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安全管理通知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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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篇1
夏季用电高峰即将到来,站点的用电设备的增多,超负荷用电造成的故障频频发生,用电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禁止超负荷用电。夏季常常发生超负荷用电,特别是空调开启时,严重的'超负荷用电会导致电压降低,造成电线发热加剧,引起电器火灾和人身电击事故。
为避免发生设备事故,必须做到:
1、避免大功率电器同时使用,特别是在用电高峰时段(中午11点-15点,晚上6点-21点)。
2、电线不能乱拉乱接,多台大功率的电器不能用同一个插座。开空调的同时应关好门窗,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能耗。
3、正确放置电器,避免超时间使用。电器应放置在无阳光直射或阴暗的地方,保持通风良好,电器使用一段时间,要让其适当休息,尽量避免长时间连续使用,电器周围禁止放置易燃物品。
4、电器严禁“带病”使用。当电器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用,例如异味、冒烟、震动、噪音增大,温度升高应立即切断电源,并请专业人员检修,不要自行拆开电器,以防损换电器内部元件。
5、不用湿手、湿布接触带电的灯头、开关和插座。使用电熨斗、电吹风等电器时,人不要离开。
6、不私自或请无资质的装修队及人员铺设电线和接装用电设备。
7、雷雨季节居民对雷电的人侵应积极预防。感应雷人侵有四条途径:供电线、电话线、有线电视线、住房的外墙或柱子。因此,
1、特殊电气作业必须由持有“电气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
2、在电气设备上安装接地线。
3、使用带双重绝缘设计的电气装置。
4、使用漏电保护器。
5、搬动任何电气设备前,应先关闭电源。
6、在配电室操作时,使用绝缘垫及穿橡胶靴,防止触电。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篇2
各中心校、中学、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夏季临近,为做好夏季安全管理工作并落实省教育厅下发的“三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武邑县教育局印发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夏季季节特点和我县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各学校在日常安全管理的基础上,结合夏季天气特点,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一是把夏季安全管理摆上日程,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安全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二是主动和有关部门联系,及早发现、及早解决夏季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是校舍安全、设施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三是根据学校周边环境特点和学校实际,早准备,早部署,把夏季学校安全工作抓细、抓实,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雨季来临,雷雨冰雹及大风等灾害性天气增多,各学校要经常性、全面细致的排查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及时做出整改。一是检查学校校舍和厕所、围墙、烟筒等附属建筑物的安全,特别是农村学校和地势低洼地段。学校“一把手”对学校排水是否畅通,建筑是否承受灾害性天气等基本情况心中有数,在灾害性天气,班子成员必须坚持巡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二是5月份是“抗灾减灾活动月”,各学校要坚持隐患排查月报工作,及时整改。三是对教室(教学楼)、餐厅、宿舍等学生经常性出入的门口门框玻璃贴膜情况进行检查,凡是没有贴膜或者膜损坏的立即重新贴膜。四是对学校教室、宿舍的电扇等设备进行检查,严防高温天气里中暑事件发生。五是对教室、宿舍纱窗进行检查,落实防蚊蝇工作。六是学校要积极配合气象部门对楼房、卫星接收设备的防雷检测工作,预防雷击事件的发生,七是对食堂操作间、售饭间、餐厅、垃圾处理桶、洗碗池以及宿舍、厕所等重要位置的防蚊蝇工作落实到位,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做到无蚊蝇、无异味。
1、加强“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按照学校制定的“一岗双责”责任制,将安全管理分解到每一个管理环节,每一个管理责任人,尤其是班级管理、学生管理、门卫管理、宿舍管理和伙房管理,在落实各种管理制度的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考核,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不深不细的进行限期整改到位。
2、加强学生外出管理,严格落实学生外出审批制度。一是学生个人外出,严格校内审批环节管理,杜绝私自外出。寄宿制学校要充分利用监控设备,做好重点时段、重点部位的管理,尤其是宿舍、楼道监控必须能够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杜绝学生外出玩耍、上网,尤其是越墙外出。二是集体外出,严格上报审批制度。不是属于教育局组织的大型学生外出活动,学校要将活动上报备案。学校所有集体外出活动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认真落实管理责任,确保活动安全。
3、加强灾害性天气应对工作。各学校要进一步细化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做好人员、物资的准备工作,遇到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最近,气象局将对学校楼房和远程教育设备进行防雷检测,各学校要积极配合。去年经检测不合格的个别单位仍然没有整改到位,这些学校今年要拿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在6月底前整改到位。
4、加强防溺水教育。学校要告知学生周边较大的池塘、深水部位,警示学生不到水库、池塘、河塘等非游泳场所游泳,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教育学生在遇有同伴落水时,未成年人不能贸然施救,应就近向成年人呼救,避免因盲目施救导致更大伤亡。
5、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在灾害性天气发生时学会躲到安全地方,湿滑路面要慢行,炎热天气要避免暴晒。教育学生上下学要乘坐粘贴“接送学生”专用标志车辆,文明乘车、安全乘车,不得超员乘坐。学校和学生要积极举报没有粘贴专用标志而接送学生的车辆,教育局举报电话:xxxxxx
学校自有或者学校租用车辆,由学校安排随车人员,尽到随车职责,其他情况由车主安排随车人员。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部分学校、幼儿园仍然存在没有专用标志车辆接送学生、超员接送学生现象。各学校尤其是中心校要成立专职小分队,对属地的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进行检查,随时排查上报。
6、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夏季潮湿,容易发生漏电事件,教育学生要远离电源,安全用电。各学校对线路、宿舍电器进行维修检查,杜绝因为天气潮湿造成漏电事故;特别要注意学生宿舍的用电安全。
7、加强饮水安全管理。教育学生不喝生水,不吃不饮不洁食品饮料,非寄宿制学校要教育学生学会自己带洁净水,寄宿制学校要教育学生学会储存热水。有条件的学校要向学生提供纯净的饮用水。各学校凡是采用二次供水的,要定期对水池等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消毒清洗,确保饮用水卫生干净。
8、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夏季高温,食物食品极易霉变变质,教育学生不自带食品,不吃“三无”食品,不吃垃圾食品。加强学校伙房、小卖部管理,严格食品原料、辅料、添加剂的采购环节管理,索证齐全,随进随卖,注意低温保存、安全卫生,食堂要坚持留样,坚持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教育从业人员勤洗手、洗脸、严格按着食品操作规范操作。
各学校要确保食用正规经营渠道的碘盐,确保按着规定进行饭菜留样。严禁食堂使用“新鲜香”等非一般性添加剂,允许学校使用的添加剂一般为花椒大料,姜葱蒜,味精、鸡精等。
食堂必须是学校自身经营,凡是不符合标准的一律停止营业。小卖部和食堂必须各自有经营许可证。小卖部不得出售烟酒、管制刀具以及三无食品等。
从目前对学校食堂的检查来看,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食堂卫生、餐厅卫生、库房卫生、从业人员管理、打饭秩序、饭菜留样、废弃物处理以及饮用水水池的定期清理管理等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学校冰箱已坏,饭菜留样没有基本的设备,部分学校蔬菜粗加工后烂菜烂叶仍然存在,部分学校笼屉的`馒头上满是苍蝇,部分学校采购的新大蒜已经生蛆。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6月份教育局将组织一次食品安全大检查,凡是在检查中出现以上问题的学校,教育局责令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做出书面检查并追究一把手责任。各学校要提前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
9、加强个人卫生管理和疾病防控工作。教育学生勤洗手、洗脸、洗脚、洗澡,勤换衣服、鞋袜等,学校要定期安排学生打扫宿舍卫生、洗衣服、洗澡等,制定并落实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今年河北省手足口病进入高发期,今年的发病率明显高与往年,各学校一定要坚持晨午检、因病缺勤跟踪回访工作,学生一旦出现手足口症状,立即上报体卫安全股。
各学校要保持校园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清除卫生死角。对厕所要经常性的撒白灰,及时清理粪坑,清除苍蝇滋生的源头;对食堂、宿舍、教室等重点场所要经常性的通风和保洁。各学校要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对学生进行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了解常见传染病的基本知识,教育学生及时发现病情,及时就医。各学校要确保学生户外锻炼时间,确保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锻炼,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各学校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有关疫苗的接种工作,认真落实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10、加强学生住宿管理。一是要利用晴好天气经常敞开门窗,注意通风换气。二是充分利用楼道监控设备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学生钱物丢失。三是各楼层要有充足水源,保证学生洗澡、冲厕的需要,四是恶略天气及时组织学生关闭宿舍门窗,防止学生床铺淋湿等。五是坚持熄灯前的点名制度的落实,加强学生管理。六是宿舍楼的通道必须畅通,能够随时打开,避免以加强管理为名将门锁死、堵死。
各学校一定要加强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今后各种安全文件将及时挂在邮箱之中,各学校要随时查看,及时下发到每一个学校、幼儿园、每一个人手中,将上级的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一个角落。5月18日市局统一组织安全培训,各校长要及时将培训内容传达到每一个人,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12、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各学校要在本学期进行一次教室、宿舍的逃生演练工作,并修订完善预案。演练的具体组织以及过程要有图片有文字记录存档。
13、加强安全事故的敏感意识,及时上报、妥善处置。教育局已经下发《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文件涉及的重大事件属于必须报告市级的安全事故,各学校要在认真执行的同时,将学校一般安全事故第一时间报告教育局,便于多方联动妥善处置,尽最大程度的减少损失和影响。
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各学校一定要树立“没有安全教育就是安全渎职”的意识,将安全教育进课堂、进校园。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的要求,今年将继续按着去年的标准加强安全教材的配备工作,力争达到省规定的最低标准。各学校要在每学期的开始将教材发放下去,要做到校校有教材,要做好教材的循环使用工作,要定教师、定课时、定课表、定考核,坚决将安全课开全开好。
各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安全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黑板报、校报校刊、校内广播、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等进行安全教育,要向学生家长印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各单位将印发的公开信交体卫安全股1份,留存备案),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召开家长会,争取家长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管。特别是暑期,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教育局。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夏季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好夏季学校安全工作通知要求,各单位6月20日前将落实执行情况书面汇报安全办。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篇3
各单位:
近期发现个别科室下班后空调、电脑等电器设备未关,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铺张浪费行为。如城建科于XXXX年7月2日(周六)上午7:00被发现办公室2台空调通宵达旦开着,又逢双休日,造成极为不良影响;办公室、计财科个别人员下班后电脑没有关机,现予以通报批评。请各科室、单位要以此为鉴,及时加强办公场所电器使用安全管理。
一要高度重视。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电器使用安全,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务必督促本部门人员下班后及时关闭电脑、空调、烧水电磁炉等设备电源,节约能源,并确保安全。
二要落实责任。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对本科室、单位的电器使用安全负总责,每个人对个人所使用的电器如电脑等设备安全负责,每天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负责关闭公用设备电器电源。同时,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单位的安全工作,明确安全员责任,定期检查,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
三要严肃追责。局办公室、安办将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对各科室、单位电器使用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若因电器使用不当,粗心大意,责任不落实,或其他主观原因而造成电器安全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篇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
印发煤矿在用安全设备检测检验
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安监总规划〔2012〕99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在用安全设备管理,减少和消除事故隐患,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296号)、《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研究制定了《煤矿在用安全设备检测检验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煤矿企业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对煤矿在用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以保证正常运转。具备检测检验能力的煤矿企业可以自行组织检测,或委托具备专业能力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检测。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明确规定以外,任何单位都不得强制煤矿企业接受指定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检验。
二、具备检测能力的煤矿企业和承担检测检验任务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要依法依规、客观真实、准确地开展检测检验,对检测结果和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执行矿用设备定期检测制度。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可以结合驻在地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根据有关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适合本地区的煤矿在用安全设备检测检验目录。
《目录》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出现新情况,请及时反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国家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司。煤矿在用安全设备检测检验目录(第一批)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2年7月24日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篇5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新增中央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9年12月21日 16时09分129
主题分类: 建设建筑 计划物价
“中央投资”
“建设项目”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新增中央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冀建综[2009]639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城管(公用)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各扩权县(市)建设管理部门:
最近,中央检查组在对我省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时,对我省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进行了重点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省政府召了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加快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进行了专项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加强廉租住房、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过程管理,确保项目按时完成,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
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是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重大举措,既是当前经济工作的重点,也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这些项目的建设不仅关系到当前我省经济发展,而且关系到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更直接关系到民生的改善。从项目实施和中央检查组检查情况看,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部分项目进展迟缓,一些项目存在手续不完备、申报情况不实、重大设计变更未按要求报批、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工程质量监控体系不完善、项目建
成后未及时竣工验收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项目实施的效果,进而影响今后国家对我省的支持力度。各级建设管理部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抓紧整改,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新增中央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抓到实处,抓出实效。
二、加强项目管理,加快新增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要把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和督促项目开工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来抓。
(一)落实地方配套资金,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各级建设管理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好各类财政性资金,充分发挥政府各类投融资平台的融资功能,按项目落实银行贷款资金,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项目建设,保证项目实施阶段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不留缺口,确保新增中央投资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切实加强建设资金管理,落实好项目配套资金,项目建设资金做到专户存储、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级建设管理部门要对新增中央投资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努力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尚未开工的项目,要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督促和协助建设单位及早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年底前全部开工。对已开工项目,要进一步加快施工进度,争取按时竣工。对已竣工项目,要尽快做好收尾工作,确保项目正常发挥效益。
(三)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城市新增中央投资建设项目应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选址,并与相关专项规划搞好衔接。规划管理部门要加快审批,主动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做好规划设计方案。加强招投标管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投标,防止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加强建设管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发放施工许可证。要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招标采购、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同时要监督建设单位严格按批准的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组织施工。
(四)强化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各级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新增中央投资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加强过程控制和事前预控,对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现场质量保证体系和主要质量保证措施的运行情况、三检制度落实、监理记录、实体抽查及施工现场主要材料质量控制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要督促建设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合理安排工期,监督施工企业做好现场安全防护。要建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质量安全检查,努力消除质量通病和安全隐患。
三、明确责任,有针对性地抓好整改落实
各级建设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和管理。
住房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要及时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落实筹集廉租住房各项资金的相关规定,足额安排建设资金,加强项目调度,做到项目建设各种手续齐全有效,管理规范,确保工程质量。新申报项目要依据本地住房建设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土地供应、配套资金筹集等情况,合理确定廉租住房建设规模,满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建设或城管(公用)部门要加快做好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环评、核准、土地征收等工作,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农村危房改造主管部门要按规定切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户的确定、建设施工的监管和技术指导工作,按照满足最基本居住和安全的要求,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要经常下乡督导,及时查看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施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项目顺利完工。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项目所在地的市县建设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项目组织机构,负责管理、协调和监督当地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实施工作。要逐项目明确责任人,逐层抓好落实,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要加强和发改、财政、土地、环保等部门的密切配合,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建立健全工作衔接机制,形成推进项目的合力。各级规划、建设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加强项目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管工作,为新增项目建设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程序,改进服务,提高效能,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建设管理部门要按照“保开工、保进度、保质量、保安全”的要求,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定期监督检查。加强对履行职责和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影响项目建设的,要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鼓励企业争创国家、省、市质量安全奖。各市可增加质量、安全、科技创新奖项在评标中的权重,并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对获得国家、省、市级质量、安全、创新奖项的奖励办法。
(三)完善周报、月报制度。针对中央检查组对我省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提出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做好相关项目的整改工作,项目主管部门每周三前要将整改进度和工作情况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口处室。其他未检查的新增中央投资项目,项目主管部门每月5日前要将项目进展情况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口处室。建立项目督查制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组织项目督查,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篇6
各单位、各部门:
目前夏季已至,天气骤热,学校用电量大幅增加,加之气候潮湿,此时将是用电事故的多发期。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切实消除各类用电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各部门对所辖范围内的照明、办公及实验用电情况进行逐个部位、逐台设备、逐条线路的自查自纠,认真排查故障,彻底消除用电安全隐患。
二、严禁一个插座或电源插排插接多个用电设备,防止过负荷跳闸和电源线路短路引发火灾等事故。
三、装有多台大功率电机等设备的实验室,要注意错时开启,避免集中开启造成较大用电负荷。设有小型配电室的地方,要安排专人随时检查配电柜或配电箱。
四、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后勤物业中心、新时代物业公司、天欣物业要分别做好教学楼和学生公寓及教工公寓用电设施的检查维修,重点检查零线回路连接是否牢固,消除因线路老化或其它原因造成的用电安全隐患。
五、天欣物业加强教工公寓配电箱的管理,确保配电箱门关闭严密、锁具牢靠,以防他人随意开启,发生触电危险。
六、请老师们加强子女安全教育,远离变压器、配电箱等供电设施,以防发生触电危险。
七、如发现灯闪、异味、设备温度过高等现象,请及时联系我们现场排查。
1、夏季人体出汗多,而汗是导电的,出汗的手与干净的手电阻不一样,在同样条件下,人出汗时触电的可能性和严重性远远大超过一般情况。所以,夏季使用家电电器要特别提高警惕性。
2、夏季雨水多,用水也多,如不慎家中浸水,要首先切断电源,即把家中的开关或熔丝拉掉,以防止正在使用的家用电器因浸水绝缘损坏而发生事故。其次,在切断电源后,将可能浸水的家用电器,搬移到不浸水的地方,以防止绝缘浸水受潮,影响今后使用。如果电器设备已经浸水,绝缘受潮的可能性很大,在再次使用前,应对设备的绝缘用专用的摇表测试绝缘电阻,如达到规定要求,方可使用,否则应进行干燥处理,直到绝缘良好为止。
3、关闭电器时或家中多日无人居住时,应将电源切断。停用电器之后,应将插头拔出,尽量减少带电设备,以免电表继续走动,记录下无效的电量。
4、不要赤手赤脚去修理家中带电的线路或设备,如必须带电修理,应穿鞋并戴干净和干燥的布手套。
5、对夏季使用频繁的电器,如电热淋浴器、洗衣机等,要采取一些实用的防范措施防电,如经常用试电笔测试金属外壳是否带电、使用合格的触电保护器漏电开关等。
6、不要用手去移动正在运转的家用电器,如洗衣机、电视机等,如需搬动,应关上开关并拔去插头。
7、要注意电器的使用寿命,使用将到寿命期或已到寿命期的电器时更要小心谨慎。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篇7
规范管理
精细组织 确保武广高铁施工安全有序可控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
广铁集团管辖武广高铁920公里,是目前全路管辖时速350公里高铁线路最长的铁路局。面对高铁施工的新变化和新要求,我们坚持规范管理、精细组织,积极探索长大高铁施工组织和管理规律,确保施工安全万无一失,并以高铁为带动,全面提升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一、适应高铁要求,建立高铁施工安全管理体系 针对武广高铁区间里程长、作业人员少、跨局调度、夜间施工的特点,我们以施工管理有序高效为目标,探索建立了高铁施工安全管理体系,为确保施工安全奠定了基础。
1.加大专业管理力度。按照“专门管、专人管”的思路,明确专业管理职能,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初步形成了从集团到站段自上而下、专业负责的高铁施工安全管理架构。一是集团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行车组织、设备管理、施工、安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高铁施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高铁施工的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二是在相关业务部门设臵高铁科或专职人员,负责本系统高铁施工安全管 1 理和协调。三是在调度所和各站段配齐配强施工安全管理专职干部,具体抓好施工计划的组织实施。
2.加强跨局施工调度指挥协调。武广高铁调度指挥统一由武汉调度所负责,我们采取一系列措施,与武汉局实现无缝衔接,确保施工调度指挥高效有序。一是规范施工计划申报。计划提报实行逐级审批、层层把关,施工单位提报的计划必须由施工和配合单位负责人共同签认盖章,再由业务主管部门严格审核确认。每日、每旬召开各业务部门碰头会,合理安排各专业施工计划,有序组织实施。对需限速的施工必须由集团分管领导审批。所有施工计划经集团内部协调一致后,统一报武汉调度所审批。二是坚持调度集中统一指挥。严格按武汉调度所审批的施工计划和发布的调度命令组织施工,杜绝无计划、超范围施工。三是加强调度命令审核。在高铁车站转入非常站控模式进行施工时,由车站应急值守人员与盯岗干部双人审核调度命令,确保施工指挥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在广州南、长沙南站建立应急指挥中心,加强对施工调度命令接收等各环节监控,防止出现差错。四是密切局间沟通协调。派出施工联络员常驻武汉调度所,及时沟通联系,监控施工情况。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两局调度所及相关业务部门共同研究和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施工组织工作。
3.优化生产组织方式。一是严格高铁“天窗”修施工组织。针对高铁“白天运营、夜间检修”的特点,严格落实“行车 不施工,施工不行车”要求,把所有高铁施工全部纳入夜间“天窗”,统筹检修资源,实行集中修、机械修、专业修。按专业划分“天窗”修作业时段和作业单元,减少交叉干扰,实行平行作业,综合利用“天窗”,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二是加强劳动组织。对工务、电务、供电等设备管理单位,实行以车间为主体的生产组织模式,集中力量开展作业。施工前,组织施工人员在白天集中休息备班,确保夜间精力充沛、作业高效。三是推行扁平化管理。对高铁重点施工项目,由集团施工协调办负责,成立由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施工指挥协调组,直接到现场协调施工。对高铁日常施工项目,各站段安全技术科派出专业技术人员,直接参与施工作业组织,强化现场安全控制。
二、强化细节控制,完善高铁施工安全管控措施 1.提升工作标准。大力推行精细化管理,及时完善高铁施工的各项标准,以标准的提升增强施工安全的控制能力。一是明确技术标准。坚持以高标准的技术要求,从源头上确保施工安全可控。对各种高铁设备、机具,采用防松螺帽、加固条等措施进行全面加固,坚决防止发生松脱;每次上、下高铁作业的机车必须全部检查闸瓦,确保安装牢固和齐全;钢轨打磨后,对轨道进行全面清理,确保铁屑等异物全部清出防护栅栏以外。二是严格作业标准。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每一个岗位都制定详细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把今年作为“标准化建设活动年”,以高铁单位为重 点,大力开展“学标、贯标、对标、达标”活动,促进职工按标作业。三是提升管理标准。对高铁设备整治、维修作业,按具体施工情况,划分安全卡控等级,提高卡控标准。对各级施工,提升一级标准,加强施工安全卡控。无论是设备检测还是线路清扫,只要进入高铁,一律按施工管理。
2.优化施工流程。对工务、电务、供电等专业日常设备维修项目,进行深入分类梳理,制定详细的施工作业指导书,明确每项施工、每个环节的作业内容和要求,形成完善的施工作业流程。现场安全盯控人员严格按作业流程加强检查,并进行写实,确保施工作业过程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对重点施工或应急处臵施工项目,按照“一点一分析一方案”的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必要时组织模拟演练,根据关键点分布,不断优化施工流程,确保施工安全有序可控。大力推广看板管理,采用图表形式,形象展示施工流程、作业关键点及注意事项。各单位根据施工内容,把施工流程制作成幻灯片,在施工前组织职工学习演练,让每名作业人员心中有数、责任明确。
3.严格卡控关键。一是严把开工准备关。研制开发电子运统-46,通过程序卡控,严格落实“施工单位登记、配合单位签认、车站确认”的施工登记制度。路外施工单位进入高铁施工,由设备管理单位负责登记、联络和安全卡控,否则严禁施工。严格执行“十不准开工”制度,施工负责人不参加碰头会或名不符实、未按规定登记运统-
46、人员和 机具不到位的,严禁开工。二是严把进出高铁关。建立进出高铁防护栅栏作业门“三核对一确认”管理制度,由安保人员核对施工计划、钥匙号码、施工里程,确认领取人员工作牌。建立施工机具和材料的“六检”制度,对每个人所带的机具、材料,实行编号管理,在出入库、进出高铁作业门、到达和离开作业点六个环节进行检查,确保无任何机具、材料遗留在线路上。三是严把干部盯控关。实行干部跟班制度,所有高铁施工至少安排一名干部跟班,对现场作业进行盯控。对轨道车等自轮运转设备上线作业,在安排指导司机添乘指导的基础上,派一名段领导添乘盯控。四是严把完工验收关。施工完毕后实行“双确认”制度,由施工负责人和跟班盯控干部现场检查、双重确认后,方可通知联络员登记销号、申请开通。每天动车组列车运营前,各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登乘首趟确认车,对当天的施工安全质量进行一次再检查、再确认。
三、加强监督考核,确保高铁施工安全制度落实 1.加大检查力度。分三个层面,组建高铁施工安全监管队伍,全面强化安全检查。在集团层面,成立安全监察大队,抽调专业人员配合,对高铁施工安全关键环节的卡控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在施工单位,抽调专业技术力量,对干部盯控、职工标准化作业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在施工配合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成立检查监督组,全程监督现场作业,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 隐患。开展高铁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集中安监力量,对高铁施工安全隐患进行“地毯式”排查,将发现的问题全部列入重点督办事项,逐项跟踪整改,实现闭环管理。
2.创新监督手段。充分运用先进的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强化施工安全监督。利用集中监测、远程设备数据分析、视频监控系统等监测手段,实时分析设备状态,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标作业;对防护员、联络员、轨道车司机等关键岗位工作过程,进行语音监听,并全程录音,促进责任落实;在车站配备指纹识别仪,加强对盯岗干部到位情况的监督。
3.加强考核问责。制定高铁施工安全奖罚办法,建立重奖重罚、联动考核机制,每月对高铁施工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促进高铁施工单位和配合单位加强互控联控,共同确保施工安全。建立健全高铁施工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发生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升级追究领导干部的管理责任,发现安全管理干部责任不落实等情况,从严考核,降级使用。对高铁作业人员,加强标准化作业考核,严惩违章作业,对情节严重或连续3次被考核的,调离高铁岗位。
我们认真总结高铁施工安全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既有线及临近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一是重新梳理和修订各类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加强各级施工安全管理队伍建设,使施工安全管理更加规范。二是进一步细化安全卡控措施,严格对施工计划审批、开工准备、现场防护、机具管理、列车放行等关键环节进行把关,使现场作业控制更加严密。三是切实 强化现场安全监控,每项施工由安全监督人员到场盯控,实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施工实行安监人员与施工作业人员同出同归,实现全过程检查;设备管理单位定人、定区域、定职责、分时段现场监管,实现全天候检查。四是加大施工安全考核力度,发生问题,从严从重处罚。经过努力,今年以来在施工任务大幅增加的情况下,施工安全问题同比减少了63.3%。
我们在施工安全管理上做了一些工作,但距部党组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与兄弟局的工作相比还有不足。我们将按照“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的要求,深入探索高铁施工安全管理的有效途径,不断提升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持续稳定。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篇8
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 交通安全教育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吸取山东蓬莱幼儿园校车事故的惨痛教训,加之冰雪天气的到来天气渐趋寒冷,电动车骑行者为防寒倒穿衣带来驾车不便、反应变慢,极易出现事故,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压力趋大。请各校接到通知后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监管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出行方式。各校要对学生、幼儿上下学出行方式进行监管,对租用不符合要求的社会车辆接送学生、幼儿上下学的家长予以劝阻,同时书面告知家长、学生和驾驶员,纠正违法行为,要求他们在告知书上签字确认,归档留存。各中心小学特别要注意加强对辖区内私办幼儿园的排查、整治,防止他们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车辆接送幼儿,导致恶性事故发生。
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营造宣传氛围。各校要通过召开班会、校会、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掌握交通安全常识,遵守交通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学生不搭乘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12周岁以下学生不要骑自行车,让学生自觉养成“安全走路、安全骑车、安全乘车”的良好习惯,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对他们造成的伤害。
三、主动配合相关部门打击不规范的社会车辆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现象。各校发现学校周边有违法违规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的车辆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主动配合相关部门打击不规范的社会车辆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现象。
请各校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提高认识,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杜绝学生交通安全集体事故发生。
邳州市教育局
2014-11-24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篇9
关于转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桩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字号: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工程处 浏览次数: 181发布时间:
2012-3-22 信息来源:杭建工通知〔2012〕2号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局、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杭州市建筑企业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桩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建发〔2011〕288号)文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杭州市实际,做如下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全面做好桩基工程等地基基础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全市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质量认识,高度重视桩基工程等地基基础工程的质量管理,切实采取措施,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通知中的有关要求,各司其职,建立制度,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各项质量管理工作:
1、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切实履行质量责任,认真组织,严格督促和落实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进一步加强桩基工程等地基基础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工程建设程序,违反程序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工;要严格审查有关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的资质和资格,督促有关单位按规定配备现场管理人员并确保实施到位;要确保合理的造价和工期,充分考虑确保施工安全;建设单位在桩基工程开工前,必须组织对周边房屋进行实地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委托检测机构提前做好对周边房屋的沉降、倾斜等监测工作,必要时应对房屋进行结构安全鉴定,发现问题应采取措施,确保周边房屋安全,在桩基、基坑开挖及上部结构施工过程中,必须要根据周边实际情况,委托检测机构做好对周边房屋的监测,建立应急预案,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安全;桩基工程施工必须纳入项目总承包管理,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总承包和桩基施工分包单位参加工程施工试桩,现场确定控制标准,要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做好桩基工程的分阶段验收工作,严格按规范控制质量标准。
2、勘察、设计单位要真实、全面的掌握现场的实际情况,出具规范和符合实际情况的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并在实施过程中及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完善。设计单位应根据现场和周边情况,充分考虑减少对周边的影响,合理选择桩型,必要时应在工程桩设计前进行设计试桩,在设计交底中,应对桩基的质量控制及检验方法提出明确要求。
3、施工单位要切实完善现场质保体系,强化现场管理,落实任务和责任,必须严格施工工序,控制施工质量,必须编制切实可行的、有针对性的和保证桩基施工质量措施的施工方案,并严格实施;要进一步加强原材料和成品的进场检验和复验,加强对桩基混凝土质量的管理,确保桩基质量;施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建设、设计、监理及其他相关单位反映,在未得到有关单位的书面明确答复前,不得盲目施工;基坑开挖及上部结构施工过程必须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加强对基坑的全过程监管及对上部结构的沉降、倾斜等观测,建立应急预案,落实抢险人员、物资,一旦发生险情应立即采取措施抢险,并报有关单位和部门。
4、监理单位要严格实施对桩基施工的全过程管理,对材料和半成品的进场检验、复检及有关抗压、抗渗等试件的制作和送检进行旁站监理;加强施工过程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报告;必须严格实施验收工作,不符合要求的严禁进入下道工序;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规定监理单位对桩基工程施工必须实行全过程的影像资料留存。
5、检测单位要制定合理的检测方案,严格按照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实施检测工作,出具的检测结论应对工程质量作出合理评价,并对出具的数据负责;必须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规范质量行为,严禁弄虚作假;在实施检测过程中,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相关单位,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6、严格按规定对有关设计和施工方案实行专家论证制度,专家论证的有关组织单位在方案论证时,必须组织专家对现场进行察看,充分掌握现场实际及周边情况,在论证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减少对周边的安全影响,采取必要措施对方案进行完善,严禁为节约成本而盲目简化方案。
二、加大力度,全面加强对桩基工程的监管工作
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工作力度,把抓好桩基工程等地基基础工程的质量管理做为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之一,完善监管机制,落实责任到人,实行制度化、程序化的管理,要严格按照通知中的各项要求,督促和落实各责任主体切实做好各项工作,要立即行动起来进一步加强对现场的检查和抽查力度,重点是:
1、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影响周边安全的情况,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实施到位;
2、有关单位是否建立了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各项措施是否落实;
3、对原材料、成品及有关试件的管理和把关是否严格按要求开展;
4、有关方案的制定和论证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要求规范实施;
5、有关单位日常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是否严格按要求开展,施工现场是否存在质量隐患,发现的质量隐患是否严格落实整改到位;
6、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委托检测单位开展相关检测工作,要进一步重点加大对检测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对检测单位不定期的抽查,进一步规范检测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行为,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可靠;
7、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快速、高效的质量问题和投诉件的处理机制,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特别是发现有影响周边安全等涉及结构性的质量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要高度重视,要亲自督促和落实,及时落实有关责任单位按程序和要求进行处理,加强过程监控,进行跟踪管理,务必确保安全。
三、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行政
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进一步严格依法加大对施工现场各类违法违规情况的处罚力度,实行信用和现场与市场联动管理,对严重违反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要求、现场存在严重质量隐患有在关企业和人员,必须严格依法处罚;要进一步加大对有关主体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审核相关主体的资质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督促相关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配备到位;要进一步规范相关主体的发包行为,对违反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擅自开工的,必须责令立即停工,严格实施处罚,此类工程必须由检测机构对已施工的桩基进行全数检测,同时各监督机构不得再推荐参加各类评比活动。
四、立即开展桩基工程质量大检查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全市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要立即组织对目前在建的桩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建设单位要牵头组织,督促和落实有关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除了要进一步督促和落实有关单位对已发现的涉及沉降开裂等质量问题投诉的工程,及时进行检查和做好处理工作外,要立即按照通知中明确的各项要求,组织开展一次在建桩基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有关情况于3月25日前报市建委工程处(电话/传真:87020019)。
附件信息: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二O一二年三月十三日附件:《关于加强桩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篇10
上 海 铁 路 局
上铁运函〔2009〕40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运输站段,各合资铁路公司,电化局上海维管段,各地区多经集团公司,各工程公司:
为切实强化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防止各类施工事故的发生,在认真落实《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第430号令)、《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上铁运发〔2008〕316号)的基础上,特重申以下规定,请各相关单位和部门严格执行。
一、禁止规定
1.凡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的,禁止施工。凡未按《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在铁路安全保护范围内,未办理相关手续的,禁止大型施工机械进入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2.凡施工单位未按施工项目分别与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禁止施工。
3.凡未落实按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方案(含变更施工方案),禁止施工。
4.凡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未到现场履行职责的,禁止施工。5.凡涉及行车安全、劳动安全,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设置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禁止施工;凡劳务工无正式职工带班的,禁止上道作业。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禁止作业人员在线路上推运施工机具;路用列车在非停车地点及非指定侧,禁止随车人员上下车。
6.凡施工单位未将作业计划提前告知监理、设备管理单位的或监理、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未到施工现场的,禁止施工。
7.凡对关键工点、隐蔽工程和重点工序等,未实施旁站监理;安监、公安、设备管理、行车组织等部门和单位安全监督检查人员
指出的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隐患,未整改的,禁止施工。
8.凡邻近营业线施工(包括平行、交叉),有可能发生施工人员、机具、设备和路材路料侵限的施工项目,未采取有效的物理隔离措施的,禁止施工。
二、责任追究
1.凡违反上述禁止规定,未构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经检查发现一律按一般C类事故对施工及相关单位进行考核。
2.凡因施工安全监控不到位发生的事故,追究设备管理、监理等单位同等责任。
3.凡因违反工程承发包管理的规定,施工单位发生事故的,从严追究发包单位责任。
4.凡施工单位违反铁路运输安全法律、法规,造成影响铁路运输安全及设备设施安全的,严格依照《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本规定由路局运输处、安监室负责解释,自2009年4月1日起实行。
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运输 施工 安全 通知
---------------------------抄送:铁道部运输局,铁通各分公司,东华地铁公司,各铁路办事处,路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总师、安监室,运输、客运、货运、机务、车辆、工务、电务、建设、企管、人事、劳卫、职教、房生处,调度所,投资中心,信息所,上铁公安局。
---------------------------上海铁路局办公室 2009年3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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