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源网

导航栏

×
你的位置: 范文资源网 >资料 >导航

做守法好公民广播稿

时间:2025-03-10

做守法好公民广播稿(汇集十三篇)。

有在广播站锻炼的学生,大家广播前一般都会提前做好广播稿,一份漂亮的广播稿能提高节目效果,我们该怎么去写广播稿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遵纪守法广播稿,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做守法好公民广播稿 篇1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说实话,法律对我们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模糊的术语。我想知道,作为一个孩子,法律与我有什么关系?带着这个问题,我问了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阳光灿烂的。有阳光的地方,耕地、江河、森林、草原、湿地和野生动物都受到相关的法律保护。法律的`保护使天空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衣。法律对儿童、子女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保护、社会医疗保障、养老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的成长,安全的拥有幸福的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南针。正如我们不能说粗口话,也不能动手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受到法律的约束和保护。成年人做每一份工作,签订每一份合同,都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文,法律使我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健康发展。

法律和道德在日常生活中是不可或缺的。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很多大事,我们应该从小事做起。比如在拥挤的公交车上,我们可以给老人让座;我们在红灯处停下来;在路的两边,我们弯下腰捡起一张废纸;在家里,我们帮父母分担家务。

这都是遵纪守法的表现,如果我们都这样做,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将会变得更好。在我们国家有句老话说:今天我们是青少年,明天我们是国家的建设者。

现在我们不仅要学习知识,锻炼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还要树立法律观念,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知法、懂法、守法。

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障,也是作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习法律,做一个守法的孩子。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

做守法好公民广播稿 篇2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不爱学习的人往往以为只要不打人、不偷盗就等于心中有了法,这当然是在太肤浅了!但这只是肤浅,未必能说他是坏人!

还有一些人,开始接触了一些法律条文的人,渐渐地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这自然是好事。

然而,当我发现社会上有的人,常喜欢高喊着“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扞卫自己的权益!”

这句话听得多了好像没错吧?但是在和谐的社会里人人都只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扞卫自己的权益”这社会还会很和谐吗?

《朱子家训》上面说:“居家戒争讼,讼则终凶”意思是平时在家,别吵架,别老爱打官司,这是没有好结果的。我想,大家和睦相处,不吵架,不常打官司,这更加有利于和谐社会吧?还有,更有甚者,有人一面打着这面旗号,一面却在干这损人利己的事情,还同时拿出了他的“法律依据”。我开始疑惑了!我开始问自己:“法到底是什么?”“建设和谐社会,法有用吗?”

偶然,我看到这样的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然而现行的法律上也没有这句话呀!“恶小而为之”可能是不犯法,但是“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人们所以而意识到:我们的所作所为,不能停留在“不犯法”的水平上。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不是法律,但却是我们做人的标准。

“恶小而为之”发展下去,终有一天发展到被法律制裁。如果你“偶尔为之”小恶,就没事啦?回答是否定的!

第一,小恶偶尔为之,想要不成大恶,实际上就像偶尔吸毒,又想戒掉毒瘾一样,是不可能的。

第二,偶尔为之小恶,虽然法律可能不会惩罚你,但周围的人们都必然会谴责你,即使别人没看见,你也会受到你自己良心的谴责。你说,“我才不会呢!只要实惠,我心安理得!”那你就是一个没有道德的人、一个虚伪的人、一个没有良心的人、一个没有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低贱的人、一个被人民群众唾弃的人。

目前常听到有小孩会这么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

这是小事情吗?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

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我们多么希望我们的社区、每个家庭都能为人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为依法治国,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啊!

做守法好公民广播稿 篇3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在我们美丽的校园内,你是否看到过和这美丽校园不和谐的景像:有的同学看见同桌某样东西好,便顺手牵羊拿了去;有的同学看见地上的钱,并不把钱交给老师,而是把钱据为已有;同学之间有了一点点矛盾,便恶语伤人,甚至大打出手……这些虽小,而且大家习以为常,并不陌生。但是久而久之,它的严重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每个人都会希望有个美好的人生,下面这个故事的主人公马同学也不例外。

马同学,男,从小就成绩优异,是老师和父母的骄傲,高中更是以优异的分数考上了大学。可由于父母太娇惯了,他渐渐养成了抽烟喝酒的坏习惯。

一天,在宿舍里,他和同学们打牌娱乐,由于输了,觉得不服气,便怒从心中起,恶从胆边生,抄起菜刀,杀了他的同学,一场悲剧便发生了。如果马同学能冷静点,那他仍是前程似锦,仍能实现美好的未来,而不是冰冷的`监狱,是一时的冲动害了他啊!

知法守法从点点滴滴中的小事做起,让我们一起努力,创造一个法制社会。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做守法好公民广播稿 篇4

遵纪守法,首先要遵守纪律。因此,对于学生来说,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是践行《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最好表现。每个学生都要牢记守则和规范,充分理解和体会新制度的重要性,诚实守信,安全自保,提高明辨是非善恶的能力,等等。

再过一周我们学校就要迎来“苏州教育现代化”验收了,那么每个学生该怎么办呢?我觉得每个学生都是自己对比代码和代码(都在我们的公告栏里)。比如你可以想:你的个人卫生怎么样?你们班的承包区打扫干净了吗?是否应该加强文明礼貌?每天早上起床,早餐、午餐、晚餐、睡前的纪律如何?晚上熄灯后你说话了吗?有没有偷偷起来洗衣服或者和别人说话?你早上6: 30的早操迟到了吗...等等。况且学校的`外部环境和内部设施都焕然一新,学生尤其要爱护公物,一门一窗,像爱护家人一样爱护学校。(王新军和劳里损坏了食堂的隔板;从今天开始,希望每一个学生都能真正做到“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逐步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然后,我们的学校会变得更加文明!

同学们老师们,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用文明的行为规范自己,主动向品行优良的老师同学学习,用榜样的力量激励自己,做一个文明的人!

做守法好公民广播稿 篇5

尊敬的领导,同学们:

你们好!

小时候,奶奶给我讲过一个故事。故事中说,有个孩子最初偷了邻居家一根针,他的妈妈不但没有批评他,反而表扬了他。后来,又偷了邻居家的一头牛,他的妈妈又说自己的孩子本领大,始终对自己的孩子听之任之。再到后来,他因偷盗成性被官府抓起来。

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直到现在,我还记忆犹新。它告诫人们,一个人如果管不住自己,经常放纵自己做一些坏事的话,那么,最终必将酿成大错的。正应了古人说得那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所以我要说,争做合格小公民要从小事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从小规范自己的言行,把自己做得好事一点一滴积蓄起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不断提高自身的文明素质。

然而,我们又是怎样做的呢?过去,有些男同学不是经常拿小虫吓唬我们女同学吗?还有的同学乱扔纸屑、果皮的习惯改掉了吗?你在家里主动帮妈妈洗衣服,不惹妈妈生气吗?春天来了,校园里的小草发芽了,树木变绿了,绿色为我们创建了一个优美、舒适的学习环境。但作为学校一员的你,想过为校园里栽上一棵小树,为花圃增添一朵鲜花,为草皮浇上一盆清水吗?所有这些看起来都是小事,然而,我们连这些小事都做不好,还谈做什么大事呢?正所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今年的五月,杜鹃花争妍斗艳的`时候,我们迎来了伟大的母亲们的节日——母亲节。在特殊的日子里,我一定要让妈妈过一个快乐的节日。8号早晨,我送给妈妈我亲手制作的风铃。晚上,我给亲爱的妈妈洗脚,洗去妈妈一天的疲劳。小时候妈妈给我洗脚,长大后我自己洗脚,从未给妈妈洗过脚。11年,整整11年了,这是我第一次给妈妈洗脚啊!抬头一看,妈妈眼中居然闪烁着泪光。“一滴水能折射出整个太阳”,这些虽然都是平常的小事,但通过这些,却能反映出一个人的思想境界。生活当中,也正是通过这些小事的积累,才养成一个人良好的品行。

同学们,我们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新世纪的主人。在不久的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将落在我们的肩上。我们没有理由不好好学习,力争上游。如果祖国是一座大厦,我愿做一名工人,如果祖国是一个花园,我愿做一名园丁,用我小小的身躯,竭尽我的所能为她添砖加瓦,浇水培土。

“一花独放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让我们携起手来,放飞理想的白鸽,用勤劳的双手,描绘祖国美好的明天!

做守法好公民广播稿 篇6

亲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是五(3)班的朱xx,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治在我心中”。

在社会这个大家庭中,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那就是“法”。“法”是我们明辨是非的界限,也是每个公民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法律对我们这些小学生来说可能只是一个神圣而模糊的词。事实上,它离我们不远,它就像空气,水和面包,总是在我们身边。在日常生活中,法律和道德无处不在。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顺畅;如果没有各种法律法规,社会就会混乱,甚至消失。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同学们一定听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不要因为是比较小的坏事就去做,也不要因为是比较小的善事就不去做,一个人踏上犯罪的道路不是一夜之间形成的。

人们常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如果我们从小就养成各种坏习惯,以后再想改正过来就很难了。有些学生喜欢逞强好胜,总想惹一下其他人。例如,当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绊倒了别人。有些学生喜欢打架,伤害到其他学生;有些学生不爱护公共物品,故意毁坏物品;有些学生以大欺小,这些都是道德和法律所不允许的。情节严重的,会依法给予惩罚。因此,我们应该注意规范自己的言行,遵守规章制度,遵守法律。

对于少先队员来说,可以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搭乘公共汽车的时候,我们可以给有需要的人让座;红灯亮起的时候,我们要停下来;在路上的时候,看见垃圾可以主动捡起来,扔进垃圾桶;在家里的`时候,我们可以为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些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的表现,如果我们人人都这样做,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更好。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应该从小学习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保护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让我们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开始做起,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在校园之外,我们不仅要遵守法律,还要向周围的人宣传法律知识,让每个人都成为诚实守信,遵守法律的公民。

最后,我希望所有的学生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好好成长!

谢谢大家!

做守法好公民广播稿 篇7

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的不良行为,本人结合真实的案例,来和大家分享一些法律常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学会自我保护;树立自觉遵守法纪的法律观念,培养自己的“法商”。

学好了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人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国家的法律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那些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建设顺利进。因此,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

我们学习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就知道自己如果违了法犯了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从而做到自觉守法、护法,请同学们注意的是:法律不因为你不知道法律的规定,而实行违法犯罪的行为而不追究责任,形象的说:“法盲”触犯了国家法律同样要追究其法律责任!这就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才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同学们!让我们来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学习,提高自己的“法商”,让法律陪伴我们一起健康成长!

做守法好公民广播稿 篇8

古人云:“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鱼在水中嬉游,离不开大海之浩瀚;鸟在空中飞翔,离不开天空之辽远,自由是它们的梦想,天地是它们的准则。人也一样,无人不向往自由,自由需要法律的约束,法律是人们共同的准则。它告诉我们,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法律看似离我们很远,实则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排队不讲秩序、喧闹扰人、脏物到处乱扔、骑车乱闯红灯等,这些都是法规所禁止的'。法律法规并不是文本的东西,而应当是心里实实在在的准绳。同时,知法守法也并非成年人的职责和义务,知法守法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也十分重要。法国思想家、教育家卢梭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生当中最危险的一段时间是从出生到12岁。在这段时间里如果还不摧毁种种错误和恶习的话,它们就会发芽滋长,以致到了以后采取手段去改的时候,它们已经扎下了根,永远也拔不掉它们了。”那么,要想从小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孩子,应当怎样做呢?

首先,要自律克己。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不注意约束自我,在学校不遵守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作为一名小学生,在学校里,我们要自觉认真地学习、贯彻和执行《小学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时刻用它来约束我们的行为,做到自尊自爱、注重仪表,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并自觉抵制不良行为习惯。

其次,我们还要做到知法守法。我们要主动学习一些法律常识,不断提自我高明辨是非的本事。作为一名小学生,除了《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外,我们还应当主动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丰富自我的法律知识。为了强化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学校每年也都会开展相应的主题教育活动,今日午时将面向三至六年级同学开展“法律伴我行”青少年法制报告学校公益巡讲活动,让我们以井然的秩序,百倍的热情投入到活动中去,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法规,做遵规守纪的小学生,做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同学们,昨日的习惯,成就了今日的我们,而今日的习惯,必将决定我们的明天。那就让“自律克己,遵纪守法”也变成我们的一种习惯,贯穿于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从身边小事做起,从学习每一条法律法规做起,从遵守校规校纪做起,让法律守护我们健康成长。

谢谢大家!

做守法好公民广播稿 篇9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

大家早上好!

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这样才能体现出一个国家的良好制序。

平常,常常出现交通事故,是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亚里士多德曾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我们有一个好的法律就应遵守它。

当我们通过马路,从车道旁路过,我们都可以清晰的看见一些不遵守法律的行为。

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我所在人们的生活中所看到的一些不良的行为。当我在准备从绿灯过程中通过马路时红灯亮了,我只好耐心的等待,可我却看见在这茫茫人海中,一个青年男子在人群冲了出去绿灯还没有亮起来,而他却走了过去,他撞了红灯后,而大多数人,学着他的样硬撞了红灯,老的`少的中年人,年青的,他们完全没把红绿灯,还有交通规则放在眼里,我还有一小部分人还在等那个绿灯,我为那一些撞红灯的人感到可耻,我为这小部分人们感到了光荣。

这一些全都在八荣八耻的这一句话,以遵纪守法为荣,以为法乱纪为耻。让我们用行动来表明我们热爱祖国吧。

做守法好公民广播稿 篇10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守规范、懂礼仪、做文明人”系列教育活动的启动仪式,标志着我们学校文明礼仪教育系列活动正式拉开了帷幕。

近几年来,我校一直十分重视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学校的风气有了明显的好转。但是我们应清醒地看到在我们的学生中间,还存在着一些不讲文明、不懂礼仪的现象:有的同学没有教养,说话粗鲁、甚至脏话连篇;有的.同学乱扔纸屑,不讲卫生,对地上飘落的纸屑视而不见;有的同学目无尊长、缺乏爱心,待人冷漠;有的同学对老师家长的教育充耳不闻,学习马虎,作业不做,等等,这些都是不讲文明、不懂礼仪的表现,这些现象,不仅影响了学校和我们每一个人的形象,而且还能影响同学们今后的成长和发展。

良好的礼仪习惯是做人应该具备的最起码的素质。因此,从小就开始并加强文明礼仪教育,这是培养一个健全人的最基本的要求。今天,我们要开展的这个活动,对于加强同学们的思想道德教育,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提升我校师生的精神风貌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为了使这项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我们以“守规范、懂礼仪、做文明人”作为活动的主题,在今后将陆续开展一系列的活动,希望同学们人人都要积极参与,人人都要去用心去做,力争每个人都能在活动中受到教育,在活动中领会到文明礼仪的深刻内涵。逐步养成说话有礼貌、办事有分寸、行为有规范的良好习惯,努力做一个有修养、懂礼仪的文明人。

同学们,你们是未来社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未来社会的文明进步程度与你们的文明水平有直接的关系,缺乏礼仪便难以成为未来社会的主人。因此,提高自身修养,接受文明礼仪教育,必须从现在做起。希望同学们要好好学习文明礼仪知识,积极参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文明修养,力争在家做个讲文明懂礼仪的好孩子,在学校做个讲文明懂礼仪的好学生,在社会做个讲文明懂礼仪的好公民。

最后,祝愿我们每个同学都能成为文明礼仪的忠实践行者和传播者!祝愿我们的学校成为一个快乐的校园、文明的校园、和谐的校园、爱心永驻的校园!

谢谢大家!

做守法好公民广播稿 篇11

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理念,指导法治实践。xx县xx镇(乡)农村法制广播学校现在开始播音。农民朋友们,大家好!在暑假期间,为了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和谐健康发展,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

什么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应遵循什么原则?

答: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①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②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③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全社会对保护未成年人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答:①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②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③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诉;

④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怎样履行管教未成年人的义务?

答:①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

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③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并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如何保护未成年人个人隐私、通信自由?

答:①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隐私;

②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开拆。

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应如何处罚?

答: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①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②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做守法好公民广播稿 篇12

尊敬的各位领导、教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初三二班的xx。

今日是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自2001年12月4日起,我国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特点。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法规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等等。可是在日常生活中,有的同学对校规校纪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同学们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沉迷网络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礼貌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丽学校的和谐氛围。

这些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构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先贤告诫我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否则,最终必然自食恶果。期望同学们在校内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外严格遵守法纪法规!

“以史为鉴,能够知兴衰,以法为鉴,能够晓规则。”让我们从此刻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新世纪的学法、守法、守纪的合格学生,建设平安和谐的学校。而和谐学校的另一个重要资料是安全。在增强法制意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提高自我的安全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异常提醒以下几点:

一、注意食品安全,不吃卫生不合格的食品;

二、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识;

三、注意交通安全。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要拥挤;教学楼内严禁喧闹、追逐;过马路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四、注意运动安全。注意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量力而行,防止运动创伤。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提高;法律是礼貌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既是成为新时代优秀人才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社会对公民的要求。所以,为了祖国灿烂的明天,也为了我们自我,我号召大家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优秀中学生,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此刻做起!

我的演讲结束,多谢大家!

做守法好公民广播稿 篇13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同学们,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对,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xx个法制宣传教育日,所以,今天星期一,我们要庄严地举行升旗仪式,在鲜艳的五星红旗下,我们共同来拉开本次法制宣传教育日各项活动的序幕,今天广播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同学们知道吗?国家确定每年12月4日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日,意义重大,目的。是要求大家在“124”前后集中开展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活动,从而不断提高每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中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外出春游、秋游等活动时,《消防安全法》在防火以及其他人身安全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同学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你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举起右手,握拳,跟我宣誓:“我宣誓:我立志做一名新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好公民,忠于宪法,遵守法纪,认真学习,掌握本领,今天做好学生,明天做好公民,为中华民族的复兴而努力奋斗!”

广播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更多精彩做守法好公民广播稿内容,请访问我们为您准备的专题:做守法好公民广播稿

资料相关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