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图文设计合同(通用十九篇)
时间:2020-12-09房屋图文设计合同(通用十九篇)。
⬒ 房屋图文设计合同 ⬒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设计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设计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委托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设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设计项目概况
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号________幢________室。
2、工程设计期限:________天,自交纳定金次日起计算。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设计项目选择(选项打√,不选项打“×”):
件()
4、其它设计:
第三条设计收费
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
其中:
(: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元,小计________元。
(2)软装饰设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元,小计________元。
(3)环境艺术设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元,小计________元。
(4)其它设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元,小计________元。
____________元。(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设计文件标准与深度:
乙双方约定,设计文件标准为__市装饰装修行业标准njbza—05—1《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制图统一标准》和njbza—05—2《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1)室内平面布置图
(
(3)室内顶棚布置图
(
(
(6)其他图纸:
乙双方约定,全套设计文件除初步设计方案所包含的设计图纸外,还应包含以下图纸和材料:
(1)设计图纸目录
(2)设计及施工说明
(3)原始房型勘察图
(4)改建设计平面图
(5)剖立面展开图
(6)部分节点详图
(7)各类电器插座位置分布图
(8)电源控制线路示意图
(9)弱电控制线路示意图
(冷、热水管安装示意图
(装饰装修材料表
(其他材料:
第五条设计程序及设计支付方式
1、第一阶段:
乙方收到设计定金后应于____日内上门为该项目勘量。勘量结束后,甲方应于____日内支付乙方第二阶段设计费(占设计费总价的____%,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已收定金抵作第二阶段设计费。
2、第二阶段:
乙方收到第二阶段设计费后,应在____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和扩初设计方案,并通知甲方。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于____日内与乙方沟通。双方对第二阶段设计文件取得一致意见,并签字确认后,甲方应于____日内支付乙方第三阶段设计费(占设计费总价的____%,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
3、第三阶段:
乙方应在收到第三阶段设计费后____日内完成第三阶段全套图纸,并通知甲方。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于____日内与乙方沟通。双方对全套设计文件取得一致意见,并签字确认后,甲方应于____日内付清设计费余额,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共计________套设计图纸。
4、第四阶段:
乙方在工程开工时应到现场进行图纸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到现场指导施工不少于________次,
以达到设计效果。
第六条设计方案修改:
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文件的,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所变更的项目进行重新设计的,需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支付相应费用。
2、修改后的设计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图纸
(2)项目造价
(3)主要材料明细单
(4)其他材料:
3、修改后的设计文件需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七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与乙方及时沟通,并对设计方案进行确认。
2、甲方对设计方案确认后,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支付所约定的费用。
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八条乙方责任: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完成售后服务。
3、乙方负责依据经甲方确认的设计文件对施工方的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设计效果进行监督,并在工程竣工后日内,向甲方交付以下工程隐蔽项目的竣工图纸:
①电源控制线路竣工图;
②弱电控制线路竣工图;
③冷、热水管安装竣工图。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提出终止合同,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收设计费不予以退还。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双倍返回甲方已付的定金和设计费。
2、甲方对设计文件延期确认的,乙方设计期限顺延,甲方超过________天不确认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追偿已发生的设计费用。
3甲方逾期支付设计费用的,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按设计费总金额百分之____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________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向甲方追偿已发生的设计费用。
4、乙方延误设计文件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设计费总金额百分之________的设计费。
5、由于乙方设计的原因,造成工程不能及时开工或拖延工期,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元的赔偿金。
6、乙方未按合同的规定时间向甲方交付隐蔽项目的竣工图纸,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的赔偿金。
第十条其他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甲方变更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应向乙方支付每天________元的赶工费。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双方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时,可申请__市装饰行业协会协助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按下列第方式解决:
①提交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书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双方各执一份。
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 房屋图文设计合同 ⬒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内容估算总投资(万元)收费
说明1、本次设计费不含人防设计、基坑支护、燃气、室内二次装修、绿色建筑设计方案、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设计专篇、海绵城市专篇方案、绿色建筑设计方案评审费、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内含建筑节能设计专篇)、氡检测费、园林景观设计等。
2、 设计费按现行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上述表达中“√ ” 为实施; “/”为不实施。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1、建立项目计划立项批文1设 计 前 提 供
2、建设用地范围地形图批文、电子文件1
3、用地红线图1
4、土地证及宗地图1
5、选址意见书1
6、规划定点文(图)1
7、地质勘察资料1
8、设计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1、单体平面方案4
2、建筑施工图8 资料不全时工期顺延
3、结构施工图8
4、电气施工图8
5、给排水施工图8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费估算人民币大写, (¥ 元),设计费暂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
第一次付费(定金)20% 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
第二次付费30% 规划设计文本通过审查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
第三次付费40% 施工图通过审查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
第四次付费10% 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第四次付费阶段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签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1.现行建筑设计规范 2.现行结构设计规范
3.国家相关设计规范 4.国家相关强制规范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按国家规范的年限)。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按到期应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二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最高不超过设计费的100%。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阶段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最高不超过该阶段设计费的100%。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员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驻留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费用另行收取。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分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订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自已一方工商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设计人(贰)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签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所有设计文件必须报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按图施工。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名称,
银 行 帐 号, 银 行 帐 号,
⬒ 房屋图文设计合同 ⬒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资质等级: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审核乙方的装修资质后,签订本装修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概况:
2、工程名称地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承包内容
3、工期
4、工程质量标准:
5、工程造价:
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下列方式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日后如
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
8、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9、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
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1、其他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地点,
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满意后确定设计详细内容及金额,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元。乙方收到定金后天内,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
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
甲、乙双方初步确定平面方案及初步确定设计概念后,同时支付首期设计费人民币(按以上2(1)支付的人民币定金自动转为首期设计费)。乙方收到设计费后天内。
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_分,
12、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
(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 房屋图文设计合同 ⬒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愿将房屋出租给乙方,具体协议如下:
1、租赁期限为一年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租金为每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2、租赁期间,暖气由甲方提供:水、电费由乙方自理。
3、租赁期间,卫生费、工商、税务等一切行政收费由乙方自理。
4、为了保证甲方的财产(玻璃、暖气管、暖气片、地板、水管、卷闸等)完好,乙方在租赁前进行经济抵押,押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如租期已满,不再续租,财产完好,甲方有义务将押金足额退还给乙方;如财产有所损坏,押金变赔偿费,押金长退短补。
5、在租赁期间,乙方要保持室内卫生干净,不得在室内墙壁上随意打孔,若有特殊情况,需先向甲方商量。
6、在合同到期前—个月,乙方若继续租此房,需与甲方协商,并付下一年的租金;如不续租,应先行告知甲方,到期自行搬迁。
7、此合同从立约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涂改无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房屋图文设计合同 ⬒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兹甲方委托乙方设计位于_________实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私宅,双方应设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房屋委托乙方设计,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结合设计原理在甲方提供所有资料________日内绘出平面布置图。
二、甲方确认平面方案,确认后,甲、乙双方签订本设计委托书,同时,甲方交付首期设计定金,金额为总设计费的_________%。(设计费收取标准详见第六条),乙方下现场实地尽寸复合。
三、签约后,乙方进入立面设计_________日内绘出详细立面方案。
四、设计内容,设计平面方案图,全部施工图。
含配套专业,体定位图、吊顶图、开关插座图、电路布置图、各房间立面图,与业主沟通,审核后,双方签字定稿。
五、乙方根据立面方案制作效果图,(效果图制作收取标准详见第七条)。
六、图纸装裱要求,乙方交付壹套A3设计图纸,超出部分费用甲方自理,甲方结清设计尾款。
七、设计费收取标准,平面_________元/平方米,复式_________元/平方米,别墅_________元/平方米,本套私宅总设计费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签定本协议时,甲方需交付设计定金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余款于乙方交付整套A3设计图纸时结清。
八、效果图制作收取标准,标准客厅_________元/张,复式_________元/张,卧室_________元/张,本套私宅效果图制作费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
年 月 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房屋图文设计合同 ⬒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1/2
⬒ 房屋图文设计合同 ⬒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为 ___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件为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________,现已具备规定的预售条件,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准予上市预售,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经)字第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普通住宅。乙方预购房屋的定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双方经协商,就该房屋的预售预购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________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上述建筑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土地使用面积(含分摊的共有共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该土地使用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第二条 甲方双方同意,结算房价款时,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与暂测建筑面积的误差不超过暂测建筑面积的±____%(含)时,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房屋建筑面积误差超过上述约定幅度时,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之日起____日内,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________种(大写)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____利率计算。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
第三条 双方同意上述预售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整(小写)__元。付款方式见本合同附件三。乙方同意按双方订的付款方式如期将购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甲方售楼款监管银行为________,银行帐号为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三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____ (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时,应同时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若双方约定交付初装修房屋的,须按照《北京市住宅工程实行初装修竣工质量核定规定(试行)》的要求,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证件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符合本条款述条件后,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内除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全部退还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利息按____ 利率计算。
⬒ 房屋图文设计合同 ⬒
甲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修建甲方住宅楼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一、工作内容
1、一切按照罗军兵设计的李景楠住宅楼施工图施工。(共15页)
2、经过甲乙双方协商,施工图再作修改补充:
⑴、屋面做防水,再不做瓦屋面。四周出檐各60公分,屲硫璃瓦。
⑵、房屋正面墙砌瓷砖,尺寸、颜色甲方自选。房屋背面墙和西面侧墙粉刷细拉毛并加麻刀灰变色,做分格条。东面侧墙一层砌瓷砖,二层、三层粉刷细拉毛并加麻刀灰着色,做分格条。
⑶、水通二、三层,规划并做好电路,电视线和网线路,天窗。
⑷、一层地面铺小红砖,水泥填缝,磨平,盘炕。二层地面铺木地板。三层地面铺防滑地板砖。规格60×60cm。颜色由甲方自选。
⑸、内墙粉刷后再抹麻刀灰二次,屋顶抹828顶子粉。
⑹、房屋基坑开挖清理,基础及墙身砌筑,混凝土浇筑。 各项工作内容满足规范和甲方要求。
一、工程价款和支付方式
1、工程价款:总工程承包费共计230000元,大写贰拾三万元整。
2、该房屋建筑工程为包工包料承包方式,机械设备、水泥、砂、砖、钢筋、工具、水、电、保险费、杂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3、工程价款按四次支付给乙方,第一次在开工前预付40%,第二次在三层封顶后付30%,第三次在完工验收合格后付25%。第四次付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两年。
二、甲乙双方义务与权利
1、甲方负责现场指导、协调。
2、甲方监督乙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乙方服务甲方的管理。
3、工程质量:乙方严格按规范进行施工,如果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规范、规程而留下质量隐患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利制止继续施工,并责令其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4、乙方负责所完成工程的施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维修保养工作。如果在质量缺陷期内,乙方不进行缺陷修复,甲方扣除质量保证金。两年缺陷期满无质量问题,将退还5%的保证金。
5、工程安全:乙方自行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工程进度:进度为三个月,下雨天除外。20xx年农历3月18日至6月18日竣工。
7、治安管理: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不得打架斗殴,发生纠纷和矛盾积极与甲方联系,通过正当方式解决。
8、凡是与乙方相关的债权与债务均归乙方承担。
三、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手印后生效。在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工作完成,乙方对内外债务结清完毕后自行失效。
3、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房屋图文设计合同 ⬒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通用房屋设计装修合同四: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资质等级: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审核乙方的装修资质后,签订本装修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概况:
2、工程名称地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承包内容
3、工期
4、工程质量标准:
5、工程造价:
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下列方式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日后如
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8、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9、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
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未造成损失的,应支付合同总价的5%为违约金,;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
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1、其他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地点,
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
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_分,
12、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
(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 房屋图文设计合同 ⬒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通用房屋设计装修合同四: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资质等级: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审核乙方的装修资质后,签订本装修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概况:
2、工程名称地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承包内容
3、工期
4、工程质量标准:
5、工程造价:
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下列方式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日后如
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8、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9、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
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未造成损失的,应支付合同总价的5%为违约金,;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
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1、其他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地点,
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
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_分,
12、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
(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 房屋图文设计合同 ⬒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第一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第二条
租赁期限:_________,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___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___个月付清。
第四条
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___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第五条
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裁定。
8、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 房屋图文设计合同 ⬒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xxx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xxx消费者权益保护法》、《xxx价格法》、《上海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xxxxxx(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祝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区(县)___路___弄(村)___号__楼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房型____房___厅___套,施工面积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人工费:______管理费:______,设计费: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税金():____其他费用:______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六、其它事项
七、违约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
⬒ 房屋图文设计合同 ⬒
合同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建筑面积:
3。使用性质:
4。房屋结构:
二、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2元2计取。阁楼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如要求特别创意的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非特别创意的按一半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2元2计取,设计费总计元。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____日。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即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草图,由甲方审阅。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元后,乙方在天内完成施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共公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
5。施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部位效果图张,总计元。
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
7。施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负责。
8。其它约定: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
《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3。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甲方自负责任。
6。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
7。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和确认。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
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其它:
1。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3。如本设计项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____区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元次的外出费,____区外甲方应支付乙方元次的外出费,甲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
4。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房屋图文设计合同 ⬒
设计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 单位: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设计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营业执照号:
银行帐号:
设计证书号:
注册地址(或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设计师):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 单位:设计期限为 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到向甲方交付全套设计图纸之日为止。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对乙方意见未及时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的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满意后确定设计详细内容及金额,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乙方收到定金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
家庭装饰户主(简称甲方)决定将该案家庭装饰工程设计工作交给乙方全权负责,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进行委托设计工作。
甲、乙双方初步确定平面方案及初步确定设计概念后,同时支付首期设计费人民币 (按以上2(1)支付的人民币定金自动转为首期设计费)。乙方收到设计费后 天内。
(一) 按平方面积收取设计费
1)方案图 [ 元/平方米- 平方米= 元]
(平面布置图 张、天棚平面图 张、地面铺装图 张、土建改造图 张、原始平面图 张、面积统计及尺寸图 张)共 张,工程预算一份。
甲方在乙方提供有关设计图纸后,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设计费,或乙方无特殊情况延迟交付图纸。
甲方应将设计要求准确、简明扼要的告之乙方设计人员,并不得随意变更(除了合理的变更)。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
2)施工图 [ 元/平方米- 平方米= 元]
3)效果图 元/张,共 张
(二) 按工程造价收取设计费
1)方案图 按工程造价 %收费 元。
(平面布置图 张、天棚平面图 张、地面铺装图 张、土建改造图 张、原始平面图 张、面积统计及尺寸图 张)共 张,工程预算一份。
2)施工图 按工程造价 %收费 元。
若有双方协商同意增加的设计费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给乙方;乙方应甲方要求,超出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所增加的费用,在工程峻工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3)效果图 元/张,共 张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房屋图文设计合同 ⬒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协议:
1、乙方向甲方承租z新区八号 楼 号房作为 之用,租期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包含水、电费用)。
2、乙方在入住时向甲方交人民币 元作为按金(期满后房屋无破坏、不欠租金即全额退还),每月租期满前支付下月租金,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3、甲、乙双方在租期满前因故解约,都必须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对方,违者方须支付与按金相同的金额作为赔偿。
4、乙方在租期内可对该房作非结构性的修改,如:装空调、打孔``````等。
5、乙方在租期内必须遵纪守法,违者后果自负。
6、室内外交接清单:
⑴交房时清洁干净,下水道畅通。
⑵门锁钥匙齐全
⑶门窗玻璃、窗帘、卫生洁具、瓷洗手盆完好。
⑷水电路完好。
7、租约到期,如乙方续租有优先权,价格另议。
8、此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日期: 年 月 日
⬒ 房屋图文设计合同 ⬒
拆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拆迁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填写完整的个人或单位信息,有助于与对方发生纠纷时,有明确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向对方发送督促函件或顾问人员公函,在诉讼时能提供有效的信息给,减少诉讼程序风险及案件处理效率。
拆迁人经_________批准,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地区进行项目建设,修建_________。拆迁人遵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_字_______号《拆迁许可证》。双方按照批准的拆迁安置方案规定,协商订立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地点
建设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被拆房屋现状
(一)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___平方米。房屋内部设施及装璜情况:
1.外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内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顶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地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门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厨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卫生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阳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有正式户口_______人,常住人口_______人,应安置人口_______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关系等)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拆迁安置
(一)乙方安置到________________,房屋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_平方米。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住房进住手续。
(二)乙方临时过渡到_______________,房屋_______________间。
(三)乙方临时过渡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保证乙方在过渡期限内回迁,乙方在收到正式安置通知______日内,应迁入安置用房内。
第四条安置房屋的标准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其建造标准应当符合______________颁发的______________标准;
(二)建造质量应当符合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拆迁安置房屋产权
(一)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乙方应与__________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房租及其他费用。
(二)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持该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该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的约束力。
第六条房屋拆迁补助
1.甲方支付乙方搬家补助费________元;临时过渡费(含交通补助、供暖补助等)____元;转学补助费________元;提前搬家奖励费____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____元;共计币________元。
2.房屋拆迁补助费的币种:__________,拆迁人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给被拆迁人,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被拆迁房屋补偿
甲方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1、作价补偿。
被拆迁房屋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______元作价补偿,甲方支付乙方拆迁补偿费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办理被拆除房屋产权注销手续。
2、产权调换。
甲方以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房屋,_______间,_______平方米,补偿乙方;
乙方需支付:
(1)结构差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2)面积差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3)房屋成新差价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乙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应将原住房腾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九条乙方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或附属设施应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
第十条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应在收到甲方正式安置通知_______日内迁入安置住房内。逾期不搬迁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并每逾期一天罚款_______元。
第十一条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在临时过渡期内,甲方按每月_______元支付乙方临时过渡费。
第十二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第三条第三项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_______天前通知乙方,并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甲方提供同面积、同质量的安置房屋。
2、逾期_______个月内,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___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___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同意甲方逾期提供安置房屋:
1、不可抗力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2、因拆迁户搬迁迟延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当在情况发生的______天内通知乙方。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提起诉讼。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诉讼或者选择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仲裁一裁终局,约定向提起诉讼两审终审。在约定管辖时还注意,约定了管辖就不能在约定仲裁管辖,两者只能选择其一。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注意事项
在房屋拆迁公告发布后,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前,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该停止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出租房屋。
否则,因上述行为增加的额外经济负担不能获得补偿。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可以协商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的内容应该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应该注意下列事项:
(一)前述三项行为增加的额外经济负担不能获得补偿;
(二)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三)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四)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详细标准规定;
(五)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上边第(四)项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六)拆迁帆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七)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八)除前述第(六)、(七)项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九)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十)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十一)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详细的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十二)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 房屋图文设计合同 ⬒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计__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按月交。每月月初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厂房租赁给乙方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______________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乙方享有有限租赁的权利。
三、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金,租金一年一交,乙方就应于每年的__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年的租金。乙方不得拖欠租金,如因资金问题拖欠租金,乙方须向甲方提前协商,如甲方不同意,乙方应按协议交付租金。
四、 其他费用
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各类税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如逾期不付,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协议,对乙方不再作任何补偿。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维护,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屋结构,装修、维护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2、租赁期间,如因甲方房屋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房屋损失,乙方不予以负责。如造成乙方人员或设备损坏,甲方应进行相应赔偿。且甲方有修缮的义务,不能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生产。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不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厂房转租。
2、 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租金,因市政动迁等原因所得的补偿归甲方所有。
2、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租金及其其它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厂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厂房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等因素除外)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 房屋图文设计合同 ⬒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
设计人(全称),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规划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约平方米,地下约____平方米);地上____层,地下____层;建筑高度____米。
4.建筑功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5.投资估算,约______元人民币。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设计阶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
2.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副本一式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设计人执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
发包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
纳税人识别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
纳税人识别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
1.1.1.1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发包人要求、技术标准、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1.3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设计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1.1.1.4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发包人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发包人就工程项目的目的、范围、功能要求及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的范围和内容等提出相应要求的书面文件,又称设计任务书。
1.1.1.7技术标准,是指构成合同的设计应当遵守的或指导设计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1.1.8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设计人。
1.1.2.2发包人,是指与设计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3设计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4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设计工作,并与设计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
1.1.2.5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指定负责工程设计方面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
1.1.2.6项目负责人,是指由设计人任命负责工程设计,在设计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主持人。
1.1.2.7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设计人联合,以一个设计人身份为发包人提供工程设计服务的临时性组织。
1.1.3工程设计服务、资料与文件
1.1.3.1工程设计服务,是指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服务,包括工程设计基本服务、工程设计其他服务。
1.1.3.2工程设计基本服务,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房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服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
1.1.3.3工程设计其他服务,是指发包人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要求设计人另行提供且发包人应当单独支付费用的服务,包括总体设计服务、主体设计协调服务、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服务、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竣工图编制服务等。
1.1.3.4暂停设计,是指发生设计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情形而暂时中断工程设计服务的行为。
1.1.3.5工程设计资料,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的用于完成工程设计范围与内容所需要的资料。
1.1.3.6工程设计文件,指按照合同约定和技术要求,由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的阶段性成果、最终工作成果等,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载体。1.1.4日期和期限
1.1.4.1开始设计日期,包括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和实际开始设计日期。计划开始设计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始设计日期;实际开始设计日期是指发包人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
1.1.4.2完成设计日期,包括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和实际完成设计日期。计划完成设计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完成设计及相关服务的日期;实际完成设计日期是指设计人交付全部或阶段性设计成果及提供相关服务日期。
1.1.4.3设计周期又称设计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设计人完成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
1.1.4.4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设计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设计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
1.1.4.5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
1.1.5合同价格
1.1.5.1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
1.1.5.2合同价格又称设计费,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设计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
1.1.6其他
1.1.6.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语言文字
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
1.3法律
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4技术标准
1.4.1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4.2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发包人与设计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提供方及提供标准的名称、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设计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设计费用。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5)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6)发包人要求;
(7)技术标准;
(8)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1.6联络
1.6.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1.6.2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
1.6.3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认可往来信函的内容。
1.7严禁贿赂
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8保密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设计人提供的技术文件、技术成果、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保密期限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发包人
2.1发包人一般义务
2.1.1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核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批准、施工图设计审查等许可、核准或备案。
发包人负责本项目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书面通知设计人。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
2.1.2发包人应当负责工程设计的所有外部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等)的协调,为设计人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2.1.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设计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设计人。
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设计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
2.3发包人决定
2.3.1发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设计人的设计工作、设计项目和/或设计文件作出处理决定,设计人应按照发包人的决定执行,涉及设计周期和(或)设计费用等问题按本合同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处理。
2.3.2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如发包人不在确定时间内作出书面决定,设计人的设计周期相应延长。
2.4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
2.5设计文件接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接收设计人提交的工程设计文件。
3.设计人
3.1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设计人应遵守法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符合技术标准及合同要求的工程设计文件,提供施工配合服务。
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的,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发包人未能及时办理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设计人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责任。
3.1.2设计人应当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设计其他服务。
3.1.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3.2项目负责人
3.2.1项目负责人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负责人经设计人授权后代表设计人负责履行合同。
3.2.2设计人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确因患病、与设计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等原因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更换。
3.2.3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设计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对于发包人有理由的更换要求,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3设计人人员
3.3.1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接到开始设计通知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设计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负责人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
3.3.2设计人委派到工程设计中的设计人员应相对稳定。设计过程中如有变动,设计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设计人更换专业负责人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除专业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职情形外,还应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执业经验等资料。
3.3.3发包人对于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设计人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设计人员的,设计人认为发包人有理由的,应当撤换。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4设计分包
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设计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设计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工程设计分包给第三人,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设计人不得进行违法分包。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
设计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或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或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的,设计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工程设计分包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的责任和义务,设计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设计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4.3设计分包管理
设计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工程设计人员名单、注册执业资格及执业经历等。
3.4.4分包工程设计费
(1)除本项第(2)目约定的情况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工程设计费由设计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设计费;
(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设计费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设计人合同价款中扣除该部分费用。
3.5联合体
3.5.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5.2联合体协议,应当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工作分工,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3.5.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工程设计资料
4.1提供工程设计资料
发包人应当在工程设计前或专用合同条款附件2约定的时间向设计人提供工程设计所必需的工程设计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工程设计开始后方能提供的设计资料,发包人应及时地在相应工程设计文件提交给发包人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设计人的正常设计为限。
4.2逾期提供的责任
发包人提交上述文件和资料超过约定期限的,超过约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时间相应顺延;超过约定期限15天以外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工程设计文件的时间。工程设计资料逾期提供导致增加了设计工作量的,设计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并相应延长设计周期。
5.工程设计要求
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1对发包人的要求
5.1.1.1发包人应当遵守法律和技术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人违反法律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工程设计,降低工程质量。
5.1.1.2发包人要求进行主要技术指标控制的,钢材用量、混凝土用量等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应当符合有关工程设计标准的要求,且应当在工程设计开始前书面向设计人提出,经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5.1.1.3发包人应当严格遵守主要技术指标控制的前提条件,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的,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5.1.2对设计人的要求
5.1.2.1设计人应当按法律和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发包人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有关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设计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有问题的,设计人应当及时通知发包人并经发包人确认。
5.1.2.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期适用的版本。基准日期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实施的,设计人应就推荐性标准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标准的建议,对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应当遵照执行。因发包人采纳设计人的建议或遵守基准日期后新的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导致增加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由发包人承担。
5.1.2.3设计人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和专业技术协调要求,合理确定基础类型、结构体系、结构布置、使用荷载及综合管线等。
5.1.2.4设计人应当严格执行其双方书面确认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由于设计人的原因导致工程设计文件超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设计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1.2.5设计人在工程设计中选用的材料、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及适应性,满足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
5.2工程设计保证措施
5.2.1发包人的保证措施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各项工作。
5.2.2设计人的保证措施
设计人应做好工程设计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程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工程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
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1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合同的要求。
5.3.2工程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并能够实施。
5.3.3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
5.3.4工程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5.3.5应根据法律、技术标准要求,保证房屋建筑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并应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注明相应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5.4不合格工程设计文件的处理
5.4.1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5.4.2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设计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的延长由发包人承担。
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设计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交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设计实践惯例,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是控制工程设计进度的依据,发包人有权按照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中列明的关键性控制节点检查工程设计进度情况。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中的设计周期应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明确约定各阶段设计任务的完成时间区间,包括各阶段设计过程中设计人与发包人的交流时间,但不包括相关政府部门对设计成果的审批时间及发包人的审查时间。
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与工程设计的实际进度不一致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并附具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5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提交的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2工程设计开始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设计所需的许可。发包人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应符合法律规定,一般应在计划开始设计日期7天前向设计人发出开始工程设计工作通知,工程设计周期自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的日期起算。
设计人应当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定金或预付款后,开始工程设计工作。
各设计阶段的开始时间均以设计人收到的发包人发出开始设计工作的书面通知书中载明的开始设计的日期起算。
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情形主要有,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资料或所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足额支付定金或预付款、进度款的;
(3)发包人提出影响设计周期的设计变更要求的;
(4)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开始设计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始设计日期顺延完成设计日期。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发生上述情形后5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10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供发包人审查。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5天内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延长设计周期及延期天数向设计人进行书面答复。
如果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在约定的期限内未予答复,则视为设计人要求的延期已被发包人批准。如果设计人未能按本款约定的时间内发出要求延期的通知并提交详细资料,则发包人可拒绝作出任何延期的决定。
发包人上述工程设计进度延误情形导致增加了设计工作量的,发包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
6.3.2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设计人应当按照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承担责任。设计人支付逾期完成工程设计违约金后,不免除设计人继续完成工程设计的义务。
6.4暂停设计
6.4.1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设计的,发包人应及时下达暂停设计指示。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
6.4.2设计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因设计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设计人应当尽快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并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承担责任,且设计人在收到发包人复工指示后15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设计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设计人应按第16条〔合同解除〕的约定承担责任。
6.4.3其他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当出现非设计人原因造成的暂停设计,设计人应当尽快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
在上述情形下设计人的设计服务暂停,设计人的设计周期应当相应延长,复工应有发包人与设计人共同确认的合理期限。
当发生本项约定的情况,导致设计人增加设计工作量的,发包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
6.4.4暂停设计后的复工
暂停设计后,发包人和设计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设计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发出复工通知,设计人应按照复工通知要求复工。
除设计人原因导致暂停设计外,设计人暂停设计后复工所增加的设计工作量,发包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
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发包人应向设计人下达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指示,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应包括实施的方案、缩短的时间、增加的合同价格等内容。发包人接受该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设计进度的措施,并修订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设计人认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指示无法执行的,应向发包人提出书面异议,发包人应在收到异议后7天内予以答复。任何情况下,发包人不得压缩合理设计周期。
6.5.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或设计人提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1工程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
7.1.2发包人可以要求设计人提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具体形式的电子版设计文件。
7.2工程设计文件的交付方式
设计人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给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出具书面签收单,内容包括图纸名称、图纸内容、图纸形式、份数、提交和签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
7.3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时间和份数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名称、时间和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3中约定。
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应报发包人审查同意。审查的范围和内容在发包人要求中约定。审查的具体标准应符合法律规定、技术标准要求和本合同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自发包人收到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以及设计人的通知之日起,发包人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期不超过15天。
发包人不同意工程设计文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并说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具体内容。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的书面说明,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报送发包人审查,审查期重新起算。
合同约定的审查期满,发包人没有做出审查结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已获发包人同意。
8.2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不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设计人应当严格按照经发包人审查同意的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如果发包人的修改意见超出或更改了发包人要求,发包人应当根据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向设计人另行支付费用。
8.3工程设计文件需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设计人应予以协助。
对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不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设计人需按该审查意见修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应重新提出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应根据新提出的发包人要求修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发包人应当根据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向设计人另行支付费用。
8.4发包人需要组织审查会议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的,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负责组织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会议,并承担会议费用及发包人的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审查会议的费用。
设计人按第7条〔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文件,有义务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其工程设计文件,并提供有关补充资料。
发包人有义务向设计人提供设计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设计人有义务按照相关设计审查会议批准的文件和纪要,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技术标准,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8.5因设计人原因,未能按第7条〔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文件,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设计周期延长、窝工损失及发包人增加费用的,设计人应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设计周期延长、窝工损失及设计人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6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由发包人承担。
8.7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依据法律应当承担的责任。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9.2设计人应当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和竣工验收服务。如果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服务时限外仍要求设计人负责上述工作的,发包人应按所需工作量向设计人另行支付服务费用。
10.合同价款与支付
10.1合同价款组成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中明确约定合同价款各组成部分的具体数额,主要包括,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
(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
(3)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经同意或接受或已经使用的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工作的相应费用等。
10.2合同价格形式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在合同协议书中选择下列一种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和地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或实际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等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工程设计文件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它价格形式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
10.3定金或预付款
10.3.1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不应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预付款的比例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一般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20%。
10.3.2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前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支付。
发包人逾期支付定金或预付款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的,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设计人有权不开始设计工作或暂停设计工作。
10.4进度款支付
10.4.1发包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约定的付款条件及时向设计人支付进度款。
10.4.2进度付款的修正
在对已付进度款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误、遗漏或重复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均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发包人和设计人同意的修正,应在下期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10.5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0.5.1对于采取固定总价形式的合同,发包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的约定及时支付尾款。
10.5.2对于采取固定单价形式的合同,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约定的结算方式及时结清工程设计费,并将结清未支付的款项一次性支付给设计人。
10.5.3对于采取其他价格形式的,也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及时结算和支付。
10.6支付账户
发包人应将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设计人账户。
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1发包人变更工程设计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等,应当向设计人提供书面要求,设计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以及技术标准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应当按照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设计。
11.2发包人变更工程设计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或因提交的设计资料存在错误或作较大修改时,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设计人可按本条约定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7的约定,与发包人协商对合同价格和/或完工时间做可共同接受的修改。
11.3如果由于发包人要求更改而造成的项目复杂性的变更或性质的变更使得设计人的设计工作减少,发包人可按本条约定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7的约定,与设计人协商对合同价格和/或完工时间做可共同接受的修改。
11.4基准日期后,与工程设计服务有关的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的颁布及修改,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由发包人承担。
11.5如果发生设计人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于该事项发生后5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在该事项发生后10天内,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其中包括设计人关于因该事项引起的合同价款和设计周期的变化的详细计算。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5天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设计人关于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
12.专业责任与保险
12.1设计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和经验知识,按照公认的职业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和谨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12.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具有发包人认可的、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并使其于合同责任期内保持有效。
12.3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应承担由于设计人的疏忽或过失而引发的工程质量事故所造成的建设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以及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费用的赔偿责任。
13.知识产权
13.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书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设计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3.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设计人,发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设计人书面同意,发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3.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设计人在工程设计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设计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3.4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不损害对方利益和保密约定的前提下,在自己宣传用的印刷品或其他出版物上,或申报奖项时等情形下公布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
13.5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应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14.违约责任
14.1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设计费。
14.1.2发包人未按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时,设计人有权书面通知发包人中止设计工作。自中止设计工作之日起15天内发包人支付相应费用的,设计人应及时根据发包人要求恢复设计工作;自中止设计工作之日起超过15天后发包人支付相应费用的,设计人有权确定重新恢复设计工作的时间,且设计周期相应延长。
14.1.3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进行审批或本合同工程停建、缓建,发包人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15天内按本合同第16条〔合同解除〕的约定向设计人结算并支付设计费。
14.1.4发包人擅自将设计人的设计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或交第三方使用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赔偿设计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14.2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按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金额双倍返还给发包人或设计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4.2.2由于设计人原因,未按专用合同条款附件3约定的时间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经双方确认后可在发包人应付设计费中扣减。
14.2.3设计人对工程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原因产生的设计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时,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当通过所投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14.2.4由于设计人原因,工程设计文件超出发包人与设计人书面约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4.2.5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解除未经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分包合同,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5.不可抗力
15.1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设计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17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5.2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证明。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15.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设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16.合同解除
16.1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经发包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修改后仍不能满足国家现行深度要求或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设计质量要求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经设计人催告后,在30天内仍未支付的,设计人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180天,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
(6)因本工程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16.3任何一方因故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对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应取得一致意见并形成书面协议。
16.4合同解除后,发包人除应按第14.1.1项的约定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期限内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的设计费外,应当向设计人支付由于非设计人原因合同解除导致设计人增加的设计费用,违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7.争议解决
17.1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7.2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7.3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以及评审规则,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7.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合同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一名或三名争议评审员,组成争议评审小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28天内,或者争议发生后14天内,选定争议评审员。
选择一名争议评审员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选择三名争议评审员的,各自选定一名,第三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或由合同当事人委托已选定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或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评审机构指定第三名首席争议评审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评审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各承担一半。
17.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合同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技术标准及行业惯例等,自收到争议评审申请报告后14天内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本事项另行约定。
17.3.3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
争议评审小组作出的书面决定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接受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或不履行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双方可选择采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
17.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7.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合同
1.1.1.8其他合同文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技术标准
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2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联络
1.6.1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____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1.8保密
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发包人
2.1发包人一般义务
2.1.3发包人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2.3发包人决定
2.3.2发包人应在____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设计人
3.1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设计人(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3.1.3设计人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项目负责人
3.2.1项目负责人
姓名,________;
执业资格及等级,________;
注册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2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3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____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设计人人员
3.3.1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________。
3.3.3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设计分包
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4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联合体
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设计要求
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2.1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1.2.2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1.2.4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3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5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____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2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____天。
8.3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____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
8.4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____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10.合同价款与支付
10.2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价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定金或预付款
10.3.1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________或预付款的比例________。
10.3.2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____天前支付。
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5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____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____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____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12.专业责任与保险
12.2设计人____(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知识产权
13.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全称),________
设计人(全称),________
日期,________
⬒ 房屋图文设计合同 ⬒
订立合同双方:出租方:_____(个人或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个人或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调剂房屋使用的余缺,甲方愿意将产权(或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_____市(县)有关房产管理的规定,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合同遵守。
第一条 出租房屋坐落地址_____。
第二条 房屋名称、规格、等级、间数、面积、单价、金额、地面质量(见下表)。
┏━━━━━━┯━┯━┯━┯━━┯━━━┯━━━━┯━┯━┯━━━━━┓
┃ 房屋名称 │规│等│间│面积│ │年租赁金│门│窗│ 地面质量 ┃
┃(楼、正、厢│格│级│数│/平│单位元│/额元 │数│数│(土、砖、┃
┃、平、厦) │ │ │/│方米│/平方│ │/│/│水泥) ┃
┃ │ │ │间│ │米 │ │合│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期为___年___月,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和标准,将出租的房屋及时交给乙方使用居住。
第四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元整,甲方应出具收据。租金在当月_____天内交清,交租金地点在_____。
(房屋租金,由租赁双方按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协商议定;没有规定标准的,由租赁双方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协商议定。出租方不得任意抬高租金。)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得乙方同意,但应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应按延迟期间内乙方应交租金的_____%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维修由甲方负责,如租赁房发生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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