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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证明申请书模板

时间:2023-07-22

收入证明申请书模板精选6篇。

范文资源网小编为您推荐的“收入证明申请书模板”或许能够帮助您打开新的视野,记得将本文保存以方便日后的参考。随着社会在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会遇到一些需要撰写申请书的情况。申请书要按照下对上的行文方式。

收入证明申请书模板(篇1)

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需要收入证明吗,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需要收入证明吗

需要出具收入证明。

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料: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8、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收入证明申请书模板(篇2)

集团人力资源部:

我是身份证号码为□□□□□□□□□□□□□□□□□□,于 年 月 日进入公司,现在 单位 部门担任 职务,现因办理 事宜,需向 银行出具本人工资收入证明一份。 开具为盼!

申请人:

所在部门经理签字:

所在单位领导签字:

注:请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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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证明申请书模板(篇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低保待遇:

1、非生活、上学、工作等必须的原因,办入本旗县市非农业户口不满五年的;

2、家中有固定电话,且月话费超过40元的;

3、拥有汽车、非营运摩托车、贵重手饰、移动电话、空调、电脑等高档消费品及饲养观赏宠物的;

4、家庭月电费支出超过30元的;

5、进行餐饮、娱乐等高消费活动的;

6、因家庭成员游手好闲、好吃懒做造成生活困难的;

7、人均私有住房面积(建筑面积)超过30平米以上的(因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特殊困难的除外);

8、新建住房、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9、有出租营业性门点的;

10、因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造成家庭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11、出资安排子女借读、择校就读的;

12、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不配合社区居委会、办事处及审批机关调查核实的;

13、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就业介绍或不参加社区公益性劳动的;

14、经查三个月不领取低保金的;

15、存款数量无法明确、隐性收入无法核实,尽管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经街道或社区评议委员会表决不应纳入的;

16、有购买股票或其它投资行为的;

17、有多名法定赡养人,且法定赡养人中有一户有赡养能力的;

18、有法定抚养、扶养人且法定抚养人和扶养人有抚养、扶养能力的;

19、人户分离的人员,享受户籍所在地低保待遇一年以上,仍在本旗县以外居住的;

20、其他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

申请的写法:

二、家庭人口及经济情况(这是主要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市低保申请、审核、审批和低保金发放等工作程序,达到保证申报审核程序化、审批过程公开化、低保对象管理动态化、档案管理规范化、保障金发放社会化的工作目标,根据《国务院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湖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操作规范。

城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居民,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117。00元标准的,均有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下简称“低保”)的权利。申请享受低保的居民,以户主本人的名义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一)申请书。申请书的标题应为“享受城市低保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姓名、年龄、劳动能力、身体状况、职业、月收入及收入渠道,申请享受低保的原因等。申请书必须真实反映家庭状况。申请书一律使用钢笔或毛笔书写一式两份,使用正规的信笺纸,否则社区居委会不予受理。

(二)申请人在向社区居委会申请低保时,应根据家庭成员的不同情况,如实向社区居委会提供相应的材料,主要有: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下岗证;

3、离退休证;

4、结婚证;

5、离婚证(判决书);

6、残疾证;

7、学生证(学生证复印件必须加盖学校公章或附入学通知书);

8、就业状况证明;

9、收入状况证明;

10、劳动能力状况证明;

11、养老保险证明;

12、失业保障证明;

13、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证明;

14、企业改制买断工龄领取一次性补助费的金额及用途证明;

15、有病的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

16、符合就业条件而未就业人员,需首先到劳动就业部门进行求职登记,并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求职登记证明书;

17、有工资的申请人在出具工资证明时,必须提供正规的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劳资部门公章,并有劳资部门负责人签名,谁签名谁注明“本工资表真实有效,本人对出具的工资证明负责”。为了保证单位证明的真实性,申请人单位出具证明时必须真实反映申请人收入情况。单位证明必须要有出具证明人和盖章人签名,并承诺“我出具的证明我负责”,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单位证明无效。

(三)填写《房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申请人必须按《申请表》上的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并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申请人按要求提交所需申请材料后,社区居委会应及时受理,并按程序做好以下工作:

(一)审查材料。社区居委会在接到低保申请及相关材料后,2日内完成材料审查工作。审查复印件时必须审查原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时,要在复印件上写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本人对审查材料负责”的字样,并签署审查人姓名、审查时间、加盖单位公章。若审查材料时发现材料不真实、不齐全,《申请书》相关栏目填写不清楚、内容不全的一律退回,并下发退回通知书,在2日内通知申请人。

(二)入户调查。社区居委会对《申请表》填写清楚,其它材料真实齐全的申请低保家庭,填写受理通知书,7日内完成对其家庭状况的入户调查,入户调查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入户调查时,要如实全面填写“低保入户调查表”。调查表除填写家庭情况外,还要有调查人对申请人家庭是否符合低保条件的评估意见和调查人对所调查情况负责的内容,然后调查人、见证人签字,签署调查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入户调查情况若与本人申请内容不一致,一律将材料退回本人,并说明原因。

(三)社区居委会评议。入户调查后,社区居委会召开低保评审小组会。对申请人家庭情况集体评议,做出是否符合低保资格评议结论。

为规范低保评议,社区居委会要建立以下制度,并按规定程序完成初审工作。

1、建立低保工作义务监督员制度。社区居委会从本社区居委会每个居民小区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低保工作义务监督员”。监督员由各居民小区居民民—主推举产生,经社区居委会审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上报县低保局审批,并发给聘书,公开聘任,任期一年,可连聘连任。

乡镇(场)人民政府接到社区居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后,10日内完成审核上报工作。居委会,社区居委会在3日内退还申请人。

(一)县低保局接到乡镇(场)上报的资料后进行入户核查,经核查符合条件的,提交审批小组集体审批,并将批准享受低保名单通知乡镇(场),乡镇(场)通知申请对象所在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居委会进行7日的张榜公示,并在张榜公示期满后2日内将情况上报乡镇(场),乡镇(场)在3日内将情况上报县低保局。对经审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开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不予批准通知书》,通知乡镇(场),由乡镇(场)在5日内将材料退回申请人。

(二)县低保局对社区居委会张榜公示后,群众无异议的家庭,及时通知乡镇(场),发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对群众有异议的,组织人员对其家庭进行调查核实,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开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不予批准通知书》。

(三)县低保局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享受保障待遇。

1、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2、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者扶养人(简称“三无”对象)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本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三无”对象和具备享受临时救助金资格的对象,可增发不低于保障标准30%的临时救助金。

2、对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在批准补助金额时,根据低保对象不同年龄不同情况签署半年到一年的脱保时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或停止)享受城市低保:

1、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和不接受低保核查人员入户调查的;

2、连续三个月不按时领取保障金的或家庭成员外代领低保金;

3、连续两次不进行续保登记的或两次上以不参加义务劳动的;

4、家庭近期购买冰箱、空调、数码相机、计算机、金银饰品、古玩字画、摄像机等高档非生活必需品的;

5、家庭拥有并使用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的;

6、家庭成员有移动通讯工具,并正在使用的;

7、家庭有高价值收藏或投资有价值证券行为的;

8、家庭有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馈赠、礼金支出的;

9、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累计达1000元以上的;

10、三年内购买商品房、建房、高标准装修住房或家庭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的;

11、一年内家庭在本地连续居住时间不满六个月或间断居住时间不满八个月的;

12、家庭饲养高级宠物的;

13、经常在营业性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

14、家中装有电话、且电话费支出月超过低保标准15%的;

15、因吸毒、赌博行为而造成生活困难,且未改正的;

16、安排子女择校就读、出国留学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入私立高收费学校就读的;

17、外地来本地就读的在校学生和外来打工人员;

18、家庭实际日常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

19、在法定就业年龄范围内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1年内2次以上(含2次)拒绝介绍就业的;

20、人户分离两年以上,因当事人自身原因不愿意将户口转入现居住地的;

21、家庭成员买断工龄后,扣除养老保险所需资金有剩余的;

22、家庭成员主动放弃合法收入或合法赡养、扶养、抚养人有能力履行赡养、扶养、抚养义务而没有履行,导致生活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23、家庭成员外出打工收入难以核定的;

24、威胁、恐吓、打骂低保管理人员或故意无理取闹、干扰低保管理审批机关正常工作的;

25、违反计生政策有能力支付罚款的;

26、家庭雇佣保姆、帮工或出租房屋的;

27、领取有营业执照、有固定经营门面,且国地税、工商费达到起征点的;

收入证明申请书模板(篇4)

公共租赁房申请条件公共租赁房即之前所说的政策性租赁房。供应对象确定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经济适用 房、限价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还有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

但公租房现主要是针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已取得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符合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2021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_北京公租房申请指南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重点工程拆迁的优先配租。

公共租赁房概念的提出,现实意义在于帮助“夹心层”解决住房难,其更广泛的意义,则在于国家保障体系同时面向“非低收入群体”着力的理念转变。这样的转变,其出发点是政府认可那些非传统意义上的低收入群体也需要政府的帮助,今天通过公共租赁房帮助“夹心层”解决住房难,明天或许将有更多帮助非低收入群体减负的政策出台,比如减税、就业帮扶等等。

另外,公共租赁房能够真正完善起来,它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价继续攀升,让人们放弃急于买房的心理。购房的人少了,房价也会有所回落,这样就又能让一部分人住进自己的房子里。

公共租赁房覆盖面较广,不仅包括本地中低收入家庭,还将惠及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未来还有可能进一步扩大。这些群体原不在保障范围之内,只能硬着头皮到市场上租房、买房。大规模地增加公共租赁房,可以分流相当一部分购房需求,减轻商品房供求压力,从而稳定房价。现阶段尽管建成规模还比较小,但可以起到稳定预期的作用,避免大量需求集中入市,为楼市调控争取时间。

1、公共租赁住房为居民提供可租赁适当房源,这不仅可以引导鼓励居民租房,减轻中低收入群体购买住房的经济压力,而且可以减少“被买房”群体的数量,对抑制过高房价起到积极作用。

2、公共租赁住房面向中等以下收入群体出租,在保障范围上实现了与商品房的对接。

3、公共租赁住房有益于弥补个人出租住房的不足。

1、房屋面积有限,不利于人口较多的家庭居住。

2、限制条件较多,不利于申请。

收入证明申请书模板(篇5)

公共租赁住房作为有别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尚无一个内涵统一的明确界定。更多2021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材料最新请点击“公租房申请”查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即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注: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

(2)申请人持有本市合法有效的居住证;

(3)申请人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在京没有购房记录,且未享受过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4)申请人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5年(60个月及以上);

(5)申请人在京有稳定就业,工作单位须在北京注册,所处行业符合北京市产业发展需要,未列入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

注:具体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区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注:北京有几个公租房项目试点过面向京籍无房职工和非京籍无房职工(新北京人)申请,但是以来,还没有哪个项目是以上两类人可以申请的。

以下是针对京籍家庭的申请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核定表》(一式两份);(不用自己带,现场领表)

注:若想查看核定表主要填写哪些内容,可见文末提示获取样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同一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

4、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员提供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同期《居住证》;

5、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6、申请家庭成员承租公房的《公房租赁合同》,或名下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应提供房屋网签合同、房屋征收或拆迁安置协议、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或集体土地上房屋确权证书;

7、夫妇双方一方户口不在申请所在地的,需提供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证明;

8、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收入证明;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离退休费的有关凭证。

如您为以下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9、无业、失业人员应就收入、住房情况诚信申报,出具书面承诺书;

10、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应就签订的劳动合同、就业单位情况诚信申报,出具书面承诺书;

如您属于以下特殊情况,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1、原住房已经拆迁或征收的,需提供房屋征收或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12、申请家庭成员有重残人员的,需提供本市区(县)残联出具的《残疾证》;

13、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的,需提供本市区(县)级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书》;

14、劳模家庭需提供市总工会出具的省部级《劳动模范证》;

15、成年孤儿提供本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成年孤儿《安置证》;

16、申请补贴类资格的家庭,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供养证》、《低保证》、《低收入证》;

17、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需提供《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卡》;

18、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需提供区武装部或部队出具的优抚证、退伍(转业)证;

19、见义勇为人员需提交《见义勇为光荣证》(市级及以上);

20、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承租公房已腾退的,应当提供原承租公房腾退协议;

21、申请家庭出售自有住房或将自有住房赠与他人的,需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或《赠与协议书》。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检验,留存复印件一式两份,采用A4纸可正反面复印)

公租房又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公共租赁住房有益于弥补个人出租住房的不足。在我国,个人出租住房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数量少,尤其是在大城市可供出租的房屋数量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二是我国城市人口膨胀,住房资源紧缺,加之各城市纷纷出台“限购令”,致使私人出租住房难以成为租赁住房的主体,发展空间较小;三是因可供出租的房屋远远不能满足需求直接导致了过高的租金和“群租”现象。四是房屋租赁专业经营机构少,出租房屋都是私人闲置房屋,出租并非首要目的,稳定性差,租赁房的居住功能存在缺陷,难以达到产权房的居家效果。与此不同,公共租赁住房则解决了个人出租住房数量短缺、运营不规范等问题,为中低收入无房群体提供数量充足、租期稳定、价格合理的住房。

公租房承租人死亡,其公租房的承租权不得继承。

但是,在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后,其生前在公租房处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或者没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共同居住人员,其生前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有权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由此可见,公租房的承租权不得继承。但是,同一户口地址的共同居住人,或者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有权继续履行该公租房的租赁合同成为新的承租人。

1、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工商、公安、社会保障、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

3、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审查可以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

4、申请人对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拒不配合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5、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6、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收入证明申请书模板(篇6)

关于xxxx有限公司开具完税证明的情况说明

根据xxxx有限公司于xx年xx月xx日提出的开具完税证明的申请,依据《关于税务机关协助金隅股份公司办理上市过程中出具完税证明的通知》之规定,我们管理组于20xx年xx月 xx日结合CTAIS系统查询结果对该企业申请事项进行了核实,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xxxx有限公司,税务登记证号:xxxx,现注册地址为:xxx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为:xxxx,主要经营业务:xxxx,法定代表人:xx,联系电话:xxxxx,财务负责人:xx,联系电话:xxxxx ,办税人员:xx,联系电话:xxxx。

xxxx有限公司系我局辖区内纳税人,已依法在我局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证号为:xxxxx。

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该纳税人在我局缴纳的主要税种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经CTAIS系统查询,未发现该纳税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期间存在逾期申报、欠税情形,无其它被给予税务行政处罚或处理的记录。

管理组:

年 月 日

1 附:

1、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开具证明申请(盖章、法人签字);

3、集团公司(总公司)要求开具证明的通知、主送部门的函;

4、所开具完税证明,季度及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表及缴款书(复印件)

5、所开具完税证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缴款书(复印件)

所提供的材料全部使用A4纸复印,并逐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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