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源网

导航栏

×
你的位置: 范文资源网 >资料 >导航

生产安全应急预案

时间:2023-04-27

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精选7篇)。

资料是时代的记录,它是产生于人类实践活动。在我们的平时工作生活中,会经常需要参考资料。参考资料有利于我们完成相应的学习工作目标。你是不是在寻找一些可以用到的资料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精选7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篇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置我市水务系统内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提高防范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水利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滨州市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邹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属地为主,部门协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当地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发挥指导、协调和配合作用。

(3)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由邹平市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班统一领导,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划分,分工协作,加强合作。

(4)专业指导,依法规范。统筹利用市行业资源,协调有关应急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为科学处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依法规范和完善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坚持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教育培训、预测预警、预案演练和保障能力建设。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邹平市(以下简称“市”)水务系统内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

1.5事故分级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水利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处置规则》,水务生产安全事故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

市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划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Ⅳ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上述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较大涉险事故,包括涉险10人及以上的事故;造成3人及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紧急疏散人员500人及以上的事故;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电站、重要水务设施、危化品库和人员密集场所等)的事故;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领导机构及职责

2.1.1专班设置

设立市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班(以下简称“专班”),专班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城乡水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专班成员单位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可由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城乡水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邹平黄河河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组成。专班下设专班办公室,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城乡水务局,承担专班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城乡水务局分管负责人担任。专班视情可设立现场工作组。

2.1.2专班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滨州市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启动本预案,明确响应级别,决定终止本预案。

(3)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重大事项作出决策部署。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现场工作组,明确组长。为现场处置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撑;审议批准专班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及事故信息等。

(4)协助市政府开展事故调查、影响处理等善后工作及其他工作。

2.1.3专班办公室职责

(1)负责受理全市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根据事故情况及时报告专班,并提出相应建议;

(2)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3)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现场处置相关进展情况,检查督促有关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及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4)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向市政府、专班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的工作情况;

(5)督促协调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部门开展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本预案的修订、演练、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6)完成专班交办的其他事项。

2.2成员职责

各成员单位在专班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事发地有关部门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纪委监委机关:负责指导水务部门对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查处事故涉及的违法违纪行为;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督促落实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新闻发布、媒体报道、网络言论引导等舆情处置工作。

市城乡水务局:负责组织全市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及后期处置工作,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的治安、警戒、交通管制等工作,协助水务部门做好现场稳定等应急处置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参与并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提供相应技术支持。负责提出市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发展改革局等有关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协助水务系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受害人员的殡仪服务工作。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指导、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预防和控制疫情、疾病传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事故单位落实工伤保险有关政策措施等。

市总工会:依法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代表职工监督事故企业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气象保障,为事故现场救援、人员疏散等提供气象数据。

市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按权限组织实施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发货。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组织抢修所辖交通损毁基础设施,组织协调救灾物资运输保障。

市司法局:负责指导、协助水务系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后期处置的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邹平黄河河务局:负责编制辖区内防御黄河洪水预案并负责监督实施;按规定组织协调管理范围内的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河道险情抢护工作的组织实施。

市消防救援大队:根据辖区安全事故和水域抢险救援事故警情任务,参与现场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人武部:根据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水务系统事发单位的请求,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按规定的指挥关系和指挥权限行动。

2.3事发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职责

事发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基层管理部门,其义务与职责主要体现为:

(1)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展开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并按程序上报。

(2)配合专班开展应急救援。

(3)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人员疏散、救济、安抚、事故调查与重建等工作。

2.4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根据事故处置需要,专班视情可设立以下现场工作组,各工作组在专班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专班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1)技术保障组。由市城乡水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和安全、医疗等方面专家参加,负责组织专家对事故救援工作进行技术指导,解决救援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制定防止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等。

(2)警戒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事发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参加,主要负责现场保护、交通管制、维护现场秩序及组织现场有关人员的疏散撤离等。

(3)抢险救灾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城乡水务局、事发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参加,负责制定先期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可根据救援实际情况,报请专班批准,调动和指挥各种救援力量。

(4)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5)后勤保障组。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和市应急管理局协同负责抢险物资和装备的供应;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运行撤离人员及物资等后勤服务和资源保障。

(6)舆情处置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对事故情况的新闻发布,加强对媒体报道情况和网上舆情的监控、分析研判等。

(7)善后处理组。由市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8)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由市政府确定组成事故调查组,负责调查事故情况并出具事故调查报告。

3预警预防

3.1预防

市城乡水务局要结合实际,分析事故风险易发领域和事故风险类型,及时对各类风险进行分级管控。同时加强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监管,及时掌握安全生产风险动态,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水务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强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生产规模和事故风险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采取措施消除排查出的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3.2监测

市城乡水务局应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对水务行业领域的日常安全监管,及时监测发现和处置事故风险。

水务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水务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的主体责任,加强重点部位的监测监控和险情处置,逐步实现信息化、制度化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

3.3预警发布与解除

3.3.1预警级别

根据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依据本预案规定的事故分级,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预警级别分为四级: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3.2发布预警

市城乡水务局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险情信息应及时报告市政府及滨州市城乡水务局;市水务工程的建设管理单位与运行管理单位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险情信息,应及时报告市城乡水务局及市政府。预警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发布。

3.3.3预警解除

当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根据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由低到高设定为三级、二级、一级三个等级。由专班研究决定,组长宣布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4.1.1三级响应

核定为未出现人员重伤或死亡的事故的,由事发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专班相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随时掌握情况,通知专班成员单位及相关人员做好二级响应启动准备。

4.1.2二级响应

核定为一般事故(Ⅳ级)的,由专班决定启动应急响应,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信息上报:接到事故报告后,市政府应当通过电话快报和书面上报相结合的形式,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半小时内报告滨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并按规定逐级上报。

(2)专班负责同志赶赴现场,了解现场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

(3)调动有关队伍、现场工作组参加现场救援工作,研判救援力量,制定现场救援方案,开展事故抢救及相关工作,并做好后援准备。

(4)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

(5)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避免或者减少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6)调动有关装备、物资支援现场救援,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交通、通信、电力、气象、物资、财力、环保等支援工作。

(7)根据程序及时向公众及媒体发布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掌握公众反映及舆论动态,回复有关质询。

(8)因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态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有关部门应采取设置标志、拍照、摄像、记录和绘制现场图等措施保护事故现场。

(9)需要外市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向滨州市政府提出请求。

4.1.3一级响应

核定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和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较大涉险事故的,分别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滨州市安委会办公室或其指派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事发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二级响应组织开展先期应急救援处置。

4.2事故报告

4.2.1报告程序和时限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电话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市政府及市城乡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市城乡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应当立即核实并必须在20分钟内上报市委信息科、市政府办公室,电话直报邹平市、滨州市、省安委会办公室,50分钟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

对于生产安全事故,市政府应当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30分钟内电话直报省、滨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属于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还应当在1小时内书面直报,同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工作有关要求逐级上报。

市城乡水务局实行值班值守制度,随时接收事故报告信息,并及时报市政府、滨州市城乡水务局及有关部门。

市应急救援报警电话:119、110、120。

市城乡水务局事故报告受理联系方式(工作日期间):xxx。

市城乡水务局事故报告受理联系方式(节假日期间):xxx。

4.2.2报告内容

(1)电话快报

电话快报包括: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2)书面报告

文字报告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3先期处置

(1)水务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做好事故先期处置和员工的自救互救,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

(2)事故发生后,事发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或市城乡水务局在报告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3)事发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应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4.4响应程序

4.4.1基本应急

(1)本预案应急响应启动后,专班办公室立即通知各相关成员单位、相关专家、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专班制定救援实施方案,下达救援指令,根据需要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修订救援方案。各有关成员单位、部门根据救援实施方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救援工作。

(3)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自救和互救。事故单位负责人应迅速启动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切实保障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4.4.2信息发布

水务系统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和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发布事故基本信息、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处置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4.4.3应急结束

当事故现场得到有效控制,遇险人员获救,经现场工作组检查确认,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根本消除,不会对事故现场和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时,经专班批准,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应急响应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在市政府的领导下,事发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根据事故发生区域、影响范围,做好污染物的处置、生产秩序的恢复、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相关受影响人员的安置、工程的修复重建以及善后赔偿等工作,并根据市安委会以及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评估等相关工作。

5.2事故调查与评估

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提出事故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对事故基本情况、事故信息接收处理与传递报送、应急处置组织领导、应急预案执行、应急响应措施及实施、信息公开与舆情应对等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调查与评估报告报市政府及市城乡水务局。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指定负责日常联络的工作人员,充分利用有线、无线通讯设备和互联网等方式,切实保障通讯畅通,并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随时接收、处理事故报告信息。

6.2救援装备和物资保障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备足够的应急机械、设备、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并保持完好,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必需保护、防护器具储备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快速、及时供应到位。

6.3应急队伍保障

市城乡水务局应加强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专家库、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及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保障作用。整合现有应急资源,建立周边区域联动协调机制,提高应急能力。

6.4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事故发生时,立即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专家及其他救治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等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6.5资金保障

处置事故所需经费,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分级负担。市财政局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应急资金的审批和划拨,保证应急处置所需资金。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加大安全资金投入,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一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6.6交通运输保障

应急情况下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必须保证交通工具及时到位,安全可靠运行,确保救援物资和人员及时、安全送达;特殊情况下可以调用社会车辆参与救援,事件处置结束后据实予以补偿。

7宣传培训与演练

7.1宣传培训

市城乡水务局应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水务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应对能力和救助的技能水平。

7.2应急演练

市城乡水务局、局属各单位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应急演练计划,组织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水务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水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针对水务系统内可能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及较大涉险事故,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由市城乡水务局组织编制并负责解释,并根据工作实际进行修订。

8.2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篇2)

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上级要求,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预案,具体措施如下: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应急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快速反应,协调统一。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x街道所属地域内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四、事故预防措施

1、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及时对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隐患进行排查治理,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保证消防设备、设施、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的完好有效使用。

4、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安全指示标志明显连续。

5、在危险要害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便于公众识别。

6、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对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五、应急预案机制

(一)事故隐患监控与事故报告

1、事故隐患监控

街道安委办负责街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

2、事故报告

(1)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发现)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街道办事处报告。街道同时向市政府报告,同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时限向上级政府和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2)各受理责任主体在向上级报告时,应包括信息来源、时间、地点、范围、性质、动态、影响情况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内容,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

(二)事故分级及预警行动

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一般(Ⅳ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

较大(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重大(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重大(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或需要紧紧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处置

1、先期处置

发生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安全生产事故后,街道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立即赶到现场,听从调遣参与组织指挥公安、消防、医疗救援等相关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1)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为,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5)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6)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

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单位的要同时向其通报;

(7)其它必要的先期措施。

2、应急决策

街道应急指挥部接到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市安委办报告,同时根据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可控情况,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市安委办。街道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做出如下处置,其中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还应根据省、国家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进行处置:

(1)街道办事处有关领导以及应急指挥部负责同志赶赴事发地,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启动街道安全预案;

(3)对事发的社区居委会、相关单位做出具体的处置指示,责成街道相关组织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配合上级派出的工作组、专家组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来事发地进行指导;

(5)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质救援;

(6)向市政府报告,必要时,请求给予支持;

3、预案启动

应急预案启动后,街道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要立即组织事发村委会、社区和有关单位按预案要求研究部署行动方案,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岗位,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4、指挥协调

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指挥长,配合区应急指挥部研究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开展以下工作:

(1)对应急行动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2)统一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

(3)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维护社会治安;

(4)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5)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持;

(6)向市安监局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事发地社区居委会以及相关单位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障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二)事故调查与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为了保证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目的: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现场应急救援机构: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分管副总经理、车间主任、工段长、大组长、值班长、公司办、安监部。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

事故报告程序:

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事故岗位人员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向分管负责人汇报,必要时越级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一、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机构,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必要时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和119报火警救助。

二、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安排做好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负责指挥调动公司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四、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协助公司和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在关人员未受到教育放过。

五、要求事故责任单位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必须按公司规定的时间(72小时内)报告公司安监部,不得随意拖延和瞒报,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六、公司安监部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的调查,公司办做好伤员医疗及善后工作处理,事故单位抓紧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七、根据生产现场的特点,特确定以下为可能引发生产事故的类别:

1、灼伤;

2、高处坠落:包括从行车、架子、卸料平台、屋顶坠落以及从平地坠落地坑等;

3、触电:包括雷击伤害;

5、物体打击:指落物等碰伤伤害;

6、火灾爆炸;

7、中毒、中暑;

8、车辆伤害;

9、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篇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江西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大余县防洪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四级。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由县水利局统一领导和指挥本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分工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对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实行分级管理。

科学预防,注重实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备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危险性评估、物资储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在县水利局统一领导下,局相关部门协调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成立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建议。

县水利局局长担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副局长(副主任科员)担任副指挥长,负责对水利系统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做出处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重大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指挥部成员包括机关各股室负责人,负责调查了解险情的相关情况及险情上报,组织做好相关的配合工作。

三、日常管理机构

县水利局负责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组织协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建与完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部门制定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四、预警行动

县水利局突发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局属各单位接到可能导致安全事故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给县水利局安全生产办公室。

事故(险情)发生后,有关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县水利局(值班电话:0797---8722240,传真:0797-8729765)报告。

事故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遇险人数;

(3)事故的原因、性质;

(4)事故周围环境;

(5)已经采取的救助措施和救助要求;

(6)事故报告单位、人员、通信方法;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五、突发事故应急响应和终止

1.应急响应的原则

发生安全突发事故时,各相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启动应急响应。同时,要遵循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或撤消预警和响应级别,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2.应急响应

严格按照县应急局制定的应急响应原则,报上级主管部门执行。

六、附则

1.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篇4)

一、总则

1、编制目的: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减少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大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发生的火灾事故、触电事故和机械伤害事故应对工作。

4、应急工作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快速反应、协调统一。

二、危险性分析

1、企业概况大连日之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坐落于大连开发区红星工业园8—3#,西边面临顺通汽车公司,南边面临大小孤山,东边面临大富塑料彩印有限公司,北边面临齐化公司。营业面积512平方米,安全出口3处。现从业人员19人,安全负责人1人,是一家小型企业。

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本单位主要从事精密的模具零部件加工,如果出现人为疏忽或管理不善,就有可能发生,机械伤害及触电等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㈠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成立安全生产应急事故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下设立应急办公室,设在二楼综合办公室内。

1、应急指挥部成员级职责总指挥:杨玉宝副总指挥:刘仁钢成员:陈卫、石雪松、姜勇娜、郭玉恕职责:

⑴接受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应急救援中心的领导并落实指令。

⑵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⑷负责本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

⑸配合专业部门进行事故现场的应急抢救工作。

⑹及时准确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⑺组织对应应急预案处置方案的演练,补充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

2、应急办公室成员及职责负责人:刘仁钢成员:陈卫、石雪松、姜勇娜、郭玉恕职责:

⑴接到事故报警后,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⑵事故发生时,负责判断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3、应急救援组职责:通讯联络组:负责与应急小组及对外有关部门的'通讯联络和情况通报。灭火组:发现火情立即利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初起火灾扑救,即使断电。疏散组:负责引导各部门人员有序疏散。抢救组:抢救受伤人员并进行救护、及时护送受伤人员就医。

㈡组织体系框架

四、预防与预警

㈠危险源监控

1、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及时对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隐患进行排查治理,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保证消防设备、设施、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的完好有效使用。

4、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安全指示标志明显连续。

5、在危险要害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便于公众识别。

6、加速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安全生产技能,提高对事故前应急处理能力。

㈡信息报告与处置

1、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人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尽可能阻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2、现场负责人用最快速度通知指挥部成员到现场,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迅速做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应急状态,救援组依据职责分工履行各自所应承担的职责。

3、事故发生后,如事故状态继续发展扩大,指挥部立即将本单位地点、起始时间和人员伤亡情况,可能影响范围及已采取的措施等向安全管理部门汇报。

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篇5)

一、目的:

为加强冷库药品仓储管理,防止因冷库故障影响在库药品质量,公司制定应急措施,快速、高效处理冷库突发停电等意外故障,保证药品的质量不受影响。

二、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冷库突发性停电、故障等事故的应急处理。

三、内容:

药品储存过程中,遇突发事故如停电、设备故障等因素,为避免造成冷库温度过高、药品受损,保管员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储运部部长事故发生的时间及主要情况,并立即采取处理措施。

储运部部长如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应立即上报质管部,质管部长组织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3.冷库突然停电时,应及时启用备用发电机组,检查温度调控设备运行情况;检查库内温度是否在要求范围内。(发电机组常备燃油不少于8小时用量。)

4.如果冷库与备用发电机同时出现故障,储运部部长通知冷藏车运输员启动冷藏车,当车内温度降到2—8℃时,将药品从冷库转移到冷藏车时暂时储存。

5.每次事件应急处理情况,由质管部作出详细记录。

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篇6)

为了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夯实全镇安全生产基础,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所造成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伤和破坏,建立健全群防群控机制。

2、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综合治理,做好日常性检查和加大各类隐患整改力度,并做好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准备。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和部门负责制,各村和镇属部门负责人是本辖区、本行业或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的第一责任人。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联动协调制度,整合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的应急管理机制。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

小屯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安全应急指挥部。安全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挥长:

组长:

副组长:

镇安全应急指挥部由现场抢险组、现场救护组、现场保护组、现场通讯组、善后处理组和技术组组成。

2、应急组织职责

2.1安全生产委员会

(1)负责事故救援的整体指挥;

(2)负责建立镇政府应对各种事故的网络系统,保证与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并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3)负责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

2.2安全应急指挥部

(1)负责指挥处理紧急情况,保证突发事件按应急救援预案顺利实施;

(2)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保护、救护及通讯工作;

(3)负责所需材料、人员的落实;

(4)负责与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联系及情况汇报;

(5)负责与相邻可依托力量的联络求救;

(6)负责事故点的恢复工作。

2.3现场抢险组

(1)抢救现场伤员;

(2)抢救现场物资;

(3)组建现场消防队;

(4)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2.4现场救护组

(1)负责现场伤员救护;

(2)记录伤员伤情;

(3)协助120和上级部门对伤员的抢救。

2.5现场保护组

(1)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

(2)阻止非抢险救援人员进入现场;

(3)维持治安秩序;

(4)负责保护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

2.6现场通讯组

(1)负责事故现场的通讯畅通;

(2)协助救援人员进入现场进行救援;

(3)负责现场车辆疏通;

(4)保持与各个相关部门信息的通畅;

(5)负责通知各安全生产应急小组成员。

2.7后勤组

(1)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2)协助制订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收集和建立并归档;

(3)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更新和达标;

(4)定期收集和整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各危化品企业及各村的应急反应物资资源信息、建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反应行动的启动,做好物资源数据储备;

2.8技术组

(1)科学合理地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2)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

3.应急电话的正确使用

为合理安排事故地点恢复工作,事先拨打气象专用电话,了解气候情况拨打电话121或221,掌握近期和中长期气候,以便采取针对性措施在最短时间内组织恢复生产生活。事故现场重病人抢救应拨打120救护电话,请医疗单位急救。火警、火灾事故应拨打119火警电话,请消防部门急救。发生抢劫、偷盗、斗殴等情况应拨打报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警。煤气管道设备急修,自来水报修、供电报修,以及向上级单位汇报情况争取支持,都可以通过应急电话达到方便快捷的目的。在恢复过程中保证通讯的畅通,以及正确利用好电话通讯工具,为现场事故应急处理发挥作用。

3.1电话报救须知

火警:119医疗急救:120

拨打电话时要尽量说清楚以下几件事:

(1)说明伤情(病情、火情、案情)和已经采取了些什么措施,以便让救护人员事先做好急救的准备。

(2)讲清楚伤者(事故)、火源、着火部位、火势情况及程度。发生在什么地方,什么路、靠近什么路口、附近有什么显著标志性建筑物等特征。

(3)说明报救者单位、姓名(或事故地)的电话以便救护车(消防车、警车)找不到所报地方时,随时通过电话通讯联系。基本打完报救电话后,应问接报人员还有什么问题不清楚,如无问题才能挂断电话。通完电话后,应派人在现场外等候接应救护车、消防车辆。

同时把救护车进事故现场的路上障碍及时予以清除,以利救护到达后,能及时进行抢救。

3.2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建立安全值班制度,设值班电话并保证24小时轮流值班。

如发生产安全事故立即上报,具体上报程序如下:

现场第一发现人→现场值班人员→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应急指挥总指挥长→镇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组织立即启动如下应急救援程序:

现场发现人

↓

现场值班人员(控制事态保护现场组织抢救,疏导人员)

↓

应急指挥部部指挥长:组织组员进行现场急救,组织车辆保证道路畅通,送往最佳医院。

↓

应急指挥指挥长

三、监督检查与奖惩

镇政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应对安全生产事故工作的检查和督促;镇属各单位要经常性地进行检查,确保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在应对安全生产事故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工作不力,畏难退缩的,将追究其责任。

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篇7)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在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后,科学有序、高效迅捷地组织开展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单位发生的管道爆裂、路面坍塌有毒气体中毒事故应急工作。

1.4应急预案体系

包括:综合预案、管道爆裂、路面坍塌事故专项预案和人员中毒、伤亡、触电、物体打击现场处置方案。

1.5应急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快速反应、以人为本、自救与专业救援相结合。

2危险性分析

2.1公司基本概况

我公司位于***,负责**城区供水工作,公司现有员工***人,公司主管道覆盖面积60km2,供水管道总长度400公里,一座水厂最大供水能力5.0万m3/日。目前可提供水量3.0 m3/日(设计能力10万m3/日)。服务人口40万人,

2.2危险性分析

(1)管道检查井、室的毒气:已建成的管道或井、室中常常会存在有害气体浓度超标,如在进入前未进行检查或检查方法不当,可能造成爆炸或人员中毒,导致人员伤亡等;

(2)管道爆裂冒水:如供水主管道发生爆裂,可能造成路面坍塌、沉陷以及造成人员伤亡等。

(3)水源地高压输电线路:水源地高压输电线路与地面树木形成交叉,如不及时处理,可能会造成接触,导致火灾、电击伤人以及水源地掉电供水中断等事故;

(4)供水部配电柜及配电线路用电:配电柜及配电线路未按规定定期检修和违反操作规程,可能会导致用电事故,并可能导致供水部停产和造成人身伤害等事故;

(5)施工工地沟槽塌方:在沟槽开挖过程中,如沟深超过规定深度和宽度或支护不当,可能会造成塌方,并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中断等事故;

(6)施工工地管材吊装:在管材吊装过程中,违反操作要求,可能造成设备物件倾倒、坠落、物体撞击人体导致人员伤亡等事故;

(7)施工工地用电:在管道施工过程中,抽水作业水泵漏电,使用电动夯漏电,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引发火灾等事故。

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由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现场指挥中心、公司各职能部门和支持保障部门、兼职应急队伍等组成。

3.2应急指挥中心

总指挥:公司总经理

副总指挥:各位副总经理、公司副书记、公司工会主席

成员:由综合办公室主任、企业管理部主任、安装公司经理、供水部经理组成。

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1)负责组织公司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审核、发布、演练和总结;

(2)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下达预警和预警解除指令,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指令;

(3)组织、指挥协调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负责向当地应急指挥中心、上级单位报告,配合政府部门应急工作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建设。结合生产经营应急工作的特点,建立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施工安全事故抢救队伍,提高抢救装备水平,形成施工安全事故应急保障。

(5)做好稳定职工的情绪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及安抚工作。

3.3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主任:

职责:综合办公室主任为总协调人,事故发生后负责传达指挥中心的要求,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副主任:

职责:负责外围协调工作

副主任:

职责:负责现场指挥工作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值班电话XXX,为24小时应急值守。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

(1)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指挥中心领导报告,并按照领导的指示,协调所属各单位做好人员、车辆保障;

(2)随时掌握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情报;

(3)按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及时将相关命令信息通知现场应急指挥部和各工作小组。

3.4现场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现场最高领导

副总指挥:现场领导

成员:

职责:

(1)按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成立各工作小组,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整合和调配现场应急资源;

(2)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应急处置情况;

(3)收集、整理应急处置过程的有关资料;

(4)核实应急终止条件并向应急指挥中心请示应急结束;

(5)负责现场应急工作总结。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1)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方法与程序,完善危险源辩识工作,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

(2)在技术和管理措施上加强重大事故危险的监控,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3)对危险设备的危险区域予以明显标识,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4.2预警行动

任何人员接到可能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立即报告本单位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并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同时通知有关单位(部门)采取相应行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扩大。

4.3信息报告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通知全体指挥中心成员,根据情况由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值班室)或指挥中心主要领导负责及时向上级机关当地应急救援中心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联系电话、报告人、伤亡人数等简要情况。

4.4预警原则

(1)快速反应原则:事故处置要坚持一个“快”字,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置快。事故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司综合办公室或向公司领导直接报告,同时迅速报警,指挥中心领导要尽快到达事故地点。

(2)先期处置原则:一旦发生事故,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先期处置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的控制事态发展,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统一指挥原则: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由指挥中心全面负责内部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并配合、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的对重、特大事故的统一指挥,保证处置工作的统一高效。

(4)协调作战原则:公司各部门在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5应急响应

5.1现场处置

(1)在领导到达事故现场之前,事故单位应按着救人优先的原则,同时在保障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地抢救重要资料和财产,在此基础上,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

(2)如遇供水主管线爆裂时,安装公司应急小分队立即出动关闭相应闸门,如危及到居民的房屋或周边建筑物时,要立即疏散受影响的'居民和过往群众,并对现场立即封闭,防止过往人员、车辆发生事故。抢修分队要立即查明管线爆裂情况并迅速进行抢修。同时启动应急供水预案,以保障受影响地区的急需用水。

(3)物体打击受伤人员和坍塌有被埋人员被救出后,搬运到安全地方,立即清理受伤人员伤口、止血、包扎、检查心跳等,无力救助送往附近医院或拨打120,由急救中心抢救。

(4)发生火情断开电源,组织自救,如果形成火灾拨打110,并向当地应急救援中心和上级单位报告。现场人员撤离火灾现场,听从专业消防人员完成火灾任务。

(5)指挥中心领导和成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了解事故情况,立即研究部署抢救方案,上级有关部门到达现场后,听从上级的统一指挥,坚决执行上级的决定,并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

5.2应急结束

事故应急处理和抢险基本结束后,指挥中心应立即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慰问和善后处理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时清理现场,迅速抢修受损设施,尽快恢复正常的供水工作。事后对事故进行彻底清查,责任到人。

5.3信息报告和发布

各部门及时将事故的进展情况报告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负责汇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对外发布。

6保障措施

6.1应急队伍保障。通讯与信息保障。

(1)事故现场抢修小组

组长:由安装公司主管抢修的副经理担任,负责现场人员调配、材料管理等全面工作

移动电话:

成员:安装班安装工。

(2)水厂事故现场抢修小组

组长:为水厂厂长,负责现场人员调配、材料管理等全面工作

移动电话:

副组长:

移动电话:

成员:各班长

(3)现场警戒

现场警戒由安装公司巡查队负责,划定现场的警戒区并组织警戒,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群众和无关人员;负责救援运输车辆的畅通。

6.2物资保障

按照公司目前使用的管材、管径情况,对一些经常使用的管材、管径应作充足的准备,做到随用随到。如水泵、发电机等机械设备,安装公司由专人负责定期维修、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安全事故应急常用物资和设备有:

(1)常备药品:消毒药品、急救物品(创可贴、绷带、无菌敷料、仁丹等)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等。

(2)抢险工具:铁锹、撬棍、千斤顶、麻绳、气割工具、加压泵、消防斧、灭火桶、小型金属切割机、电工常用工具等。

(3)应急器材:架管、安全帽、安全带、防毒面具、应急灯、小型柴油发电机、柴油、对讲机、电焊机、水泵、灭火器等。

(4)设备:挖掘机、发电机、车辆等

7、培训与演练

各小分队每年应进行应急课程培训两次,有针对性的进行应急事故实战演练一次,并由应急中心办公室进行现场评估和总结。

8、奖惩

8.1对在抢救过程中,无故不到位或迟到、临阵脱逃,不服从命令,将给予批评和处罚。

8.2在抢救过程中表现勇敢、机智、成绩突出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在抢险救灾中受伤害的,按工伤待遇处理。

9、附件

9.1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经总经理审阅批准实施,报当地街道(地区)办事处备案,厂长办公室存档。

9.2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公司安全主管负责人组织制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9.3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于X年X月X日实施。

资料相关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