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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服务合同

时间:2023-02-07

顾问服务合同2000字。

随着法制知识的普及,如今在交易时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签订合同,合同是双方合作的保障,您是不是正在因合同而一筹莫展呢?以下是栏目小编收集整理的“顾问服务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顾问服务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聘请乙方为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派出服务的律师

乙方指派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按照合法、公正、独立、优质、高效的原则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认真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期限

暂定为壹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双方再议是否续约。

三、服务内容

1、就甲方经营中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及指导,尽可能防范经营风险;

2、协助甲方起草及修改各类法律文件;

3、代表甲方向债务单位及个人发出催款律师函或致电;

4、协助甲方完善对内的规章制度;

5、为甲方处理劳资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6、为甲方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7、进行必要的工商、产权专项调查;

8、对于顾问单位的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出具见证书;

9、为甲方安排举办每月一次的专题法律讲座;

10、提供最新法律、法规;

11、每年上门服务不少于10次。

四、报酬

乙方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顾问费为每年人民币 元(大写)外,另支付签约费 元(大写);顾问费和签约费于本协议订立之日一次性付清。

五、特别约定

乙方严守甲方机密,涉及甲方的纠纷案件及甲方的一切相关信息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泄露和公布。

六、工作联系方式

双方约定,双方的业务联系一般情况下应通过双方所指定的工作联系人进行,具体为:

(一).甲方指定的工作联系人为:

姓名:

手机:

电子信箱:

(二).乙方指定的工作联系人为:

律师

电话:

电子信箱:

七、其他约定

(1)承办法律事务需要向有关机关、单位或部门交纳的费用,如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等,由甲方负担。律师在承办法律事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如调查费、交通费、食宿、通讯、材料打印费用等,亦由甲方负担。承办律师应当尽可能节约开支。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以书面形式商定。

八、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顾问服务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营销顾问服务合同

委托 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 方: 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签 订 日 期:

签 订 地 点:

营销顾问服务合同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委托人 / 职务:

营业执照注册号:

开户银行 / 帐号:

地址:

邮编:传真:

电话: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 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委托人 / 职务:

营业执照注册号:

开户银行 / 帐号:

地址:

邮编: 传真: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北

京“万年花城”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营销顾问服务的相关事宜,达

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合

同届满前一个月,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事宜。

第二条 委托事项及服务内容:

2.1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对本项目提供营销顾问服务事宜。

2.2 服务内容

2.2.1 营销策划总体方案论证

协助甲方制定项目营销总体战略、执行策略、年度总体营销推广方向、媒体策略、主要营销阶段计划等。

2.2.2 营销费用的制定

协助甲方制定营销推广费用预算,协助制定本项目整体及各阶段广告宣传策略,具体包括确定广告总体原则、分步目标、诉求点、表现方式、媒体选择及运用策略等。

2.2.3 项目销售价格体系指导

协助完成项目价格论证与确立、层价差与朝向差系数确立、各套房价计算、价格运作阶段计划、价格折扣预算、价格运作策略等。

2.2.4 项目阶段营销方案论证

项目在各阶段销售中,结合市场变化实际、销售进展实际、工程进度实际等,提出相适宜的销售策略与推广策略。

2.2.5 定期销售会议召开

依据销售各阶段不同,定期举行高层销售管理协调会议。总结销售情况,诊断销售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3.1.1确定合作的基本性质及目的,并提出具体要求。

3.1.2甲方每周二前向乙方提供上一周的以下营销工作资料:房屋销控表和房屋销

售价格表、成交客户的客户分析统计表、广告费的支出情况、工程进度情况以及乙方进行营销策划顾问工作所需的其他信息及资料。

3.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甲方认为不合格或不能完成本项目工作的乙方

工作人员。

3.2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3.2.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即成立本项目工作组,从乙方现有人员中抽调具有丰富

营销策划经验的人员组成本项目工作组,负责本项目营销策划顾问服务工作。

3.2.2认真准确并及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3.2.3在接受委托期间与甲方保持密切的沟通,定期列席甲方销售部例会,及时了解销售情况。项目小组其他人员也应及时了解例会内容,并做出反馈。

3.2.4根据甲方要求,对有关营销策划工作进行及时地调整。

顾问服务合同 篇3

委托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媒体顾问咨询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媒体咨询服务,并指定_________为媒体顾问联系人,负责与乙方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第二条乙方担任甲方媒体顾问服务范围:

1、负责参与制定甲方全年媒体战略规划,制定品牌营销策划方案;

2、负责为甲方进行媒体策划,媒体公关,媒体协调及提供危机公关处理方案等;

3、负责为甲方撰写相关媒体宣传稿;

4、负责为甲方在主流媒体上联系、沟通并发表篇企业形象报道或人物专访;

5、负责为甲方解答媒体传播中遇到的问题,必要时提供书面建议;

6、负责为甲方收集媒体市场信息以及行业媒体资料,并对此提供点对点的市场咨询;

7、受甲方委托,召开媒体发布会和产品推介会等;

8、受甲方委托,协助甲方在媒体媒体上推广企业品牌,宣传企业形象;

9、受甲方委托,协助甲方进行媒体媒体协调和职能部门协调;

10、受甲方委托,参与甲方商务谈判;

11、受甲方委托,办理其它媒体顾问工作相关事务。

第三条 服务期间

1、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期限一年;

2、乙方通过现场指导、电话、邮件、传真、信件以及其他方式向甲方提供不定时服务;

3、乙方提供服务的时间一般仅限双休日或节假日,工作日仅接收邮件,如因甲方事项紧急,乙方应在不晚于收到邮件次日予以回复。

第四条合作期内,乙方至少每半年举行一次由知名专家学者,各企业,顾问单位和媒体要员共同参与的团拜会或座谈会(目前确定的为媒体团拜和经济学家拜访各一次,其他有需要另行商议)。

第五条甲方和乙方商定的媒体顾问费为_____万元/年,媒体顾问费分2次提前支付,在签定协议时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支付第一个半年度的费用____万元,六个月后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支付第二个半年度的费用_____万元。

第六条凡是协议中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服务及合作中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的服务超过乙方承诺范围的,乙方有权另行收费,费用另议;在与媒体沟通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第三方费用,由甲方自行与第三方结算。

顾问服务合同 篇4

甲方(聘请人):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证号:

乙方(受聘执业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财税顾问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为财税顾问,在下列各方面为甲方提供财税服务:

1.为甲方提供相关的税收法规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政策,为甲方财务部门做好税收计划及税收核算工作提供帮助;提供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咨询;

2.根据甲方目前的业务运作和财务核算情况,分析可能存在的纳税问题和相应的税收风险,协助甲方进行税收筹划。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甲方经营、纳税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业务运作管理流程与财务核算的调整配套方案,使其享受到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实现无风险纳税;

3.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新政策、纳税程序、行业财务、税收知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二、财税顾问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顾问人员担任甲方的财税顾问(以下简称“顾问人员”)。

顾问人员姓名:

联系方式: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顾问人员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财税顾问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顾问人员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顾问人员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不能提供服务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乙方其他合适的顾问人员接替;甲方不同意乙方指派其他顾问人员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提供服务的方式

乙方指定的顾问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采用现场、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双方共同认定的通信电子邮件地址为:

甲方:

乙方:

四、服务期限

1.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提供财税顾问服务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双方另行协商续签。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实际支付一年的顾问费,则本合同自动延长(续聘)1年;其后每年类推。

五、财税顾问费

1.财务顾问费为每年人民币(大写)(¥元)。不满一年的按月计算。

2.上述财税顾问费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在本合同签订后工作日支付。

(2)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第一笔顾问费计人民币元;年月日支付第二笔顾问费计人民币元;年月日支付第三笔顾问费计人民币元。

六、其它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财税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条的财税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

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按实报销。

七、发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财税顾问费后,在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八、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和乙方的顾问人员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顾问人员如实提供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顾问人员;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顾问人员;

4.按照约定支付财税顾问费和其它费用;

九、乙方及顾问人员的义务

1.顾问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2.顾问人员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顾问人员应当及时向甲方出具顾问意见;

4.顾问人员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乙方或顾问人员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和顾问人员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十、保密

1.乙方和顾问人员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应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十一、利益冲突

乙方和顾问人员应将已经、正在或可能存在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财税顾问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十二、其他财税事务

乙方和顾问人员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财税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他财税事务(如咨询代理业务或专项财税顾问服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顾问人员提供有关其它财税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财税服务委托合同。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的,每延迟一天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超过15天未支付顾问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给甲方提供的服务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因未能及时给甲方提供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十四、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顾问人员即停止提供财税顾问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财税顾问费和其它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顾问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财税顾问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财税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全额补足并承担违约责任;

5.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财税顾问费。

十五、免责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六、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十七、通知

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送达方式可为邮寄、挂号邮寄、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各方均可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

十八、争议的解决

1.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有关财税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2.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九、其他约定

除上述条款约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内容达成一致的约定:

二十、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盖章(或由甲方实际支付财税顾问费)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财税顾问服务,但顾问人员在签订合同前已提供的预备性财税顾问服务包括在本合同内。

二十一、合同同等效力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二、合同份数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顾问服务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是经一家专门从事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非独立法人服务机构,负责研究机构的技术转让、合作开发、及企业股权社会化等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

乙方是一家从事融资服务的专业商务咨询公司,公司管理团队长期从事资本市场运作,融资经验丰富,专业尽责。并与国内外特别是香港、新加坡的风险投资公司、专业投资基金有广泛、良好的合作,且尤其擅长于项目的包装、判断、操作。曾成功地为来自于香港、美国及国内的项目筹集资金。

本着互惠互利、建立长期战略性合作关系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确定由甲方聘请乙方为企业顾问。双方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提供的顾问业务包括以下内容:

1、协助甲方分析研究机构的项目和企业的现状,提出推进其产业化的建议和意见;

2、协助甲方分析国内外资本市场和技术市场的需求,提出完善其科技成果产业化战略及具体实施方案的建议和意见;

3、协助甲方寻找资本合作及技术合作伙伴;

4、协助甲方就成熟技术项目作价值评判;

5、针对甲方的发展战略,为甲方提供商业方面的咨询服务;

6、甲乙双方同意的其他合作项目。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承诺:

1、委派富有足够专业知识、经验和责任心的人员履行根据本协议所定的业务,如该等人员不能与甲方良好合作,甲方可以随时要求乙方更换人员继续履行本协议;

2、对甲方负绝对诚信的责任,保证在向甲方提供顾问服务时确信提交给甲方付诸实施的方案不存在任何蓄意危害甲方利益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规定;

3、对甲方的技术项目负保密责任,保证在与外界企业接触中不透露甲方提供技术资料中不得外泄的部分;

三、为支持乙方顺利开展工作,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甲方向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在甲方已签订合作协议的合作研究机构或企业中的私募融资项目,乙方有第一选择权,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30天内应书面答复甲方,否则视为放弃第一选择权;

3、每月支付人民币元作为乙方的顾问费用,其他实际发生费用经甲方事先认可后由甲方支付(包括不限于差旅费等);经由乙方参与的项目,根据乙方的工作质量,支付乙方不低于甲方项目收入30%的部分作为顾问费用;

四、本协议的有效期限:由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双方若有继续合作意愿可续签协议。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未尽内容,由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方式确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顾问服务合同 篇6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质量、法律责任,甲乙双方遵照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财税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1、为甲方提供相关的税收法规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政策,为甲方财务部门做好税收计划及税收核算工作提供帮助;提供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咨询。

2、根据甲方目前的业务运作和财务核算情况,分析可能存在的纳税问题和相应的税收风险,协助甲方进行税收筹划。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甲方经营、纳税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业务运作管理流程与财务核算的调整配套方案,使其享受到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实现应纳税最小化;

3、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新政策、纳税程序、行业财务、税收知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财税顾问的权利:

1、甲方应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获得履行财税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

3、了解甲方在企业税务和投资融资等业务方面的实际情况。

三、财税顾问的工作方式:

财税顾问原则上采取“随时联系制”与“定期走访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四、财税顾问的责任:

1、应当及时承办委托办理的有关财务、税务事宜,认真履行职责;

2、应根据本协议规定和甲方委托授权的范围进行工作,不得超越委托代理权限;

3、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4、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守商业机密的责任。

五、甲方的权利:

1、甲方认为乙方指派的财税顾问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另行指派,乙方应予满足。

2、甲方遇有紧急涉税事宜,可随时与财税顾问联系处理,并有责任向财税顾问详细、真实地介绍有关情况,乙方应及时给予帮助和解决。

六、顾问费及相关费用:

1、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顾问费标准:人民币_______元/年;

2、服务费用在同签订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结清。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

(1)现金支付

(2)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全部退还甲方。

3、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委托的顾问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顾问费用。

5、乙方去甲方现场办公或为甲方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6、到外埠为甲方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7、甲方的重大的财务、税务事宜,如甲方委托从事重大税务筹划、会计报表审计、资产评估、税务代理、税务审计鉴定、税务评估等工作时,将按湖南省物价局有关事务所收费标准另行收费,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但乙方应按八折优惠收费。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支付顾问费的,乙方有权中止服务,直至甲方全额支付顾问费和逾期支付期间的违约金。服务中止期间,乙方暂停对甲方服务,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损失自行承担责任。甲方应对逾期支付金额按_______比例支付违约金,但是甲方逾期支付超过_______天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终止服务。

2、甲乙任何一方不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乙方提供的任何建议(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会计、金融、法律或其他的具体建议)是乙方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并根据乙方财务顾问经验做出的。但是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所提供的意见、建议、观点、信息或提供的文件、资料等均仅供甲方参考,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甲方均需依自身判断,独立做出决策。对于甲方决策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保密:

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1)甲方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甲、乙双方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应是终局的,并且该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2)提交_________法院诉讼解决。

风险提示:在约定争议管辖条款时,一般应约定由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合同约定管辖权时要注意以下三个事项:第一,约定诉讼管辖,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下列管辖地之一: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在选择时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否则约定无效。第二,在选择仲裁管辖时一定要注意仲裁机构名称不得有错,更不能先多个仲裁机构,否则约定无效。第三,在约定管辖时还注意,约定了法院管辖就不能在约定仲裁管辖,两者只能选择其一。

十三、合同生效及补充: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2、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约定被认为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如有涂改,双方均应在涂改部分加盖公章确认,否则涂改部分无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壹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顾问服务合同 篇7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编号:

委托方: (集团)深圳地产公司

受委托方:

日期:

合同编号:

日期:

委托方: (简称甲方)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 大厦

受委托方: (简称乙方)

地址:

一、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项目规模: 平方米

二、甲方责任:

2.1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园林景观设计所需之完整资料及各阶段园林景观设计要求任务书及设计调整意见书),并对所有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工程进度表及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2.2负责协调本工程与建筑设计单位及其他相关专业衔接的有关事宜;

2.3负责安排有经验之施工单位按乙方设计要求及效果进行施工;

2.4负责本工程各阶段的政府申报、审图盖章事宜及费用;

2.5负责按照本合约条款规定的设计费用和支付方式,支付设计服务费。

2.6维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2.7提供乙方在该项目现场办公场所,以便解决现场图纸修改及联系情况;

2.8甲方要求乙方比本合约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图纸时,甲方应支付相应的赶工费。

三、乙方责任:

3.1乙方在完成本合约规定之基本职责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各阶段设计进度要求进行各阶段设计任务,并对设计的适用性、正确性、经济合理性全面配合;

3.2乙方未获甲方书面认可时,不得将本合约各设计阶段的成果及设计过程中有关图则文件及资料交于第三者或其他项目使用;

3.3乙方未知会甲方或其全权代表,且未得到书面认可时,不得就已获甲方批准的设计做出任何修改。如乙方未经甲方认可,擅自就已获甲方批准的设计做出修改因而延误工期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需全面负责;

3.4在设计过程中,乙方有责任参加图纸交底和会审工作,针对设计图纸作必要的阐释;

3.5为配合施工进度和质量,乙方定期进行现场施工指导,及时解决与设计相关的问题;

3.6为配合施工,乙方人员有责任接受甲方或施工方的设计咨询;

3.7为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 为本项目的主设计师, 为本项目现场施工指导的负责人, 为该项目主要联系人;

3.8为确保最终设计成果充分体现甲方意图,乙方应在设计过程中就中间成果及时与甲方进行沟通;在甲、乙双方意见发生分岐时,乙方只有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并按甲方要求设计,修改所产生的效果、延误工期及经济损失的增减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9乙方各阶段的设计,要与建筑设计公司进行沟通,其中建设性意见做为景观设计的参考依据。同时,乙方应配合甲方的进度与质量要求对其设计范围内的结构、水电、专业照明等相关专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并提供书面意见;

四、乙方工作范围:

4.1具体设计部位:

4.1.1场地的保持与改造;

4.1.2各栋建筑外围软硬景观设计;

4.1.3小区室外活动场地、室外泳池的软硬景观设计;

4.1.4建筑住宅体内平台花园、私家花园设计(各三款);

4.1.5架空层环境设计及架空层墙面、天花的设计;

4.1.6红线外的市政用地的景观设计。

4.2具体设计内容:

4.2.1各主、次入口、小区围墙、大门及广场;

4.2.2道路及小径等的铺砌设计;

4.2.3车道、停车场、人行区的景观布局及修饰规划(硬景观);

4.2.4工地与护坡的饰面坡度及表面排水;

4.2.5园林景观的花盆、景墙、梯阶、栏杆的设计(园林景观结构工程由土木工程师负责);

4.2.6水景、喷泉和游泳池的设计(园林景观结构工程、机电工程由相应专业与专业公司负责。)

4.2.7小区背景音乐的布点设置及造型(背景音乐机电工程由相应专业负责)

4.2.8小区各类环境灯光照明系统的布局设计(环境灯光由机电工程由相应专业负责)

4.2.9种植土壤要求规范与植物品种的选择;

4.2.10室外家具如花盆、长凳、垃圾桶、地面陈设品等的选用及配置;

4.2.11雕塑品及艺术品(仅提供类别、大概尺寸、位置、材料的建议);

4.2.12健身设施(仅提供类别、大概尺寸、位置、材料的建议);

4.2.13灌溉布点设计(供水量计算、管道之排放及嵌接工程由相应专业负责)。

五、乙方服务不包括之工作范围:

5.1园林景观部分(包括亭、桥、景墙、泳池、球场、健身设施等)的机电工程、土木工程、结构工程;

5.2自动灌溉系统设计;

5.3防水层之设计规范书(由建筑师提供);

5.4申报或送审有关图则之事宜;

5.5效果图

5.6所有工程用料的品质验收;

5.7专业艺术之模型制作;

5.8标识系统、背景音乐系统设计制作;

5.9室内大堂装饰设计;

六、设计阶段及其内容

1、第一阶段:概念设计

1.1场地调查与配合建筑师总体设计

设计时间:从乙方收取设计费定金翌日起计 工作天内完成。

1.1.1调查场地现状,分析研究景观、坡道、日照、采光、通风、设计功能等。

1.1.2研究场地的植被、地方材料、历史等。

1.1.3在此期间,甲、乙双方及建筑设计单位进行一次沟通会议,相互交换意见(包括甲方对该项目的市场定位及乙方给予甲方和建筑设计公司关于总体规划和景观相结合的建议等)。

1.2概念设计

1.2.1设计时间:从乙方收齐设计所需之资料及甲方通知后翌日起计 工作天内完成。

1.2.2设计成果:

a.初步概念设计阶段:

(1)用地特征及景观现状分析图

(2)小区交通分析图(表达车、人、节点与绿地的关系)

(3)彩色总体平面图

(4)局部景观设计意象图

(5)局部景观剖、立面图(各二个)。

(6)视线分析图

(7)场地空间分析图

以上图纸制作一套展板和a3图册五套作为方案介绍。

b.最终概念设计阶段:

(1)修改之总体彩色平面图

(2)修改之局部景观剖/立面图(各二个)

(3)局部景观设计意象图

(4)手绘局部景观透视图(a3图3-5幅)

(5)设计说明书

以上图纸制作一套展板,作为方案介绍和a3图册十套及1套电脑光盘。

c.方案深化阶段

(1)景观设计完整的总平面图

(2)各细部景观设计的平立面图包括:庭院、架空层、车库、社区入口、围墙等。

(3)植物总平面布置图和主要品种的选择

(4)主要景点、小品的透视图

以上图纸制作一套展板,作为方案介绍和a3图册十套及1套电脑光盘。

第二阶段:扩初设计发展

2.1 按照甲方同意的总体概念设计方案,乙方进行深化扩初方案设计。

2.2 设计时间:从乙方收到概念方案设计费及甲方通知书翌日起 个工作天内完成。

2.3 硬质设计成果:(1)深化方案彩色平面图(含架空层)

(2)扩初深化设计各景观(包括硬景、软景)

(3)标高图

(4)水景、喷泉方案概念

(5)铺地、台阶方案概念

(6)材料示意图

(7)局部重要景观剖、立面图

(8)提供主要景观材料样板及材料图片

(9)初步工程成本概算表

(10)材料供应商资料

(11)施工承包商推荐名单

以上图纸提供一式四份及电脑光盘一套。

2.4 软质设计成果:(1)扩初(方向性)植物布置平面图(乔木、灌木、草坪位置)

(2)植物目录表

(3)植物组合意象图片

(4)土壤造型概念平面图

第三阶段:施工图设计

3.1 按照甲方同意的总体方案及扩初设计,乙方进行施工图制作。

3.2 设计时间:从乙方收到扩初阶段设计费及甲方通知书翌日起 个工作天内完成。

3.3 设计成果:设计成果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3.3.1 硬景施工图设计

平面图(a2):(1)总体平面图(含架空层部分)

(2)详图指引图(含架空层部分)

(3)定位图

(4)标高、排水图

(5)剖/立面图(含架空层部分)

(6)灌溉给水图

(7)材料示意图

(8)园林照明图

(9)背景音乐布点设置图

细部图(a3):(10)铺地/台阶详图

(11)岗亭/台阶详图

(12)水景/喷泉详图

(13)泳池/戏水池详图

(14)栏杆/花架详图

(15)其他园建(活动场地或构筑物处理设计)的详图

(16)照明灯具图片及有关资料

(17)修改的材料样板

(18)艺术小品示意图片与清单

以上内容图纸提供一式八份及电脑光盘一套。

3.3.2 软景施工图设计

平面图:(1)乔木种植图,并附植物名录及数量

(2)灌木及地被植物种植图,并附植物名录及数量

(3)土壤造型详图及效果意念图片

(4)软景规范说明及植物保养说明

细部图:(5)乔木种植详图

(6)灌木种植详图

(7)草坪边缘分隔详图

(8)地下排水图

4、第四阶段:园景施工阶段跟踪工作:

4.1 跟踪时间:该项目园林景观施工阶段

4.2 此阶段包括:a、

协助甲方解决现场景观施工的技术性问题,在每次工地服务之后就工程的质量改良、或工地问题提供书面意见;

b、协助甲方控制效果,对承建商预备之硬质及种植材料进行考察和核验;

c、乙方应就施工中遇到的问题或甲方提出的现场要求在3天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书面回复。如逾期则处以每天1000元的罚款;

d、参加工程验收。

注:以上各阶段设计,在乙方提交设计成果予甲方后,需待甲方签署各阶段确认书后,乙方才可进行下一阶段之设计工作。

七、其它约定:

1、红线内外的景观应整体进行方案设计,但施工图设计可分步进行。

2、甲方对乙方呈交的所有设计方案,如没有异议(小调整不属此异议范围)应及时在《确认书》上签名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在呈交设计方案之日起15天内提出(每阶段讨论时间不包括乙方各阶段设计时间),否则视为符合设计要求,

3、如甲方需要对甲、乙双方最后确认之方案设计进行修改或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时间及费用另行计算,属于原设计方案正常之改动(在整体方案及局部的功能、造型设计不变的基础上小的修改),不在此范围;

4、工程施工进行中所有乙方设计方案之现场修改或变更,必须经乙方核准并由甲乙双方签订修改通知单后方可进行,否则,乙方对设计的质量和效果或者因此引起的施工和工程安全不负责任;乙方也将不承担本合同的任何违约责任;

5、乙方设计方案完成后,甲方必须负责安排及选定具备该类工程经验的单位进行施工,若甲方聘请之施工单位施工质量未能达到设计要求而严重影响本项目的设计效果,乙方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及本合同所指之乙方责任;

6、如果实际设计工作超过本合同第一项所定总用地面积及第三项所指职责之设计工作范围及内容,需双方另定协议,时间及费用另行计算;

7、乙方负责为甲方设计私家花园及平台花园各三款,若超出三款,收费标准为私家花园每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平台花园每款人民币玖仟元整,深度到施工图与现场跟踪服务;

8、乙方提供给甲方施工图纸共十二套,如甲方需要增加份数,则另行收取工本费。

9、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完成后,合同自然中止。

八、设计费付款方式:

1、按本合同之工作内容总设计费合计人民 元整(¥ 元);

① 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即付总设计费的10%的定金

——即¥ 元;

② 初步概念方案设计完成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即付总设计费的10%

——即¥ 元;

③ 最终概念方案设计完成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即付总设计费的10%

——即¥ 元;

④ 扩初设计完成50%,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即付总设计费的10%

——即¥ 元;

⑤ 扩初设计全部完成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即付总设计费的10%

——即¥ 元;

⑥ 合同所属施工图设计完成50%后即付总设计费的15%

——即¥ 元;

⑦ 合同所属施工图设计全部完成后即付总设计费的15%

——即¥ 元;

⑧ 本合同设计费的20%余款按该项目景观施工进度比例支付

——即¥ 元。

2、以上费用已包括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乙方为该项目前往深圳工作之 20 次差旅,若甲方要求更多的差旅,则乙方到深圳的人员工资费、食宿费及交通费由贵司承担,其差旅费收费为:

a、不留宿深圳: 500元/人/天;

b、留宿深圳:800元/人/天,加收在深圳住宿费(住宿为三星级酒店标准)。

3、甲方需要该项目扩初、施工图深化设计阶段同时进行或分期设计,经双方协商后,设计费按该项目实际完成工作量比例支付给乙方。

4、乙方应按各阶段完成情况提交设计费发票向甲方收取款项,而甲方需于收到发票后五天内支付有关款项予乙方。

九、设计批示:

1、甲方委派和认可一名人员负责本工程的一切设计批核事宜,乙方应认可甲方所派委托人的指示,如甲方日后需要更改人选,应以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在每一阶段前传真的设计要求书应作为乙方进行工作的依据。

3、硬景施工图设计阶段及软景施工图的正式出图前,乙方应提交四份完整的设计图纸供甲方进行审阅,之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审查意见修改设计,达到甲方的要求后才可出完整的成套图纸。而甲方修改设计内容是属于原设计方案正常之改动(在整体方案及局部的功能、造型设计不变的基础上小的修改)。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或乙方迟延交付设计方案,均应当按照违约履行所设计金额每天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逾期超过30天,守约方均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2、任何一方若结束工程或终止合约,解决方法可依下列几点处理:

(1)若终止合约的要求由甲方提出,甲方将负担乙方前阶段的费用;

(2)终止本约之原因,若乙方不履行职责所引起的话,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约,而不需向乙方支付完成工作部分的费用。

(3)本工程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有关之仲裁委员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本项目的设计版权应归属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十一、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签补充协议解决;

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执肆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深圳市国际网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乙方: 公司

( 盖章) (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日 期:

联系电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顾问服务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甲方聘请乙方税务顾问提供专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服务内容

1、乙方指派专人为甲方提供税务专业服务。指派人员应取得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会计师职称或其他等同资格)、拥有相关从业经验,以税务顾问的身份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为甲方提供税务服务。如被派的税务顾问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税务顾问暂时代替职务。

2、双方同意,税务顾问的全部职责在于运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工作贯彻“预防为主,补救为辅”的原则。同时,甲方有义务为税务顾问全面、客观、及时地提供有关情况,以便保持税务意见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服务事项

1、为甲方提供相关的税收法规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政策,为甲方财务部门做好税收计划及税收核算工作提供帮助;提供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咨询;

2、协助甲方进行税收筹划,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甲方经营、纳税情况进行分析,设计合理纳税方案,使其享受到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实现应纳税最小化;

3、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新政策、纳税程序、行业税收知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4、双方商定的其他税务事宜。

三、服务时间

甲方委托乙方服务时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日。

四、税务顾问应享的权利

1、查阅与承办的税务事宜有关的甲方内部文件和资料;甲方应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全面而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了解甲方在企业税务和投资融资等业务方面的实际情况;

3、列席甲方领导人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4、获得履行税务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履行税务顾问职责的差旅费和调查取证等必要费用由甲方负责实报实销。

五、税务顾问应尽的责任

1、应当及时承办委托办理的有关税务事宜,认真履行职责;

2、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委托授权的范围进行工作,不得超赿委托代理权限;

3、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4、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六、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顾问服务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绿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就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北京绿水源中式别墅区的设计调整、技术服务与咨询、产品创意包装等有关事宜,与四川成都倍特新时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本着互利合作、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并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 北京绿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项目地点 北京顺义区后沙峪镇榆阳路4号

1.3项目描述

1.3.1 北京绿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优山美地C区中式别墅项

目是由鲁能集团公司投资建设开发的高档、低密度、生态别墅区,地处北京顺义区,南依温榆河畔、东临北京国际学校,离首都机场仅10分钟路程,其周边地区开发条件成熟、配套完善、项目内规划布局合理、品质优良、产品多样丰富,被业内人士誉为北京中央别墅区的“代表作”。

1.3.2 项目占地面积约为300亩、设计建筑面积约为13万平方米。

第二条 设计顾问、技术服务内容及工作阶段细分

2.1建筑设计的整体调整及方案修改(第一阶段)

2.1.1建筑调整方案、整体思路及意见;主要街景透视图(不少于三组),应反映出调整后独栋街景、双拼街景、联排街景、透视图可手工绘制;

2.2建筑外立面调整(第二阶段)

2.2.1每栋4个立面及1-2个剖面(共12栋)

2.2.2每栋每层平面布置图

2.2.3每栋屋面布置图

2.2.4每栋围墙门楼图

2.2.5每栋外门窗图(外装饰施工前完成)

2.2.6立面做法节点详图(外装饰施工前完成)

2.2.7组合平面、组合立面图(包括各入口处之街景组合立面和典型双拼、联排街景组合立面)

2.2.8外立面装饰选材及样品

2.2.9以上所称“栋”为项目设计之独

2.2.10提交成果:彩色图纸四套、A3图册四份,并制成幻灯片向甲方演示其设计成果,所有设计成果均提交电子版给甲方

2.3环境及园林景观设计(第三阶段)

2.3.1景观方案总平面图

2.3.2景观方案局部效果图

2.3.3景观分析图(景区分布、功能设置、空间及场所分析)

2.3.4重要区域景观方案设计图及每种户型的两种庭院布置设计图(平面、立面等)

2.3.5主要景点透视图

2.3.6园林小品示意图

2.3.7立意构思、重要植被选材和成长性说明

2.3.8水系分布图

2.3.9园林景观照明设计图

2.3.10园林景观施工放线图、种植图、铺装图材料及饰面施工图

2.3.11提交成果:彩色图纸四套、A3图册四份,并制成幻灯片向甲方演示其设计成果,所有设计成果均提交电子版给甲方

2.4样板区及样板间的室内外设计、家居陈设(第四阶段)

2.4.1六个户型样板间的设计

a) 各空间平面设计图及立面图

b) 家居布置

c) 厨卫有关设备、家具的选型

d) 地面装饰装修图

e) 吊顶设计图

f) 灯泡照明设计及电位图WWW.zY185.cOm

g) 材料说明及样块

h) 色彩选择及设计

i) 家具及配饰的选型

j) 各户型出入口内外装饰设计

k) 主要空间的色彩效果图

l) 协助甲方对设计方案进行装修造价估算

m) 室内各立面图及详图、装修节点大厦样图

2.4.2样板区设计

a) 样板区放大平面图

b) 样板区街区园林景观、绿植、建筑小品、设施布放、照明设计图

c) 样板区整体效果图

d) 样板区中式文化包装展示方案

2.5施工技术服务(第五阶段)

2.5.1为使乙方的设计成果得到更好的实现,乙方有义务对其设计成果在实施过程中全面监控,并及时与甲方交流沟通,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2.5.2施工过程中的设计监控和现场创作:乙方应根据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相关问题,及时协调自己的设计成果与其他专业设计冲突问题,并能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完善自己的创作成果;

2.5.3施工过程中材料、色彩和质感的选择: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程承包方或其他甲方指定的分包方对建筑材料(主要装饰材料或其他有可能影响到整个工程观感效果的材料)的选择,并以一个有经验的设计师的身份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2.5.4施工各工种的协调配合:乙方应委派有经验的项目负责人进驻施工现场,妥善协调甲方及各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各工种的协调作业和配合问题;

2.5.5提供施工中的技术服务:鉴于乙方所提出的设计成果拥有较多的仿古建筑元素,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驻施工现场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2.5.6成本控制:乙方应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对一些主要装饰材料的消耗量进行控制,并就所选材料的产品说明和价格信息及时与甲方交流沟通,以便甲方控制成本;

2.5.7质量控制:乙方应委派相关人员对工程质量全过程控制,以便设计成果更好地得到实现;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费用及支付方式

3.1.1本合同价款为:小写(人民币)2,800,000元 大写(人民币)贰佰捌拾万元

3.1.2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理解为乙方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含设计费、咨询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差旅、住宿、交通及政府规定的各种税费等。 固定总价为包干总价,不再进行调整;

3.1.3支付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进度分阶段支付给乙方相应的顾问费用,甲方按下表各阶段支付乙方相应费用的前提是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经甲方初审修改调整后,并达到甲方满意后。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以下相关资料和文件

4.1全套施工图的电子文件

4.2项目建筑效果图

4.3甲方项目施工组织进度说明

第五条 服务与承诺

5.1乙方承诺由何亚雄本人亲自担任项目设计顾问与技术服务的总负责人,全程负责本项目的设计顾问与技术服务工作,亲自担任主要设计工作;乙方同时组建优秀的、有经验的设计师成立设计小组,专职负责本合同约定的有关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

5.2乙方应保证总设计师每月配合甲方在现场工作不少于7天,并全过程负责样板区和样板间的设计和施工服务工作;

5.3乙方应派3-4名技术人员驻施工现场指导工作,甲方提供相应的办公便利条件;

5.4乙方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和相关资料、图片为产品推广、营销服务。乙方保证所提交的设计成果和相关资料、图片不侵犯第三方权利,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第三方索赔,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5.5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其向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资料,并保证所提交的设计成果在未来三年内不得完全或相似用于北京顺义区市场除本项目以外的其他开发项目;

第六条 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6.1 乙方在某一阶段的设计成果不能令甲方满意,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6.2 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进度和阶段工作量,合理支付给乙方费用;

6.3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所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相关的用,每逾期支付一日,应承揽违约责任并支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给乙方;

6.4 乙方应按本合同条款之第三条的约定,在规定时间内高效、优质地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及任务,乙方每延误提交相关成果一日,甲方可扣除总价款万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因乙方施工过程中的监控不力原因造成实际产品的效果和设计成果存在较大误差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或扣减合同价款作为甲方损失的补偿;

第七条 其他

7.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甲方提交的设计任务书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和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及纠纷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纠纷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第十条 合同份数

10.1本合同正本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壹份;

10.2本合同副本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 方:北京绿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盖 章:

法人代表:

签 字:

乙 方:四川成都倍特新时代置业有限公司

盖 章:

法人代表:

签 字:

日 期:

顾问服务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甲方聘请乙方税务顾问提供专业服务。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指派专人为甲方提供税务专业服务。指派人员应取得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会计师职称或其他等同资格)、拥有相关从业经验,以税务顾问的身份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为甲方提供税务服务。如被派的税务顾问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税务顾问暂时代替职务。双方同意,税务顾问的全部职责在于运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工作贯彻“预防为主,补救为辅”的原则。同时,甲方有义务为税务顾问全面、客观、及时地提供有关情况,以便保持税务意见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税务顾问受甲方委托办理下列税务事宜

1.为甲方提供相关的税收法规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政策,为甲方财务部门做好税收计划及税收核算工作提供帮助;提供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咨询;

2.协助甲方进行税收筹划,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甲方经营、纳税情况进行分析,设计合理纳税方案,使其享受到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实现应纳税最小化;

3.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新政策、纳税程序、行业税收知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4.双方商定的其他税务事宜。

三、税务顾问应享的权利

1.查阅与承办的税务事宜有关的甲方内部文件和资料;甲方应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全面而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了解甲方在企业税务和投资融资等业务方面的实际情况;

3.列席甲方领导人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4.获得履行税务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履行税务顾问职责的差旅费和调查取证等必要费用由甲方负责实报实销。

四、税务顾问应尽的责任

1.应当及时承办委托办理的有关税务事宜,认真履行职责;

2.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委托授权的范围进行工作,不得超赿委托代理权限;

3.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4.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五、甲方认为乙方指派的税务顾问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另行指派,乙方应予满足。

六、甲方遇有紧急税务事宜,可随时与税务顾问联系处理,关有责任向税务顾问详细真实地介绍有关情况,乙方应及时给予帮助和解决。

七、经双方协商,由甲方每年(月)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方的重大的税务事宜,如涉税刑事案件、民事争议、行政争议代理,出具《税务审计报告》、根据甲方企业情况制作《税务备忘录》等,如需委托税务顾问参与的,应办理委托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另行收费。

九、合同变更、中止和解除

本合同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进行修改、变更,以及中止和提前解除;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合同可提前解除且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根据税务、法规、规章、行政命令规定和实施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由于订立本合同时所处的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由于战争、自然灾害和其它不可抗力而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十、合同争议与解决合同双方就合同内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当无法协商一致时指定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从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税务效力。本合同规定内容之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务规定及行业惯例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

顾问服务合同 篇11

委托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质量、法律责任,甲乙双方遵照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财税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1.为甲方提供相关的税收法规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政策,为甲方财务部门做好税收计划及税收核算工作提供帮助;提供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咨询。

2.根据甲方目前的业务运作和财务核算情况,分析可能存在的纳税问题和相应的税收风险,协助甲方进行税收筹划。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甲方经营、纳税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业务运作管理流程与财务核算的调整配套方案,使其享受到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实现应纳税最小化;

3.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新政策、纳税程序、行业财务、税收知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财税顾问的权利:

1.甲方应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获得履行财税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

3.了解甲方在企业税务和投资融资等业务方面的实际情况。

三、财税顾问的工作方式:财税顾问原则上采取“随时联系制”与“定期走访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四、财税顾问的责任

1.应当及时承办委托办理的有关财务、税务事宜,认真履行职责;

2.应根据本协议规定和甲方委托授权的范围进行工作,不得超越委托代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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