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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调转立案申请书

时间:2026-02-07

先调转立案申请书(集合十六篇)。

♥️ 先调转立案申请书 ♥️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富公刑不立字_______不予立案通知书予以撤销。

复议请求

请求贵局及时依法以诈骗、抢劫犯罪对_____刑事立案侦查。

事实和理由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先调转立案申请书 ♥️


一、


立案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申请书,请求法院受理并审理其案件。但有时候,法院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受理申请,这就需要当事人敦促法院立案。本文旨在详细介绍敦促立案申请书的内容,以及如何使其具体、生动。


二、敦促立案申请书的重要性


敦促立案申请书是当事人为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加速案件审理进程,促使法院尽快受理案件所提交的一种申请书。它具有以下重要性:


1. 明确当事人的诉求:在敦促立案申请书中,当事人需要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即请求法院立即受理案件。这一点对于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


2. 促使法院尽快立案:通过提交敦促立案申请书,当事人能够提醒法院对案件的重视程度,促使其尽快立案受理。这有助于加速案件的审理进程,为当事人争取更多的时间和机会。


3. 法律依据的明确:在敦促立案申请书中,当事人需要明确说明立案的法律依据,以使法院能够更好地了解案件的性质和重要性。这样一来,法院在决策时会更有根据、更加公正。


三、敦促立案申请书的具体内容


为使敦促立案申请书具体、生动,以下是其详细内容:


1. 标题:敦促立案申请书


2. 申请人信息: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以及身份证号码等个人基本信息。同时,还应包括联系方式,以便法院与申请人进行及时沟通。


3. 被申请立案的法院:明确指出被申请立案的法院名称和地址。这有助于确保申请书送达到正确的法院,避免延误。


4. 案件基本信息:包括案件的类型、案号(如果有)、案件所涉及的主要事实和争议点等。通过清晰明确地陈述案件的基本信息,使法院能够更好地了解案件的性质和重要性。


5. 立案敦促理由:详细陈述为何需要敦促法院立案。这一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立案时间超过规定期限:如果法院在法定期限内未能立案,申请人应明确提及此事实,并解释为何立案超时会对自身权益造成损害。


b. 法律依据:列举相关法律法规,说明为何申请人有权利敦促立案。


c. 公共利益:如案件涉及公共利益,申请人可以指出此案件对公众的重要性,进一步强调敦促立案的必要性。


6. 敦促措施建议:此部分申请人可以提出敦促立案的具体措施和建议。比如,请求法院加快立案审理进程,尽快安排庭审日期等。这有助于向法院明确表达申请人对加速案件审理进程的期望。


7. 申请人署名和日期:申请人应在申请书的末尾署名,并注明提交申请书的日期。


四、结语


敦促立案申请书是当事人为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加速案件审理进程而提交的一种申请书。通过详细、具体和生动地写一份敦促立案申请书,当事人能够提醒法院对案件的关注,并促使其尽快受理。申请人在书写申请书时需要明确自身诉求、陈述敦促立案的理由,并提出具体的敦促措施建议。只有这样,敦促立案申请书才能更好地达到其目的,为当事人争取更多的时间和机会。

♥️ 先调转立案申请书 ♥️

申请人:汪某,男,汉族,198x年9月6日出生,住x省x市x县x镇x村民委员会海子组13号。现实际居住地:x市x镇xx(居住一年以上)。

委托代理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xxxx

案由和申请权依据

案由离婚纠纷。因贵院立案庭口头答复汪某与xx离婚案不属于贵院管辖,代理人认为该答复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一百零八条、一百一十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和第十二条规定,特此申请。立案申请书。

请求事项

贵院依法纠正,并予以受理。

事实与理由

受原告委托,代理人于xx年6月21日向贵院邮件了汪某与周xx离婚案的起诉材料,xx年7月2日,贵院口头告知:该案被告xx系xx省x市x县x镇x村人,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受诉法院应为x省x市x县法院,故贵院无管辖权,口头答复不予受理。代理人认为贵院该口头答复有以下不当之处:本案被告xx确为x省x市x县x镇x村人,但是,被告于20xx年8月外出不知去向,至今未回过家,邮寄的起诉材料中含有被告原住所地x镇x村委会对此开具的证明,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原告汪某自20xx年至今一直在贵院所在地x打工,并办理暂住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的规定。故贵院依法有管辖权。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和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贵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特此贵院依法纠正。此致!

xx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

申请人:xxx

xx年7月2日

♥️ 先调转立案申请书 ♥️



尊敬的领导:



我是贵单位的一名员工,首先感谢领导长期以来对我的培养和支持。最近,在与同事的工作交流和个人思考中,我意识到自己对另一个岗位有浓厚的兴趣和潜力。因此,我特此向您提交自愿调转的申请,希望您能够予以批准。



首先,我希望就我现在所担任的岗位进行一些自我评价。我在这个岗位上工作了几年,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业务技能。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感到对这个岗位的工作内容和挑战已经逐渐进入了一个瓶颈期。我需要面对新的挑战和机会,以充分发挥我的潜力和才能。



其次,通过近期的工作交流和学习,我发现了贵单位另一个岗位的各种有吸引力的特点。该岗位承担着更大的责任和挑战,需要与不同层次的人员进行密切的协作。在这个岗位上,我相信我可以运用我所学到的技能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我相信通过在这个岗位上的实践和锻炼,我也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



此外,我也认识到自己需要克服与调转相关的困难和挑战。我明白,该岗位需要不同的知识和技能,而我目前还不具备完全的条件。但是,我愿意付出努力学习和适应新环境。我相信,凭借我的学习能力和工作经验,我能够尽快适应这个新的岗位,并在未来的工作中不断成长和进步。



最后,我希望领导能给予我一个机会,让我实现自己的个人发展和职业追求。如果我的申请得到批准,我将会全身心地投入到新的岗位中,并努力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我相信,通过我对工作的热情和努力,我能够给贵单位带来更大的价值,并成为公司发展的中坚力量。



再次感谢领导长期以来对我的关心和培养,我期待着您的批准和支持。如果您认为有必要,我也非常愿意与您进行进一步的面谈,讨论关于我的调转申请的细节和安排。



最后,请允许我再次表达我对这次申请的坚定信心和决心,我相信这个调转对我个人和公司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再次感谢领导的审阅和支持。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日期:

♥️ 先调转立案申请书 ♥️

申请人:陈解中,男,汉族,1974年1月14日生,湖南省冷水江市三尖乡金塘村三组057号,身份证编号:432502197401146515。电话:13713867140或81068164。

被申请人:李梦华,男,原系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工业区深航公司汛达表业厂仓库管理员,故意伤害申请人陈解中致右手残废。

被申请人:林小姐(不清楚全名),女,系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工业区深航公司汛达表业厂老板。不同意报案,并故意放走被申请人李梦华。

请求事项:

1、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被申请人李梦华实施立案侦查;

2、以涉嫌包庇罪对被申请人林小姐实施立案侦查;

3、将立案侦查的有关材料复制一份供申请人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元月31日就职于汛达表业厂,担任六楼表带部生产与品质管理员。 20xx年3月27日下午14点40分左右,申请人因要求更换生产工具遭到仓库管理员即被申请人李梦华拒绝。申请人再三说明更换生产工具的原因,但仍然遭到李梦华拒绝。

在严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申请人只好到写字楼给香港老板即被申请人林小姐打传呼汇报情况。林小姐通知二楼厂长谭风英速处理。

未等谭风英上六楼,李梦华即从4米远的距离跑过来,一边骂申请人是小人不该告他状,一边拿起台上的铲皮刀用力扔向申请人。铲皮刀落在台面上又反弹到地下。当申请人弯腰捡起铲皮刀正待厂长来处理时,李梦华即用双拳猛打申请人脸、胸部等部位,申请人只好用双手挡住脸部。谁知李梦华竟打到铲皮刀背部,致使刀刃重伤申请人右手。

同在六楼的邓美芝(女)与李维典(男)闻声迅速跑进写字楼劝阻,方避免更严重后果发生。李维典见申请人右手流血,即扶申请人到二楼,由厂部梁启余(男)和黄天生(男)送申请人到西乡人民医院治疗。

20xx年3月9日下午,被申请人林小姐与厂长一同到医院向申请人问事发经过。回厂后,林小姐即通知李梦华离厂。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申请人、申请人的老婆及妻弟再三要求向公安机关报案,可林小姐非但不报案,而且还有意放走了李梦华。

在20xx年3月27日下午——20xx年3月29日下午这段长达两整天的时间里,厂方无论是报案还是派保安扭送李梦华归案,均是易如反掌之事。在林小姐通知李梦华走之前,李梦华仍在上班,如林小姐不有意放走李梦华,则李梦华不致跑掉。

为了打击犯罪,伸张正义,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第310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4条之规定,请求公安机关对被申请人李梦华、林小姐实施立案侦查。

此致

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

申请人:

20xx年5月 日

♥️ 先调转立案申请书 ♥️

 

申请人:程**,男,汉族,台湾人,1957年1月15日出生于台北,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台北市北投区荣华里13邻明德路150巷15号13楼,暂住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荔景路荣步电子工(深圳)有限公司宿舍,电话 :******。

 

请 求 事 项:

 

请求贵局依法对李良聪涉嫌诈骗犯罪进行刑事立案,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201*年4月28日,李良聪实际控制的香港荣步国际有限公司将全资持有荣步电子工程(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步公司)1*0%的股权以及其名下的全部资产以港币750万元转让给申请人,申请人按照约定于201*年6月12 日付清了全部的转让款750万元港币,李良聪和荣步公司也分别于201*年6月15日、6月23日、7月4日、7月21日、7月26日向申请人移交了荣步公司的土地房产登记证书、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公司全部的印章以及涉及公司经营的全部政府批准文件,至此申请人已经合法的成为了荣步公司新的投资人和实际经营人。

 

荣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申请人后,李良聪以及其实际控制的香港荣步国际有限公司不仅不履行协助申请人变更相关股权登记、证照等义务,反而捏造证照遗失等事实,并隐瞒了其股权已经全部转让的真相,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补照并骗取了相关的证照和公章,接着李良聪又以同样的方法向相关部门骗取了关于荣步公司的其他证照和印章后李良聪多次以荣步公司和荣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义分别与宁夏恒昌顺贸易有限公司、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三街139号附52号的任大明发生投资业务往来,()致使荣步公司申请人实际经营和管理的荣步公司名下的账号以及厂房被多次冻结、查封,特别是李良聪2012年8与7日非法以荣步公司的名义向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申请企业清算的行为,导致了申请人和荣步公司经营陷入了绝境,正常的经营也无法开展,严重侵害了申请人和其实际经营的荣步公司的合法权益。

 

李良聪在荣步公司的股权相关证照、印章已经实际交付的情况下,伪造了证照遗失的虚假事实,隐瞒了股权已实际转让并且交付的事实真相,利用骗取到的荣步公司的证照,对外公然以荣步公司的名义从事经营、变更申请等实体活动,实际上也非法获取了本不该属于他的利益,其行为具有明显的商业欺诈,是现今社会“三打两建”的打击对象,是诚信的社会主义国家所不能容忍的,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申请人认为李良聪犯罪主观故意明显,也有实际存在的犯罪事实且非法获取了利益,其行为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犯有诈骗罪。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请求贵局对李良聪涉嫌诈骗的行为依法予以刑事立案侦查。

 

此致

 

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安局

 

申请人:

 

20XX年 月 日宅基地申请书探亲假申请书调动工作申请书格式

 

♥️ 先调转立案申请书 ♥️

谋杀立案申请书是一份法律性文件,它是在发现有人下落不明或者死亡后,由相关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提出的一份申请书。其中,涉及到死者及其家属的权益保护、嫌疑人的调查和定罪,事件的侦破和追责等方面。本文将详细介绍谋杀立案申请书的撰写和内容要点。



一、谋杀立案申请书的撰写



谋杀立案申请书一般由死者亲属或者发现死者的人员向公安机关提出。在撰写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事件基本信息:包括死者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还应当写明死者失踪或者死亡的时间、地点和原因,以及现场情况和目击证人等情况。



2. 当事人基本信息:除死者外,还应当写明其他涉及到的当事人信息,包括嫌疑人、目击证人、死者家属等。



3. 申请人基本信息:写明申请人的姓名、关系、联系方式等。



4. 申请内容:明确申请人的诉求,例如查找失踪者、确认死亡事实、寻找凶手等。



5. 申请书签名:申请人应当在文末签名,以明确自己的认可和支持。



二、谋杀立案申请书的内容要点



谋杀立案申请书在撰写时,需要关注以下内容要点:



1. 事件的基本情况:基本信息应当详细准确地叙述,以免后续调查时出现遗漏或者不符合事实的情况。



2. 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嫌疑人、目击证人、死者家属等人的信息都应当齐全、准确,并且在撰写时注意保护涉及到的个人隐私。



3. 死者的权益:在申请书中,必须对死者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给予关注和保护,例如尽快确认死亡事实、尽快查找凶手等。



4. 报案要求:申请人的诉求应当明确具体,以方便公安机关进行后续调查和处理。



5. 申请书签名:申请人在签名时应当确定自己的身份,应尽量避免使用“无名氏”等无法准确识别的身份信息。



三、谋杀立案申请书的重要性



谋杀立案申请书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它在以下几个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1. 保障死者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在申请书中,申请人对死者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予以明确关注和保护,在公安机关进行后续调查时,可以更好地保障死者及其家属的利益。



2. 提供侦破线索和证据:申请书中收集和呈现的相关信息可以为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提供线索和证据,促进案件的侦破。



3. 推动社会公正和司法公正:在谋杀案件中,正确起诉和定罪非常关键,谋杀立案申请书提供的信息可以帮助公安机关和法院做出正确公正的判断。



四、总结



谋杀立案申请书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它对保障死者及其家属的权益,提供侦破线索和证据,推动社会公正和司法公正等方面都有着重要作用。在撰写时,需要注意写明事件的基本情况、涉及的当事人和申请人的信息、申请内容等要点,以保证申请书的准确性和关联性。

♥️ 先调转立案申请书 ♥️

申请人:山西介休国鑫煤化有限公司清算组

地址:山西介休市三佳乡温村石河桥东

法定代表人:冯治强联系电话:1523xxxx

  请求事项:

请求介休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监督权,责令山西介休市公安局三佳派出所对介休市国鑫煤化有限公司财产及财物被爆炸、毁坏、聚众哄抢一案立案侦查,并找出真凶,将之绳之于法。

事实和理由:

冯治力、冯志刚共同出资成立了介休市国鑫煤化有限公司,公司位于三佳乡温村。占地磅房、砖、砂、钢材、水泥(标号石子、办公桌椅、档案柜、保险柜、帐册、公司印章等财产。损毁了我公司的'建筑物等固定设施,哄抢了我公司的价值超百万元的动产。冯治强、冯治力闻讯后立即报案,但张剑副所长、强指导、燕小强等警官到场后,眼睁睁地看着我们的财产被毁、被抢而未采取任何措施。事发后不久,我公司的土地也被人强行霸占,公司的抢劫、霸占真凶并绳之于法,得到的却是介休市公安局莫名其妙的不予立案的答复(介公不立字[介公复字[20xx]1号)。

我们认为:

5月4日报的案,20xx年7月7日我们没有报案,介休市公安局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所述报案时间与实际不符。

2、在报案材料中,我们要求追究相关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并未指明是三佳乡温村村委推倒厂房的,介休市公安局没有履行侦查的职责。

哄抢我公司财产的组织者、参与者均涉嫌故意毁坏财物、聚众哄抢罪。这是在光天化日之下爆炸、毁坏财产哄抢财物的犯罪行为,介休市公安局却轻描淡写地认为不构成犯罪。为此,特向贵单位反映,敬请依法督促介休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以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此致

介休市人民检察院

介休市国鑫煤化有限公司清算组

20xx年3月18日

♥️ 先调转立案申请书 ♥️

不予立案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请求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富公刑不立字【2012】1号不予立案通知书》予以撤销。

复议请求

请求贵局及时依法以诈骗、抢劫犯罪对A刑事立案侦查。

事实和理由

2012年2月21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交《B控告A诈骗、抢劫案》的控告报案材料。被申请人以富公刑不立字[2012]1号不予立案。申请人对此不服,特向贵局申请复议,并希望贵局及时立案。申请人的具体依据如下:

贵局所谓的没有犯罪事实,是贵局认定事实错误,贵局不予立案的决定是错误的。

2001年,富源县大河镇庄子山煤矿是申请人个人独资企业,A是申请人聘请的会计。A利用会计负责年检的职务之便,冒用申请人的名义,提供虚假不全的材料,于2003年7、8月间注销申请人独资企业,并采取同样虚假手段设立申请人与A、C的合伙企业,将申请人独资企业篡改成合伙企业(名称没有变、法定代表人没有变、公章没有变,以便欺骗申请人)。

2003年8月1日至2008年7月28日的5年期间,涉案企业所有收入都归申请人个人所有,没有分红记录、没有合伙人会议记录等有效证据证明A的主张【A单方书写或伪造的或骗取的不具法律效力的证据除外(法院已经判决合伙不具真实性)】。

已经生效的(2009)富民初字第196号《民事裁定书》中,认定“结合本院调取的证据,对庄子山煤矿为合伙企业的真实性,本院不予采信。”“原告(A、C)对被告(B)质证的,本院调取的工商档案第6、7、15、42、52页不是被告(B)签字盖手印的质证意见无异议。”。

A在虚假注册合伙企业时提供的富云会师验字(2003)第28号验资报告(虚假验资报告),因申请人“B”(实际是A)提供给富源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验资业务约定书》等不是B签字摁手印。云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曲云会师决字【2009】第1号《撤销验资报告决定书》予以撤销。

2008年7月28日,A以煤矿经营困难、资金短缺为由,将申请人煤矿“28.8%股份”转让给他人获得1060万元并协助他人进驻煤矿。申请人以煤矿属于独资企业为由阻止A转让股份,并阻止他人进驻煤矿。

2011年5、6月间带领几十人强行进驻煤矿,致使一人受伤、一人死亡、一人判刑。将煤矿强行占为己有。

(2011)曲中行终字第31号《行政裁定书》以“诉讼时效为由驳回申请人的起诉,并没有做出对企业性质的认定。

综上所述,以上事实足以证明A的行为构成诈骗、抢劫犯罪,被申请人应依法及时以诈骗、抢劫犯罪对A进行立案侦查。

被申请人在没有对控告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及相关材料上的签字、手印进行刑事鉴定的情况下,对A“没有犯罪事实”的认定是错误的。

根据《刑法》第399条第1款的规定,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2)对明知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3)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使罪重的人受较轻的追诉,或者使罪轻的人受较重的追诉的;(6)其他徇私枉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依照法律的规定,被申请人涉嫌徇私枉法、渎职侵权犯罪,应依法追究其徇私枉法罪的刑事责任。

请贵局查清事实,依法追究A的刑事责任,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富源县公安局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刑事立案申请书

济南市公安局警官先生:

你们好;今年6月2日我到科院路派出所就十几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名人字画丢失的事实报案,接警的警官做了笔录后告诉我这属于“家庭纠纷”--对此,我们有不同看法如下:

首先我们来回忆一下许多人都看过的;中央电视台D主持的一期《XX节目》中的一些内容:

D:各位好,这里是《XX节目》,欢迎您进入我们今天的节目。我们今天请到演播室的嘉宾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洪教授。洪教授,盗窃罪就是在别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把别人的财物拿来占为己有了,就这么简单。但是有一些情况可能比较复杂,比如说偷偷拿的是自己家的东西,在一个大家庭里面从大家庭的其他成员那块儿拿东西,这样的行为算不算盗窃。我们今天的案子就与此有关,来看一下记者调查。

场景:2003年7月的一天,毛毛(化名)在南京女子监狱看到了近两年没有见面妈妈。毛毛的妈妈D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D因盗窃入狱的消息传出后,认识D的人都感到不能理解,大家都说D平时为人正值,经济收入也不错,不可能和一个盗窃犯画等号。

D:洪教授,D因为怀疑自己的丈夫在离婚的时候有可能转移财产,所以她就在自己的婆家打开了两个她认为是她丈夫的保险柜,并且把里面她认为是她丈夫的财产都拿出来了。那么这种发生在家庭内部的我们姑且把它也叫盗窃,和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讲到的盗窃有没有区别?

洪道德:有。高法、高检有(司法)解释,像发生在家庭内部的这种相互占有的行为,一般不以盗窃论,像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主要是考虑到,比如说夫妻之间《婚姻法》规定,家庭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妻子拿丈夫的、丈夫拿妻子的,等于是拿自己的财产,除非双方事先有约定你是你的我是我的,有证据证明有约定的,这个构成是属于个人财产了,正常情况下属于共同财产。所以不能把这种行为当成一种盗窃犯罪来对待。

从以上《XX节目》的案情和专家点评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即便是夫妻关系,偷拿了属于对方“共同财产”以外的财产也属于盗窃行为!按照这个法理,如下偷拿了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行为更应该是一种盗窃行为:

我父亲1991年离休前曾任《大众日报》的副总编兼纪委书记。所以,在全国有些著名书画家来报社进行文化交流时给父亲留下了一些“墨宝”。有的父亲装裱了以后在家里还悬挂过呢,这一点报社的有些离休人员都见过。当时任报社党委书记的王焕清老人现在还健在,他应该能记得有哪些著名书画家给我父亲留过“墨宝”。记得有一次我在父母家,看到他把吴中奇以父亲名字的最后一个字而写给他的一个“龙”字装裱后挂在墙上而闲谈时;父亲还说过“刘海粟还给我画过一只牡丹呢”。

因为个人历史平反的问题,齐白石的关门弟子毕颖之曾多次找过我父亲帮忙;有一次晚上8点左右我回家看望父母时发现墙上临时悬挂了一幅长和宽都超过一米半的、没有装裱的一只母鸡和一群小鸡的图,父母解释说:毕颖之又来我们家了,他刚走,这是他送的画。

2000年10月6日我生母去世,同年,时年74岁的父亲通过婚姻介绍所与时年59岁的E认识并办理了结婚登记。2005年4月24日父亲给我们留下了“属于我的房产、家具、十几幅字画等财产由我的子女继承”的遗嘱。但是,2005年5月27日我父亲去世后我们回家为父亲办丧事的时候,父亲的邻居们告诉我们:E已经用出租车拉走了好几车财产:当我们进到屋内大体清点财产时,能发现和知道的是:空调、彩电、微波炉和名人字画没有了。因为E把我父亲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等一切证件都带走了,所以在需要派出所开具“殡葬证”的问题上就遇到了麻烦,对此我们对派出所的警官说“那么我们按家庭被盗报案吧”,警官让我们找管地段的警官……

给父亲办完丧事后,6月2日我重新到科院路派出所就父亲收藏的名人字画下落不明的问题报案,派出所的人做完笔录后告诉我:这是“家庭纠纷”案,让我们到法院去解决问题。

但是,我们的不同看法如下:

1:通常发生了一件财产不翼而飞的情况后是应该到法院去报案吗?所以,我在6月2日到派出所报案而接受笔录的时候发现一个问题是:做笔录的警官坚持“家庭纠纷”的说法是来源于他的一个想当然的看法:E既然转移了其它财产也一定包括那些名人字画。但是,现在的问题是:E一直坚持“俺没有见过那些字画”的说法。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是我们在法庭上出示了足够的证据能证明我父亲确实收藏过那些名人字画,那么,如果E在法庭上来一个“可能董观龙在和俺结婚前他就把那些名人字画都送人了”的推理后,让法庭怎么办?又让我们怎么办呢?可能法庭还是建议我们再到公安部门申请立案侦察吧?

2:如果到报社宿舍来了解一下,人们还会提供另外一个事实:我父亲与E结婚后,在24小时都有保安人员在宿舍区值勤和巡逻的情况下,惟独发生了我父亲家的储藏室被撬盗的情况!在人们“没有外人作案”的议论中,隐含着就是田家人作案的意思。尤其是在我父亲住院半年的时间里,在我们董家人日夜陪护在父亲身边的时候,E的女儿田辉和儿子田军等人就经常住到我父亲家里来陪伴他们的母亲(这一点报社老干部处的处长和司机们也是知道的)。如果是E已经是40岁左右的子女或者另外的人偷走了那些字画的话;是否也是“家庭纠纷”呢?现在在没有经过立案侦察的情况下,凭什么就可以断定是E拿走了那些名人字画而做“家庭纠纷”的处理呢?

3:就算是E承认拿走了那些名人字画而不属于财产不翼而飞的情况,那么,按照以上《XX节目》的当事人D的行为是盗窃行为的案例来说:E偷拿走了属于我亲生父母的“共同财产”的这种行为也应该返还吧?而现在的问题是:在谁也不承认拿走了那些财产的情况下难道不属于盗窃行为吗?

总之,我们认为:法律的主要职责是维护社会次序和社会公德的,大多数人就是通过法律对一个个违反社会次序和社会公德的行为作出应有的惩罚后来理解法律的公正性的。

难道我们的法律容许一个贪财的女人嫁给一个正厅级离休干部4年后,就使这个离休干部去世后一生只有不到100元的银行存款?

难道我们的法律容许发生了一件价值20万元以上的财产不翼而飞的案件后,一个“家庭纠纷”的结论就可以使盗窃分子逍遥法外了?

最后,万分盼望济南市的执法人员能按照法律而不是按照“习惯”侦察到这价值20万元以上财产的最终下落,我本人也愿意承担法律上因为“报假案”而应有的惩罚。

以上申请当否?请各位警官指点。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日期:

♥️ 先调转立案申请书 ♥️


刑事立案申请书是一种法律文书,用于向有权机关申请对指定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立案调查。以下是一份关于一起抢劫案的刑事立案申请书。


尊敬的立案机关:


我特此向贵机关提交一份刑事立案申请书,请求对最近发生的抢劫案进行详细调查。本案发生在美丽的城市,不仅造成了财产损失,更对社会的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还原案情真相,恳请贵机关能够尽快介入调查,追求罪犯的刑事责任。


一、案件概述


时间:20XX年X月X日晚上X点


地点:XXX街88号ABC超市


案发情况:在晚上10点期间,三名身份不明的男子进入ABC超市,使用武器威胁员工并抢走一大笔现金。犯罪分子有组织、有预谋,并对现场监控设备进行破坏,导致目击证人匮乏,案件调查工作相对困难。


二、犯罪嫌疑人


根据现场监控回放,目击证人描述及相关调查线索,我人民警察部门已初步确定以下嫌疑人:


1. 嫌疑人一:男性,身高约1.80米,体格健壮,戴着黑色口罩和贴身紧身服装,手持铁锤威胁员工。


2. 嫌疑人二:男性,身高约1.75米,穿着一件灰色夹克外套,戴着无框眼镜,手持一把刀具。


3. 嫌疑人三:男性,身高约1.70米,疑为制定计划的头目,面部轮廓清晰。


现有的相关证据和调查信息,虽然尚不足以确认嫌疑人身份,但相信贵机关通过专业的调查手法,一定能够尽早锁定嫌疑人的身份,保护社会的和谐与安全。


三、案件调查需求


请求贵机关尽快采取以下措施:


1. 设立专案组:派出最精干的警力组成专案组,负责此案的调查工作。该组应有丰富的刑事侦查经验和技能,能够高效快速地获取嫌疑人的相关信息。


2. 视频监控分析:请专案组专门负责对ABC超市的监控录像进行细致的分析,与现场目击证人的描述相结合,锁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特征。


3. 证人调查:调查ABC超市员工及附近居民,获取任何可能与本案相关的证人证言。同时,对超市的其他客户进行调查,以寻找案发当晚有无目击犯罪嫌疑人的其他线索。


4. 现场勘验:请专案组尽快对案发超市进行彻底勘验,查找有可能遗留的指纹、血迹等物证,为后续的调查工作提供更多线索。


5. 协调其他部门:请贵机关与相关部门协调合作,如银行、移动通信公司等,搜集嫌疑人的相关信息,包括银行卡消费记录、通话记录等。


四、结语


深信,只有通过对抢劫案的彻查,才能还社会一片安宁,也能够给受害方带来公正和安慰。恳请贵机关能够高度重视此案,并依法立案调查,追求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


为了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期待着贵机关的积极回应和努力,希望最终能为广大市民揭开抢劫案的真相,还他们一个安宁的社区。


谨此,代表广大市民,特请立案机关核实并审慎处理。


衷心感谢!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以上是一份关于抢劫案的刑事立案申请书,希望通过该申请书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早日追捕到犯罪嫌疑人,保护社会的安全与和谐。

♥️ 先调转立案申请书 ♥️

应经济侦查大队赵队的要求本人后附说明(2页)本人申请与民事法庭无关和申请的证据提交法院的望调查。

申请人:

x区赵队的要求现如下证据:

一、证明本案的申请与民事法庭的案件没有关系

A、民事诉讼状中以本人拿货款10万余元将我本人告上法庭,(可到裕华区人民法院调取,现附件一民事诉讼状复印件一份共计2页)

B、本人申请刑事立案的申请事项

对被申请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和职务侵占的犯罪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第二项:形成事实部分顾提出此申请

1、公司本已盈利而被申请人以账本丢失为由,故作亏损隐瞒了事实之真相附件有公司的书面材料为证可到裕华区人民法院进行调取。证据来源公司兑账时的凭证有本人照相后,经本人核算仍有7吨多货价值7万多元没有上账。被上诉人均认可在法庭上。(裕华区法院调取)

2、被申请人在法庭中均已承认已将库存卖掉在中院承认卖掉金额为1万元事实。(中级人民法院可掉取。)

3、A、录音心证据中本人曾提出要求出示资产负债表均未实现遭到了辱骂和威胁,已提交裕华区法院证据中133页录音稿中赵建斌(会计)的对话。(裕华区人民法院可调取)

B、已盘库拒不出示书面材料及数据有录音为证。已提交裕华区人民法院法院。(裕华区法院可掉去录音可证实)

C、证明拒不出示审计报告(裕华区人民法院可调取证明)中级人民法院可调取录音稿,庭审笔录中也已承认。

4、掩盖事实真相,修改证据使真相扭曲将我告上法庭:在录音中和在裕华区法院都证实了凭证进行了修改,见到了原件。可到裕华区人民法院(裕华区法院可调取)。

5、这些条的来源在法庭中已经证实有证明为证,提交裕华区人民法院(裕华区法院可调取)

6、有实际销售情况拒不上账和局部承认的本人已提交中级人民法院(可调取)

综合上诉顾本人提出申请立案请求。本人自第一次申请立案以来这是第五次用时将近5个月,望贵单位视情况而定!

20xx.x.x

♥️ 先调转立案申请书 ♥️


尊敬的学校领导:


我是贵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22届的一名学生,我怀着由衷的敬意和坚定的决心,写下这封自愿调转申请书。经过认真的思考和深入的分析,我认为自己应该调转专业,探索自己更适合的领域,并且为自己的未来发展做出更明智的选择。在此,我将诚恳地陈述我调转专业的原因,并请求学校领导给予我调转专业的机会。


我选择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时候,是基于对计算机原理和编程技术的浓厚兴趣。在学习和实践过程中,我渐渐发现自己的兴趣点更倾向于人文社科领域。一门叫做“人机交互”的课程,让我对人与计算机的互动过程产生浓厚兴趣。我发现自己更愿意思考和解决人们在使用计算机时遇到的问题,而不仅仅是关注计算机技术本身。心中的梦想是利用技术帮助人们提高生活质量,因此我希望调转专业,选择心仪已久的人机交互或者相关专业。


我意识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是一个高度竞争和压力巨大的领域。在过去的几个学期中,我不得不面对大量编程课程和复杂的项目,而且需要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编程语言和技术。这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心理压力,同时也影响了我的学习兴趣和效果。相比之下,我发现我更适合面对思维活跃,灵活性较高的人文社科领域,而且我相信在这方面我能够发挥更好的潜力。


通过调研和了解,我发现贵校在人机交互和相关领域的研究和教学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贵校拥有一流的师资力量和丰富的教学资源,专业课程设置完善。我希望能够获得贵校的培养,接受专业的理论和实践指导,全面提升我在人机交互领域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我相信,在贵校的培养下,我能够取得优秀的学业成绩,并为人机交互领域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为了实现我调转专业的目标,我已经积极主动地准备了相关的背景知识和自学材料。我阅读了大量的人机交互领域的相关书籍和论文,并通过参加学术讲座和相关研讨会扩展了自己的知识面。我还参与了一些人机交互项目的开发和设计,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我相信,有了这些基础,我能够更好地适应调转专业后的学习和研究工作。


在结束这封自愿调转申请书之前,我再次表达我对贵校的赞誉和敬意,同时表明我调转专业的决心和诚意。我期待能够得到贵校领导的认可和支持,给予我调转专业的机会。如果实现了这个愿望,我将倍加珍惜这个机会,努力学习,全力以赴,为人机交互的研究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再次感谢学校领导对我申请的关注和支持!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日期:XXX

♥️ 先调转立案申请书 ♥️

申请人:男,出生20xx年x月,汉族,x有限公司润滑油合伙经营人。

被申请人:,男,出生20xx年x月,汉族,包装公司法人、润滑油合伙人。

申请事项

对被申请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和职务侵占的犯罪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事实与理由

20xx年4月份,我与、合伙利用注册的“x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润滑油生意,协议签订每人出资三万元,收益和亏损三方共有。签订协议后,三人开始合伙经营,在经营当中投资1.5万元外其余两人均已投够上述金额。

合伙期间经营一直处于赢利状态,但由于合伙经营由牵头,且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独揽企业财务大权,其私欲不断膨胀,存在大量损害公司利益的违法行为。我多次提出退伙要求,并要求在退伙前对合伙财产进行核算,但和只同意对小部分合伙财产核算确认,且拒绝我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及查看财务账薄。经初步估计,我们合伙经营期间的包装有限公司净资产,若核算后应当退还我财产份额。

我认为,和故意隐瞒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虚假的财务资料,已对我造成八万余元的严重经济损失,应以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

另外,和故意编造公司亏损的事实,背着我将公司库存及公司固定资产私自卖掉,并将所卖公司财产的所得非法占为己有,严重侵害了公司的利益,应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法律责任。

根据以上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的第一百六十一条和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请予以立案查处。

通知人:

日期:

♥️ 先调转立案申请书 ♥️

XX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市XX塑料厂因《XXXX船刑初字第XX号判决书》侵害其合法权益,已于XXXX年5月22日以案外人身份,向贵院提出申诉,并提交了刑事申诉状及相关材料。贵院收案后,申请人多次到贵院了解立案情况,要求依法立案,可是没有答复。贵院收案至今已经有一个月了,贵院不予立案又不给答复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现申请人再次依法向贵院提出申请,要求贵院在收到此申请后,当日给予申请人答复并马上立案,否则,申请人将依法向上级法院反映,要求及时立案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申请人:XX市XX塑料厂

XXXX年5月21日

♥️ 先调转立案申请书 ♥️

申请人:XXX,男,汉族,住四川省XXX镇

请求事项

请求贵局依法对XXX、XXX、XXX等人刑事立案,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20xx年7月4日下午1点20左右,犯罪嫌疑人XXX以商量房屋事宜把我骗至家中。之后XXX、XXX等人对我实施故意伤害,先向我头部猛砍一刀,随后另一犯罪嫌疑人用弹簧棒打我的背、膝盖、头等多处。XXX(儿子)送我到黄水医院救治,医生诊断为脑部血管断裂需向上级医院救治,随后转院到县医院,在途中本人昏迷。经双流县医院诊断为脑震荡、头皮挫裂伤伴随头皮血肿、全身多处软组织擦挫伤。XXX等人的行为令在场的百姓无不恐惧,他们两名请求公安机关严惩凶手。申请人认为XXX等人主观上有犯罪的故意,在客观上也实施了伤害的行为,并且导致被害人严重受伤的后果,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还百姓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申请人特请求贵局对XXX等人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的行为依法予以刑事立案侦查。

此致

双流县公安局

申请人:

二0xx年九月二十五日

♥️ 先调转立案申请书 ♥️

申请人:王____,女,____岁,住____县____镇____村____组

代理人:朱____ , ____律师事务所电话:______________

被申请单位:____县水务局,住所地:____县___街____号

请求事项:

请求____县人民检察院对____县水务局“玩忽职守、、行政不作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立案查处,对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责成被申请单位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单位____县水务局是____河____段河道的行政主管部门。近年来,被申请单位在河道监管上,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行政不作为,对每户非法采砂经营者每年收取20xx元所谓的管理费,不颁发采砂许可证,也没有查询是否有采矿许可证,放纵非法采砂经营者随意采砂,使____河____段河道险象环生,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给附近居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造成极坏的影响,无法保证采砂经营者所雇员工的生命安全,留下了巨大隐患,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

申请人____的丈夫____被非法采砂者____雇佣,在____县老哈河孤山子村段河道为其采砂。20xx年4月6日,被害人____正常工作,现场作业的只有______、______和______三人,下午18时左右,____指使被害人由河东岸涉水到河西岸,向下游挪动采砂船,被害人到西岸挪完船返回东岸时,掉入____20xx年8、9月份抽砂时留下的3-4米深的大坑里,溺水身亡。被害人____被____雇佣上工仅七天半时间,工作地点是在岸上,不熟悉采砂船水中作业的现场情况,雇主也没有进行安全培训或告知注意事项,所以惨遭不幸。如果被申请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对河道实施有效监管,而不是,为了一已私利,只收费不管理,就不会发生____惨死的悲剧。被害人____的死亡与被申请人玩忽职守、行政不作为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发生事故后,被害人____的亲属多次找到县水务局要求其处理此次事故,对非法采砂者进行有效的监管和处理,但他们却推卸责任:“雇主____无证采砂,属非法采砂,与水务局没关系,我们管不了。”致使被害人.____已死去三十天多了,还陈尸现场;可与此同时,非法采砂者虽无证经营,但因已交县水务局20xx元所谓的管理费,得到水务局的默许,而有恃无恐,在被害人____陈尸附近,还在继续非法采砂。对水务局这种“、行政不作为”的行为,申请人十分气愤,为了给被害人____讨回一个公道,告慰被害人____冤死的灵魂,为了维护附近居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为此,特提出申请,请求____县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河道主管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河道监理人员玩忽职守,,拘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对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对____县水务局“、行政不作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专立案查处,对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责成被申请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及第5款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的规定,请求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此致

____县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_________

20____年___月____日

文章来源://www.zy185.com/shenqingshu/1639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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