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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通知(热门13篇)_助学通知

时间:2019-07-20

助学通知(热门13篇)。

⧈ 助学通知

xx工会:

为落实省总关于做好项目制帮扶工作的总体要求,真正使“六个专项行动”的升级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帮扶救助效果,按照《xx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千万资金帮扶万名学子金秋圆梦”专项助学行动的通知》要求,拟在全市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就活动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学名额

今年,市总工会计划帮助300名困难职工子女上大学。其中,200名纳入省总“千万资金帮扶万名学子金秋圆梦”专项助学行动救助名额;100名为市总本级救助名额(80名为一般救助, 20名为重点救助,各单位按照条件申报,最终名额由市总审核确定。)。

二、助学条件

(1) 2014年,xx地区国家本科院校招生。(同级市总部一般救助条件为大专以上学历)

(2)父母是全国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系统在档人员。

(3)非军事类院校学生。

(4)与其它部门不重复救助。

市总本级重点救助的20名学生在满足以上助学条件的同时,需为考入二本以上的特殊困难家庭子女。受助学生每学期向市总工汇报告学习情况,并提供学校每年发放的学生身份证和成绩单作为继续资助的条件。学生在校期间违反学校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市总经理将取消助学资格。

三、助学标准

纳入省总“千万资金帮扶万名学子金秋圆梦”专项助学行动的学生给予一次性资助。对80名市级普通资助学生给予一次性资助;重点资助项目的20名学生,每名学生每年将获得5000元,直至完成本科学业。

四、操作程序

1.困难职工在其子女获得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向其所在单位或社区工会提出申请,填写“千万资金帮扶万名学子金秋圆梦”专项助学行动审批登记表(见附件2),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困难职工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困难职工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受助儿童信息所在页);录取学校通知书及复印件。

2.7月中旬至8月初,各市(县)、区职工所在单位或社区工会接到申请资料(①审批登记表②证明材料复印件)后依档予以审核。各市(县)、区对新纳入帮扶范围的学生,按照困难职工档案申请程序进行审核备案。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各单位及时汇总填报《2014年困难职工家庭应届大学生名单表》(见附件3)并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市总工会,市总工会审核确认后将名单表返给各单位。各单位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表(excel表,一式两份)、银行批量划账明细表(见附件4 ,excel表)及相关申请资料(①审批登记表②证明材料复印件)以纸质形式及时上报市总工会,同时将名单表及银行批量转账明细表的电子版发至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邮箱。

3.8月中旬至9月初,纳入省总“千万资金帮扶万名学子金秋圆梦”专项助学行动的学生,由省总工会采用银行卡方式将助学金直接发放给接受资助的困难职工家庭应届大学生。市总资助的学生将召开“金秋助学”活动会议,统一发放助学金。

接受资助的困难职工家庭需提供困难职工本人的银行卡号(优先提供建设银行银行卡号)。

4.市总工会将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工作,按照一定比例对各单位受助对象进行抽查,以确保公平、真实,对不符合助学条件的对象,取消受助资格,已发生的助学费用由各单位承担,并给予通报批评。

五、有关要求

1.要紧密结合“六个专项行动”升级和项目制帮扶工作的部署,充分认识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协调,切实提高助学活动范围和效果。

2.要认真开展入户调查摸底工作,真实、准确采集困难职工家庭应届大学生资助信息,按照“助学实名制”要求,严格确定资助名单,并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示。

三。要调动社会各界学生的力量,筹集社会各界资金。要整合社会资源,通过与困难职工家庭应届大学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等多种形式进行助学帮扶。

同时,各市、县(区)总工会要加大配套投入,着力开展好没有纳入省总、市总救助的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应届大学生的助学工作。各地区配套资金将作为2014年全省救助资金总额拨付的参考依据。

4.要加强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及网络等新闻**,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职工充分了解专项助学行动的具体内容,明确资助标准和操作程序等相关政策,从而使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及时得到帮扶救助。

附件:1.2014年“金秋助学”名额分配表

2.“千万资金帮扶万名学子金秋圆梦”专项助学行动审批登记表

三。2014年家庭困难大学生名单

4. 银行批量转账明细表

xx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4年5月19日

市总工会办公室2014年6月23日印发

共印30份

附件1附件2

“千万资金帮扶万名学子金秋圆梦”

专项助学行动审批登记表

⧈ 助学通知

尊敬的集团公司员工:

为了资助优秀员工子女顺利完成学业,集团公司决定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活动时间为每年9月至12月,共计6个月。

活动期间,集团公司将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子女提供助学金,用于支付学费、生活费等费用。助学金的具体金额将根据员工的家庭经济状况而定,但一定会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如果员工本人未享受到集团公司的资助政策,但子女需要资助,也可以参加金秋助学活动。但员工需要自行承担子女的费用,集团公司不会再次提供资助。

如果员工需要了解资助政策的具体内容,请前往集团公司办公室咨询。同时,如果员工有子女需要资助,也可以向集团公司办公室反映,我们将尽力提供帮助。

最后,感谢集团公司一直以来的支持和关心,希望所有的员工都能够积极参与到资助行动中来,共同帮助孩子们实现学业梦想。

特此通知。

集团公司

2023年2月24日

⧈ 助学通知

秋季助学活动给一些贫困家庭带来了很大的帮助。今天,编辑为大家带来了开展2018金秋学生计划的通知。如果你有兴趣,可以进来看看。我希望你能帮助我们!

各县(市、区)总工会、文明办、关工委、工商联、企联、劳模协会、私企协会,xx开发区工委会、党务工作部、工商联,xx台商投资区总工会、党群工作部,市直机关工会、文明办,各产业(系统)工会,市总工会直属工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国务院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部署,帮助我市困难职工子女解决就学难问题,让更多品行良好、学习刻苦的困难职工家庭学生更好享有受教育权利,成为社会有用之才,倡导感恩之心,积极回报社会,经市总工会、市文明办、市关工委、市工商联、xx广播电视台、东南早报、市企联、市劳模协会、市私企协会研究,决定在全市联合开展2018年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金秋助学·助飞梦想”

二、助学事项

(一)助学对象:符合我市工会“**档案”建档条件困难职工家庭的高中(含。包括中专、技校)以上就学子女,重点关注被录取到大专以上院校的困难职工子女,特别是艰苦行业的一线困难职工子女。

具体对象为:

1劳动条件恶劣,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倍(含)以内,因疾病、自然灾害、子女上学及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困难的职工家庭;

3.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重大突发事件、严重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较大困难的职工家庭;

4.子女上学费用成为家庭较大支出,从事环卫、协警、保安、园林、公交、殡葬、地矿、公路、高铁等苦脏累险岗位的一线职工家庭;

5本着尊重爱心团体、爱心团体自愿结对的困难职工家属和爱心人士意愿的原则;

6.子女上学费用成为家庭较大支出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志愿者、见义勇为个人等家庭。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可申请2018年金秋学生计划。

⧈ 助学通知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

政策,加强贷款毕业生的贷后管理工作,严格依照工作程序和填写要求。督促贷款毕业生于xxxx年6月10日前完成毕业确认和个人信息变更工作,督促学生信守承诺,及时还本付息。

附件:1、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书

2、xxx学院xxxx年贷款毕业学生名单

3、毕业确认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xx年x月x日

⧈ 助学通知

***局团委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念上书、念好书”,根据团县委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开展爱心助学活动。现将2018年爱心学习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方式

爱心助学活动资助范围为基层团委评选的100名贫困生。爱心助学采取“一对一”资助方式,即一个人资助一名或多名贫困学生,或一个基层团组织资助一名或多名贫困学生。爱心助学金标准为每学年不低于400元。

二、捐款方式

1现金捐款可于**发至县局团委,局所属各部门(企业)可统一领取并上报。

2、网上转账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进行,其中支付宝账号为***,微信账号详见附件。

网上转账应注明姓名和部门(企业)。

三、时间安排

17月1日至9日,局机关各部门(企业)在本部门(企业)进行资金公示和筹集。

27月10日,局团委向县团委汇报了募集资金情况,活动结束。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局属各部门(企业)要把助学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发动本部门(企业)干部职工捐款助学。

(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局属各部门(企业)要做好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积极联系各新闻**,全方位报道今年助学活动的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果,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要及时报局团委。

2019年7月6日

⧈ 助学通知

为推动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进一步延伸助学链条,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落实剑河县总工会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的工作部署,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拓展我县职工帮扶活动的内容,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城镇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在促进教育扶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以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入学为重点,通过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解决上学难问题。

二、帮扶对象和救助标准

(一)帮扶对象

今年全县工会助学的基本对象是已建立困难职工档案,被二本以上(含二本)学校录取的本届学生。具体资助对象包括:

1.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剑河县低保户人均收入484元),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

2.低保户边缘:是指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剑河县低保边缘户人均收入低于726元),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3.意外致困户:是指职工家庭人均收入高于726元,但是因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4.困难农民工认定还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二是有固定工作单位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三是假如工会组织,拥有工会会员身份。

5.已享受其他单位和部门资助的学生,不能再享受县总工会本年度“金秋助学”资助。

(二)帮扶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给予一次性资助20xx元。

三、帮扶时间及工作要求

(一)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时间从7月25日开始,至8月30日结束,7月25日-8月5日宣传发动,调查摸底:8月6日-8月20日各工会联合会及工会委员会接受助学申请,然后按照要求收集完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后报县总工会;8月21日-25日县总工会困难职工服务中心进行逐个核实审批;8月26日-30日发放助学金(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9月5日前完成助学工作。

⧈ 助学通知

尊敬的集团公司全体员工:

大家好!为了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提高员工的学历和综合素质,集团公司决定对员工进行金秋助学活动。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集团公司资助对象为在公司工作的员工,资助金额根据员工工作时间、学历和绩效等因素确定,具体资助金额请咨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二、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根据员工工作时间、学历和绩效等因素确定,资助金额最高可达2万元。资助金额将在员工入职时一次性发放,并在员工毕业后继续发放至学生完成学业。

三、资助流程

1.员工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 3.资助资金将在员工入职时一次性发放,并在员工毕业后继续发放至学生完成学业。

四、其他事项

1.资助金额根据员工工作时间、学历和绩效等因素确定,具体资助金额请咨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2.资助对象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否则资助金额将被取消; 3.资助对象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资助资金从事任何违法行为。

特此通知!

集团公司

2022年12月15日

⧈ 助学通知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希望工程的实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学生联合会

文件巴学联发〔2011〕22号

各县市团委、工委、团组织、直属学校少先队:

为关心支持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减轻困难家庭学生和家长的生活压力,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自治州希望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州学生联合会联合乌鲁木齐文博实验学校在全州开展免费就读助学公益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乌鲁木齐文博实验学校是一所具有全疆招生权的全日制民办学校,学校成立于1988年,现有小学、初中、高中共48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813名,是乌鲁木齐市最大、在校生最多的民办学校。现在巴州地区招录初

一、初二、初三年级优秀学生各10名,开展免费就读助学公益活动,免除在校期间每学年的学费、补课费、伙食费、服装费、保险费、生活用品、学习用品、资料费、往返车费和其它学习费用及寒暑假接送等费用。

二、受助学生名额及条件

巴州市初中生户籍,由各县推荐

1、 二、三年级有一名受助学生。对原学校前五年级的学生,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优先录取。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市、各单位团委要组织好选拔推荐工作,务求公平、公正。

2、如实填写免费就读助学公益活动受助学生申请表(附后),并交各县市团委审定后,于2011年9月10日前上报州希望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团委学少部)。

联系人:谢震**:2276361、2276351

电子邮箱:附:免费学习学生申请表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希望工程的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学生联合会

2011年8月11日

主题词:捐资助学公益活动通知

巴州市希望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印汉文30份

附:免费参加公益活动学生申请表

填报日期: 年月日

⧈ 助学通知

漫漫长路,渺渺人生,每个人都想走过高山低谷,穿过荆棘沼泽,而到达人生的巅峰。面对挫折,我们能够意志坚强,战胜困难。面对磨难,我们能心存理念,坚忍不拔。但是,面对诺言,我们能否一诺千金、诚信做人呢?面对国家对我们的资助,享受着国家助学贷款的优厚政策,我们能坚守自己的纯洁心吗?与诚信为伴,我们的人生之路会越走越远;与诚信为伍,我们的人生之路会越走越精彩。

诚信,是一个人良好精神品质的象征,是一个人个人魅力的所在。诚信之人是一个可以信赖、可以托付重任的人。拥有诚信为友,你可以获得更多的朋友,可以在人生之路上多一些依靠,多一些支撑的力量。成功,无疑离你越来越近。

诚信,也是一种奇妙无比的力量,一个讲诚信,懂得信守诺言的人会在无形之中得到很多人的帮助与尊敬。会给你增加胜利的砝码。

诚信,是一个用不退色的话题,它就像一坛陈年老酒,甜美醇香;像一幅传世名画,精美隽永;像一首老歌,轻柔温婉;像一方名贵的丝绸,细腻光滑……作为学生,尤其是大学生讨论诚信,更是给诚信添加了一层厚重的文化色彩。

一个人讲诚信,可以为这个人带来很高的个人声誉;一群人讲诚信,可以让人们感到集体的力量;一个民族讲诚信,可以让整个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拥有诚信的人生是完美的人生,而没有诚信的人生是残缺的人生,不讲诚信的人是在人格、道义上都不完善的人,这样的人是无法安稳地行走在人生之路上的。

不讲诚信,就好像大厦失去了穹顶的梁柱,也就没有辉煌的宫殿;就好像雄鹰失去了翅膀,也就没有了翱翔蓝天的本领;就好像大树失去了深扎的树根,也就无法从大地汲取营养。

作为大学生,国家在我们为学费操劳费心之时,在我们为自己的生活学习费用担忧之时,为我们带来了明媚的`光彩,幸福的期盼。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我们应该懂得学习机会的来之不易,更应该懂得感恩与回报,懂得讲诚信的意义所在。

与诚信结伴而行,用清纯的目光探视乾坤,使天地焕然一新,使人生更加精彩。

与诚信结伴而行,用美丽的双手整理行囊,不忘人生路上最重要的拐杖。

诚信是一种光华,笼罩着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诚信是一种火苗,跃动在民族灵魂的奥林匹亚山上;诚信是一种烈焰,温暖了绵远的文明情思。

就让我们扬信之风,树信之气。与诚信结伴而行,让这光华这火苗这烈焰穿越历史,叩响人们的心扉……

⧈ 助学通知

根据中国xx股份公司工会《**《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关于开展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的通知》(xx网【2017】161号)文件要求,公司结合工作实际将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子女走进校园,继续学业。现就做好2017年度“金秋助学”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8月

二、资助范围

12017年初申报备案的困难职工子女;

2、2017年高考考入国家大专以上院校并被正式录取,因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无法按时支付入学学费的困难职工家庭高中毕业生;

3、经**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低保职工家庭上学子女(初中以上),或低保边缘职工家庭上学子女(初中以上);

4、与用人单位建立有一年以上劳动关系,生活困难、无力支付学费且加入工会组织的困难农民工上学子女(初中以上)。

三、资助标准

2017年本科院校录取补助标准为2000元/人;2017年,大专、中专(含高职)招生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本科、专科、中专(含高职)补助标准为800元/人;初中以上学生补助标准为600元/人;在上述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对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将增加300元/人。

三、申报程序

1、困难职工本人填写《2017年金秋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2、提交能够证明困难职工与子女关系的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子女入学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复印件或盖有学校鲜章的就学证明原件。

四、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8月20日(星期四)前将申报所需的相关纸质材料、申请表(一式两份)报送至公司党群工作部罗杨洋,逾期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对申请助学的职工家庭要严格把关,不重不漏,建立档案,须确认所报困难职工与申报2017年困难职工名单相符。

⧈ 助学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公司各车间、部室:

为帮**上大学的职工子女顺利入学,经公司工会研究决定,开展公司2015年“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救助对象、条件、标准

救助对象:在岗正式职工子女。

申请救济,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一)职工子女所在家庭为公司工会会员。

(2) 职工子女必须是今年参加全国高考的考生,并考入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或大专院校。

资助标准:高考录取当年,每人一次性补助500元,秋季入学后发放。

二、所需材料及申领程序

申请救助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 职工子女高考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 员工及子女户籍复印件。

领取救济金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子女学校证明到公司工会领取;

公司各电站、各部门应于8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公司工会。

⧈ 助学通知

山东经济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

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程序:

1、借款人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向所在院系部提出贷款申请,经院系部同意后,如实、完整地填写《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及《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调查表1-3》,并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籍卡、学生证复印件;

(2)父母(或配偶)出具的同意贷款证明书及父母(或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借款人父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据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加盖公章);

(4)贷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南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见证人的身份证、户籍卡复印件等;

(5)教师和学生见证人核实借款人的情况后,如实完整填写《调查表》中有关见证人一栏的内容,签署意见,加盖私章。

2、院系部审核后加盖院系部公章,并提供学生的成绩证明,报学生处审查;

3、学生处审查通过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交由贷款银行审批;

4、贷款银行进行初审,合格者签署贷款合同,填写贷款凭证;

5、贷款银行在批准贷款的申请表上加盖公、私章,连同批准发放贷款学生的名单通知学生处;

6、学生处公布贷款审批合格学生名单;

7、学费、住宿费贷款划入学校指定帐户;

8、贷款学生在校期间按时还息;

9、贷款学生在毕业离校前到承办银行办理贷款确认;

10、毕业后,贷款学生按规定还款还息。

注意事项:

1、毕业班严格控制国家助学贷款人数;

2、一年级新生不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3、二、三年级办理比例不超过该年级学生人数的5%;

4、国家助学贷款只用于解决学生学费和住宿费。

三、担保问题:

国家助学贷款属于个人信用贷款,大学生以自己身份、人格和信誉为担保,即可获得助学贷款,但由于我国个人信用体系尚未建立,某些院校的部分大学生不能按时还款还息,影响贷款银行贷款的积极性,为帮助学生争取国家助学贷款,经我校和贷款银行协商,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要在合同中注明借款人家庭成员共同还款条款,在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的情况下,由家庭成员继续承担还款责任。

四、贷后管理:

1、借款人在校期间应按季偿还贷款利息,还息情况纳入本人诚信评价体系。

2、所有贷款的学生毕业前应当与贷款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如贷款的学生不办理确认手续,学校不为其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3、对于申请贷款的学生,学校有责任向银行提供其毕业后的去向,借款学生须对本人的借款行为承担全部的经济、法律和道德责任。

4、借款人要恪守信用,因各种原因如毕业(离校)或变更工作单位,须及时将其工作单位、联系地址、最新通讯方式(电话、电子邮箱、邮编、通讯地址等)通知贷款银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5、借款人毕业后,因为没有落实工作单位或遇到特殊困难,确实无力及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要及时向贷款银行、学校说明原因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说明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1.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100%由财政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2.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六年。

3.借款学生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下月一日;当借款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一日起自付利息。

4.对于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要及时向经办银行提供连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经办银行应为其办理延期手续,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

5.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不上浮,不计复利。

6.提前还贷,经办银行应按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应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7.借款学生应严格履行还款义务,违约学生信息将被及时载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询系统,处罚办法另行制定。

二、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规定

学生贷款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千元,每个学生的具体贷款金额由学校按本校总贷款额度,根据学费、住宿费标准以及学生的困难程度确定。

三、经济困难大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2.有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初审,并开具的同意办理助学贷款的证明;

3.学生品德优良,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

5.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必须由学生家长、近亲属或其他具有担保能力的自然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不少于两人;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必须有学生家长出具的同意担保的证明;

四、国家助学贷款办理程序

1.贷款申请程序

学生借款一律首先向就读各院、部提出申请。学生的借款申请为一次性申请,申请借款额度为学生在校期

间所需助学贷款的总额。

学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就读各院、部提出借款申请,经各单位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领取学校助学贷款申请书等有关材料并如实填写,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借款的证明);

(2)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还须提供学生家长出具的《学生家长担保承诺书》、由学生本人出具,经村委会、学生家长工作单位(居委会)核实盖章的《借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

2.借款申请初审程序

借款申请初审工作由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负责。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对学生提交的借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进行公示。初审工作完成后,对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为申请借款学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贷款学习证明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保证合同(一式六份),交学生本人回原居住地信用社办理贷款手续;

3.信用社受理程序

1)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信用社受理程序:

一是学生填写表格、提供资料。由学生本人在原居住地信用社填写《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①学生本人、保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就读学校出具的《山东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习证明》和学校盖章的《东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保证合同》(一式六份);

④由学生本人出具,经村委会、学生家长工作单位(居委会)核实盖章的《借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

二是信用社对贷款进行审查、审批。信用社接到借款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后及时按规定程序对贷款进行审查、审批。

4.贷款发放程序

对经审批同意发放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信用社与借款学生签署借款合同,学生填写借款凭证及《国家助学贷款划款委托授权书》;对审查符合条件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信用社工作人员组织学生在学校填写借款合同、借款凭证以及《国家助学贷款划款委托授权书》,经办社对借款合同进行审批签字。上述程序完成,按规定办理贷款发放手续,信用社根据借款学生委托将款项划至学校指定的账户,由学校安排使用,不直接向借款人支付现金。学校应在驻地信用社开立账户,方便信用社划款。

贷款经信用社审查、审批、确定总的贷款额度后,实行分次按学年发放。学生新学年再次用款时直接办理有关用款手续,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本人持“两证一章”(身份证、学生证、个人名章)直接到经办社贷款专(兼)柜填写借款凭证及《国家助学贷款划款委托授权书》;(本说明可在学工在线下载)。

注意:生源地贷款的学生所有的表格一律到贷款农信社社填。

学生工作处

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 助学通知

2013学年学生助学贷款申请通知

单 位: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各学院:

为了帮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对XX-XX学年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如果需要申请XX-XX学年国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请于XX年4月30日前向所在学院递交助学贷款申请表(见附件1),并在附件中自行下载助学贷款所需的《家庭困难证明》和《家长承诺书》(见附件2、3),利用“五一”假期把《家庭困难证明》、《家长承诺书》和贷款需要的其他资料准备好,于XX年5月15日前递交给所在学院审核;(注:如果学生在“五一”假期没能准备好申请贷款材料的,请务必在暑假办理齐全,待下学期开学时交回所属学院)

二、学院对申请XX-XX学年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按明细表样表格式(见附件4)统计填写,并于XX年6月10日前以邮件方式发至xxx@xxx.。

三、由于部分学生可能因网络问题无法看到网上通知,请学院及时通知各班班长做好与学生助学贷款申请相关的组织工作,详情可登陆学生处主页-助学贷款指引了解具体的操作。

备注: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提供的资料和相关要求:

1、借款人身份证、学生证、家庭户口本首页及家长单页等复印件。(用b5纸复印)

2、贷款学生《家长承诺书》。内容包括:

(1)同意学生贷款;

(2)承诺作为贷款学生的永久联系人,并提供贷款学生的联系方式;

(3)承诺督促和协助贷款学生按期还本付息。

3、《家庭困难证明》:乡、镇(街道居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以上民政部门关于贷款学生及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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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www.zy185.com/bangongwenshu/1227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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