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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墨行业应急预案

时间:2025-04-14

石墨行业应急预案(分享19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应急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石墨行业应急预案 篇1

为切实做好20xx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按照颍州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京九路街道办事处工作实际,特此制定如下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阜阳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颍州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京九路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范围

本预案包括:京九路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以及相邻地区发生的、可能对本处造成严重影响的低温灾害。

三、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畅通、保安全、保民生”作为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前准备、提前预防,做到三个确保:确保主次干道交通畅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基本稳定。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属地管理,处直各部门、各社区(村)、各单位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合力应对。

(3)依靠科技,有效应对。加强预防和处置雨雪冰冻灾害的能力,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

四、组织机构

成立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

指挥长:

常务指挥长:

副指挥长:

五、工作职责

(一)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和修改完善。

2、突发应急事件时,负责指挥开展抢险救援救护工作及全处应急物资、抢险工具的储备;负责救援运输车辆、机械的调配;在事故责任单位不明确的情况下,负责联系应急抢险施工队伍。

3、全面负责应急抢险、救援、救护和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及监督协调工作;与办事处领导保持密切联系,接收指令,随时关注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的进展情况。

4、突发应急事件时,负责向办事处领导及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上报告事故处置和进展情况、负责善后处理工作的整体调度和协调。

5、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责成有关部门、单位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对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情况进行总结,及时向上级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上报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受灾情况、处置情况。

6、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职责

处直各部门、社区(村)在办事处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做好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各社区(村):发生突发应急事件后,在第一时间报告办事处指挥部及相关责任领导,并会同街道综治办、派出所对周边法人、住户进行疏散,通知相关单位责任人及房屋所有人(管理人)到达事发现场。在救援队伍到来之前,进行清除交通障碍,疏散围观群众,围护事故现场,做好警戒工作。协调街道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人员做好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的.指挥工作;协同街道组织实施抢险排危;负责解决灾民的临时安置问题;出现险情第一时间联系相关单位进行救援。

2、党政综合办公室、文化站:负责统一对外新闻媒体的协调,负责信息上报的统一把关,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3、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负责对事故处置提供技术指导;在指挥部的授权下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对事故现场进行排危抢险工作;负责对事故现场的房屋、护坡、道路、排水、路灯、线路、树木进行抢修维护工作;联系区市政、环卫、园林进行抢险工作。

4、安监科:负责街道辖区内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综合处置和协调;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组织事故调查;联系消防大队负责对事故现场搜救人员、排除救援障碍等施救工作;负责对违规经营的烟花爆竹和消防隐患单位、群租房、九小门店进行查处。

5、综治维稳办:在指挥部的领导下,联系派出所维护现场治安,参与抢险救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事故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联系辖区交警对事故现场实施局部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在抢险过程中突发治安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6、民政办、卫计办、农业办、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及时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做好受灾人员的生活安置和事后救助工作;负责联系市急救中心和省市医院救护队,及时救护事故现场受伤人员。

7、财政所:负责落实已由指挥中心确认由街道负担的事故救灾的资金,采购相应的救灾物资,做好救灾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和社会事务办一起联系上级有关机关、部门,争取上级救灾资金、物资到位。

8、经济发展办:负责灾前及灾后的相关数据统计工作,配合社区进行现场救助,完成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9、民政办要积极妥善做好受灾人员的生活安置工作,解决灾民的生活问题。

10、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全处范围内的值班过程中脱岗、漏岗、随意换岗、电话呼叫转移等行为进行督查并通报;要对在巡查和处置过程中严重失职和不当担责任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任何部门和社区(村)在接到突发应急事件报警后,必须在5分钟内立即报告街道指挥部办公室(电话:xxx)及街道相关分管领导;10分钟内办公室值班人员必须立即报告街道党政领导:15分钟内要向区委区政府值班室及区应急局上报突发情况,在1小时内,书面上报突发地所在的社区要向街道指挥部报告事故原因、受灾范围、损失程度、处置措施和进展情况。

(二)接突发应急事件报警后,所在社区(村)为第一出动层面,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一是先向办事处指挥部和分管领导上报具体受灾情况。二是疏散周围群众,维护安全稳定、现场警戒工作。三是由安监科牵头调查事故原因,城市管理执法中队、综治维稳办配合调查。

(三)处直各部门,在接到突发应急事件报警后,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必须在事故发生后10分钟内赶到事故现场,全力以赴组织应急抢救处置工作。及时将现场情况向街道领导进行汇报,并根据现场情况提请街道指挥部启动本预案。

(四)本预案启动后,指挥部领导及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迅速到位,并按照所定职责开展工作。

(五)事故发生地的社区和受灾户(住户)要如实报告事故过程、受灾情况、处置情况、和人员情况。

(六)救援队伍到达事故现场后,要随时向现场指挥报告救援情况、装备情况,并接受指令。

(七)救援救护队伍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应当根据现场情况科学组织开展施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

(八)民政办要积极妥善做好受灾人员的生活安置工作,解决灾民的生活问题,经公安部门鉴定后,协助做好联系死难者的遗体收敛火化工作。

石墨行业应急预案 篇2

一、指挥系统

建立公司安全科,安全科监督各部署安全工作;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同时依法实行单位法人代表负责制,必要时请求消防部门支援。

二、紧急状况响应步骤:

1、发生火灾后,应大声喊:“起火了!起火了!”并按下火灾报警器开关或摇动手动警报器;

2、现场工作人员立即展开扑救防止火在蔓延,并立即通知公司安全科和警备室;

3、安全科和警备室接到报警后立即到现场组织扑救,并拨打119报警;

4、报警时一定要讲清发生火灾的部署、着火的材料、大概面积并留下报警人的电话;

5、拨打119报警后,报警人到厂外马路上等候消防车的到来并做好向导工作;

6、接到报警后,安全科立即通知医务室人员到达现场组织抢救;

7、警备室组织人员按照疏散图指示及时疏散留在现场的工作人员;

8、警备室安排人员管理现场,预防趁乱偷盗行为的发生;

9、安全科现场人员随时与警备室保持联系,如需送往医院治疗立即通知警备室;

10、发生火灾后立即切断电源,以防止扑救过程中造成触电;

11、在火灾现场如有易爆物质,首先转移该物质以防止爆炸的`发生;

12、如电器起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组织扑救;

13、如精密仪器起火应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扑救;

14、如油类、液体胶类发生火灾应使用泡沫或干粉灭火器,严禁使用水进行扑救;

15、在扑救燃烧产生有毒物质的火灾时,扑救人员应该佩戴防毒面具后方可进行扑救;

16、在扑救火灾的过程中,始终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严禁因拯救物资而置生命于不顾;

17、对伤者实施急救措施后,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18、安全科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做好下情上达工作,对事件发展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直至事件完全解决;

19、安全科、警备室、发生事故的部署、CR科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评价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20、安全科将事件发生、处理的全过程和预防的方案及时向公司汇报。

石墨行业应急预案 篇3

一、演练目的

依据上级各相关部门的要求,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通过对设定事故的应急演练,检验我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可行性,进一步提升公司应急队伍及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完善公司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演练课目

应急响应、应急疏散、灭火演练、伤员抢救、应急救援。

三、演练地点

公司院内。

四、演练时间

20xx年6月28日下午15时。

五、参加演练人员

公司应急救援队伍及相关员工。

六、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晋中市常青胶粘剂有限公司事故应急演练指挥组:

总指挥: 张俊龙(总经理)

副总指挥: 李铁虎(副总经理)

成 员: 李文斌 郭有太 刘录所郭小军 赵艮维张俊福 吴俊文 吉志伟 郭永明 王根牛 张小平 侯高千 冯彦芳张海香 韩润兔 马保林 刘丽文

1下设机构 现场救援抢险小组

组长: 郭有太(电话:13935465735) 成员: 王根牛 张俊福 韩润兔 现场救援抢险小组组长职责:

负责事故第一现场的应急处置,以抢救事故中受伤人员为第一责任,同时合理处置事故现场,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与恶化,降低事故次生危害;准确判断事故现场的严重程度,在可控范围内,保证救援人员安全第一的前提下,积极展开救助工作。 现场警戒与疏散小组

组长: 吴俊文(电话:13643484021) 成员: 马保平 刘丽文 现场警戒与疏散小组组长职责:

负责布置安全警戒,划分警戒区域,实施定岗、定时封锁,防止事故危害区外的人员进入;

为抢险车辆、物资、设备及人员指引道路,并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 医疗救护小组

组长: 冯艳芳(电话:13403666517) 成员: 张海香 侯高千 医疗救护小组组长职责:

2 负责救助处理事故中中毒受伤人员,积极配合120医护人员的工作。

通讯联络小组

组长: 李铁虎(电话:13513541663) 成员: 吉志伟 通讯联络小组职责:

发生事故后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如实报告事故情况,拨打120;119;110请求救助,同时紧急通知事故发生区的人民群众撤离现场,避免受到伤害

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 李文斌 (电话:13703546618) 成员: 张小平 郭小军 后勤保障小组组长职责:

组织供应事故救援演练所需的一切物资; 负责抢险过程中的一切后勤、治安保卫工作;

七、演练分工及任务

1.指挥组:负责对整个演习准备阶段的工作协调,设计演习方案,布置演习场地(模拟火情),部署作战任务,下达作战命令,控制演习进程。根据现场情况变化,实施随机指挥。 2.预案演练导调组:

(1) 李铁虎:在演习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演习的筹备、协调、指挥工作。

(2) 吉志伟:负责演习的策划、方案的制定,各部门的协调和组织预演及演习中的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3 (3) 郭有太、王根牛、张俊福、韩润兔:负责模拟泄露装置、模拟火情装置、演习设备、器材等演习所需器材物资的落实(4) 郭永明:负责认真记录演习现场各环节时间及照相。 (5) 王春艳:负责参加演习各位领导及人员的签到,记录领导讲话和总结工作。

八、事故场景模拟

1.20xx年6月24日16时30分,罐区甲醇储罐发生泄漏,抢险组进行堵漏,之后喷射的泄漏物因静电骤放引发火灾。 2.在灭火的.同时,发现泄漏量无法控制,有发生爆炸前兆,现场指挥立即通知应急撤离到安全地点,随后现场发生了爆炸声,火灾越来越大,依靠公司应急救援力量难以控制、消灭火灾,需启动外部救援。

3.车辆在装卸过程中发生泄漏,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堵漏。 4.车辆发生起火事故,启动应急预案。

九、演练准备阶段

1.15时30分,预案演练导调组,组长和工作人员进入演练现场开始清场,检查演习区域条道路是否畅通,演习区固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模拟甲醇泄漏装置是否好用,按规定放置好演习所需的各种器具。认真检查预先放置的各种器材装备是否到位和完好,在规定位置设置好总指挥部。全部准备工作在16时00分之前完成,各小组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向导调组组长李铁虎报告。

2.16时05分,演习各项工作准备完毕,由导调组组长、副总指挥(李铁虎)向总指挥(张俊龙)报告:“报告总指挥,演练各项工作准备完毕,请指示。”总指挥(张俊龙):“按预定计划实

4 和准备、实施。 施。”副总指挥(李铁虎):“是”。然后命令“全体参演人员注意,演练开始”。

十、演习实施阶段

16时10分,生产车间班长(侯高千)巡检发现甲醇管有泄漏后,用对讲机向值班室报“甲醇管道泄漏”随即戴好防毒口罩,实施关闭阀门。可是,阀门损坏,无法彻底关闭,立即撤离安全地点,并向车间领导报告事故具体情况。

前往增援的车间救援人员刘录所 王根牛到达事故现场后,佩戴防毒面具进行堵漏抢修,发现泄露已经无法控制,用对讲机直接报告总指挥:“报告张总,罐区甲醇发生大量泄露,我们已无法控制现场,请指示!”总指挥张总根据报告情况,随即下令:“立即启动公司级应急预案!”

各应急组到指定地集结待命。 副总指挥(李铁虎):

1、警戒组对现场进行警戒隔离;(警戒组行动)

2、抢险组对现场进行抢修(抢险组行动),中控操作室进行紧急停车(中控室模拟紧急停车)。

3、医疗救护组原地待命,随时救助受伤人员。

4、通讯联络组立即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报告事故情况。(通讯组人员行动)

5、后勤保障组准备提供充足的救援物资与器具。(后期保障组行动)。 抢险组进行堵漏,之后喷射的泄漏物因静电骤放引发火灾。抢险组立即报告指挥组,并撤离至安全区域。

副总指挥(李铁虎):

1、抢险组立即使用消火栓对起火部位进行冷却降温,防止火情扩大;(抢险组迅速展开消防水带,连接好枪头用消防水对起火储罐进行喷水降温,控制着火范围)

2、抢险组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使用干粉灭火器对局部火灾进行扑灭;(模拟局部起火,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3、警戒组立即对事故警戒区域进行扩大警戒范围;对现场进行警戒隔离;(警戒组行动)

4、通讯联络组立即拨打1

19、110请求外部支援。(通讯联络组模拟求救) 模拟外部救援到来,配合救援。

十一、预设车辆在装卸过程中出现泄露事故:

(一)装卸管理员发现泄露情况、立即通知现场的驾驶员、押运员和向安全科报告;

(二)驾驶员、押运员立即切断紧急切断阀,并佩戴防护设施进行堵漏抢险工作。

(三)安全科派出救援组人员进行协助抢险。警戒组进行人员疏散和现场警戒。

(四)医疗救护组和后勤保障组负责善后处理工作,防止发生二次事故危害。

十二、模拟车辆起火事故;

(一)车辆由于事故或其他原因发生起火事故后,驾驶员、押运员要立即切断全车电源和紧急切断阀,并冷静查看起火部位和原因。

1、轮胎起火:立即使用干粉没火气扑灭明火,并寻找水源对起火轮胎进行降温冷却,防止再次起火燃烧。

2、电路起火:使用干粉灭火器将明火扑灭。

3、甲醇起火:立即对车辆周围进行警戒疏散,拨打119报警,(说清楚具体地点和火情),通知公司领导和应急办公室,启动应急预案。

4.有条件的情况下,使用消火栓对车辆罐体进行降温处理,防止发生燃爆事故。

十三、演习结束阶段

17时30分,参战人员全部集合,副总指挥(李铁虎)整队,向总指挥报告:“报告总指挥,参加演习队伍现集合完毕,请指示。”总指挥(张俊龙)宣布演练结束!

十四、有关要求

(一) 当天当班安排好主操等人员留守生产现场,负责车间的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不发生次生事故。

(二) 各参演人员在演练前要掌握消防、救援器材的使用,明确演练中的分工和职责,做到沉着冷静,有条不紊。

(三) 各参演人员要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做好安全防护。(参演人员统一穿厂服,工作帽,

(四) 参演人员执行一律跑步行进。

(五) 要求参演人员态度严肃,不得嬉笑。一切行动听指挥。

石墨行业应急预案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炼钢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在事故发生时,能及时做出相应的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以及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和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职责

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区域管理负责制为主的原则。

第二章 编制

第四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五条 应急预案编制人员

应急预案编制人员由安全科、技术质量科、生产计划科、机动科、办公室、劳人科、工会、党群等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各部门根据危险源及环境因素辨识结果、重大危险源及重要环境因素日常管理的重点组织编制厂级应急预案,对于涉及多个单位的厂级紧急情况,由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单位)负责编制。

第六条 应急预案的体系和内容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xx),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编制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建立覆盖全面、上下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一)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本单位处置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编制应急预案应包括的内容:

a)建立应急机构并明确总指挥及各级人员职责和权限;

b)指明危险物性质与危害;

c)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原因,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

d)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应采取的有效措施和相关人员撤离的应急措施;如可能伴随的后果,应考虑的相应缓解措施,以减少与控制其造成的环境影响;

e)应急设备、物资调拨;

f) 重要设备和文件的保护;

g) 应急联络,包括外部相关人员和组织的联系电话及联系方式、方法。

h)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二)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特定事故类型的紧急情况而制定的应急预案,说明单一应急行动的目的和范围,通过危险源辨识,制定处置措施,程序内容具体详细,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三)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四)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 评审、发布、备案

第七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

(一)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应当按照分级评审的原则对应急预案组织评审。涉及相关职能部门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三)预案评审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四)每年各单位对所负责的应急预案进行一次评审,对需要进一步改正完善的应急预案予以修订。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事故单位应负责对应急预案予以评审和修订。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发布

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合格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印发。

第九条 应急预案的备案

(一)本单位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经评审合格后由安全科负责汇总、备案。

(二) 各专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应急预案报送上级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三)需要备案的应急预案包括:厂级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

第四章 培训、演练、修订

第十条 应急预案的培训

(一)各单位负责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确保能够正确实施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培训、演练。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资源保障情况以及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等。

第十一条 应急预案的演练

(一)本单位应当结合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定期组织预案演练,以不断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技能水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二)对于可以组织演练的应急预案,在必要时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单位负责组织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的演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三)保持应急准备、响应、评审修订、培训和演练等相关记录。

第十二条 应急预案的修订

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八)应急预案修订后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各单位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 发生事故后,相关单位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石墨行业应急预案 篇5

为了加强对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结合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和本企业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特组织进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演练简介,一名员工因为施工中的操作失误发生触电事故,项目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触电者积极实施抢救过程中如何保障信息传达预案,小组成员如何履行职务,最后完美达到练习目的。演练目的,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的同时,通过演练,使人员掌握应急救援运行程序和方法,提高项目应急小组的协调作战能力。参加演练的相关部门,公司安全科领导,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部,职能部门以及各作业班组。安排假设三名工人在浇筑三层窗台板时候,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同时说明不能够乱接电源接电,必须要找电工,电工按照工厂安排好振捣棒的`电源。一切落实结束之后,对作业人员示范开关只要扳动按钮就行,其他不要动交代,完成之后就到别处巡查。事故发生。

一名工作人员未通知电工,上次把现实触电倒在电箱边,四肢抽搐。一名工人拉下漏电保护器的按钮。按下按钮之后,正在一边安排施工的工作人员听到惊叫声。一边跑向出事地点,一边用电话拨打120求救,并且向项目经理报告。总指挥在接到电话之后,决定启动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立即电话向公司报告,同时用电话通知抢险组组长啊在施工现场发生触电事故,立即按照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带领人员赶到事故地点进行检查,同时到配电房间拉闸断电,对现场所有用电进行检查,同时将落实情况随时报告。

救护组长带领救护组成员赶到事故地点。对触电人员进行检查,同时将落实情况随时报告。疏散组组长立即按照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带领警戒组人员赶往出事定点,禁止闲杂人员出入,现场拉警戒带进行隔离,并且会进入的救护车停放在安全地点。随时准备将伤员送往医院,禁止其它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同时将落实情况随时报告。

石墨行业应急预案 篇6

一、活动目的

四川汶川特大地震震动了全世界,灾害之后,我们深深地意识到对全体师生进行防震减灾教育任务之迫切。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根据县教育系统防震减灾活动的文件要求,大力开展防震减灾科普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员工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觉性,提高地震灾害防御和自救互救能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公司防震减灾领导小组”,人员为: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主要内容

1、开展防震减灾工作,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2、积极进行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努力提高防震减灾工作水平

四、具体活动安排

1、5月10日,成立公司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布置活动安排。

2、5月10日,制做地震、消防、防洪等宣传展板。

3、利用公司宣传栏和公司网站等渠道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科普宣传教育工作。

4、5月10日星期一,通过广播演讲启动活动仪式,各班开展防震减灾主题活动

5、5月10日组织安排各部门员工观看地震、消防、防洪等宣传展板。

6、5月12日公司开展防震减灾的紧急疏散演练,要求沉着冷静、有序高效。

7、公司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竞赛活动,并评出若干奖项。

8、各部门办一期防震减灾为主题的黑板报,每个员工至少写一篇关于防震减灾方面的读后感。

五、活动要求

1、广大员工全员参与,力求创建活动不走形式,务实高效。

2、各环节的活动落实到人,并确保真实记载活动过程,留下各项档案资料。

3、做好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工作的宣传报道。

石墨行业应急预案 篇7

为了保证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预案。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一、应急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应急指挥中心,总经办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归口部门,总经理、生产部副总负责公司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各部门主管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

二、职责分工

1、总指挥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发生重大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指令;组织指挥应急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公司领导汇报和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等。

2、应急小组职责:

工作场所内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在半小时内报告公司应急小组,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或119报火警救助。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安排做好保护好事故现场。

负责指挥事故现场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协助公司和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接受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协助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分析事故原因和性质,吸取事故教训xxx举一反三xxx地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预防措施,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负责安排专人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使各级人员都受到安全教育,在切实做好预防措施和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上报有关上级部门,争取尽快批准恢复工司的正常生产。

三、应急遵循的原则

1、普及消防安全意识,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加强学习和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对应急预案小组人员进行岗位教育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培训。

2、在工作现场应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执行,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对策及信息传递。

3、对生产现场的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要定时检查,做好标识、防止失效,检查要有检查记录。

4、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报警。

5、在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6、在急救过程中,遇到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7、截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

8、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部门负责人应填写记录,并召集相关人员研究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对策。

四、重大事故报告及报警原则

1、工作场所内任何人发现发生重大事故的,必须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公司高层领导,并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开展现场抢救工作,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或119报火警救助。

2、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公司应急救援组赶赴施工现场,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同时将事故的概况(包括伤亡人员、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分别用电话和快报的办法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

五、救援器材及设备

1、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2、交通工具:供指挥、联系、救援所需车辆。

3、急救药品及器材: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救援器材及灭火器等。

六、各类事故的预防

1、生产现场机械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防

机械事故现象是制造业常见事故,特别在生产过程中的违章违规操作所造成的重大工伤事故,这就要求在机器作业的人员对机械运行、物料传接、工具的存放过程中,都必须确保安全,防止机械伤人的事故发生。

机械操作的基本安全要求:

公司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内必须佩戴好劳保用品。应按正规的操作流程操作机器,不得违规操作。

车间管理人员需随时巡查工人的操作是否违规。

作业过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须放在规定范围内,生产过程中物料传递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放在机械边沿,并不可妨碍通行。

2、触电事故的预防

触电事故和其它事故比较,其特点是事故的预兆性不直观、不明显,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因此在保护设施不完备的情况下,人体触电伤害事故是极易发生的。发生触电事故时要正确处理,抢救伤者。

防止触电伤害的基本安全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的基本要求,为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在日常生产用电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用电的安全要求。

一切线路设施必须按设备动力部规程进行,按规范保持安全距离。

非电工严禁接拆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根据不同的工序,正确选用相应额定值的安全电压作为供电电压。

在有触电危险的场所,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现场,设置醒目的文字标志提醒员工。

采取适当的绝缘防护措施将带电导体封护或隔离起来,使电气设备及线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触电。

3火灾和爆炸事故的预防措施

在生产车间内堆放了一定数量的可燃材料,特别是原材料库房,这些材料如果处理不妥,防火措施不力,极易发生火灾。因此,加强对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是有效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才能保护员工生命安全,企业的财产不受损失。

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基本安全措施:

组织措施

安全生产责任小组负责管理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总经办、生产部各主管要加强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技能的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每年要进行不小于一次的消防演练。

生产各车间、材料库房、成品库要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制订事故发生时的扑救方案和人员疏散步骤、方法和路线,使事故的损失将到最低。

管理措施

电池车间要按规定放置氧气瓶的位置,在放置氧气瓶处挂醒目的火警标志,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烧焊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宿舍内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电炉、气化炉具,不准使用电热器具,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应急措施:

发生火灾和爆炸,首先是迅速扑灭火源和报警,及时疏散有关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

火灾发生初期,是扑救的最佳时机,发生火灾部位的人员要及时把握好这一时机,尽快把火扑灭。

在扑救火灾的同时拨打xxx119xxx电话报警和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

在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指挥员工撤离火场附近的可燃物,避免火灾区域扩大。

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区域进行保护。

及时指挥、引导员工按预定的线路、方法疏散、撤离事故区域。

发生员工伤亡,要马上进行施救,将伤员撤离危险区域,同时打xxx120xxx电话求救。

七、本预案的发布和修改程序

本预案经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审议通过,报总经理审批,由行政人事部发布。

石墨行业应急预案 篇8

1、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在水产养殖生产环节,因产地环境、渔业生产投入品、其它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物毒素等因素,导致水产品污染突然发生或严重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群体性健康损害和死亡,产生或可能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3、处置原则

3.1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按照“统一领导、属地负责、分类管理、联合行动”的工作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协同应对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3.2重点预防,全程控制。对可能引发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薄弱环节,及早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加强源头生产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

3.3加强监测,及时防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检测,及时分析、评估、预警和快速处置。

3.4科学决策,依法应急。采用先进技术,实行民主决策,发挥专业队伍作用,依法、迅速、有效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事故分级

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4.1特别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Ⅰ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4.1.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包括2个以上省(市、区)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4.1.2超出事发地省级处置能力水平的。

4.1.3发生跨境、跨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且涉及本省,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1.4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4.2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Ⅱ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4.2.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2个以上市(州)行政区域的,超出市(州)处置能力的。

4.2.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4.2.3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4.2.4省认定的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4.3较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Ⅲ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4.3.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本市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4.3.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10人以下死亡病例的;

4.3.3市级政府认定的较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4.4一般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Ⅳ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4.4.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1个县级行政区域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4.4.2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4.4.3县级认定的其他一般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5、组织体系

5.1市应急指挥小组。市水务局成立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小组)。

5.1.1市应急指挥小组组成:

市应急指挥小组组长:由市水务局局长担任。

副组长:由市水务局分管水产的副局长担任。

成员单位: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有:市水务局办公室、财审科、执法支队、市水产渔政站。

5.1.2市应急指挥小组职责

5.1.2.1市应急指挥小组在省、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向省水产局、市政府和市重大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1.2.2协助有关部门和指导区、县级应急指挥机构采取措施,对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1.2.3对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5.1.2.4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开展技术鉴定等工作。

5.1.2.5根据需要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5.1.2.6审议批准市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5.1.2.7成员单位职责

市水产渔政站:负责与市食安办等市级部门联系和衔接,负责市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法组织对养殖环节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相关技术鉴定和提出处置意见。组织协调应急处置,收集信息,动态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

市水务局办公室:负责与市新闻办等部门联系和衔接,组织、协调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工作。

市局执法支队:负责应急事故处置涉及政策法规和行政执法等工作。

市局财审科: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经费协调落实和管理。

5.2市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

5.2.1市应急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

5.2.2市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组成:

主任:由市水务局分管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副局长担任。

副主任:由市水产渔政站长担任。

成员:由指挥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

5.2.3办公室设在市水产站。

5.2.4市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职责

5.2.4.1贯彻落实省应急指挥小组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5.2.4.2检查、督促各有关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的发展态势。

5.2.4.3研究协调解决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5.2.4.4经市应急指挥小组同意,为新闻机构提供事件有关信息。

5.2.4.5完成市应急指挥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5.2.5市应急处置工作机构

5.2.5.1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市应急指挥小组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机构,包括事故调查处置组、事故综合组、专家咨询组。

应急处置工作机构在市应急指挥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要求履行职责,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将有关事故进展及处理情况报告市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

5.2.5.2事故调查处置组组成和职责:事故调查处置组组长由市水务局分管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执法支队、市水产渔政站参加。负责调查事故原因,作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组织协调事发地政府职能部门实施处置工作,督促相应措施的落实;召回有毒有害水产品并及时处置;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5.2.5.3事故综合组组成和职责:事故综合组组长由市水务局分管计划财务、宣传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财审科参加。负责事故处置经费、物资保障、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

5.2.5.4专家咨询组组成和职责:专家咨询组组长由市水务局分管科教的副局长担任,市水产站、有关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等参加。负责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支撑,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及造成的危害,为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提供依据。

5.3区、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成立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和工作班子。

6、运行机制

6.1日常监管

6.1.1市水产渔政站,牵头制定和完善水产品产地质量安全应急管理相关办法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水产品入市前的药物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预警。

6.1.2区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6.2运行体系。全市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监测、预警、报告、举报、通报制度。

6.2.1监测与预警:全市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告制度。开展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及时发布有关水产品药物残留等质量安全监测信息。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水产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根据水产品安全事故发生规律、特点和检验、监测、监督情况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向当地和有关部门预警报告,得到授权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接到上级有关部门、毗邻省(市)有关部门、各级有关部门的预警通报后,实施水产品安全预警。

6.2.2应急报告

6.2.2.1全市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当地政府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包括信息报告和通报,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信息采集和报送等。

6.2.2.2报告程序。遵循从下至上逐级报告原则,允许越级上报。发生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迟报、谎报。地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告同级和上一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市应急指挥小组报告,并及时报省水产局、市政府,通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6.2.2.3初次报告。事发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作好详细文字记录档案。

6.2.2.4阶段报告。事发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适时报告事故处置进展情况,必要时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6.2.2.5总结报告。根据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分级与响应,相应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事故处理后及时做出总结报告。包括事故鉴定结论、事故处理工作总结、事故发生原因分析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6.2.2.6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当地政府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单位、人员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监管职责行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对举报事项的'调查处理工作。

6.2.2.7应急通报。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本部门采取的措施、养殖环节应急监测结果及时报告当地、上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本级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6.2.3风险评估。根据事故发生、发展情况,如果原因复杂,应及时召开专家咨询组会议,评估风险隐患,研究应对措施。

6.2.4应急监测。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开展水产品养殖环节质量安全风险应急监测,为调查事故原因提供参考。

7、应急响应

7.1分级响应

7.1.1应急响应级别:按照《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四级,发生特别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为I级应急响应,由国家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为II级应急响应,由和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决定后,省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组织实施;发生较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为Ⅲ级应急响应,由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市决定并组织实施;发生一般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为Ⅳ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区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当地决定并组织实施。

高层次水产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启动后,低层次及其相关部门水产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自然启动。

当组织实施Ⅰ级、Ⅱ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领导下,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地组织救援并及时向省应急指挥小组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省应急指挥小组快速向省和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市政府和省应急指挥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区、县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7.1.2市应急指挥小组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相关工作。

7.1.3市、县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的范围、危害程度等,在当地政府、省水产局领导下,按照事发地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省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要求,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7.1.4响应升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随着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并有难以控制的趋势,危害严重时,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由上级政府审定后,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

7.1.5响应降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在短期内已迅速消除,不会有进一步扩散的,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由上级政府审定后,相应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消预警。

7.2指挥协调。市应急指挥小组根据需要,或按照省、市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协调指挥应急处置行动。市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向市应急指挥小组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指导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市应急指挥小组报告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指导对受威胁的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7.3紧急处置。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领导下,根据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及时处置,事态恶化或反应级别上升,应制定紧急处置方案,报请省应急指挥小组同意后,依法迅速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7.4终结响应。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将按有关程序和要求终结。省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对相关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7.5信息发布。市应急指挥小组根据市和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对外口径,及时发布相关应急处置信息。

8、后期处置

8.1善后处置。尽快消除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秩序。

8.2责任追究。对在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和渎职等行为的,依法提出追责建议。

8.3总结报告。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应当及时总结分析应急处置经验教训,提出应急处置工作的改进建议,完成应急处置总结报告,报送市应急指挥小组。市水务局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研究应急处置工作的改进措施,并报省水产局、市政府。

9、应急保障

9.1信息保障。全市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市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

9.2人员保障。市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会同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事故处理。

9.3技术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研究机构承担。当发生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受省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或相关单位的委托,承担任务的检测机构应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

9.4物资保障。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当地政府争取并落实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经费、设施、设备和物资。

9.5演习演练。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突发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以检验和提高应急准备、协调应急响应能力。

9.6宣教培训。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加强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和行业应急处置培训工作。

石墨行业应急预案 篇9

为建立健全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置体系和运行机制,及时有效控制事故危害,全面提高应对处置事故的能力,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质量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我乡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

按照“统一领导、全程监管、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依法处置,科学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部门负责,公众参与”的原则,对可能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适用于:在板桥乡辖区范围内发生食用初级农产品安全事故,造成对社会公众病亡或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并对我乡农业发展产生严重影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二、事件分级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参照“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业部门操作手册”分级),全乡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重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级。

1、特别重大质量安全事故(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特别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跨越县级行政区域,或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县政府处置能力范围的;

(3)需要省政府、省领导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2、重大质量安全事故(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市内2个以上县(地级以上市,以下同)级行政区域,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造成10人以上死亡的;

(3)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的;

(4)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需由市政府或其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3、较大质量安全事故(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较大质量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的;

(3)县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4、一般质量安全事故(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一般质量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乡镇级行政区域2个以上村(居)的,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但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乡镇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成立乡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见附件),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周小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本预案启动、响应、结束期间的应急实战训练;受理和上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收集整理资料等日常事务。

乡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组织、协调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Ⅳ级)的处理;执行上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对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和较大(Ⅲ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决定,落实相关措施。

具体职责如下:

(1)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负责发布事故的相关信息;

(4)向乡政府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完成上一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监测、预警与报告

1、监测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监测、预警与报告网络体系。乡安办负责全镇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日常监测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抽样,及时掌握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安全隐患及问题。

2、预警

乡农业服务中心根据监测信息,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好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并做好应急准备。

3、报告

全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包括信息报告和通报,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信息采集和报送等,乡农业服务中心和畜牧兽医站要主动监测,并及时报告上级。各村(居)主任为信息报送员,负责辖区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

遵循自下而上逐级报告原则。

特别重大质量安全事故(Ⅰ级)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Ⅱ级)发生地有关责任报告单位应在获知事故后1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较大质量安全事故(Ⅲ级)应在获知事故后2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一般质量安全事故(Ⅳ级)发生地有关责任报告单位应在获知事故后1日内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的`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性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7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4、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隐患,举报相关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及时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五、处置

1、确定事故级别。

乡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内开展事故调查,确认是否属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范围,确定事故级别。报告上一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2、启动应急预案。

根据事故确定的级别,指挥部启动相应预案。乡指挥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符合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Ⅳ级)级别时,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迅速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救援、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3、先行处置。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乡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救援队伍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先行处置,迅速控制事故蔓延,协助开展医疗救治,降低事故的危害。同时,对导致事故发生的农产品实行查封、扣押和场所封存。

4、设立现场指挥部。

乡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接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设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对于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Ⅰ级)、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Ⅱ级)和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Ⅲ级),必须立即上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5、事故查处与报告。

Ⅰ级、Ⅱ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由市派出调查组和处理组赴事故现场组织查处;Ⅲ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由县应急指挥部派出调查组和处理组赴事故现场组织查处;Ⅳ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由乡应急指挥部派出调查组和处理组赴事故现场组织查处。

事故调查处理组应迅速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追查引起事故的农产品来源、去向,对有关产品采取控制措施(包括禁售、召回、销毁、暂停采收、暂缓屠宰等),督促有关措施的落实。同时报告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政府。

6、指挥与协调。

当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后,应急指挥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救援和紧急处理行动。

7、响应终止。

Ⅰ—Ⅳ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和解除查封、扣押、场所封存的建议,根据不同级别,分别由相应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8、后期处置。

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乡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9、责任与奖惩。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追究责任建议。

10、总结报告。

Ⅰ—Ⅳ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乡应急指挥部总结分析应急处置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处置总结报告,报送上级相关部门。

石墨行业应急预案 篇1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安全供水是关系到全县工农业生产正常进行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做好浦江县城市供水系统突发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应急抢险,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理事故、排除隐患,并在必要时实施紧急支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供水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浙江省城市供水、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遵循“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重点保障”原则,坚持从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因供水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其它危害。

1.3.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各部门、供水企业、咨询机构的相应职责,有效地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1.3.2统筹协调,快速反应。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各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密切配合,保证重大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

1.3.3长效管理,落实责任。以保障城市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强化政府监管与企业规范经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原则。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程序,落实城市供水事故应急责任机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系浦江县处置突发事件总预案中的子预案,适用于浦江县行政区域内因突发性事件,致使城市供水系统发生事故,严重影响城市供水水质、水量或导致人身伤害的应急处置。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上级应急预案组织领导体系的要求,成立浦江县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应急领导小组)

2.1县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2.1.1县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县水务局主要负责人

县水务集团主要负责人

成员:县水务局、县水务集团、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气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电信公司及各管线管理单位、县供电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2.1.2县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决定启动本预案,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浦江县城市供水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贯彻执行省市应急领导小组、县政府有关工作指示。

(2)直接指挥浦江县供水企业中心调度室、仙华水厂、通济水厂的调度生产运行及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全县供水突发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及时掌握全县范围内供水突发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县政府、市建设局报告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和提出应急措施的建议。

(4)组织对事故发生地区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必要时,提请县政府请求市政府,周边县市及军分区、驻金部队的支援。

(5)组织供水救援和保障行动方案的演练,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6)决定其他有关全县范围内供水突发事故应急的重要事项。

2.1.3县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和保障工作。

(1)县水务局:负责事故发生时的水源供给保障的协调工作;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和实施城市供水事故防控技术方案;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地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协助事故现场事故调查工作。

(2)县水务集团:负责全县供水事故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开展对事故应急技术的学习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建立应急保障所需的相关资源动态数据库,建立应急状态下的征集调用工作机制,做好应急处置所必需的物资、技术、装备准备;负责抢险队伍对事故发生地进行调度供水、事故抢险施救工作。负责事故现场事故调查工作。

(3)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对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组织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范围内事发区域损坏的道路、绿化等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恢复,地下管线的协调工作。

(5)县财政局:负责筹集城市重大供水突发事故处置所需经费,根据处置工作需要及时拨付,并加强对处置经费使用的监管。

(6)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涉及供水法律法规相关的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供水管理等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

(7)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负责事故发生地、周边地区和周围相关饮用水源的环境监测和实时报告;对防止污染源的进一步扩散和消除污染源提出对策措施,对事故产生的废弃物等有害物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清理。

(8)县气象局:负责发布事发地区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信息。

(9)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事故调查、监测鉴定和其他产品质量的检验、检测。

(10)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事故中的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疾病控制、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防护工作。

(11)县公安局:负责事故的安全保护工作,维持现场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组织指挥排爆、案件侦破等工作,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内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保障抢险救援人员、车辆通行畅通。

(12)县交通局:负责调配交通资源,优先安排城市供水紧急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物资的调运。

(13)县电信公司及各管线管理单位:负责事发区域损坏的线路、管道及附属设施抢修。

(14)县供电公司:负责事发区域损坏的电力设施抢修。

(15)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火灾扑救,配合做好事故中的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应急车辆为指定地区送水、供水。

(16)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事发区域的相关救援、协调等工作。

2.2县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2.2.1县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务局。

主任:县水务局局长

副主任:县水务集团负责人、县水务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县水务集团办公室主任、县水务局法制与水资源水保科科长、县水务局工程管理与监督科科长、县自来水公司负责人、西水东调管理中心负责人、通济桥水库管理中心负责人。

2.2.2县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县供水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是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县应急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联络,负责收集情况,及时传达县应急领导小组的批示。应急响应时,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2.2.2.1应急状态下的职责

(1)指导、组织开展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县应急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单位和专家工作组的联络,负责收集情况,及时传达县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

(3)督促、检查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4)做好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5)经县应急领导小组授权,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和专家意见,拟定事故处置的技术措施,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2.2.2.2常态下的职责

(1)与有关县(市、区)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各地县、市级部门建立联系机制,收集、分析、研究有关城市安全供水方面信息,提出预警或启动预案建议。

(2)组织修订和完善预案,积极配合各县(市、区)政府有关单位制定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

(3)调查总结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的理论和实践,不断完善突发事故的应急机制。

(4)负责对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行动方案,建立应急专业队伍和有关专家信息库,开展应急演练及对应急物资储备、经费保障等情况进行监督。

(5)组织我县处置城市供水突发事故的培训和演练。

2.3县应急领导小组专家工作组及其职责

由城市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营和卫生防疫、环境监测、电力工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参加上级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联系上级专家组,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提出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

2.4应急救援力量

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力量由突发事故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水务集团、应急管理局、县城乡自来水有限公司等有关部门单位组成。

3、事故分级

城市供水突发事故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然发生性、不可预见性,并在较大程度上影响或可能影响安全供水和社会秩序,损害或可能损害人身健康及社会财产安全的事件。

3.1城市供水突发事故按照其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一般事故(Ⅳ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3.1.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1)造成5万户以上居民连续48小时以上停止供水,或发生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

(2)城市水源(金坑岭水库、仙华水库、通济桥水库)或供水设施(仙华水厂、通济水厂及管网设施)因战争、自然灾害或突发性污染造成原水放射性指标或毒理学指标浓度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10倍以上。

(3)取水水库(金坑岭水库、仙华水库、通济桥水库)大坝、引水渠道、格网池、引水钢管、取水涵管等发生垮塌、断裂、爆裂或长期干旱致使水源枯竭。

(4)地震、洪灾、旱灾、滑坡、泥石流、台风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无法供水。

(5)消毒、输配电、净水建筑物设施设备等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事故。

(6)战争、恐怖活动导致仙华水厂或通济水厂停产、供水区域减压等。

3.1.2重大事故(Ⅱ级)

(1)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连续24小时以上停止供水,或发生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重大事故。

(2)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因战争、自然灾害或突发性污染造成原水放射性指标或毒理学指标浓度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5―10倍。

(3)涉及跨县级行政区域或超出事发地县级政府处置能力的重大供水事故。

(4)需要由市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处置的重大供水事故。

3.1.3较大事故(Ⅲ级)

(1)造成1万户以上居民连续12小时以上停止供水,或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较大事故。

(2)当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受到较大污染,主要感观理化指标超过标准1-5倍。

(3)出厂水主干管和城区内主要配水管网发生大面积爆管或突发灾难,影响大面积供水。

(4)城市供水网络的调度、自动化控制、营业等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3.1.4一般事故(Ⅳ级)

(1)造成1万户以上居民连续8小时以上停止供水的一般事故,或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下的一般事故。

(2)当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受到轻度污染,水中出现异味,主要感观理化指标超过标准。

4、预警与预防机制

4.1监控机构

县水务集团负责城市供水系统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主要职责是:建立城市供水水质监管体系和检测网络,对检测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对城市供水系统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并作出报告。

4.2检测网络

由浙江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金华监测站、浦江水务集团中心化验室组成检测网络,定期对城市供水水质进行检测。

5、应急响应

5.1总体要求

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发生后,在县政府领导下,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抢险、抢修、快速修复、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并及时向县政府和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

5.2事故报告

5.2.1报告程序

(1)供水突发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及义务立即报告县水务局(供水热线电话:84111589)或县应急联动指挥中心(110)。有关应急组织接到报告后,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员前往现场初步确定是否属于供水突发事故。

(2)水务局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迅速、准确”的原则,立即报告县政府、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时开展响应行动。发生II级及以上重大事故或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企业及各级、各部门除根据管辖权限逐级上报外,可直接报至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应急组织之间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发生Ⅲ级以上事故可直接报县应急领导小组。

(3)城市供水若系水源、水质、传染疾病引起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同时报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

5.2.2报告内容

快报应尽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生产规模、水厂座数、水源地(地表、地下)处数。

(3)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5)事故的简要经过。

(6)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7)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8)需要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9)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10)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5.2.3相关记录

各级应急领导小组应对组织、协调、保障应急行动的情况做出详细记录。

5.3预案启动

发生Ⅰ、Ⅱ级供水系统突发事故,按省、市应急领导小组有关指示开展应急工作,同时启动本预案;发生Ⅲ级供水系统突发事故,需要由市、县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置的较大事故,同时启动本预案;发生Ⅳ级一般事故和其他事故的,由县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本级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

5.4响应行动

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发生后,各相关人员在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并做到:

5.4.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5.4.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5.4.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5.4.4服从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和县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置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5.4.5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5.5指挥和协调

5.5.1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I级、II级事故报告后,立即分析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向市、省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处置建议,由省应急领导小组进行决策,并宣布启动省级供水预案。同时将事故情况报告省政府、省水利厅和省建设厅。

5.5.2县供水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III、IV级事故报告后,立即分析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向县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处置建议,并宣布启动本预案。同时将事故情况报告县政府、市政府。

5.5.3第一时间召开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事故情况,立即开展应急工作,同时视情况等待省、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到位后指导应急工作。

5.5.4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与县水务局建立联系,了解并核实有关事故和处置情况;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应急工作;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并收集汇总事故发生情况和各部门意见,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范围,随时向省政府、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水利厅和省建设厅汇报事故处置进展情况。

5.5.5县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召开成员单位和专家工作组会议,根据事故和应急情况提出城市供水系统的抢险、抢修、临时供水等工作方案,组织工作组赴现场协助、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5.5.6县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成员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开展应急工作,成员必须坚守岗位。

5.5.7在应急处置中,抢险救援需跨部门、跨地区调配应急物资、救援力量的,由县应急领导小组集中统一、及时调配。

5.6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和应急处置方法,由县供水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本预案内容负责编制。

5.7信息发布

城市供水突发事故的信息发布由县、市或省应急领导小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布。必要时,由省政府新闻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协调,重大情况报省政府决定。有关新闻发布工作,按照《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会应急预案》实施。

5.8善后处理

县应急领导小组、县水务局和民政部门要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6、应急结束

6.1结束程序

突发事故得到有效控制,隐患基本消除,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相应的县供水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

6.2事故调查与总结

6.2.1县应急领导小组要按照有关规定,由县水务局负责牵头,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

6.2.2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要认真分析城市供水事故原因,从城市供水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6.2.3城市供水应急终止后的1个月内,县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向县政府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发生事故的供水系统基本情况,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估,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结论,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主要经验教训,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意见,各种必要的附件等。

7、应急保障

7.1指挥通信保障

县供水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设在县水务局,配备通信设备,满足指挥决策、应急协调和对外联络的需要,主要包括:

7.1.1逐步建立和完善县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响应网络系统,并建立相应的网络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应急领导小组同县政府、省市应急响应部门、有关单位和应急专家工作组通信联络的需要。为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指挥和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传输提供条件。

7.1.2应急响应期间,应保障通信网络系统的正常工作;随时接收县政府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县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

7.1.3应急响应期间,电力部门应保障中心调度室、各制水厂的电力供应,确保制、供水生产及管网运行调度的正常。

7.2队伍保障

必须保证建设好3支应急救援基本力量。

7.2.1工程设施抢险力量:由县水务集团抢险作战单元和当地消防官兵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7.2.2专家咨询和技术力量: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质监、安监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运行安全性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等。

7.2.3应急管理力量:由各成员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组成,担负接收县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城市供水企业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

7.3装备保障

县水务局负责指挥协调紧急情况下供水设施抢险设备、物资的储备和调配方案,报县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备案。供水企业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设备、物资应满足抢险急需,每年更新一次,报本级应急领导小组备案。

7.4财政保障

事故发生企业在超出自身经济支付承担能力时的资金保障,按照县财政应急措施实施。

7.5宣传、培训与演练

7.5.1宣传

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提高规范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城市供水安全饮用及应急的基本常识等。公众信息交流工作由水务局和县供水企业负责。

7.5.2培训

(1)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重点抓好供水企业应急专业队伍和应急管理部门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2)培训工作要合理设置课程,分类指导,严格考核,保证培训工作的质量。

(3)培训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多种组织方式。

7.5.3演练

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供水事故应急演练,以检验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7.6奖励与责任

县应急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8、附则

8.1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浦江县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建设局备案。

供水企业根据本地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组织,储备常规抢险物资。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浦江县水务局负责解释。

8.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之前印发的《浦江县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石墨行业应急预案 篇1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内迅速,有效地扑灭火灾,抢救伤员,疏散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伤害降到最低点,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消防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编制此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x制衣有限公司各生产加工车间,班组,生活区的初级火灾事故和应急保障方案。

1.4应急预案体系

本预案包括综合预案,火灾事故,电气设备事故专项预案和受伤人员现场处置方案。

1.5应急工作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原则:快速反应,统一指挥,专业抢险救援与单位自救相结合的原则。

2、危险性分析

2.1单位概况:

xxx制衣有限公司坐落于朝阳区xxx乡西南方向的xxx村区内,公司周边是居民区,地址为xxx前街23号,距离乡政府约1.5公里,占地面积4600平方米,建筑面积3710平方米,职工总数140人。是一家民营企业。

办公楼:860平方米 二层结构 安全出口两个 宽度1.6米

车 间:1700平方米 一层结构 安全出口三个 宽度1.4米

库 房:100平方米 一层结构 安全出口一个 宽度1.4米

宿舍楼:1000平方米 二层结构 安全出口两个 宽度1.6米和1.4米

食 堂: 500平方米 一层结构 安全出口二个 宽度1.4米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2.2.1服装加工企业车间作业现场人员密集,电气线路复杂,易燃物品多,一旦出现火源,易蔓延引起火灾造成群死群伤。

2.2.2一般火灾事故易发生在车间和员工宿舍区内,电气线路及装置安装不规范的,无人监视的作业现场。作业现场用电装置(包括:线路,控制装置,用电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等)。

2.3危险因素分析

(1)动用明火;

(2)电气线路发生接地故障,在故障点迸发出火花;

(3)配电箱内,当断路开关异常动作时迸发出火花;

(4)易燃物被火花或高温点燃就可能发生火灾。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总指挥):xxx

副组长: xxx

组员:xxx xxx xxx xxx

职责:启动和终止火灾应急预案。

指挥各组现场排险工作。

向本地区街道(地区)办事处报告。

组建应急队伍,组织了实施和演练。

负责向到达事故现场的公安消防队,本地区街道(地区)办事处汇报灾情,并移交现场指挥权。

(2)应急抢救组(义务消防队)

组长:xxx 副组长: xxx

组员:xxx xxx

职责:

①现场灭火,抢救受伤人员。

②清理爆炸危险源,控制火灾蔓延。

③随时向总指挥报告灭火,抢救进展情况。

(3)应急疏散救护组

组长:xxx 组员:xxx

职责:

①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畅通。

②疏导现场员工按序从安全出口有序疏散至安全区域。

③核实疏散人员是否疏散至安全区,并向总指挥报告。

④对受伤人员进行简单的包扎和处理,联系救护车并护送到医院进行抢救。

⑤随时向总指挥报告疏散,救护进展情况。

(4)应急后勤保障组

组长:xxx 组员:xxx xxx

职责:

①拉好警戒带,做好警戒和保卫工作。

②控制现场秩序,控制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③抢险救灾人员,食品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

④落实抢险救灾及装置,设备抢修,恢复生产所需的物资。

⑤随时向总指挥报告后勤保障情况。

(5)通讯联络组

组长:xxx 组员:xxx

职责:

①应急预案启动后,按照总指挥的命令,负责通知各应急组,各应急组前往现场救援。

②记录事故信息相关内容,并上报地区及有关部门主管领导。

③在抢救过程中的联络,搜集各组进展情况,随时向总指挥如实报告情况。

④在抢救过程中,负责传达总指挥的最新命令。

⑤保证信息畅通。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控制

(1)单位办公室24小时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①对车间,仓库,生活区,食堂等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检查。

②电源系统正确配置安装短路器和漏电保护装置。易燃场所安装带报警装置的漏电保护器。

③对车间,仓库易燃区域安装烟感报警装置及喷淋装置。

④严格控制明火作业,杜绝吸烟现象。

⑤电热用具专人负责管理。

4.2预警行动

⑴发现易产生火源的隐患,立即排除。

⑵发生火险立即报告。

⑶扑灭初级火灾。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1)第一目击者发现火情,立即用手边通讯工具(手机,座机)向办公室报告,并向周围的人员报警,使用就近灭火器立即扑灭初级火灾。

(2)办公室接到报警电话,详细记录火灾发生具体地点,火情,并同时将信息报告总经理或单位安全负责人进行处置。

(3)总经理或单位安全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和事态的'发展,命令通讯联络组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街道(地区)办事处报告。情况应急时,事故现场人员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报告。

(4)事故发生后,如有人员伤亡情况,1小时内用电话方式向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

(5)报警时讲清着火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发生的时间,着火部位,着火物质,火情大小,报警人姓名,报警电话号码;

5应急响应

5.1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初期火情现场处置

①报警:

a.当发生火灾事故征兆时,迅速终止明火作业,熄灭火花,防止产生火灾火源。

b.对于电气线路发生接地故障和断路开关异常动作时迸发出火花,立即停电检修,排除电路故障,更换失灵的电气装置;

c.发现有烟雾及燃烧的异味,迅速找到发生烟雾及燃烧的异味地方,排除即将酿成初级火灾的源头。

d.现场发现人用手机向应急指挥小组报告,同时告知现场人员有序撤离。

②接报:值班领导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接报后,携带应急包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情况,组织人员进行自救灭火。并报告企业负责人或应急指挥部,做好现场应处置工作。

③火情已被扑灭,应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待有关部门了解情况调查火情事故完毕后,经同意做好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

(2)火灾处置

①接到报警后,应急指挥小组迅速到达现场,火情扩大迅速通知各组负责人并赶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火灾应急预案,指挥各组现场排险工作。(组长因公不在单位,由副组长担任总指挥职务及履行职责)

②根据现场情况,立即向公安消防队报警,并向本地街道(地区)办事处报告。派人接迎消防车辆。

③应急抢救组(义务消防队)接到灾情报警,带上灭火器材赶到现场进行灭火,抢救工作。如遇有明火时,应将头发和衣服浇湿以防着火上身,如身上已着火,应迅速就地浇灭。

石墨行业应急预案 篇12

为了确保集团不因出现突发事件而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最大限度地化解可能引发的经营风险,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应急方案是指针对本集团发生突发事件,可能导致人身安全和集团财产受到威胁或者业务出现差错、停顿而采取的应对策略,以保证人身和集团安全或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而采取的一系列预防、抢救和恢复业务运行的完整措施。

二、应急组织及职责

设立应急指挥中心。指挥中心负责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员由各部门经理、主任担任。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应急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

(二)根据应急方案对各实施环节组织做好相应的准备;

(三)组织进行应急方案的操作演练;

(四)决定启动或停止应急方案;

(五)组织恢复正常工作。

三、突发事件的内容

(一)集团内部发生的突发事件

1.职工在上班期间发生重伤、死亡或者急性中毒事故。

2.火灾、爆炸事故。

3.车辆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

4.工人罢工或群殴。

5.重要生产设施、物资材料被盗、或损坏。

6.部长以上管理者或重要岗位员工被绑架、被拘留、逮捕。

7.其他足以影响各部门或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事件。

(二)与本集团业务相关的其他行业发生的突发事件

1.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2.工人罢工。

3.董事长或总经理突然重病或死亡。

4.其他足以导致与我集团业务密切相关的公司、政府部门停产停业的事件。

四、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和措施

(一)迅速报告。当事人或知情者应立即向集团办公室报告,办公室根据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报总经理批示。重大紧急情况可直接向总经理或董事长报告。

(二)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现场最高负责人即为临时总指挥,一面迅速报告,一面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要注意保护现场,防止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四)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应根据报告内容,迅速做出反应,提出应急措施。

(五)职工发生重伤、死亡或者急性中毒事故时,应立即送往就近的救护、医疗单位抢救。

(六)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要立即切断事故点的电源,然后一面组织灭火,一面报火警。

(七)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应立即电告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车队队长、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应立即赴现场组织抢救。

(八)重要生产设施、物资材料被盗,应保护好现场,并通知公安部门。

(九)发生部长以上管理者或重要岗位员工被绑架、被拘留、逮捕事件,应立即指定临时人员代理,不得停工、停产。

五、应急准备

应急方案的基础是准备。只有做好各种情况下的应急准备,才具备应急处理的基本条件,才能在各种紧急情况下以不变应万变。

(一)应急人员准备

各公司应做好应急人员的调配、培训与演习,并形成文件或材料,以明确职责,防止走过场,保证在出现事故时,能按行动方案应急。

应急人员应包括主要业务部门的代表、相应职能领域的专业人员、业务连续性及灾难补救方面的专家、业务分析人员、业务及技术人员等,负责应急方案的实施,处理各种各样的技术问题。保证在关键时刻应急组织和人员立即可调遣到位。

应急人员必须严密组织,职责分明,有应急处理能力,了解职责范围内的应急方案,能在关键时刻履行职责。

做好各类应急人员和各项核心业务的应急演练,发生突发事件时,能按行动方案应急。

(二)应急物质准备

按照各种业务过程,必须做好应急物质准备,主要包括:车辆、重要生产设施的备用元件、通讯联络工具等。由办公室负责配备和调配。

(三)应急方案的测试

应急方案的制定是理性思维与业务经验相结合的结果。其执行结果的正确性、有效性必须经过实际验证。而在执行应急方案之前,采用建立模拟环境,进行全面测试,是一项有效的方法。通过应急方案的测试,可以评估应急措施在发生突发事件时是否发挥预期的作用以及能否在特定的时间段内顺利实施。通过测试,完善应急方案,对所需达到的目标和实际结果的对比来分析测试结果,确认应急方案应有的功能,对应急方案进行必要的修订和完善。

(四)应急方案的培训

培训的目的:为实施应急方案培训人员,提高应急机构人员应急处理的水平。

培训要求:被培训人员要达到理解应急方案内容,明确个人职责的目的。熟悉本岗位的具体操作内容。

(五)应急方案的演练及验收

通过在模拟环境中操作,检验应急方案是否可行;

提高应急人员实际操作的熟练水平。演练由应急指挥中心统一组织,监控中心提出演练方案及演练内容,并演练全过程,进行跟踪和记录。通过演练,要达到确认岗位、人员、责任。提高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快速反应的能力。

石墨行业应急预案 篇1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生命安全和产业健康发展,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业部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预案,制定本预案。

1.3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因食用农产品而造成的人员健康损害或伤亡事件。按照《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分级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相应分为四级:即Ⅰ级、Ⅱ级、Ⅲ级、Ⅳ级。事件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Ⅰ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指导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5处置原则

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指导下,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开展工作。

(1)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健康损害和人员伤亡。

(2)统一领导。按照“统筹安排、协调配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3)科学评估。有效使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预测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水平和能力。

(4)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范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任务

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核定级别,开展处置。Ⅰ级事件发生后,根据要求和工作需要,农业部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Ⅱ级、Ⅲ级、Ⅳ级事件发生后,省、市(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地方政府领导下,成立相应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开展应急处置。

2.1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设置

全国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由农业部主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副部长担任,成员单位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范围、业务领域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包括:办公厅、人事劳动司、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发展计划司、财务司、国际合作司、科技教育司、种植业管理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畜牧业司、兽医局、农垦局、农产品加工局、渔业渔政管理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驻部监察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科技发展中心等单位以及事件发生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全国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局长担任,成员由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或主管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和日常办事机构的设置,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2.2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在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Ⅰ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是协助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采取措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3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是负责贯彻落实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4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在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2.5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成和职责

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2.5.1事件调查组

调查事件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评估事件影响,提出事件防范意见。

2.5.2事件处置组

组织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组织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封存、召回问题农产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监督相应措施的落实,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2.5.3专家技术组

负责为事件处置提供技术支持,综合分析和评价研判,查找事件原因和评估事件发展趋势,预测事件后果及造成的危害,为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提供参考。

3、预测预警和报告评估

3.1预测预警

农业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预测预警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和监督检查,通过风险评估、风险监测,及时发现存在问题隐患,提出防控措施建议。

3.2事件报告

农业部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包括信息报告和通报,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信息采集和报送等。

3.2.1责任报告单位和人员

(1)农产品种植、养殖、收购、贮藏、运输单位和个人。

(2)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检验检测机构和科研院所。

(3)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单位。

(4)地方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机构。

(5)其他单位和个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3.2.2报告程序

遵循自下而上逐级报告原则,紧急情况可以越级上报。鼓励其他单位和个人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发生Ⅰ级、Ⅱ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时,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小时内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报告。

(1)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控制措施,第一时间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部门应当立即处理,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时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发生Ⅲ级事件时,市(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3)发生Ⅱ级及以上事件时,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告省级人民政府,2小时内报告农业部。

(4)农业部在接到Ⅱ级及以上事件报告后,由部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及时通报办公厅和对口业务司局,按程序及时向部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通报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

3.2.3报告要求

事件发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可能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件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件的简要经过。

3.2.4通报

石墨行业应急预案 篇14

为了确保公司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企业应对地震灾害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障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山丹县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山丹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工作原则:

1、地震灾害发生前做好一切应急准备工作;

2、地震灾害发生时及时组织力量抢险救灾;

3、地震灾害发生后妥善安排职工生活,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企业生产。

4、地震应急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属地管理和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一、地震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及职责

领导小组

为了切实做好抗震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成立山丹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本企业(公司)的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抗震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灾情调查评估组、抢险救灾组、治安保卫组、疏散安置组、物资供应组。

主要职责

①负责公司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措施的落实,并组织演练;

②对企业工程建筑、生命线工程、重要设施设备抵御地震灾害能力进行检查检测,对薄弱环节进行加固;

③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提高职工的防震减灾意识及自防自救能力;

④次生灾害源的防范和加固;

⑤制定震时职工和家属疏散方案,做好人员疏散路线及场地规划,并适时组织演练;

⑥组建抢险救灾队伍,落实抢险救灾人员,储备必需的抢险救灾工具、物资和食品。

(二)各工作组及职责

1、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组员:

主要职责

①负责企业各项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检查和落实;

②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策;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职工公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③组织、协调各组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做好应急资金及所需物资、装备、设备、器材的调度供应;

④围绕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开展科学、有效的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及时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

⑤适时报道抗震救灾的先进事迹、模范人物,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指挥意图、应急决策告诉职工,激励企业职工振奋精神,恢复生产;

⑥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负责上级指挥部人员接待、联络及其他事项。

2、灾情调查评估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①负责对公司设施设备进行详细登记,建立震害预测数据库,为震害评估奠定基础;

②地震发生后,迅速调查、了解、收集和汇总地震灾情,及时报告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局和上级主管部门;

③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对地震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进行快速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立即向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局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④负责对恢复生产急需物资品种、数量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3、抢险救灾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①制定震时生产安全检修、抢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②立即集结抢险救灾人员和器材,迅速开展抢险救灾;

③按照先人后物的原则,及时抢救被埋压的人员;

④对重大受损工程进行排险;

⑤组织保护、抢修主要生产设备,尽快恢复生产;

⑥出现重大火灾、水灾等次生灾害后,立即组织施救,防止次生灾害蔓延。

4、治安保卫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①制定企业安全保卫措施及方案;

②破坏性地震或强有感地震发生后,负责重点部门(部位)的安全保卫保护工作;

③维护企业治安,严防各种破坏活动;

④迅速检查了解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储场所受损情况,清除次生灾害隐患;

⑤疏导交通,保证抢险救灾车辆畅通无阻。

5、疏散安置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①制定震时职工和家属疏散方案,做好人员疏散路线及场地规划;

②地震发生后,组织职工及家属按照预定的疏散通道及路线疏散到安全避险场所;

③搭建防震棚,安置无家可归人员,做好各类次生灾害和强余震的防范;

④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妥善安置丧失亲人的孤儿和老人;

⑤做好救灾物资的接收、登记、分配和发放,安排好职工及家属的生活。

6、物资供应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①负责地震抢险救灾工具、装备、物资和食品、药品储备;

②负责企业恢复生产抢修、检修所需物资的运输、供运;

③抗震救灾物资的调拨供运和输送。

二、平时应急准备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职责,责任到人,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2、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和渠道进行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开展防震避震、自救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职工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定期修定企业地震应急预案,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学习和熟悉预案、应急工作程序,并适时演练;

4、制定人员疏散方案,确定疏散路线,疏散场地;

5、做好抢险救灾工具、器材、设备的准备,落实数量,明确到人,组织抢险救灾组成员定期进行演练。

6、制定治安管理措施,加强对重点部门、设施、线路的监控及巡视。

三、临震应急反应

接到县政府关于我县境内地震预报后,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小组负责人应迅速到抗震救灾办公室集结,进入临震应急状态,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1、召开企业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紧急工作会议,通报震情,安排部署应急措施。

2、向上级抗震救灾领导机构报告企业抗震救灾措施。

3、根据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发布的地震动态,宣布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根据震情发展趋势决定企业职工及家属避震疏散时间及场所。

4、检查企业各部门、各应急救灾小组的应急措施和防震减灾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5、强化地震知识的宣传教育,防止地震误传和谣传,稳定企业秩序。

6、排查企业重点部位和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部位,采取紧急措施和特殊保护措施,检查消防设施。

四、震后应急对策

地震发生后,企业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立即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指挥长,指挥部全体成员应在30分钟内到企业会议室集中(不做通知),并根据地震部门提供的震情和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抗震救灾工作。

1、迅速开展灾情调查,及时掌握灾情、震情、险情及其发展趋势,随时上报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抗震救灾指挥部;

2、迅速恢复与外界的通讯联系,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企业抗震救灾的情况,必要时申请外援;

3、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抢险救灾,抢救被压埋人员和企业重要设施设备,抢修恢复生产和生活供应的基础设施;

4、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有害气体泄漏、火灾等险情,防止次生灾害扩展蔓延,以免灾情扩大;

5、组织企业职工开展自救互救,对伤员进行紧急医疗救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病疫流行;

6、组织职工和家属迅速疏散到安全场地,并提供临时居住点和必要的衣物、食品;

7、做好企业重点部位和重要设备的安全保卫防范工作,防止越轨行为发生;

8、组织开展震害调查和灾害评估,划定安全区建筑和危险区建筑;

9、安排好外援人员的救灾工作,做好救灾物资的接收、登记、发放工作;

10、完成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达的救灾任务。

石墨行业应急预案 篇15

根据气象台天气预报,近期我县将以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为主,高寒山区、桥面(路面)有冰冻,最低气温将达零下2度左右。为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确保群众生产生正常有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防范应对工作

为做好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特成立工作小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通讯联络组、现场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善后稳定组,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设于镇安监站,专职工作人员陈海林,应急值班室设党政综合办。

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1、指挥监督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掌握应急处置动态,及时调整应急工作措施。

2、及时向运输经营者和司乘人员传达应对低温凝冻灾害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提醒营运车辆尽量避行低温凝冻灾害地区路段,教育驾驶员行车途径低温凝冻路段时要服从指挥,宁可停车等待通行指示,也不能盲目通行,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3、开展应对低温凝冻灾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调整运输车辆,确保因灾滞留人员疏散运转和抗灾救灾人员、生活物资安全及时到位。

4、根据天气状况和旅客、货物运输规律,提前做好运量预测、部署,确保运输安全。

三、应急准备及保障

为防止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对交通运输造成灾害:

1、要充分考虑到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各种不利因素,根据此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适时进行相应的应急演练。

2、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掌握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变化情况,一旦获知因天气恶劣发生路面结冰以及发生塌方等不宜行车的情况时,要及时告知有关驾驶员和乘务员做好车辆绕行调整或停运工作。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客运线路要坚决停止发班,严禁冒险行车。及时向社会通告车辆运营调整情况,做好经营性的安全防范和检查工作。

3、做好人员、车辆、物资、器材、值班、通讯和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准备,随时准备执行任务。

4、办公场所、客货运输车辆站场、候车室、职工宿舍等场所要张贴逃生标识,悬挂灭火器。

5、客货运输车辆应配齐配好防滑链、逃生锤、灭火器等器具,并放于指定位置。

6、气温在0℃以下要有保温设施,在5℃以下要有棉被等取暖设备。

四、应急救援

1、进入应急状态后,启动本预案,各村居、各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并随时上报有关情况。

2、通讯联络组在收到救援电话或者报告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按照组长的指示通知各小组启动应急预案,调度安排应急救援人员、车辆、物资,督促各小组及时开展救援。

4、现场救灾组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利用技术设备积极救治受伤人员,施救事故车辆;指挥受灾人员进行自救互救,减少损失;适时增补救援人员,增强救援力量;必要时,对灾害现场周围的居民、学校人员进行疏散,防止灾害蔓延。

4、善后稳定组要从快处理善后事项,进快转移受伤人员,及时将重伤员送进附近医院,制定事故处理设施,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死伤家属的安抚工作和思想工作,维护正常的交通和生产秩序,严格新闻采访程序,客观公正地宣称报道,克服不良影响。

5、后勤保障组要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调剂有关物资、器材、设备,保证应急救援急需品,并为各组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五、相关事项

1、各村居、镇属各部门随时准备执行救援任务。

2、加强值班,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3、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石墨行业应急预案 篇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防范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指的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第三条本预案中的安全生产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四条本预案适用于我县交通运输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的应急教授和处置工作。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物资经费、处置力量等各项应急措施的准备工作,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20xx年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局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分管相关生产业务的副局长、局属各中心负责人。

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以及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股。由安全监督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六条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县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审定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其相关政策、规划,负责监督管理全局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贯彻落实。

(二)决定启动和终止道真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

(三)根据需要,会同县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和落实道真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应急预案的实施。

(四)当安全生产事故现场由县政府应急机构统一指挥时,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服从现场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当安全生产事故由局属单位负责处置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局属单位应急机构的请求,进行相应的应急指导或协调工作。

(五)负责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审定应急经费预算,统一调配人、财、物和其他资源。

(六)除履行好职责规范要求外,积极配合和协调县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妥善、高效地处理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七)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第七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组织起草、落实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政策、措施。

(二)组织起草、修订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相关的应急预案。

(三)指导局属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

(四)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宣传、培训、演习。

(五)编制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草案。

(六)负责日常应急工作中有关信息的`收集与处理。

第八条局属各中心职责

组织或参与所管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按规定参加事故原因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九条局属相关股室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会同局相关股室协调交通行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处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安全监督股:负责参与应急救援相关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参与协调交通行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协调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规范的制订和负责送审报批工作。

(四)工程股、养护股:参与交通建设施工、公路养护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和事故责任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五)财务股:负责应急救援经费的投入,协助办综合公室做好后勤保障。

第十条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参与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责任调查工作;根据需要,对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车辆、设备、人员、物资和技术支持。

第三章事故报告机制

第十一条事故报告

(一)事故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道真县交通运输局,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同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抢救受伤人员。积极开展现场自救、互救行动。

事故发生在异地的,事故单位和有关部门获知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当地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和有关部门了解前期情况,协助当地开展应急救援处置行动和后期工作事宜。

(二)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情况、天气情况、道路状况等环境情况。

2.事故及险情的控制、已经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事故险情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如是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当报送事故车辆的类型、车况、核定座(吨)位数、实载人(吨)数、经营线路、始发情况、货物名称及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等情况。

4.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5.道真县交通运输局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第十二条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救援单位及其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疏通救援通路、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的重要痕迹及其他物证等。

第十三条应急响应

(一)在接到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和应急组织机构,并立即安排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要求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参加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好应急值守和事故信息的报送工作。

(二)事故现场如遇国家或县政府统一指挥时,局应急机构要与相关单位派出的应急救援处置人员要密切配合、服从统一领导,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救援。组织领导要与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保持联系,传达指令,收集整理事故信息,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有关信息。

第十四条指挥与协调

县交通运输局要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在接到各级政府或上级事故信息的指挥命令后,按有关规定及时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案和处置规程,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实施事故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一)传达县政府和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对应急救援工作的指示、要求。

(二)协调、配合、指挥分管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行动。并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现场应急力量及各有关单位保持联系,及时掌握事故动态。

(三)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事故情况和动态,并通报相关单位和部门。

(四)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制定交通运输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行动的实施方案。

(五)调集运输行业的运输力量,做好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及撤离人员紧急运输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救助

(一)当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现场所在地应急救援处置力量无法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可能导致重大社会灾害,或事故影响区域范围扩大的,要按规定通过事发地政府请求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必要时,可以请求政府征调社会力量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行动。有关单位和个人,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或应急事故单位的请求,经事故救援现场指挥部的同意,可以参加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行动。

第十六条新闻报道

事故发生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地做好事故信息报道工作。

第十七条应急结束

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已经停止,伤亡人员、被困人员已经救出并得到妥善救治和基本安置,无次生、衍生、耦发灾害发生,经负责处置的应急机构现场检查,由县人民政府决定结束应急行动,终止实施相关预案,应急救援撤离现场。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预案管理和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发生变化或人员工作变动,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各有关单位应将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及时报县交通运输局。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接任人自然为责任人,因特殊原因未达指挥岗位时,应按本预案规定的岗位顺序自动替补人员承担责任。

石墨行业应急预案 篇17

一、演练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进一步强化公司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和突发事件应变能力,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和消防设备设施,我司定于20xx年03月25日下午在公司举行了“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 特制定消防演练计划。

二、演练范围:

本公司范围内员工、应急救援小组及救援人员。

三、演练类型

疏散、消防等实地演练。

四、演练所需物资

灭火器10个、废铁箱2个、废柴油3KG、燃料、自制点火棒1支、喊话器1个,消防水带2条。

五、演练地点

厂区前空地

六、演练时间

20xx年03月25日 14:00-16:00

七、应急演练组织体系和职责划分:

1、消防演练指挥中心:

总指挥:XXX

职责:负责根据事故的性质、程度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程序和启动级别。负责应急演练期间总体工作的安排。

分项指挥:XXX

职 责:与总指挥一起负责应急演练期间总体工作的安排或受总指挥委托行使总指挥职责。

技术负责人:XX

职 责:具体负责应急现场结构物评估以及应急措施技术性决策和协助灭火指挥工作。

信息联络负责人:XX

职 责:应急预案期间保证项目部内、外通讯的正常。

安全负责人:XX

职责:对应急预案演练期间各项灭火方案的安全性进行分析、评估,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安全、有序进行。

2、参演人员:生产车间区域全体员工(包含工艺人员、品质人员和车间管理人员)。

八、应急演练实施步骤

1.消防物资准备组检查仓库消防器材和物资,并上报消防演练指挥中心。

2.下午14时,消防演练开始,演练总指挥发布紧急疏散通知,员工进行紧急疏散集合,各车间员工5分钟内到达指定安全区域集合。

3.参加紧急疏散演练人员集合完毕后,各班组清点人数,由演练总指挥讲述演习的目的和内容。

4.由XX安全科技公司的工程师为大家讲述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及消防水带的使用方法,并进行现场操作演示。

5.参演人员对灭火器的使用进行实际操作,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使用前要将瓶体颠倒几次,使筒内干粉松动;

(2)除掉铅封,拔掉保险销;

(3)左手握着喷管,右手提着压把,在距火焰两米的地方,右手用力压下压把,左手拿着喷管左右摇摆,喷射干粉覆盖燃烧区,直至把火全部扑灭。

6.参演人员进行“抛水带”的实际操作,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水带连接。消防水带在套上水带接口时,须垫上一层柔软保护物,然后用镀锌铁丝扣紧;

(2)水带的使用。使用消防水带时,应将耐高压的'水带接在离水泵较近的地方,充水后的水带应防止扭转或骤然折弯,同时应防止水带接口碰撞损坏。

(3)水带铺设。铺设水带时,要避开夹锐物体和各种油类,向高处垂直铺设水带时,要利用水带挂钩,通过交通要道铺设水带时,应垫上水带护桥,通过铁路时,水带应从轨道下面通过,避免水带被车轮碾坏而间断供水。

7.总指挥对消防演练进行点评,请观摩的领导讲话,最后由总指挥宣布演练结束。

8.消防演练结束后,由本次演练的安全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整理。安委会根据演练情况写出演练总结,并根据实际情况对预案进行优化、补充完善。

石墨行业应急预案 篇18

1.总则

1.1目的

为做好米易县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应急处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城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县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供水企业及专业抢险救援队伍依据职责分工,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和应对紧急情况。

1.2.2统筹安排,各负其责。依据行政区域、供水范围、突发事件性质,建立分层分级、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应急处理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挥、协调、处理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供水企业按照职责负责处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1.2.3保障供水,常备不懈。在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优先采取措施保障居民用水,同时将保证重要公共场所及米易县党、政、军、警重要机关(部门)用水。各级政府、县直有关部门、供水企业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机制,加强演练,做到平战结合。

1.3编制依据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1.3.2《城市供水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等相关行业标准。

1.3.3《四川省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攀枝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3年修订版)》等相关指导性文件。

1.4适用范围

1.4.1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1.4.2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是指由于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污染、发生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事件(地震、洪灾、干旱、滑坡、泥石流等)、取水水库大坝(拦河堤坝、取水涵管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供水系统设施设备发生事故引起的突发性事件(爆炸、倒塌、失控、毁坏、严重泄漏等)城市主要输供水主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发生爆管造成局部地区受淹(房屋倒塌、道路塌陷)、原水管道突发事故中断供水、传染性疾病暴发、战争和恐怖活动等各种自然灾害、事故引起的供水突发事件。

1.5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等级分级

按县城供水突发事件可控性、影响县城供水居民人口数量和供水范围的严重程度,事件等级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5.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Ⅰ级(特别重大事件):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县城主城区4000户以上的居民供水连续停止48小时以上的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1.5.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Ⅱ级(重大事件):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县城主城区2500户以上、4000户以下的居民供水连续停止24小时以上的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安全事故。

1.5.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Ⅲ级(较大事件):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县城主城区800户以上、2500户以下的居民供水连续停止24小时以上的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2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安全事故。

1.5.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Ⅳ级(一般事件):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县城主城区400户以上、800户以下的居民供水连续停止24小时以上的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2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安全事故。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领导机构与职责

2.1.1成立米易县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供水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经合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米易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国网米易县供电公司、供水企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县供水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在本县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由所在单位按职务排序递补。

2.1.2主要职责:研究决定全县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本预案;指挥和协调全县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拟定全县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总结全县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对相关供水事件应急处置做出决策,下达指令,视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单位报告;组织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县城供水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接报、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根据应急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处置效果,及时调整应急处置行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负责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新闻发布;指导供水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2.2工作机构与职责

2.2.1县供水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县供水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供水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2.2.2主要职责:负责与市级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及各乡(镇)供水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联络,及时了解最新信息,并根据县城供水重大突发事件情况判定事件等级。根据县供水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救援车辆的调配和通讯联络工作,组织对事件发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负责收集情况,了解事件现场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态的发展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发布工作,审查县城供水重大事件的新闻发布稿件,编发事件应急情况简报;负责应急响应期间专家组的联络,指导各地利用城建档案,为事件发生地的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基础性资料;组织全县范围供水应急知识宣传;按照县供水应急指挥部的指示,负责县城供水事件损失的汇总上报工作。

2.2.3事故等级初步判定。县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第一时间初步判断事件等级。当判定事件等级为Ⅲ级(含Ⅲ级以上)的县级供水事件时,应立即逐级报告,根据指挥长的决定负责安排县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地点并通知县供水应急指挥部成员参加会议,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决策落实各工作小组;在超出县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向县供水应急指挥部领导报告,并向市级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请求,将应急指挥权移交市级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当判定事件等级为Ⅳ级(一般)供水突发事件时,通知相应乡(镇)供水应急指挥部,指导和协助乡(镇)供水应急指挥部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对本辖区内事件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2.3成员单位及职责

2.3.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时了解县城供水突发事件情况,判定事件等级,启动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送县供水应急指挥部批准后执行;根据县供水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组织专家赴事件发生地开展组织应急工作;负责组织对县管道路、排水设施的抢修,保证道路畅通;协调事件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工作;组织应急供水;按照县供水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事件进行调查。

2.3.2县应急管理局: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做好应急款物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组织临时转移安置灾民,做好灾民临时生活安排;组织供水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2.3.3县委宣传部:指导、协调开展县城供水重大突发事件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网络宣传引导、网络舆情监测工作。

2.3.4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将事件发生后重建基础设施项目列入投资计划。根据应急管理的要求,负责应急储备物资的调度和供应工作。

2.3.5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协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事件发生后县城供水重建规划工作;按照县供水应急指挥部的指示,按部门职责协助组织相关力量对事件发生地进行对口技术支援。

2.3.6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本部门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运输企业车辆运送县城供水抢险应急物资,组织协调运输企业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

2.3.7县财政局:负责供水事件应急资金的筹措。

2.3.8县公安局:负责县城范围内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处警和通知;与110、122实时通报救援抢险车辆通行情况(出动位置、路线),保障救援车队通讯畅通;负责维护治安秩序,参与抢险救援和人员疏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救援车辆快速通行,协助处置聚集性事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2.3.9县民政局:负责指导协调慈善组织做好灾害事件期间的社会捐赠资金、物品的接收、管理及发放工作。

2.3.10县经合商务局:负责协调应急生活必需品的组织、供应。

2.3.11米易生态环境局:负责水源环境污染的应急工作,协调水源地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环境污染消除和治理的建议并监督实施,防止环境污染进一步扩大或转移,公布环境污染的有关信息。

2.3.12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水污染引起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和水质卫生安全监测工作。

2.3.13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包装饮用水市场监管,处理和防范突发事件发生后引发的饮用矿泉水、纯净水等商品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2.3.14县水利局:负责县城供水重大事件涉及的水利防洪工程的协调、调度和水情、汛情的预警、监测,修复毁坏的水利工程。负责应急备用水库水源、敞开式应急连通渠道的日常维护清理工作,在应急期间负责调度应急备用水源。指导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综合利用。

2.3.15县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实时通报雨情信息。

2.3.16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参与应急期间对涉及违反城市管理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2.3.17国网米易县供电公司:负责应急供电设施的抢修,保障应急抢险救援供电需要。

2.3.18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应急救援及抢险救灾工作。

2.3.19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立本辖区相应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成立相应的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制定和完善本辖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强化对本辖区供水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本辖区发生Ⅳ级(一般)供水突发事件时,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在上级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和指导下,做好现场指挥、事件调查、救援保障、应急处置等各项应对工作。

2.3.20攀枝花市清源水业有限公司:根据本应急预案工作要求制定供水企业内部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救援抢险队伍,配备应急救援抢险设备,开展应急抢险演练。在县供水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根据企业内部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现场抢修作业、事件现场的安全监护、用户通告等工作。负责应急设备保障(如运水车辆、器材、机具)和应急供水的调配,保证应急供水的需要。配合事件调查、取证、分析工作。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部门职责,涉及其他部门工作的,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其他部门共同处置。

2.4设立现场救援专业组

2.4.1紧急抢险抢修组成及职责

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供电、供水企业等组成。

主要职责是:组织动员受事件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人员避难疏散;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供水、供电和其他市政设施,保障其正常运行和供应安全;对已经发生事件或者可能引发的其它“次生事件”进行抢险,消除隐患;对涉嫌县城供水设施维护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现场调查取证。

2.4.2水源地污染抢险治理组组成及职责

由米易生态环境局牵头,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供水企业等组成。

主要职责是:牵头协调水源地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水源污染消除和治理的方案并实施,防止水源地环境污染进一步扩大或转移。

2.4.3治安交通保障组组成及职责

由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

主要职责是:维持社会治安,处置公共安全事件;维护交通秩序,以确保抢险工作顺利进行为前提,视情况对通往事件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和车辆分流;协调运输保障。

2.4.4综合保障组组成及职责

由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合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主要职责是:及时组织调运与受灾群众相关的帐篷、折叠床、棉被等生活类救灾物资;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对全县的自来水供应进行科学合理调度,优先确保居民生活及重要公共场所、设施用水;负责应急物资的紧急调配和供应,设置应急物资发放点;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款物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2.4.5医疗救护组组成及职责

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

主要职责是:组织急救队伍,及时抢救伤病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监测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2.4.6监控监测组组成及职责

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通知攀枝花市清源水业有限公司),米易生态环境局(负责通知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通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及供水企业组成。

主要职责是:调查、核实事件发生的时间、位置、已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查明事件类型、规模、潜在的威胁和影响范围以及事件成因和诱发因素;组织事件监测,实时掌握事件动态,及时分析、预测事件发展趋势根据事件变化及时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县供水应急指挥部;监督管理污染物、污染源的监测、防治工作,对环境污染事件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处理,防止污染源的进一步扩大;开展水源、县城供水等水质、水量监测工作,做好水质、水量等的资料收集、汇总分析并做出报告。

3.日常预防预警机制

3.1监控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县城供水系统运行预警工作,对县城供水系统运行状况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并做出报告;米易生态环境局负责河流水体水质监测,沿河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检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县城供水水质监测,对县城供水水质进行检验、资料收集、汇总分析并做出报告。

供水企业应按照县城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水质监测系统,负责对县城供水系统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并作出报告。

3.2监测网络

针对可能发生的县城供水突发事件,县供水应急指挥部整合米易生态环境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水利局以及供水企业的监测系统,建立统一的县级水质应急监测网络,定期对水质进行监测。

在日常管理中,各监测部门、机构应不断完善监测网络和断面,在水源地和后备水源地上、下游及保护区范围内设立监测断面和监测站点并建立定时跟踪巡查制度,实时监控其水质、水量状况。出现异常状况或判断会出现异常状况应及时向县供水应急指挥部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需要,在第一时间对供水突发事件现场实施不间断的跟踪采样、分析,及时报告监测结果,并对事态危害的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做出分析、预测,提出初步的处置建议等。

3.3预警

县供水应急指挥部根据水源地来水及供水预警信息,判断供水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及发展趋势,及时作出必要的预警。预警措施包括: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发布预警公告;责令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家组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采取必要措施,做好应急救援准备;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及时更新发布预警信息。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危险已经解除的.,指挥部应当立即在原公布范围内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采取的措施。

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4.1.1县城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供水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应立即按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尽力控制事态发展,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除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0、119、120)求助外,还应立即向县政府和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抢险、控制事态发展。

4.1.2县应急指挥中心在接到供水较大事件、重大事件、特别重大事件报警后,要及时报县应急管理局,由县应急管理局及时报县政府值班室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供水企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县供水应急指挥部发出指令前,县应急管理局按应急预案行使应急指挥权限,进行先期应急处置。

4.1.3接到事件报告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迅速组织力量核实突发事件情况,对突发事件等级和发展趋势作出研判,县供水应急指挥部根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建议决定是否启动县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报市人民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此同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相应乡(镇)人民政府应迅速组织、安排抢险队员进行抢险、抢修和现场处置,同时与县公安局协调、组织好治安维护和交通疏导工作。

4.1.4 Ⅲ级(含Ⅲ级以上)的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在积极抢险救灾的同时,有关单位必须保护事件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件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和绘制事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除县供水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外,需拍照、摄影记录的必须经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

4.1.5 Ⅳ级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对本辖区内事件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4.2响应措施

4.2.1当发生特大事件(Ⅰ级)时,采取的措施:由县供水应急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米易县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宣布县城供水进入应急供水状态,同时报市人民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启动市级应急预案,上移指挥权;各应急救援小组立即按职责开展各项工作;停止供应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关闭相关给水阀门;限制工业用水;对米易县的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统一调配,并从就近城市调运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供水企业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4.2.2当发生重大事件(Ⅱ级)时,采取的措施:由县供水应急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米易县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宣布县城供水进入应急警戒状态,同时报市人民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启动市级应急预案,上移指挥权;各应急救援小组立即按职责开展各项工作;限制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削减县各级工业开发区的工业用水;做好调运商品水的准备;供水企业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4.2.3当发生较大事件(Ⅲ级)时,采取的措施:由县供水应急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米易县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应急小组立即开展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待命;县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供水企业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4.2.4当发生一般事件(Ⅳ级)时,采取的措施:事发地的各乡(镇)人民政府应立即采取措施,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全力进行处置,及时控制事态,减少损失,同时组织力量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进行评估,并向县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在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向县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请求。县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专业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理工作。

4.3指挥协调

4.3.1县供水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县城供水应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专业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的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按照事件的性质和现场情况,依据各自职责组织并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4.4信息报告

4.4.1县城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信息获取单位应立即报告县政府、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指挥中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县应急管理局核实情况后,立即将核实情况和建议意见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时直接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迅速通知县供水应急指挥部和有关成员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随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告事件的后续情况。

4.4.2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4.4.2.1造成水源污染、枯竭,取水、供水受阻的原因和单位及发生时间、地点;

4.4.2.2造成水源污染、枯竭,取水、供水受阻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4.4.2.3造成水源污染、枯竭,取水、供水受阻等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4.2.4造成水源污染、枯竭,取水、供水受阻的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4.2.5造成水源污染、枯竭,取水、供水受阻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4.4.2.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件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4.4.2.7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4.5各成员单位设立值班电话

县供水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设立值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24小时对险情进行预警和监测。

4.6新闻发布

县城供水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过程中信息和新闻的发布实行归口统一管理,由县供水应急指挥部和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以确保信息正确、传递及时,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公布。

5.应急结束

5.1结束程序

5.1.1应急结束应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

5.1.2对于I级、Ⅱ级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当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恢复正常供水后,应由县供水应急指挥部宣布结束,或者由事发地乡(镇)供水应急指挥机构提出,经县供水应急指挥部审核批准后结束。

5.1.3对于Ⅲ级、Ⅳ级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当应急处置工作完毕,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基本消除,城市恢复正常供水后,应由发布启动预案的县供水应急指挥部宣布结束。

5.2善后处置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供水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抚恤补偿、征用物资补偿、保险理赔、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处理等事项),妥善安置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一般事件由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组织实施善后处置工作。较大事件由乡镇政府会同县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善后处置工作。重大事件由县人民政府会同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善后处置工作。特别重大事件由县人民政府配合市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善后处置工作。

5.3事件调查

5.3.1由相应层级的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组建由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水利、卫生健康等部门组成的事件调查组,20个工作日内形成事件调查报告,包括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内容,上报县人民政府以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后续继续保持跟踪监测。

5.3.2重大质量安全事件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各项规定。

5.4总结建议

5.4.1县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件情况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5.4.2县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出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5.4.2.1发生事件的供水的基本情况;

5.4.2.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5.4.2.3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5.4.2.4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5.4.2.5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5.4.2.6事件结论;

5.4.2.7事件责任人及其处理;

5.4.2.8各种必要的附件;

5.4.2.9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5.4.2.10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6.1.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水企业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建、管理各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配备专业抢险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在应急抢险救援时确保胜任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6.1.2各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应开展日常演练,同时按照县供水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参加全县性的城市供水应急演练,做到平战结合。

6.2技术保障

米易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负责水源污染治理、地质灾害治理、水质监测、水文地质等方面的技术保障;供水企业负责城市供水应急的技术保障,建立完善的技术文件、技术人才、技术措施保障体系,实现远程监控等技术手段。

6.3运输保障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的畅通。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单位或当地政府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协调相关运输企业按照应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的规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确保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6.4医疗保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建县级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开展现场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

6.5物资保障

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根据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供水企业配齐抢险物资、机械设备、机具、车辆等,确保在应对突发事件时抢险物资的供应。凡抢险紧急调用的物资、器材,经县供水应急指挥部批准,按“先处置、后结算”的要求进行抢险、救助,所发生的费用在抢险完毕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6.6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担原则,保障应急支出的需要。

6.7预案演练

为确保预案的完善,真正做到能快速、及时、有效地进行抢险排险工作,在本预案公布实施后,供水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演练计划方案和演练总结,报送县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6.8监督检查

县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供水企业的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7.附则

7.1管理与更新修订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预案的管理与更新,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并视评审情况对预案作出相应修改。该预案编制完成后,按照县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报批程序报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发布。

供水企业应参照本预案编制本部门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报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7.2奖励与责任

县政府对在城市供水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7.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县政府负责解释,预案具体应用问题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7.4预案的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石墨行业应急预案 篇19

1、生产部重大环境因素为潜在火灾。

在生产现场,使用气焊、电焊等工具,在焊接零部件工作中产生明火,同时生产现场存在一定可燃性物品,存在发生火灾的可能性。

2、适用范围

xx公司生产现场。

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及其分工

3.1成立应急反应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第一组:

第二组:

3.2、联系电话:

3.3、消防组的职责及其分工:

组长: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负责对人员的`抢救,对外求助的联系,消防队、议员。

副组长:负责组织人员进行财产的抢救,现场火情的'控制。

第一小组:协助组长抢救物资财产,现场火情的控制及其处理。

第二小组:协助副组长抢救、疏散人员,对外求助联系。

4、训练和演习

针对可能发生的紧急事故,每年进行一次模拟演习,保证一旦发生紧急事故,应急预案能够充分发挥作用,能够合理安排人员,使损失降到最小,小组成员能够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的控制险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5、应急措施

5.1、目的: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的安全。

5.2、应急预案的措施步骤:

5.2.1、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

当火场离开关较远时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错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线掉在地上使人员触电。

5.2.2、发现者视情况严重立即打“119”报警,讲情火灾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并报告应急小组组长,以组织人员先行救火,并紧急疏散人员。

5.2.3、一般情况发上火灾,先用灭火器将火扑灭,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燥沙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扑救。

5.2.3、应急设备:在合格使用期内的灭火器、铁锹、灭火沙袋,有经过培训、演练合格的义务消防队伍。

5.2.4、严重情况寻求第三方救助:

第三方救援联系方法:

急救中心120

火警119

文章来源://www.zy185.com/ziliao/1009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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