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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合格确认申请书(分享13篇)_计量合格确认申请书

时间:2020-02-27

计量合格确认申请书(分享13篇)。

⏣ 计量合格确认申请书 ⏣

证据确认申请书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请求法院确认某些具体事实或证据。在中国司法实践中,证据确认申请书通常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法院提交,以确保案件审理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下面将详细介绍证据确认申请书的内容和主要要点。


一、申请事由


证据确认申请书的第一部分通常包括申请人要求法院确认的具体事实或证据。这些事实或证据可能与案件的争议点相关,或者是为了提供必要的证据来辩护。申请人需要清楚地陈述所确认的事实或证据,并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明材料来支持申请的合理性。


二、申请依据


在证据确认申请书的第二部分,申请人需要引用相关的法律条文或司法解释,说明自己的申请依据。这些依据可以是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也可以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文件或其他相关的司法文件。申请人需要明确指出哪些法律依据适用于自己的申请,并陈述为什么这些依据支撑了他们的请求。


三、申请内容


证据确认申请书的第三部分通常包括申请人对于法院应如何进行确认的具体要求。如确认某份书面证据的真实性、确认某个物品的所有权归属、确认某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等。这部分的内容需要明确具体,避免模糊和行政化的表述。申请人可以提出一些具体的措施或要求,以帮助法院进行相应的确认。


四、证据材料


为了支持申请,申请人需要在证据确认申请书中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这些材料可以是书面文件、照片、录音、视频等形式。申请人需要将这些证据材料清晰地编号和附在申请书中,以便法院进行审查和确认。同时,申请人还可以提供证人证言或鉴定意见等证据,以增加证据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五、陈述和申明


证据确认申请书的最后部分通常包括申请人对于申请的陈述和申明。申请人可以在这部分表达自己坚持申请的决心,并声明所提供的证据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申请人还可以声明遵守法律法规,披露所有知情和权利等。


小编认为,证据确认申请书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用于请求法院确认某些具体事实或证据。在撰写此类申请书时,申请人需要明确具体地列出申请事由、引用申请依据、陈述申请内容,同时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来支持申请,并在最后部分进行陈述和申明。通过严格按照要求撰写证据确认申请书,申请人有望获得法院对相关事实或证据的确认,从而为自己的案件争取更有力的依据。

⏣ 计量合格确认申请书 ⏣

 

申请书

申请人(原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申请人(原申请人):×××,……。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撤销××××人民法院(××××)……民特……号民事裁定。

事实和理由: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民特……号民事裁定:……(写明确认调解协议裁定结果)。

……(写明确认调解协议裁定错误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人民法院(××××)……民特……号民事裁定书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四条制定,供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向作出确认调解协议裁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确认调解协议裁定用。

2.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确认调解协议的裁定,当事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最高院网站


⏣ 计量合格确认申请书 ⏣

申请人:呼和浩特市xx羊绒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XX职务:董事长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金川开发区XXXXXX号

电话:180047XXXXXX

被申请人:三井xx融资租赁(香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藤田XXXX职务:董事长

住址:香港九龍尖沙咀彌敦道132號XXXXXX

电话:(852)25XXXXXX

请求事项:依法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仲裁条款无效

事实和理由:20xx年4月21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编号(CSC201120-00)日本株式会社岛精机制作所制造的岛精电脑横编织机及计算机设计系统融资租赁合同一份。合同价款327,558美元;

20xx年7月30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再次签订编号(CSC201120-01)日本株式会社岛精机制作所制造的岛精电脑横编织机融资租赁合同一份。合同价款USD832,608美元;

两份合同均约定分期付款,期数12期,每期3个月,合计36个月。编号(CSC201120-00)合同约定每期付款金额19684美元;编号(CSC201120-01)合同约定每期付款金额50034美元;两份合同总额为USD1160166美元。

两份合同均约定:第一期分期付款应以交货完毕日所属月份1个月后的月底为首期支付日,以后各期在每满3个月的月底支付;

两份合同均含有特别重要条款、一般特别、特别约定条款。但是,每一个条款均有效,而适用的法律却大不相同。三个条款对比如下:

1、重要条款约定中第八条: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对本合同的解释意见不一致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依据相关法律各方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应提交仲裁。甲方或丙方为被申请人时,仲裁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并且应按在中国上海的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乙方为被申请人时,应提交香港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并应按该仲裁中心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合同各方都应执行。

(2)第九条:本合同适用香港法律。

2、一般条款约定中第十六条:本合同或本合同违约、或履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纷争或意见不一致,经协商仍不能及时解决的,应提交日本国东京都国际商事仲裁协会,按其仲裁规则予以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合同各方都应执行,各方均可以要求仲裁裁决的执行有管辖权的法院或法庭进行执行。本合同适用日本国法律,并按照香港法进行解释。本合同所使用的FOB、CFR以及CIF等贸易术语,均根据2000年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及其后修订版予以解释;

3、特别约定条款第二十一条中:

(1)尽管有本合同一般条款16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对本合同的解释意见不一致或者其他合同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基于本合同发生的一切纠纷,各方应依据相关法律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应提交仲裁。甲方或丙方为被申请人的,仲裁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并且应按在中国上海的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乙方为被申请人的,应提交香港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并应按该仲裁中心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合同各方都应执行。在仲裁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2)第22条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除此之外,适用香港法律;

上述三个条款中均含有仲裁条款。但是,适用的条款和适用的法律均不一致。

20xx年3月17日,申请人与岛精机(香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一份,合同价款USD1078500美元,因涉及进出口贸易许可问题,该公司无法向申请人交付货物。此后,由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协商,由被申请人为其办理有关进出口业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规定,申请人找到内蒙古捷泰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捷泰公司)为其办理代理进口货物买卖事宜后,被申请人以高出同类产品国际市场价格USD81,666美元的情况下,与申请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各一份。合同名称为:买卖合同;实际执行的应当确认为融资租赁性质;但是,被申请人因申请人未能按期支付租赁费为由,于20xx年10月31日正值生产期时,拒绝提供进口设备系统说明书,导致因无法输入系统文件,致使该设备停止运行至今。被申请人拒绝申请人使用该设备造成申请人与第三人不能履行合同被诉、违约损害赔偿案件屡屡不断,目前仍有河北省霸州市加工销售合同案件未能审理终结。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拒绝提供设备说明书,拒绝输入信息系统口令所导致的损失责任问题,将在该确认申请案件终结后,另行提起反诉,或者反仲裁请求。

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合同目的是保证申请人融资租赁合同目的能够按照预期最大化实现经济利益之目的。但是,被申请人利益申请人对进口设备知识欠缺,拒绝提供信息系统说明书,拒绝按照系统数据提供数据信息的方式,控制申请人对该设备的正常使用,导致申请人所融资租赁的设备从20xx年7月30日合同签订到设备交货并安装完毕至20xx年10月31日被停止运行,包括试车运行在内,仅仅生产了一个周期,申请人实际支付融资租赁费包括运费、保险费、手续费等在内合计约700000多万美元,按照国际货物买卖规则,应当属于被申请人履行的合同义务,也因申请人对进口货物买卖知识的欠缺,全部由申请人承担了费用,致使申请人的经营状况一直未能最大化满足和实现。

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0条【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合同约定解决争议适用其他合同、文件中的有效仲裁条款的,发生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应当按照该仲裁条款提请仲裁。涉外合同应当适用的有关国际条约中有仲裁规定的,发生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应当按照国际条约中的仲裁规定提请仲裁。】第12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申请确认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之规定。特向本院提出仲裁条款效力的确认申请。请求确认理由如下:

1、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所签订的仲裁条款不符合仲裁法的具体规定;

2、被申请人选定的仲裁机构与现有仲裁机构名称明显不符;

3、被申请人在协议中的仲裁条款,适用的准据法约定不明确;

4、被申请人选择适用香港法律时,未向申请人提供香港法律的内容;

5、被申请人对约定的仲裁条款均有选择权,被申请人提供的是格式合同文本,按照约定应当提供两种文字的合同文本,外文文本合同,还必须附中文译本;

6、被申请人应当提供香港法律内容,并且与申请人未协商选择所适用的法律;

因此,申请人请求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依法确认为无效仲裁条款。

此致

上海市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

申请人:呼和浩特市xx羊绒制品有限公司

20xx年4月16日

⏣ 计量合格确认申请书 ⏣

如下:

1、开头第一行写:入党申请书

2.、第二行顶格写: 尊敬的XX学院学生第XX党支部

3、第三行空两格,写:我自愿(或者“我申请”,注意:这里是入党申请书而不是入党志愿书,故不能写“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

4、第四行开始写正文,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入党动机、对待入党的态度、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等等

5、结尾应表达党组织考察的心情和愿望,一般用“请党组织审查”或“请党组织看我的实际行动”并表示两种态度(如果组织批准、不批准)。写完,应空格写上 此致,敬礼

6、在申请书正文空几行右下角写明 申请人姓名,同时括号备注班级,再空一行写明年月日。

入党申请书,又称入党申请报告,是要求入党的人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提出的一种书面材料

⏣ 计量合格确认申请书 ⏣

xx旗交通运输局:

我单位承担的xx旗沙尔利格至宝日呼德四级公路SG11标段的施工任务,现工程已进入施工准备阶[)段,由于我单位内部人员调整,致使原拟任于SG11标段项目经理部的`部分人员无法到场参加施工,我公司经过紧急筹措,本着对工程质量、进度负责,满足工程实际需求,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情况下组织成立了SG11标段项目经理部。

人员变更情况如下:

项目经理由xxx替换xx, 项目总工由xx替换xx, 请复核,审批。

附:变更后人员资历证件

榆林市万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08月20日

⏣ 计量合格确认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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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福利确认和计量存在的问题。

一、离职后福利定义及分类

离职后福利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比如基本养老养老金、失业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以及退休后企业按期支付给职工的各种津补贴等。离职后福利计划是企业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或者企业为向职工提供离职后福利制定的规章或办法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一)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者相关资产成本;这类计划通常包括基本养老、失业保险、企业年金,按法律上规定交费,到员工退休或失业后,企业无进一步支付补偿的义务。

(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如商业性或契约式补充养老支付或医疗保险或其他相关计划,比如:银行、大型国企、央企规定凡在企业中工作至退休的员工可每月在法定受保范围外还享受公司给予1,000元;或规定退休后获得一套老年公寓,享有终身使用权;或公司定期向商业保险公司支付,规定员工在退休后每月领取800元;或公司自设资金池,定期缴费以支付未来给予退休员工的费用。

(三)设定提存计划与设定受益计划的区别。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的区分,取决于离职后福利计划的主要条款和条件所包含的经济实质。在设定提存计划下,企业的义务以企业应向独立主体缴存的提存金金额为限,职工未来所能取得的离职后福利金额取决于向独立主体支付的提存金金额,以及提存金所产生的投资回报,从而精算风险和投资风险实质上要由职工来承担。在设定受益计划下,企业的义务是为现在及以前的职工提供约定的福利,并且精算风险和投资风险实质上由企业来承担。

二、离职后福利计划的确认和计量

(一)设定提存计划的确认和计量。针对设定提存计划的确认和计量,准则修订前后并未发生变化。企业通常设计的设定收益计划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为职工缴纳的商业保险等。企业应当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应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缴纳的金额通常来源于社保缴纳基数与缴纳比例相乘,对于缴纳的基数和比例通常比较容易获取。商业保险取决于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中约定的每月应承担的金额。

(二)原有设定受益计划确认和计量存在的问题。针对企业设计的设定受益计划的确认和计量,旧职工薪酬准则的相关规定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旧职工薪酬准则修订之前,企业为职工设计的设定的受益计划,通常在职工退休后实际支付约定的福利时才确认为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支付当期损益。原有的设定受益计划确认计量方式导致职工为企业提供服务和相关成本费用计入的会计期间错位,不符合配比原则。职工根据企业的设定收益计划而享有的报酬,只有职工在该企业工作到退休后方可享受,实质应属于职工为企业提供服务所应获取报酬,但这部分报酬需要延迟到职工退休后才享有。但由于报酬支付时间与职工提供劳务的时间不匹配,导致职工为企业提供服务和相关成本费用计入的会计期间不一致。产生的后果不符合收入成本配比原则,已确定的现实义务没有进行计量,导致企业少计负债虚增净资产。

(三)修订后的设定受益计划确认与计量。企业应当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企业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四个步骤: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企业应按照本准则第十五条规定的折现率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企业应当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的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企业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根据职工薪酬准则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确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根据本准则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确定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设定受益计划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任何一项准则的制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总会存在各种问题,使得其推行较为不易,设定受益计划的推行也不例外。在实务中,严格按照准则要求确认和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存在以下问题:

(一)鉴于考核机制管理层推进该项会计变更的意愿不强。根据修订后的职工薪酬准则第三十条对于本准则施行日存在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辞退福利、其他长期职工福利,除本准则三十一条规定外,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根据第28号准则: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将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调整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政策变更的调整涉及到享有设定受益计划的所有职工(含已经退休的职工);追溯调整法的处理方式,将导致企业在调整当期的净资产会有相当金额的缩水。对净资产指标有要求特别是绩效考核指标中包含了净资产指标的企业,该项政策的推行存在一定的阻力。

(二)企业财务人员的水平有待提高。新修订准则的出台,需财务人员对准则进行反复学习和把握,才能熟练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但部分企业财务人员特别是非公众公司财务人员对新准则学习的主管意愿不强,财务人员通常缺少参与接受外部培训的机会,导致财务人员对新修订职工薪酬准则的理解不深,掌握程度不够,不能很好运用于实际工作。

(三)出于对成本的考虑,企业不愿求助于精算服务。由于企业需要确认的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义务,需要在职工退休后支付,实际支付期与确认期存在的差异,需要采取相对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再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设定受益计划的最终义务受到许多变量的影响,如职工离职率、死亡率、职工缴付的提存金等。这样的精算工作往往属于精算师的业务范畴。由于该项服务不能为企业带来实质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不愿意多付精算成本。

会计政策变更产生的对净资产的减少是一个累积数,不能直接归于执行政策变更当期的管理者。建议上级主管或考核部门,针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带来的影响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减少因业绩考核原因产生推进此项政策变更的阻力。建议企业督促或者激励财务人员学习修订后的职工薪酬准则,提升他们的学习意愿,同时为财务人员提供参加培训的机会,以提高财务人员的会计核算水平。如果企业设计的设定受益计划比较复杂,精算难度较大,为了更公允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建议企业对该项政策变更的测算工作外包给具有精算服务资格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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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确认申请书

申请人;xx.男 汉族...............................………

被申请人;xx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依法确认被申请人和申请人之间在劳动关系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自2O12年11月份开始在被申请人处从事xx工程施工工作.由被申请人提供食宿并接受其管理.被申请人为规避用工单位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而是在每安排申请人完成一处工程前与申请人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由申请人采取单包工的形式承包其xx工程并自行负责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实际上.申请人并无承包工程的相应资质.也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双方承包关系显然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而根据劳社部发[2oo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之规定.双方事实劳动关系成立.

2013年7月24日下午6时许.申请人在乘坐电动三轮摩托车往被申请人xx市xx区南山公园前市民广场工地运送施工材料时发生交通事故.致申请人全身多处骨折.事故发生后.被申请人以其与申请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承担任何责任.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向贵委申请仲裁.请求裁决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望贵委依法支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此致

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 计量合格确认申请书 ⏣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申请书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在写作上,申请书也具有一定的格式。为了让您在写申请书中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司法确认申请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申请人×××, (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申请人×××, (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申请人×××因 纠纷,于××××年××月××日经 (调解组织)主持调解,达成了如下调解协议:

(写明调解协议内容,或者将调解协议作为附件)

现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述调解协议予以确认。

申请人出于解决纠纷的目的自愿达成协议,没有恶意串通、规避法律的行为;如果因为该协议内容而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此致

××××人民法院

⏣ 计量合格确认申请书 ⏣

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对信息进行加工、储存并向外输送对报表使用者有用的信息。会计核算的内容是企业各项经济交易和经济事项,所以会计核算本质上是对各项经济交易和经济事项计量、确认、记录和报告的过程。在会计核算过程中,会计确认决定了各项经济交易和经济事项“是否”、“何时”、“怎样”进入会计核算系统;决定了一定时期内企业经济交易和经济事项进入会计核算系统的范围。所以,会计核算系统的关键问题是会计确认问题。本文结合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与美国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对会计要素确认标准作以下探讨。
一、从理论上分析基本确认标准的建立
1.基本确认标准。基本确认标准是针对会计要素确认的原则性和框架性制定的。一个完整的基本确认标准体系应符合以下几点要求:
(1)经济交易和经济事项在整个会计核算系统中以某个要素的形式得以确认。这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称为“初始确认”,指在会计核算中,满足确认标准的经济交易和经济事项以某项会计要素得以反映,从而体现在整个会计核算系统中;第二步称为“最终确认”,也称“报表确认”,指在整个财务报表报出之时,也就是在会计核算系统的最后,经济交易和经济事项以会计要素的形式得以反映。所以,我们在建立基本确认标准体系时,就要考虑确认过程本身所需要的两个步骤,并能在整个确认标准体系中体现这两个步骤,否则就是不完整的。
(2)在会计核算系统中,“确认”是关键,直接决定计量、记录、报告的结果,所以在建立基本确认标准时也应考虑其他三个过程的要求和特点。如“计量”过程在现阶段是以货币为计量手段、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属性,但是不排除将来会以历史成本和现行成本等多种计量属性并存。所以,在建立基本确认标准时就应考虑“计量”过程目前的要求和特点,也应考虑将来可能的发展趋势,即基本确认标准体系要努力突破现有会计技术制约,有一定的开放性和兼容性。
2.具体确认标准与基本确认标准的关系。会计要素系统本身由六个会计要素构成,针对每个会计要素,我们都可以提出不同的具体确认标准,以对各个会计要素有指导作用,我们称为具体确认标准。由于经济活动变得越来越复杂,具体确认标准难以将复杂多变的经济交易和经济事项全部包括进来,就会造成确认标准缺位和会计准则的空白,所以需要建立前瞻性强、覆盖面宽的基本确认标准。作为所有会计要素确认的基本标准,其本身具有一般性和可预见性,在会计实践中具有非常高的指导作用。也就是说,在确认标准这个体系中,既需要针对具体会计要素的具体确认标准,也需要针对所有会计要素并具有指导性的基本确认标准。
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确认标准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只在某些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且经济交易和经济事项本身具有复杂性时,才规定了会计确认的标准。这是针对某些经济交易和经济事项而言的,在整个经济交易和经济事项中,具有特殊性。如在《企业会计准则——收入》中指出: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③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④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还未找到类似以上具体确认标准的描述,不能不说是一种缺位。
三、美国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对会计要素确认标准的描述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第5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既研究了收入、费用、利得、损失及资产与负债的变化如何确认,又提出了基本确认标准。即:在美国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既包括对各要素具体确认标准的描述,也有一般性的基本确认标准的描述,两者构成了完整的会计要素确认标准体系。其基本确认标准的内容如下:
1.定义性。指一项经济交易和经济事项以一项会计要素进入会计核算系统必须满足该项要素的定义。在某种程度上,会计要素的定义是进行会计核算的第一步,它决定了企业经济交易和经济事项进入会计核算系统的范围和类别,对会计要素的定义直接决定了会计信息的输出结果。
2.可计量性。指被确认的项目要有充分可靠的、能计量的属性。此项基本确认标准来自于会计的基本假设,因为从整个会计理论体系看,会计的基本假设是对会计学科本身所处环境的一种客观性归纳和总结,在会计假设理论中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影响了确认的全过程,所以,其作为基本确认标准得以保留。另外,从经济活动现实看,货币是商品交换过程中的唯一等价物,用货币对企业各项经济交易和经济事项的结果进行计量不仅是可行的,也是必然的。
3.相关性。指反映在财务报表上的信息对使用者的决策具有提供一种“差别”的能力。这也是会计信息提供的目标,即“决策有用性”。
4.可靠性。指反映在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是如实反映的、可验证的、不偏不倚的。
从以上四项基本确认标准可以看出,相关性和可靠性主要针对财务报表层次,定义性和可计量性是会计日常核算的要求的体现,可以说四项标准对四步确认过程都有描述。另外,单从可计量性看,也对会计核算的其他三个过程有所覆盖。
四、对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内容的几点思考
1.鉴于基本确认标准的重要性,有必要在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补充对基本确认标准的描述,一方面,完善基本确认标准体系,并对会计实践和会计创新发挥指导作用;另一方面,更好地适应日益复杂的经济交易和经济事项对会计核算体系的要求。基本确认标准体系会随着会计实务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会计要素确认标准的理论研究和会计准则的规范作用必须及时适应、不断创新。
2.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虽有会计六要素的定义,但在理论层面上缺少会计要素确认所需的具体确认标准体系,除在《企业会计准则——收入》中有对收入要素的具体确认标准外,其他五个会计要素的具体确认标准均处于缺位状态。因此,应该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加入对会计要素的具体确认标准,使之成为会计要素确认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
3.作为一个确认体系,基本确认标准和具体确认标准不应有重叠之处,所以要考虑两者之间的协调。如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对资产的定义是: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在基本确认标准中有定义性和可计量性,如果从满足定义性的角度看,对资产要素的定义就已经满足了可计量性,这造成了两个确认标准之间的重叠。  


来源:财务顾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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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作为利润表中利润构成的一项重要要素,受到企业以及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重视,资本市场不断出现的利用收入确认进行财务舞弊的事件也引起了世界各国会计监管机构的高度关注。在会计实务中,收入确认也被认为是最复杂的问题之一。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经济业务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企业经营环境出现越来越多的不确定性,日益复杂交易合同的不断出现,实务中往往很难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来准确判断收入确认的时点,从而导致收入的确认问题变得越来越困难。虽然我国2006年新发布的《收入》准则对原收入准则进行了一些修订,但实务中企业在收入确认和计量方面仍然存在较多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特别是收入确认时点和确认金额的不规范行为较为严重。因此,我认为,鉴于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和企业经营情况的变化要求,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有必要重点研究制定适用于所有行业、所有交易的收入确认原则,来规范收入的核算和信息披露。

《收入》准则核心内容及其理解

相比1999年实施的原《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较为核心:

1.收入的定义

新《收入》准则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准则所涉及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入。

从上述关于收入的定义可以看出,新收入准则是基于资产负债表观的基础来进行收入的确认,这就改变了原收入准则基于收入费用观的收入确认原则。根据资产负债表观,收入的确认是依据资产和负债的变动情况来确定。如果交易或事项(业主投资与分配除外)引起了净资产的变化,而且这些变化又能可靠地计量时,那么就应该确认收入。

2.《收入》准则的适用范围

新《收入》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建造合同、租赁、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等形成的收入,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企业需要注意的是,我国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准则主要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这些准则所依据的收入确认原则是不一致的。从上面这些不同收入确认方面的准则可以看出,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业务,其所适用的收入确认原则是存在重大差异的。

3.收入的计量

新《收入》准则规定:“收入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进行计量,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企业需要注意的是,企业销售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通常为公允价值。

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销售商品需要延期收取价款,如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摊销金额,冲减财务费用。

需要强调的是,将本该当期一次性收取的款项延期收取,实质上就具有融资性质,准则和应用指南并没有规定分期收款通常时间应超过3年。而一些上市公司则选择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的“3年”作为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分界线。如:三一重工(600031)在其2008年年报披露的关于收入确认原则中规定:对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的商品,在满足前述收入确认的条件时确定收入。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收入金额的确认,本公司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收款期限在三年以内的,按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全额确认收入;(2)收款期限在三年以上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

新《收入》准则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可以看出,这五个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仍然是收入费用观的具体体现,与收入的定义体现的资产负债观不符。

企业需要注意的是,以上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也就意味着不具备任何一个条件,企业就可以不确认收入。另外,在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判断时,着重从企业所出售商品在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给购货方这个标准来进行判断收入确认的时点。而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在企业业务类型简单、结算方式单一的情况下,则可以较为准确地依据该标准来确认和计量收入,而对于企业交易类型和结算方式复杂的情形,尤其是多要素复杂的销售合同,则依据该标准来判断收入确认的时点就较为困难。

例如,在我国实务中,对于那些允许客户从公司网站下载软件的销售行为,如何判断“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的时间?再如,对于以软件集成方式实现的销售而言,该集成可能既包括系统软件,也包括服务支持,甚至相关的配套硬件。那么,对于此种销售行为,企业是在主要产品已经提供的.情况下,还是全部产品均已提供时,确认交易中“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最后,对于企业通过代理商进行的交易行为,确认企业的销售收入是应该在代理商向客户发出商品时,还是在代理商向客户收取现金时?等等。

收入确认和计量:重要的财务舞弊手段

对于企业来说,特别是对上市公司来说,在其财务报告上,利润是投资人最关注的一个表内信息,因为它不仅关系到公司股利的分配,而且关系到公司的股价,而收入又是利润表中一个重要报表项目。由于收入确认在会计中既具有重要性,又具有复杂性。因此,利用收入确认进行利润操纵、粉饰业绩既有内在动力,又有外在条件。利用收入确认进行财务舞弊的内在动力,是因为收入是利润的一个重要组成,提前或者推迟收入的确认将对以净利润等为代表的财务业绩发生显著的改变;其外在条件是由于收入确认的高度复杂性,使得利用收入确认的作假行为不容易被审计和识别。近年来在全球资本市场上出现的众多财务舞弊案中,利用收入确认进行财务舞弊或欺诈的案例不在少数。

美国资本市场近年来不断曝光的财务舞弊案件,都直接或间接地涉及虚增收入从而虚增利润。因此,收入确认的问题引起了证券监管部门和准则制订机构的极大关注。近年来,包括美国、英国、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内的国家和国际组织先后致力于制订新的收入确认准则或修订原有的准则,以更好地规范实务中的收入确认问题。

虽然《收入》准则对各种常见收入的确认都进行了规定,但这些规定都只是概括性的,并且各种收入的确认只给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在具体操作中还需要会计人员利用职业判断。企业管理人员完全可以利用准则存在的弹性,操纵收入的确认以影响各期利润,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收入确认通常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提前确认收入,(2)推迟确认收入;(3)确认有问题的收入;(4)虚构客户,虚构销售收入;(5)特殊销售合同的收入确认(如软硬件一体销售合同、军品销售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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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工程价格确认申请书是在进行工程项目投标或合同签订之前,由投标单位或承揽单位向委托单位提出的一种申请书。工程价格确认申请书的目的是明确工程项目的实际价格,并确认各项费用的成本,以便在后续的合同谈判和履约过程中确保双方的权益。



二、背景介绍



在工程建设领域,价格确认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由于工程项目涉及到大量的投入和风险,因此准确确认工程项目的价格是十分必要的。双方通过价格确认可以明确工程项目的成本和利润分配,提高项目的可控性和可预见性。



三、价格确认的重要性



1. 保障双方权益:通过价格确认可以明确工程项目的成本,确保委托单位和承揽单位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价格确认可以防止后期发生因价格争议引起的合同纠纷,减少法律风险。



2. 提高工程质量:价格确认可以使承包商在合同约定的价格范围内,充分投入资源和精力,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同时,价格确认还能够确保承包商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项目,提高建设期限和质量的可控性。



3. 促进资源合理配置:价格确认可以促使投标单位或承揽单位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详细计算和分析,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浪费。



四、工程价格确认申请书的内容和格式



工程价格确认申请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概况:对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作详细介绍,包括项目名称、工程规模、工期、地点等。



2. 价格计算依据:列举工程项目计价的依据,包括工程量清单、工作量评估等,并明确计算方法和参数。



3. 价格计算过程:详细叙述价格计算的过程,包括各项费用的具体计算和合理性验证。



4. 价格确认依据:附上相关的价格确认依据,如成本分析报告、市场调研报告等,以证明价格的合理性。



5. 价格确认要求:明确提出希望委托单位对价格确认申请进行审核和确认,并希望在合同中明确价格和费用分配。



工程价格确认申请书通常采用书面形式,并附上必要的附件和证明材料。申请书应该清晰简洁,避免使用模糊的措辞和专业术语,方便委托单位理解和审核。



五、总结



工程价格确认申请书是工程项目投标或合同签订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它能够明确工程项目的实际价格,保障双方的权益,提高工程质量,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在撰写工程价格确认申请书时,应该充分考虑各项费用,并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以确保价格的合理性和可靠性。只有通过详细、具体和生动的申请书内容,双方在后续的工程合作中才能更好地合作和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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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____________,民族_____,职业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地,现居住地),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一、依法确认被申请人和申请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

从_____年_____月份开始,申请人__________来到被申请人__________工作,申请人被安排从事_______________(工作内容),双方_____(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__________(是否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给被申请人提供劳动,受被申请人管理,认为依法形成劳动关系。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特向劳动人事争议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申请事项!

此致

_____市_____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

1、申请书副本_____份(按被申请人人数确定份数);

2、证据_____份;

3、其他材料_____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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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申请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基本情况____________

被确认申请人,____县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申请请求,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此呈,

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

文章来源://www.zy185.com/shenqingshu/1261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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