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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生还读后感

时间:2025-02-18

无人生还读后感(11篇)。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现在就让我们写11篇走心的读后感吧。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无人生还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无人生还读后感 篇1

无常,也就是鬼的意思。每逢迎神赛就会有不同的人来扮演大大小小的鬼怪,鬼物们大约都是些粗人和乡下人扮演的,他们穿着花花绿绿的衣裳,赤着脚。他们扮演着各种鬼怪来寄托他们对幸福生活的向往。

鲁迅用风趣的语言来描述了他小时候看见的那场迎神赛,而且用生动的语言来讲述了迎神赛的经过。鲁迅十分怀念他小时候的时光,但在描述中我们还能够找到他对那些封建行为的讽刺和唾弃。

他一反前态温和的笔锋,用犀利的语言对那些封建行为进行批判,让人不禁为之动容。

鲁迅还把此刻的想法和小时候的想法进行比较,以此来衬托出世人们庸俗的一面。又在末尾写到“鬼神之事,难言之矣,这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那里又写出了鲁迅对“鬼神之事”的鄙夷以及对其的.不屑一顾。

总体来说,鲁迅在他的文章中不止一次的讽刺封建行为,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则是以回忆往事的方式来列出他小时候所看见的各种封建现象并加以批判。

鲁迅不仅仅仅是一个作家,他还是一个战士,正如XXX所说:“鲁迅用他的笔战斗了一生。”

无人生还读后感 篇2

钱学森是中国导弹之父。他出生名门,小时候就聪颖过人,父母从小就教育他:学习知识,贡献社会。他熟读经书,爱好广泛,多才多艺。青年时期就是数一数二的高材生,他考取了清华大学飞机设计专业,后来公费留美,他的人生之路从此开始。

他一旦觉得知识不够用了,就跑进图书馆里“充电”。他曾经留下一句话:如果没有图书馆,就没有现在的钱学森。

在他20多岁时。在海外他功成名就,但从没忘记报国的理想,当得知新中国成立的消息时,他放弃舒适安逸的生活回国。30多岁时,在艰苦的环境中他带着大批的人员一起成功发明东风一号,东风二号以及东风二号甲等杀伤力很大的.导弹。还发射了东方红一号卫星。真是了不起。

晚年的钱学森。并没有因为身体不好而放弃投入到中国航天事业的发展。他写了大量的文章,激励下一代人成材。

他是科学的巨人,更是爱国的典范,他的名字将永远铭刻在中国人心中。

无人生还读后感 篇3

早已习惯了每日午后打开《朝花夕拾》这本鲁迅的散文集,每日有书本陪伴的娴静下午。每个下午由先生的文章陪伴都觉得充实了许多。今日按例要读先生的一篇文章,根据顺序,当初到了《无常》了吧。

《无常》这篇文章很好地承接了上一篇的《五猖会》,描写了迎神赛会那天出巡的神!而这其中各路神明,先生最有些喜爱的是当初的'白无常了。先生用了这样的词语来形容白无常:“他不但活动而诙谐,但是那浑身洁白这一点,在红红绿绿中就有鹤立鸡群之慨。〞这是怎样一个的得意的角色呵。

先生在这篇文章中突出我所见到的白无常。在先生的记忆中,除了打扮不甚吓人之外,无常还是个颇具有人情味的鬼,在戏中有唱到,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则悲哀,确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大王打了四十大棒。

文章还通过回顾无常,时不时加几句对现实中所谓正人君子的挖苦,虚幻的无常赋予当初先生孤独悲凉的心些许的劝慰。同时,文章深刻叙述了旧时代中国人民失望于黑暗的社会,愤慨于人世的不平,只能在冥冥中寻求寄予,寻求“公道的裁决〞。故在文中也可看到先生写道:活的“正人君子〞们只能骗鸟,假设问愚民,他就可以毫不犹豫地答复你:公道的裁判在阴间!这是怎样的一种戏谑的挖苦!可是也显示了先生对黑暗的现实的无奈和绝望!

最后一段鲁迅先生写得尤其精妙。有人说,无常是生人走阴,故有些人情味,而现下那些会走阴的却是生人。这其中的微妙,难言之矣。我们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

无人生还读后感 篇4

在很多侦探小说中,都会有那么几个人自诩为正义的化身,用血淋淋的屠刀来代替法律惩罚他认为的罪犯。看似合情合理,但实际上,在你挥下屠刀的那一刻,你本质上跟他们也没什么区别了,也是个冷血无情的杀手。的确,这个社会总有黑暗的角落,总会有邪恶钻法律的空子逃脱制裁,但是并不能因此就否定法律这个天平的价值,它的确不完美,但一直在改进。如果人人都不信任法律,都替天行道,那么这个社会存在的将是无休止的杀戮和血腥。

读书的过程中我就在想,这场游戏中最先死去反而是最好的解脱,显然故事的最后作者也有着跟我同样的想法。甚至他所设计的所有人死亡的顺序,都是按照大家所犯的罪来排的,这也是他把自己放在最后的原因吧。

这本书的凶手与其他的凶手不同,他不是一个复仇者,他的目的不是解决掉跟他有仇的人。而是一场审判,置身于法律之外的审判,凶手把这些游走在法律边缘的人聚到一起,像是在完成一场特殊的仪式。是精神上的洗礼,还是心灵上的救赎,亦或是肉体上的解脱。

这是一场精心的策划,巧妙的布局,甚至还有短暂同盟的建立,他了解所有人的故事,知道所有的人的弱点,并且十分善于利用这些。你会随着阅读一个一个的去怀疑凶手是不是他,而紧接着他就会用死亡证明凶手另有其人。凶手在文章的最后以一个艺术家的身份自居,我想如果杀人是合法的那么他确实做到了,这确实是一场完美的杀人游戏。如果没有全书最后的哪一章节,想必这会成为一桩永远无法解开的悬案。

我也看了很多评论,看见大家说的一些bug

1.法官红泥装死那个我觉得虽有点问题,但是依然有理可循,因为毕竟当时已经没有电了,法官为了能更好的掩饰过去提议的用蜡烛,最后死亡的时候身边才两根,大晚上狂风大作烛光摇曳,没有近身检查从而被瞒过是有可能的。另外就算被发现,他是可以改变后面计划的.。

2.所有犯罪过程并非事先百分百设计好,法官根据自己的设想和实际进展进行下一步行动,只不过他进行得比较顺利、或者说,也许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顺利,咱们最后看到的结果maybe是法官的方案B、C甚至是D!只是他把他的成功记录下来,而非有些人说的“怎么事情都按他想的发展”、“如果某某某没有按他所想的发展他就不能完成谋杀了”。事实是,如果没有按他所想发展,他会改用另一种方法完成计划的~当然,不可否认主角必须像他自己说的那样,机敏睿智,是个犯罪的艺术家!

3.法官的信是在做完所有事情(除了自杀)以后记录的,而不是自己预先写下过程而按其实施的,所以说什么“如果被害者没怎么怎么样,就不能按照童谣完成谋杀”之类的话,从逻辑上就是错误的,理论上法官有自己大体的犯罪设计,但是绝没有预言某个人在某个时刻怎么样,只是在合适机会用童谣内的方式下手,靠着自己的超强大脑完成完美谋杀。

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是一场十个“罪人”的“受罚”之旅…这个世界并不是非黑即白,总是有那么一截灰色地带去考验人性。?最后死去的不是凶手,但是凶手确实在最后死去。

无人生还读后感 篇5

《无人生还》这本书乃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成名作之一,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阿加莎·克里斯蒂吧!

阿加莎是一个喜爱阅读的小姑娘。她尤其痴迷福尔摩斯的故事,她喜欢侦探小说,并开始尝试着去创作。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她创作了自己的第一部小说《斯泰尔斯庄园奇案》之后便开始了她的创作生涯。《无人生还》是她在出版了《斯泰尔庄园奇案》之后的作品。

正如文中凶手所想所做的一样,十个牺牲品全部死亡,让人有一种在劫难逃的感觉。还有这部著作开创了一块在侦探小说的.新领域—————童谣杀人和孤岛求生模式,就单单从这一方面来看,《无人生还》还就足够戴上侦探不朽之作的称号了。

本书强调人性之恶,深不可测。因为最后两人并不是凶手杀害的(凶手在旁边加点气氛),从而导致两人互相厮杀,一人被杀之后,另一人发现自己杀错了,于是进行了上吊。全书情节清晰,有因有果,阿加莎不愧是侦探文学大师啊!

无人生还读后感 篇6

这是拉丁美洲最有名最有影响力的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写的,也是在哥伦比亚战争的后期创作的,里面包含了自己的一些经历和创作,是一部魔幻现实主义作品。其书可以称得上巨著了,因为它描写了拉丁美洲百年的历史和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兴衰和悲欢离合,外加魔幻变成现实的写实和对复杂人物关系和名称的一遍遍重复,着实让人惊叹,堪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初读此书,就一个感觉名字太多太像,记不清楚,而且老爹和儿子的儿子的名字基本都是一样,这就让人有点摸不着头脑了。外加比较乱的结婚家谱,以及各式各样的突破传统认知的婚丧伦理,对当时拉丁美洲的文化,形成了鲜明的批判。

这本书最特别之处在于百年的孤独,并非年代的'孤独,而是一代传一代的孤独。从老布恩迪亚的遭遇开始,一代一代传下来。虽然没有明说,但其的遭遇和行为语言的刁钻刻画,已经在无声中给人留下了孤独之感。从第一代到第七代,是如此的让人心声悲悯之感。

这本书给人的感觉就是认识孤独,理解孤独,承担孤独,享受孤独,并从中悟出生活的真谛。

无人生还读后感 篇7

十个人都罪有应得吗,至少从表面上是这么显示的,十个人都有自己的罪过,十个人,无一幸免。

可是如果去想想,或许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罪过,都有自己的错误。

而这些错误,我们以为会被人遗忘,百般挣扎,最后无法逃脱的,其实是我们自己啊。

没有一个人无罪,每个人都背负一定的罪孽活在这个人世间,每个人都背负一定的冒险。

我们要怎么去面对自己的这段人生,我们又要怎么去面对自己曾经犯下过的罪孽,逃避是一种方法,可是我们也看到了,内心急剧的煎熬,而最终的结果,也一定不曾放过我们自身,也不曾离开过我们的生命。

上帝的审判终会到来。

无人生还读后感 篇8

前天刚读完《无人生还》,继《东方快车谋杀案》后看过的又一本阿加莎的侦探小说,译者夏阳,翻译得很不错,流畅自如,能享受到阅读的快感,比起那些翻译名著的学究派译者来说,实在好太多,所以阅读的速度还比较快,。

想不到布置这场天衣无缝的谋杀案居然是那个法官,他实际上是装死,装死,这一点很关键,不然后面那些诡异的事也得不到解释,阿加莎实际上一直在书中营造一种气氛,她对读者的心里感受和节奏把握地很到位,让读者很容易陷入她营造的氛围之中,岛上每个人竟然能按照法官,或者说作者精心布置的局按童谣顺序死去,有点难以接受,因为任何一点插曲就能打乱这场布局,除非法官真能预知未来,但有一点很肯定,这十个人真正死于各人的良心,所以才会轻易落入法官布置的圈套中。

法官实际上把杀人当成了艺术,这更让我觉得恐怖,这十个人确实是逃过了灰色地带的法律,但是法官也无权利把自己当做上帝一样对其他人做出判决,我仍然觉得生命比任何一切都重要,为了这场精心布置的杀人游戏,把人的生命玩弄于股掌,心理变态的高智商人喜欢做这种事,所以我觉得布置这场死亡游戏的法官是可怕的,更何况法官知道自己活不了多久,这么多人陪死估计也算是临死前的最后一场狂欢,我不知道这能否称人性中自私的一面,法官自私的一面。

而且我们应该尊重人性幽微和侥幸的一面,十个人虽然侥幸逃脱法律制裁,但是他们其实也一直在接受着良心上的煎熬,这其实比死更难受,我不知道死亡对他们会不会是一场解脱,虽然这种死去的方式从心理上来讲在我觉得太过残忍,原谅我对这十个人所怀抱的同情心。

当然,法官的心理学用的很巧妙,利用各种布置给人以暗示,特别是女教师海藻那段,以及十个小泥人一个接一个变少的那段,我似乎也体会到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会被骗入传销,轻易被**,人的确是很容易被控制的,这在我之前看了一些那多的悬疑小说中就有发现,感觉心理学是一门很值得探讨也很可怕的课程,但是最后一页有个地方没看懂,法官自己给自己开枪,又说检查不出他的具体死亡时间,这是为什么呢。

世界上存在这样把生命当做游戏的人,实在可怕,但似乎好多美国一些电影就喜欢弄这种,顶着一个堂而皇之的伟大目的,把一群人放在一个迷宫或者一个荒岛做一个生存test之类的,像网络游戏一样,接受各种任务和挑战,怪物,细菌什么的,一路不断有人死去,最后活着的人才能逃离,布置这一切的人是非常不人道的,人的生命不该是一种手段,而且,人性经不起考验和测试,所以,当十个人一个接一个地死去时,相互猜疑是人性正常的反应

当然,法官能部好这个精美的局,获取医生的信任首先是前提,医生也是一个很主要的人物,他竟然就那么信任法官,把法官装死,看来他们在某个时刻已经达成一致认为其中有个人是凶手,然后按照法官的指示让凶手原形毕露。

回头来看,法官确实是最值得怀疑,因为在他假死之前,他一直在有意无意主导和控制着所有人的一切,其他人的行动想法都是受他指示和掌控,如此才能按照他的剧本走。

无人生还读后感 篇9

《无人生还》是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本人最满意的一本小说,也是读者评价最高的一本。

阿加莎·克里斯蒂以“侦探女王”的称号享誉全球。这一王冠由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于1971年“加冕”。阿加莎的侦探系列作品被翻译成130种语言,全球销量超过20亿册,在她之上的只有莎士比亚和《圣经》。这本《无人生还》又是其中“最好”的一本,它的质量毋庸置疑。

小说中,阿加莎将凶杀场所放在一座孤岛上,岛上有一幢豪华庄园。通过故事人物的反复探索,作者告诉读者,小岛是一个封闭空间——一个巨大的“密室”,外人进不来,里面的人出不去。所以,这是一个“完美谋杀”的故事构架,即蓄谋已久,无懈可击的高智商谋杀。——直到最后,也没人侦破案件,是凶手自己揭示了真相。

贯穿整个故事的线索是一首童谣“十个印第安小男孩”。童谣中一个“印第安小男孩”的死对应一件谋杀。十句歌词,十个“印第安小男孩”死亡,对应岛上的十件谋杀。“印第安小男孩”的死法各有不同,也依照顺序各自对应十种谋杀方式。

岛上的十个人通通被“谋杀”,最后无人生还,包括凶手。谁是凶手?作案动机是什么?作案方式是什么?阿加莎似乎没有打算让读者解开谜题,这是侦探小说的一大特征,文字给出的`信息不完整,障眼法重重误导读者。最后由作者抽丝剥茧,揭露谜底。

这是一部构思精妙的小说,体现了阿加莎高超的叙述技巧。作者创造了十个人物,每个人物性格各异,有各自的背景故事,他们的背景故事和被谋杀密切相关。十个人在谋杀接连发生的过程中,他们的反应,猜疑,对策。这些信息不是简简单单地堆积,而是彼此交织。它们存在逻辑关系,相互作用。它们有主次,轻重,既要条理清晰,又要让读者接收到适量的信息。既要迷雾重重,又要合情合理。阿加莎对本书评述道:“我比任何评论家都更清楚这本书创作历程之艰辛。”

故事中的十个人,每一个都有罪,都曾逃脱了法律的制裁,最后在孤岛上全部受到了惩罚。罪孽越重的人死得越晚,不仅要面对死亡,还有对死亡的恐惧,良心的折磨。

上岛以前,对于过去的罪恶,每个人都有为自己辩护的说辞。他们逃脱了应有的惩罚,将罪恶的秘密掩埋心底,继续生活。他们或许会受到良心谴责,但仅此还远远不够,他们必须偿命,正义才能得以伸张。——十个人住进庄园不久,留声机的宣判已经揭示了凶手的作案动机:为法律的缺位伸张正义。

人是社会动物,每个人都渴望被其他人认可。现实中,没有人愿意做坏人,他们永远有看似充分的理由,在犯罪的同时接受自己。人都有阴暗一面,有时候会在无意识中实施犯罪。人性的阴暗并非与生俱来,它们大多产生于生活,反映的还是社会的阴暗面。

读者也应从故事中看到自身的矛盾。每个人都做过有愧良心的事,同时也有安慰自己的一套话术。许多时候,人们都能够逃脱审判。但他们的良心未必总能饶恕自己,除非他们已经成为真正的坏人。

小说也有缺憾。从故事的逻辑上,凶手对受害者的预判过于精准,与他所能够收集到的信息不对等。此外,推理小说对文学技巧要求不高,如果对阿加莎的文采再做要求,未免显得吹毛求疵。(汪磊)

无人生还读后感 篇10

《无常》是我最喜欢的《朝花夕拾》之一。鲁迅在《朝花夕拾》中多次写“无常”。在《无常》中,他详细描述了庙会上看到的“无常”。

从文字上看,人们更喜欢庙会上的白无常,一般讨厌黑无常。从文字上看,鲁迅也更喜欢白无常。我觉得他“不仅活泼幽默”。而且,光是雪白就能在各种鬼魂中引人注目,有一种“脱颖而出”的感觉。因此,我们可以知道,白无常在当时的庙会中是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角色。

就我个人而言,黑白无常对两个鬼都很有趣。一黑一白,一哭一笑,这些都能反映世界上的一些东西,而无常一般都拿着破香蕉扇、铁索和算盘;前两者都很容易理解。一般来说,在古代,风扇似乎是身份的象征,所以用风扇摆放鬼魂并不少见。铁索用来锁死鬼魂,但为什么要拿一个算盘呢?到底有什么功能?可以当滑板吗?可以当滑板吗?可以当滑板吗?可以当滑板吗?

无常还戴着两尺高的帽子,帽子上写着,白无常写着“一见有喜”,黑无常写着“一见发财”。这八个简单的词反映了人们的共同愿望——生活幸福,腰缠万贯。可惜见到的时间已经死了,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对生死的双重嘲讽,反正很有意思。鲁迅还说,在一些图片中,白无常帽子上写着“你也来了”,而黑无常则凶狠地写着“你在抓你”。

另一件值得考虑的事情是,无常通常会吐出长舌头。我们知道吐出长舌头的鬼魂是死鬼,所以很可能一开始无常只是一个普通的鬼魂,随着业务发展的需要,他很可能是由阎王通过内部招聘选出的。

整篇文章充满了作者对无常生活的钦佩和赞美。首先,我写了我小时候对他的恐惧,与我现在对他的钦佩进行了比较。我还比较了阎罗王的愚蠢和死亡无常的恐惧,突出了无常生活的善良。作者还想告诉我们,即使鬼魂也是如此善良,人们应该怎么做?

原来鬼也有情啊。喜从中来,怒从中来,都是一瞬间。无常鬼总是缠着我们,附身。

然而,在无数次喜怒迭转中,出生、生存、生活、升华、“涅槃”,参禅悟道是一种很好的解脱方式。

但人们不能总是在凡人的世界之外,有些人,在世界上,无论快乐、愤怒和悲伤,都作为一种积极的生活方式来积极对待。有些人,在世界上,不能摆脱愤怒和悲伤带来的情绪,消极对待。

你学会了什么时候平静吗?什么时候激情?什么时候沉默?

无人生还读后感 篇11

翻开《无人生还》之前,心里其实相当挣扎:这书一旦读过,将使我蒙受一个损失,以后再也不能拿着无知当个性地叫嚣:“谁说我学克里斯蒂?我连《无人生还》都没看过!” ——好像仍不是很正经哈。

而看罢之后——也许因过于特殊的阅读经历,使我无法客观评价——竟产生一种不甚满意的感觉。这在克里斯蒂作品读后感中前所未有。究其原因,大约是本书乃克里斯蒂所写,却偏不够克里斯蒂吧。

我心目中,女王风格之代表是《尼罗河惨案》与《阳光下的罪恶》。它们是如此克里斯蒂,这般克里斯蒂,比克里斯蒂还要克里斯蒂。而同是经典名作的《长夜》、《罗杰疑案》和《东方快车谋杀案》,已属偏锋之作,所幸偏在合理范围之内,反显得比端方的正统更加活泼妖艳。而《无人生还》偏得太过,飞得太高,窜得太快,花俏得捅破天了,而低头一看,却是下盘不稳。从性质上讲,此二者同为变化,一为波动,一为畸变;从距离上讲,前者尚在三等亲以内,后者已经出了五服;从效果上讲,前者是一念成佛,后者是一念成魔。

好吧好吧,最近穿越回古代太久了,说话有些脱离群众,说得浅白些,是这样的:《尼罗河惨案》是一位妆容精致的美人,是那种摸着良心谁也无法否定的美貌;《罗杰疑案》等于略作了些简单整容,割个双眼皮垫垫鼻梁,轮廓还是那样儿,只是更漂亮了,于是乎颠倒众生、倾国倾城;而《无人生还》整个儿变了性,导致结果两极化:一些人一见之下两眼开花,蜂拥而上,痴恋而靡他;另一些人惊得“噔噔噔”连退数步,躲得远远的,怯怯问一声:“神仙?妖怪?”

而除却风格之落差,大概还有评价之落差。

通常,那些交口称誉、无限荣光的事物,若在满心崇敬中走近观之,往往没有之前想得那么好。或许,好,固然是好的,但心中到底失落。如同我中学时热映的《泰坦尼克》,溢美盈耳,万人空巷,我也从旁人口中听了些梗概,惊鸿瞥见过几个镜头,记住了一首主题歌,但从未看过。并非没有机会,而是有机会却刻意不看。当年我便说:“这样的片子,若是初时看了,也便看了。别人说好时,我想也是要跟着说的。这好来好去,已是太好了。既然初时没看,现在已是不能看了。因彩声听得多了,心中定下一个‘太好’,便是此片再怎么好,也比不上这个‘太好’。现实中事,万没有心中想象的至美呢。”既是距离之美,索性不要走近,雾里看花,朦胧陶醉便了。以一时之缺憾,留一世之经典,在我看来,是件个性事儿,也是聪明事儿。而我究竟不爱电影,放手竟也乐得;而面对奉为毕生职志的侦探小说,到底学不来这种洒脱,或者是无法洒脱。那些经典之作,且不说“没看过,你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吧,到底是本行中人的必备常识。可以说,我看《无人生还》,不是随性而为,而是为所当为。

许多东西,也许在当年成就之时,确是实至名归;而随着时光流驶,不断增幅扩张,渐渐失真为天上来的乃至天外飞仙的神异神异之神神异,到得今日,自然盛名之下,其实难符。正所谓天道难违,满眼所见皆是如日中天之后,随即毁誉参半;到得飞龙在天,哪个能避过亢龙有悔?阿加莎·克里斯蒂尚且如此,真有谁的腕力能扳过这个魔咒?魔咒的真名若是“规律”,还须顺应行之。前车之鉴,实值得我辈作文者与评论者惕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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