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污染治理方案(收藏十三篇)
时间:2023-12-10扬尘污染治理方案(收藏十三篇)。
扬尘污染治理方案 篇1
扬尘治理方案
为有效控制施工现场烟尘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降低空气综合污染指数,根据石家庄市《环境空气质量预警调控应急方案》和市高建【2022】14号文件的要求,特指定基槽土方开挖防尘措施专项方案。
一、编制依据:
1、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石家庄市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管理条例;
3、石家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扬尘治理文件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润江电子装备产业园11#、12#楼,结构为框架结构,基础为筏板基础,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11#12#楼建筑面积均为8019.53㎡,地上六层。
三、土方开挖阶段扬尘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法:
1、土方作业施工时指定专人进行专项管理,建设单位负责人宋健,土方施工单位现场行车路线及车辆调度负责人郝印丰、卫生清理负责张占平,总承包单位负责人孙华力、王希生,全力保证现场车辆有序作业且卫生符合要求。
2、本项目土方施工作业全部为场区内倒作业,不涉及土方外运。
3、渣土车辆进场前首先由土方施工单位检查车辆是否符合市环保部门有关要求,是否具备相关手续,车辆是否携带车盖板,车辆司机是否持证上岗,手续不全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土方运输作业。其次车辆必须在主入口处用自动冲车设备对车辆轮胎及车身进行冲洗,干净后方可进入现场进行作业。
4、挖土机进行挖土作业时指定开挖顺序、开挖部位,严格按照指定部位开挖,不得私自随意进行开挖作业,作业过程中必须做到轻挖、轻放,土方开挖周围放置水桶、适当洒水,保持土方表面潮湿,防止扬尘的产生。
5、土方开挖范围以内的基槽,设置专人负责将防尘网局部掀开,掀开范围不应过大,减少不必要的掀开面积,设置专人负责将已掀开的防尘网随着土方开挖进度及时覆盖。
6、运输渣土车辆土方装载不得超出规定方量,装土后车辆顶部进行遮盖,不得私自随意卸土,必须按照已规划好的行车路线行走,行走时必须做到轻缓慢行,防止渣土掉落、洒落和流溢,防止路面起尘。
7、土方运输必须指定现场运土路线,车辆运输做到井然有序,专门安排足够数量的清洁人员对路面进行清扫及洒水,保证路面不起扬尘,做到车辆随过,路面随时有人清扫。
8、指定车辆倾倒土方的地点,位置在场区东墙边,土方堆置地点设置水桶,如果土方起尘,洒水进行湿润,倾倒后经铲车局部平整,堆土成型后派专人及时用8m*24m黑色防尘网进行遮盖。
9、如遇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施工,保证施工现场不起扬尘。
10、回填土压平实后防尘,每天收工前,将地面上洒适量水,或使用黑网覆盖,第二天回填前把网卷好放到一边,再用再盖。
11、在运输道路上洒水防尘,路面上的土随有随清扫,保证停运后路面无土,并洒水湿润,确保扬尘治理达标。
石家庄开发区昆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5日
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实施方案扬尘治理专项实施方案
扬尘实施方案
扬尘治理工作总结
扬尘治理发言稿
扬尘治理承诺书
扬尘污染治理方案 篇2
河东区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全面落实市政府实施“蓝天工程”的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年初制定的环保工作目标,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区政府决定对大气污染企业和重点污染源进行专项治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市长、区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河东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为依据,以耐火材料、地板砖、内墙砖、水泥、石灰窑、石料开采加工等污染严重的企业为重点,全面治理大气污染源,改善我区环境质量。 二、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 (一)防治工业污染 1.炒石膏粉厂、小生化厂、小板厂、小瓦盆窑、小淀粉、小造纸、小电镀等土(小)企业,必须于2005年年底全部关停、拆除。今后发现一处拆除一处,严防死灰复燃。 2.全区34家耐火材料厂(名单见附表2),必须于2006年3月底前采用煤气发生炉或梭式窑生产技术进行改造,实现达标排放。 3.城市规划区内、新老206国道两侧、街道办事处驻地周围的燃煤企业(名单见附表3),必须实行煤改气工程,地板砖行业的生产废水和采用冷煤气为燃料的企业,必须配套上马废水处理设施,不得直排造成对环境的二次污染。达标验收时间为2006年6月底前。 4.2006年年底前关停取缔所有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石灰窑(名单见附表4),逐步关停取缔不在重点区域的石灰窑。 5.即日起环保部门不再审批新上石料开采项目。原有分布于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的石子厂必须立即停产并拆除设备。不在重点区域的石子厂要在2006年6月底前关停拆除。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并拆除设备。 6.大力推行新型回转窑生产技术,逐步淘汰落后的机立窑生产线。今后不得新建、扩建机立窑设备和直径小于2.5米的小型回转窑,对现有年产量10万吨以下水泥机立窑生产线逐步关停或转产。 7.继续巩固小炼铁、土炼焦两小企业的关停成果,未完成拆除任务的街道办事处年底前完成拆除任务,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反弹。 8.2006年10月底前完成对盛能电厂、华盛电厂脱硫装置和大气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工作(名单见附表5),确保2005年年底前各项污染指标均达标排放。 9.其他未被列入关停治理改造的大气污染企业,必须在2006年10月底前采用清洁能源进行治理改造。 10.严格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一切对大气环境质量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技改项目),必须经过环保部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否则任何部门不得审批。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项目,环保部门有一票否决权。禁止在城区建成区及规划区内建设炼钢、炼铁、电石、水泥等粉尘污染严重的项目,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从2006年起,对占城区污染负荷80%以上的排污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 责任单位:区经贸局、环保分局、建设局、发展计划局、监察局、工商分局、司法局、安监局、土地分局 (二)防治煤烟污染 1.发展和推行集中供热,凡集中供热管网所及范围的生产和采暖单位,原有燃煤锅炉一律拆除或封存。对要求加入集中供热的用户,供热单位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对未纳入热网规划区域的,要实行区域联片工业采暖。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规划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环保分局 2.城市建成区内,严禁新上蒸发量10吨/时以下民用燃煤锅炉;所有工业燃煤窑炉和蒸发量1吨/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茶水炉、饮食服务大灶等燃煤装置,2006年5月1日前全部取缔淘汰。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的,要按隶属关系,到有关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对新上直接燃煤的商业性的饮食或浴池等经营性锅炉、煤炉、大灶,任何部门不得批准或接受备案。 对木材加工企业的小锅炉烟尘污染,采取建立工业园区、实施集中供热、推广绿色能源等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整顿或关闭。2006年底前,所有木材加工企业燃煤锅炉一律关停取缔。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工商分局 3.各煤炭经营单位,不得向城区范围内供应含硫量大于1%、灰分大于17%的高污染煤炭燃料。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经贸局、工商分局 4.城市建成区内积极推广使用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太阳能、电等清洁能源,2006年底前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环保分局 (三)防治机动车污染 1.严格按照国家机动车产业政策,停止生产和销售落后车型,加强出租车和公交车的管理,加快运营车辆更新。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政策和标准,做好机动车报废工作。对超期服役、污染严重的机动车,实行强制淘汰。 2.推广燃气汽车技术,加快燃气站建设,以公交车和出租车为重点,推广使用液化石油气、二甲醚等清洁能源。2005年底使用双燃料的公交车、出租车要达到30%,2006年底达到50%,2007年底达到90%。 责任单位:区交通分局、公安分局、环保分局 3.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督管理力度,将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纳入车辆年检程序。办理车辆年检、转入等手续时,应取得市环保部门核发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超标排放尾气的车辆要安装尾气净化
扬尘污染治理方案 篇3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城镇化的推进,扬尘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给人们的生活环境和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威胁。为了有效解决扬尘污染问题,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一套全面、系统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方案势在必行。
一、加强源头治理
1.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管。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管控,建立健全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和扬尘排放排放标准,加大对违法企业的惩罚力度,确保企业合法、规范运营。
2.推广先进的技术装备。采用现代化的污染治理设备和技术,如粉尘防护罩、喷水降尘装置等,有效防止扬尘污染的产生和传播。
3.促进燃料清洁化。鼓励企业使用清洁能源替代传统的高污染能源,如煤炭、柴油等,推广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的利用,减少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二、加强道路扬尘污染管理
1.改善城市道路环境。加强对城市道路的修复和养护,及时疏通雨水排水系统,减少道路积水区域,防止雨水和积尘结合造成的道路扬尘。
2.推广路面抑尘技术。采用降尘剂、抑尘粉末等道路抑尘措施,如喷洒尘潮剂、铺设水泥砖等,有效减少道路扬尘量,改善空气质量。
3.建设路面绿化带。在道路两侧建设绿化带或设置护栏、屏障等,利用植物的吸附功能阻挡扬尘向周围环境扩散,起到净化空气的作用。
三、加强建筑扬尘污染治理
1.建立健全建筑施工污染防治制度。建设单位在施工之前应提交扬尘防治方案,并配备相应的防护设备和人员。扬尘防治方案应包括扬尘防护措施、施工过程控制等。
2.优化建筑施工工艺。通过改良施工方式,如湿法作业替代干法施工、使用高效扬尘治理设备等,减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筑施工现场应配备完善的扬尘防护设施,如封闭施工区、覆盖物料堆放区等,控制建筑废弃物的产生和扬尘的传播。
四、加强农业扬尘污染治理
1.合理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依据土壤条件和气候特点,科学合理地安排不同农作物的种植,并加强农田管理,减少农田裸露面积,防止风沙、扬尘的发生。
2.推广节水灌溉技术。采用节水灌溉技术,减少灌溉用水量,减少农田水分蒸发带来的扬尘问题。
3.科学使用农药和化肥。合理施用农药和化肥,并且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减少农药和化肥带来的扬尘污染。
针对扬尘污染威胁社会健康和安全的问题,我们应采取加强源头治理、加强道路扬尘污染管理、加强建筑扬尘污染治理、加强农业扬尘污染治理等一系列措施。通过政府的引导和推动,各行业的共同努力,争取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为人们提供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环境。
扬尘污染治理方案 篇4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工业发展的不断扩张,河道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为了保护我们的水资源和生态环境,必须采取有效的河道污染治理方案。本文将详细介绍一种针对河道污染问题的综合治理方案,包括水源保护、水生态修复和污水排放控制等措施。
首先,水源保护是河道污染治理的重要环节之一。我们应该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建立健全的水源保护制度。首先,要制定严格的水源保护区划,划定禁止开发区域,严禁任何污染源存在。同时,要加大对水源地的监测力度,建立水质监测站点,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确保水质符合相关标准。此外,还应加强对水源地周边环境的保护,严禁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等行为,确保水源地的环境干净整洁。
其次,水生态修复也是河道污染治理的关键环节。我们应该加强对受污染的河流的生态修复工作,恢复其自净能力。首先,需要对污染源进行清理和停产整治,断绝污染物的输入。其次,要加大对污染河流的水质改善力度,通过投放水生植被和生物菌剂等,增强污水处理能力。同时,要注重河岸的绿化和生态修复,种植适宜的植物,恢复河岸带的生态功能。此外,在修复过程中还要加强宣传与教育工作,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让大家共同参与到水生态修复中来。
最后,污水排放控制是河道污染治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我们应该加强对污水排放的监测和控制。首先,要建立完善的污水排放许可制度,对污水排放进行严格管控。同时,要鼓励企事业单位进行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此外,还要加强对农村污水治理的力度,建立有效的农村污水处理系统,减少农村对河道的污染。另外,还要加大对非法排污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河道污染治理方案包括水源保护、水生态修复和污水排放控制等多个方面的措施。只有综合采取这些措施,才能有效减轻河道污染,保护我们的水资源和生态环境。当然,河道污染治理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都应积极参与,共同守护我们的河流,让我们的水更清、更美!
扬尘污染治理方案 篇5
第一章: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武汉市江岸区安居西路北侧。为了有效防治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以及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指导手册,编制本项目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控制专项方案,并成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小组”,开展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及日常检查工作。
第二章: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湖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4、《武汉市环境保护条例》
5、《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6、《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指导手册》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保证措施
3.1 组织机构
根据该项目实际情况,项目部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其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阳(项目经理)
副组长:吴火明(技术负责人)、冯吉祥(项目副经理)
成员:王晶(材料员)、张华军(施工员)、方志文、王春生(安全员)、邵百学、陶玉台(质检员) 3.2 保证措施
3.2.1 项目经理负责该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全过程监督,
落实从源头做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主要责任。 3.2.2技术负责 人负责该项目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的编制、实施和落实检查工作,对投入到扬尘污染专项防治工作中的人、材、机等进行统一安排和部署,将《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落实到位。
落实好现场材料存放、渣土覆盖、道路硬化、进出车辆冲
洗、晒水降尘及施工围挡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检查并记录,促使该项目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常态化和日常管理规范化。
3.2.3 项目副经理负责该项目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的落
实实施、日常巡查、监督及评价。对违法违规、不符合要
求的扬尘污染行为坚决制止,配合技术负责人完善落实该
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3.2.4 材料员负责该项目针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所需材
料采购,配合门卫(车辆进出保洁工作),认真做好现场
各种材料的存放及覆盖工作。
3.2.5 施工员负责该项目施工临时道路保洁工作以及进出车
辆冲洗、现场材料渣土覆盖的落实工作,配合项目副经理 完善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3.2.6安全员 负责每天巡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情况,
并做好记录,配合项目副经理开展针对扬尘污染防治的日
常管理工作。
3.2.7综治 员负责对路面清扫、车辆进出、建筑垃圾存放进
行覆盖及出场遮蔽工作。
第四章: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4.1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来源
建设工程施工的扬尘污染,是指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
管线施工、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施工等
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水泥、砂石、灰
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 4.2项目部管理措施
建设工地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即必
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措施、必须湿法作
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
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 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渣士。确
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
接受公众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投诉,并及时作
整改措施以达到相应要求。
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扬尘防治交底,将扬
尘防治工作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
染控制过程。项目部与作业班组签订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
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4.3 设置围挡措施
本工程地处住宅集中区域,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式管理,临
街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2.5m。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等驶出
工地前必须清除泥土作防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4.4 作业场地、施工便道硬化处理措施
施工现场应平面布置要求做好主要道路、材料堆场、生活
办公区域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的硬化或绿化处理,
确保无一-处露土现象,以达到防尘控制要求。
工程每个区的进出口、场内施工便道和建筑材料堆放地进
行硬化处理,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清洁、洒水降尘。
在施工场地内,工地出入口配置冲洗用水和设备,运输车
辆带泥轮胎在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 4.5 道路清扫措施
安排保洁人员2名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1~2次的
清扫,清扫前对路面进行洒水工作。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
增加洒水次数,以保持路面湿润。所产生的的生活垃圾和粉尘
经分类装袋后及时投放到指定地点。 4.6 堆放控制措施 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同时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定时洒水
维持湿润,以有效控制扬尘。 4.7 建筑废料处理控制措施
施工现场全部采用防护网封闭,防护网保证干净、整洁
无破损。建筑垃圾严禁临空抛洒。生活垃圾集中清理出场,严
禁现场焚烧垃圾。
4.8 建筑材料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措施
施工用的加气块砖及配砖砌块必须在指定场地进行堆放,
进场后及时进行洒水润湿,定时由专人对堆放场地进行清扫。
其它易'飞扬物、细颗散体材料(如塑料泡沫、膨胀珍珠岩
粉末等),必须进行严密的遮盖或存在不透风的仓库内,运输
车辆要求有防止泄露、飞扬装置,卸料时采取集中码放措施,
以减少污染。
4.9 混凝土、砂浆拌制扬尘污染的控制措施
为减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施工现场全部使用商品混凝
土。
4.10 木工机械作业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木工加工棚按施工组织设计的布置要求,在每个区段内落
实责任制,指定作业场所环境保护负责人,负责木工棚的日
常管理。保持木工棚的整洁,及时清理木屑、刨花和边角料,
必要时进行洒水湿润后再清理,并装袋运至指定地点堆放,
定期处置。
4.11运输车 辆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渣士等的车辆,在驶出建设施工现
场之前,要加强防尘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防止建筑垃圾、
泥土的散落,污染道路和周边环境。
4.12 砖槽切割加工作业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管线安装施工的砖墙沟槽切割,,应采用湿作业法进行施工。 4.13 建筑垃圾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建筑结构楼层内的施工垃圾(暴露垃圾)清扫前先洒水湿
润,运输可采用搭设封闭式专用垃圾通道运输或采用密封容器、
装袋清运,并派专人进行检查、督查。严禁随意在预留洞、阳
台、窗口处临空抛洒。所清扫集中的垃圾,在现场规划场地内
堆放,并覆盖密目网,定时清运搬离现场,以减少粉尘污染。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在施
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
措施。
在施工现场处置工程渣土时进行洒水或者喷淋降尘。施工
现场堆放的渣土,堆放高度不得高于围挡高度,并采取遮盖措
施。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时,
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洒。 4.14 生活垃圾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生活垃圾安排专人进行收集、清理,按照指定地点与建筑
垃圾分开堆放,并进行密闭遮挡。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及时 清运出场。
禁止在现场焚烧生活垃圾、废弃木料、塑料制品和热熔沥
青,以防止对大气的污染。 4.15 其它扬尘控制措施
土方作业过程中,安排专人及时清除路面遗洒的泥土,并
使路面始终保持较湿润的状态,做到不泥泞,不扬尘。土方施
工期间,当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停止作业。
清扫路面、脚手架时,采取先洒水后清扫的方法。
扬尘污染治理方案 篇6
xx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
实施方案
为有效控制工程施工扬尘,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污染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一管理、严格标准、防治结合的原则,以责任考核为主要手段,实施属地管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进一步降低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施工现场要做到围挡、硬化、绿化、覆盖标准化、出入车辆清洗自动化、扬尘监控信息化、垃圾清运密闭化、洒水降尘常规化、混凝土商品化、砂浆搅拌预拌化,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达标率达到100%.三、责任分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指导、督导;负责对施工现场不达标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依法处理。
(二)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是本辖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主管领导,负责本辖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三)水利、交通等市政工程按照“谁建设、谁负责”原则,由建设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四、工作标准
(一)、施工现场围挡、大门标准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围挡材质使用砖砌体结构或专用金属定型材料,保证围墙安全、稳固、整洁、美观。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围墙高度:市区主要路段不低于3米,其他路段不低于2.5米,围墙内外抹灰,上下刷灰色涂料,中间刷白,压顶采用灰色琉璃瓦,壁柱顶端设置灯座,并安装照明,壁柱表面刷灰色涂料勾白缝;大门净宽不小于6米,净高不小于4米,门头部位应有企业标志、项目名称,门柱应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创优内容,门头应有灯箱或霓虹灯,夜晚要亮;应在醒目位置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公示期至工程施工结束,并保持公示内容得清晰完整;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划分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分类堆放建筑材料并设置标牌;建设工程主体外侧使用符合规定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应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做到定期冲洗,保持清洁。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外溢,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洒。
(二)自动化冲洗设施标准
工地出入口道路必须设置自动化冲洗设施,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槽帮、底盘和车轮进行冲洗,车辆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将施工现场内的泥土带出,污染城市道路。
(三)扬尘治理远程监控系统安装标准
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远程监控系统,对施工现场各个部位及环节扬尘污染情况实施动态监控;远程监控系统前端摄像头等设备由建设单位负责,前端监控部位至少包含以下部位:
1、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前端;
2、施工现场出入口及现场周边。建设单位指定专人对监控系统进行日常保养,以确保每个监控点都能正常运行;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实施动态监控,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系统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网。
(四)材料堆放、土方覆盖、绿化标准
施工作业、材料存放区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并采用相应的隔离措施,按总平面布局码放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并设置标牌;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临时存放的土堆用防尘网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覆盖,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开挖完毕的土方工程,裸露作业面部位要及时固化或用防尘网覆盖;对于停止施工的工地、施工现场空地必须采取覆盖或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
(五)场地内道路硬化标准
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施工作业道路及材料堆放场地必须全部采取混凝土硬化,禁止使用其它软质材料铺设;施工现场要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
(六)垃圾清运标准
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应采用密闭器具或临时管道运输,严禁从空中抛洒废弃物;安全网内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定期冲洗安全网,保持安全网的清洁;场地内建筑垃圾要集
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
(七)拆除工程降尘标准
拆除工程现场要做好封闭围挡,围挡要稳固、整齐,高度不低于1.8米;房屋拆除时应配备洒水喷淋设备,边拆除边洒水,防治产生扬尘污染。机械拆除应采取高压喷淋洒水等方式降尘;拆除工程完成后,建筑垃圾应在拆除后3日内清运完毕,拆除后用于房屋建筑的工地围挡标准参照建筑工地围挡,拆除后用于绿化或市政道路建设的采用彩色钢板围挡;不能开工建设的,及时采取绿化或防尘网覆盖。
(八)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安排专人负责(雨雪天气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定时洒水,保证施工现场无尘土。
(九)建设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
(十)施工现场不得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遇有四级大风时,禁止进行土方开挖、土方运输、土方回填、房屋拆除作业,并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遇市政府发布空气预警时,按政府预警要求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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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各方责任主体责任
(一)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承担下列责任:
1.应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机构,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
2.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扬尘污染防治目标要求及其所占的评标分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应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职责;
3.编制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并按方案实施;应将建
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费用列入工程概算,并于工程开工前足额支付施工单位;
4.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理余留土方和垃圾。
(二)施工单位(含拆除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承担下列责任:
1.投标文件中应有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专项方案的内容包括:扬尘防治工作目标、各分项工程不同施工工艺专项扬尘防治技术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
2.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分别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负责;
3.施工作业应符合技术操作规程,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技术措施;
4.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及拆除作业。
七、工作措施
(一)实行统一部署、分清职责、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应明确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主管领导,建立建设项目扬尘污染分包责任人制度,分包责任人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巡查、督导,对存在的问题督导各责任主体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本辖区施工工地有变更的,由辖区乡镇负责及时变更本辖区工程台账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报市大气办备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明确分包乡镇工作人员,分包乡镇工作人员负责对分包乡镇的扬尘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负责联系乡镇配合市大气办和石家庄考核组对我市的扬尘管理考核。
(二)施工许可前现场勘验环节增加扬尘污染治理是否
达标一项,施工现场必须达到《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污染防治办法》要求,凡是不达标的,现场勘验不能通过,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招标文件中没有扬尘污染防治目标要求及其所占的评标分值的,招标办应将招标文件退回并要求补充;备案合同中必须明确各责任主体的扬尘污染防治职责,制定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方案,并于开工前足额支付相关费用。各施工现场应在显要位置悬挂工地扬尘治理公示牌,公示牌内容应明确本工地扬尘治理责任人、扬尘治理标准及举报电话。
(三)一年内两次被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建设、施工单位,记入不良记录;一年内两次因扬尘污染受到行政处罚的施工单位,暂停六个月投标资格;对造成严重扬尘污染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申请发证机关降低或者吊销企业资质,外地企业清除出鹿泉市建筑市场。
扬尘污染治理方案 篇7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情况为做好施工现场扬尘预防治理工作,改善施工环境。按照《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行动方案》和《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的规定,以及我县创建环保城市和国家级卫生城市的要求,在年初召开的质量安全工作会上,安排部署了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
半年来共检查整顿不符合要求工程14个,要求覆盖土堆2万余平方米,对4个工程不连续围挡进行了整改,整改不符合要求市政、公路工程长度约11km,对易产生扬尘作业的整改处理20余处,共查处不符合要求渣土车作业6起。经查整顿,多数在建工程施工现场采用了封闭围挡施工,施工现场出入口及场内主要道路进行了硬化,土堆、垃圾进行了覆盖或淋湿,生活区、办公区裸露地面种植了草皮、植被等措施,渣土车统一在夜间进行作业,出入口增加了洗车设施,减少了道路污染,市政、公路工程施工一律进行湿作业,木工棚、水泥堆场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进行了封闭和吸尘处理等。
扬尘污染治理方案 篇8
为贯彻落实好扬尘治理和重污染天气各项响应措施,履行好应承担的各项社会责任,我公司向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郑重承诺如下:
一、当接到禹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和禹城市住建局应急指令,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按照指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落实各项扬尘治理应急减排措施。
二、当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时,适应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增加清扫保洁频次和时长;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时停止土方开挖等作业,当启动Ⅱ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停止一切生产。当接到预警解除指令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三、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及政府和行业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扬尘治理和重污染天气响应责任,全面加强施工扬尘控制与管理。
四、自觉接受住建局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整改到位。
五、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六个100%”和“六化”。
六、施工现场配备扬尘治理责任人:钟伟,联系方式:0。
我公司将严格履行承诺,落实扬尘治理和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若违反承诺,自愿接受住建局做出的一切处理决定。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企业自存一份,交禹城市住建局一份)
施工单位(签章):
20xx年9月12日
扬尘污染治理方案 篇9
关于原点西路(北段)扬尘污染防治的整改报告
西安高新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有效防治扬尘污染,监理单位根据“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的要求,对我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部分项目不符合施工要求,根据不符合施工要求项目对我部提出整改意见,我部将针对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积极配合整改,期望整改到位:
1、施工工地工程概况标识牌未明确公布扬尘投诉举报电话;
原因:由于工程概况牌破损,没有及时更换; 整改方案:立即更换工程概况牌;
整改措施:已更换工程概况牌,公布有投诉电话;
2、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围挡不严;
原因:本工程为道路拓宽工程,道路两侧为厂房、耕地车辆无法通行,预留施工车辆出入路口。
整改方案:规划施工车辆出入口;
整改措施:根据规划出入口方案,对多余路口进行围挡;
3、施工现场集中堆放土方有部分没有进行覆盖;
原因:没有及时的覆盖集中土方; 整改方案:立即对裸露土方进行覆盖; 整改措施:已组织人员对其进行覆盖;
4、施工现场洒水不及时;
原因:洒水车辆少,洒水车坏了,没有轮换车辆;
整改方案:增加洒水车;
整改措施:增加2辆洒水车,现施工场地已配备3辆洒水车,保证每天有2辆车正常工作;
本次检查不合格事件我部领导非常重视,经过深入细致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整改方案,立即整改。同时也万分感谢监理单位为我部保证文明施工提出宝贵意见,也希望在今后的日子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与指导,谢谢!!
榆林市树天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项目部
2013年10月31日
扬尘污染治理方案 篇10
扬 尘 治 理 专 项 方 案
包头市新都市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纬七西路
(建华路-经八路)工程施工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包头市新都市区纬七西路(建华路~经八路)污水、雨水、给水、道路及人行道绿化硬化工程,预计造价19336853.96元。本工程位于210国道以西,建华路以东,110国道以南,哈屯高勒路以北,新都市区纬七西路(建华路~经八路)工程,起点为建华路路边,终点至经八路,道路设计长度1465.835m,修建长度为1465.835m,车行道宽度18m,道路修建面积29012.9㎡。污水管线修建长度1556.6m,管径为D500~D700预应力钢筋砼Ⅱ级管。雨水管线修建长度1483m,管径为D800普通承插式钢筋混凝土Ⅱ级管。道路两侧硬化各铺3.3m宽人行便道,硬化面积8927㎡。
包头市新都市中心区是集政务、商务、金融、会展、文化休闲、高档居所、总部经济等为一体的城市中心区,按照包头市城区整体发展思路,根据城市市政公用管线布局和包头市新都市中心区总体规划,为推动包头市新都市区中心区的开发建设进程,拟建设道路、污水、雨水、给水及人行道硬化综合工程,是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投资环境,树立文明、清洁的城市形象,提高城市服务功能的重要举措。
扬尘污染治理方案 篇11
为进一步加大**城区水污染防治力度,争取今年年底前使**城区主要河流和面积较大的水面基本变清,促进“花城、水邑、林海、商都”建设目标的实现,为城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市“碧水工程”计划》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城区污染源及水环境质量现状 目前,**城区建成区面积为4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39万人,按每人每天消耗179公斤水量(含饮食业及其他三产企业)计算,全城每天约产生生活污水6.98万吨。据统计,约有60%的生活污水,通过地下管道流入洙水河,最后流入洙赵新河;约有30%的生活污水,经北城韩堤口排灌站提排进入菏鄄路公路沟内,通过七里河、安兴河流入洙赵新河;约有10%的生活污水,通过城西南的三角闸,提排进入东鱼河北支,穿薛庄涵洞进入新万福河。 **城区及近郊目前污水排放量较大的单位有:**发电厂、青啤**有限公司、睿源化工有限公司、睿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牡丹纸业有限公司、鲁抗集团药业有限公司、健民制药有限公司、泰龙化工有限公司、宏瑞纺织印花有限公司、**绿源食品有限公司、**生建机械厂、**华联印染有限公司、**刚城纸业有限公司、**栋梁纸业有限公司、**天香毛纺织有限公司、**开发区帝园食品有限公司、**华瑞方便面有限公司、**华星油嘴油泵有限公司、**市立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牡丹区人民医院等。这些排污单位废水的流向是:**绿源食品有限公司、青岛啤酒**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外排废水全部进入洙水河;**宏瑞纺织印花有限公司、**牡丹纸业有限公司、**睿源化工有限公司、**睿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外排废水通过七里河、安兴河,进入洙赵新河;**泰龙化工有限公司、**健民制药有限公司、**生建机械厂等单位的外排废水,通过东鱼河北支流入新万福河。这些单位日排污水约2万吨。**绿源食品有限公司、**健民制药有限公司、**华星油嘴油泵有限公司等企业到目前为止,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华联印染有限公司、**刚城纸业有限公司、**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等单位至今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泰龙化工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中。从近期的检查情况看,部分单位治理污水设施运转基本正常,外排废水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个别单位治理污水设施老化或者处理能力不足,已不适应需要。 多年来,由于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及点源治理不到位,造成**城区水环境质量较差。环城公园工程的建设,对改善城区水环境质量起了重大作用,但目前**城区仍有部分区域污染严重:一是长江路以南、定陶路两侧,大部分污水系**泰龙化工有限公司外排废水,主要污染物是氨氮、化学需氧量;二是城区菏鄄路两侧,由于城区部分污水经韩堤口排灌站排入菏鄄路路沟内,加上**睿源化工有限公司、**睿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工业企业处理后的生产污水,特别是七里河接纳了东明县部分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致使该区域水环境质量一直较差;三是天香公园水域,该水域与洙水河相通,城区大部分生活污水和青啤**有限公司工业污水排入该水域;四是城东北区域、220国道两侧,由于**华联印染有限公司、**刚城纸业有限公司、**栋梁纸业有限公司、**天香毛纺织有限公司等企业治污设施不完备或不能正常运转,外排工业废水不达标就进入七里河和安兴河下游。 二、治理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加快城区污水处理厂管网设施建设 要加大投入,加快城区污水处理管网铺设,并做好配套完善,最大限度地把城区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确保实现2007年底前**市城区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的目标。这项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市市政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配合。 (二)加大城区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 1.关闭一批企业。认真落实鲁政发〔2005〕2号和菏发〔2005〕6号文件精神,对**城区内及近郊的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包括现有石灰法制浆工艺、年制浆能力3.4万吨以下化学制浆生产线,年生产能力2万吨以下黄板纸,1万吨以下废纸造纸企业,1万吨以下酒精生产线,1万吨以下淀粉生产线于2005年底前依法予以关闭。对“十五土(小)”和新“六小”企业,发现一个,取缔一个。这项工作由牡丹区政府和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逾期不予关闭和取缔的,将按照省监察厅、省人事厅、省环保局《关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2.停产治理一批企业。对**城区和近郊的污染严重、4月底前未上马治理设施的企业,要立即停产治理,经市、区环保部门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一律关闭。这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督促落实。3.限期治理一批企业。对**城区及近郊虽有治理设施,但外排污水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要在今年7月底前全部完善治理设施,确保外排废水稳定达标排放。8月初,环保部门要组织检查验收,对完不成治理任务的,一律停产治理。这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督促落实。4.搬迁一批企业。对**城区及近郊污染严重、威胁居民身体健康、制约城市发展、影响城市形象的企业,要制定规划,分期分批搬迁。特别是位于**城区上风上水向的企业,工业废水即使达标排放,也不宜在建成区内长期生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也要远离建成区。这项工作由牡丹区政府和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5.依法查处一批环境违法企业。要加强对城区企业的环境监督管理力度,对企业闲置治污设施、偷开偷排、超标排放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按照省监察厅、省人事厅、省环保局《关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追究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企业法人代表的责任。这项工作由市监察局、环保局负责。 (三)加强新建项目环境管理 为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要严扬尘污染治理方案 篇1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X年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工作要求,落实市住建委《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京建发【】112号)和“关于开展建筑垃圾运输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落实集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坚持施工生产与污染防治相结合,持续提升施工现场绿色环保施工水平,因此我项目部各部室要高度重视,全员要认清形势,积极认真的落实相关文件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我项目部无环境污染、扬尘等影响周边环境的事件发生,并认真履行自身岗位职责,现项目施工部与你签订本责任制。
一、责任目标:确保项目部于X年4月15日前100%达到市住建委扬尘治理达标标准;并在自身环保责任区内,无环境保护及扬尘现象。
二、主要职责:
1、严格按照项目经理部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明确各标准条款的责任分工。
2、严格执行北京市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控制相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相关规定要求。
3、施工现场周边采取围挡措施,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场地按要求进行硬处理,施工现场裸露地面、土堆按要求进行覆盖、固化或绿化。
4、如遇有四级以上风的天气,不得安排分包单位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作业。
5、负责施工现场日常清扫洒水(雨雪天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的降尘工作,在土方施工、干燥天气、风力四级以上的天气条件下,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6、负责修建现场排水设施、通道,并保证畅通、施工现场无积水。
7、房屋拆除、外架拆除、平整场地、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等作业时,应安排专人对施工作业面内进行洒水,防止产生扬尘污染。
8、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
9、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安全网内垃圾应及时清理。
10、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11、在使用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12、土方施工作业面(钻孔、打桩、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可暂不覆盖,但应采取适度洒水等降尘措施,当天施工完毕后应按要求进行覆盖。
13、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对于自然放坡的边坡工程可酌情进行覆盖;
14、对于土方工程,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应及时固化或覆盖。
15、对于停止施工的场地,应当对其裸露土地采取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
16、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的临时存放的土堆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
17、建筑垃圾运输及土方运输等运输车辆,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理干净,确保不将泥沙带出现场。冲洗车辆的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现场施工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车辆槽帮、车轮等易携带泥沙部位进行清洗,不得带土上路;
(2)洗车池旁必须设置沉淀池,沉淀后的污水应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18、监督检查运输单位,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消纳建筑垃圾、渣土。并督促运输单位按《关于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准标识的通告》的.有关要求,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遗撒。四统一车辆即:统一密闭、顶灯、反光车号、车门企业标识。
19、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围挡坚固、严密,表面应平整和清洁,高度不得低于2.5米;现场围挡及大门每半年清洗或粉饰见新一次;施工围挡使用材料、构造连接要达到安全技术要求,确保结构牢固可靠。
20、围挡材质应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砌块砌筑。
21、外脚手架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颜色为绿色)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密目安全网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齐、清洁。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
22、负责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关于环保(扬尘治理)的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3、联合其他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及扬尘治理自查自纠隐患排查工作。
项目施工部
部门负责人:责任人
扬尘污染治理方案 篇13
为有效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我中交(青岛)顺河片区城镇化建设项目8#(H)地块工程一期项目现就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承诺如下:
(一)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管理实行建设单位负总责,施工、监理单位层层落实责任,并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部结合工程实际编制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经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二)工地开工前,施工工地周边连续设置米以上的新标准全封闭彩钢围挡,避免敞开式作业。围挡底端设置砖砌基础,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基础之间无缝隙;工程脚手架外侧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工地围挡和建筑物围挡保持外观严密、美观、整洁、安全牢固。
(三)施工工地所有出入口地面按要求进行硬化处理,设置洗车机或车辆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并设专人进行管理;车辆在驶出工地前,车轮、车身冲洗干净,不带泥上路。
(四)基坑开挖前,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依法对工程的土石方开挖、支护、运输等项目进行发包,并签订施工合同,办理安全报监和施工许可手续;建筑工地使用密闭加盖的渣土运输车辆,装车高度不超出车厢挡板,施工单位安排专人进行盯守。有条件的工地,施工单位配合相关部门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对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进行实时监控。
(五)工地现场内短期堆放的裸露土或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使用密目式安全网等材料进行有效覆盖或种植三叶草等适宜的植物,确保裸土得到控制。
(六)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铺设混凝土路面,加工区、生活区等区域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的场地硬化铺装材料,硬化后确保场地无积尘和污水;建筑工地配备简易洒水车,并安排专人洒水,保持场内路面清洁。
(七)施工期间,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形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底下楼层时,采用密闭方式输送,不凌空抛撒;现场风速四级以上天气时,停止进行土方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八)建筑工地大门口设置《青岛市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公示牌》,注明施工现场监督电话和主管部门监督电话等内容。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盖章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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