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工地建设方案
时间:2025-05-22平安工地建设方案(通用5篇)。
平安工地建设方案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化施工水平,减少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是指由建筑施工企业申报,在施工阶段性过程质量管控中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规程要求实施质量管控,且符合本办法所规定的评定条件,重点反映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施工过程控制情况,能对本地区质量标准化施工起到典型示范作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且行文公布的工程项目。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以下简称“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是指由建筑施工企业申报,工程施工全过程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规程要求实施质量管控,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且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评定条件,能对本地区质量标准化施工起到典型示范作用,且施工全过程历次均获得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且行文公布的工程项目。
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和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分省、市州两级评定,分别由省、市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发文公布。
第四条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和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的评选采取建筑施工企业创建申报、专家考评、动态核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省质安监总站”)负责对市州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考评工作的检查指导和对其考评与推荐的工程项目评选情况进行动态核查监管。
省质安监总站负责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的考评组织管理工作。市州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本市州及所辖县市区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的考评组织管理和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考评初审工作。
第六条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辖区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创建工作的监督管理,并设立畅通的创建工作投诉受理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凡未获得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的建筑工程项目,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得推荐其参评省级及以上的工程质量奖。
第二章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申报
第七条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
一、申报程序及条件
本省范围内的建筑工程项目,其相关信息已按要求及时录入一体化平台,当工程实体进入主体施工30%(房屋建筑按总楼层数,市政基础设施按主体工程量)前,由承建的建筑施工企业向市州质量监督机构(省管工程项目向省质安监总站)提交相关资料,符合以下条件的,由市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初审后向省质安监总站推荐。对于拟申报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的项目,每半年应进行一次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申报:
(一)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房屋建筑或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市政公用设施以及安装工程;
(二)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已签署,施工图审查备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等手续已依法办理;
(三)未发现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等行为;
(四)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编制并通过施工企业、现场监理部和建设单位签字认可,现场已全面实施质量标准化管理。
(五)建筑施工企业及相关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已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备,工程质量责任已明确,工程质量基础保证条件要求的相关投入已到位。
(六)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因质量问题处理不当造成群众集体上访或媒体曝光等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行政处罚或记录公示严重不良行为,未在省(部)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
(七)已完结构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的评分分值在85分以上。
(八)已实施工程质量保险的地区,项目质量保险意向书已签订。
二、应提交申报材料
(一)建筑工程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推荐表(附件1);
(二)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备案表、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施工许可证、质量保险意向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复印件;
(三)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查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和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四)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评分、经监理单位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评分表;
(五)反映工程质量标准化施工及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过程管控情况的影像资料。
第八条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
一、申报程序及条件
工程进度已完成设计图纸内容,具备申报竣工预验收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时,由市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初审后向省质安监总站推荐:
(一)施工过程中历次且不少于3次被评为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
(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已按规定组织专项验收合格;
(三)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已按规定验收合格并通过监督抽测;
(四)已按规定被评为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省级示范项目;
(五)已实施工程质量保险的地区,项目已通过承保机构工程质量风险评估,工程质量保险合同已签订。
二、应提交申报材料
(一)《建筑工程施工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工程申报考评表》(附件2);
(二)施工过程中历次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考评认定文件复印件;
(三)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专项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及监督抽测记录复印件;
(五)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省级示范项目证明文件及相关影像资料;
(六)已实施工程质量保险的地区,应提交承保机构工程质量风险评估报告和工程质量保险合同复印件。
(七)其他相关资料。
第九条由建设单位依法直接发包或施工单位依法分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应占工程总量的10%以上且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安装等分包工程,具备本办法第七、八条申报条件的,其施工单位可以作为参建单位申报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
两家以上建筑业企业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联合承包合同的,可以联合申报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对于大型建设工程,两家以上建筑业企业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不同标段的施工承包合同,每家完成的工作量均在20%以上,且不少于1000万元的,可作为承建单位共同申报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Zfw152.COM 趣祝福】
第十条各市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接到企业创建项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初审,申报材料核查符合本办法相关条件的,市州质量监督机构应将其确定为本市州创建项目、登记建立创建档案并及时录入湖南省建设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
对申报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项目,各市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建筑工程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推荐表》(附件1)填写推荐意见,并进行汇总排序,于每年的5月15日和11月15日前上报省质安监总站申请复查。
对于拟申报省级示范工程的项目,各市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考评表》(附件2)填写推荐意见,于每年11月15日前上报省质安监总站申请复查。
第十一条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创建项目的日常监督和差别化管理,按照监督规范化工作要求,制订质量监督计划,落实质量监督关键控制点和频次,依法依规、依计划对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质量基础保证条件及相关投入、质量关键控制点验收、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相关监管信息及时录入一体化平台。
第三章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复查
第十二条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考评。
在质安监总站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省质安监总站根据市州汇总排序上报的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材料和一体化平台录入的监管状况,分别在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适时组织每组不少于3人的专家组对上、下半年申报的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项目进行现场抽查和资料核查,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进行评分,符合考评条件的项目,报经省质安监总站审核批准并公示7天后行文公布。
第十三条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复查抽取。
在省质安监总站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省质安监总站会同市州质量监督机构分工程类别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数量按不少于市州半年申报总数的10%且不少于6个(少于6个时全数检查)。
第十四条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考评工作实行差别化管理,对申报考评工作不认真、工作程序不规范、标准掌握不严格、项目抽查符合率低于50%的市州,将否决该市州本半年度省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申报,并暂停该市州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申报工作,直至整改合格为止;对现场抽查符合率高于50%的市州,将按照现场抽查符合率和市州上报项目的排序汇总情况确定该市州本半年度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数量和项目。
第十五条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考评。
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每年1月考评一次。省质安监总站对申报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考评。符合考评条件的项目,报经省质安监总站审核批准并公示7天后行文公布。
第四章动态监管
第十六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的动态监管控制,实行摘牌和公示制度。
被确定为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应在项目入口的显要位置悬挂“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或“xx市(州)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公示牌,注明投诉电话或其他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工作与质量标准化工作、监督工作规范化、监管信息化、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强对挂牌后的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的动态监管。
第十八条在施工、监督抽查、考评或考评复查过程中发现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行摘牌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一)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试块标准养护及同条件养护条件、高程及轴线等基准控制点或线的设置等质量基本保证条件不满足要求的;
(三)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与现场实际不符,未按照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未组织验收的;
(四)未建立可视化样板引路制度或未按经验收的样板组织技术交底、施工和验收的;
(五)经承保机构或其委托的质量风险控制机构评估不合格,存在较大质量风险的;
(六)涉及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建筑节能、室内环境等性能检测项目不合格、检测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检测方法错误或检测报告失真的;
(七)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因质量问题处理不当造成群众集体上访或媒体曝光等社会影响恶劣事件的,或因严重工程质量问题被举报并经查实的;
(八)因严重工程质量问题被举报并查实或受到国家、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行政处罚或记录严重不良行为的;
(九)发生重大危害市政管线事故的;
(十)施工质量标准化评价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十一)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评分不合格的。
第十九条创建项目被评为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后,对于因质量问题处理不当造成群众集体上访或媒体曝光等社会影响恶劣事件的,经核实由相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行摘牌,对已获评省优质工程或芙蓉奖等奖项的,省质安监总站将提请省建筑业协会取消其相关奖项,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市州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的申报和评审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平安工地建设方案 篇2
为加强我县平安建设工作,按照县综治委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强化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强化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根据县综治委文件要求,夯实农村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增强对社会治安的防控能力,根据我县平安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和县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的工作部署,推进综治、平安进社区、进村寨,抓好村、居委会综治工作软、硬件建设,将乡镇建设成为“综治组织形成网络、群防群治队伍健全、治安防范措施落实、基层基础工作扎实、社区、村寨治安秩序稳定、社会风气良好”的现代平安文明社会。
二、总体目标
组织和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落实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网络,实现以学校法制教育带动社会,并将法律知识辐射到家庭;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集中力量解决一些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在校学生违法犯罪“零”发案目标。
三、具体措施和办法
平安建设工作是—项艰巨而又长期的社会化系统工程,坚持党政统—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家庭、社会广泛参与,一手抓提高青少年的自身素质,一手抓改善外部环境,消除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土壤和条件,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学校各部门和广大教师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以邓小平理论
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处室、年级组、班级目标管理。公、检、法、妇、青、团、宣传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有效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措施的落实。
教育部门要主动与公安、宣传和团县(镇)委密切配合,广泛开展青少年自护教育、培训和宣传,帮助青少年学会依法保护自己,防止受到犯罪侵害。通过开展“生存教育”、“中小学生自护教育”、“中小学生自救抢险训练”等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帮助青少年学会必要的自护知识和技能,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成立镇安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监督与落实。设立由县委、统战部长马建琦任组长,政府副县长陈正斌、教育局长沈晓君任副组长,综治办、公安、检察、法院、宣传、团县委、妇联、关工委、司法、文化、工商、广电、市政、公园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零”发案目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教育局长沈晓君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教育局。政府将《方案》的实施列入各成员单位思想道德及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之中,纳入到部门领导年度业绩量化考核当中,明确分工,互相配合,全面负责组织和推进《方案》的实施。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学校广播站、橱窗、黑板报、手抄报等,通过校园网、校园之声广播,县电视台、广播站开办电视广播节目、设置法制专栏、开展法制讲座,组织学生收看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节目等途径,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能力。要充分利用教师大会开展
教师学法行动,利用家长会开展家长学法、家长法制教育活动,为《方案》的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3.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认真学习、领会《方案》精神,从基础工作抓起,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要积极与公、检、法等相关政法部门联系,争取社会各个方面力量的支持,形成全社会都来学法、普法的良好势头。要结合学校实际,开展模拟法庭、劳教人员现身说法等富有意义的系列普法活动,不断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水平,遏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实现青少年违法犯罪“零”发案目标。
平安工地建设方案 篇3
国通嘉苑1-10#楼工程为砖混结构工程,建筑面积22752平方米,主要功能为民用住宅,六层带阁楼,建筑总高度19.27米。工程建设单位为青岛建设集团国通置业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青岛海川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青岛建银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承建单位为青岛海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类别为Ⅳ类,计划工期240天,预算投资1543万元。安全生产争创山东省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示范工地。
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是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工程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肃认真的执行《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安全检查评定》,《山东省建筑企业施工现场施工管理考核标准》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及青岛市建管局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严格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保护",及时掌握安全生产状况,强化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广泛开展"做文明建筑工人,创文明建筑工地"活动,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实现。
一、组织领导
领导重视机构安全责任目标落实。项目部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驻工地代表,是建筑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技术负责人是协助负责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安全员负责各安全问题的检查和落实,各管理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责任。在一些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方面,项目经理要重点落实,实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制度,每周的安全生产例会项目经理要亲自主持,项目部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增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行,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安全责任目标的落实。
二、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管理,项目部始终把对工人的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作为安全生产的重点来抓,特殊工种操作工人的持证上岗率达到主管部门要求,充分利用职工夜校、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标语等宣传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工人进行三级教育,使全体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为提高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目标规范化及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水平,项目部从事管理工作的项目经理、安全员参加任职资格的考试,并获得资格证书。
三、加强安全监督检查
为确保安全生产,施工现场按"一标、五规范"及省市有关部门关于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措施逐项落实。本工程全部使用经市建管局安监站备案的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及防护用品使用设置规范有效。集团公司领导每月进行月度安全大检查,对查处的隐患,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项目部将隐患整改报告反馈至集团公司安全处,在当周的生产会议上,利用多种形式分析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情况,表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符合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的组织和个人。集团安全处就整改情况到工地进行不定时复查,凡整改仍达不到标准及规范要求的施工现场,要在每周安全生产会议上通报批评,并执行海川建设集团安全生产奖罚制度。项目部在日常的安全生产施工过程中,坚持安全生产零工作法,在布置生产的同时布置安全工作。专职安全员坚持安全生产的现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特别是对各危险源定时检查与不定期巡回检查,对检查出现的问题及隐患,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限期整改,做到边查边整改,以防为主,有效推动安全文明施工的落实。
四、争创"做文明建筑工人,创文明建筑工地"
广泛深入的开展"做文明建筑工人,创文明建筑工地"活动,实行全面动员全面落实,加强工人的思想道德教育,重点搞好"两型五化"和施工安全措施建设,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施工现场围挡
按照青岛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标准》的要求,项目部对工地实行封闭管理,全部采用建管局备案的彩钢板进行围挡,围挡高度2.5m,围挡长度约为1500m,并实施美化、亮化;施工现场设置金属电动大门;门头处设置青岛海川建设企业标志;施工现场大门处设置施工标志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立体效果图等;施工现场大门口处设置门卫室,建立来访人员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建筑物施工防护
工程施工时按规定要求进行"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安全密目网封闭严密、牢固、平整、美观,封闭高度保持超出操作层1.5米,密目网使用青岛市的备案产品。密目网绑扎在脚手架内侧,全部使用标准材料进行绑扎。脚手架杆涂刷成黄色漆,防护栏、安全门及挡脚板涂红白相间油漆。
3.现场临建设施
施工现场临设全部采用建管局备案的彩钢板活动板房进行搭设。包括办公室、门卫室、会议室、娱乐室(职工夜校)、卫生室,另设职工食堂、厕所、淋浴间各一处。施工区现场设饮水室、吸烟室。施工现场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及时更换宣传内容,并有防雨及美化、亮化措施。工地现场设置消防平台,内置消防桶、消防砂、消防锹、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设有消防砂池和消防水池。
4.场容场貌
现场施工人员佩戴胸卡,管理人员统一着装;施工现场按照平面图划分为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建筑材料按规定要求分类堆放,设置稳定坚固、整齐有序的标志牌;施工现场道路、办公区、材料加工区和生活区用混凝土按要求进行硬化,并设有通向各大分区的标识牌;施工现场大门处设置洗车池,保持进出车辆的清洁,避免行驶途中污染道路;场区垃圾分类存放,建筑垃圾设围栏,并以密目网封闭,生活垃圾设密闭容器,有毒有害等废弃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存放,并做到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施工现场根据规定设置"灭鼠笼",并设专人负责投放药品;按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绿化美化,施工现场内绿化和净化面积达到省市安全文明工地的有关要求;建立卫生责任制,实行奖罚制度。并具体落实到个人。
五、做好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保护工作
开展"粉尘污染、污水污染、噪音污染"的专项治理工作,项目部将保证施工现场周边的环境保护纳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重点进行管理,最大限度的减少建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污染以及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散煤、型煤、木柴、焦炭等污染性燃料;污浆、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城市的污水管道;合理安全工序,做到不夜间施工扰民;建筑垃圾日产日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使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的治理杜绝,提高安全文明责任目标的管理水平,提高施工现场及周边的环境保护。
六、做好工人工资的支付工作
根据青岛市资关于支付工人工资的相关规定,项目经理是解决工程工人工资拖欠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在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工资拖欠问题及民工上访问题项目部非常重视,设专人进行协调解决,做到矛盾不上交,对出现的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全力打造一个和谐文明工地。
以上是我项目部在创建青岛市标准化示范工地中所做的一些工作,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感谢各位专家领导莅临指导工作!
平安工地建设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认真落实20xx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切实加强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和基础)工作,促进当前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指挥部关于印发《云南大丽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公路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大丽指发〔20xx〕110号)文件精神,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结合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规章制度,认真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大力推动大丽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标准化进程。
二、工作目标
“平安工地”建设“围绕一个目标、健全两个机制、提高三个能力”,即: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这一目标,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逐步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管理责任机制,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地对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使安全监管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安全技术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努力创建“零伤亡”工程,全面提升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活动时间和参加范围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期两年,从20xx年开始,至20xx年结束,第一年为活动创建年,第二年为达标示范年,活动由项目部牵头组织,凡属于项目部下辖的作业队伍,均应参加“平安工地”建设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分管领导、职能部门、现场工程师按实际分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特种作业设备验收登记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
(二)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操作性强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本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查;报监理工程师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专职安全员必须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留有检查记录;必须按照批复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三)严格执行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建立农民工动态管理台帐,对进场农民工和新上岗的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同时,要严格执行相关农民工用工制度和规定,签订安全用工合同,切实处理好农民工工资问题。
(四)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制定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计划,排查内容按照工程实际开展情况制定,建立施工安全隐患治理台帐;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应对隐患治理情况及时复查。
(五)施工场地、施工驻地及施工作业的安全防护
施工总体布置必须符合施工安全需要,临时便道和施工便桥的设置、临时用电线路的布设、拌和系统和预制场的布置等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炸药仓库必须经公安部门验收才能投入使用;严禁在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严禁违规人工挖孔桩作业,钻孔确有困难的不良地质区,报设计单位进行专项安全设计并按设计变更规定,经批准后方可实施;严禁隧道无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措施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各类高空作业、跨线桥施工作业区域、作业的临边防护、防坠落设施、上下通道、救生消防避雷设施等要按规程和有关规定设置,隧道的掘进、支护、衬砌、通风等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六)严格执行施工安全专项费用保障制度
明确1%的安全生产经费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足额支付;安全领导小组要严格对单位的安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安全生产经费必须完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等安全生产专项支出。
五、组织机构
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和指导项目部公路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开展。
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肖利勇 项目经理
副组长:葛宇同 项目支部书记
周洪军 项目总工
王建龙 项目副经理
莫思胜 项目副经理
王珍金 项目副经理
成 员:谢大彬 陈运生 马 伟 白彦芳 许嘉坤 王因峰
施文杰 雷小波
领导小组下设“平安工地”办公室在安全保卫科
联系电话:
六、活动步骤
(一)第一年:创建示范年
根据指挥部印发《 云南大丽高速建设指挥部公路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7月底前,项目部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部署到所有下辖的作业队伍。
根据分部(分项)工程的规模、施工难度和技术风险,项目部来确定“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示范工地。一旦确定分管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在落实和执行上狠下功夫,切实达到示范工地的要求。及时总结经验,加大对制度和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工地平安。项目部将定期不定期对其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二)第二年:达标推广年
必须严格按照达标标准开展施工活动。项目部将先期对本项目各个施工点开展“平安工地”达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各分管领导、职能部门、现场工程师应立即整改,以期达到业主一次性达标验收。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期间,不断规范公路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指导工作,巩固活动成果。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是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新一轮大发展、大建设的形势下,为促进全行业安全发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是在交通建设领域贯彻今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和措施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交通建筑行业安全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夯实基础提高建设安全监管工作水平的重要载体,是消除事故隐患、构筑事故防控体系直接有效的抓手,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的落脚点。项目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作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构建和谐社会和“平安工地”的一项政治任务,增强创建“平安工地”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开展好各阶段工作。对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监督指导,及时加以解决,推动建设活动扎实有序进行。 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地开展创建活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务求实效。
(二)强化措施,积极落实
根据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围绕创建目标和活动内容,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四个结合”,逐步推进创建工作。一是要把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这一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不断强化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格局,全面增强项目部管理能力,确保安全生产不出现重特大事故;二是要把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结合起来,把法规制度和安全技术标准具体化、形象化、实用化,并结合工程技术和施工环境特点不断加以创新和细化,推动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向施工工地的转化落实,将项目安全行为纳入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轨道;三是要把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国务院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重点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四是要把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隐患排查治理和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抓好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召开推进会、举办培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和形式,结合日常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好创建“平安工地”活动的动员和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并监督,形成有利的舆论氛围,大力推动“平安工地”建设各阶段活动在项目部扎实有效地开展。
(四)加强考核,确保质量
以“平安工地”建设为契机,创建更多更好的“平安工程”,为创建“平安工地”作出积极贡献。项目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内容进行督促、检查、考核,把定期检查与临时抽查、明查与暗访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边检查边指导,落实整改措施,扎扎实实提高创建水平。
平安工地建设方案 篇5
20xx年全乡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打造秀美乡村,建设幸福”的战略目标,真抓实干、开拓奋进,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推进平安、法治基础工程和公共安全的骨干工程来抓,为实现绿色崛起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维护全乡社会政治稳定
1、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对矛盾纠纷要实行边排查边调处,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做到不积压、不耽搁、不延误。要将工作重点放在金融借贷、劳资关系、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矛盾纠纷较突出的领域,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报告、早解决,抓早抓小抓苗头,切实将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要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解决矛盾纠纷,避免发生群体性非访事件,避免发生暴力维权等非法行为,避免发生“民转刑”案件。坚持依靠基层组织,落实《人民调解法》,强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发挥乡综治中心在化解矛盾方面的优势。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的协调衔接,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的工作。加强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劳资关系等领域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要健全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2、加强重点人群管理。
①加强闲散青少年服务管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未成年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帮扶,加强留守儿童之家的建设,拓展全乡重点青少年教育服务管理的队伍和阵地。
②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信息采集力度,将刑释解教人员、对象、不良行为青少年、吸毒人员、艾滋病人、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网格化管理,同时落实责任做好管控工作,做到不失控、无漏管。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建立帮扶教育和警示教育基地,加大政府经费支持力度,加强相关专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等建设,落实教育、矫正、管理以及综合干预措施,严防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
③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全面构建“党政领导、综治牵头、公安为主、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模式,健全流动人口动态化服务管理机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服务好。
3、加强互联网管理。健全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综合防控体系,提高网上网下发现处置、侦察打击、防范控制能力,对利用信息网络制造传播政治谣言、散布煽动性信息的,坚决落地查人、依法处理。加强对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型社交网络和即时通讯工作有效监管,及时做好对突发事件、热点问题的网络舆情处置和引导,有效掌握话语权、主导权。
二、优化社会发展环境
1、围绕大局主动作为。积极策应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跟进服务措施,积极化解工程项目建设中的矛盾纠纷、企地纠纷,严厉打击侵犯企业的各类违法犯罪,为我乡的项目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深化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平安村、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市场、平安边界以及平安单位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以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为龙头,建立健全平安创建责任机制、齐抓共管机制、经费保障机制、舆论宣传机制、奖惩考核机制,强化村民委员会调解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等职责,以基层、行业平安促进社会平安。突出抓好边界社会重点区域综合治理,打造平安边界。加强农村社会治理,继续推进“五大民心工程”,促进农村和谐平安。
3、发挥社会协同作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作用,鼓励引导武宁志愿者协会等其他社会组织参与平安建设。重视发挥商会等组织作用,开展“平安企业”等创建活动,把非公有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纳入平安创建重要内容,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发展。鼓励发展责任保险以及治安保险、社区综合保险等新兴业务,支持保险机构参与保安服务产业链整合,激发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4、发挥新媒体作用。抓住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机遇,树立主动宣传、深入宣传的理念,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着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的社会沟通能力,提高公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要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既及时有效发声,又充分考虑对社会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切实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三、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1、加强社会面的巡逻防控。进一步加强人防力量建设,建立10人以上的专职巡防队,开展24小时不间断网格化巡防;每个村要建立5人以上的专职巡防队伍,配备相应装备,开展常态化治安防范和巡逻。完善幼儿园、学校、政府机构、商业场所、医院等重点场所安全防范机制,机关、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单位治安保卫责任,确保安全稳定。
2、加强乡村治安防控网建设。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乡、村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下沉。
四、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
1、加强法制宣传。实行普法教育规划,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农民、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采取建设法制宣传长廊、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组织法治文艺演出等方式推进法制教育。打造全媒体普法格局,发挥媒体在法制宣传中的作用,继续强化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在普法中的优势,同时要善于利用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法治建设工作信息,积极引导广大干职工关注法治建设新动态。
2、推进依法治理。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引导群众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开展行业、单位依法治理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和法治中心等创建工作。
五、解决重点治安问题
1、落实依法严打方针。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盗抢骗、黄赌毒等顽症,加强严打专项整治,集中组织开展打击盗窃、诈骗和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和“黄赌毒”等恶性犯罪的专项行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2、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在中小旅馆、娱乐场所、学校及幼儿园周边、卫生院等重点地区建立滚动排查和常态整治机制,对排查出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部位、场所,认真分析原因,逐个制定整治方案,逐个落实整治措施,逐个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
3、严格公共安全监管。根据人口密度、治安状况和地理位置等因素,科学划分巡逻区域,优化防控力量,加强公安与武警联勤武装巡逻,完善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勤务工作机制,消除管控的死角和盲区。严防枪械弹药、危爆物品流散社会造成重大恶性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完善治理超载超限运输的长效机制和重点单位、车辆、道路常态监管机制。加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和大型活动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严防发生重大特大事故。
六、进一步强化综治工作基础
1、开展基层综治中心建设。大力推进乡、村综治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乡综治中心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主任,村综治工作中心由基层党组织书记兼任主任,综治工作人员组成,健全工作制度,与群众“一站式”服务窗口和警务室调解矛盾纠纷集中办公。
2、扎实推进网格化管理。要组织培训人员,加强对社区、村居等各类信息的采集力度,确保信息的正确率和鲜活率,加强网格化的实用性。充分利用综治优势,进一步整合部门资源,特别是要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邪教重点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员纳入平台管理,实现信息互通互享,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加强统筹协调。完善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平安建设领导体制,及时研究解决平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综治委各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协调、解决平安建设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相关工作开展;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围绕深化平安建设目标要求,分领域、分系统、分行业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综治组织要切实履行好调查研究、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督导检查、考评推动等责任,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协作配合的长效机制。
4、落实领导责任制。健全和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督查督办机制,充分用好表彰奖励、诫勉谈话、黄牌警告、综治考评、处分建议、一票否决等综治措施,特别对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要通过挂牌整治的办法,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深化平安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完善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考评结果作为对各村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20xx村年度绩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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