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档案规章制度
时间:2025-05-25公司人事档案规章制度(汇编16篇)。
公司人事档案是记录个人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精选1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司人事档案规章制度 篇1
1、员工原始档案是指员工的正式人事资料。凡本企业录用的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员工,其原始资料由本企业调入、保管。
2、凡本企业录用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的员工,自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按本企业调档要求,将本人档案调至人资行政部。因特殊情况不能再指定期限内完成调档手续的,本人须向人资行政部提交详细的书面说明材料,未经批准不调档者或逾期未调档者企业有权与期解除劳动合同。
3、原始人事档案资料的验收、补充、鉴别、归档和保管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办理。
4、查阅原始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⑴查阅员工原始人事档案前必须填写《查阅员工人事档案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人资行政部统一办理,其它任何部门无权查阅员工原始档案。
⑵查阅员工原始人事档案所获资料,由人资行政部统一保存或使用后统一销毁。
⑶员工存档卡由人资行政部负责统一保管,员工离职办理完毕各种手续后,退回本人或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办理原始档案调出手续。
⑷非本企业人员查阅原始档案,原则上不予办理,政府职能部门如查阅员工原始人事的档案,按原始人事档案查阅审批程序,人资行政部协调办理。
⑸员工在本企业工作期间,如有些情况需存入其原始人事档案中,需填写《员工原始人事档案补充资料申请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人资行政部办理。
5、员工业绩、培训档案:
员工业绩、培训档案是自员工上岗之日起建立的档案资料,包括员工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员工在工作期间的各种培训及对员工评价、考核等。
⑴人资行政部负责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的整理归档及日常管理。
⑵员工培训、业绩档案实行分级管理。部门主管级以上的员工档案单由人资行政部部长或其指定负责人进行日常管理。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培训、业绩档由人事文员管理。
⑶部门部长可以调阅本部门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
⑷员工培训、业绩档案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记入员工的人事档案。
⑸员工离职后,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由人资行政部留存作为备查。
公司人事档案规章制度 篇2
一、总则
本制度旨在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和保密性,为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提供有力支持。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二、档案内容
人事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学历、专业、身份证号等;
2. 入职信息:入职时间、部门、职位、合同期限等;
3. 薪酬信息:薪资、福利、奖金等;
4. 培训与发展:培训记录、晋升记录、职业发展计划等;
5. 绩效考评: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奖惩记录等;
6. 其他:离职信息、调动记录、特殊事项等。
三、档案建立与更新
1. 员工入职时,人力资源部应为其建立人事档案,并确保档案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员工个人信息、薪酬、职位等发生变化时,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更新人事档案;
3. 人力资源部应定期对人事档案进行核查,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档案保管
1. 人事档案应存放于专用档案室或档案柜,确保档案的安全;
2. 档案室或档案柜应设置门禁、监控等安全设施,防止档案被盗或损坏;
3. 人事档案应进行编号管理,方便查找和调阅;
4. 档案借阅、复制、销毁等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五、档案利用
1. 人事档案应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提供有力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招聘、培训、绩效考评、薪酬管理等;
2. 各部门在需要查阅、借阅人事档案时,应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进行;
3. 人力资源部应定期对人事档案进行分析,为公司制定人力资源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六、档案保密
1. 人事档案涉及员工个人隐私和公司机密,应严格保密;
2. 未经授权,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查阅、复制、泄露人事档案信息;(547118.cOm 精选范文网)
3. 人力资源部应定期对档案保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档案信息的保密性。
七、违规处理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
八、附则
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之前规定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人事档案规章制度 篇3
1、档案的销毁,是指对没有保存价值的不归档文件和保管期限已满无须继续保存的档案进行销毁处理。
2、档案销毁,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档案销毁的标准,严格进行鉴定。
3、经过鉴定确需销毁的档案,必须写出销毁档案内容分析报告,列出档案销毁清册。
4、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履行批准手续。
5、批准销毁的档案,应及时送造纸厂化为纸浆或焚毁,且要有两人鉴销;销毁完毕,鉴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写明某曰已销毁并签名盖章。
6、档案的.销毁,必须在相应的《案卷目录》、《档案总登记簿》和《案卷目录登记簿》上注明"已销毁"。
公司人事档案规章制度 篇4
第一条人事档案的内容。
员工人事档案是关于员工个人及有关方面历史情况的材料。其内容主要包括:
1、记载和叙述员工本人经历、基本情况、成长历史及思想发展变化进程的履历,自传材料;
2、员工以往工作或学习单位对员工本人优缺点进行的鉴别和评价,对其学历、专长、业务及有关能力的评定和考核材料;
3、对员工的有关历史问题进行审查、甄别与复查的人事材料;
4、记录关于员工在所工作或学习单位内加入党派组织的材料;
5、记载员工违反组织纪律或触犯国家法律而受到处分及受到各级各类表彰、奖励的人事材料。
第二条人事档案保密规定。
公司人事部对接收员工原单位转递而来的人事档案材料内容,一概不得加以删除或销毁,并且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扩散。
第三条员工个人情况变更规定。
1、员工进入公司后,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登记表》,其内容包括员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目、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家庭情况、个人兴趣爱好、学历、工作经历、特长及专业技能、奖惩记录等项目。
2、项目内容如有变化,员工应以书面方式及时准确地向人事部报告,以便使员工个人档案内有关记录得以相应更正,确保人事部掌握正确无误的资料。
第四条员工人事档案的使用。
员工人事档案为公司管理的决策部门提供各种人事方面的基本数据,并为人事统计分析提供资料。公司人事决策人员可以通过对有效数据的分析,了解公司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为制定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提供依据。公司要认真做好员工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保管和利用,充分发挥员工档案材料的'作用,为公司人力资源的规范化管理奠定扎实的基础。
公司人事档案规章制度 篇5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保障员工个人信息的安全与完整,提高人事档案的利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档案内容
1. 员工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 学历及工作经历:记录员工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及职称等信息;
3. 合同及薪酬信息:包括劳动合同、薪酬调整记录等;
4. 培训与发展:记录员工参加的培训课程、技能提升及职业发展规划;
5. 奖惩记录:包括员工在公司内的奖惩情况;
6. 离职信息:记录员工离职原因、时间及相关手续。
三、档案管理原则
1. 真实性原则: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准确,不得伪造、篡改;
2. 保密性原则: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防止档案泄露;
3. 完整性原则:保持档案内容的完整,不得随意删减;
4. 及时性原则:及时更新档案内容,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四、档案管理流程
1. 档案建立:新员工入职时,人事部负责建立人事档案,并收集相关资料;
2. 档案更新:员工在公司内部发生变动(如晋升、调岗、薪酬调整等)时,人事部应及时更新档案内容;
3. 档案查询:相关部门因工作需要查询员工档案时,需经人事部审批,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4. 档案保管:人事档案应存放在专用档案柜中,确保档案的安全;
5. 档案销毁:员工离职后,人事档案需按照公司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五、档案管理责任
1. 人事部负责人事档案的建立、更新、查询、保管及销毁等工作;
2.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事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完整;
3. 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档案信息泄露、丢失或损坏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需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
2.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事部所有。
公司人事档案规章制度 篇6
员工档案作为记录员工重要信息的介质,应列入保密资料范围,尤其是中高层员工履历、薪资等信息,行政人事部门应在员工入职时收集完善员工资料,建立完整的员工档案;员工的档案借阅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具有一定资格的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借阅相应权限内的员工档案。
一、员工档案管理部门
公司行政人事部为员工档案的直接管理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保证档案的完整性,档案查阅必须符合本制度要求。
二、电子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1、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总公司所有人员和子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电子档案,并根据子公司整理上报的电子档案,整理出全集团人员的电子档案;
2、各公司行政人事部门负责各自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下所有员工电子档案的建立,并将最新电子档案提交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3、电子档案每月28日更新一次,更新情况报集团人力资源部一份。
三、纸质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1、纸质档案在员工入职后一周内建立完善,内容包括:封皮、三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和学历职称证件的复印件、个人简历、求职报名表、面试考核表、体检报告、离职(失业)证明、保密协议、入职须知等,对于劳动合同、转正和晋级手续、任命文件、奖惩记录等资料在管理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补充完善。
2、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总公司所有人员和子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的纸质档案,并负责日常管理和借阅管理。
3、各公司行政人事部门负责各自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下所有管理人员纸质档案的建立,并负责日常管理和借阅管理。
4、集团人力资源部建档时须将在职人员和离职人员分开,将高层管理者、中层管理者、基层管理人员分开,将退休返聘人员单列;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建档时须将在职人员和离职人员分开,将中层管理者、基层管理人员分开,将退休返聘人员单列;
5、一线工人也需要建档,资料需包含个人简历、求职报名表、面试考核表、体检报告等。
四、纸质档案的借阅权限
1、各部门负责人经行政人事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可以借阅本部门所有人员的纸质档案,无权借阅其他部门人员的纸质档案;
2、行政人事部相关招聘和薪资专员经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同意后,可以借阅部门负责人以下所有人员纸质档案;
3、子公司行政人事部门负责人经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同意后,可以借阅本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纸质档案,无权借阅其他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纸质档案;
4、子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高层领导经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同意后可以借阅所辖部门所有人员纸质档案,借阅其他部门人员纸质档案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借阅下辖部门负责人纸质档案须经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同意;
5、集团公司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同意可以借阅下辖员工纸质档案;如果需借阅子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的纸质档案,必须经董事长同意;
6、子公司人员均无权借阅其他公司员工的纸质档案。
公司人事档案规章制度 篇7
一、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严防失密、泄密事故发生。
二、不得向与工作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不准用电话、传真提供密秘级以上档案。
三、凡借阅秘密级以上档案,须经主管领导及档案馆长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借出、复制或摘抄。
四、档案人员不得随意丢放、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或销毁档案、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
五、密级档案要经常查对,失泄密时要及时上报局主管领导,并对责任者进行追究处量。
六、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七、任何人不准私自保存档案或携档案进入公共场所。
八、档案管理人员应熟知本局各类档案的密级划分,调密级档案时,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
九、档案在传递时应以机密件通过机要通信转出,或由档案人员二人以上专呈递送。
公司人事档案规章制度 篇8
一、目的
为员工人事档案妥善管理,保守机密;保护人事档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档案资料,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二、档案管理内容
1、员工入职档案:个人简历
员工入职登记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审批、笔试试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离职证明、合同及协议。
2、员工培训档案:培训通知、培训总结报告或者考评结果、培训审批表、员工外派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员工培训统计表。
3、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资料按月归类整理。
4、员工离职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三、档案规定
1、基础管理
1.1原则:分类标准、归档、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1.2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对人事档案的性、性核查,如有虚假,可不予录用和解聘。
1.3对人事档案按入职分类归档,按在职人员、离职人员整理,并登记于《入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一)《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二),并在档案前页填写人事资料的.名称及对档案编号,人事档案原则上是永久保存。
1.4当在职员工的资料有变动时(如学历变动、身份证号码变动、个人技术职称变动、婚姻情况变动等),应将资料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归档,原件当场查验。
1.5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在其报到新岗位前,对调入或新的档案都应登记。
1.6对员工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的材料要收集、整理档案的完整性,归档的材料鉴别,材料的、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审批盖章和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1.7员工离职档案每月清查,存档,档案保存原则上三年后方可销毁(高管及核心人员保留该员工离岗8年止)。
1.8人力资源部档案员要注意档案管理环境的清洁、整洁。
1.9档案应分类编号存放,员工编号,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档案交叉,制电子目录,以便查阅。
2、档案的查、借阅
2.1档案分为保密与非保密,保密档案禁止查阅,只能在档案室阅览,外借;非保密级档案因工作需要查、借阅,须填写《查、借阅人事档案单》(附件三),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方可查、借阅。
2.2任何垮查、借阅人事档案,下级员工查、借阅员工的人事档案。
2.3公司级、行政人力资源部可直接查、借阅员工人事档案。
2.4所有批准后借阅的人事档案需在三天内归还人力资源部(除特殊情况可延长),对借阅后到期未归还者、归还损坏、私自复印档案者、遗失者依照公司档案管理的规定。
2.5人力资源部查、借阅登记,并在《人事档案借阅登记本》签字登记(附件三)。
3、查、借阅档案注意
3.1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损坏档案材料。
3.2擅自复印、拍摄档案内容,如有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须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同意。
3.3查、借阅者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严重,予以惩处。
4、档案的销毁
4.1公司任何个人和非经同意销毁员工档案资料。
4.2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审批登记》(附表五),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销毁。
4.3经批准销毁的人事档案,人力资源部须核对,将批准的《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登记》和将要销毁的人事档案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四、制定、修订、废除与实施
本管理制度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实施,修订和废止亦同。
公司人事档案规章制度 篇9
一、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确因工作需要,须经批准同意,由本室人员陪同方可进入。
二、库房内的档案要进行系统排列存放,不准堆放与档案无关的东西。
三、做好库房内“六防”(防盗、防火、防尘、防阳光、防潮、防鼠虫蛀)工作,平时要勤检查、勤打扫、保持档案室卫生整洁、安全。
四、案卷查阅完毕要及时归还原处,出借案卷要经过批准,并办理好借阅登记手续。
五、对档案室所藏档案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六、档案室钥匙做到专人负责保管不准随意给他人使用,若发现遗失应予全部调换。
公司人事档案规章制度 篇10
一、目的
为了对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机密。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规范人事档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人事档案的执行管理。
三、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课负责人事档案的建立、归档、保存、定期检查核对、转递、保密、统计等工作。
3.2 人事档案管理:集团公司人事管理课(宁波地区)负责本地区所有分公司、直属部门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外地分公司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由当地人事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工作。
3.3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各部门、分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及落实执行工作。
3.4 集团公司企业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审议及授权主管人签核,总裁负责本制度的批准执行。
四、人事档案管理的内容
4.1 员工人事档案归档及管理:新员工入职时将《员工应聘申请表》及相关证件(毕业证书、身份证、各类技术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交人事管理课,人事管理课根据《员工应聘申请表》建立员工人事档案(内容包括:该员工的应聘、录用、劳动合同、考核、薪资、福利、奖惩、培训等相关资料)并及时归档。归档的流程为首先对新的员工人事档案材料进行鉴别,其次按新员工的所在部门以及职务、性别等进行分类并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并且在目录上补登新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的名称及有关内容,最后将新员工的人事档案材料归档。
4.1.1确立两级档案管理制度:一级员工人事档案为员工入司随转的人事档案材料。二级档案为员工入司以后的任职情况、培训情况、工资调整情况、学历及职称变化情况、历年考核情况及员工基本情况复印件备查材料等。
4.1.2员工人事档案自员工到岗之日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门、职务归类。员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将该员工人事档案的材料归入公司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类。
4.1.3员工合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员工离职通知单》上签字,确认无遗留问题;员工相关档案调入单位时,人力资源部核对档案材料,密封该员工人事档案,连同开具的《档案材料转移单》及其它有关材料,转至调入单位并归档。相关手续《员工入职试工转正辞退作业管理制度》。
4.2 检查核对: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课档案管理员要定期(每月25日)对员工的人事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并在《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上签字,确保员工的人事档案的完整、安全。但是下列情况下,也要进行检查核对:突发事件后,如被盗、遗失、或水灾火灾之后;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如不能确定某份材料是否丢失;发现某些损失之后,如发现材料变酶、发现虫蛀等;检查完毕后必须在《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上确认签字。
4.3 转递(员工异动):档案转递过程如下,人事管理课档案管理员取出要转走的员工人事档案并在档案帐册上注销该员工的人事档案并填写《转递人事档案通知单》,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在转递过程中应遵循保密原则并且要求收档单位在回执上签字盖章。
4.4 保密制度:由人事管理课档案管理员负责人事档案管理。不得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公司人事管理课对接受员工原单位转递而来的认识档案材料内容,一概不得加以删除或销毁,并且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扩散。
4.5 统计:人事管理课每月25日须对员工人事档案的数量、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情况、档案整理情况、档案保管情况、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写《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
4.5.1人事档案统计分类:履历及相关证件材料、鉴定及考核材料、评聘及奖惩材料、其他可供公司参考资料。
4.5.2 人事档案统计信息要及时更新,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员流动情况每月25日必须将相关人事档案的统计情况更新并填写《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提报人力资源部总监审核。
五、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
查阅员工人事档案应经人力资源部总监(或总裁)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者不得私自增删、涂改、泄露档案材料内容。
六、相关支持文件及记录
员工应聘申请表
转递人事档案通知单
员工离职通知单
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
公司人事档案规章制度 篇11
为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夯实档案工作基础,切实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现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本办法适用于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下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选配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的专门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人事干部)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接交和利用工作,并保证人员相对稳定。
档案工作应遵循五大原则,即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依规依法、全面从严,分级负责、集中管理,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方便利用、安全保密。
各单位人事干部主要负责本单位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和保管保密工作,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查(借)阅等档案利用工作,负责接交的档案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坚决杜绝非专职人员办理档案相关事宜。
一、档案内容
档案材料主要涉及干部职工工作及学习过程中形成的供组织考察的各类资料,包括十大类:一是履历类材料,二是自传和思想类材料,三是考核鉴定,四是学历学位、职称、论文、培训,五是政审、审计类,六是党、团材料,七是表彰奖励材料,八是处分材料,九是工资、任免、招工、入伍、考察、职级并行、(境)审批,十是报到(派谴)证、计生材料。
二、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包括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和接交。
收集档案材料时应确保收集材料属归档范围,确保收集材料填写规范、真实完整。具体要求:①档案材料应当为原件;②档案材料载体使用国际标准A4型(长297毫米,宽210毫米)公文用纸,用黑色的中性笔填写(或打印);③属成套材料的,必须头尾完整。
经鉴别,符合归档范围的材料自材料形成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要求履行移交手续送交档案室。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未及时移交的档案材料,档案室不再接收。
三、档案利用
档案利用主要包括查(借)阅、复制和摘录等。严禁拍摄复印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取证的,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复印。
查(借)阅档案一般要求2名以上共产党员按程序申请,
由档案室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和提供什么材料。严禁个人查(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档案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由借阅单位履行审批手续,限期归还,不得转借。
查档(含复制、摘录)程序:查阅单位填写《查阅档案审批表》,经单位和主管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档案室分管领导审批,人事干部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审批后的《查阅档案审批表》到档案室办理。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查档。
公司人事档案规章制度 篇12
一、目的
加强档案管理,规范公司档案的收集、归档程序和方法,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提供符合公司需求和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二、适用范围
1、公司内部经营形成的各种资料。
2、外部政府机关、行业部门形成的与公司经营或行业有关的公文、通知、批复等资料。
三、术语和定义
1、档案:指公司过去和现在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档案管理:就是指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提供利用等活动。
四、职责
1、行政部:
1)负责公司档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执行及检查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部门档案管理;
2)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3)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公司的档案和其他资料;
4)负责公司档案的利用和销毁管理,监控档案利用和销毁的全过程,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指导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
5)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促进信息传递和沟通;
6)负责组织学习和培训档案管理办法、使用知识。
2、其他各部门相关人员:
1)负责在工作变动时,做好或协助移交工作,并及时通知行政部;
2)向行政部移交合同或文件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3)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日常收集、标识、贮存、保管、利用、归档;
4)财务管理部负责按国家财政制度规定独立建档保管财务档案资料;
3、各部门档案主管人员
1)负责部门档案的管理。
4、各部门负责人
1)批准对自己部门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处置;
2)负责对本部门档案管理的监督检查。
5、各公司总监/副总
1)负责对档案管理监督检查报告的审批。
五、工作程序
1、档案资料的收集
1)各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合同及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并编制部门《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
2)各部门文件、合同等资料原件需要保存的,各部门分别进行整理,并编制《移交目录》,每季度向行政部移交。
a)归档范围及移交时间:每季度结束后次月10日前。
b)档案资料的标识行政部及各部门对各自保管的档案资料编号,编号规则见《公司档案管理规定》。
c)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
⑴电子类合同或其他需要保管的电子文件,应当及时存放于档案室指定电脑硬盘内或制作专门光盘进行编号保存;
⑵文件、合同资料要登记详细信息,并编制《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以便检索利用;
⑶文件资料、合同要科学排列,按编号顺序存放于文件盒内,并加以标识,整齐排放在文件/档案柜中。
d)档案借阅
⑴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填写《借阅审批单》。借阅档案原件只限在公司内,不能带出;确因工作需要将档案带出公司的必须经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和行政部批准,且只带复印机,不带原件;
⑵档案外借一般只借复印件,需借原件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
⑶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⑷借档人必须爱护档案,严禁擅自涂改、污损、勾画、剪裁、抽取、拆卸、调换、摘抄、翻印、复印、摄影,不得转借或损坏行为,如发现一次罚款200-2000不等的罚款元。情节严重者,按《档案法》和《保密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⑸非本公司职工或单位需查阅档案时,必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经本公司高管领导批准后,方能在阅览室阅览,不可将档案带出档案室。
e)档案销毁
⑴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销毁时,必须写申请销毁报告,编制销毁目录,报部门经理和部门分管副总鉴定,最后报总经理的批准,方可销毁。
⑵执行销毁任务时,必须由行政部人员监销,监销人不得少于二人,并在销毁目录上签字。最后,把销毁目录和部门经理、部门分管和总经理的'批准手续文件,一并存档永久保存。
2、档案管理细则
1)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⑴公司对外发出的公文,如给政府的请示报告类公文等;
⑵公司收到的公文,如政府职能部门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条例、规定、命令、决定、决议、指示、计划、核准文件、证书等文件;
⑶本公司与其他单位来往的文书及权益文书等;
⑷公司领导的批示、指示等;
⑸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⑹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工作日记、工作备忘等;
⑺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计划考核/总结、报告、统计报表及简报;
⑻本公司与有关单位、个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正本及过程材料;
⑼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员工奖励、处分、考核的文件材料、本公司员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等人事档案资料;
⑽本公司发布的各类广告、宣传材料;
⑾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⑿外出公务活动(如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会议等)所获得或形成的档案资料;
⒀财务档案资料;
⒁各种实物档案;
⒂其他具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3、档案资料的归档要求
⑴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如请示和批复、复印本和正式稿和附件等必须齐全。
⑵一般资料按一份原件归档,重要文件和高使用率文件可以根据需要,按二份原件存档。经办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留存复印件或影印本。如因业务处理需要,原稿须由经办部门保管,应经总经理批准后妥善保存,行政部以影印本归档。
⑶声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在清晰、完整的特殊情况下可归档拷贝件。
⑷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资料一并归档保存,并做好电子文件存储设备信息的备份工作。
⑸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必须原件归档,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4、档案资料的归档时间
⑴即时归档下列文件(含电子、声像资料等)应在传阅、办理结束或取得后即时归档:
a)公司规定的密级文件;
b)重要文件,如政府批文、核准文件、证照等;
c)合同、协议书等正本及过程资料;
d)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考核的文件材料;
e)其他认为需要即时归档的资料。
⑵定期归档
a)部门应在每月底前整理归档当月文件,编制档案清单交行政部;
b)部门每年3月底前归档上年度文件与资料,并移交公司行政部;
⑶电子声像档案的归档
a)重要电子声像档案应实时进行、随办随归。
b)一般电子声像档案归档应定期完成,一般每三个月一次制成光盘脱机保管。
c)每年3月底前必须向行政部移交上一年度的所有归档电子文件数据集,行政部核实后刻录成光盘等载体脱机保管。
5、档案交接
⑴部门内档案交接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兼)工作变动或离职的,要填写《档案移交清单》,由部门负责人指定的接收人核实无误后签字,行政部见证。
6、档案移交公司的流程
a)移交前,应对破损、字迹扩散或纸张太小的文件进行修裱、复制或加边,对大小不一、长短不齐的文件折叠理齐。
b)采用碳素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准确。
c)结合文书材料的形成时间、彼此联系进行排列。批复在前,请示在后;
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正本在前,定稿在后;
结论在前,依据在后。
d)经办部门检查文件或档案,编制移交清单;
e)行政部根据移交清单,查收案卷与文件,并与部门每月提交的档案清单核对;
f)档案完整、齐全且符合公司要求,移交纸质移交清单及电子档移交清单,确认无疑后双方在移交清单上(一式两份)签字,双方各保存一份;
7、档案保管
⑴档案编号
a)档案按类别应赋予统一名称,其名称应简明扼要,以充分表示档案内容性质为原则,并且要有一定范畴,不能笼统含糊。
b)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参照《档案分类编号表》,将所有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
c)档案分类编号内应预留若干空档,以备将来组织扩大或业务增多时,随时增补之用。
d)档案分类及编号的增补、修订等由行政部结合工作和部门要求,组织实施修订。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
e)建立《档案目录》存于案卷盒内,便于查阅。
8、附则:本办法由公司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公司人事档案规章制度 篇13
1、员工原始档案是指员工的正式人事资料。凡本企业录用的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员工,其原始资料由本企业调入、保管。
2、凡本企业录用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的员工,自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按本企业调档要求,将本人档案调至人资行政部。因特殊情况不能再指定期限内完成调档手续的,本人须向人资行政部提交详细的书面说明材料,未经批准不调档者或逾期未调档者企业有权与期解除劳动合同。
3、原始人事档案资料的.验收、补充、鉴别、归档和保管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办理。
4、查阅原始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1)查阅员工原始人事档案前必须填写《查阅员工人事档案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人资行政部统一办理,其它任何部门无权查阅员工原始档案。
(2)查阅员工原始人事档案所获资料,由人资行政部统一保存或使用后统一销毁。
(3)员工存档卡由人资行政部负责统一保管,员工离职办理完毕各种手续后,退回本人或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办理原始档案调出手续。
(4)非本企业人员查阅原始档案,原则上不予办理,政府职能部门如查阅员工原始人事的档案,按原始人事档案查阅审批程序,人资行政部协调办理。
(5)员工在本企业工作期间,如有些情况需存入其原始人事档案中,需填写《员工原始人事档案补充资料申请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人资行政部办理。
5、员工业绩、培训档案:
员工业绩、培训档案是自员工上岗之日起建立的档案资料,包括员工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员工在工作期间的各种培训及对员工评价、考核等。
(1)人资行政部负责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的整理归档及日常管理。
(2)员工培训、业绩档案实行分级管理。部门主管级以上的员工档案单由人资行政部部长或其指定负责人进行日常管理。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培训、业绩档由人事文员管理。
(3)部门部长可以调阅本部门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
(4)员工培训、业绩档案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记入员工的人事档案。
(5)员工离职后,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由人资行政部留存作为备查。
公司人事档案规章制度 篇14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人事档案管理,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保密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档案管理。
二、档案内容与分类
1. 人事档案内容主要包括员工个人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奖惩记录、培训情况、薪酬福利、离职证明等相关材料。
2. 档案材料按照类别进行整理,如个人基本信息类、教育背景类、工作经历类、培训记录类等,便于查询和管理。
三、档案建立与更新
1. 新员工入职时,应提交完整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由人事部门负责建立档案。
2. 员工在职期间,如有学历提升、职称评定、岗位变动、奖惩等情况,应及时将相关材料提交给人事部门,以便更新档案。
3. 人事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核查,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
1. 人事档案应存放于安全、干燥、防火、防潮的地方,防止档案损坏或丢失。
2. 档案查阅应遵守保密原则,仅限具有相应权限的人员查阅。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查看、复印、摘抄或泄露档案内容。
3. 档案利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用于员工招聘、选拔、考核、晋升等人事管理工作。
五、档案移交与销毁
1. 员工离职时,人事档案应进行移交。离职员工的人事档案由人事部门负责保存,保存期限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2. 过期或不再需要的人事档案,经审批后可进行销毁。销毁前应确保档案内容的彻底清除,防止信息泄露。
六、责任与监督
1. 人事部门负责人应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确保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制定补充规定,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公司人事档案规章制度 篇15
一、根据档案工作业务的有关要求,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凡是本公司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管理,不得分散保存。
二、档案室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移交要进行登记和统计,做到数据准确、详实。
三、档案室做到防盗、防光、防高温、防水、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火,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四、档案的销毁、保密、解密,由本局档案鉴定小组提出意见。销毁过期档案,应登记造册,经领导人批准签字,报上级业务部门备案,同意后方可销毁。
五、查阅档案时,要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当面清点,用后及时归还。档案若有破损或字迹模糊,应及时修补和复制。
六、档案工作人员工作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双方交接清楚,领导认可方能离开岗位。
公司人事档案规章制度 篇16
一、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
二、各部室应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移交上年度文书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
三、各部室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四、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五、各工程项目立项、国土、规划、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由投资发展部负责归档。
六、各类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财务部归档,副本原件由办公室归档,其他部门备份存档并由信息中心实行电脑化管理。
七、各招商引资贷款项目申报资料、征地、拆迁批复、国土规划等技术、图纸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城建资产部、项目技术部、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按业务分工负责归档。
八、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②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
③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九、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分管领导。
十、由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档案责任人、业务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超期档案进行鉴定,提交档案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的酌情处置。
十一、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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