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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复产后工作计划

时间:2023-08-01

复工复产后工作计划2000字。

为了响应消费者的需求,我们就要运用到一份合理的工作计划。相信大家又不知道该如何拟定工作计划了吧?关于“复工复产后工作计划”我们有什么可以了解的呢,请您把这篇文章收藏起来!

复工复产后工作计划 篇1

一、有序实施复工复产

根据最新的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建设工程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重点项目后一般项目”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二、项目复工复产流程

从即日起,我市建设工程开(复)工应严格执行以下程序:

(一)参建单位认真自查。各项目参建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针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自查自纠,按照《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检查表》(附件 1,以下简称《检查表》)进行自查,达到复工复产条件报属地审核批准,同时向监督机构提交复工复产检查表。

房屋市政工程:未开展节后复工的工程要同时按照《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邹建安字〔2022〕4 号)要求。

(二)监督机构动态检查。收到复工复产检查表后,各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复工项目的疫情防控措施、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动态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跟踪整改问题隐患,对存在未开展自查自纠、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拒 不整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等行为的,一律停工并依法处罚。道路交通、水利、电力、房屋建筑和市政等工程项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三、员工通行办法

复工企业员工凭各村(社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出具的通行证出行,原则上要求员工进行点对点出行,企业要严格做好监督。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理。拟新进场的员工必须来自防范区,按照各村(社区)疫情防控要求出行,原则上要求员工进行点对点出行,用工企业要严格做好监督;复工复产前必须对全部员工进行摸底, 包括原封闭在项目的员工必须完成规定的核酸检测轮次、结果呈阴性;对于存在未进行核酸检测、密接、次密接、14 天内前往过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安排其来项目进行报到。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理,员工的食、宿、生产均要求在工地内封闭进行。

四、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要求

项目参建各方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健全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向属地镇街报告。建设工地所有返岗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报告,服从镇街管理,配合登记、隔离等工作,取得属地镇街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返岗工作。

(二)关键岗位人员履职。项目经理以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项目疫情防控责任体系及相关责任岗位人员健全。

(三)落实“实名”管理。对进入工地的劳务人员、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全部纳入项目实名制管理平台,实行名单管理,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不得私招乱雇或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符合进入条件的临时进入工地人员,应安排专人监护,做好进场登记,划定进场路线和作业区域,作业区域内其他作业人员严禁进入。所有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温测试,生活、作业期间要佩戴口罩。

(四)严格供货车辆和人员管控。供货车辆要按照疫情管控要求取得“通行证”,外来货运车辆货物送达后司机不得下车,卸货后尽快驶离施工现场,对运输物资进行全面消毒处理。生活物资等运输应在门口消毒后交接,避免车辆和人员进入工地。其他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五)要建立疫情防控档案。档案中应至少包括建筑工程开(复)工返场人员个人登记表(附件 2)、进出场人员实名登记表(附件 3)、防疫物资领用台账、进场人员专题教育记录、每日清洁消杀记录、疫情检查记录和体温检测记录等,档案整理应清晰完整具备可追溯性,应包括纸质及相应电子影像资料。

(六)集中居住管理。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 理,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施工现场只设 1 个出入口,专人值守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记录和疫苗接种记录,并测量体温。加强食堂用餐管理,实行分餐制或送餐制,避免人员用餐聚集;加强宿舍区人员管理,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实行宿舍室长制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减少宿舍间人员聚集和流动。

(七)严格现场消杀。开展施工区域的密闭空间、办公室、生活区宿舍、厕所、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重点区域应保持卫生整洁,勤开窗、常通风并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毒处理,做好消毒清理记录;现场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八)轨迹闭环管理。进场人员的生产、生活轨迹实行“两点一线”闭环管理,由建设单位牵头,施工单位统计填写《项目复工复产职工信息清单》(附件 4),前期实行工地封闭管理,后期按照疫情政策,落实参建单位人员“点对点”上下班要求,缩小职工活动范围。每周至少开展一轮核酸检测,做好登记,每周末报送行业主管部门检测情况。

(九)防疫物资到位。

现场应根据管理及施工人员数量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补充。

1.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及KN95/N95及以上

颗粒物防护口罩的储存量应满足施工现场总人数3-5天以上使用 数量。

2.现场应配备满足需要的喷壶、喷雾器等消杀设备;生活区及办公区应设置洗手设施,配备洗手液;消毒液、酒精等消杀物品储备按照需进行消毒场所使用量计算,应满足 3-5 天以上使用量。

3.体温测试仪按照每 50 人/只配备,并存储足够数量的设备以备更换。

4.购置防护服、防护手套、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5.在生活区、办公区增设医疗废物垃圾桶,标识“废弃口罩收集专用”,桶内套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

(十)严格异常情况应急处置。各施工项目如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时,应立即对现场实施封闭并停止施工,及时将情况上报所属镇街疫情管理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复工。

复工复产后工作计划 篇2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新冠病毒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疫情对我镇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员工及家人的身体健康安全,依据《应急法》、《重大疫情应急条例》、《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疫情防控指南(1.0版)》、《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镇防控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快速反应,果断处置,预防为主,群防群控。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如果发生新冠病毒疫情,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负责组织、协调复工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各职能部门要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迅速处置,严格消毒,彻底灭源,隔离封锁,溯源追踪,及时控制和扑灭突发新冠病毒疫情。各村(社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二)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开展应急演练。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疫情监测、预警预报和应急演练,及时做好人防、物防、技防等工作,对复工后各类可能引发新冠病毒疫情的`情况及时分析评估、适时预测,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不留隐患。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员防疫,动员一切资源,做到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稳防稳控。

二、组织机制和责任主体

(一)组织机制。

我镇成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新冠病毒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镇防控办、经贸办、应急办、食安办、卫生办、卫生院、劳保所、民政办、派出所、林业站、畜牧站、党办、纪委监察办负责人组成。镇复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都要接受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并各司其责,确保政令畅通,共同做好复工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镇复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防控办,主任由镇防控办主任兼任,具体负责督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开展员工排查、监测隔离、卫生消毒、宣传教育、厂区(办公区)管理、物资保障、餐饮安全等工作,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强化系统内、部门间、镇域内各单位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全面贯彻落实镇复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其他指示。

(二)责任主体。

机关企事业单位承担法人主体责任,应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成立各专门工作小组,制定细化措施,明确工作职责,确保防控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到区域。

卫生院承担疫情防控指导责任,负责制定防控工作规范。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做好消毒、通风和个人防护工作。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防控知识培训。指导开展复工人员排查情况报告、日常健康监测以及出现相关症状病例后的处置。

派出所。负责复工后的疫点封锁、疫源追踪,加强疫点社会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信访维稳工作。协助优先运送应急处置疫情的人员、物资、药品和器械。维护复工后疫点交通秩序,必要时进行交通管制。对不配合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予以上线严肃惩处。

各村(社区)协助镇党委、政府落实基础疫情防控责任,实施“网格化”管理,对辖区人群开展逐户排查,建立排查档案,同时配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卫生院做好复工人员随访和居家隔离观察等工作。

其他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复工应急处置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三、应急管理

(一)报告制度

1.机关企事业单位拟复工复产,各单位负责人向镇防控应急处置办报备,经审核符合复工条件后,签署法律责任承诺书,方可复工复产。

2.单位组织复工人员认真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报告表,掌握真实准确健康信息,不得瞒报、漏报。

3.单位组织复工人员上岗前进行体温测量,如实登记,并实行健康日报告制度,由单位汇总后报镇复工应急处置办,附送卫生院。

4.单位实行外来人员体温检测和来访登记制度,对发热和异常症状的来访人员及时向镇复工应急处置办和卫生院分别报告,并做好应急隔离。

(二)排查管理

1.单位要构建与村(社区)、卫生院信息共享机制,每个单位都要确定一名疫情防控联络员。镇复工应急处置办牵头,村(社区)、卫生院与各单位疫情防控联络员建立微信工作群。

2.单位要配合派出所、移动分公司、卫生院,利用大数据核查、分析研判等手段,开展人员行踪和健康信息筛查。

3.单位负责组织排查并填报复工人员疫情排查统计表。

4.对没有离开地区且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经体温检测合格的正常复工。

5.对没有离开地区但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外地区抵人员有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6.有省外非湖北旅居史但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实行居家单独隔离14天,由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由卫生院、村(社区)配合监管和检测。

7.有省外非湖北旅居史但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凡经我镇及上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确认的重大项目参与人员和其他重点人群,由单位组织筛查,筛查结果没有问题的正常上岗。

8.从湖北抵人员,虽没有发热症状,仍需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0.从湖北抵人员,有发热症状的,直接交由市医院发热门诊收治。

(三)隔离管理

1.单位要为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提供隔离条件,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并做好隔离期间人员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工作。

2.单位无法提供居家隔离条件的,可以到市金河宾馆隔离观察,或由各村(社区)与员工签订“居家隔离协议”,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复工。

3.村(社区)负责为辖区外出务工人员开具外出务工证明。

(四)用餐管理

1.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暂停食堂集体就餐,倡导推行盒饭制,避免员工集中用餐。

2.对确有安排食堂集中就餐需要的,严格加强就餐安全管理,实施分餐制,提倡分时段进餐、食堂分批次供应份餐,避免人员聚集,原则上就餐人员保持1.5米安全距离,并向镇食安办报备审核。

3.食堂和餐饮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落实行业卫生管理要求,特别是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4.单位要每日对就餐场所及相关设备设施进行严格消毒,并建立消毒登记制度。

5.单位要保证食堂安全卫生,保持食品加工、包装、储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不受污染。

6.单位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五)防护管理

1.单位要做好复工前的防护物资准备,包括但不限于口罩、酒精、洗手液等防护用品,原则上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

2.单位要对办公场所、生产车间、卫生间、员工宿舍等区域和楼梯扶手、门把手等公共设施定期进行规范消毒,做好封闭场所通风换气,原则上不使用暖风或空调。保持环境清洁,设置废弃口罩垃圾箱,对垃圾及时分类清理。

3.单位要督促员工在公共场所全程佩戴口罩,鼓励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原则不乘坐客运车辆。

4.单位要做好员工防护知识培训,提升员工自身健康管理能力。

5.原则上不召开人员集中的会议,尽量采用网络视频会议方式。

(六)宣教管理

1.单位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主动联系卫生院,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横幅标语、宣传板、工作群、短信通知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

2.单位要组织工作人员利用学习强国、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等平台,学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疫情防控意识。

3.单位党组织要主动发声,正面引导工作人员不传谣不信谣。

四、应急处置

1.单位要建立疫情防控应急管理方案,明确责任、明确流程,加强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査,做到“一事一方案”、“一点一对策”。

2.员工上班后如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通过班组、车间或办公室,以及单位负责人,立即上报镇复工应急处置办和卫生院,由卫生院立刻进行现场消毒或安排员工及时到卫生院检测,必要时由卫生院使用专用救护车,做好隔离防护,送往市医院发热门诊收治。

3.单位要提高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固定专人负责,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要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行动轨迹,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疫区的旅居史、有无与哺乳动物、禽类的接触史,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4.单位排查出的员工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先行隔离,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上报镇防控办和卫生院,按照操作规程,由镇防控办和卫生院分别上报,根据市防控指挥部确定具体应急处置措施,配合做好密切接触员工的追踪和管理。

五、相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提高站位。各村(社区),各企业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复工后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扛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持续强化防大疫、打大仗的思想准备,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要求,切实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疗”,以防疫情在我镇输入、蔓延、输出和控制疫病传播,确保我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稳定有序进行。

(二)预防为主,突出实效。复工后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实事求是提供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风险防范情况,以及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情况,精准查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查缺补漏,坚持预防为主,采取环境整治、消毒灭源、强制检疫、强化堵源、疫情观测和重点员工24小时监管等综合措施,确保复工后疫情的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落实各项职责,重点督导复工后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无谎报瞒报、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绝不姑息,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复工复产后工作计划 篇3

一、 复工时间:

20XX年X月X日

二、 复工准备工作:

1、 组建复工领导小组:

组长姚永辉(项目经理)副组长韩忠(技术负责人)组员马灵强、于春炎、王家元、申乾林、刘萍、黄月。

2、复工教育:

(一)、针对本工程节后复工的特点,在复工前分别组织召开施管人员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会,民工三级教育会,使全体施工作业人员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要重视和做好节后复工前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针对春节后外来民工大量进入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详细调查摸底节后进场工人的年龄及健康状况,对患有疾病或年龄偏大,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工作岗位或劝退。对节后工人可能出现的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和麻痹心理等,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特别是要加强新招收工人和转岗工人的上岗或转岗培训,按规定确保各类施工人员了解其所施工区域存在的危险源,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教育必须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并做好相关教育培训记录。春节后,各班组应针对新工人入场多,设备、设施停转时间长的特点,开展从业人员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尤其是要突出对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平安卡”培训等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节后复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 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 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检查的重点:一是塔吊、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和运行情况;二是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塔吊、脚手架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 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 繁现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 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三、复工人员组织计划:

计划泥工10人、架子工6人、平工30人、机操工4人、安装工15人。

复工复产后工作计划 篇4

一、有序实施复工复产

根据最新的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以及工业企业所属区域和规模,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规模以上后规模以下”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结合我市实际,首先组织防范区企业复工和员工返岗,待管控区、封控区解封后,根据市指挥部相关规定,再行组织管控区、封控区企业复工复产。

二、复工复产工作流程

(一)规上工业

1、在防范区的企业向所在镇(街道)、开发区提出复工申请。企业需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6),健全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并提报第一批复工人员名单(仅限防范区人员,附件3),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以上资料报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备案。

2、镇(街道)、开发区核实汇总情况,提出审核验收意见。接到企业申请后,根据实际核查相关情况,指导企业修改完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后,于每天中午12:00前,汇总复工复产企业名单,提出审核验收意见,签字盖章后报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

3、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提出意见建议并备案,第一时间反馈给镇(街道)、开发区。原则上,当天提出申请当天审批。

(二)规下工业

可参照规上工业审批流程,由镇(街道)进行审核备案和复工许可,每日下午18:00前报送当日复工企业名单。

(三)员工通行办法

复工企业居住于防范区的员工点对点接至厂区后,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不流动,镇(街)、开发区要严格做好监督,确保管控到位。

三、复工复产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切实保障职工健康安全和经济稳定运行。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和分级分类管控要求,各企业务必严格执行市指挥部各项规定,按照防范区及区外人员分类造册,认真核实复工人员信息,镇(街)、开发区要对照分区,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要实行“一企一策”“一厂一案”差异化防控措施。

3、复工复产企业应当对照《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认真做好复工前准备、落实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领导到小组(指挥部)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核酸检测,做好登记,并向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报告检测情况。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安全顺利推进。

复工复产后工作计划 篇5

一、明确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及人员职责,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一)建设单位职责。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项目专(兼)职防控人员,负责日常疫情防控工作。负责检查督促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专业承包、设备租赁、检测监测等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二)施工企业职责。施工企业具体负责项目疫情防控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设置疫情防控管理专岗。负责项目开复工前的全面排查、开复工准备和开复工后疫情日常防控工作。

(三)监理单位职责。协助建设单位督促施工企业落实项目疫情防控措施,并负责项目监理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四)参建单位人员职责。一是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每天检查项目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采取停工措施。二是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负责每天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检查,督促项目管理人员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督促劳务分包、机械设备租赁、检测等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三是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协助建设单位开展日常检查督促工作。四是施工企业疫情防控专员负责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进出工地人员的体温检测和登记工作;负责督促现场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负责督促做好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负责督促工地做好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班组长负责本班组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格工程项目开复工条件,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复工前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项目达到如下条件后,可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开复工。

(一)成立项目经理负责的疫情防控机构,设立专人专岗,对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疾病控制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宿舍,用于需临时隔离观察的人员单独生活居住。隔离观察措施应符合属地疾病控制部门要求。

(三)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项目应准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

(四)排查开复工人员两周内往来史、接触史,杜绝疫情的输入性、扩散性蔓延。

(五)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

(六)工地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设备已经消毒杀菌处理。

(七)安全生产条件和保障措施达到开复工要求。

三、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

建筑工地应通过采取宣传展板、宣传手册、电子屏幕、微信群、现场讲解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让工地每一名从业人员熟练掌握防控常识和政策要求,增强防控意识,提高防控能力,主动告知与湖北返乡人员的接触情况及自己身体状况,自觉做到:减少外出,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注意个人卫生,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室内清洁和空气流通;分散用餐,不聚餐;发热感冒,及时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

四、加强建筑工地人员管理,强化疫情监测监控

施工企业应对进入工地的人员和车辆一律进行排查登记,对来自湖北武汉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及与确诊、疑似病例有过接触的人员做到精准排查。

(一)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工地封闭管理,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工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地。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置体温检测点,对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应进行登记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

(二)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做好节后复工人员排查,严防疫情输入性传播和扩散性传播。一是参建单位应准确掌握并登记每名员工健康状态,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对疫情未解除前返回湖北或途经湖北尚未返回的员工,要动员其留在当地,暂时不返回。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接触的已返回员工,应主动向疫情防控专员报告,由疫情防控专员向辖区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按规定进行隔离。二是对去过湖北(武汉)等疫情较重地区或与湖北(武汉)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要求其暂不返回岗位,并督促其按要求自最后一次接触相关人员之日或抵达项目所在地起,居家隔离或项目设置的专门宿舍观察隔离14天,身体未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方可返岗。

(三)施工单位应统筹组织好节后复工人员,对劳务人员集中的地方(非疫情高发地区),建议安排车辆接回,并对返回人员进行严格排查和体温检测。

(四)实行健康监测。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应对现场员工每日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发现发热(体温≥37.3℃)、咳嗽、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要及时向属地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和住建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采取防护措施,送至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医院接受诊治。

五、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全力做好日常防护。

(一)加强工地环境卫生管理。一是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防疫消毒措施,对工地的办公场所和职工宿舍、食堂、厕所等重点部位加大清扫保洁力度,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天消毒。二是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收集容器。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三是工地卫生间应配备洗手液、擦手纸等卫生用品。四是消毒应使用有效含氯不低于500mg/L消毒液,消毒30分钟后,清水擦净。

(二)加强工地食堂安全管理。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食堂从业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使用后的餐具等应高温消毒。餐后操作间要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食堂采购人员和供货人员要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要及时洗手。餐厅每日消毒,就餐结束后要对餐桌、坐椅等进行消毒。

(三)尽量避免人员集聚。一是员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用品。二是工地员工用餐应采用分餐进食,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避免扎堆就餐。就餐前、后应洗手。三是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四是疫情防范和安全教育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五是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宜优先选择开敞、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场前后应洗手消毒。

六、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一)工地开复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编制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组织填写《周口市建筑工地人员(包括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人员)信息登记表》,报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备案。工地开复工后,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补报。

(二)施工企业应建立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项目自开复工之日起,实行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零报送”机制,每天下午17:00时前应向属地住建主管部门报告当天疫情防控情况。信息报送应使用信息化手段上报。一旦发现疑似疫情症状人员,施工企业应立即报告。

七、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节后开复工项目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建筑工地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工程项目达不到开复工条件擅自开复工的,或参建单位不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参建单位因疫情防控工作不力,导致疫情在工地传播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复工复产后工作计划 篇6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组建疫情防控全覆盖巡逻队伍的通知》(石新冠指办字〔20xx〕79号)要求,为切实筑牢交通运输行业群防群控严密防控网,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巡逻范围

包括交通工程建设、养护企业,客运站、客运企业、物流货运、驾培维修企业。

二、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负责人:

设三个工作组,具体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1.建管巡逻组:

陈从进、

主要负责交通建筑、养护企业疫情防控巡逻。

2.运输巡逻组:

主要负责物流货运、驾培维修企业疫情防控巡逻。

3.客运巡逻组:

黄晓芳、

主要负责客运站、客运企业疫情防控巡逻。

三、工作要求

1.全面排查。各巡逻组根据工作要求,每周至少开展2次巡逻,主要对经审批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防控物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未经批准复工复产是否擅自复工复产,经营场所是否有密集人员,人员信息登记上报是否及时到位等等。巡逻情况需及时进行登记(详见附件)。

2.严格处罚。对已经复工复产的企业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立即责令其改正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其停业,待条件符合后再予开业。对未经批准擅自营业的企业责令其停止营业,待条件成熟后再履行相关手续报备。

复工复产后工作计划 篇7

为安全、有序、科学推进百色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赴广西工作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百色市疫情处置联合指挥部决策部署,按照“内防扩散、外防外溢”防控总策略,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在抓细抓实各项防控措施前提下,做好企业员工到岗返岗和物资畅通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建设两手抓两不误。

二、成立领导小组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指导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本部门的保障支持工作,收集和分析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本部门的主要问题、对策建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汇总分析全市企业复工复产的综合情况,研判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黄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日常相关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776—2620066。

三、分类推进复工复产

(一)第一类:本轮疫情未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县域(田东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和西林县)。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二)第二类:本轮疫情出现阳性感染者、已连续9天无新增的县域(右江区、田阳区、平果市和隆林县,不含封控区、管控区)。有序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三)第三类:本轮疫情出现阳性感染者、未清零的县域(德保县、靖西市)和其他县域的封控区、管控区。提前谋划,“一企一策”推进企业工业复工复产。

四、明确复工复产条件

(一)第一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执行好预约、限流、错峰等要求,落实好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措施。

(二)第二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有关场所和个人防护指南,制定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落实检疫检验和健康保护措施,具体为以下“五个到位”:

1.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方案。

2.员工排查到位。企业对拟复工上岗人员要进行全面排查,对上岗人员本人及家属的健康状况、生活轨迹等情况进行摸底等级,严禁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上岗。

3.防控物资到位。企业要配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资,确保企业防疫需求。

4.防疫措施到位。落实好封闭管理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本企业生产办公场所和生活区;落实好员工进出厂区体温检测制度;落实好车间、食堂、办公室、电梯、卫生间等区域的定点定期消杀制度。

5.人员管控到位。严格做好车间、食堂、员工宿舍、办公室等人员集聚区域的防控工作措施,避免人员集聚、聚餐。

(三)第三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在严格落实“五个到位”的基础上,增加“三个到位”:

1.全厂消杀到位”:备足各类防疫物资特别是消毒物资,培训专业消杀人员或聘请第三方消杀机构,对厂区内公共场所及工器具进行全面消毒。

2.定期监测到位:定期组织全员核酸检测,全面排查人员身体情况;定期开展环境核酸检测,且结果必须为阴性。

3.闭环管理到位:未解除管控措施前,企业职工原则上封闭在厂区,且安排单人单间,减少职工之间接触;运输车辆按要求消杀,进出必须贴好封条,运输线路实行点对点运行。

五、分类实行报备报批

(一)第一类区域。无需报备报批。各相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指导企业直接复工复产。

(二)第二类区域。实行报备制度。各有关县(市、区)工业企业按照复工复产条件,逐项开展自查验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报备(材料详见附件)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需在1天内对提出申请复工的企业完成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并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条件。对验收合格的企业,由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发放复工复产确认书。

(三)第三类区域。实行报批制度。各有关县(市、区)工业企业按照复工复产条件,逐项开展自查验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报备(材料详见附件)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需在1天内对提出申请复工的企业完成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并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要求。对验收合格的企业,由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复工复产确认书。

报备报批要求随封控区、管控区范围调整而调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牵头建立每日简报、定期会商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尽其责、加强配合,高效推进工业复工复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负责本辖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收集和分析本辖区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主要问题、对策建议。要成立对应的工作专班,指导辖区企业做好复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复产。

(二)做好要素保障。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要强化企业帮扶意识,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支持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努力降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要畅通原料入企、产品运输通道,最大限度保障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畅通。未解除管控区域内,在保证疫情不扩散不外溢的情况下,采取发放紧急通行证等措施,积极应对因疫情造成汽车、铁路等原料运输不畅问题。积极向自治区争取协调解决跨省跨市货物运输堵点卡点问题,加强运输车辆司机健康码管理。加强点对点管理,全力保障企业复产急需煤气油运等物资。加强电力保供,促进企业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加强政企银合作,为企业解决复产资金。

(三)突出安全底线。指导督促企业紧绷安全生产之“弦”,做好生产设施安全防护检查工作,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禁止运输超载,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严格疫情防控。协助企业做好体温检测仪、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配备,做好职工防护、检测登记、消杀等工作,认真执行日报、零报制度,保障职工安全。

复工复产后工作计划 篇8

针对复工复产政策要求变化,XX区平房片区复工复产防疫工作既要保生产,更要防疫情。23日,企业复工检查服务组召开专班例会,专题研究调整全区当前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主攻方向和工作方案,确保复工复产和防疫安全两手抓两不误。

一、划分区域实施网格化管理

把驻区企业按照集中、连片、同类别的原则划分11个区域,做到全覆盖,不落掉一户企业。打破职能划分,实行部门包干儿,由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区域合作局、企业和投资服务局、动漫基地、南岗办等11个部门认领负责,住建局、农业局、金融办负责行业防疫监管和服务工作。取消复工审批后,各职能部门实施身份转变,变提前审批为事后监管,一个部门包保一个片区,全权负责该片区复工企业疫情防控监管检查,所有职能部门干部全部变成驻厂员,深入走访检查企业防疫安全。

二、加强培训提高驻厂员防疫专业化水平

审批人员深入一线成为驻厂员,就防疫知识、防疫标准、应急处置流程等方面专业能力存在短板弱项的问题,23日,企业检查服务组紧急召开驻厂员业务培训会。要求每个驻厂员都要吃透中央、省、市、区政策要求,服务组汇总整理所有上级部门关于企业复工复产的要求及相关文件,装订成册,制作成口袋书,要求每一个驻厂员入厂检查时要随身携带,随时查阅,熟读熟记。区卫生监督防疫部门专业人员为企业检查服务组全体人员进行了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业务培训。结合实际,总结出“九看、三问、七查”工作法,即看场所,确保防控无死角;问人员,落实责任全覆盖;查资料,实现流程全追溯。全面提高驻厂员业务指导水平和能力,提高检查督导工作效率,为有效管控风险提供专业化保障。

三、压力传导到位层层压实责任

各职能部门一把手为所承担区域的主要责任人。驻厂员是第一责任人。做到入厂三必带,即:带复工情况检查表,压实企业防疫主体责任;带“九看、三问、七查”表,压实驻厂员责任;带整改通知书,发现问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限时整改,跟踪督办,整改不到位,不符合复工防疫标准的即刻暂缓复工。逐级压实责任,驻厂员检查过的企业,再由主管区级领导检查,区级领导检查过的再由市督导组检查,坚决封堵漏洞。非常时期,非常举措,检查监管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复工复产后工作计划 篇9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维护正常生产秩序,确保广大员工及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xx市《关于做好春节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工作的通知》和经济技术开区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主要负责制订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以及应急处置办法,加强防疫措施落实的检查督导,做好与开发区卫生防疫部门的信息互通、措施互动、力量统筹。设立疫情防控办公室,由任主任,下设员工排查、诊断隔离、卫生消毒、宣传教育、厂区管理、物资保障、餐饮安全七个工作组,主要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指示要求,分工负责联防联控工作。

二、相关措施

(一)全面排查筛查。由人力资源部门统计汇总员工预备到岗情况,对全体员工复工前半个月的活动轨迹进行详细排查,逐人登记造册,制定人员流动信息确认卡,填写行程登记表,签订承诺书,全面掌握员工是否离及前往地点、身体状态等信息。对近两周有重点疫区旅行史、居住史或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的员工,在疫情结束前暂不返厂,已返厂人员严格落实医学观察和隔离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发现有发热、呼吸道或消化道症状者,立即送诊就医。

(二)开展消毒消杀。复工前开展厂区环境整治,对食堂、职工宿舍、车间等重点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和药物消杀,之后每三天一次;对公共区域和物体表面落实专人定期消毒,每日不少于2次;加强工作和生活场所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减少使用空调,定期开窗通风、清选空调,加强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在所有工和、生活场所设置洗手液及相关消毒用品。

(三)完善防控物资。在员工集体宿舍调整一个单元,作为临时隔离宿舍,单人单间,配套相关生活设施;

做好医用口罩、防护服、防护眼镜、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血氧仪、喷雾器、应急药品等防疫物资的统计、采购、储备及发放,做好防控物资保障。

(四)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各类行政例会以及广播站、宣传栏、横幅、电子屏、微信群、QQ群等形式载体,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向员工宣传防设知识,提高员工自我防护能力;以车间、班组为单位,发放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开展疫情防控专题宣讲;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教育员工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增强身体抵抗力。

(五)严格健康管理。建立员工晨检制度,落实专人对每位进厂上班员工进行体温测量,乘坐班车的在上车前进行测量,有发热症状者禁乘班车、禁入单位;建立健康申报制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主动申报,禁止入厂并及时就医。每天下班后开展一次消杀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每天不少于两次。

(六)强化个人防护。督促员工科学佩戴防护用品,规范佩戴口罩并定期更换,未佩戴者禁止乘坐班车或禁入企业人群密集岗位。教育员工注意个人卫生,打喷嚏和咳嗽时应用纸巾或手肘部位遮蔽口鼻,使用过的纸巾放入有盖垃圾桶内,打喷嚏和咳嗽后用肥皂或洗手液彻底清洗。引导员工改变聚集方式,停止员工非必要出差,尽量采取远程视频会议、企业邮件等交流形式,最大限度减少大型集聚性的室内活动。

(七)加强厂区管控。厂区实行封闭管理,所有人员进入工厂前必须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入厂。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所有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岗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去过疫区等信息,并现场做好手部清洁、体温测量和口罩发放等工作;督促员工下班后居家封闭管理,尽量减少外出,减少走亲访友。

(八)保证饮食安全。加强对厨师及服务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健康上岗和岗前卫生检查制度;加强食堂及餐具卫生管理,保持食堂整洁卫生,科学实行消毒清理,鼓励自带餐具。库房堆放整齐,防蝇、防尘、防鼠、灭蟑;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宰杀、采购、加工野生动物和生活畜禽,不供应冷食类、生食类等食物;尽量采取分餐、送餐制,避免多人聚集用餐。

三、应急处置

(一)员工上班后如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通过班组、车间班组负责人上报防控办公室,由办公室组织人员立刻进行现场消毒或安排员工及时去医院就医。

(二)各车间要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要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疫区的旅行史、有无与哺乳动物、禽类的接触史,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三)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时,应立即向厂防控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向开办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组织做好疑似病例员工派送定点医院治疗相关事项。

(四)由防控办公室牵头,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每日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并询问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或其他相关症状及病情进展。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落实责任,坚守岗位、坚守阵地、坚守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真正全面主动担起责任,深入车间、深入班组、深入疫情防控的第一线,及时组织指导、及时掌握情况、及时妥善应对,推动各项防控措施到点到位。

(二)加强检查督导。复工后将防控领导小组将成立专项督导线,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员工排查情况、重点部位防控情况、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不间断检查,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疫情防控隐患的督促整改,存在重大隐患风险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切实把全体人员的精气神调动起来,群策群力、群管群防,共同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

复工复产后工作计划 篇10

根据省、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求,按照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为银行业稳步有序复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机制

(一)落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

各银行对营业场所复工后的防疫监管负主体责任,银行主要负责人为本机构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银行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组,要制定完备的复工疫情防控方案,并报高新区财政金融局通过。

(二)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协调联动机制

各银行必须服从属地管理,要自觉融入疫情防控网格,建立畅通的联系沟通渠道和协同工作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妥善应对处置。

二、复工需达到的标准

一是完善防控机制。签订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制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组织机构、强化防控措施、落实主体责任,突发状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是复工人员条件。

1、返岗人员14天内无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史,无公布的中高风险区逗留史,近期连续6次核酸检测为阴性。

2、返岗人员须为防范区内居民,原则上企业实行封闭管理,根据情况逐步放开。特殊情况下,由企业采取“两点一线”“点对点”方式接送返岗人员。封控区、管控区、重点区居民一律不得返岗。

三是防护物资齐全。要提前准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控物资和洗手液、消毒液、酒精等消杀用品,确保储备充足,要设置突发应急隔离室,并建立放库物资库存和使用台账。

四是消杀灭菌要到位。做好营业场所及办公区域的卫生消毒消杀工作,特别是卫生间、垃圾桶和接触类较多的公用设备;空调使用全新风运行并关闭空调加湿功能,并对空调进风口、出风口进行消毒消杀,保持通风换气,并建立健全消毒消杀台账。

五是申请复工的银行,除必须岗位外,其他岗位人员暂时居家。

三、复工后管控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测温验码。在营业场所门口设置专人对所有进出人员测温验码、核酸检测次数及检查口罩佩戴等情况。

二是控制营业网点人员密度。采取限流措施,减少客户在网点滞留时间,保持一米线间距,营业网点内办理业务的客户不得同时超过5人,防止发生聚集性风险并做好登记工作。

三是加强复工人员管理。复工人员返岗后,要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督导复工人员及客户做好个人防护,服务交流时保持一定距离和避免直接接触。复工人员每周进行1次核酸检测,每天早、中、晚分别对复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建立健全复工人员健康信息台账。

四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在营业场所等醒目位置张贴公共场所二维码、疫情防控明白纸,利用墙面和显示屏等宣传防疫要求和注意事项。安排专人进行消毒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是做好日常消毒消杀。日常保持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每天定时对营业场所和办公区域,空调进风口、出风口和接触较多的公用设备等进行消毒消杀并做好记录。

六是严格实施闭环管理。复工人员尽量在行里进行封闭管理,确需返回居住地及外出办理业务的,实行“两点一线”闭环接送,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不必要的会议、集聚等,职工能够实现分批就餐,满足错峰就餐要求。

四、复工程序

1、银行业复工实行向财政金融局申报备案制度。银行向区财政金融局提报《金融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金融机构疫情防控承诺书》、返岗人员名单和核酸检测情况。

2、返岗时间安排。3月28日早6点起银行复工复产,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封控区、管控区、重点区等区域根据指挥部的统一安排,达到规定标准后,解除管控。

复工复产后工作计划 篇11

一、企业复工前的防控措施

1、建立防控体系。成立防控领导小组,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强化企业防控主体责任,编制企业防控方案,指定专人负责。用好疫情防控一点通平台,加强宣传推广。建立企业内部防疫防控信息上报机制,自觉接受企业全员监督。

2、集中进行排查。对返沈来沈务工人员,特别是来自疫情高发区的人员,必须及时报送,新增情况逐日填报。

3、组织体温检测。对到岗返沈务工人员,及时调查了解其健康状况,做好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上报工作。发现发热病人,按照一级响应措施有关要求,由120专车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留验筛查。

4、设置观察场所。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设置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按要求由各市(县)区疫控中心验收通过,以备使用。如无条件设置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在落实一级响应措施期间推迟接受疫情高发区相关人员返沈务工。

5、集中医学观察。对疫情高发区返沈务工人员,以及返沈前两周内有疫情高发区旅行史、与疫情高发区人员接触史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接触史的返沈务工人员,应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按规范要求强行实施14天集中医学观察。

6、做好环境消杀。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消杀工作要求,及时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厂区(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食堂、公共区)和车辆病毒消杀,为企业复工做好准备。

7、做好员工培训。主动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监督好员工,采取企业、居住点两点一线相对可控封闭措施,不参加聚会,非必要不外出,外出须做好防护。

8、加强物资储备。加强口罩、温度计、消毒药械等疫情应对物资准备,确保上岗人员必须具备相应防护用品。

二、企业复工后的防控措施

1、开展体温检测。每日监测记录员工身体状况,进入厂区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工作。一旦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职工,立即指导其到发热门诊就医,并报当地防控应急指挥部。

2、科学佩戴口罩。要求员工正确佩戴口罩,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参加会议、多人办公、接待访客以及在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佩戴口罩。科学处置废弃口罩,员工摘口罩前后做好手部清洁,废弃口罩丢入垃圾桶内,每天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3、落实防疫措施。每日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快递投放箱、公共活动场所、卫生间等公共部位和座机电话、工作台、桌椅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班车、公务用车使用后及时消毒。

4、加强通风换气。加强职工工作和生活场所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减少使用空调,定期开窗通风、清洗空调;对有回风的集中式空调系统,要在回风口设置低阻中效空气过滤器,并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保证人均新风量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的要求。

5、加强食堂管理。设立公共洗手消毒设施,供就餐人员餐前餐后洗手消毒。用餐尽量改为分时段分餐制,制作固定菜式搭配的套餐,即取即走,减少人员等餐排队时间。对在食堂就餐人员,尽量放宽人员间用餐座位间隔。餐厅每日消毒,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

7、做好会议管理。要求员工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停止职工非必要的出差,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过长时,应开窗通风。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须进行消毒。

8、规范来访接待。访客须佩戴口罩,进入厂区应进行体温检测,安保人员要认真询问和登记人员情况,重点了解有无湖北等疫情区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如无上述情况,方可进入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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