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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供方案(模板十八篇)

时间:2026-07-09

一)保供方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传播、蔓廷扩散,保护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的健康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本预案以《龙泉镇新冠肺炎设情防控应急预案》为依据编制。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龙泉镇敬老院区域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工作原则。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镇敬老院建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由分管民政领导牵头,负责指导和协调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响应阶段和恢复评估阶段的防控工作,成立龙泉镇敬老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敬老院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处理工作。其组成成员如下:

指挥长:

副指挥长:邵江宣传委员、副镇长

成员:

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敬老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忱枫同志兼任。在应对准备阶段,各成员依据各自职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全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统一部署,分别开展工作。各组组成及职责为:

(一)综合组。由杨兆勇牵头,负责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上级部门的联系和协调。

(二)流动人口防控组。由王忱枫牵头,负责交通工具的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流动人口防控措施的落实;承办敬老院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三)医疗防疫组。由赵明春牵头,负责组织制订和修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相关诊疗和防控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和防控应急措施,并组织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提出完善应对策略和措施的建议,承办敬老院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四)保障组。由王忱枫、何晨阳、袁兵牵头,负责统筹和协调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工作;评估和协调防控应急等物资供需、生产、储备、运输等事宜;协调安排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专项资金;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监测和保障生活必需品等市场动态及供给;负责保障工作信息的管理;承办敬老院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五)宣传组。由黎志敏牵头,负责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和與论引导工作;根据舆情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澄清事实;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承办敬老院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六)社会治安组。由张洋牵头,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社会动态,及时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承办敬老院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三、监测与预警

(一)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

(1)监测点设立:由镇上确定监测点。

(2)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測:同时具备以下4条,不能明确诊断为其它疾病的肺炎病例。

①发热(腋下体温>38℃);

②具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

③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

④经规范抗菌药物治疗3-5天,病情无明显改善或呈进行性加重。

(二)预警。敬老院发现有来自疫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即发出预警信息。

四、信息管理与报告

镇卫生院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隔离治疗,并报告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和市疾控中心,由医疗机构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或有关专家组进行会诊和排查,如不能明确诊断为常见呼吸道病原体所致的病毒性肺炎,应当及时采集标本按照规定送至市疾控中心进行新型冠状病毒病原检测不具备相应诊治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时,应立即将其转至市级医院进行诊治,由接收病例的医院进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网络直报。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定点收治医院为阆中市人民医院。

五、疫情的应对办法

发生疫情时,开展常规监测工作,和健康教育工作外,在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后,龙泉镇中心卫生院要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敬老院的医疗救治和疫情控制工作,积极救治病人,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对密切接触者要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六、应急响应

应急处理工作应实行边调査、边处理、边核实,科学有序、及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一)应急到位。接到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指令后,立即启动本预案,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立即组织各个专业工作组2小时内赶赴现场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和技术指导。

(二)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严格按镇上的规定执行。

(三)标本的采集与检测。严格按照国家卫健委有关要求,对病例进行标本采集、包装运送、检测。

(四)健康教育和技术培训

1.健康教育

(1)制订计划与方案: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治工作目标任务、防治工作中的主要问題等制订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计划的方案并广泛在院内学习,做到每个人都知晓。

(2)抓好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根据敬老院各位老人的具体情况,确定高危人群和易感人群,广泛开展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技术培训

对所有成员和消毒人员等相关专业人员开展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诊断救治能力、检测能力、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分析能力和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七、事件的确认、终止及评估

(一)事件的确认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医学观察病例由阆中市医疗救治和病例诊断专家组确认,必要时请省卫生健康委专家组会诊。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诊断须报告省卫生健康委,由省卫生健康委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专家组进行会诊认定。最终确认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专家组进行。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实验室检测结果的复核工作由省疾控中心承担,最终复核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承担。

(二)事件的终止

经过疫情检索,疫区内最后一例确诊病人恢复后10天内无新发病例出现,由市卫健委报省卫健委,再报请市政府批准,解除疫情应急状态,转入常规防治。

(三)事件的评估

在处理疫情过程中,及时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效果及疫情动态进行分析与评估,以改进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技术保障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专家组。严格按镇上的要求执行。

2.应急处理队伍。建立并培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应急处理专业处置队伍,队伍由流行病、传染病、检验、消杀管理和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检验、事件的分析、评估;

(2)开展消杀灭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3)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等。

(二)后勤保障

1.物资设备供应。建立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的医药器械应急物资備备应急储备物资应妥善保管,指定专人负责,并及时补充更新。应急储备物资应包括:预防性药物、消杀药械、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2.通讯信息保障。加强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的核对、分析和报告工作。设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报告、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

3.经费车辆保障。安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应急处理经费,做好车辆保养,保证应急处理工作的开展。

二)保供方案

为切实做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名称

“暖冬咸阳福到万家”20xx彬州春节年货下乡行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20日—1月30日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彬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各镇(街道)

协办单位:市市场局、公安局、文旅局、卫健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供销联社、电商办、文联、融媒体中心、城投集团

四、设置地点及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生鲜肉、糖果、水果、副食、春联年画

责任单位:市市场局、城管局、城投集团、农业农村局、文旅局、文联

经营范围:蔬菜、水产、干菜、调料

责任单位:市市场局、城管局

3.城区超市

经营范围:蔬菜、水产、干菜调料、生鲜肉、熟食、水果、干杂果、各类副食

责任单位:市市场局

4.网络年货市场

经营范围:蔬菜、水果、干果、年货大礼包等电商产品责任单位:市电商办

各镇(街道)自行设置。

五、任务分工

工作方案,并指导实施;鼓励引导辖区老字号和知名饭店推出年夜饭套餐,实行线上下单、线下配送;负责各销售点监督工作,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垄断经营、扰乱年货市场秩序等行为,并做好肉制品、冷链食品、水产品等检测检验工作;负责城区摊位设置审批;负责制定市场保供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交通、保卫等工作;负责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文联:负责组织书法协会会员、书法爱好者等提前写好新春对联配送至各销售网点。

临时隔离点;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及救护救援等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负责查处乱堆乱放、乱倒乱扔等违规行为。

6.市供销联社:负责供销社销售网点正常营业;负责制定应急方案并组织实施。

肉产品上市交易;负责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平台资源,开发手机端APP制作年货采购线上消费电子导航图,方便选购;负责组织大型商超、餐饮酒店制作年夜饭、食品半成品等新春“大礼包”进入网点销售,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

文联:负责做好春节市场供应宣传报道。

:负责制定本辖区春节供应方案,组织辖区内保供企业、规模商超、有市场供应能力的个体工商户进村到户;及时解决出现的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问题,有效保障保供企业在人力、用车等方面需求,确保年货物资供应渠道畅通;负责整治辖区私屠滥宰,按产地对肉禽类产品进行检疫;负责摊位设置审批,确定1名工作人员每日上报20xx年春节期间市场保供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筹备。各镇(街道)、市级各相关单位要站在讲政治保民生的高度,统筹疫情防控和市场供应,制定细化工作方案,于做好保供工作。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市融媒体中心、文联及各参与单位要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对本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宣传;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纸媒、网媒、电视台、广播、户外、LED、手机APP、微信、微博等媒体对外进行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三)强化措施,确保安全。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统一规划布点,规范设置销售点(摊位之间,合理设置出入口,安排专人维持秩序,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戴口罩、扫码、测温、登记等);各销售点和配送下乡进村的车辆,要制作悬挂统一的标识“暖冬咸阳 福到万家。

三)保供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引领,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加大市场价格监测、执法检查力度,保障供给,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树立底线思维,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市场氛围。

二、组织领导

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按分工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

三、工作任务

加强监测预警,掌握市场变化。1月18日-1月30日,增加市场巡查和价格监测频次,实行隔日监测,春节期间按照上级部署开展监测。遭遇暴风雪等极端恶劣天气或出现新冠肺炎疫情本土病例立即启动价格应急日监测。

组织好成品粮油储备要达到鸡蛋生产和畜禽屠宰加工,提高本地供应能力,冬春蔬菜储备规模不低于区常住人口5-7天消费量。

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局加大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市场巡查过程中发现价格违法线索及时反馈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局依法做出处理。依托主流媒体等信息渠道,发布重要民生商品生产、市场和价格信息,主动释放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以及政府采取保供稳价措施等积极信号。

4、强化组织保障,务求工作实效。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按照“菜篮子”区长负责制要求确保各项举措落实落细。

四)保供方案

为做好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维护价格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26号)精神,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认真落实生猪生产各项扶持政策

(一)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各地要积极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提高规模化养殖比重,改善饲养、防疫条件,提升产品质量,确保本地区生猪生产能力不下降。“十二五”期间,各级发展改革、农业部门要落实并用好用足中央扶持生猪生产各项政策,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推行生猪养殖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生产。继续加强300家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建设,使其成为广东生猪生产和主要供应基础,并根据“保生产、保供给、保稳定”要求,逐步适当增加省重点生猪养殖场数量。各地也要加强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建设,把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建设成为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样板,示范带动全省生态与健康养殖发展。

(二)落实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制度。省农业厅、财政厅要根据国家能繁母猪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精神,尽快制订2011年广东省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实施方案。各地要按照每头每年100元的标准发放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及时落实本级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养殖户手中。

(三)落实生猪良种繁育政策。根据国家即将制定的“十二五”原良种场建设规划,大力支持生猪原良种场建设,提高良种猪供种能力。省农业厅、财政厅要根据国家对购买良种猪精液的补助政策,组织制订广东省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积极推广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促进品种改良。完善广东省畜禽遗传改良实施计划,推广以畜禽养殖企业为主导、与科研院所相结合的育种模式。各级农业部门要大力推广良种良法养殖。做好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加强畜禽品种保种场和畜禽质量监督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畜禽育种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新品种培育与推广的步伐。

(四)落实好能繁母猪保险政策。继续落实好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建立更加严格的保险与耳标识别、生猪防疫和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提高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覆盖面。具体按省财政厅、广东保监局、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紧急通知》(粤财农〔2007〕32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进一步强化信贷对生猪生产的支持。各地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县级建立和完善生猪生产担保贷款机制。加快推进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为标准化养殖场(小区)提供信用担保服务。着手建立规模养殖企业联合体担保贷款机制并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加强对标准化规模生猪养殖企业的信贷支持,保障生猪生产必要的资金投入。

二、切实抓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的制订、完善和实施

(一)制订完善生猪生产发展规划。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要按照《广东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08-20xx年)》,制订本地区生猪生产规划,完善区域布局。尚未制订本级规划的要于今年年底前制订出台,建立生猪生产发展长效机制,合理规划养殖区建设,保证市场供给。

(二)为生猪养殖用地提供必要保障。各地要依法科学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各城市要在郊区县建立大型标准化生猪养殖场,保持必要的生猪养殖规模和猪肉自给率。对在适养区新建或扩建养殖场的用地,当地政府要给予大力支持,加快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新建、改建、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要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环保手续齐全,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及时发放排污许可证。

(三)引导推进生猪养殖方式转变。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引导养殖场户采用“养殖、沼气、种植”相结合的生态与健康养殖方式,提高生猪产能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增强粪污处理能力,逐步实现零排放。

三、建立完善生猪疫病公共防控体系

(一)落实防疫责任。加快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建设,尽早发挥其作用。省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基层兽医站(不含珠三角地区)实验室建设提供经费保障,改善工作条件,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府也要相应增加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投入,切实加强生猪疫情监测和防控,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严防疫情扩散及病死猪流入市场。

(二)继续落实免费强制免疫政策。坚持预防为主,免疫与扑杀相结合的防控工作机制。继续落实好对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费强制免疫政策,支持疫苗生产和调拨,保障免疫工作需要。所需疫苗经费除中央财政投入外,由我省各级财政共同承担。

(三)加大对生猪防疫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的支持力度。提高因防疫需要而扑杀的生猪补助标准,由目前的每头600元提高到800元。病死猪要坚决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补贴由每头500元提高到800元;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给予每头80元的补助,由中央和我省各级财政按照生猪扑杀现行比例分担。

(四)健全基层动物防疫队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在区域或乡镇设立畜牧兽医站,稳定机构和人员。落实好中央财政对基层动物防疫员每人每年1200元的工作经费补助,我省各级财政给予相应补助。

四、加强生猪市场调控和监管

(一)建立和完善生猪市场调控机制。建立健全以储备制度为基础的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机制和保障市场供应机制,有效维护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预警指标,完善储备吞吐调节办法,切实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和猪肉价格过度上涨。充分发挥平价商店“保供稳价”的导向作用,以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价格向群众供应猪肉,在猪肉价格高位期间,平价商店销售的猪肉价格要低于本地市场平均价格的10%以上。积极组织开展“稳定猪肉价格”倡议活动,向全省平价商店倡议通过实行产销对接或产供销一体化,降低猪肉流通成本。

(二)充分发挥猪肉储备调控作用。加大猪肉储备总量,适当增加冻猪肉省级储备数量,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充实地方冻猪肉或活体储备。各地财政要研究支持部分骨干企业建立商业储备,作为政府调控市场的补充资源,保障政府和商业储备的长期稳定运行。要切实落实主销区和沿海大中城市地方猪肉储备规模不低于当地居民10天消费量,其他城市不低于当地居民7天消费量的规定。根据生猪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合理把握猪肉储备吞吐的时间、节奏和力度,加强生猪生产与市场调控。要完善猪肉储备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相关承储企业举行应急演练,落实应急值班制度,一旦出现局部自然灾害或中心城市出现猪肉抢购或供不应求的情况,要根据“先市后省”的原则,适时投放猪肉储备,保证市场供应。

(三)加强生猪监测统计工作。各地要健全统一信息发布平台,按照职责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引导养殖户合理调整养殖规模,优化养殖结构。统计部门要完善生猪抽样调查制度,及时发布生猪存栏、结构和出栏数量等信息。物价部门要加强对生猪生产的成本调查和市场价格监测分析工作。农业部门要加强生猪生产动态跟踪监测分析预警以及价格监测工作,重点加强生猪存栏结构、变化和生猪疫情的调查分析预警。商务部门要继续做好生猪屠宰量调查统计。有关部门要根据形势的发展,逐步扩大监测调查点覆盖范围,不断提高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

(四)加强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进一步加强猪肉及其制品检疫和检验,严禁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及其制品流入市场。严肃查处屠宰加工销售病死猪肉和注水肉等不法行为,规范生猪市场交易行为和流通秩序。加强生猪市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和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政府责任,将发展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各种突出问题。要着眼长远,注重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落实长期的扶持和保障措施,构建防止猪肉价格大起大落、生产大上大下的长效机制,减缓生猪市场的`周期性波动,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发展。各地级以上市要尽快制订本市促进生猪生产和价格稳定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并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同时,还要一并抓好牛羊肉、禽蛋奶和水产品等其他“菜篮子”产品的生产与市场供应工作。

(二)保障工作经费。各地要合理安排资金,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大生猪生产的各项扶持政策提供财政保障,保证生猪等“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统计、监测、分析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农业、物价等部门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发布生猪等“菜篮子”商品的生产、市场和价格信息,客观分析价格变动的原因和影响,准确解读国家在扶持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要积极引导新闻媒体真实、客观、全面报道生猪市场变动的信息,平衡报道猪肉价格变动对生产者、消费者、经营者的影响,防止过度渲染,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各地要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机制要求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同时,要采取定点供应储备食品、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学生食堂管理等多种方式,确保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

(五)强化监督检查。省农业厅、物价局等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加强对各地政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督查结果及时上报省政府。对落实工作较好的地方,给予通报表扬;对政策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

五)保供方案

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局部地区发生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探索务实管用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关键时期和吃劲阶段,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十分重要且紧迫。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健全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长效机制,更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坚持地方首责,强化市长主体责任,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菜篮子”产品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市场调控、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妥善应对产销不畅、流通受阻、价格异常波动等问题,切实保障市场供应数量充足、种类丰富、价格基本稳定,努力保持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二)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属地负责。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分工明确、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完善党委领导,市、区(县)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各有关部门协同联动的“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体系。

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精准防控,迅速及时应对,减少疫情对“菜篮子”产品供应影响,保持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密切关注疫情态势和市场运行情况,加强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结合“菜篮子”产品供需实际,科学分区分类,实施差异化措施,打通堵点卡点,抓好保供稳价工作各环节。

广泛动员,多方参与。建立“菜篮子”产品联动保供机制,充分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加强协同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应对疫情,做好“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

(三)主要目标。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有效落实,“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能力全面加强,全社会协同联动保供体系进一步完善,保供稳价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为服务全国疫情防控大局、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提供有力支撑。

二、完善“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体系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各城市要建立由市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参与的“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统筹协调机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密切关注疫情对“菜篮子”保供影响,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制定调整应急保供方案,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二)明确职能部门任务。在市委市政府和统筹协调机制的领导下,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协同联动,强化信息共享,共同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菜篮子”产品生产、运输、调入、分销、配送及价格监测管理等各项工作。

(三)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城市各区县人民政府承担属地责任,负责辖区内“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委)在从严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全力做好“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保障居民生活需求。

三、加强“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应急准备

(一)做好日常监测预警。全面摸清在田蔬菜面积、种类、产量和存栏畜产品、存塘水产品种类、产量,准确掌握调入主要“菜篮子”产品种类、规模和运销渠道,分析掌握供需动态变化情况和库存数量,制定货源组织、运输安排等方案,细化采购、运送等措施流程。每日监测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和社区菜店主要“菜篮子”产品供应、销售及价格等信息,科学研判市场形势,及时上报预警信息。

(二)管好用好政府储备。落实国家关于“菜篮子”产品储备各项规定,不断优化产品储备结构,做到规模稳定、轮换及时,确保随时调得动、用得上。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增加“菜篮子”产品储备品种、数量,增强应对能力。结合城市实际,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政府储备任务,按协议储备规定品种、规模和质量的“菜篮子”产品,定期监督检查。

(三)抓好长效对接机制。建立“菜篮子”产品保供联动机制,与北方设施蔬菜、“南菜北运”基地等“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形成稳定的对接关系。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加工企业、物流企业等骨干流通主体与生产基地对接,推广线上交易和“点对点”专车专线配货,提高对接效率。组织商超企业、电商平台、社区门店等商业网点与生产经营主体合作,实现直采直供,保障产品稳定供应。

(四)建好应急保供网络。选择城市及周边地区生产管理规范、防灾能力强、规模化程度高的“菜篮子”产品生产主体作为应急保供生产基地,保障城市应急供应。规划市级临时中转调运场所、区级临时集散地、街道临时集散点(以下简称为“临时交易场所”),布局应急商业网点,选择货源组织快、承运能力强、服务网点多的商超物流企业作为应急保供运销主体,制定应急通行办法、设计应急运输线路等,支撑“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任务。

四、千方百计稳定“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

(一)确保生产人员充足。在符合防疫要求、加强自我防护的基础上,要引导广大农民加强“菜篮子”产品生产,严禁以防疫为由,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村,不让农民下地种田、限制农机通行作业。防范区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广大农户,开展“菜篮子”产品生产,合理限定同一时间、空间作业人员数量。管控区要落实闭环管理要求,采取“两点一线”等方式作业,有序组织开展“菜篮子”产品生产。可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近开展互助合作、互换用工,满足生产需求。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要通过组织生产突击队、技术服务队和开展委托服务等应急措施,在采取核酸检测、闭环管理的基础上,保证必要的“菜篮子”产品生产人员和作业机具,确保本地生产稳定、及时收获上市;达到解封标准的,应尽快恢复“菜篮子”产品生产。

(二)确保农资供应充足。要保持农资市场、门店和农用急需物资生产加工企业正常运转,确保农资生产供应、调运下摆有序开展,稳定市场秩序。防范区、管控区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农资生产企业和经销网点、畜禽水产养殖场所、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和饲料兽药生产、屠宰加工企业正常开工生产,实行人员闭环管理,保障生产物资正常供应。引导农民采取在线下单、无接触配送等方式,获得所需农资。封控区和全域封闭的城市,农资生产企业、畜禽水产养殖场所、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和饲料兽药生产、屠宰加工企业采取闭环管理,维持基本生产运营,允许必要的人员轮换和生产物资调入,产品经规范消杀后允许流通,仔畜雏禽、种畜禽、水产苗种、出栏畜禽、畜禽产品等检疫合格后实施“点对点”调运。

(三)有序组织产后处理。积极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分选分级、冷藏保鲜、包装储藏等产后商品化处理,定期对设施设备、作业场所等进行消杀,加强人员防护,严防发生疫情传播,保障“菜篮子”产品流通“最先一公里”畅通。防范区、管控区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可组织其他低风险地区人员赴本地从事产后商品化处理;倡导“菜篮子”产品产后处理各类主体就近开展互助合作、互换用工。优化务工人员管理流程,加强地区间劳务供需对接,解决可能出现的用工难、用工贵问题。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保证必要的人员开展产后商品化处理工作。

五、多措并举畅通“菜篮子”产品运输通道

(一)着力提升运输效率。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规定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严禁违法断路封路等阻断交通的行为,确保通往蔬菜基地、畜禽水产养殖场、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屠宰加工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关键场所道路畅通。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应开尽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司乘人员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要科学合理设置防疫检查点并及时通报。充分发挥铁路、水路运输优势,保障农业生产资料和“菜篮子”产品运输。

(二)优化防疫通行措施。按照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及饲料、仔畜雏禽、种畜禽、兽药、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纳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范围的要求,优先核发《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实现快申快办、全国互认,做到优先承运、优先装卸、优先查验、优先放行,不得层层加码限制运输。精准实施“菜篮子”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运输车辆司乘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即采即走即追”+“人员闭环管理”要求,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通用,有效期内不需重复检测,对到达目的地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行程以及“两证两码”等信息,符合防疫要求的,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防疫检测点要及时放行。及时更新发布“菜篮子”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运输车辆管控措施,便利司乘人员查询和了解。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及时足量发放《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按照“一车一证一线路”方式管理,保证有效期内车辆可多次往返。

(三)做好应急中转调运。疫情严重地区要依托城市周边物流园(枢纽场站、快递园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设立的物资中转调运站、接驳站或分拨场站,做好“菜篮子”产品应急中转调运工作。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尽快启用中转调运场所并公布启用信息,严格按照“一车一消杀、作业不交叉、人员不接触”的原则,解决“菜篮子”产品跨区域运输问题。对司乘人员实行闭环管理,对进出全域封闭的城市中转调运场所的“菜篮子”产品运输车辆和司乘人员,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实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白名单”管理模式,不赋黄码、不贴封条、不就地隔离,返回后能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原则上不需隔离。

六、切实用足用好“菜篮子”产品对接机制

(一)发挥保供机制作用。各城市要及时启用已建立的联动保供机制,保障“菜篮子”产品充足供应。加强地产直供,组织“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运销主体直接采购本地“菜篮子”产品,保障市场需求。加大外埠调运,迅速与“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对接,按照“产地直达、全程闭环和无接触接驳”等方式,采购“菜篮子”产品,防止脱销断档。

(二)创新应急对接模式。充分发挥线上应急保供优势,组织电商平台、超市配送等网络销售主体,用好产地仓、中转仓、前置仓、销地仓等仓储物流设施,实现线上高效对接、线下快速流通。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专业优势,搭建应急对接平台,实现供需精准对接,促进“菜篮子”产品快速流通。

(三)主动寻求外部支持。已有渠道不能满足“菜篮子”产品市场需要的,各城市要主动联系其他主产区或通过联防联控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组织协调“菜篮子”产品供应,进一步拓宽货源渠道,增强市场供给。

七、全力以赴顺畅“菜篮子”产品市内分销

(一)保障分销渠道畅通。各城市要充分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企业、生鲜电商等渠道作用,有序组织市场投放,保证居民日常生活所需“大路菜”供应稳定。实时监测商超企业、社区菜市场等主体销售情况,市、区(县)、街道及时分级补充货源,确保供应充足。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等关停的,要及时启用临时交易场所,满足“菜篮子”产品交易需要。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分区分级分片管理,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建立集采集配、街道领运分拨、居委社区直送到点等多种方式的保供体系,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尽快恢复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等流通节点功能,让“菜篮子”产品流通体系运行起来。

(二)放宽市内通行限制。根据“菜篮子”产品供应形势,放宽运输“菜篮子”产品的货运车辆限行政策,及时足量发放市内临时通行证,除特殊区域外,原则上应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和全域封闭的城市,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允许保供名录内或持有市内临时通行证的运输车辆正常入区、入市开展运输工作。

(三)保持必要工作人员。严禁以防疫为由,限制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以及临时交易场所的工作人员返岗工作,就近就地设置核酸检测、休息用餐等服务场所,做好有关人员服务保障。

八、综合施策保障“菜篮子”产品终端配送

(一)科学设置配送站点。防范区、管控区要组织社区设置常态化自提点、无接触配送点等便民设施,允许快递、外卖等在小区周边设立站点,采取居民自提、社区配送等方式,保证终端畅通。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要鼓励以社区为单位,按需设置临时供应点、自提点,通过标准化蔬菜生鲜包、无接触配送等方式,满足居民生活需求。

(二)保障足够配送力量。严禁以防疫为由,限制快递骑手等配送人员开展配送工作。防范区、管控区要允许区内符合防疫要求的快递骑手返岗、尽快恢复社区菜店等主体保供功能,保供名录内或持有市内临时通行证的运输车辆、配送人员按照指定线路入区开展运输和配送工作。组织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生鲜超市、社区菜店等零售网点,为社区居民提供配送服务。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加强社区配送保障,结合实际组织快递骑手、志愿者等配送“菜篮子”产品,提供必要的核酸检测、洗漱休息、用餐服务等场所,打通供应“最后一百米”。特别要加强对孤寡老人、残障人士、儿童福利院、养老院等特殊群体、场所的物资配送。特殊情况下,允许无货车通行证的市内配送车辆凭临时通行证开展配送工作。

(三)创新社区配送方式。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鼓励“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创新销售方式,采取“便民菜摊”“社区驿站”“移动售卖车”等形式,方便居民购买。管控区、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可通过增加“菜篮子”直通车频次等方式向有需求的社区供应产品;鼓励社区灵活采取集中配送、统一配送等方式,积极推广线上购买、社区自提模式。支持配送企业推广使用无人车、机器人等新型投递设备,保障终端配送服务质量和效率。

九、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基础保障。各城市要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把统筹疫情防控和“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的人力物资备足备齐,做好应对准备。对信用等级高、承担“菜篮子”产品生产、运输任务较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输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地要在现行政策下结合实际给予融资支持或适当补助。

(二)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坚决打击不实或过度炒作、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行为,确保“菜篮子”产品市场平稳有序。

(三)加强宣传引导。保障“菜篮子”产品供求信息收集、传递和发布渠道畅通,适时通报有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应将“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受突发疫情等影响情况及时报送“菜篮子”食品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每年12月20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农业农村部。

六)保供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便捷、优质、有序的乘车环境,确保我县高考安全、平稳进行,切实做好我县高考期间的道路运输保障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榕江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高考学生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刘南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光华、杨文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运力安排

1.县公交公司投入城市公交车27辆。

2.出租汽车80辆。

三、服务形式

考生数量、运行路线、车辆数量和发车时间等事宜,为各学校和广大考生提供集中定点定线运输服务。

2.应急运输服务。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在城区各考点各安排3辆出租汽车作为“高考应急车”,为出现突发或紧急情况的考生提供乘车服务。

免费服务。

四、工作职责

班线客车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

2.严禁无牌无证客车运送考生及客车超载行为,保证客车营运安全。

免费搭乘的要求。每个科目考试结束后,出租汽车驾驶员要服从执法人员的统一安排和调度,分别在一中、二中门口等考点有序停放,等候接送考生。

出租汽车的违规违章等行为;二是执法大队人员,在高考期间分别负责在一中、二中等考点值班值守,主要对运送学生的车辆进行指挥和调度。

五、具体措施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对其车辆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求,全面排查客运车辆技术状况,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认真细致地开展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参加高考道路运输车辆安全可靠,坚决杜绝问题车辆上路行驶。

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加强运力的组织协调,合理安排,及时调度,防止高考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运力紧张问题。

驾驶员扫码排查、体温测量等工作。

七)保供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推动疫情防控、市场保供、食品药品安全、大气污染防控、信访稳定、舆情应对、值班值守等重点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全区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以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春节期间各项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分局、直属监管所、机关科室等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和执行力,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严格按照省、市、区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推动,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守安全底线,认真做好应急值守、疫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保供稳价等重点领域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二、时间安排

20xx年1月29日至2月16日

三、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深入风险隐患排查。

1.强化冷链食品监管。全面开展冷链食品物品排查,特别是按照省、市、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扎实做好冷链食品监管,认真摸排本辖区内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底数,及时处置进口冷链食品风险信息,加强追溯调查和排查管控。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进货、存储、运输、销售、使用等全链条追溯制度,督促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旦发现没有录入系统的进口冷链食品物品,一律不准入市销售,严防新冠病毒通过冷链食品传播。(疫情办、食品生产科、各分局、直属监管所)

2.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重点围绕旅游景区、农家乐、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展销会等重点区域场所,以及酒类(重点是散装酒)、肉制品、水产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保健食品、元宵汤圆、食用油、糕点、饮料、特色地方风味、网络订餐等重点品种环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监督抽检,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风险隐患整改到位。结合节日期间药品医疗器械消费特点,以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中发现问题较多、风险度高的品种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食品生产科、药品化妆品监管科、餐饮科、食药协调科、各分局、直属监管所)

3.强化特种设备、危化品安全监管。紧盯春节这个特殊时间节点,以商场、旅游景区、危化品生产企业等为重点区域场所,加大对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危险化学品等隐患排查力度,对及时发现的安全隐患登记入账,并责成专人负责盯点、限时整改,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则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维保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相关特种设备监管台账和责任清单,切实做到底数清、责任明。(特种设备科、各分局、直属监管所)

4.强化生活必需品和旅游景点价格监管。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价格动态,加强对粮、油、肉、蛋、奶、蔬菜供应和价格情况的检查和巡查,对可能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快速报告、积极应对,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加强节日期间旅游景点价格行为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景区不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擅自增设收费项目,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不同景区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违法违规价格行为。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的典型案件要加大公开曝光力度。(价格监管科、铁西分局、直属五所)

5.强化市场消费环境整治。加强对节日高发的`不正当有奖销售、虚假宣传、市场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严打不正当有奖销售和虚假宣传行为,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加强计量器具尤其是集贸市场和加油站计量器具监督检查,打击短斤少两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置各类消费纠纷、投诉举报。(稽查大队、市场科、质量科、消保科、各分局、直属监管所)

(二)遵规守纪,做好舆情监测和应急值守工作

春节期间,各分局、直属监管所,各科室要切实提高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严守各项纪律规定,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值班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科学处置,要注意了解和掌握节日期间市场监管舆情动态,时刻关注舆情动向,对舆情反映的市场监管问题,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对发生的重特大市场监管安全事件,按有关规定第一时间上报,并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办公室、宣传信息科、各分局、直属监管所)

(三)严控劣质散煤和烟花爆竹,保护碧水蓝天。

春节期间严厉打击无照经营非法流动售煤和查处无照经营非法蜂窝煤加工,重点检查取消的散煤经销网点有无死灰复燃,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配合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大对超市、百货门市进行检查,堵死销售渠道。加大对餐饮行业油烟管控力度,春节期间,对餐饮行业油烟排放进行严密监管,确保排放达标。

(四)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持续推进正风肃纪。

全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转作风树新风,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严格家教家风。持续深化“‘光盘行动’我带头、我做到、我争先、我践行”活动,组织开展“倡节俭、扬新风、贺新春”活动,引导养成勤俭文明习惯,自觉反对餐饮浪费、铺张奢侈。深化移风易俗“十抵制十提倡”工作,加大对无事办酒、大操大办等不良习俗集中整治力度。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执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决不姑息;集中整治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监察科)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春节期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二)细化责任分工。各单位结合实际,要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牵头科室要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并对各市场监管分局、直属监管所做好指导工作,各科室之间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三)强化工作督查。局领导要不定期到所包联的市场监管分局、直属监管所开展指导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做好督查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信息宣传。加强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将好的新闻线索及时上报局信息科。

八)保供方案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化解粮食市场风险隐患,全县粮食系统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充分认识粮油市场稳定对加强疫情防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大意义,全力做好粮油保供稳市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镇坪县粮食局疫情防控粮油物资保供稳市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粮油供应组、市场监测组、全力做好粮油市场保供工作。

组长:罗品俊局长

副组长:向军副局长

成员:张沁平马云飞柯玉林洪华张玉玲李芳

二、机构职责

鉴于我局实际情况,各小组务必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发扬分工协作的精神,全力做好我县粮油市场保稳工作。

市场监测组:按照国家局要求,启动粮食库存和市场价格监测日报制度。

粮油供应组:按照政府指令,做好粮食应急启动的准备工作,时时监测动用数量和品种,及时组织粮源调入补库,确保库存充裕,储备充足,市场有序,价格平稳。

三、经费保障

疫情期间,凡应急粮油物资运输费用均实行运价补贴,以保障运力充足,运输畅通,确保我县粮油库存充裕。

九)保供方案

为迅速贯彻落实“要统筹推进市场保供和疫情防控,保持物流畅通,及时配送供应生活必需品”的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关于保障百姓生活必需品的决策部署,为做好疫情管控升级期间全市居民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工作组意见,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全力以赴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生活物资供应,切实保障紧急状态下全市居民生活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领导、精准施策;坚持部门联动、协作配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三、工作目标

以“尽早实现社会面清零,尽早恢复生产和生活”为目标,在疫情防控进入攻坚阶段,做好居民基本生活物资的保障供应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生活必需品供给保障

调的快,稳定生活必需品货源。针对xx亚粮油蔬菜批发市场被关闭问题,我们将启动应急预案,发挥海吉星作为连锁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国有企业的优势,协调海吉星在国内的其它地区市场,组织货源驰援xx。及时协调省际、市际因疫情管控带来的生活必需品运输不畅问题,对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发放通行证,确保快速便利通行。

开发区疫情指挥部要对商务系统发放给保供企业员工的通行证件给予认可并放行,与社区(村)管控专班沟通,将此要求及时传达到各街道、社区,街道、社区执行,政令要步调一致、口径一致,不能各自为政、标准不一,确保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保供企业员工等能够上岗工作。在配送力量不足的情况下,统筹动员省、市、区三级广大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员、退役军人等作为志愿者支援保供商超企业以及街道社区,提升保供企业分拣及配送效率,保障生活必需品配送及时、到位。

物流企业的物流配送主力军作用,必要时征用物流配送企业、城市公交、电商平台等企业物流配送车辆,帮助商超配送生活物资保证配送力量充足,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全市百姓生活需求。在紧急情况下,启动应急投放机制,市级部门将标准箱配送至x个区级物资转运站,再由属地将标准箱投放至xx个社区物资投放点,最后由街道、社区组织居民有序领取或送货到家门口。在这一机制中,仍然保留京东、美团等部分电商企业销售和配送能力,以尽量满足部分居民确实必要的个体性需求。

管控专班应组织社区或小区物业,以小区为单位进行集体团购,社区统计收集居民需求清单,专人与商超企业对接,商超企业可分拣蔬菜、日用品、调料、粮油等套餐包,批量配送到小区,社区人员组织小区集中,节约配送资源。

要为物资终端配送提供便利条件,社区工作者、“三长”、社区志愿者要踊跃担当“采购员”、"配送员”,打通生活物资终端配送“最后一百米"。对于封控小区,社区要有组织地拢清居民需求,主动与就近商超衔接;对于管控小区,社区要组织各小区分时、分楼栋、分单元有序组织居民错时购物(取物);对辖区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空巢老人、卧床患者等特殊困难xx,社区或物业工作人员要及时收集汇总购物需求,统代为下单,并安排好派送,保证所有居民需求供给;对困难xx,属地疫情指挥部可派发蔬菜、粮油等紧急生活必需品,保障困难xx生活需求。

(二)强化水、电、气、热供应保障

全保护运行。细化直调电厂管理,结合网架结构、负荷变化等实际情况,滚动修订完善事故预案。开展涉疫重点部位相关输变配设备保护,低频低压减载、解列装置定值校核,“两个序位表"修订,强化设备预防性管理。增加重要变电站、输配电线路特巡频次,全面、准确掌握防疫重要用户信息,针对定点医院、方舱医院、隔离点、核酸检测机构等重点场所所涉输电线路,进一步完善“一线一案”专项措施。

、隔离场所、核酸检测点等涉疫重点部位实行分类管理,并结合涉疫重点部位实际,实施“一户一案一策”保供措施。以涉疫重点部位为圆心,以3公里为半径,力争""全天候"常备力量随时可靠投入现场;强化与各级防疫指挥部联动,动态掌握防疫新增需求,对新增需求开办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流程。

持续营业的生鲜超市、封闭的大专院校、敬老院等民生重点领域用户用电安全。开展逐一与社区物业对接,推动线上线下服务全面升级。疫情防控期间,应用“网上国网”App、"吉事办"微信小程序、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渠道,满足水、电、气费交纳、账单查询、票据下载、故障报修等各类业务需求,确保客户足不出户、居家办理业务;推进封控区“跟踪保底”服务,建立网格化客户服务机制,及时响应和处置区域内居民诉求,协调解决突发问题。主动沟通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客户xx,及时了解需求,远程指导帮助解决问题,疫情封控解除后第一时间上门服务。

供水、供热、燃气等企业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的负责人需在厂内值守,根据保证生产能力的最低人员需求,立即抽选年富力强、业务精熟的骨干力量,在厂区内提供临时居住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有案可依,切实增强应急反应能力;组建应急抢险队伍,设备调试正常、人员集中待命,如有突发事件立即抢修,完工即返、闭环管理;备齐物料设备设施,做好物资储备,用于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避免外购、运输等环节造成生产停滞和感染病毒的风险;热源企业和燃气企业要加强煤炭和运输车载液化气运输环节的闭环管理,尽量降低运输过程中感染病毒的`风险。

供水、供热、燃气企业的投诉后,立即协调相关企业尽快解决,确保企业服务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管控升级期间全市生活物资供应工作,强化各部门协同配合,形成资源整合、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全市各部门要以临战姿态应对此次疫情期间保供工作,要摸清生活物资底数,确保疫情期间供应稳定,必要时启用紧急生活物资投放渠道,全力做好重要商品、水热气电等供应保障。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区疫情指挥部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工作,下达指令,对保供人员及车辆的通行证要予以放行。牵头解决保供企业人出行上岗、志愿者支援等困难,增强保供企业配送力量,履行好属地主体责任,坚持“保供与防疫”同等重要的原则,主动发声,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消除群众恐慌情绪,防止出现“舆情大于疫情”的负面影响。

(三)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全市疫情发展状况制定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预案,确立市、区、社区三级生活物资中转场和紧急投放点,紧急情况下可组织连锁超市、电商平台等商贸企业分拣“蔬菜包”及“标准箱”等,配送到的社区物资投放点。对封闭小区,由社区工作人员、网格长、疾控工作人员等组成志愿者团队,将物资由社区投放点送至居民手中。

(四)实行闭环管理。管控升级期间,各企业要组织员工做好早晚两次抗原检测、白天一次核酸检测工作。商贸企业保供人员尽量在单位居住,在单位和企业住宿的员工要分空间单独居住;水热电气企业员工,生产生活实行闭环管理分空间单独居住,确保工作人员安全,防止交叉感染。

(五)建立沟通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疫情指挥部要建立和公布保供热线,有专人值守,确保疫情期间市民咨询渠道畅通。同时,相关单位建立投送各环节衔接,所有单位公布各环节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保证24小时联系畅通机制。

六、组织机构

成立市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专班,组长由xx担任,副组长由xx、xx担任。

专班下设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长:xx副组长:xxx、xxx成员单位:发改、商务、卫健、市监、粮储、农业、畜牧、公安、交通、政数、财政、供电、建委、规自、宣传、网信、县(市)区、开发区。

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副主任由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兼任。

十)保供方案

根据《邢台市20xx年采暖季洁净煤取暖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有效减少农村地区大气污染排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为抓手,在煤改气(电)未覆盖的乡镇(区)强力推广洁净煤,坚决禁止加工、运输、销售、使用劣质燃煤,实现洁净煤全覆盖。

二、供煤范围、价格、补贴和保供任务

(一)供煤范围。20xx年取暖季,对清洁取暖不能覆盖区域或“双代”工程未完成,不具备通气、通电条件,且需要燃煤取暖的农户,实施采暖季洁净煤托底政策,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和兰炭。

(二)供应价格。洁净型煤和兰炭,按照企业保本微利的原则,在10月15日前,由企业公布产品价格,接受发改、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部门监督,不得随意调整价格。

(三)补贴标准。省、市、区三级财政补贴标准为:兰炭、无烟煤补贴440元/吨(省100元、市100元、区240元),球形洁净型煤补贴400元/吨(省100元、市100元、区200元),蜂窝型煤区级补贴230元/吨,原则上按每户不高于2吨的标准进行补贴;群众按市场价购煤后,根据购煤量进行补贴。供煤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优惠政策,鼓励居民在取暖季前及早购煤。

(四)保供任务。由区农业农村局按照确村确户统计数据报上级批准后予以下达。

三、时间安排

(一)20xx年9月20日前:摸清底数,建立需求台账。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对各乡镇(区)开展确村确户工作,各项数据要具体到村、到户,对球形洁净型煤、蜂窝型煤和兰炭分别建立详细的需求台账,汇总后报区发改局。

(二)20xx年9月21日至10月15日:发改部门根据需求台账,通过公开招投标,完成洁净煤保供企业遴选工作;负责制定洁净煤保供方案并做好洁净煤推广工作中的供需协调工作;督促煤炭供应企业与上游企业订立购销合同,明确煤炭吨位及质量,组织货源及生产;督促煤炭供应企业签订保供承诺书,确保供应。

(三)20xx年10月16日至20xx年12月31日:20xx年10月31日前为洁净煤集中配送阶段,20xx年12月31日配送结束(20xx年1月1日至取暖季结束期间,配送企业保证供应,购买洁净煤不享受财政补贴)。各乡镇(区)要明确洁净煤保供负责同志,并在所辖村明确联络人员,逐户登记造册,实行清单式管理,同时,在各村建立配送点,在村委会明显位置张贴洁净煤保供企业公示牌,公示负责人姓名、保供企业名称、服务电话等,做到应保尽保、应供尽供。各乡镇(区)适时将负责人及配送点建立情况报送至区发改局。

四、煤炭生产和配送

(一)生产环节。供煤企业要积极筹措资金,在煤价低谷时购入优质原煤,降低成本。洁净型煤定点企业要及早安排生产,兰炭供应企业要联系好煤源,确保及时足量供应。在取暖季前,供煤企业要保证不低于取暖季需求量三分之一的储存量。

(二)购买环节。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按照确村确户名单,协助乡镇(区)做好收费工作;联系洁净煤供应企业,根据各村需求量协调送煤等事宜。村民购煤资金由村代收,待购煤时,统一交付供煤企业,由供煤企业以户为单位开具票据。

(三)配送环节。洁净煤供应企业要备足配送车辆,方便群众购买。乡镇(区)根据各村需求量与供煤企业预约配送时间,协调供煤企业将洁净煤配送到户。各村应提前做好台账,购煤用户收货后签收确认。

五、煤质管控

(一)企业严格自检。洁净型煤严格落实GB34170-2017《商品煤质量民用型煤》“型煤1号”和“蜂窝煤1号”标准要求,型煤产品要保证全水分含量应≤4.0%;兰炭严格落实GB/T25211-2010《兰炭产品技术条件》标准要求。严格落实质量监督流程,做到批批自检、批批达标,确保洁净煤质量。

(二)加强部门监督。坚持“企业主体、政府监管、社会参与、有效控制”原则,加强质量监管,严禁违规操作、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区市场监管局依据职责进行抽检。抽样不合格者,第一次按规定从重处罚,二次停业整顿,三次吊销执照。

(三)完善售后服务。相关部门、乡镇(区)及供煤企业要主动了解农村居民在洁净煤炭供应、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六、建立台账和兑现补贴

供应台账是兑现补贴的依据。各村根据需求台账,在洁净煤配送到位后,由购煤户签收确认,形成供应台账,并严格按照流程兑现群众补贴。

(一)专人负责。各乡镇(区)要明确专人负责,督促检查各村台账建立情况。各村确定专职人员,建立台账,随买随登,随时可查。村售煤工作结束后,村负责人员在台帐上签名,加盖村委会公章后,将台账(一式4份)报送乡镇(区)洁净型煤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真实可靠。各乡镇(区)要对数据真实性负责,对各村上报的台账进行审核。同时,填制汇总表,经乡镇(区)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后,将台账和汇总表报区洁净型煤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乡、村分别留存一份备查。

(三)补贴兑现。区农业农村局要跟踪掌握推广进度,根据各乡镇(区)上报的销售台账,提出申请报经区政府批准后,由区财政局按照补贴标准安排资金,区农业农村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各乡镇(区),由各乡镇(区)及时兑付到户。

七、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成立组织。区、乡、村三级要成立洁净煤工作专抓组织。区洁净煤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发改、农业、市场监管、财政、环保、交运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乡镇(区)行政负责人及发改、农业部门主管副职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负责全区洁净煤保供工作的方案制定、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洁净煤保供工作联席会或专题会,进行工作协调和调度,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积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各乡镇(区)是本区域洁净煤推广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本辖区洁净煤配送网点建设及推广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要相应成立洁净煤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细化乡、村两级实施方案,要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洁净煤采购、配送及资金收取、安全使用、宣传引导等工作,确保按省、市、区要求供应到位。

(二)落实责任

区发改局:负责全区洁净煤保供供需协调工作;负责完善洁净煤配送体系、组织洁净煤供应,确保配送到户。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地区洁净煤推广工作。主要有:下达推广任务;大力做好宣传工作;指导、督导有关乡镇(区)建立确村确户台账;组织居民登记交款;对接保供部门,提供登记交款清单,配合做好配送到户工作,跟踪掌握推广进度;对接财政部门,做好补贴资金拨付和清算工作;督促指导乡镇(区)及村“两委”核实洁净煤供应到位情况,并进行公示。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定点销售企业煤炭质量抽检和市场管控。

区财政局:负责按照洁净煤需求量及补贴标准,安排预算资金并落实下达。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煤炭销售点环保达标;积极争取上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区交运局:负责维护区内正常的洁净煤运输秩序。

(三)加强宣传。区农业农村局要组织各乡镇(区)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政府信息网、微博、微信等平台和电子LED屏幕、宣传栏、广播、悬挂横幅等各种形式,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居民对清洁、高效、环保技术和产品的认识,引导居民积极使用洁净煤,不断增强城乡居民和单位的环保意识,为推广使用洁净煤营造良好氛围。

(四)抓好督导。区大督查办、区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开展对各乡镇(区)洁净煤保供方案落实情况、补贴资金落实情况和洁净煤配送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确保采暖季群众取暖用煤需求。

十一)保供方案

一、冬季供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做好冬季供暖工作,需要参照本年度工作计划在供暖前进行多项准备工作,以便为冬季供暖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各种保障。

1、人员保障:

首先要调配好供暖设备运行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保证冬季供暖运行人员具备合格的上岗证,自身状况、精神面貌应无任何妨碍热力运行方面的疾病;人员配备数量、运行时间严格按照国家或行业规定去做。

2、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涉及冬季供暖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其中包括:热力运行岗位值班制度、热力运行岗位交接班制度、热力运行岗位巡视制度、门禁制度,要求值班人员认真遵守并严格执行,定期进行考核。

3、物资保障:

冬季供暖前应彻底检查、核实冬季所需物资情况,准备好冬季供暖期间所需要的材料及相关零部件,以避免因购买材料耽误维修时间,其中包括热力板换所需配件、热水循环泵备件、新风机组备件以及作为供暖设备电气控制部分所需的应急处理备件。

4、设备保障:

(1)应将管道进行保温处理,防止管道冻坏。

(2)检查楼顶机房、水箱间、电梯机房、风机房等部位的供暖、保温情况,保证该部位供暖设施完好,防止出现冻坏含水管道、设备。

(3)对于冬季供暖系统设备进行彻底检修:其中包括对热力板换、热水循环泵、新风机组、分布在各部位暖气以及作为供暖设备电气控制部分的检查、维修、保养,确保供暖设备完好。

5、技术保障:

(1)检查、核实楼宇自控操作站设备、设施是否完好,特别是涉及冬季供暖的各种显示功能应完备、准确,报警装置应完好。

(2)各传感器、执行器、温度控制器应完好。

(3)对采暖水系统进行清洗预膜,保证系统水质合格,防止管道出现腐蚀现象;定期检查采暖水系统水质,合理调整水质结构,确保合格。

6、安全保障:

(1)热力供暖运行前,部门内要召集全体热力运行人员召开安全会,进行供暖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保证设备及人员安全。

(2)制定或完善热力站应急处理预案;组织运行人员学习、演练,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联系。

(3)应在热力站明显位置悬挂逃生路线图;紧急出口标识应准确清晰;逃生通道不得锁门;逃生通道附近应无任何障碍。

(4)热力站一次水供水管道、设施防烫标识应清晰、齐备;管道阀门及保温应完好无损,避免出现运行人员烫伤以及热量流失现象。

(5)按照检测计划,供暖前对系统压力表、温度表检测,确保完好。

(6)热力站内通道区域严禁私拉乱拽悬挂在半空中的各种管、线。

(7)热力站内地漏、泄水沟及排水系统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可用。

(8)热力站以及附近周边地区明显位置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9)热力站运行人员应确保电话、对讲机以及手机通讯工具完好。

(10)一次管线阀门应完好,并在供暖前进行开关试验,以便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关闭。

(11)热力公司应急处理联络人员名单电话齐全、有效,异常情况下,对热力公司应急处理的引导路线要清晰,畅通,确保应急处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7、服务保障:

努力为客户提供精细、热情、周到的物业服务是衡量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为了保证小区供暖设备设施安全,使客户直接参与到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供暖前采取给重要客户发通知或张贴告示的方式提示客户,一方面提示业主上班(长时间外出)时将门窗和用电设施关闭;另一方面又要提醒客户不要关闭末端阀门,使之能够正常运行,以防止出现末端设备和管道冻裂现象,另外,对于供暖系统出现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避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

8、维修保障:

(1)物业人员应对业主空置房、公共区域以及公共区域的玻璃门窗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关闭、及时报修。

(2)工程人员应对公共区域门窗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对于暂时没有配件的情况,要求在冬季来临之前彻底解决。

(3)保安人员冬季应注意加强对公共区域楼宇设施、门窗玻璃以及楼内通道门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汇报。

二、供暖期间的各项工作

为了做好冬季供暖工作,热力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按照国家或行业的有关规定去做,主要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热力站设立24小时值班岗位,要求值班人员严格执行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检查供暖系统技术参数,并认真作好记录。

2、供暖第一天:热力站值班员首先要进行试水试压,随时观察系统外网压力状况,系统给水时应逐步缓慢开阀门,防止系统压力突变。

3、日常运行期间,运行人员应随时注意热力系统温度、压力状况,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进行热力系统排气,并及时做好补水工作。

4、每月切换热水循环泵,确保每台热水循环泵状态完好。

5、按照计划每月对供暖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清洗更换过滤网。

6、每日在楼宇自控操作站和现场检查公共区域温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7、掌握每个房间的用途,对易被冻坏的楼宇设施如无人房间的风机盘管、暖气、车库内喷淋头、车库出入口喷淋设施应加以保护。

8、倡导星级服务理念,增强物业服务的主动性。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与交流,每日抽测公共区域温度,随时掌握冬季供暖工作状态。

9、冬季供暖期间节能工作:根据天气变化,在楼宇自控操作站或设备设施现场,合理调配热水循环泵、新风机组、公共区域照明、各种排风机的运行时间和运行方式。

三、冬季供暖结束后的工作:

1、针对冬季供暖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及时进行消缺、完善处理,保证供暖系统设备、设施完好。

2、做好供暖、供冷共用一套系统管道阀门的运行模式切换工作;做好供暖系统排水以及系统设备的检查、保养、封存工作。

3、对本年度冬季供暖期间设备设施运行状况进行总结:统计汇总本年度供暖期间设备设施维修情况、更换零部件情况以及各种费用使用情况,为下一年做好供暖工作打好基础。

十二)保供方案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抓好当前我市菜篮子产品生产,保障市场稳定供应,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省、市防控工作部署及有关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菜篮子”保供稳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

略

二、加大“菜篮子”产品生产,保障市场稳定供应

(一)加大蔬菜生产,保障蔬菜市场均衡供应。为保障疫情市场有效供应,做到蔬菜不断档、不脱销,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全力做好冬春蔬菜生产、稳产保供。一是引导农户适当扩种增量保供应。要结合冬春蔬菜生产特点,统筹安排好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以蔬菜标准园区和规模化生产基地为重点,引导生产者根据市场需求适当增加应季、应急叶菜和速生蔬菜生产,保障蔬菜均衡供应,设施蔬菜产区要适当增加产品供应量,满足市场需求。二是强化指导服务。要充分发挥各级农业技术人员和科技特派员作用,加强对蔬菜生产主体的.指导服务,指导蔬菜生产者加强在地菜的田间管理,提高蔬菜产能,要组织劳动力,及时采收成熟蔬菜产品,及时上市,增加供应能力。三是加强蔬菜质量安全监管,让群众吃上充足、满意的放心菜。四是要认真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极端天气防范应急预案,落实防灾减灾技术措施,全力保障蔬菜安全生产。

(二)加快畜禽养殖,保障畜禽健康供应。一是重点恢复生猪生产。要落实稳定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保障猪肉产品市场供应。强化非洲猪瘟防控。严格产地检疫,严防染疫生猪产品流通市场。二是要深入分析活禽市场休市等给禽业生产带来的影响,适时采取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冰鲜上市”措施,保障家禽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要强化畜禽产品检疫。严格落实《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实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格实行畜禽定点屠宰,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县区农业农村部门配备驻场官方兽医人员驻畜禽定点屠宰场检疫。确保检疫合格的畜禽产品进入农贸市场或超市销售。杜绝病死畜禽上市销售,确保人们食肉安全。

(三)稳定渔业生产,及时调剂市场供应。一是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各级水产技术人员要帮助做好水产养殖场(户)技术指导服务,加强现有湖、塘、池内鱼类养殖管理,减少病害发生。根据市场需求,引导养殖户及时捕捞供应市场。二是强化水生野生动物监管。要加大水生野生动物防疫检疫,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禁止收购、销售、转运、采购、食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确保水生野生动物不流入餐桌。

三、加强“菜篮子”产品产销衔接

密切关注“菜篮子”产品市场动态,要深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一线,及时了解“菜篮子”产品供需情况,协调做好产品调运,努力保障市场供应。积极推进“菜篮子”产品生产主体与市场营销主体对接,及时沟通产销信息,协调供需关系。

四、部门配合,确保“菜篮子”产品正常流通

针对当前疫情交通管控的新情况,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交通、公安等部门,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和有关运输政策,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促进“菜篮子”产品快速有序流通。

五、加强市场监测预警

要及时掌握猪肉、蔬菜等“菜篮子”产品市场供给及价格变化情况,做好市场动态监测、预测预警、信息发布等工作,加强与发展改革、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

六、加强宣传引导,强化个人防护

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防控疫情的科学措施,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从业人员自我防护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为“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创造必要的硬利条件,确保疫情期间“菜篮子”产品生产稳定、流通顺畅、供应充足。

十三)保供方案

为保障我市农产品生产平稳,统筹抓好生产发展、农资供应、产销衔接、流通运输、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全力做好“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落实蔬菜播种面积,稳定水产品养殖面积,加强生产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保证蔬菜、水产品品种数量充足。在满足本市“菜篮子”供给保障的前提下,大力开展蔬菜、柑橘等优质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促进农产品销售,确保农民增收。及时组织全市农资储备配送调度,解决农资区域性、结构性缺口,保证不误农时。

二、应急措施

(一)蔬菜保供方面

1.强化组织领导。在农产品保供领导小组指导下,组建蔬菜保供工作专班,落实专人,明确职责,专班实行定期碰头、定期研究,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发生的市场波动及时报告,发出预警信号,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并深入分析原因,科学预测动态走向,确保全市蔬菜保供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持续推进。

2.抓好存量调查。切实抓好在田蔬菜产量调查统计,对蔬菜在田面积、产量、产地批发价格定期进行统计汇总,切实摸清家底,保障市场供应。

3.抓好生产管理。依据市场供求形势,分解生产任务,加强技术指导,督促各县市区落实生产措施,积极组织本地蔬菜标准化生产,增加蔬菜产量,确保市场供应。

4.抓好市场供应。强化统筹协调,加强与市、县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及时处理在蔬菜调运中出现的运输问题,同时加强与商务部门对接,及时了解各市场及超市蔬菜供求情况,组织抓好蔬菜调运供应。同时加快推动基地与社区团购平台对接,切实解决好蔬菜配送“最后一百米”问题,不断扩大蔬菜直供销售。

5.强化产销对接。一是组织开展农超对接、农市对接。全面摸清县市区蔬菜基地产量及销售人员联系方式,组织大型商超、市场采购上市。二是支持企业拓展市场。进一步抓好产销信息服务,着力组织或支持蔬菜专业合作社、销售大户与省内外批发市场、商超企业对接,在保证本市蔬菜供应的同时,努力扩大蔬菜对外销售量。三是大力拓展线上销售。利用抖音、淘宝、京东、苏宁易购、供销e家、邮乐购等平台,组织开展网销活动。

责任领导:陈琼;责任科室(单位):经作科、市场与信息科、农安科、市农业技术科学研究院、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柑橘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田丹xxx。

(二)水产品生产方面

6.加强生产调度。及时掌握企业、合作社、养殖大户等养殖单主体水产品存量及生产情况,加强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统筹安排,促进稳定生产。

7.做好指导服务。统筹全市水产专业技术力量,开展专项服务保障行动,及时指导养殖户做好苗种投放及病害防控工作,落实标准化规程和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增加优质水产品供应。

8.协调产销对接。密切关注规模养殖主体对产地运输的需求,协调相关方面保障产地运输畅通,及时组织指导规模养殖户与城乡重要农批和商超市场开展产销对接。积极配合交通、公安部门,畅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促进鲜活水产品快速有效流通。

9.加强监测监管。严格做好水产品用药监督管理,指导科学用药,严禁使用禁用药,督促指导生产者严格遵守休药期规定,加大元旦春节期间水产品的质量抽检频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责任领导:杨大银;责任科室(单位):渔业渔政科、市场与信息科、农安科、市渔政监察支队、水产技术推广站;联系人:xxxxx。

(三)畜禽生产方面

10.持续抓好以生猪为主的畜禽产品生产。加强“周报告、月对帐、季调度”,及时提醒指导养殖场户应对恶劣天气影响,提前做好各类防护,备足兽药和饲料等相关物资,抓好生产工作。

11.强化畜禽屠宰加工。宜昌双汇有限公司、三欣食品有限公司等要保证畜禽屠宰加工正常运转,鼓励建立“点对点”调运制度,强化产销衔接,严格落实屠宰检疫工作要求,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鼓励肉禽生产企业对出栏的肉禽进行屠宰加工,建设冷库进行储存,有效减少疫情带来的损失,适时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肉禽经营企业实施冷链运输、冰鲜上市。

12.加强畜禽疫病防控。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一封住七管住”非洲猪瘟防控措施,提升防控意识。对全市畜禽养殖场户开展疫情监测排查工作,实行畜禽疫病监测排查报告制度。成立畜禽疫病防控工作应急组和专家组,严格生物安全管理防护,做好畜禽等相关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强化动物及产品的调运监管,加强畜禽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强化消毒灭源等工作,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责任领导:张明海;责任科室(单位):畜牧科; 联系人:胡亚峰。

(四)农业机械作业方面

13.加快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进度。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急需的农业机械应补尽补、敞开补贴。积极推广使用“湖北农机补贴APP”、人脸识别等信息化技术,加强“一站式”、进村入户等便民服务,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

14.抓好机具储备调度。尽量利用微信、网络、电视等新媒体开展农机化技术培训、指导机手进行机具检修,确保机手以较高的技能水平、机具以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春耕农业生产。

15.抓好农机安全生产。转变宣传教育方式,通过短信、微信、短视频等方式,普及深化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农机生产安全。

责任领导:覃虎挺;责任科室(单位):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科教科、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联系人:xxxxxx。

(五)农资供应保障方面

16.建立农资供需监测制度。由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汇总全市农资供需动态及缺口数量等信息,为研判全市农资供需形势、精准做好农资保供提供依据。

17.分级确立保供单位,实行日调度。市、县两级建立以农资批发企业、农资示范企业为主体的保供单位名录库,根据疫情发展状况及持续时间,适时组织保供单位积极从省内外组织货源,合理安排库存量,及时跟踪落实农资储备品种、数量,确保全市农资产品供应。

18.做好农资生产企业的服务与协调。加强与市域农资生产企业的紧密联系,及时通报农资供需信息,帮助市域农资生产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做好与市场批发企业的有效对接,优先满足市域内农资供应。

19.建立农资应急储运配送系统。借鉴去年疫情期间农资保供经验,根据农资储备、基层网点的布局,科学规划、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农资应急储运体系,开展农资点对点配送;加强沟通协调,确定好运输路线、运输工具、临时存放点等,对应急保供重点企业和养殖户在原料接收、产品销售、运输流通等环节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及时反应,及时协调市防控指挥部、市公安、交通等部门为企业开具通行证明,将保供企业、农资企业纳入重点运输保障范围,帮助企业畅通“绿色通道”。

20.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积极协调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有意囤积农资、哄抬物价、牟取暴利、非法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农资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农资流通秩序。

责任领导:田雪峰;责任科室(单位):市场与信息科、法规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联系人:xxxxxx。

十四)保供方案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发我市蔬菜市场供应的异常波动,提高对蔬菜市场的调控能力,确保蔬菜市场应急保障供应工作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芜湖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用于蔬菜供应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出现市场供求严重失衡、蔬菜脱销断档、价格异常波动、市场非理性抢购等,需立即予以处置的情况。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全市蔬菜生产应急保障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县(市、区)和乡镇政府按照事权各负其责。

(二)定期会商,强化监测。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强对菜篮子商品市场的跟踪监测,全面掌握监控菜篮子商品市场信息,对可能出现的应急状况及时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三)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当出现蔬菜供应应急情况时,市蔬菜生产供应保障应急协调小组立即启动预案,并建立应急专报制度。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市场,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尽快取得成效。

五、组织机构

成立芜湖市蔬菜生产供应应急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曹荣富兼任组长,王先进、江哲、廖晓红和高芦生为副组长,协调小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详见附件1)。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成立相应的蔬菜生产供应应急协调机构,并及时将联系人(详见附件2)报市蔬菜生产供应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

(一)协调小组工作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全市蔬菜生产供应应急实施工作。

2.根据部门会商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市场动态、市场异常等级及发展态势,全面掌握全市蔬菜生产、流通、消费宏观形势,决定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3.启动预案后,及时下达蔬菜应急调控指令和任务。

4.负责决定新闻发布有关事宜。

5.协调解决执行应急保障预案过程中的各种重大问题。

(二)协调小组工作机构及办公室职责

1.统筹协调蔬菜生产供应应急措施的具体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2.收集报告蔬菜生产供应及价格波动情况,研判蔬菜生产供应异常波动程度和趋势,及时报告协调小组。

3.对预案启动进行全程监控,及时收集汇总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报告、通报实施情况。

4.按规定向新闻媒体提供蔬菜应急保障实施有关信息。

5.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完成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责

1.负责所辖地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科学预判和提前组织农产品生产,合理确定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数量,及时调整种植品种结构,实现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需求的目标。

2.负责摸清辖区内在田蔬菜种类、面积、产量,掌握本地需求、外调能力。

3.负责指导农民因地制宜加强田间管理,落实标准化生产栽培技术,提高产量、提升品质。负责指导蔬菜生产基地对成熟的蔬菜及时采摘,及时上市,增加供应。

4.负责保障蔬菜质量安全,绝不能出现因市场急需而忽视质量安全的管理。

5.负责组织协调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龙头企业农产品与与指定的批发机构对接。

6.负责建立密切联系机制,指定专人负责,配合相关部门,畅通“绿色通道,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

六、应急启动及响应

(一)应急启动程序

1.当出现蔬菜市场供应异常波动时,协调小组视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下达蔬菜市场供应应急指令,部署应急措施和工作任务。

2.协调工作小组和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协调小组下达的指令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落实应急措施。

(二)应急响应措施

1.建立应急值守制度。应急预案启动后,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各县(市、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政令畅通和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2.实施当地蔬菜保供。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市商务局提供的需求计划牵头实施蔬菜定向调运计划、定向应急加工、定向运输,启动应急供应网络,及时组织调配蔬菜货源。

3.实行货源临时管制。经批准后,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部分蔬菜品种实行调控,组织现有货源,统一组织调配供应。

4.开通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按照应急运输“绿色通道”相关政策,对蔬菜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在出现蔬菜应急商品运力不足时,负责组织社会车辆或协调部队车辆参与运输。

5.强化应急生产组织。县(市、区)根据蔬菜应急商品供应需求,组织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和农户以市场为导向扩大种植生产,扩大订单农业种植面。调整种植品种结构,大力发展“短、平、快”蔬菜替代品种。

七、响应终止

市场异常情况排除,蔬菜供应恢复正常后,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协调小组批准宣布。

十五)保供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缓解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促进生猪产业稳定发展和市场平稳运行,有效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粮食和储备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1〕4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市场为主、政府调控。发挥市场价格及政府调控作用,合理引导市场预期,统筹兼顾生产与消费、猪肉与替代品,调节市场供需,促进生产平稳、健康发展。

(二)分级负责、县区为主。市级负责全市猪肉保供稳价政策制定,保持全市生猪生产的基本稳定,承担凉州城区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县区政府承担本地猪肉市场保供稳价主体责任。

(三)精准高效、平急兼顾。加强价格监测分析,提高监测预警的前瞻性,不断完善政府调控手段,合理把握时机、节奏和力度,发挥政策效能。合理设置常规储备和临时储备规模,创新储备吞吐方式,充分发挥平时灵活调节和急时快速有效调控功能,确保储备调控做到“储得进、调得出、用得上”。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市场监测分析

市发展改革、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生猪猪肉监测预警信息体系,加强对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监测和预警分析,重点跟踪分析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仔猪价格、白条猪出场价格、玉米平均市场收购价格、城市猪肉平均零售价格等指标变化,当监测发现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提出调控生猪市场的相应措施,做好预警、处置准备工作。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政府的网站(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生猪生产、调运、销售情况和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同步宣传涉猪政策和疫情信息等,引导市场主体自主调节生产经营决策,主动适应市场形势变化。各县区相关部门要及时向市级对应部门报送本区域市场监测情况。

(二)建立政府猪肉常规储备

为满足市场调控和应急投放需要,市级和县区政府要建立一定规模的猪肉常规储备。市级常规储备规模按300吨安排,以冻猪肉的方式存储,储备资金由市财政负担。若需调整常规储备规模,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粮食和储备局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决定。常规储备中含应急储备120吨,专项用于应对突发重大灾害等特殊情况。按储备管理的相关规定,常规储备应定期轮换,轮换期间,储备肉库存数量不得低于225吨。

各县区常规储备由县区政府承担,最低按城区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安排,具体储备规模根据实际条件自行确定,储备期相关补贴资金由县区财政负担。常规储备可采用冻猪肉及活体存储等方式,其中冻猪肉存储占比不少于50%,在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等特殊情形时增加冻猪肉储备至规定的常规储备水平。天祝县可视情减少猪肉储备规模适当增加牛羊肉储备。

(三)协同做好预警应对

1.价格过度下跌情形下的预警应对。当生猪和猪肉价格大幅下跌,省发展改革委启动预警发布后,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在政府的网站(门户网站)同口径发布预警信息,引导养殖户平稳有序减栏,避免恐慌性集中出栏。

当省上对我市下达临时收储指令时,各县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收储任务。

2.价格过度上涨情形下的预警应对。当生猪及猪肉市场供应紧张、价格明显上涨时,省发展改革委启动预警发布后,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在政府的网站(门户网站)发布相同口径的预警信息,引导养殖户有序扩产,避免非理性过度补栏。

当省发展改革委向我市下达投放省级储备肉投放指令时,市发展改革委会商市粮食和储备局制定投放方案,并按指令投放省级政府储备肉。同时,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财政、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及时分析研判我市的猪肉生产、调运、销售形势,制定市级政府储备肉投放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市发展改革委向市粮食和储备局下达投放指令,市粮食和储备局在凉州城区依托承储企业的投放点实施投放,对群众不发票、不限购、敞开供应,确保不断档、脱销。市级储备肉投放结束后,要在30天内完成补库。县区可参照市上的做法,确定投放方式和投放规模,及时增加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

(四)压实猪肉保供稳价责任

市、县区政府承担当地生猪市场保供稳价主体责任,要积极扩大生猪生产,提高生猪自给率,结合实际健全猪肉储备调节工作机制,落实资金安排、收储主体等关键事项,组织实施好储备调节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适时组织财政、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粮食和储备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商会议,分析生猪和猪肉市场价格形势,议定储备响应方案,研究特殊情况下的猪肉市场调控措施等。同时按照部门职责,做好生猪相关商品的价格监测和预警,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按照我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好政府猪肉储备相关经费,切实保障生猪和冻猪肉储备、轮换、投放等需要,负责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保障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引导猪肉及替代品进超市、进集贸市场、进餐饮企业,保障市场供应。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落实稳定生猪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市场主体合理安排生产,调优生产力布局和结构,提升生产自给能力。加强饲料安全、生猪疫病防控及检疫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情预警机制;加强屠宰环节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的监管,推动生猪及产品规范有序调运。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生猪和猪肉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加强对猪肉市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严防问题猪肉进入市场。

市粮食和储备局负责做好政府猪肉储备管理工作,合理布局储备库点,确定可租用的社会库点,按要求进行储备和投放,增强政府储备猪肉常规调节和应急调控能力。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提高猪肉保供稳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主要领导亲自上手,分管领导具体主抓,落实落细部门责任,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发展政策措施,切实做好辖区内稳定生猪生产和市场保供稳价工作。

(二)强化政策协同。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上下之间、部门之间、政企之间的协同联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上稳定生猪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有关部门要通过增加预算内投资、保障养殖用地、强化信贷和保险政策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合理安排生产,调优生产力布局和结构,推进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增强市场抗风险能力,促进生猪和猪肉市场供求基本均衡,夯实保供稳价基础。

(三)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市农业农村、发展改革、商务局、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全面、客观、准确的报道猪肉产品市场供应、价格、质量安全以及政府采取的保供稳价措施等情况,引导社会各方面客观看待生猪及猪肉价格涨跌的影响,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营造有利于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舆论氛围。

十六)保供方案

为了健全和完善“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调控机制,缓解突发自然灾害、畜禽疫病流行等因素引起的“菜篮子”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价格的异常波动,切实做好我市“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国家储备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57号)、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精神和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调控机制,促进“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健康发展、价格平稳运行。

(一)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政府调控。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政府对市场的调控作用,合理引导市场预期,调节市场供求,促进生产稳定。

2.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在市“菜篮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切实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部门协调的“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调控管理体系。

3.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加强对“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的跟踪监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中“菜篮子”重要商品包括猪肉、鸡肉、鸡蛋、牛奶、蔬菜等。中央和我省如增加新的品种,本方案相应增加。

二、部门职责

(一)市农业农村局

负责统筹安排“菜篮子”重要商品生产基地建设,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合理安排生产布局,稳定生猪、蔬菜等“菜篮子”重要商品的生产,加大本地供应,确保达到国家和我省对“菜篮子”重要商品要求的自给率;做好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农业受灾统计和灾后重建工作;做好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及时处置动物疫情。

(二)市商务局

负责加强市场运行监测,负责冻猪肉与冬春蔬菜储备工作,按要求进行储备和投放,保障市场供应;协助做好“菜篮子”重要商品“五进”(进超市、进集贸市场、进集体食堂、进社区、进餐饮企业)工作。

(三)市财政局

负责将“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相关资金纳入相关市级部门年度预算中,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做好我市“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资金的保障工作;负责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保障工作。

(四)市发改委

负责“菜篮子”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和预警,及时向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按照我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保障工作。

(五)市市场监管局

负责对全市“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交易行为进行监管,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垄断货源、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强“菜篮子”重要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六)市交通局

负责配合做好“菜篮子”重要商品运输工作,确保市属收费公路“绿色通道”畅通,并积极协调收费公路保持“绿色通道”畅通。

(七)市公安局

负责“菜篮子”重要商品运输车辆的交通保障及超市、菜市场等销售点周边的交通秩序管理;处置因“菜篮子”重要商品短缺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八)国家统计局西安调查队

负责“菜篮子”重要商品的价格统计调查与分析,及时将各方统计数据综合分析后报市政府。

(九)市委宣传部

负责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沟通,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新闻舆论引导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协调相关单位做好信息发布,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市政府就“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工作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效果,消除社会恐慌情绪。

(十)市委网信办

负责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做好网上舆情信息的监测、研判和处置工作。

(十一)各区县(开发区)

负责本辖区内“菜篮子”重要商品生产、供应、库存、价格、市场动态及监测等的日常管理工作;“菜篮子”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向市级相关部门报告。

三、监测预警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国家统计局西安调查队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菜篮子”重要商品监测预警信息体系,加强对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当监测发现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提请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会商措施,为调控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各区县(开发区)相关部门及时向市级对应部门报送本区域市场监测情况。

四、响应机制

(一)猪肉

按照《西安市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的要求开展。中央和我省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菜篮子”重要商品(除猪肉外)紧缺响应

当市域内出现“菜篮子”重要商品供应紧张,持续出现抢购囤积现象,价格快速上涨,或者法律法规、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情况时,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在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同时,做好“菜篮子”重要商品紧缺品种投放前的准备;若情况没有缓解,经市政府同意后,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投放,根据事态发展可加大调运、投放数量,或施行其他调控措施。

(三)“菜篮子”重要商品(除猪肉外)卖难响应

当市域内出现“菜篮子”重要商品滞销积压、价贱伤农问题时,由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等相关部门,采取组织调运、临时收购、费用补贴、网络销售等多种形式解决。

五、收储与投放

(一)收储原则

1.按照“市级组织落实、企业短期代储、费用适当补贴”的思路进行。

2.分工负责。要做到市、区县(开发区)相关部门联动实施,除中央和省级规定的猪肉和冬春蔬菜由市商务局牵头收储外,其他品种临时收储由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实施,区县(开发区)相关部门具体落实。

3.优先向脱贫项目倾斜。在“菜篮子”重要商品收储范围内,优先收储涉及脱贫项目的小型种养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的肉鸡、生猪和蔬菜等。

(二)收储类型

1.冻猪肉收储。按照《西安市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的要求开展。中央和我省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2.冬春蔬菜储备。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的要求开展。

3.生猪保供活储。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生猪活储工作,各区县(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配合做好生猪活储工作。

4.临时性收储。鸡肉、鸡蛋、牛奶等商品临时性收储由“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实施,各区县(开发区)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收储工作。

六、资金兑付

(一)猪肉收储

冻猪肉储备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补贴资金;生猪活储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签订的收储合同约定内容,从农业农村专项资金中予以安排。

(二)冬春蔬菜收储

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临时收储

由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资金兑付工作。

十七)保供方案

冬季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工作事关重大。为全面落实冬季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各项政策措施,巩固和提升清洁取暖改造成果,努力实现“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可持续”的总体目标,促进我市清洁取暖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阳泉市冬季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协同机制(以下简称“‘双保’协同机制”),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双保”协同机制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指挥部主要职责是督促指导和协调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及有关企业搞好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工作。指挥部总协调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主任由市能源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负责人兼任。

二、“双保”协同机制组成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双保”主体:国网阳泉供电公司、山西晋东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东公司、山西晋东新能液化天然气公司、华阳集团(阳煤集团)煤层气开发利用分公司、中石化阳泉市石油公司、山西建科天然气科技公司、平定县煤气公司、洁净煤定点供应企业、甲醇和生物质供应企业、建筑节能企业。

协同机制工作任务包括:交流、共享清洁取暖保暖保供有关信息资源和资料;制定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协调措施;监督检查清洁取暖保暖保供措施实施情况并定期通报;处置影响较大的区域性、阶段性、突发性减供停供事件;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有关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工作任务。

协同机制设立五个专业办公室。电力、甲醇、洁净煤保暖保供协同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燃气保暖保供协同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热力保暖保供协同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生物质保暖保供协同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房屋建筑保暖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兼任。

三、组织“双保”协同机制专业督查组

“双保”协同机制指挥部组织七个专业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并对相关措施的落实进行跟踪督促。

第一组:电力“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能源局

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电网阳泉供电公司

第二组:燃气“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员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三组:甲醇“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能源局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应急管理局

第四组:生物质“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五组:热力“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六组:洁净煤“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

第七组:房屋建筑“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员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专业督查组主要任务:检查政府、企业的合同签订、能源储备和应急准备情况;检查甲醇、生物质颗粒和洁净煤配送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检查电力、燃气、热力管网运行保障情况;检查各级各单位保暖保供工作组织领导、值班值守、应急处置情况;检查能源价格执行和能源质量控制情况;检查清洁取暖运行费用安排和拨付情况;检查低收入群体保暖保供兜底措施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检查接访接诉处置情况和舆情应对情况;检查区域性、阶段性、突发性减供停供事件应对处置情况。

四、“双保”协同机制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每个月组织召开一次指挥协调会议,通报工作情况,解决重点问题,部署重点工作。由总协调办公室召集,指挥部成员参加,必要时,扩大至“双保”主体。

(二)调度会议制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业调度会议,听取情况,分析形势,讨论问题,明确措施,督促落实。由各专业办公室召集,成员单位参加。采暖季期间,可酌情增加会议次数,必要时,扩大至“双保”主体。

(三)专项督查制度。每年十月初至次年四月底为专项督查行动时期。期间,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联合督查、专项检查或重点抽查,每次行动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各专业办公室召集、有关成员单位参加,有关“双保”主体提供技术支持。

(四)信息发布制度。每月至少发布一期工作动态,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各成员单位、“双保”主体负责提供或推送。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及时发布动态信息。

五、“双保”协同机制职责分工

(一)市财政局:负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资金管理工作。

(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燃气“双保”专业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负责协调燃气保供、能源价格政策落实,督促燃气储气设施建设和调峰能力建设。牵头组织燃气“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参与电力“双保”专项督查。

(三)市能源局:负责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和督促各专业办公室工作。负责电力、甲醇、洁净煤“双保”专业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牵头组织电力、甲醇“双保”专项督查,参与生物质、洁净煤“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四)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热力“双保”专业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配合做好城燃企业“压非保民”工作。牵头组织热力“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参与燃气“双保”专项督查。

(五)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生物质“双保”专业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负责农村清洁取暖相关政策宣传。负责督导农村地区散煤清理清零工作。牵头组织生物质“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参与房屋建筑“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协调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的本地加工。

(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洁净燃料生产销售企业的洁净燃料质量依法实施监督抽查。牵头组织洁净煤“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参与生物质“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屋建筑保暖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负责指导推进建筑能效提升工作。牵头组织房屋建筑“双保”专项督查,参与热力“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领域“压非保民”工作。参与燃气、热力“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九)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清洁取暖甲醇、生物质燃料和洁净煤的公路运输保障工作。参与甲醇、生物质“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新(改、扩)建甲醇燃料储库项目的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参与甲醇“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洁净煤“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二)民政局:负责协调低收入群体“双保”工作。参与房屋建筑“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甲醇、生物质燃料、洁净煤运输通道管控工作。参与甲醇“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四)县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做好本区域清洁取暖“双保”工作,配合市“双保”协同机制各专业督查组,搞好本区域、本专业督查工作。

(十五)“双保”主体:签订能源、燃料采购长期合同;制定并落实“双保”工作方案和专项应急预案;保障电力、燃气、煤气的线路、管网正常;保证能源、燃料供应的充足、稳定、安全;燃料供应企业要建成2—3小时配送网络,确保采暖季群众取暖需要。

六、有关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全市“一盘棋”思想,坚决服从“双保”协同机制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积极响应,同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部署的高效实施和高质量完成。

(二)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树立“民呼我为,保供有我”的担当精神,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立足民生,履职尽责,努力完成“双保”任务,确保群众清洁取暖、温暖过冬。

(三)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舆情和群众诉求,落实首接责任制,热情接待,耐心接访,主动下沉,主动靠前,妥善解决矛盾问题,及时回应各方关注,做到有落实、有回音。

(四)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制定极端天气、极端情况专门应急预案,完善处突机制,组建应急队伍,落实能源、燃料储备,积极预防、稳妥处置阶段性、区域性、突发性减供停供事件。

(五)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阳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阳泉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办法》(阳政安〔20xx〕12号)确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安全监管,确保全市清洁取暖运行的安全稳定。

十八)保供方案

为维护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全面贯彻落实新修改《刑法修正案(十一)》,结合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隐患问题整治不彻底、安全教育培训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堵塞监管漏洞、加大执法力度、深化源头治理,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范围内容

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各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百日行动”,突出以道路运输、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农村公路运行、危化品运输、消防、渡口渡船等领域为重点,铁心硬手、重拳出击,集中打击惩治一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全面排查整治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类隐患,从源头上防范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具有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开采、经营、建设、储存、运输、使用、中介活动的;

依法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停产停工企业,未按规定履行复产复工手续,擅自恢复生产建设的;

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个人)的;

外委外包工程违法违规,没有相关资质的施工队伍非法挂靠并进行非法生产的;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未建立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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