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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处方读后感|红处方读后感(汇集十五篇)

时间:2018-05-17

红处方读后感(汇集十五篇)。

『一』红处方读后感

我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遥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ròutǐ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幸福的日子容易使人忘记了什么叫英勇、坚贞。安逸的生活,美好的享受,使人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使人麻痹了精神。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我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幸福的日子容易使人忘记了什么叫英勇、坚贞。安逸的生活,美好的享受,使人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使人麻痹了精神。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我看的书是《小金马》。它这本书要讲的是主人公小金马的勇敢。

故事开始了,大家听好了:

秋天到了,太阳从东方升起,照得麦子金灿灿地发亮。麦田里,走来了一列整齐的队伍。他们唱着歌儿,向前走去。“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解放区的人民好喜欢……”

儿童团长是小金马。他今天十三岁,红色的小脸蛋,高高的鼻梁,真可爱!

孙家庄小学放假了。小金马带着队伍去麦田巡逻。他他们扛着鬼头刀,红缨枪,真威风!

金马的后面是他的弟弟小林。小林五岁,他拿着妈妈的木梳当手枪。吴大叔的儿子金海,拿羊角当号兵。

孩子们向麦田东边的青松林走去。它们永远也不会忘记葬在这里的十三位叔叔。他们把墓地种满了红月季,坟前的草上,经常有朵朵花儿。

但是、今天他们看到的却是一片空,草儿没了,花儿也没了。小金马起的愣住了。金马爸爸来了。他对叔叔说:“同志们!抗日战争胜利啦!安息吧。”……

听了这一小段,你们感受到小金马的勇敢了吗?

如果感受到了,那就多看看红书吧!

书中的小金马是那么的勇敢,坚定。我爱看红书!

今天我读完《红色之旅》这本书后深有感触!这是一本图文并茂的爱国主义教育书籍。它让我重温了中国共产党波澜壮阔的革命史、艰苦卓绝的奋斗史、可歌可泣的英雄史。

《红色之旅》通过小英、龙娃和兔博士经历的12个“重点红色旅游区”,给我们讲述了: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英勇奋斗的艰苦历程。

这次的“红色之旅”,使我真切地感受到共和国江山来之不易,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来之不易!XXX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对中国革命事业的巨大贡献,我们必须永远铭记。革命胜利来之不易,我们必须倍加珍惜,珍惜老一代革命家所留下的宝贵财富!

我出生在幸福、和平的年代里,是多么的荣幸,可现在我们的国家还不是很富强,我要像周恩来那样: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将把这次“红色之旅”所吸取到的精神运用到今后的学习当中,以实际行动,继承先烈遗志,学好本领,报效祖国,用自己的双手把我们伟大的祖国建设得更加富强!

『二』红处方读后感

《红处方》是毕淑敏的作品,我很喜欢她的作品,她的写作风格幽默且犀利,语言真实,我希望我的性格和她一样或者说我喜欢她那种说话风格的人。

《红处方》是讲叙吸毒的人在医院戒毒的一些事,每一个人到医院都是想戒毒的,而有的人戒毒之后回到社会上,不出一份钟又重吸了,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总之是失败了。在那所医院里充满了算计,有的工作人员进来只想偷技术,有的只想找个富翁,无论是怎样的她们成功了,因为结局是漂亮的年轻的能干的女院长自杀了。因为她在被人算计的吸七号毒品,都说医者自医,可是痛苦的事,这种毒是不能轻易就戒得掉的。

这一部作品除了带给我震撼的惋惜外,还告诉我一个做人的道理,要明白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就要做什么样的人。如果是看重自己得失的就要与人保持三步的距离,如果是不看重自己得失的,只为大众着想的,则要保持一颗平和的心。

高一:充当反对者

『三』红处方读后感

“毒品”我是知道的,它的危害性也是知道的,但读完《红处方》后,我才有了真实的认识。

它摧残的是一个个心灵!

当一个个因孤寂、苦闷、彷徨等消极心理状态而寻求帮助、渴望有人聆听自己、关心自己的时候,却被这个世界不经意地拒绝了,于是,这些疲惫不堪的心灵的主人们便选择了毒品。希望借助这种东西的神奇力量来超脱于真实世界之外,噩梦便开始上演,一幅幅悲欢离合的画面逐一展开…………

它摧残的只是一个个心灵么?不,绝对不是,掩盖在这种现象之下的是一个个家庭的分崩瓦解。

试想,当一个你爱的人染上了这东西,你该怎么办?送他去戒毒?你有这个勇气?敢光明正大地把他送进医院,光明正大地去看他?恐怕很多人没有勇气的,但我相信在看到爱的人痛苦不堪、禽兽似的歇斯底里时,有的人毅然决然地选择了“陪”,好像此时只有这样才能证明“爱”的程度,支远是如此。

支远是火辣辣地爱着庄羽,而庄羽呢?

一个曾经美貌的女人,在追逐金钱的过程中,慢慢丧失了自己,只留下一个空洞的躯壳,在云烟缭绕中,仇恨渐渐成长。在戒毒所几进几出中,她似乎体验到了一种高高在上的快乐,她喜欢被人注意却不愿受人掌控,在自信被自己信任的医生家人冷漠后,她便酝酿了一场复仇记。于是,可怜的戒毒医生简方宁便成了一个受害者。

简方宁,一个中年女人,在戒毒这个敏感的行业了贡献了家庭,也贡献了自己的生命,最后却被毒品带向死亡。我不明白,为什么作者要如此残忍,让一个兢兢业业的、善良而有勇气的女人如此被命运捉弄?

『四』红处方读后感

最近因一部同名热播剧《红高粱》,而使我掀起阅读《红高粱》的热情。

《红高粱》是一部以抗战时期为背景,并非像以前的抗战题材的小说,这本书中塑造的一些抗日英雄却是正义与邪恶共存的复杂体,他们是一群独特且有着鲜活的生命的个体。《红高粱家族》里的人,真实到不像人,只是一群没有进化完全的半人半兽的存在。在高粱地做爱,在高粱地抗战,在高粱地死去,在高粱地埋葬。他们活着,不标榜道德;他们冲锋杀敌,不呐喊口号。

全书的高潮余司令伏击鬼子,我奶奶牺牲反而被安排在最前面,后面抽丝剥茧般地展开余占鳌和我奶奶的爱恨情仇,讲述我奶奶生前身后的各种故事。字里行间都弥漫着红高粱的气息,那应该是东北乡才有的气息。粗狂、野性又火辣辣的充斥着热情。

莫言写这本书时才31岁,而文中那股子英雄豪杰加流氓的气魄,却正是借助了那股子初生牛犊之蛮劲儿才喷发出来。叙述者我,总好像按捺不住内心的冲动,在故事讲到激动之处,要把自己的情绪发泄出来。正是这种冲动,赋予了《红高粱家族》独有的魅力。

读《红高粱》读出了民族气节,读到了革命先烈的英勇悲壮。也许在这欲加浮躁的年代,更需要一些沉重的东西去让我们追忆,让我们在扬帆起航时不致被大海掀翻沉落。

『五』红处方读后感

康少红《红处方》是当代着名作家毕淑敏女士的第一部长篇力作。该书通过主人公沈若愚假扮吸毒者在戒毒医院的所见所闻,将吸毒者的内心世界和行为描写得淋漓尽致,展现了90年代我国戒毒工作的严峻形势和困难局面。

沈若鱼是一位重情重义、机智幽默、坚强独立的知识女性。她要进戒毒医院本来只是出于好奇,当最好的朋友简方宁向她提到戒毒医院的情况后,她要打退堂鼓。但简方宁对她一顿激将后,因为好朋友的殷切期望和重托,她毅然化装成吸毒者,在简方宁的帮助下进了戒毒医院。

尽管她因为不堪忍受那里的污浊和肮脏痛心地离开了那里,然而参加完好朋友的葬礼后,她还是毅然决定继承好朋友的遗志,去干好朋友未完成的事业!

简方宁是一个工作狂,正因为这一点导致了丈夫的背叛,而丈夫的背叛让她失去了家庭的温馨,最终导致她用生命殉了自己心爱的事业!她是一个冰清玉洁的天使,这让她用心守护着戒毒医院里的最后一方净土——院长办公室。当最后一片净土也被玷污,她自己也被毒害时,她必须与死亡抗争!

她是柔弱的天使,所以不能深刻认识和体会到人间的罪恶!她竟然想把庄羽那样的女魔头改造成戒毒医生,多么天真啊!

庄羽是一个狂妄自大、心理**的女魔头。她多次戒毒,多次**,服用的药物毒性越来越大。她本来就是堕落到无可救药的,吸毒而死也是必然的!

简方宁呕心沥血地挽救她,她却因此仇恨起简方宁来,最终拉简方宁为她“垫背”!

孟医生是一个唯利是图、阴险狡诈的小人。在简方宁最困难的时候,她过河拆桥,算了一下戒毒所。为了谋取私利,她把中医药**配方卖给了外国鬼子。她竟然还恬不知耻地让别人叫她“孟妈”,这多么有讽刺意味啊!

**栗秋是一个善于审时度势的很精明的小女子。她知道北凉不仅吸毒成瘾,还染上了性病,但她愿意嫁给这个富裕的家庭,寻找自己的幸福。

景天星是一个清高自傲、“爱科学胜过爱国”的医学权威。她对简方宁的死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长和甲子立夏都是忠心耿耿的人,他们都是简方宁得力的同事。但**长更让人尊敬的是她任劳任怨。

滕医生是一位勤劳、热心的老人。他知道自己不熟悉医学前沿,积极配合简方宁,坚决服从领导安排。看到星期五是个天才,他热心地资助他花1000元学武术,后来又熟练地帮助他进入戒毒**医院。

支远是一个有情有义的成功的商人。他因为佩服庄羽在商场中的干练而爱上了她,多次苦口婆心地劝她戒毒无效,便陪她吸陪她戒。最后,他彻底告别了毒品,生意越做越大。

潘岗是一个薄情寡义的男人。虽然他和简方宁在一起这么多年,但他一直不支持妻子的事业。后来,他在感情上背叛了妻子,认为自己对妻子的死没有责任!

沈若鱼的丈夫正好和潘岗形成鲜明对比。他是个对妻子体贴的好人。更重要的是,他总是默默地支持他的妻子。妻子化装成瘾君子进入戒毒医院后,他积极帮助妻子收集戒毒信息;妻子想当戒毒医生时,他仍然坚定地支持妻子的决定。

蔡冠雄和周五是两位年轻有为的戒毒**医生。他们聪明好学,也是简的得力助手。

读完《红处方》,心情很沉重。吸毒者之所以去吸毒,是因为现实生活的压力让他们快要窒息,他们才借助***寻找暂时的虚拟的快乐幸福感。他们戒毒后会**。他们无法正视现实的不完美,只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追求真正的、永恒的幸福。

我们应该怎么挽救他们,将他们带回正轨?

『六』红处方读后感

医生,被称为“白衣天使”,无论如何,都应以救病人的生命为前提,这,就是医德。

在《良心的处方》这篇短文中的王院长就是一个真实的例子。在他26岁那年,他就业与一家公立医院,在医院里,收入与业务是挂钩的,于是,医生们就尽量开那些贵的药,他也不例外。直到一天,一个农民的遭遇让他悔过自新。起初,他收入很低,只到别人的四分之一。但后来,他有了固定客户,他感受到了被别人尊敬的滋味。再后来,他不满医院,就自己开了个小诊所。那些病人不惜辗转几十里路来他这儿看玻是那些病人,让小诊所度过难关。终于,有一个病人资助他开了市里第一家私立医院,如今,在他的医院,新医生们在上岗的第一天就会接到他的要求:“面对病人,请开出你良心的处方”。

如今,有多少医生能想这为王院长一样,有多少医院能像这家私立医院一样开出自己良心的处方?当医院成为公司,当医生成为业务员,不仅是人民的苦难,更是社会的悲哀。医院是用来造福百姓的',而不是用来赚取金钱的工具!

每个人都有生病的时候,谁都不希望在自己生病时被别人落井下石,趁火打劫,每个人都希望别人能在自己生病时帮一把,就是千里送鹅毛,也礼轻情意重。

现在是物质社会,所有人都想着怎么赚更多钱,但如果医生也这样想的话,除了心痛,就只有叹气了。

医生不是一门普通的职业,不是上几年大学,读几年研究生博士生就了事的,医生是一门道德。

昨天看《新闻联播》,一夜走红的“养生专家”张悟本学历及职位涉嫌伪造,其所谓的六条养生理论被驳回。而其“著作”《把吃出来的病吃回去》销量居然达400万册,许多人深受其害。

呜呼!古盗亦有道,而今医亦无德!?

今天的医生倒不如以前的大夫了?封建社会的大夫知道有鬼神,以医积阴德,求死后上天堂;而今天的医生只知赚钱。

我认为,医生的执照考核应先考医德,再考医术,而其工资,应与其病人人数挂钩,其这方面的有关法律也要增强。

医德是一个医生最起码的准则。

『七』红处方读后感

只有懂得生命意义的人,才有勇气去死;只有对死亡有更深的理解,才能更深刻地把握生命。

关于毒品的书籍并不多,以毒品为主题的**更是凤毛麟角。而毕淑敏正是费尽心血将毒品这一人们闻之色变的恶源之一讲述成一个血与泪的故事——《红处方》,尽心尽力倾泻毒品之大恶大恨,该作品被称作“中国第一部解戒毒**”。

近来读了这一本**,心情随着**情节不时汹涌澎湃,最后沉沉落入情绪低谷,陷入哀思。生命太脆弱,毒品的伤害太沉,不得不感慨世间万物可贵中隐匿着**蛮狠,人的理志在其面前是那么懦弱无力,无奈无奈!从小知道的关于毒品、吸毒、戒毒等等字样并不少,从小学的课堂,课本上就显眼地写着“坚决杜绝黄赌毒”,可是,真正对其中的了解其实很浅。

《红处方》的一个个令人痛彻心扉的惨痛事例第一次带给我关于毒品的巨大震撼,原本只知毒品一物是会让人上瘾的毒物,并未如此深刻地明白毒品巨大的残害除了倾家荡产妻离子散更在于人性毁灭!戒毒更不是说说而已,这是人的意志在虚幻的快乐与现实的痛苦、在短暂的幸福与面对亲人撕心裂肺呼唤的选择中孤独地挣扎。我更加忧虑的是造成吸毒的原因。

原可以幸福地平静地过完本就不长的一生,偏偏天大的玩笑,也许是家庭变故,也许是生世艰辛,也也许是因为爱泛滥,就让一个脆弱的生命茫然地走上不归路。

我从来以为人性本善。生命可贵、毒品罪恶谁人都知晓,勿沾勿念!

『八』红处方读后感

最近,我又阅读了《红脖子》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本书记录了《红脖子》、《春田狐》、《狼王洛波》、《巫利》、《宾果》和《公鹿的脚印》六个故事。这六个故事我都非常喜欢,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红脖子》。

红脖子是生活在唐河河谷里的一只松鸡。他从小都很听妈妈的话,也很懂事,他的其他兄弟姐妹们常常跑到危险的路上,吃那些来历不明的东西,这个英俊的小家伙却以为服从妈妈的命令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只要妈妈轻轻唤一声“咯利特(来)”,他就会一声不响地跑到妈妈身边。在五月——恋爱月里,红脖子认识了美丽的小松鸡布朗妮,红脖子成功地获得了布朗妮的芳心。直到有一天,红脖子和布朗妮相处的时间只有短暂的几小时;到后来,他们每天相处的时间只有几分钟;甚至有一天,布朗妮竟然没有来见他。第二天,第三天,布朗妮都没来。红脖子不由得紧张、担心、焦虑不安起来。最终按捺不住,无法安心的他在树桩上、峡谷里啄个不停。在第四天,红脖子一路呼喊着布朗妮,飞回家时,终于听到了那久违的声音,“失踪”几日的布朗妮再次出现在他的面前。这次,她的身后还跟了十只唧唧呀呀的小不点儿。红脖子的誓言实现了——将来要和妻子共同培育自己的孩子。他牢记自己当年的誓言,不仅和妻子布朗妮悉心照料孩子们,而且在危急关头,他还奋不顾身地保护妻子和孩子们……

红脖子一家本来应该生活得幸福美满的。可是在他们生活的森林里,有太多的敌人虎视眈眈地盯着他们。即使一家人时刻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性,但是灾难还是一次又一次降临到他们身上,红脖子失去了一个又一个亲人,最后,竟然剩他孤苦伶仃一个人。在红脖子家破人亡、悲痛欲绝的时候,有一天,终生努力做一个好爸爸的他也不幸中了猎人——科迪的圈套,凄凉地结束了自己短暂的一生。即使在生命就要结束时,红脖子也没有忘记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始终深情地呼唤着他们。

读完《红脖子》这个故事,我再次泪流满面。这个故事始终贯穿着爱与奉献的精神,红脖子伟大的父爱如同他那彩虹般灿烂的尾羽,让人见之而动情。红脖子之所以成为一位优秀的父亲,是因为小时候他从没和爸爸一起生活过,而是由妈妈抚养长大,他知道妈妈含辛茹苦地照顾他们兄弟姐妹是多么不易,做到了“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想想我自己,和红脖子相比是多么幸福啊,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公主,在家里有爸爸、妈妈的陪伴,在学校有老师的耐心辅导和教育。红脖子从小没有父亲,他知道孩子没有父亲的滋味,更知道妈妈的艰辛,所以他不但是兄弟姐妹中最听妈妈话的孩子,而且发誓:成年后要做一为优秀的父亲。可是,灾难使红脖子失去了所有的亲人,心灰意冷的他有一天也中了老猎人——科迪的圈套——天罗地网,成了一只猫头鹰的美餐……

我憎恨科迪,若不是他布下了天罗地网,红脖子一家是多么幸福的呀,夫妻恩爱,共同肩负着教育子女的重任,儿女们在他们的呵护下健康的成长……读完这个故事,我想告诉人们: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和动物和谐相处,伤害动物的悲剧决不能再重演!

『九』红处方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英雄故事》中的抗日小英雄--王二小的故事,觉得王二小真是个了不起的人。我很佩服他。王二小小小年纪,不知哪来的勇气和智慧,歼灭了日本鬼子,挽救了全村人的性命。虽然,他后来他被日本人杀害了,但他那光辉的形象却牢牢地印在了我的心上。

王二小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里。在他十一岁的时候,他的爸爸妈妈都被日本侵略者杀害了。于是他不得不到地主家干活养活自己,可是地主对他很凶,常常不是骂他,就是打他。从此,王二小恨透了日本鬼子和地主们。自从他参加共青团员后,他变得很快乐很积极,什么站岗、放哨、观察敌情、回报情况……都抢着干。

报仇的机会终于来了。村外传来了一个消息:日本鬼子要进犯村子。王二小假装不经意遇见了鬼子,然后带鬼子进入八路军的埋伏圈,日本鬼子发现自己中计后,就残忍地杀害了他,就这样王二小光荣地牺牲了。

看完了故事,我觉得王二小很机智勇敢。因为他那年才十三岁(比我们才大三岁),一个小孩面对一大群手握钢qiāng和明晃晃刺刀的敌人一点儿也不紧张,不害怕,那么沉着冷静,还偷偷设计把狡猾的敌人骗入红军的埋伏圈,真是了不起。

另外,我还觉得我们的生活真是太幸福了。因为王二小从十一岁起,他就成了孤儿。他没有亲人,乡亲们也很穷,只能依靠自己。到地主家放牛、干杂活养活自己。他吃不饱,穿不暖,没日没夜地干活,还常常遭受打骂,真可谓是苦海无边。而我们呢,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有爸爸妈妈爱护着。我们的生活真比蜜儿还要甜。我们一定要珍惜今天的生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报答父母,报效祖国。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红军们走了很多的地方,也留下了很多的”足迹",比如说;爱打黑骡子,但更爱红军们的彭德怀,不打麻醉酒,治眼睛的刘伯承,忍痛治伤口的陈毅……

『十』红处方读后感

豺,又叫红狼,它即叫狼又叫狗,因为豺的外形介于狼和狗之间,但是它比狼小。大家都以为它们是臭气相投的朋友,这就错了,因为它们的行为和习性相同关系就越紧张,争斗就越频繁。我要写的就是一篇关于一只红豺的故事。

豺和狼本是天敌。但是一只叫“火烧云”的红豺却含辛茹苦地养育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族群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但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刻毒的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情深。为了挽救“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我被红豺的原始但真挚的故事所感动。越是脾气平和者心肠善良者,越是能活得潇洒。越是脾气暴躁者心肠歹毒者,越是活得艰辛。久而久之,心肠歹毒者便被淘汰出局,受到大家的唾弃。心肠善良者便会迅速占据主导地位,受到大家的爱戴。我希望人人都现出一点点的爱,世界就变成美好的人间。

『十一』红处方读后感

《红脖子》是一本动物小说,作者是加拿大作家西顿。这本书给我们展示了一个完整的、有情有义的动物的世界;它是一面镜子,照出人的偏狭、自私与贪婪;它是一盏明灯,照出动物内心那些隐秘的、催人泪下的情感。

小说分为六个小故事:红脖子—一只唐河松鸡的故事、春田狐、狼王洛波、巫利—一只黄毛小狗的故事、宾果、公鹿的脚印。

故事是这样的:红脖子是生活在唐河河谷中的一只松鸡。它从小就是最听妈妈话的乖孩子,长大后的它是家族里的美男子,成人以后,它又是一个负责任的好父亲。但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它也是猎人的眼中钉、肉中刺,是令老猎手-科迪垂涎三尺的丰盛美食。在遇到危难时,它总是挺身而出。在恋人月,它成功俘获了布朗妮的芳心。可是,最后恐怖的环境和泯灭人性的猎人把它的亲人和爱人都一一带走了。而它,也没能逃脱科迪的魔掌,死在这片充满爱恨情仇的热土地上。春田狐梗概:母狐看到自己的孩子被抓去当了俘虏,便设法把它毒死了,因为它不忍心看见孩子的自由被人剥夺。

这本书里,西顿用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悲情故事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充满爱恨情仇的动物世界。这些比人类更纯洁、更炙热的情感常常令我们潸然泪下;动物对生命的热爱、对尊严的追求、对自由的向往无不引起我们的震撼深思。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

『十二』红处方读后感

红高粱读后感

红高粱读后感(一):

《红高粱》读后感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亮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家乡的抗日生活。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述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粱地构成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烈的赞美。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是过往民间直接中所蕴涵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高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即使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粮食,有时他们生存

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

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有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的“历史主题”,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应用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礼貌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礼貌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精精神”,透漏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瞩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这生命力的女子。

《红高粱》中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平凡的中国人光明磊落、直率坦诚,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巍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红高粱读后感(二):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透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其次,当我们应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彩。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思想与作痛相溶合的摸爬滚打,怎能造就一部传奇。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述,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比较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述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那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

记不清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好的文学作品必须是反映现实的。过去的历史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无数双眼睛见证的,像记忆中的烙印一样。无法磨平,更不允许篡改。尊重事实是人最起码的良知。

红高粱读后感(三):

莫言小说《红高粱》,其大致情节是这样——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伕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齐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能够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奸。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向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这些发自肺腑的充满思想光辉的语言,丰富了小说的意蕴,增添了小说的阅读魅力。

红高粱读后感(四):

《红高粱》读后感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齐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能够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奸。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向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明白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述,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红高粱读后感(五):

读了莫言的《红高粱》,心中激昂澎湃。顿时对东北高密乡,渗透着热血的黑土地,敬仰万分!

小说以家乡红高粱做为背景,描述了以“爷爷”、“奶奶”为代表的家乡人民与日寇进行殊死搏斗的可歌可泣的故事。兼具土匪头目和抗日英雄双重身份的“爷爷”粗野狂暴却极富正义感和民族气节,刚烈如火而又柔情似水的“奶奶”则敢作敢当、蔑视传统伦理、大胆追求生命激情和幸福。他们周围的乡民以朴素,诚恳的民族感,爱国热情,以及愤怒的报仇心里投身于激烈的对日抗战中。在血与火的冲撞洗礼中,在哺育生命的红高粱黑土地上,抛头颅洒热血,张扬生命的自由,高贵和激情。血腥地活剐,英勇地伏击,残酷地火拼,生命的野合等一系列让人过目难忘的画面构成小说的主体,具有极强的艺术冲击力。

艺术上,比喻、通感、拟人、象征等各类修辞手法的有效运用,使小说意象丰富,感性十足,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另外,小说在叙述方式上也独具匠心,它以14岁豆官的“童年视角”进行主体叙述,另加上“我”的回望补充,使不同的时空相互扭结,组成了一个完整统一而又艺术斑斓的艺术世界。

被小说浓烈的感染着的神经,仍停留在东北高密乡那片红高粱里,停留痛失母亲的豆官身上……伟大的祖国母亲躯体已被隔离的支离破碎,血迹斑驳。国已破,折断的翅膀被异族人无情地欺侮摧残着,践踏着!不敢想象当时状况下人们是如何挣扎着生存下去的!祖国大地上不知有多少豆官们失去了母亲的怀抱!

这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落后就要挨打!历史的教训我们要时刻铭记。这天,我们拥有了幸福,就要努力创造更完美的未来。

红高粱读后感(六):

《红高粱》读后感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作者家乡的抗日生活,写作目的也很明确。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述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之后有人惊叹地评价,《红高粱》把抗日题材“拖出了困海”。不仅仅如此,《红高梁》还为我国当代的“战争文学”拓出了一条新路。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力的热烈赞美。莫言在写作《红高粱》时就痛感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转而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

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所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既是农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那里是性和暴力、生命和死亡的聚合地。“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由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历史主体”,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英勇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人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礼貌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礼貌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

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神精神”,透露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

红高粱读后感(七):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的生命力在于那一抹跃动的红色。是的,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著名导演张艺谋在他多部作品中都曾极力渲染这种惹人的颜色,也许这一切都源自他的成名作《红高粱》。

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的“奶奶”。在莫言笔下,“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着生命活力与诱惑的风流女子。她十六岁出嫁,憧憬着能颠倒在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里,殊不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只因为单家是百里首富,只因为单许给他一头骡子。“奶奶”绝望了,置诸死地而后生,她不顾一切,顺从地理解了高梁地里与余占鳌的一切。小说运用大胆的笔触,描述了这激情亢奋的场面。一个是拦路劫匪,身强力壮,之后成为土匪司令的余占鳌,一个是被礼法世界推向火坑,而又绝处逢生、欲望之火奔腾不已的妙龄女子,在那个一切旧的事物虽然高悬人们的头顶却已经摇摇欲坠的时代,他们的精神和肉体彼此契合,传统的封建伦理和道德在他们面前荡然无存,生命之火一浪高一浪地燃烧。“我奶奶”那红高粱一般通红的性格也由此成形。“奶奶”这一形象,完全背离中国儒家所提倡的三从四德,而是一个自由,洒脱,热情,豪迈的象征符号。有人认为,这一形象具有某种西方的审美特征,其实,这一形象的文化底蕴依然渊源于我国传统社会的底层,尤其在我国北方广大农村,至今依稀可见一种具有原始意味,与传统礼教相对峙的俗文化方式,在这一文化方式中,人们以求生为第一愿望,视情爱为人之

本性。或许这源自他们敢作敢为,敢爱敢恨,恩怨分明的性格特征。“奶奶”这一形象,充分体现了这一俗文化的些许特征。

小说中一幅幅独特的视觉画面冲击着每一位读者的心灵壁垒。无边无际恍如血海的红高粱,刘罗汉大爷被日本人活剥后仍然痛骂不休的令人颤栗的场面以及奶奶临死前对天理的种种发问与骄傲的自我伸张,无一不是充满激情的感观描述。莫言的感观与众不同,他把传统伦理的教条抛诸脑后,完全融入到中国北方那片荒凉原始的土地,用生命最原始的张力和活力构成一幅幅特殊的画卷来诠释我国民俗文化的特征。为恰当地表现这一心态,莫言的小说总是习惯以“童年视角”铺展开来。《红高粱》就是以十四岁的豆官的记忆作为线索,另加上“我”的补充组合而成的。因此,这部小说也就在文学的殿堂中熠熠生辉,并且在乡土文学领域中开拓出了传统笔法之外的另一片广阔天空。

《红高粱》的作者毫不吝惜自己对中国民间价值的认同,强健的体魄,豪迈的性情,轻生重义的品质都是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相比之下他经常对现代礼貌都市的丑陋与卑鄙表示愤慨。莫言在《红高粱》的题尾中写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孝子孙,我愿扒出我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

小说中“我”的爷爷余占鳌并非是一位为了民族大义革命信念而抗击日本人侵略的传统式大英雄。他只是单纯的为了替死去的生命复仇,为了让生命能够继续延续奋起反抗。而“我”的奶奶临死前仰天对一生的感悟更像是一场华丽的赞美诗。正是怀着这样一种尊重生命本质的人文情怀,小说红高粱感动无数的读者,指引人们如何正确审视我们的生命。

红高粱读后感(八):

《红高粱》读后感

《红高粱》这篇小说是莫言1986年的作品,但是我直到此刻才看过这篇文章,就像我也是莫言被推选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才明白在中国有这样一位作家的存在。往昔,我只明白郑渊洁、小四、韩寒、杨红樱等等为数不多的作家,像这种写这种在我们此刻学生眼中out的小说的作者,真的很少关注。这也没有办法,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中,有谁会在意这种疼痛文学呢?感谢莫言,让我们重新认识了中国文学。

这篇小说不长,写的是在作者的红高粱之乡高密抗日的事。

只有88页的篇幅,却很经典。作者的视野很广,的确在描绘场景上很突出。虽然,只看过一遍,我也说不出来这其中的什么情感什么思想,但这都是小事。这些资料,留给那些出语文试卷的变态老师思考吧,争取让莫言也拿不到阅读的满分是最好的。

文中,用了第一人称方便抒发内情绪感,又用了一种很神奇的第三视角,如“我奶奶”又进行了第三人称的第一视角,进行心理的感觉捕捉。虽然大多是虚构的情节,并未发生在奶奶身上,但是读罢,我却没有多少怀疑,只是觉得很匪夷所思,但是我想着生活不就是这样的吗?总是不按常理出牌。

在莫言笔下,父亲是个土匪种。跟着干爹这个余司令小小的抗日,在这个队伍中,还有他家里的负责喂骡子的罗汉大爷等等小人物。罗汉大爷被抓走以后,本来能够逃跑的,但是为了牵骡子,骡子不走,暴露了目标。之后被日本人拉出的一个当地屠户杀死,真是求死不得、求死不能的感觉,这个场景是这篇小说最残酷的最血腥的一个场景。在没死的时候,剐出一张人皮,在痛苦中死去。事后,这个当时为了保全自己,杀了罗汉大爷的屠户孙五三个月后中风,变得嘴斜眼歪,然后很快就死去了。这究竟是不是乡亲说的报应,这就要读者自己评判了。

莫言还超多运用插叙的手法,回忆了奶奶和余司令的过往生活。奶奶被卖牲口一样嫁给了一个麻风病人,这让奶奶悲哀不已,当时莫言的爷爷(之后的余司令)刚好是抬花轿的轿夫,在经历了一场路边抢劫风波和拯救奶奶这段失败的婚姻事件后(但是这段婚姻是没有公开的,因为是爷爷杀了奶奶的夫家父子,之后就有了他们的孩子,是不是很复杂,很传奇?),成功的得到了奶奶的心,有了之后的莫言父亲豆官。

最后,由于打游击的余司令被另一只游击队坑了,导致队伍没有盟友支持,而几乎全军覆没,战利品被“盟友”笑纳,这又是一大讽刺,侧面回答了“当时为什么日本侵略的脚步这么快?”这个问题。而在这场战斗中,莫言的奶奶在给队伍送鸡蛋烙饼的时候,胸部中枪而死。

而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自己的男人还在前方与敌人枪战,儿子在为自己止血无果后死去。这就是真男人吧,舍小家为大家。我是被感动了。

文中还出现了一部分很难懂的词语,还不是我此刻能够理解的范畴。总之,我的首读后感就是这些,这个时候我来说这本小说好,不明白是不是附庸风雅了,呵呵。

你如果看了,元芳,你怎样看?

红高粱读后感(九):

最近因莫言获得诺贝尔奖而跟风去拜读了他的成名作《红高粱》,觉得如果你没有看过电影《红高粱》,那么你是幸运的,因为红高粱的小说更加精彩,更加真实。电影《红高粱》事实上只是莫言小说《红高粱家族》中的一角,并不是说电影如何,而是一向以来,图书能够给你更多的想象空间。

《红高粱家族》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从不同的角度,或许是更加真实的角度去诠释那个年代的一些事情,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述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在惊诧于一件件事情的同时,莫言也让你领略了一下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风采红高梁》都将展现的时空设置在抗日战争时期,并一齐颠覆了传统的抗战影片。抗日战争这段记载着民族伤痛的历史,一向是中华民族。《红高梁》的“我爷爷”和“我奶奶”已完全失却了抗战电影中救世主的形象,他们只是有情有欲的凡夫俗子,杀死日本鬼子也只为的是报已“私仇”。艺术创作的一个广阔舞台,民族危亡中的苦难与拯救为艺术创作留下了充分的施展空间。《红高梁》透过“我爷爷”和“我奶奶”最原始的感情,洗净了积压在中国农民身上的数千年的封建尘土,释放出埋藏在尘土之下残存的生命之火,表达出对人性与本能的极度推崇。

《红高粱》更是一举摘得金熊桂冠,扩大了中国电影的国际影响,被柏林电影节评委认为是中国大陆电影于西方世界的“创世纪”,第一次让西方世界知晓中国内地“有电影”。

红高粱读后感(十):

这天回到家,一口气读完了莫言的《红高粱》。内心各种情绪激烈地交织在一齐,久久不能平复。

一向感觉自己是一个很具有包容性的人,很少有个性厌恶的事物,不太爱对事物作出评价,总觉得万物表现的状态总有其内在规律,不能说绝对的好,也不能说绝对的坏。正如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个性是在欣赏完他人的作品之后我不太敢轻易发表自己的看法,总觉得自己水平不够。很多时候,在向他人道出的时候,也仅仅变成了很俗的一句:很好,你自己去体会吧。

读完《红高粱》也是,怕自己拙劣的见解和浅薄的文字会有损这篇中篇小说,但心中燃烧着一团火焰,不吐不快。

不说小说的结构安排之精巧、莫言的文字功底以及叙事功力之深厚等这些语文考试答题时的条条框框,只谈感受。

《红高粱》给我一种很不一样的感觉。我是一个泪点以及笑点都极低的人,经常看一部影片或一本书看得泪如雨下。虽然在读《红高粱》的过程中也无数次鼻子发酸,但总是有一口气堵在心里,一种无法名状的愤怒、委屈、痛苦交织在一齐的麻团堵在心口,让我无法释放自己的情绪。眼眶通红却流不出眼泪的感觉。

读《红高粱》的过程中,有三次因为太难过而读不下去,起身平复情绪。

第一次是奶奶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剥皮的情景。罗汉大爷是条汉子,直到被剥成肉核依旧没有屈服,日本人毫无人性,残暴得丧尽天良。

第二次是伏击汽车队时,“我”的奶奶死在日本人的枪林弹雨之下的情景。

第三次是事情过去很多年后,“我”的爷爷重新回到奶奶死去的那片高粱地上的情景。

在那个年代,生命显得尤为卑微而珍贵。随便一颗子弹便要去一个生命,而那些牺牲在枪口刺刀底下的生命都闪着铮铮铁骨。

高密东北乡已不再是一个普通的地名,红高粱也不再是一种普通的农作物。抗战期间,山东高密甚至整个中国时时都在上演着这种悲壮的牺牲,献血也侵透了这片神州大地。

很佩服小说里的奶奶,大胆而果断,充满正义感。

回过头来想想,真就应庆幸自己生在了祖国和平而强盛的年代。

记不清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好的文学作品必须是反映现实的。过去的历史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无数双眼睛见证的,像记忆中的烙印一样。无法磨平,更不允许篡改。尊重事实是人最起码的良知。

不知为何,突然间想到了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

『十三』红处方读后感

今天凌晨,俺终于在网上字斟句酌地读完了长篇小说《红处方》。

《红处方》是当代著名作家毕淑敏女士的第一部长篇力作。全书通过主人公沈若鱼化装成吸毒者在戒毒医院的所见所闻,向人们展示了上世纪90年代我国戒毒工作的严峻形势和艰难处境。

下面,俺谈一谈俺自己对书中一些人物的认识:

沈若鱼是一个重情重义、机智幽默、坚强独立的知识女性。她要进戒毒医院本来只是出于好奇,当最好的朋友简方宁向她提到戒毒医院的情况后,她要打退堂鼓。但简方宁对她一顿激将后,因为好朋友的殷切期望和重托,她毅然化装成吸毒者,在简方宁的帮助下进了戒毒医院。尽管她因为不堪忍受那里的污浊和肮脏痛心地离开了那里,然而参加完好朋友的葬礼后,她还是毅然决定继承好朋友的遗志,去干好朋友未完成的事业!

简方宁是一个工作狂,正因为这一点导致了丈夫的背叛,而丈夫的背叛让她失去了家庭的温馨,最终导致她用生命殉了自己心爱的事业!她是一个冰清玉洁的天使,这让她用心守护着戒毒医院里的最后一方净土——院长办公室。当这最后一方净土也被玷污、她本人也深受毒害后,她只有用死来抗争!她是柔弱的天使,所以不能深刻认识和体会到人间的罪恶!她竟然想把庄羽那样的女魔头改造成戒毒医生,多么天真啊!

庄羽是一个狂妄自大、心理变态的女魔头。她多次戒毒又多次复吸,所吸的毒品越来越毒。她本来就是堕落到无可救药的,吸毒而死也是必然的!简方宁呕心沥血地挽救她,她却因此仇恨起简方宁来,最终拉简方宁为她“垫背”!

孟医生是一个唯利是图、阴险狡诈的小人。她在简方宁最艰难的时候过河拆桥并算计戒毒医院,为了谋取私利把中药戒毒配方倒卖给外国鬼子。她竟然还恬不知耻地让别人叫她“孟妈”,这多么有讽刺意味啊!

护士栗秋是一个善于审时度势的很精明的小女子。她明知北凉不仅吸毒还有性病,却甘心情愿嫁给这个豪门子弟来寻求自己的幸福。

景天星是一个清高自傲、“爱科学胜过爱国”的医学权威。她对简方宁的死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护士长和甲子立夏都是尽忠职守的人,是简方宁得力的同事。但护士长更让人尊敬的是她任劳任怨。

滕医生是一个工作兢兢业业、热心肠的老头。他深知自己不熟悉医学前沿领域,就积极配合简方宁,坚决服从领导安排。他看出周五是个人才,就热心地资助他1000元让他学了武术,后来又巧妙地帮助他进入了戒毒医院。

支远是一个有情有义的成功的商人。他因为佩服庄羽在商场中的干练而爱上了她,多次苦口婆心地劝她戒毒无效,便陪她吸陪她戒。最后,他彻底告别了毒品,生意越做越大。

潘岗是一个薄情寡义的男人。他虽然和简方宁共同走过了那么多年,但他一直不支持妻子的事业,后来在感情上也背叛了妻子,还对妻子的死心安理得地认为没有任何责任!简方宁为当医生而下嫁给他这个部队的猪倌,注定是一个悲剧!

沈若鱼的丈夫正好和潘岗形成鲜明对比。他是一个对妻子体贴入微的好男人,更可贵的是他一直默默支持妻子。妻子化装成吸毒者混进戒毒医院后,他积极帮助妻子搜集戒毒资料;妻子要去做戒毒医生,他仍然坚决支持妻子的决定。

蔡冠雄和周五是两个年轻有为的戒毒医生,两人聪明好学,也是简方宁的得力助手。

读毕女士的作品,俺最大的感受就是:毕女士的感情丰富而细腻,她善于用独具特色的比喻把一种感情生动形象地表达出来,让人耳目一新、回味无穷!在《红处方》这部长篇小说中,这样的比喻更是不胜枚举。

据毕女士自己说,《红处方》这部长篇小说中最大的错误是故事情节基本上都是用对话展开的。这一现象的确很明显,但俺认为这不是错误顶多算个失误。有人说书中有些毒品知识和戒毒材料的插入显得生硬、牵强,俺个人认为这完全可以理解,因为它毕竟是毕女士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总而言之,《红处方》是一部非常好的长篇小说,俺非常喜爱它!

『十四』红处方读后感

红舞鞋读后感

红舞鞋读后感(一)

《红舞鞋》的主人公叫李莎莎,讲述了一个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故事。

普通的李莎,像成千上万的女孩一样,每天走在上学的路上。她有一个很要好的朋友张西,她从小就长大了。张西不仅漂亮,而且还是初中第一名。张西想上一所好学校。为了和张西在一起,李莎每天努力学习,最后和张西在一起。

一次偶然的机会,李莎被选进了舞蹈队,并获得了参加国际舞蹈比赛的资格。之后,张西对李莎莎误解,背叛,伤害,期中还有大人的大人的纠结往事,虽然身处境况非常糟糕,但李莎莎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成功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从丑小鸭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看完这个感人的故事,李莎的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我心想,李莎的心是如此善良,她没有因为许多人的讽刺而生气。她仍然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这是别人没有的一颗善良的心。让我知道,不管别人怎么对待你,你都应该善待别人,这样才能赢得别人的好感。

红舞鞋读后感(二)

前几天我去书店,看到了一本《红舞鞋》的书,于是我随意翻了几页,觉得很好看,就肯求妈妈给我买了下来,回到家不到一天就看完了。

《红舞鞋》这本书讲了李莎莎的故事,她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被选上了参加舞蹈队,而这次的舞蹈队却让她和以前最要好的朋友张茜成了仇人,之后误解,背叛,嘲笑,纷纷而来,但是李莎莎却始终坚持还保持着一颗坚强,勇敢的心,最后,她终于完成了舞蹈,还以优异的成绩赢得了舞蹈大赛的冠军。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李莎是一个坚强的女孩,她心中总是有一个目标,她也为自己的目标而努力,最终从一只美丽的白天鹅蜕变而来。从中我明白了,没有童话,没有水晶鞋,只要你努力,你依然可以和她一样成为那只翩翩起舞的白天鹅,我知道通往梦想成功的那条路是坎坷的,但是,我们遇到困难一定要坚强,永不放弃。

红舞鞋读后感(三)

出身贫寒的女孩嘉伦被好心的老夫人收养后,就一直想拥有一双红舞鞋。但当她真的穿上那双红色的舞鞋时,她失去了很多珍贵的东西。

凯伦是个爱炫耀的虚荣女孩。虚荣是指她对别人撒谎,不尊重别人,抛弃家人。最终嘉伦受到了惩罚,那就是没日没夜地跳舞,然后她跳到了刽子手的家里,她恳求刽子手砍掉自己的双脚,刽子手答应了嘉伦,砍掉了嘉伦穿着那双红舞鞋的脚,并教会嘉伦《圣经》中赞美和忏悔的诗词。嘉伦告别刽子手,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

这个故事告诉我:贪婪和虚荣是人性的弱点,它是人想是非,脱离现实;它也是人盲目攀比和嫉妒;强烈的虚荣会把人引诱到**的深渊。不要有太强的虚荣心,不要被美丽的事物所感动。

只有我们保持超自然、淡漠的态度,生活才能真实、美丽。

红舞鞋读后感(四)

今天我读了安徒生写的《红舞鞋》,文章里写了一位叫凯伦的女孩,她很穷,妈妈又病死了,一位好心的鞋店老板娘送给她一双红舞鞋。凯伦就穿着这双唯一的鞋去参加了妈妈的葬礼,一位有钱的老妇人见她很可怜,便收养了她。后来,凯伦在老太太的照顾下过着幸福的生活,她的鞋子也比对方漂亮。

有一天,老太太病得很重,凯伦没有照顾她就去参加舞会。结果,红舞鞋主动跳了起来,把她带到森林里,不停地跳舞。最后,凯伦不得不要求猎人砍掉她的脚。

经过这场磨难,凯伦明白了幸福不是由漂亮的衣服和鞋子决定的。

读完这个故事,我也明白了幸福的生活是由善良、孝顺、感恩和勤奋组成的。我还有许多漂亮的衣服和鞋子。有时侯我不珍惜他们。以后,我要注意自己的行为,珍惜身边的一切,懂得珍惜,学会感恩。

『十五』红处方读后感

冰与火之歌——红处方

《红处方》毕淑敏的名作之一。但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不是在图书馆,而是在电视上。它讲述了一个叫蓓蓓的年轻女孩因为吸毒走上了错误的道路。她母亲想尽一切办法救她。她并没有让自己解脱,而是让母亲也染上了毒瘾。她母亲很伤心。

为了让女儿不再伤害别人和自己,她给女儿为生日做的蛋糕下毒。中毒的女儿被医院抢救过来,母女同时住进了戒毒医院,在母亲和医护人员的帮助下,蓓蓓终于良心发现,决心告别过去,然而毒贩子向梦魇一样缠着她不放,最后的结局因为当时年龄尚小记不清楚了。但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周迅,那个扮演蓓蓓的短发女孩。

长大后,那个叛逆、固执、天使和魔鬼气质并存的短发女孩在一个下午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便追寻着儿时的记忆,找到了那部电视剧的出处——《红处方》。书的封面是一只白色的天鹅。

书中人物的名字不再是童年的宝贝。而是一个叫庄羽的女孩子。

庄羽是我认为在本书中,也是医院里最丰满的人物形象之一,吸毒与不吸毒她都充满魅力,狂野而放肆,只能用一种鉴赏的眼光去审视。最后读得越多,我就越发现庄羽和我想象的不一样。

而书中美丽端庄的简方宁更让我着迷。无论遇到什么,她都以深厚的人文关怀挽救了许多吸毒者。哪怕是被庄羽陷害染上了毒瘾。

简方宁仍旧怀着崇高的理想,蓄着高贵的灵魂,受到此种致命的打击,当然不能也不愿作为一个不能感知欢乐与痛苦的苟活者偷生于世,于是,毅然决然地以自杀的方式去殉自己圣洁的事业,以此昭示人类的意志远超于毒品之上的强力。

就是这样的,意志力超乎常人的女性,在面对毒品时,所能做的也只是用自杀抵抗毒品的干涉力。那么作为现实生活中的我们,更该如何呢?毒品的危害尽人皆知,可是却仍旧很多人迷陷其中。

虽然说整本书读下来的确就是个悲剧,可这本书给我的影响确是积极向上的。读完这本书,我更加深刻地意识到毒品应该远离。很多人不吸毒。不是因为他们有足够的意志力,而是因为他们不在这个环境中。而戒毒后,环境的力量也是不可低估的。

所以我很幸运能在这样一个纯净的环境中工作,有一群可敬可爱的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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