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管理制度(精品18篇)_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04保密工作管理制度(精品18篇)。
▣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单位信息中心负责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
第二条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密的网络必须与国际互联网物理隔离。各单位接涉密网络的计算机不得上国际互联网。
第三条凡是上国际互联网的信息要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做到涉密的信息不上网、上网的信息不涉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第四条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第五条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保证储存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
第六条如果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七条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八条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照法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所有网络用户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2、网管员负责服务器设备的'维护,定期对相应的网站信息进行审查、监控、备份,确保网站及校园网的正常运行。
3、网管员和信息员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返国家政策法规、扰乱社会秩序、封建迷信以及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的信息;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
4、网管员在工作时间内监视网站信息,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存有各类违反政策及不健康信息,应当及时清除,发现恶意攻击行为,及时处理。
5、网络管理员定期举行网络安全培训,学习网络法律、法规,提高联网部门的保密意识,提高网络安全保密水平。
6、学校教师、学生应积极配合网站管理中心的工作,自觉参加各种培训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守法观念。
7、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允许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8、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发布。
网站用户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不随意把用户名给他人使用,否则,被授权者负全部责任。
▣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2.1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2.1.1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2.1.2公司管理制度、文件、通知等,包括:业务信件、销售计划、客户档案、统计资料、库存商品价格等。
2.1.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2.1.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产值。
2.1.5公司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2.1.6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2.1.7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2.1.8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银行账户账号等;
2.1.9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2.2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保密,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2.3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须事先报总经理批准。
2.4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2.4.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4.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
2.4.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2.4.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2.5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2.6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
▣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为了处理工作中涉及的办公秘密信息和业务秘密信息,特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规定。
2、学校网络中心负责指导全校各部门入网人员的保密技术培训,落实技术防范措施。
3、各部门要有一名教师主管此项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接入网络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和对上网信息的保密检查,落实好保密防范措施,对本单位上网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管理。
4、涉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
5、凡上网的信息,上网前必须进行审查,进行登记,“谁上网,谁负责”,确保国家机密不上网。
6、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活动。
7、如在网上发现xxx、黄色的宣传品和出版物,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校保卫部门汇报,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现泄露国家机密的情况,要及时报网络中心采取措施,同时向校园网领导小组报告。对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8、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开设BBS,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
9、对校园网内开设的合法论坛要积极推行论坛管理员负责制,论坛主持人经校园网领导小组批准备案。坚决取缔未经批准开设的非法论坛。
10、加强个人主页管理,对于在个人主页中张贴、传播有害信息的责任人要依法处理,并删除个人主页。
11、校内各机房要严格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引导学生开展健康、文明的网上活动,杜绝将电子阅览室和计算机房变相为娱乐场所。
12、对于问题突出,管理失控,造成有害信息传播的网站和网页,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和清除;对于制作、复制、印发和传播有害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13、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校园网领导小组及各部门领导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果断地处置网上突发事件,维护校内稳定。
▣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国家秘密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一、制作
1、制作秘密载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
2、纸介质秘密载体应当在本机关、单位内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印制。禁止将纸介质秘密载体委托不属定点的社会行业,如私营或者个体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或合资、合作企业印刷、制作。
3、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在本机关、单位内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单位制作。
4、制作秘密载体过程中形成的不需归档的材料,应当及时销毁。
5、制作秘密载体的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使用电子设备的应当采取防电磁泄漏的保密措施。
二、收发
1、接收国家秘密载体,要严格履行清点、签收手续。具体内容包括:
(1)检查送达的密件是否是发给本机关、单位。不属本机关、单位的,不能接收,当即退回投递人员。
(2)检查信封、袋、套密封是否完好无损,确认未被拆开和漏失,才能接收。如果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单位主管领导和发文单位处理。
(3)检查签收单上的登记与密件实物是否相符,如果不相符,不能接收,同时要及时告诉发文机关,并要求投递人员弄清原因。
(4)各项情况检查核对没有问题时,再由接收人员签名和注明接收时间,加盖单位收发专用章。
2、 国家秘密载体包装应当由单位的机要保密人员或有关专门人员拆封。拆封前要注意检查:
(1)是否注有“ x x 亲启”的字样,如果属于指定人员拆封的,要交给指定人员处理。
(2)拆封取出密件后,要检查信封、封袋、封套内是否有遗留的密件。
(3)要将收到的密件与同时寄来的通知单进行核对,如果有不相符的情况时,要及时与发文(件)单位联系,把情况搞清楚。
(4)要妥善保留发文(件)通知单,以备查询。
3、接收人员应当对所接收的国家秘密载体,及时在收文(件)登记薄上登记造册。具体内容包括:
(1)收文(件)日期、收文(件)编号(文件字号)。
(2)文件、资料标题名称或者简要内容、密级、保密期限、份(件)数和分发。
(3)使用处理意见等栏目。
收文(件)登记簿应当保存一定的时间(一般为3—5年),以备查询。
4、分发国家秘密载体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严格按照限定的接触范围分发,不能擅自扩大范围。限定范围以外的机关、单位因工作需要要求增发的,应当经过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2)分发时应当认真填写密件分发表。分发表的内容应当包括收文(件)单位、发文(件)时间、文件资料标题名称或简要内容、文号(编号)、密级、保密期限、发放范围、缓急情况、份(件)数、总份(件)数等栏目。
(3)认真填写发文(件)通知单,通知单所填写内容一定要与密件分发表中的收文单位名称、文件资料标题名称和所发出的份(件)数相符。通知单要随同发出的密件装入领土或者封袋(套)内。
(4)封装密件时,要仔细核对信封或封袋(套)上的收文(件)单位名称与文件通知单所填写的名称是否相符,在确认名称一致,发出的密件份(件)数核对无误时,才能密封。
(5)认真填写供机要交通或机要通信部门交接和投递签收的交接清单。
(6)密件分发完毕后,要对所剩余的密件进行清点,发现数量、剩余数量相加要与总数量相一致。
三、传递
1、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和交能线路,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如包装密封,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单位。
2、传递秘密载体,应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指派专人进行,不得通过普通邮政或非邮政渠道传递;
3、向我驻外机构传递秘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通过外交信使传递。
4、采用现代通信及计算机网络等手段传输国家秘密信息,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四、使用
1、国家秘密载体由主管领导根据秘密载体的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本机关、单位知悉该国家秘密人员的范围。
2、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办理登记、签收手续,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
3、机关、单位的领导阅读秘密文件、资料,可以采取传阅的方式进行,由经办人员负责,专夹专阅。
4、汇编秘密文件、资料时,应当经原制发机关、单位批准。经批准汇编秘密文件、资料时,不得改变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确需改变的,应当经原制发机关、单位同意。汇编秘密文件、资料形成的秘密载体,应当按其中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管理。
5、摘录、引用国家秘密内容形成的秘密载体,应当按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管理。
6、传达国家秘密时,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达者应当事先申明。
五、复制
1、复制制发机关、单位允许复制的机密、秘密级秘密载体,应当经本机关、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2、复制秘密载体,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3、复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的戳记,并视同原件管理。
4、涉密机关、单位不具备复制条件的,应当到经过保密审查的定点单位复制秘密载体。
六、保存
1、保存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秘密载体存放在保密设备里。
2、涉密机关、单位每年应定期对当年所存秘密载体进行清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按照规定应当清退的秘密载体,应及时如数清退,不得自行销毁。
3、涉密人员、秘密载体管理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当将所保管的秘密载体全部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需要归档的秘密载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法律规定归档。
4、被撤销或合并的涉密机关、单位,应当对秘密载体移交给承担其原职能的机关、单位或上级机关,并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七、维修
对存储有国家秘密信息的非纸介质载体,原则上应由机关、单位内部的技术人员检修和保养,或交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定点的维修部门检修;确需外送维修的,应当拆除信息存储部件或进行专业销密处理。
八、销毁
1、禁止将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或私自销毁秘密载体。
2、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经本机关、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送保密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进行监销。
▣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即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一)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种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公司秘密的密级为“绝密”、“机密”、“秘密”三极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公司密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极;
(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极;
(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极。
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根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表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保密措施
第十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秘书和行政部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对于密极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总经理或行政部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属于公司秘密的产品报价,由公司行政部负责执行,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第
十六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行政部,由行政部及时作出处理。
四、责任处罚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以若干金额罚款。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规定;
(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出卖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一)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二)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这知悉的。
第二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为了处理工作中涉及的办公秘密信息和业务秘密信息,特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规定。
2、学校网络中心负责指导全校各部门入网人员的保密技术培训,落实技术防范措施。
3、各部门要有一名教师主管此项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接入网络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和对上网信息的保密检查,落实好保密防范措施,对本单位上网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管理。
4、涉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
5、凡上网的信息,上网前必须进行审查,进行登记,“谁上网,谁负责”,确保国家机密不上网。
6、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活动。
7、如在网上发现xxx、黄色的宣传品和出版物,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校保卫部门汇报,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现泄露国家机密的情况,要及时报网络中心采取措施,同时向校园网领导小组报告。对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8、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开设BBS,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
9、对校园网内开设的合法论坛要积极推行论坛管理员负责制,论坛主持人经校园网领导小组批准备案。坚决取缔未经批准开设的非法论坛。
10、加强个人主页管理,对于在个人主页中张贴、传播有害信息的责任人要依法处理,并删除个人主页。
11、校内各机房要严格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引导学生开展健康、文明的网上活动,杜绝将电子阅览室和计算机房变相为娱乐场所。
12、对于问题突出,管理失控,造成有害信息传播的网站和网页,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和清除;对于制作、复制、印发和传播有害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13、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校园网领导小组及各部门领导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果断地处置网上突发事件,维护校内稳定。
▣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呈送领导人指示的文件,应进行登记,领导人批示后,应退还办文部门,领导人之间不得横向传批文件,不应把批文直接交承办单位。
2、传阅文件一律采取直传方式,经管文件的人员应逐件登记送阅文人,阅后退回,要清点份数,阅文人之间不得横向传阅。
3、传阅文件一般每次不得超过两天,急件阅后即退,不得任意积压与延长时间。
4、传阅夹内的文件,不许随意抽取。若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收发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擅自扩大文件的传阅范围。
5、文件阅毕后,必须签注姓名(全称)及时间。
6、传阅文件必须注意保存与爱护,不得污损或丢失。
7、凡发给领导干部私人圈阅的各类文件,在年终必须按规定清退。
▣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目的
为加强对医院涉密文件与资料的管理,建立健全保密管理程序,有效维护医院权益,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医院利益密切相关,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涉密文件、资料及相关人员的管理。
保密范围
医院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医院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医院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医院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医院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医院员工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科技成果、正在研究的科研项目或设想、有价值的药物制剂配方。
有涉密内容的音像带、图表等。
其他经医院领导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密级确定
医院涉密文件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涉密文件的密级由医院总经理(院长,或指定负责人,下同)确定。
"绝密"是最重要的医院秘密,泄露会使医院的权益及经济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在医院经营发展过程中,能够直接影响医院权益或经济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奖金与提成收入等应列为"绝密"级。
"机密"是相对重要的医院秘密,泄露会使医院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医院度规划、工作计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医院经营情况、员工工资性收入等应列为"机密"级。
"秘密"是一般的医院秘密,泄露会使医院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医院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应列为"秘密"级。
保密措施及内容
属于医院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指定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及传递的医院秘密由网络管理人员负责保密。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完成,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属于医院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医院指定专职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医院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具有属于医院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人员强调保密事宜。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医院秘密,不得在公场所谈论医院秘密,不得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医院秘密。
医院工作人员发现医院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总经理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
属于医院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每的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前夕,对保密范围内的工作要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并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
▣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凡传达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规定和上级指标办理,不得擅自扩大传达范围。
2、召开秘密程度较高的重要会议,会前应与保卫保密部门联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保密纪律。
3、会议期间复制的秘密文件,务必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发给与会人员的文件,务必妥为保管,不得遗失。
4、凡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资料,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并不得携带录音机进入会场录音。
5、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资料,新闻部门不得公开报道会议秘密事项。
6、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会场,对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将名单呈报主管会议的领导同志审定。
7、,严禁复印会议秘密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务必经过批准,并标明密级,到指定地点复制。
8、涉及国家秘密资料的会议,应选取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传达密件和向室外扩音。
9、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进行保密检查,查看有无遗失的文件、资料、笔记本等。
▣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所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员工人事档案,薪资待遇,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为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策,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机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1、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害。
2、机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严惩严重的损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秘级:
2、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的人员.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 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行政部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及特别授权人员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商业机密,由公司指定的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方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书信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相关领导,由其及时作出处理.
四、责任与处罚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给予警告并予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予以辞退并罚款五千元并酌情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1、故意或过去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穷取,出卖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奖励:
(一)长期从事保密工作,维护国家和集团公司的利益,作出较大贡献的;
(二)在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三)在紧急情况下,保护、抢救国家秘密或集团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的;
(四)同抢劫、盗窃、毁坏、出卖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文件、资料及其物品的行为进行斗争,以及对检举、揭发,破案有功的。
第十九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保密纪律、玩忽职守、泄露或遗失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文件、资料的;
(二)对窃密或重大泄密行为不制止、不斗争、不报告的;
(三)对揭发检举窃密、失密、泄密的人进行报复的;
(四)利用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进行非法活动的。
▣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印刷的包装装潢印刷品,须将印刷品全部(含成品、半成品、废品等)连同印版、底片、原稿等交付印刷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留存;印刷的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销售。
第二条:印刷的其他印刷品,应按规定将印刷品全部交付委托单位或个人,对有规定不能留存样本、样张的,若企业因业务参考需要保留样本、样张的,应征得委托印刷单位同意,并在印件上加盖“样本”、“样张”戳记后,可留存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印刷的境外其他印刷品,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销售、散发。
▣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到公司的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之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室或者职员实施奖励。
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合作意向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的人事档案、薪资待遇、劳务性收入及相关信息。
7、其他经公司确定具有保密的事项。
8、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畴。
第七条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力和权益遭受到特别严重的损失。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权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失。秘密是一般公司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权益受到损害。
第八条对于公司密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纪要、公司经营情况视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福利待遇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九条属于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存期限,保密期届满,自动解密。
▣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中铁建安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保密工作,加强对重点部门、部位的监管,保护公司核心秘密和信息安全,维护公司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办法》及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设计人员、技术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二章 保密范围
第三条 公司秘密是指:设计过程涉密(国家或企业要求)图纸及文件;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
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采取保密措施,包括签订保密承诺书或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图纸和文件,如勘察报告、测量成果、咨询报告、各阶段设计文件及图纸、可研报告、造价咨询、管理诀窍、经营战略规划、客户名单、公司管理制度、招投标中的投标报价及标书内容等。
第四条 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中的秘密事项。
6.承担国家有关要求的秘密事项。
7.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三章 密级分类
第五条 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六条 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包括国家利益和安全)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以及国家要求不得外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招投标资料。
2.公司经营指导及底线单价。
3.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4.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第七条 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核心技术涉及的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
2.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综合办公室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
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电脑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等电子媒介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5.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6.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7.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第八条 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科研、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领导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2.经营企划方案。
3.综合办公室、财务部、纪律检查、总工办等部门所调查的事故和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
4.公司大事记。
5.设计图纸、各类技术文件等。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四章 保密措施
第九条 公司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党政主管领导任组长、班子副职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室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公司的保密工作,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办公室。各部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部室可根据本部室业务情况设立兼职保密员。
第十条 各密级知晓范围
1.绝密级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2.机密级
副总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3.秘密级
部门负责人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十二条 如果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应先报主管领导批准。在与合作单位的`工作交往中,需要对方对我公司的有关情况保密时,要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三条 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司机要对公司领导在车内的谈话应严格保密。
第十四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司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应立即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五条 文档人员、保密人员出现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并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 加强保密教育,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全员保密学习,提高保密意识。
第五章 保密环节控制
第十七条 涉密文件打印
1.文件送打印前,应由原稿提供部门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审查是否涉密,文件如有涉密内容,应在发文单上记录涉及人员姓名,同时确定保密级别,需要发放的涉密文件应有文件编号、发放范围和打印份数。
2.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的姓名应反映在发文单中,保密文件应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打印。
3.打印完毕,所有纸质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的电子文档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十八条 涉密文件发送和E-mail使用
1.文件打印完毕,由文件印制部门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2.发文部门下发文件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致各员工:
保守公司秘密是各位员工应尽的职责和义务,鉴于你们已受聘于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请各位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密协议如下:
第一条公司秘密的定义
本协议所指的公司秘密包括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是关系公司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保护的事项,以及公司拥有知识产权和与之相关的所有信息,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或实物(包括但不局限于文件、照片、设计样本、设备等)。公司秘密主要如下: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重要的技术及产品资料;
(4)非公开的公司财务资料;
(5)特定产品的营销推广策略;
(6)公司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重要信息;
(7)人事资料,包括员工个人档案和薪资福利等;
(8)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9)非公开的营销信息及相关资料;
(10)产品研发的重要数据、记录;
(11)客户名单;
(12)公司内部培训资料;
(13)公司/部门管理文件;
(14)员工的日常工作报告、统计信息;
(15)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秘密事项。
第二条 公司秘密的保密原则
1、公司同意将公司秘密用于正常工作。各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向任何第三方(含无关雇员)泄露公司秘密。
2、公司秘密属公司财产,未经公司以正式方式(一般为书面形式)授权,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公开和使用,员工经授权对外公开和使用之前,应与被公开对方签署保密合约。
第三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1、员工保证在工作期间,承担公司交付的任何工作或任务均不会侵犯到前受聘单位的商业秘密;否则,由此引致的法律责任由员工个人承担。如导致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有权向员工追偿。
2、员工在任何时间不得拷贝、复印、传递、藏匿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口头或书面)向任何第三方(含无关员工)转述(或传递)泄露公司秘密,除非事先得到公司的书面许可。
3、本保密协议终止或公司要求归还涉及公司秘密的资料,员工应立即无条件退还其保管的所有公司秘密资料给公司或根据公司的要求销毁,包括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个人笔记、报告和其他书面资料和复印件等。
4、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所作出的与本职有关的工作成果,包括发明、发现、改进及构思等,其知识产权及相关权益等均归公司所有。上述工作成果亦属公司秘密,员工不得对外公开和使用。
5、禁止劝诱离职。员工离职后不得诱使其他知悉公司秘密的其他员工离职。
6、员工因故意或过失导致公司秘密被泄漏的,都必须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时起24小时内书面通知公司,并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商业秘密被扩散。
第四条 保密期限
1、保密期限:员工有责任一直保密到有关公司秘密变成了公开信息或通过公开途径可得到的信息,或者明确约定公司秘密无需再保密为止。员工的保密义务不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是否签订、解除或劳动关系终止而消失。
2、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公司,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安排员工离开涉密岗位;员工应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3、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安排员工离开涉密岗位;员工应该接受公司的工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员工违反本协议第二、三、四条,公司有权追究员工责任,员工同意依公司之决定接受如下处分,并赔偿公司损失:
公司视情况给予员工警告或停职反省五个工作日的处分,停职期间的薪金全部扣除,情节严重的,公司有权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引起的任何纠纷,公司与员工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文件。传真的收发登记、签收、催办、清退、借阅、归档制度。
2、凡需保密的文件。资料,必须在左上角注明。
3、凡涉及公司内部秘密的文件资料的报废处理必须使用碎纸机,不准未经切碎作收购处理。
4、公司员工本人工作所持有的各种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当本人离开办公室外出时,须存放入文件柜或抽屉,不准随意乱放,更不能未经批准,携带外出进入公共场所。
5、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向外界提供公司的任何保密资料。
6、妥善保管好各种财务账册。公司证照。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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