文件、政策等为依据,以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和积极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坚持落实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确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地进行。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国斌
副组长:张 健 吴新华 杨建华 刘小平 王修明 严秋明 姚爱萍
成 员: 吴莉莉 向忠秋 汤传军 赵治清 殷晓安 马茂兵 刘震宝 韩 英
下设办公室主任:严秋明
副主任:吴莉莉
三、 初中与时间安排
(一)今年,我校初一:
1、具有本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年龄15周岁以下(20xx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本施教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生,原则上不再发给初中入学通知。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试读;
4、具有一定学习能力、不影响他人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以申请在我校随班就读。本施教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的,应同时到我校登记备案。
(二)我校施教区:
新通扬运河以南新区,东至陈庄、刘桥、佘桥、三友村,南至商贸城周边部分区域(老宁通高速公路以北、文昌东路以南)(商贸城属张纲中学),文昌东路以北,西至广州路。
(三)报名登记
1、在本施教区内小学就读的,均由毕业学校集体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本校升学的,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或学校)报名登记,领取“派位卡”后到本校验核报名。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地址:人民路仙女镇政府院内4号楼。
2、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的区内小学的应届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或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20xx年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派位卡”后到我校报名登记。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校的,按照《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扬办发〔20xx〕55号)文件要求开展报名;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要求在我校就读,须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稳定劳动合同(须出具缴纳个人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报名或所在镇教办取得派位卡后到我校核准。已在区内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四)招生时间
按照区政府和教育局统一安排,我校招生将在江都区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7月1日——7月6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 工作时序
(一)验核准备过程:
1、成立验核小组并召开小组会议:6月18日
2、发放验核预备通知:6月19日—6月23日(龙川、双语、镇中心、实小、建乐、花园)。
3、验核房产证、户口簿、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后即时发放 “确认卡”:
6月24日验核龙川小学;
6月25日上午验核建乐、双语小学;下午镇中心、附小、实小、花园;
6月27日上午验核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
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须带新区有效居住证(公安部门或社区出具)、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或用工合同、当地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子女的.小学毕业证、素质报告书。
4、根据“派位卡”整理编序登记,编制施教区内报名学生及待确认生源花名册(6月28日——29日)。
5、准备录取通知书(6月29日—6月30日)。
(二)、正式招生录取过程( 7月1日—7月6日):
凭我校“确认卡”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序:
(1)7月1日 龙川小学
(2)7月2日 双语小学、建乐小学
(3)7月3日 上午实小、花园,下午镇中心、附小
(4)7月4日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
(5)、如招生计划内还有空余学额,将报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镇教办室批准后根据具体情况分批次、分时段补充录取,当招生计划用完后,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录取。
7月5日 先后次序是:
①军烈属、现役军人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②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
③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
④学生具有江都城区内户口、学生在江都城区我校施教区内已购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购房合同和缴款收据为证明材料)。
五、 招生原则与实施方法
(一)招生原则
20xx年我校招生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依法规范进行。坚持免试、免费、按区就近入学的原则。学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不以获奖证书作为依据组织所谓的“择优录取”,不举办“实验班”、“重点班”、“强化班”等名义进行招生,不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为依据录取新生。
坚持关注教育民生,促进教育公平。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扬府发〔20xx〕85号),确保随迁子女与本地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依法保障我校施教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优先安排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办法
严格实行免试、按计划、按划定的施教区招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具有施教区学生身份资格:
1、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且在城区内无其它住房;
2、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
学生父母在城区的合法固定住所(以相关的房屋产权证为证明材料)是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户籍手续与房产权证等证明材料应为20xx年5月31日前办理完成。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和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不作为施教区内租户房产认定,学生就读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协调安排学校。
学生和家长必须如实填写《小学毕业生情况调查表》,经审核确认后统一发放《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学生按《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到实验初中报名,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复核及录取审批工作中,对复核出的非施教区生源,退回施教区学校就读。
(三)新生入学编班办法
1、20xx年初一新生入学前不举办分班考试,力求实行均衡分班,每班班额不超过省定标准。
2、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相对的公平均衡。
3、招生完毕后,将施教区内学生和择校生分别造册,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4、初一新生分班名单将在校内公示并于开学后一周内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六、 工作要求
(一)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鼓励学生就近入学,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改革热点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是重要举措。今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到20xx年中考时,热点普通高中将不少于70%的招生指标按照各校中考参考人数(在该校读满三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定向分配给所有公办和民办初中学校。录取时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不设分数底线,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享受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在该校读满3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0xx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在20xx年参加中考升学时,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均达到B及其以上等级的在升学时方可享受热点高中指标生待遇;会考成绩达C及其以上等级者方可报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20xx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在20xx年参加中考升学时,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可能会计入升学总分,具体情况以文件为准。
20xx年招收的初一新生,在20xx年中考时,将耐力跑列入体育中考必考项目,将足球、篮球和排球列入选考项目。
(二)高度重视新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拟定招生方案,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充分利用家长会、校讯通、校园网、《告家长书》等渠道和方式加强招生宣传,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有序入学,减少盲目、非理性择校行为。
(三)严格执行初中招生工作的规范和纪律
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的通知》(扬教发(〔20xx〕44号)的要求,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确保招生方案顺利实施和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做好招生咨询工作和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学生及其家长对各类学校招生的知情权,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严禁侵害学生合法权益,不组织教职工通过各种方式强拉生源、违规招生。严格执行招生序时进度,不在规定时间前招生,也不拖延招生时间。进一步严格规范学籍管理,新生在我校办理注册、登记后即已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学生不得无故退学,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坚持学生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原则。
(四)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的过程管理和责任追究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强化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负起执行招生纪律、维护招生秩序的职责,加强招生监督管理,精心规范操作,确保执行招生政策不走样,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加强招生过程管理,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切实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
(五)努力提高招生工作的服务质量
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我校将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从构建和谐社会、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做好这项工作;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做好服务工作,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实行首问负责制,积极主动帮助家长释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务质量,提高家长、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招生办公室: “成蹊楼”四楼工会办公室
联 系 电 话: 13626127808 15905256258
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初中
二〇XX年六月十五日
中小学招生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教育生态,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了丽江市20xx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一、严格落实招生计划
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要求进行招生,做到认真谋划、措施有效、保障到位,将招生目标任务分解到辖区内各高中阶段招生学校。按照“应报尽报、应考尽考、应招尽招、应统尽统”原则,各初中学校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动员学生报考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各普通高中学校新入学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确保到20xx年消除大班额,新建普通高中学校规模不得超过3000人。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综合高中办学工作,依照云南省职教高考办法及相关规定加大“职教高考”的宣传和实施力度,每个县区高中学校可根据需要设置综合高中班(职高学籍),做好限定分数线以下学生应招尽招的兜底招生工作,全面完成职教招生任务。因生源发生变化需调整招生计划的报市教体局批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后方可执行。
二、统筹做好服务工作
为确保招生工作统筹推进,市教育体育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规划基建、基础教育、成职教和招生考试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招考办,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各学校要进一步压实责任,成立相应的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引导本地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做好升学报名和考试报考工作。组织所有九年级学生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升学报名信息采集工作,通过开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数据与高中阶段学校升学报名信息采集数据、与年初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数据、国网九年级学籍数据进行比对,确保初中毕业生应报尽报、应考尽考、应招尽招、应统尽统。
三、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一)依照招生政策,执行招生录取流程。
在20xx年普通高中录取工作中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分配指标,取消跨州市分配指标,全面实现属地招生,市内跨县区招生计划一并进行压减调整,县区高中学校严禁跨县区招生。优质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优质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的公费学位名额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执行。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要以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重要依据,依据学生志愿进行录取。录取批次为:
1.第一批次录取:丽江市一中;
2.第二批次录取:丽江市第二中学、各县(区)普通高中、市内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
3.其他有上级文件规定需要招录的按最新政策执行;
4.录取时间:第一批次录取结束2天后再开始第二批次的录取工作。录取时由考生根据分数填报志愿,学校根据考生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5.艺体特长生录取:凡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体育艺术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学校,要根据申请项目,办学定位,传统特色,学科优势等在招生服务区域内开展体育自主招生工作,并因地制宜做好学校艺体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各学校要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方案,要明确报考条件,设定一定的特长生比例,明确录取规则和监督机制,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艺体特长生经过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的,可适当降低文化分,由具有招收艺体特长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进行录取,可以根据特长办学实际招生,提倡成建制班办学。县区招收艺体特长的普通高中学校要将艺体特长生招生方案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招生。
6.本年度普通高中招生设置最低录取分数线(分数线由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初中学业水平测试情况设定后下达),各学校必须根据当年度最低录取分数线进行投档。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限定分数线以下学生,凡是限定分数线以下或超计划招录到普通高中的学生按规定不予注册学籍。
(二)使用管理系统,规范招生录取秩序。
为确保完成20xx年招生计划,各县(区)要用好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加大招录过程监管,积极落实普通高中的“公民同招”和属地招生政策,切实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和招生行为。完善普通高中报名、考试、志愿填报、录取全流程数据的统一、共享和闭环管理,确保招生计划刚性约束和有效实施。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严格按照学生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录取,直至录满计划为止,若投档至最低录取分数线还未满计划则停止投档。所有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超计划跨区域录取。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录取,不得招收未填报志愿的.学生,也不得对已经被录取的学生进行二次录取。对未能按时填报志愿的学生,各县(区)要及时向学生家长发出风险预警,告知家长及学生自行承担无学籍、无法报名参加高考的风险。考生录取后符合转学条件确需转学的,需经录取学校、转入学校、招考办同意,告知家长转学风险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严禁各高中学校超计划接收转学学生。
(三)关注特殊群体,稳妥推进招录工作。
1.认真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录取工作。
(1)属丽江市户籍、初中在本市内其他县(区)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完义务教育后可在初中就读地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根据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有条件的报考市一中、户籍所在地县(区)普通高中学校或流入地的普通高中学校。
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市一中要求且报考志愿为市一中的,由市一中进行录取。
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普通高中学校要求且报考志愿为户籍所在地普通高中学校的,由户籍所在地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③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要求且报考志愿为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的,需满足父母双方(或监护人)至少有一方在流入地具有5年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社会保险记录和学生本人在流入地连续就读5年以上且学籍满5年等四个条件,方能由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同时要告知学生及家长高考限报风险。
(2)省内外州市户籍在我市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完义务教育后可在我市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就读普通高中的四个条件且达到第一批次录取学校招生条件的,由学校录取。志愿为县(区)普通高中或市内民办高中且达到相关学校招生条件的由相关学校录取,需告知学生及家长高考限报风险。需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由我市招考部门核查后开具学业水平考试证明,由初中就读学校提供综合素质评价记录。
(3)外省(市、区)户籍在我市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完义务教育后可在我市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需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由我市招考部门核查后开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由初中就读学校提供综合素质评价记录;需在我市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的,除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就读普通高中的四个条件外,须承诺接受高考报名条件限制风险方能在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4)属丽江市户籍、初中在省内其它州市就读、需参加丽江市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须持初中就读学校所在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原始分)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证明到市教育体育局或户籍所在地县(区)教体局办理相关成绩测算转换手续,达到本通知规定条件者方能录取。
(5)属丽江户籍、初中在省外就读,需参加丽江市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须持初中就读学校所在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中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原始分)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证明到市教育体育局或户口所在地县(区)教体局办理相关成绩测算转换手续,市教育体育局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转出学校情况作相应安排,原则上只能到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或中职学校就读。
(6)县(区)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跨县(区)户籍录取学生,因特殊原因要求跨县(区)户籍就读的,严格按照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7)所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完义务教育后,报考中专、职高、技校等中等职业学校不受户籍限制。
2.妥善处理往届生的录取问题
(1)往届生应参加20xx年14个学科的初中学业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只用于当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不计入学生学籍档案。
(2)往届生必须具有综合素质评价结论,综合素质评价结论由原毕业学校提供。
(3)往届生必须具有学校考查科目成绩。
(4)其他条件与应届毕业生一致。
(5)相关报考工作由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负责。
(6)往届生不计入初中学校在校生人数。
(四)认真落实加分政策
严格按照丽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照顾加分规定要求,做好农村独生子女、烈士子女、人民警察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等教育优待人员子女按标准落实相关加分政策。
四、加强普通高中学籍和考籍管理
全市统一使用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普通高中的报名、填报志愿、录取全过程闭环管理。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统一组织公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考生统一填报的志愿和中考成绩组织录取,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录取名册,在开学1个月内完成普通高中学籍注册,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省教育厅认定。任何学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招收未填报志愿的学生。我市招生考试机构的招录结果是建立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的唯一依据,未经我市招考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得为其注册普通高中学籍,教育行政部门一律不予认定。严禁各高中学校超计划接收转学学生办理学籍。
五、切实加强学校管理,健全考核机制
(一)健全考核机制
各县(区)、市直各学校要完善招生录取工作考核机制,加强对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统筹和规范管理。从报考率、志愿填报率等方面对初中学校毕业生升学情况进行考核;从录取率、计划完成率、报到率等方面对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落实指标到校工作
各县(区)、市直各学校要落实好“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总要求,继续做好优质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优质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公费学位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的初中学校,尽量向薄弱初中倾斜。按照“分步推动”的原则,各县(区)及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研判,稳慎推进,巩固好已有成果。按照“市分配至县(区),县(区)分配至校”的原则,规范秩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各县(区)要积极建立优质普通高中和县域薄弱普通高中对口帮扶机制,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举办分校、联合办学等方式,逐步实现由跨区域“招好学生”到“送好资源”转变,促进县域高中高质量发展。
(三)压实中职招生责任
各县(区)要认真落实中等职业招生“双线五长”工作责任制,对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目标考核。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将中职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考虑因素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四)加强学校管理
各县(区)、市直各学校要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的学籍管理,做到“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无空挂学籍”,确保在校学生不流失,进一步提高在读高中阶段学生的巩固率。市、县(区)教育体育局将把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巩固率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一)加强招生宣传
各县(区)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实施高中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回应家长、学生和社会关注。要把握舆论导向,让广大学生和家长知晓政策、理性选择学校,防范招生中介诈骗、违规招生等行为。
(二)严肃招生工作
市、县(区)招考委要重点关注违规招生乱象,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有免学费、免住宿费及其他资助政策(国家资助政策除外)的承诺和宣传,保障教育公平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胁迫、替代、阻挠学生填报志愿。各县(区)、各学校均不得在规定的时间外提前填报志愿或提前录取学生。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和各初中学校校长为志愿填报直接责任人,凡违背招生纪律、擅自制定或发布影响正常招生信息、设置招生障碍的,一经发现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净化招生环境
丽江市以外的任何一所普通高中学校均不具有在我市招收普通高中新生的资格,任何学校、任何教职工均不得为其招生提供便利,均不得为其发布招生信息、均不得为其招生谋取私利,,一旦发现违规违纪情况将严肃处理。
(四)落实“九个严禁”
各县(区)一定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格落实“九个严禁”: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以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学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整个招生工作由市、县(区)纪委监委派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并向社会公布招生期间举报电话。
中小学招生方案 篇11
一、活动背景
招生是培训机构的重中之重,是培训机构的生命线。很多机构由以前的“坐等客来”转变成“主动出击”,这是一个营销的时代,再香的酒也怕巷子深,没有好的宣传方式就达不到传播的效果。中秋节,一个中国传统的节日,在我们关注洋节日的同时,已有部分机构开始挖掘传统节日的“金矿”。能否利用好中秋节日,挖掘“中秋”背后的策划点,是决胜活动的关键,只停留在“迎双节、报名送书包”等这样的宣传水平已经没有了吸引力。这是一个体验式的时代,本方案更多的提倡开展体验式的活动,让家长和孩子参与到其中;这是一个学习式的活动,要让家长和孩子在参与活动中收获知识,让孩子学会感恩父母、学会分享、懂得融入到集体中,找到团队的力量。当然,我们还要设置激励政策,让家长乐于参与、有永争第一的动力,更重要的是通过活动实现续班和转化。
二、活动主题
中秋团圆,全家high起来
三、活动时间
建议中秋节前5天内挑选半天时间
四、活动意义及目的
1、通过活动,服务好老生家长,建立口碑,实现暑期老生续班转化;
2、通过活动,提高老学员带新学员的积极性,以老学员带动新学员成交;
3、通过活动,现场活动氛围效应,施以激励,实现当场转化。
五、活动宣传
1、海报:根据东方沸点企划部设计进行修改
2、传单:根据东方沸点企划部设计进行修改
3、场地气氛布置:总体要求(节日气氛隆重、浓厚、大气)
六、活动流程
1、可开展的活动有:
a、月饼diy大赛(需要提前给孩子普及做月饼的知识)。
b、中秋知识大pk(深度挖掘中秋类诗句、谚语、民谣、歇后语、故事、传说、各民族中秋习俗、国内外方式等考核),通过活动增长孩子知识面。
c、美味全家享(让孩子亲手做的月饼送给父母品尝,表达感恩情)。
2、活动分为两个比赛组:家长组和学生组。让老学员邀请2位同伴及其家长,结成3人小组参与学生组比赛,3对家长组成家长队参与家长组的比赛,每个队可以起个队名,在规定时间报名(好规划比赛现场),现场核实,家长未到即取消比赛资格。为了增加活动竞争性,设置1、2、3等奖项,可从学生中选取评委团,对家长组的月饼进行打分;从家长中选取评委团,对学生组的月饼进行打分,以保证活动的公平性。通过两轮比赛,按分数高低排出总成绩,即为颁奖依据。通过此活动可以实现老带新问题,同时家长到位也容易实现现场成交。同时在活动中可以强调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养成团队意识。同时在家长参与的过程中也促进了家长间的沟通,对转化促进作用。
3、现场要做好明确分工,哪些主攻老生续费、哪些主攻新生转化、哪些接待活动现场吸引过来的.家长。为了实现目标的完成,建议活动开始策划时分别制定老生续班、老带新转化、现场转化等任务指标,明确奖罚政策,分工组织管理。
4、转化建议。老生更多的是关系维护,孩子来补习班不再是简单的成绩提升,让家长看到除了成绩提升外的收获,如更懂事了、知道感恩了等等;新生家长更愿意听取别人家长的介绍,在攻单时最好用第三方见证来重点做文章;现场围观的家长更多的是观望,现场交定金送月饼或许可以吸引他们报名(明确告知,如果后期报名,交的定金可以抵学费,月饼白送,如果不报名就当买月饼吃了,这样家长不感觉亏,说不定月饼收入也是一笔哦,如果现场促销的月饼可以作为福利给老师发放)。
5、保证活动到场率。提前给学生发放活动邀请卡,限定参与人数和报名时间,可在预算的范围内扩大10-20%发放参与名额。
七、确认活动事项
各地校区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对举办本次活动做可行性分析;可行的校区则可根据区域特点制定与之相符合的活动内容与宣传方案。在此过程中需要确认的内容为:活动规模;活动影响力辐射范围;活动预算(预算细分);活动效果预估;活动目的。
八、特别声明
1.、活动现场转化环节应在隐性下成交,不能太直白,以便影响活动氛围;
2.、活动组织时依据机构情况酌情安排,适合的才是最好的;
3.、我们坚信:一流的策划三流的执行,不如一流的执行三流的策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