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保险欺诈工作计划(收藏16篇)
时间:2020-01-07反保险欺诈工作计划(收藏16篇)。
◈ 反保险欺诈工作计划 ◈
首先,非常感谢公司领导对自己的信任和赏识,派我来服务门店担任店长。20xx年,是国家十二五规划发展实施的最后一年,也自己这个新店长上任的起步之年,将面对激烈的金融保险市场竞争。如何上依靠公司的支持,下依靠员工的努力,严抓管理,用心经营,做好华为集团公司理赔和做业务等业务服务工作,是摆在自己和全店员工面前一个新的课题。为此,现做20xx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引入激励机制
在规章制度上,按照公司印发的《客户服务柜面管理制度》,根据本店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健全一系列规章制度,为客户提供规范化的服务,维护保险公司形象,内容主要包括《职业道德规范》《仪容仪表规范》《员工守则》《门店劳动纪律》《门店学习及会议制度》等,进一步提高了门店的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和效果。
在岗位职责上,自上而下明确每一个员工的工作职责,严格工作程序,按制度办事。对承保业务管理,利用风险管理技术及定价体系来控制承保风险,决定承保费率,确保承保质量。通过建设、使用电子化承保业务处理系统,建立完善的承保基础数据库,并缮制相关报表和承保分析。同时做好市场调研,并定期编制中、长期业务计划。
在考核体系上,建立与岗位和绩效挂钩的薪酬制度改革。薪酬社会化、奖金绩效化和福利多样化“四化”目标,全面实行薪酬体制改革。初步建立了一个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能够充分激发门店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用人机制。
二、加强团队管理,打造保险铁军
坚持把培养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作为团队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同时,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能征善战的工作团队。作为一名基层管理人员,肩负着上级领导和全体员工赋予的重要职责与使命,公司的经营方针政策需要我去贯彻实施。因此,自己必须注重保险理论的学习和管理能力的培养。注意用科学的方法指导自己的工作,规范自己的言行,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
1、组织招募新人。
根据店员自身应该具备的条件,通过媒体广告、店前贴广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招收新员工,并且从外貌、气质、学历、人品、学历和经验等方面去考察,优中选优,精益求精,真正选拔出名新店员,在岗位上试用,期满通过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签订劳动合同。
2、建设团队文化。
具体点讲,就是包括两个内容,一是以人为本,时时处处关爱员工,在学习、生活和工作方面,把员工当成企业的宝贵财富,善待员工,爱护员工,帮助员工,营造和建设家园文化;二是加强工作人员政治业务培训,提高大家的综合素质,严格奉行“热情、周到、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业务操作实务流程的规定作好接、报案、查勘定损、条款解释、理赔投诉等各项工作。
3、做好日常管理。
风险管控方面,严格遵循公司有关要求执行,为确保落到实处,自己要经常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大家学习,并进行统一检查,特别是在财务制度执行、系统权限管理、单证管理等方面查漏补缺,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要求工作人员管理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规定执行,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坚决做到合规经营。
日志汇报。
做好员工轮岗安排调度,使大家劳逸结合,有张有弛。同时,实行日志汇报制,要求所有员工坚持写工作日志,汇报自己的一天的工作进展情况和有什么收获,自己汇总以后统一向公司汇报。
三、讲究营销策略,拓展保险业务
实现效益的重要基础,是保险公司生存的基础保障。因此,在20xx年度里,将狠抓业管工作,实施营销策略,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环境、资质和信誉等,进行严格考察以后,确定一个汽车修理厂,合作办理汽车保险理赔业务。
3、短信问候,就是在节假日向华为集团公司等客户发温馨短信,进行节日问候和祝贺,增进和加深门店与客户之间的情谊。
4、派发传单,鉴于门店新开张的情况,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在街上设咨询台,散发传单等形式,大张旗鼓宣传我公司的保险业务,以及我门店服务的种种优势,使广大客户群众与我们建立合作关系。
兼职并行,建立一个覆盖全辖的查勘、定损网点,初期由门店设立专职查勘定损人员名,同时搭配非专职人员共同查勘,以提高中支业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切实提高查勘、定损理赔质量,做到查勘准确,定损合理,理赔快捷。
6、露天晚会宣传,组织一台文艺晚会,连续在辖区演出3天,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表演,为我们新开的门店助兴,为我们的业务起步壮威,为我们的名气提升开路。
7、在小区及站台发布广告,就是实施“地毯式”行动,对所有的社区全覆盖,进百家门,交百家友,知百家情,各个小区及站台发布我们门店广告。
便捷的保险售后服务。
新的征程,新的起点,新的形象,新的业绩。我们服务门店积极贯彻公司有关会议精神,带领各部员工与时俱进,勤奋工作,务实求效,勇争一流,进一步转变观念、改革创新,面对竞争日趋激烈的保险市场,强化核心竞争力,开展多元化经营,经过努力和拼搏,在市场上站住脚根,为我公司的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 反保险欺诈工作计划 ◈
1.主体是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欺诈应承担法律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欺诈行为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类:
(1)社会保险投保义务人和法定受益人。社会保险基金投保义务人和法定受益人是社会保险基金最主要和最直接的利益相关者。不论是从理论上分析还是从现实情况看,社会保险投保义务人和法定受益人都是社会保险欺诈行为最主要的主体类型。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为追求不正当利益,可能单独或与其他相关人员串通伪造或虚构社会保险待遇资料,套取社会保险基金,对社会保险基金造成直接损失或构成安全威胁,从而成为社会保险欺诈的主体。
(3)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社会保险服务机构,是指接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委托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和相关服务的机构,如代为发放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的金融机构,接受委托提供医疗保险服务、工伤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的医院或药品销售机构等。上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可能单独或与他人勾结通过虚构或伪造社会保险待遇相关资料套取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从而成为社会保险欺诈行为主体。
(4)其他诈骗社会保险基金的个人,是指除上述主体之外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构成损害或威胁的人。如养老保险待遇享有人的赡养义务人在其死亡后隐瞒死亡事实继续代领养老保险金并据为己有;诈骗团伙单独或与医保医院合谋伪造虚假就医资料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从而成为社会保险欺诈的行为主体。[1]
2.主体具有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观故意从主观上看,要构成社会保险欺诈需行为人存在欺诈故意,即希望通过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信息,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陷入错误认识和判断,从而做出错误的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相关机构或个人因为错误认识或工作疏忽,导致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少收社会保险费或多付社会保险基金,从而给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带来影响和损害的,不构成社会保险欺诈,但应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指定的时间补齐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返还多领取的社会保险基金。
3.社会保险欺诈行为的客体是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从客体上看,社会保险欺诈行为损害或影响的对象是受法律保护的相关社会关系,或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只有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构成威胁的行为才能成为社会保险欺诈行为,其它的未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构成直接威胁的行为均不构成社会保险欺诈行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是指社会保险基金不受威胁和侵害的良好事实状态。为了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必须将影响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社会关系纳入法律规范调整范围。社会保险基金从筹集、管理、投资到支付阶段都可能遭遇安全威胁,这种安全威胁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社会保险基金本身受到侵害,如社会保险基金因骗取和冒领而受到损失;第二类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正常管理秩序受到破坏,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管理秩序因用人单位故意隐瞒或伪造社会保险投保资料而遭受破坏。因此,社会保险欺诈的客体包括两类社会关系:一是社会保险基金财产所有关系;二是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管理关系。
4.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已经完成从客观上看,要构成社会保险欺诈需行为人已经完成了欺诈行为,并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造成了危害。因此,尽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欺诈的想法,但如果没有在客观上实施欺诈行为,即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虚构足以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带来损害或影响的材料或事实,则不构成社会保险欺诈。值得特别一提的是,社会保险欺诈的构成并不以社会保险基金资产存在实际损失为条件。笔者认为,之所以不应将社会保险基金存在实际损失结果作为社会保险欺诈的要件,是因为社会保险基金承担的社会功能具有特殊性,其本身的安全性要求远远高于一般的基金或资金对安全性的要求。不仅其结果安全需要特别维护,运行过程及管理秩序的安全也不容许破坏,否则应承担社会保险欺诈责任,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
随着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的扩大和统筹层次的提高,我国社会保险基金规模将迅速扩大,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也将成为社会保险管理的重要内容。尽管作为社会保险基本法的《社会保险法》用专章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了规定,但从具体内容看,主要是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等事项进行了规定,且比较原则。笔者认为,为了将社会保险基金的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最大限度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国家应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条例》。该条例除应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基本原则、监管体制、监管措施、监管程序、法律责任等进行全面系统规定外,还应对社会保险反欺诈进行专门规定,从而为社会保险反欺诈提供直接的法律依据。
尽管我国《刑法》对诈骗公私财物犯罪进行了规定①,但由于社会保险基金不同于一般公私财物且承担着特殊的社会功能,具有非同一般的作用。社会保险基金是由用人单位、劳动者个人(城乡居民)缴费和补贴共同构成,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管理,专门用于劳动者养老、疾病治疗、工伤康复、生育和失业救济的专项资金,是社会成员的“养命钱”和“保命钱”[2]。此外,仅从所有权的角度看,社会保险基金也不同于一般的私人财产和公有财产,更类似于共有财产或信托财产。因此,为了有效打击和遏制社会保险欺诈,维护社会保险基金的正常管理秩序,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笔者建议,在《刑法》中增设“社会保险基金诈骗罪”。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解释》,就《刑法》第266条的含义及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它社会保障待遇的行为如何适用刑法有关规定的问题做了如下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它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尽管上述司法解释为社会保险欺诈行为的刑法适用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但笔者认为,该解释未能体现骗取社会保险基金与骗取一般公私财物在社会危害性上的差别,因此,建议下一次修订《刑法》时在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的“诈骗罪”中,增设“社会保险基金诈骗罪”,并在具体的刑罚设定上高于一般的诈骗罪。
尽管社会保险基金诈骗具有共同性,但由于不同地区社会保险发展水平不平衡,尤其是社会保险基金积累规模差异较大,因此,不同地区社会保险欺诈问题的突出程度不同,且具有一些地区性特征,诈骗手段、工具和方式也不尽相同。此外,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反欺诈法律文件的正式出台可能还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又只能为社会保险欺诈的刑事审判提供立法依据。因此,笔者建议,国家应鼓励社会保险发展较早、社会保险基金规模大、社会保险欺诈现象相对突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率先制定地方性社会保险反欺诈立法,探索和积累立法经验,等到条件成熟后再出台全国性统一立法。事实上,一些地方已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并收到了初步成效。如重庆市就在出台了《重庆市骗取养老保险基金处理办法》。
三、社会保险反欺诈的执法对策
徒法不能以自行,要能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打击社会保险欺诈必须有赖于完善的管理体制。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的现状,笔者建议,在统筹区一级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机构中增设社会保险反欺诈内设机构,专门负责本统筹区的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其基本职责包括:负责指导本统筹区社会保险基金的反欺诈工作;根据需要在报经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在本统筹区内设置分支机构,并确定其工作区域;制定本统筹区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规程;根据举报或自行开展社会保险欺诈查处工作;指定分支机构查处本辖区内的社会保险基金诈骗案件;就查处的具体社会保险基金诈骗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对本统筹区的社会保险欺诈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等。
社会保险基金涉及社会保险关系建立、社会保险费征缴、社会保险基金托管、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经由的主体包括社会保险基金行政主管部门、社会保险事务经办机构、社会保险服务提供机构、社会保险经费拨付部门、社会保险基金托管机构、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机构、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机构。由于在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发生骗取社会保险基金事件,因此,在上述相关主体,尤其是监督管理主体之间建立社会保险反欺诈协调机制将具有重要的意义。如作为全世界对欺诈处罚最严厉的国家,美国就建立有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险反欺诈和商业保险欺诈法律制度。其中,美国在反保险欺诈的行政监管方面非常注意相关机构的合作配合。美国全国健康保险反欺诈协会(TheNationalHealthCareAnti-FraudAssociation,NHCAA)20发布的《白皮书》就如何建立和完善反医疗保险欺诈提出的七个基本原则中首要的原则就是要建立完善的监管协调机制,这个协调机制不仅包括社会保险相关主体之间的监管协调,还应包括社会保险系统与商业保险之间的监管协调机制,其核心是信息共享平台和机制的建立。①
为了不断提高预防和打击社会保险欺诈的能力和效果,除了继续完善信息披露、外部审计、财会规则等现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外,还应建立和完善以下专门的社会保险反欺诈制度。
1.社会保险基金基础信息管理制度从实践上看,社会保险基金被诈骗的直接原因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对诈骗人所提供的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相关材料难以进行及时有效的判断。而导致这一现状的原因则是工作人员无法及时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材料的相关机构,如提供医保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户籍管理的公安机关等进行核实。如果有一套专门的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将大大降低社会保险基金被诈骗的风险。为此,笔者建议,国家应出台相关法律文件,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必须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险基础信息管理系统,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相应管理职能的国家机关和服务机构,尤其是提供医疗、工伤保险服务的医疗机构和药品销售机构,负责户籍管理的公安机关等,应将与社会保险有关的信息材料及其变更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上传到信息管理平台,以供相关单位和个人查询,违反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条件成熟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社会保险基金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应实现互联互通,形成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信息管理平台。
2.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特别处方管理制度通过对近年来发生的社会保险基金诈骗案件的分析,笔者发现诈骗医疗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案件在整个社会保险基金诈骗案中占有相当的比例,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是提供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服务的医疗机构和药品销售机构在给患者的治疗方案和用药上具有很大的随意性,缺乏规范的管理。因此,笔者建议,国家应出台相关法律文件,对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处方原则、处方医生的资格、处方的审核程序、病历及处方的电子化、病历及处方的归档管理、法律责任等事项进行明确规定。
3.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从国内外的实践看,通过伪造、变造社会保险档案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是社会保险欺诈的重要方式。因此,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险档案制度对于有效预防社会保险欺诈具有重要的意义。所谓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社会保险业务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专业性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表面看是管钱,其实管理的是参保人的权益记录,参保人的缴费记录是其未来获得社保待遇的依据,记录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等对于参保人而言非常重要。对于某个具体劳动者来讲,社会保险档案是认定其社会保险资格、应否享有某种社会保险待遇和计算具体待遇数额的基本依据。此外,全面、客观、真实的社会保险档案也是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机构查证和认定社会保险欺诈的基本证据。日本的“幽灵人瑞②”和希腊的“幽灵退休者”得以产生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档案监管。7月23日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档案局共同制定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该规定对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做了基本规定,但还不够完善,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充实和完善:第一,应允许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通过签订协议委托所在地的专门档案管理机构对社会保险档案进行专项管理。第二,明确规定各类社会保险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主体。第三,适当扩大社会保险档案的归档范围,包括农村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过程形成的专业性文件材料;社会保险权利人享受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服务的处方、病历等资料。第四,实现社会保险档案电子化并与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联网,以便于相关机构和人员查询。第五,出台统一的社会保险档案管理操作指南,完善社会保险档案管理规程。
4.社会保险反欺诈抽查制度从国外的经验看,完善的社会保险基金抽查制度能有效预防社会保险欺诈。我国应该充分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社会保险基金使用抽查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使用抽查的管理机构、抽查对象的确定方法、抽查措施、抽查程序、抽查结果的处理、法律责任等基本事项进行明确规定。笔者认为,可在省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中设置专门的社会保险反欺诈机构,并由该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抽查。社会保险基金使用抽查机构可根据一定时期内本辖区社会保险欺诈事件的发生情况及其分布特点,对社会保险基金使用中可能产生的欺诈风险按类型进行高、中、低评级,对于存在高欺诈风险的地区、行业、单位或个人应正式列为抽查对象。在锁定抽查对象后,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抽查机构的工作人员凭有效证件有权对被抽查对象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的事实依据进行调查,包括查阅和复印相关书面材料、询问相关机构工作人员、约谈社会保险受益人、询问相关证人、调取有关影像资料等,相关机构和人员应予以配合。抽查机构对抽查结果应分别做出处理,对存在欺诈但不构成犯罪的依法自行进行处理,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健全的执法机构是反欺诈法律制度得以实施的保障。[3]我国《社会保险法》第78条规定:“财政部门、审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政府审计监督,不仅各级政府审计部门加大了对由本级政府管理的包括社会保险基金在内的整个社会保障基金的审计力度,国家审计署也开展了社会保险基金专项审计,先后发布了国家审计署《第34号公告: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结果》、《社保基金会基金管理及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此外,还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进行了审计。通过审计,审计部门发现了大量违规违法使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对此,审计部门就如何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和改进相关管理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对于预防和发现社会保险欺诈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政府审计的权威性、全面性和规范性使得其在社会保险基金执法监管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可以有效威慑和遏制社会保险欺诈行为的发生。为此,笔者建议,正式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政府年度审计制度,社会保险统筹区一级政府的审计部门应对由本级政府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托管、投资和支付情况进行专门审计,并向社会公开披露审计结果,国家审计署则应对全国包括社会保险基金在内的整个社会保障基金进行年度审计,并公开发布审计结果。
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社会保险争议的规定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具体包括: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法释〔〕14号),该司法解释第1条规定:“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6号),该司法解释第6条规定:“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三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法释〔〕12号),该司法解释第1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只受理因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而引发的劳动者诉用人单位社会保险争议案件,以及劳动者因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本人因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所做的裁决不服而提起的诉讼。笔者认为,人民法院可以适当扩大有关社会保险待遇案件的受理范围,将劳动者提起的社会保险诉讼全部纳入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这不仅可以及时有效地维护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而且可以有效地遏制和震慑因此而衍生的社会保险欺诈行为。通过建立特殊的诉讼制度来有效防止社会保险欺诈是一些社会保险制度比较发达的国家的经验,如美国就有社会保险欺诈促讼制度,即允许公民个人就社会保险欺诈行为以本人名义提起诉讼,并按比例分享罚款。这不仅有利于调动普通民众参与社会保险反欺诈的积极性,而且可以大大增加社会保险反欺诈的有效性,还可以明显降低社会保险反欺诈的成本。为此,笔者建议,对于用人单位因少缴社会保险费而引发的劳动者起诉案件,以及因社会保险事务经办机构拒绝支付、延迟支付、不足额支付社会保险金而引发的诉讼,人民法院应直接受理,而不必以经过劳动争议仲裁为前置程序,在条件成熟后也可以引入社会保险欺诈促讼制度。
利用司法活动进行宣传教育是我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法定职责。司法审判不仅是对具体个案涉案人员的行为进行司法评判和法律制裁,其审理中控辩双方对案件事实的举证、质证,合议庭的认证以及对当事人行为法律性质的分析和认定,公诉人对相关法律规定适用的分析,以及被告人认罪悔过的陈述对于参加旁听人员了解我国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知晓案件所涉行为的边界,明确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从而得到生动形象的法治教育具有特殊的功能和价值。为此,笔者建议,人民法院可选择一些宣传教育价值比较突出的社会保险欺诈案件进行公开审理,邀请人社部门、社保经办机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劳动者代表、社会保险服务提供机构、新闻媒体来旁听案件的审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社会保险反欺诈中的独特功能和优势。
司法建议是司法机关职能活动的延伸。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为我国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通过对案件的审理,不仅可以对具体案件的违法犯罪事实进行全面系统的把握,而且能够对案件发生的原因进行深入的了解和剖析。在此基础上,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如果通过向有关管理机构或组织单位提出司法建议的形式就国家相关政策法律的完善和具体工作的改进提出正式建议,将大大提高打击有关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010年,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在侦办一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诈骗案的过程中发现,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中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案件审结后负责该案的检察官们专门给原卫生部部长写信,信中对骗取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的严峻形势以及案件发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就如何完善相关政策和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建议。此外,侦办该案的检察官们还通过检察信息的形式,逐级向上反映了相关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原卫生部对此给予了高度肯定,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诈骗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统计分析,为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和改革提供了实证依据,卫生部也专门致函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表示感谢,并表示对其所反映的有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中的问题高度关注,对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完善了相关监管措施。笔者建议,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可结合所审理的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的案件,通过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计生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机构、相关组织单位等社会保险基金相关管理部门和机构单位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的方式,就如何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提出建议,从而有效预防社会保险基金诈骗案件的发生。
◈ 反保险欺诈工作计划 ◈
近日,芜湖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联合市保险协会,在芜湖市人寿财险公司会议室,召开全市2017年反保险欺诈专项工作座谈会。市保险业协会陈元生秘书长、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卢康林副支队长,五大队民警及各保险公司在芜分支机构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保险业协会秘书长陈元生主持。
会上,人保财险、太平洋保险等19家保险公司简要汇报2016年各家公司在芜湖“出险”和理赔的情况。市保险业协会通报了2016年全市保险市场总体情况和反保险欺诈相关情况。卢康林副支队长代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通报了全市保险诈骗案件侦办情况,指出了在线索移送、案件查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就规范线索移送和相关证据规格方面对各保险公司和市保险行业协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结合典型案例,从骗保手段尤其是新型手段和警保协作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大家一致认为,芜湖市“警保”双方一直高度重视保险理赔工作,为规范净化保险市场环境、维护诚信友信的社会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2017年,大家将继续健全完善警保协作机制,夯实反保险欺诈基础工作,在抓基础的同时,多进社区、频用网络,加大反保险欺诈工作宣传力度,以案释法、以儆效尤,加大打击保险诈骗违法犯罪的力度,为促进全市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 反保险欺诈工作计划 ◈
今年上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省劳动保障厅、市劳动保障局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结合我市医疗保险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勤奋工作,各项工作目标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三项保险扩面进展情况
(二)三项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团委下半年工作计划 ·学校下半年工作计划 ·企业下半年工作计划 ·乡镇下半年工作计划
二、主要做法
(一)积极推进扩面
灵活就业人员、正常生产企业和私营、民营企业的扩面工作,做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续保工作。为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续保工作,我们一是加强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广泛宣传政策,多次发布通告,通过市下岗再就业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站等服务窗口张贴、发放宣传单,把政策送到灵活就业人员手中;二是开展便民服务,对内优化操作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增开参保手续办理窗口,对外与银行联网双向操作,减少灵活就业人员办事时间。目前,市直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已达3.1万人。
民营企业的扩面工作力度,通过社会保险局、基金结算中心等相关单位及时掌握新增社会保险登记的私营、民营企业情况,上门宣传政策,耐心做工作,上半年已将生茂特钢等47家企业988名职工纳入了医疗保险统筹范围。
(二)完善医疗管理
1、完善协议管理。协议管理是医疗管理的基础,每年年初我们都要根据上年度协议执行情况对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进行修改完善。今年我们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完善:一是对医疗违规行为做了明确界定,并相应细化了处罚条款;二是对协议病种的实际医疗费用做了详细测算,调整了一些不合理的协议病种结算基数;三是根据基金的承受能力和医疗技术发展的实际,适当增补了一些新的医疗技术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算范围。
药监、物价等相关部门,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20xx年度执行医保政策规定情况进行了考核,总体上看“两定”机构对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执行情况较好。但也有少数单位认识不深,执行不严,甚至为了谋利故意违规操作,对这些单位作出了限期整改的处理。
3、完善基金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今年上半年,我们首次采用图表分析的形式对1-4月份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进行了细致分析,通过分析我们找出了协议病种所占比例增长过快等基金运行中存在的重点问题及其原因,更有利于监管。
◈ 反保险欺诈工作计划 ◈
保险销售工作计划是保险销售人员为了提高销售业绩和达到销售目标而制定的计划。该计划是为了指导保险销售人员在实际销售过程中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全面提高销售技巧和销售能力。
保险销售工作计划需要明确销售目标。销售目标应当具体、可行和可评估。例如,某保险公司希望销售人员在一季度内完成1000份车险的销售,销售人员可根据个人能力和市场需求进行合理的分配,设定每日、每周和每月的销售目标。
保险销售工作计划需要确定销售策略。销售策略是保险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采取的方法和手段,以达到销售目标。销售人员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推销,如电话营销、面对面销售、推荐客户、合作推广等。根据不同的产品和客户需求,选择合适的销售策略可以提高销售成功率。
保险销售工作计划需要制定销售计划。销售计划是具体的销售活动安排和执行步骤。例如,根据销售目标和策略,销售人员可以统计每天需要拜访的客户数量,并制定拜访路线图。在拜访过程中,销售人员需要了解客户的需求,并为其量身定制合适的保险产品。销售人员还需要及时跟进客户,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再次,保险销售工作计划需要培训销售技巧和知识。保险销售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产品知识。因此,保险公司应为销售人员提供持续的培训和更新的知识,使其能更好地应对客户需求和市场竞争。
保险销售工作计划需要进行销售绩效评估和调整。定期对销售人员的销售绩效进行评估,了解其销售业绩和潜在问题。根据评估结果,对销售计划进行调整和改进,以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和提高销售业绩。
小编认为,保险销售工作计划是保险销售人员提高销售能力、实现销售目标的指导性计划。通过明确销售目标、制定销售策略、制定销售计划、培训销售技巧和评估销售绩效,销售人员可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实现个人和公司的双赢。
◈ 反保险欺诈工作计划 ◈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三项保险扩面进展情况
(二)三项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二、主要做法
(一)积极推进扩面
为抓好扩面工作,年初我们制定了扩面工作计划,将扩面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按照计划,分类做好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正常生产企业和私营、民营企业的扩面工作,做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续保工作。为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续保工作,我们一是加强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广泛宣传政策,多次发布通告,通过市下岗再就业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站等服务窗口张贴、发放宣传单,把政策送到灵活就业人员手中;二是开展便民服务,对内优化操作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增开参保手续办理窗口,对外与银行联网双向操作,减少灵活就业人员办事时间。目前,市直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已达3.1万人。
民营企业的扩面工作力度,通过社会保险局、基金结算中心等相关单位及时掌握新增社会保险登记的私营、民营企业情况,上门宣传政策,耐心做工作,上半年已将生茂特钢等47家企业988名职工纳入了医疗保险统筹范围。
(二)完善医疗管理
1、完善协议管理。协议管理是医疗管理的基础,每年年初我们都要根据上年度协议执行情况对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进行修改完善。今年我们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完善:一是对医疗违规行为做了明确界定,并相应细化了处罚条款;二是对协议病种的实际医疗费用做了详细测算,调整了一些不合理的协议病种结算基数;三是根据基金的承受能力和医疗技术发展的实际,适当增补了一些新的医疗技术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算范围。
药监、物价等相关部门,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20xx年度执行医保政策规定情况进行了考核,总体上看“两定”机构对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执行情况较好。但也有少数单位认识不深,执行不严,甚至为了谋利故意违规操作,对这些单位作出了限期整改的处理。
3、完善基金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今年上半年,我们首次采用图表分析的形式对1-4月份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进行了细致分析,通过分析我们找出了协议病种所占比例增长过快等基金运行中存在的重点问题及其原因,为我们有针对
性地采取措施加强监管提供了依据。
(三)加强工伤预防
在工伤保险工作实践中,我们逐步认识到过去以工伤救治和补偿为主的工伤保险运作模式,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应该逐步向预防和救治补偿并重的模式过渡。为此,上半年我们加大了工伤预防力度。一是加强宣传。我们在报纸和电台上开设了专栏,定期宣传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知识;在《工伤保险条例》颁布三周年之际及安全生产宣传月期间,组织了两次上街义务咨询活动,制作宣传牌发生率进行了测算,准备下半年开始对各参保单位的缴费费率进行相应浮动,优则下浮,差则上调,激励参保单位加强工伤预防,降低工伤事故。三是制定奖励办法。上半年我们草拟了《安全生产和工伤预防奖励办法》,根据参保单位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率和工伤事故发生率,对那些安全生产做得好的单位及相关个人予以奖励,拟于下半年正式出台实施。
(四)加大宣传力度
为普及医疗保险常识,促进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正确执行,我们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一是扩大了东楚晚报上开设的医保专栏的版面,增加了栏目设置,以更加灵活的方式向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二是与延安路社区合作,在社区设置医保宣传栏,进行社区医保宣传试点;三是及时通过各大媒体向参保人员宣传新出台的政策、医保的最新动向;四是深入各定点医疗机构向一线医务人员讲解新一年度的医疗、工伤保险服务协议及医保政策;五是编辑印制了《黄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文件汇编》,方便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全面了解我市医疗保险政策。
(五)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
上半年,我局根据上级党组织的精神和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章和“一法一条例”活动,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章,把学习贯彻好党章与保持党的先进性建设、与医疗保险实际工作相结合;二是学习和运用邓小平理论,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和贯彻科学发展观;三是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四是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湖北省信访条例》;五是学习医疗保险业务知识,学习医疗保险政策和理论知识,学习微机应用知识。通过学习,我局工作人员坚定了共产广义理想信念,强化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提高了医疗保险理论业务水平,促进了各项工作全面进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协议病种费用占总费用支出的比例增长过快,造成人均统筹支付费用上升较快
(二)灵活就业人员断保现象较为严重
我市工作较忙、思想不重视、健康状况尚好等原因忘记了按时续保缴费;二是因为经济困难,一年1034元的医保费用难以承受,有心续保,无力缴费。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认真调查,妥善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
为认真贯彻省、市关于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的文件精神,妥善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根据市政府安排,经委、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对我市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调查完成后,将根据掌握的具体情况研究制定我市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参保办法,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将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医疗保险统筹。
(二)加快推进工伤、生育保险扩面
工伤保险扩面,一是抓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二是积极推进高风险行业参加工伤保险;三是落实武钢在黄企业等大型国有企业的参保工作;四是做好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参保工作。
生育保险扩面,重点抓好有色和十五冶等大型企业的生育保险参保工作;探索灵活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参加生育保险办法。
(三)创新管理手段,加强医疗管理
一是加快推进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信息实时传输,争取下半年实现主要定点医疗机构的实时传输、实时监控;二是完善基金运行情况分析体系,每月定期开展基金运行情况分析会,随时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管理;三是试行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信息公示,将各定点医疗机构同一病种的医疗费用情况在媒体
◈ 反保险欺诈工作计划 ◈
为了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我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从20xx年7月起,按照《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城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发放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老年参保人员的养老待遇,根据20xx年10月20日的《关于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的要求作出至工作以来的工作总结及今后的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今年市委市政府给我们制定的任务为:参保总人数28122人,征缴保费281万元,自20xx年7月启动至今,全区已参保6368人,占年任务的22.6%。其中60周岁以下的参保人员为4227人。60周岁以上申领的人员为2141人。征缴保费86万元,占任务的30.6%。今年我区给我乡镇办事处定制的任务为:北旺庄办事处应参保5971人,应收保费597100元,实际完成1736人,征缴保费26万元;北城办事处应参保17775人,应收保费1777500元,实际完成20xx人,征缴保费24万元;南城办事处应参保12284人,应收保费1228400元,实际完成2130人,征缴保费23万元;神电办事处应参保3361人,应收保费336100元,实际完成323人,征缴保费12万元;神头镇应参保389人,应收保费38900元,实际完成59人,征缴保费1万元;利民镇应参保55人,应收保费5500元,实际完成0人,征缴保费0元;小平易乡应参保206人,应收保费20600元,实际完成33人,征缴保费1000元;下团堡应参保391人,应收保费39100元,实际完成3人,征缴保费100元;南榆林乡应参保82人,应收保费8200元,实际参保0人,征缴保费0元;窑子头乡应参保117人,应收保费11700元,实际完成1人,征缴保费0元;张蔡庄乡应参保40人,应收保费4000元,实际完成0人,征缴保费0元;滋润乡应参保134人,应收保费13400元,实际完成0人,征缴保费0元;沙塄河乡应参保72人,应收保费7200元,实际完成4人,征缴保费0元;贾庄乡应参保127人,应收保费12700元,实际完成1人,征缴保费0元;福善庄乡应参保95人,应收保费9500元,实际完成3人,征缴保费100元。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精心组织下,通过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努力,取得了间断性的胜利,但离市委、市政府给我们下达的任务还相去甚远。总结20xx年7月以来的工作情况,发现参保率较低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多数乡镇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都不够,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这一重大惠民工程的认识还不到位,在实际工作中畏难思想严重、经办人员落实不到位、措施一般化、工作推进迟缓,严重影响了全县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二是乡镇虽然成立了相应的经办机构,现有人员均属临时抽调,且兼职较多,抽调人员职责分工不明,工作安排缺乏制度化、规范化,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试点工作的高效运行。
三是由于我区旧城改造比较严重,居民居住地分散,无法宣传通知到位。
四是部分人认为自己现在离六十岁还有很远,不着急办理,到以后再去办理。
五是部分人认为这个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标准太低,觉得可以办理也可以不办理,先看看再说。
三、工作计划:
(一)针对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我们的工作重点就是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舆论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创新宣传手段,运用新颖、感召力强,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将宣传触角延伸到全社会各个居委,让群众及时了解社会保险政策,及时为参保人员答疑解惑,让社会保险意识深入人心,推进社会保险事业全面发展。
(二)要严格落实责任。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不单是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事情,各机关单位按照分工、对照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履行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办事处、各居委严格搞好参保人员的资格审核认定,组织本辖区的居民积极参保。特别是60周岁以上及低保人员、残疾人员办理参保手续。
(三)要有可操作的具体办法。
第一,要确定一个明确的工作目标。第一个目标是:12月前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老年低保人员、重残人员必须100%参保登记;第二个目标是:12月底前实际参保人员占比例不少于80%;第三各目标是:应参保对象的保费全部足额征缴到位。第二,要研究一个可操作的工作方案,今天会议只是一个总体部署,究竟怎么搞,各有关单位要有一个具体的工作方案。第三,要制定一个有事业心的责任制度。工作方案制定以后,哪一件事由谁去抓,怎样完成,完不成怎么办,要有一个责任制度。
(四)加强经办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通过实际总结,认真讨论,加强经办机构的政策协调和组织领导,由成立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我区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总结评估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职责分工不明等问题,拟定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岗位职责;办事流程、人员分工等,统一管理,综合协调。
(五)继续做好追溯补缴工作,提高实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继续延期执行社保补缴政策,保证他们的权益,按照要求:严把政策关,继续为后知的人员办理补缴社保业务,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对照省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要求,提前实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使广大群众了解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是实现广大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重大惠民政策,积极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 反保险欺诈工作计划 ◈
对于保险销售工作的发展而言3月份的到来意味着产生了新的机遇,尤其是目前自己的销售业绩并不理想的情况下自然需要想办法改善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毕竟面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唯有认真对待才能够通过自身的努力得以解决,再加上3月份的确在保险市场方面有所变化从而需要提前做好规划,基于这类目的让我在总结过去工作经验的同时也制定了3月份的保险销售计划。
在客户资料的收集与整理方面应该更加用心些才能够获得更多机会,毕竟在保险销售工作中不能仅仅将希望寄托于客户主动上门,很多时候需要自己去寻找并开发客户才能够为自己的销售工作带来效益,实际上主要还是自己在销售工作中不够主动导致身上可以利用的客户资源并不多,这也意味着纵使自身的销售能力再强也很难在有限的客户资源内有所作为,连如此浅显的道理都不明白又怎能奢求在销售工作中有所成就,所以认清自身的不足以后应当在3月份加强客户资料的收集以便于更好地创造机会。
由于对保险业务不够熟悉应当加强对这方面的学习才行,在以往的销售工作中便出现过这类问题导致客户觉得自己不够专业,毕竟若是无法在保险业务的专业度上获得客户的认可则难以被对方信任,正因为没有意识到这种浅显的道理导致在销售工作中的努力方向出现了偏差,事实上若是自己足够用心的话应当能够体会到保险业务知识对自身销售工作的重要性,因此在3月份的销售工作中应当注重业务知识的学习以便于更好地获得客户的信任。
拜访量不够导致原本就紧张的客户资源很难在保险销售工作中得到有效的.利用,考虑到很多客户当场拒绝的缘故是因为对保险业务不够熟悉,或者说是想要观望一段时间从而难以尽快作出答复,所以应当要主动上门拜访并增加拜访次数才能够体现出自己的诚意与对客户的重视程度,在销售行业竞争十分激烈的情况下应当明白客户资源的重要程度并做好相应的拜访工作才行,尤其是目前自己的销售业绩并不理想的情况下应当明白客户的拜访量不够将会造成怎样的影响。
制定的计划对我而言还是应该尽快落实下去才能够有效提升自己的销售业绩,而我在履行保险销售员职责的同时也会加强对自身的要求以便于适应职场变化的形势,希望在制定计划以后能够通过销售工作中的努力弥补以往业绩差造成的遗憾。
◈ 反保险欺诈工作计划 ◈
首先,继续做好先前的工作,听从领导的安排。
第二,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后援服务,和各位老师为国华为经代搭建一个更好的平台。
第三,继续努力的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那我希望有机会的话能够去听一听老师们的课程,因为很多东西自己去看和通过老师讲解,在理解上是有一定的差距的。
全面的认识。说实话在之前没有接触保险行业前,我对保险的认识就是,保险都是骗人的,对保险这门行业的认识非常的狭隘和片面,在真正的了解之后发现,那么对于现在的社会,太多的事故问题的发生,保险就显得越加重要。
真实、贴切的认识,明确了努力和改善方向,通过与领导和老师们接触,学到了珍贵的人际交往技巧和处世经验。作为一名刚毕业的学生,能够有机会来到国华工作学习,我感到非常的荣幸。做学生的时候希望尽早的参加工作,但根本不了解职场,工作之后才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每一个人职场都有它特定的一个运作流程
3、 电脑办公的实用知识与软件应用技巧,以及处理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强化了我对扩展知识和提高能力的学习欲望。虽然我大学学习的是电脑,但它设计的方面也很广,我学习的是计算机网络。学习的侧重点不同,所以之前对办公的应用也不是很精通,而且我之前是很烦恼excel表格,但通过在工作中的学习,发现它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在认真面前,困难就是个纸老虎。我不怕自己犯错,需要的是在错误中总结经验,不能一错再错。也希望在我犯错误的同时,领导积极地批评指正,因为在以往的工作中,领导从没有严厉的批评过我,总是给予鼓励,这让我想到了某位名人说过的一句话就是“好孩子是夸出来的”我觉得是有一定的根据的,鼓励和夸赞也是一种动力。
踏实、认真、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虽然初审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但它是一个需要你去认真仔细对待的工作,可能就是写错一个数字,可能就是一项内容空缺,等等,就会带来很多的问题。处在什么样的岗位上就该以身作则,做什么事都要担起自己的责任。
◈ 反保险欺诈工作计划 ◈
引言:电力盗窃是一个严重破坏社会发展和经济稳定的现象。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制定了反窃电工作计划,旨在有效打击盗窃行为,保障供电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本计划包含了宣传教育、技术防范、执法行动等多个方面的措施,力求全面推进反窃电工作。
一、宣传教育
1.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盗窃电行为的认识和了解。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平台,以及社区、学校等场所,宣传盗窃电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同时,加强与市民的互动交流,倡导全民参与反盗窃电行动。
2.加强对电力工作人员和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通过培训课程、考试等方式,规范电力从业人员的工作行为,增强他们对盗窃电问题的警惕性和辨别能力。
二、技术防范
1.建立完善的电力设备保护系统,加强对供电网络的监管和控制。通过安装智能监测设备和报警系统,及时发现并精确定位盗窃电行为,有效遏制窃电犯罪。
2.推广使用先进的智能电表和智能电网技术,提高电力监测和管理的准确性和效率。通过远程抄表、智能用电等手段,更好地监测用户的用电行为,发现异常情况和问题。
3.加强与相关科研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开展电力设备安全性能评估和技术创新工作。通过研制新型设备和技术,提高电力设备的安全性和抗干扰能力,降低盗窃电行为的发生概率和威胁程度。
三、执法行动
1.加大对盗窃电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执法团队的组织和配备。通过建立专门的反窃电执法机构,整合警力和技术资源,形成打击盗窃电犯罪的合力。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合作,集中力量打击盗窃电犯罪的“保护伞”。通过与公安、市场监管、供电公司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资源整合,打破犯罪分子的庇护网络。
3.加强对电力设备市场的监管,保障合法经营的电力设备供应。加强对电力设备商的准入管理和监督检查,严禁销售、购买和使用非法改装的电力设备。
结语:反窃电工作计划的实施,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努力。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多方协同,才能真正根除盗窃电问题,确保供电安全和社会稳定。我们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反窃电工作必将取得重要成果,为我们的社会带来更加明亮和谐的未来。
◈ 反保险欺诈工作计划 ◈
(一)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通过加大社保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强化激励机制等措施,进一步摸清各项社会保险应参保人数,明确扩面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提高重点人群的参保率。督促民营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足额参保缴费。鼓励引导非公企业从业人员、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城镇居民、农牧民、被征地农民积极参保,不断提高参保率,稳定续保率。下半年起,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参保的要求,将事业编制人员纳入养老保障体系,实现应保尽保。以高风险单位和事业单位为重点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将生育保险实施范围扩大到各类用人单位。确保完成自治州下达的20xx年五项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目标任务。
(二)加强基金征缴工作力度
继续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力度,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及缴费基数审核制度。确保完成自治州下达的20xx年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清欠工作目标任务。
(三)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正确发放
加强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审核,重视基金收支运行分析,以年预算、重点监控等行之有效的方法,继续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合理正确支付,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率达100%。
(四)扎实推进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通过稽核手段认真查处拒缴、少缴社会保险费行为,着力解决企业单位少报、漏报和瞒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的问题,实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自治州下达的20xx年五项社会保险书面稽核、实地稽核工作目标任务。
(五)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继续认真组织实施县政府办下发的《和静县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静政办发[20xx]71号),实行新的统一的缴费标准档次和养老待遇计发办法。在对过去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回顾、全面分析、深入思考的基础上,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改进办法,力争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实现城乡居民应保尽保全覆盖。同时,不断规范经办流程,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管理基金专用收据,推动形成年终集中缴费与个人全年自愿缴费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基金征缴全年常态化。并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银行代扣代缴覆盖面,不断提高保费收缴工作银行代扣代缴成功率,切实维护参保城乡居民、农牧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完成自治州下达的20xx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目标任务。
◈ 反保险欺诈工作计划 ◈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为了更好的开展以后的工作,现将计划安排如下:
一、加强自律管理,维护保险市场经营秩序
按照全区保险工作会议的精神,根据贵港保险市场的实际,协会在责任感、敢抓敢管的精神状态,通过加强自律管理,为会员公司营造“依法经营、有序竞争、诚信服务、共同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
(一)以检查及落实整改为推手,促进市场秩序逐渐好转。
车险业务开展了业务检查,而且一年比一年深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着重抓落实整改。今年元旦上班后的第一天,立即召开各产险公司中层以上骨干参加的“20xx年规范市场检查情况通报暨整改动员大会”,会上宋超良秘书长将上年底检查各公司的相关情况予以公布;刘建伟会长就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意见作动员,对全年规范车险市场秩序进行部署。会后,协会秘书处相关人员逐一地到每家公司召开领导和相关人员调研会,调查了解公司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认识及所采取的整改措施,防止应付了事和走过场,从而促进存在问题得以妥善解决。
(二)以自律协议为措施提高公司公平有序竞争的自觉性。
二、加强摩托车交强险自律。
20xx年,关于保险公司委托非法中介和个人销售摩托车交强险保单的现象尤为突出,严重扰乱了摩托车交强险市场的正常秩序,为促进我市摩托车保险业务平稳较快发展,协会多次召开车险专业委员会会议,研究出台了《贵港市保险行业摩托车交强险自律协议》,明确了办理摩托车交强险的场所和人员,规范了摩托车交强险保单的管理和使用,同时制定了违规处罚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同时,协会还深入到桂平平南进行调研,并结合实际情况,在平南县同步执行该协议。协议签订后,根据相关规定,协会定期核查各公司的摩托车交强险保单,对违反协议规定的行为及时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在《贵港市保险行业摩托车交强险自律协议》执行过程中,协会还及时对不适宜的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再次签订了《贵港市保险行业摩托车交强险自律协议补充协议》,为促进我市摩托车交强险业务走向规范化管理的良性轨道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签订《贵港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自律协议》。
20xx年是贵港的“项目建设年”,各保险公司围绕目前贵港的一些工程项目,积极开展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为规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切实发挥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在维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利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维护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市场秩序,协会首先从规范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入手,深入市场和建筑行业进行调查研究,并组织各会员公司相关领导开会研究,签订了《贵港保险行业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自律协议》。
四、修订和完善了《贵港保险行业水险业务自律协议》。
贵港金黄水道是我市的一大优势,货船运力突破了164万吨,拥有货船2300多艘;20xx年港口吞吐量完成3500多万吨。全年水路保险业务量约3000万元保费。但近年来,由于不理性的竞争,水路保险市场较为混乱,非法中介及个人几乎控制了水路货运市场,导致水路保险业务市场基本只剩下两家公司在苦苦经营。本来效益见好的险种, 由于支付高昂的手续费,利润空间小了,风险大了,经营效益大大降低了。20xx年签订的《贵港保险行业水路业务自律协议》已不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为了净化水路保险市场环境,促进水路保险业务稳健经营,更好地维护保险合同各方的合法利益,协会组织八家财产险会员公司研究协商, 并修订和完善了《贵港保险行业水路业务自律协议》,促使我市水路保险市场得到进一步规范。
五、共同努力促进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降费或变相降费、讨价还价、随意使用费率浮动系数承保;以应收不收、阴阳保单、退费、扩大赔案、假案、假的发票等手段套取费用;以高手续费争抢业务的无序竞争行为日趋减少,市场竞争逐步回归到公平和理性上来,从而使保险资源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开发,大大减少无谓的成本开支。可以这样说,目前的保险市场秩序是近年来最好时期。
(三)以实施见费出单为重点,全面落实车险业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提升财产险公司的管理水平及服务质量,提高车辆承保质量,预防“病从口入”,协会及时召开车险专业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广西机动车辆保险实施见费出单制度自律公约》的实施方案,确保《广西机动车辆保险实施见费出单制度自律公约》的顺利执行。20xx年,贵港8家产险公司有7家车险保费实现应收保费为“0”,有效地解决了过去长期困扰的应收保费问题。同时,协会还组织各产险公司统一执行广西保险行业协会下发的《关于广西保险行业车险理赔信息查询平台升级的通知》(保协桂发[20xx]107号)文件,尽可能正确使用费率浮动系数,避免错保或少收保费。
(四)公平公正严格处理违约经营。
协会多方联动、公平公正、露头就打及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同行生嫉妒、相互指责行为基本克服。
◈ 反保险欺诈工作计划 ◈
一、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加强学习,提高干部素质。一是抓好学历培训,鼓励社区工作人员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学历教育活动,提高社区干部的整体学历水平,二是深入开展经常性学习,社区将每周三定为学习日,组织广大干部集中学习。
2、加强社区干部管理。一是加强社区作风建设,教育引导社区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念,把握群众路线基本要求,增强廉政意识。
二、创新机制和方法,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和能力
抓好社区楼院党支部的建设,开展好群众路线实践活动,建立健全楼院党支部的各项制度和机制,充分发挥楼院党支部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提高楼院党支部的凝聚力。 我社区的服务大厅目前已经正式启用,但是还有不完善之处,今年我们将逐步完善服务大厅设施,使之规范化。
今年社区将继续以建立健全楼宇支部,改善弃管小区环境,以建和谐楼院、和谐小区为突破口,打造明星社区。争先创优,全力打造国家、省服务水平一流社区。
三、创新服务方式,打造15分钟生活圈
先锋社区下岗失业人员比较多,针对这一现象,社区完善网格信息,开展中介业务,加强与用人单位沟通,提高就业率,解决困难群体的生活。 让下岗居民都能有工作,达到安居乐业。组织辖区文体协会成员,根据居民的需求和社区的能力,有针对性的开展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在社区内多挖掘文艺骨干,为社区文体活动的开展做好准备工作,同时多方面地丰富社区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发挥社区志愿者的模范带头作用,在社区开展宣传工作,推动移风易俗,坚决扫除各种歪风邪气,为社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引导社会健康向上的新风尚。
四、其它工作
(一)党建工作
1、充分发挥社区党总支的领导核心作用。
2、切实加强社区领导班子建设。
3、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不断提高社区党务工作者的队伍素质。强化对社区党员干部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教育培训,每月参加集中培训时间达到5天以上,培训面达到100%。
(二)民生工作
1、民政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社区干部要经常入户进行调查,对居民的生活、工作情况要有一个准确的了解,对家庭困难够低保条件的家庭告知其办理的手续,对医疗救助工作进行宣传,对有临时困难的家庭帮助其办理
3、医疗保险工作,是一项责任大,任务重的工作。
5、活跃居民文化生活。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司法、宗教等项工作
2、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强化居民防范意识。
3、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处理力度。抓好辖区内调解规范化建设。
4、司法工作要围绕普法治理依法治理工作、抓好两劳帮教、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的预防调解工作。
5、对辖区内的信教群众进行登记造册,对辖区内的宗教场所进行监管。
(四)抓好计生服务工作
1、加强基础管理,做好经常性工作。对各种表、卡、册、单要及时上报。
2、树立全新理念,深化宣传教育服务。
(五)信访工作
(六)卫生工作
(七)城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八)其他各项阶段性工作
◈ 反保险欺诈工作计划 ◈
1、没有竭改动思想不雅观念,增强发展决议疑念
强化求助紧急熟悉,增强发展的紧迫感。面对竟争猛烈的市场状况,公司一多量中支公司、四级机构的衰亡对我们的生存空间带来了从已有过的搬弄,我们将正正在支公司广泛睁开求助紧急教育,进一步健全支公司中部绩效检验制度,实正把古迹取生存相挂勾,从而最大年夜限定的变动义务的外延动力。强化坐同熟悉,培树实抓实干的义务作风。正正在新的一年中,我们将连络xx公司的实际情况,针对车险范畴大年夜,效益基础好的结果,采取业务培训、坚苦会诊、专家引诱、政策激发等有针对性的发展方法来晋升效益,保持支公司业务的可继承的跨越式发展。强化换位熟悉,全面提升支公司的处事笼统。保险的互助已经是处事的互助,正正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把处事的不雅观念认真落实到每笔业务中,细化处事流程,清楚处事内容,尺度处事量量,经过进程我们的处事来获得客户的认同,获得品牌的效应,获得市场的时机。
2、没有竭劣化运营结构,完成科学发展
承继抓好车险业务。车险业务是我们的主挨业务。但如果何使车险业务高涨赚付、产生效益一直是我们亟需打破的瓶颈,正正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依照对车险业务的统计数据,进一行动止分公司核保的解决规定,保劣限劣,抵达晋升车均保费、减少赚付率,力争车险业务成为有效益的龙头险种。
一是要稳固老客户,做好车险的绝保义务,充分阐扬“全城通赚”的处事优势,力争将绝保率连结正正在50%以上,其中长期客户绝保率连结正正在90%以上;车队业务及团车业务连结正正在80%以上;4S店的绝保业务连结正正在30%左右。
两是要承继以营运车辆为主,使其成为车险发展的主渠讲。
三是要自动拓荒新的车险渠讲,我们挨算20xx年将拓展2—3个车险渠讲。
重面拓展非车险市场。一直以来劣量的非车险业务其市场所做非常猛烈,xx公司的**电网及中电投业务,由于英大年夜公司树立后份额的增加,使我支公司的业务遭到了影响,保费范畴较着减少。20xx年我们除要承继抢夺做好非车险的绝保义务以外,借要自动拓荒新的非车险添加面,那对我们的运营核算战控制风险具有重要的浸染。我们挨算重面发展“疑用险+车险”的联动业务,自动抢夺疑用险的保费范畴,力争正正在非车险业务绝保的基础上,使非车险保费范畴上个新的台阶,确保保费范畴比20xx年下跌50%以上。
大力深化人身险业务。从20xx年的运营情况来剖析,我们的人身险业务借没有徐速发展,但是正正在今年年末我们已经做了有效战自动的筹备,力争正正在20xx年促进人身险业务徐速发展。我们挨算利用营业车辆的启保特色,做好“车+人”保险。并以星散型的人身险业务整分化渠讲发展,抢夺有稳定的保费。
3、没有竭强化队伍拔擢,夯实发展基础
努力提升支公司班子成员把握全局的解决能力。认真研究战剖析市场,操作微不雅战微不雅观的政策,对公司运营标的目标做出正确的鉴定战抉择企图。宽酷对立散会制度、学习制度、调研制度,班子成员既做抉择企图者,也做实际者,同时宽酷实行分公司的恳求正轨各项费用解决,晋升各种本钱的操作率,正正在公司的运营解决中既晋升效能又晋升遵命。努力提升解决人员支现结果解决结果的能力。依照万总正正在十月份司务汇集会中提出的要“崇尚一个粗力,强化两个熟悉,提升三个能力”的恳求,我们将把解决人员能力教化的晋升做为新年度义务的重中之重,对立以会代训的方法晋升解决层的实践素养,操作结对启包的形势晋升解决者的实际能力,阐扬考核载体的浸染增强解决人员义务的责任熟悉。经过进程一级抓一线,抵达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干给一级看的效果,从而促进局部支公司的良性发展。努力提升支公司人员的集团战斗力。把培养战引进人才网做为公司发展的根蒂大年夜计来抓,为公司继承健康发展供应强大动力。
今年,我们将承继保持队伍的继承稳定,并把新鲜血液的引进做为一种常态态的义务来抓。目前我们正正正在跟1—2位劣量展业人员中止卡脖子雷同,一旦条件成生我们将立即引进。同时我们将加大年夜业务培训力度,除插手分公司结构的各项培训,我们借将依照分公司各业务部门的恳求,有针对性的中止业务培训,主要是政策宣导,展业方式等圆面,没有竭晋升局部员工对公司发展恳求的明白能力战实行能力,使局部员工把公司的发展恳求战自己的益处连络正正在一起。
4、没有竭尺度法规熟悉,加大年夜风险防范
用文件防范风险。承继贯彻落实70号文件粗力。70号文件是公司健康发展的引诱性文件,我们要承继深切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对立把开规贯穿于运营解决的全历程,做到主动开规,自觉开规,初终紧绷“开规运营”那根弦。用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探索建立控制启保风险的机制,正正在展业历程中要尊崇保险规律,宽酷遵照总分公司的启保规定战恳求,
对保险项目认真审核,保劣限劣,遁避上风险项目。用认真遁藏失落误。承继做好业务财务数据真实性义务。虽然正正在那圆面我们已经做了大年夜量的义务,数据真实性也经得起考验,但我们没有克没有及有所紧怠,要承继保持上去。
◈ 反保险欺诈工作计划 ◈
今年,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围绕和推进业务发展、服从与服务于全行中心工作大局以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方面仍有许多发展空间,需要在今后付诸努力。我们将在行党委领导下,从实效出发,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为全行核心竞争力的提高,为把我行办成“最具价值创造力银行”发挥支持保障作用,提供精神动力。
为此下面制定了一个月的工作计划:
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员工的积极性凝聚到落实建行发展战略,做好自身工作上来。拟邀请省委党校教授来行作专题辅导,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学习心得汇报交流,采取多种形式推动全行形成新的学习热潮。
电子银行部等联手,举办员工操作技能比赛。
棋类、钓鱼等比赛,以适合各类人群的小众需求。三是和业务条线合作举办客户联谊和竞赛活动。
“岗位能手”、“青年标兵”等,通过这些活动,推进职业文明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各种先进典范,特别是行内的、身边的先进人物和事迹,以此教育广大员工特别是青年员工立足岗位,勤奋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升全行服务文化建设水平。
自控能力差、遇事不冷静,甚至逃避等问题,在作人群分类调查基础上,加强员工学习培养,从工作生活点滴细微之处关心爱护他们,使之扬长避短,适其位,展其才,尽其能,保证他们把全部精力和聪明才智都用在业务发展和业务经营上来。
学习、生活状况。基于问卷调查所反馈信息,形成一篇建行扬州分行青年员工现状调查,并以此调查为行动纲领开展青年员工喜闻乐见的活动与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青年的水平。
7、结合行内旺季营销,开展活动。一是让广大青年员工你学习我分行旺季营销的精神与省分行“6S助战旺季争当岗位先锋”倡议书;二是加强业务领域的学习:提高柜面操作技能,加强自身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用专业的水平留住客户;三是加强营销意识:开展进社区活动更好的树立品牌,提高营销服务的水平。
8、继续开展青年员工沙龙活动。市分行团委已于12月23日举办建行扬州分行青年员工沙龙第一期活动,活动现场气氛浓烈,与会青年参与热情高涨。本年度我部将继续开展好此项活动,丰富青年人的精神生活。
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进一步丰富广大员工的业余生活,形成健康活泼的工作氛围。各兴趣小组坚持自我管理的原则,基本任务是在兴趣小组组长的带领下,制定本小组的活动规则、年度活动计划,按照计划定期组织小组成员开展活动。
◈ 反保险欺诈工作计划 ◈
加强车险反欺诈工作 还保险市场一片净土
《中国保险报》记者 李彬
5月29日,由唐山市保监局、唐山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召开、燕赵司法鉴定中心协办的“预防车险骗赔与依法合规减损座谈会”在唐山召开。
保监会在2022年、2022年分别印发了《关于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车险反欺诈工作的通知》。这两个文件的出台是保监会推动反保险欺诈尤其是反车险欺诈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标志。这次座谈会旨在专门就车险反欺诈工作进行研讨,是唐山保监分局结合唐山车险市场认真落实保监会有关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
河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授、燕赵司法鉴定中心主任骆孟波就《车险骗赔预防及减损》进行了主题发言,并对车险骗赔中可能涉及到的骗赔人员、骗赔方式、项目和涉及的险种进行了分析,从政策、制度层面提出了预防车险骗赔和依法合规减损的建议,在骆孟波发言最后,特别介绍了燕赵司法鉴定中心受委托的近500起案件中带有规律性的经验和启示。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工程系教授刘建军就国外特别是美国的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制度进行了介绍。
人保财险唐山中心支公司理赔部主任陈志刚介绍说,随着车辆保有量的增多,出险率的上升,假事故现场越来越多,不法份子的手法越来越严密,做假的技能水平越来越高,他特别介绍说,随着今年节
能减排政策的出台,唐山部分资源型企业发展形势不好,造成很多高档车流入二手车市场,二手车贩利用这些高档车来故意碰撞或损毁车辆,甚至形成了专业的高档二手车“骗保”团伙,分工明确,流程严谨,对保险公司的查勘理赔人员是巨大的挑战,无形中增加了成本支出和赔款支出。他建议说,保险公司与司法鉴定中心合作是开始,关键是最后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在法律环境里的证据地位,法院的认可程度,应予以探讨。
骆孟波表示,司法鉴定意见书是由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人的地位包括科学技术地位和法律地位两个方面,从科学地位来说,是具有专门知识的自然人,从法律地位来说,接受鉴定委托后是诉讼活动的参与人。在我国,根据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鉴定人属于诉讼参与人,被定位为法官的科技助手。法律为了保证司法鉴定人所作鉴定结论的可靠性,以及更好地参与诉讼,帮助法官认定事实,其在诉讼活动中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与承担一定的义务。司法鉴定意见书的法律地位和被认可需要整个司法环境的支持,他呼吁政府、司法部门包括公检法、政法委应给予支持,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仅从保险人或单纯的鉴定机构去争取呼吁是不行的,因为鉴定机构不是执法机关,它的主要职能是提供技术支持。
座谈会上,有的代表介绍说,保险公司的查勘员对一些事故的现场追查情况不乐观,如误工证明、护理情况等都是公安机关或村委会所开具的,人情因素较多,包括伤残评定也存在对保险公司不利或不公的地方。另外,公估公司在定损过程中上报的配件是损坏、更换、还是可修复的依据并没有专业性,更多的还是依赖于4S店和修理厂。如果保险公司的查勘人员能将事故的照片收集好,通过鉴定机构对更换的配件从碰撞力学上鉴定这个配件是好是坏,也就是对公估完或修复完的车辆进行重新鉴定是十分有必要的。的代表提出,现在有的保险公估公司结合修理厂、二手车贩在制假方面给保险公司造成相当大的损害,出现了公估公司到4S店做广告,鼓动车主出险后不找保险公司报案,直接找公估人员定损,车主拿了报告直接去法院起诉,部分公估公司这种不道德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利益和名誉。
唐山保监局局长陶孟麟表示,现在唐山有保险公估公司包括外埠驻点的公估人员曾经被保险公司举报,确实涉及到误导或劝导保险消费者出事故不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报案,而是直接让公估公司查勘定损,并随意扩大损失范围,任意提高配件价格,消费者取得公估报告后,直接到法院起诉,此类案件保险公司基本无胜诉可能。公估公司与保险公司一样,都是经过中国保监会审批的具有资质的机构,所出具的公估报告可以为法院所采信,但针对部分公估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建议各保险主体公司如果发现,收集证据,立即举报,目前在全国范围内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已经启动,保险监管机关将重拳出击,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保险中介市场环境。
陶孟麟在总结发言中认为,当前做好反车险欺诈工作非常有意义,首先是有利于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利益。据统计,保险业每年因欺诈造成的损失占各类赔付的10%-30%。车险假赔案扩大了保险赔付
支出,增加了保险公司成本,变相抬高了保险产品价格,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反车险欺诈有利于挤压赔付中的“水分”,还原保险产品的真实价格,保证保险消费者获得合法的风险保障。其次,有利于提升保险公司内控管理水平。反欺诈工作涉及公司承保、核保、查勘、定损、理赔等业务流程以及人员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等各环节。做好反欺诈工作有利于促进保险公司加强内控管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提升信息化程度,实现“人防”与“技防”的较好结合。第三,反欺诈有利于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车险欺诈活动猖獗,不仅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而且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侵蚀保险机构效益,破坏正常的保险市场秩序,严重损害保险行业形象。加强反欺诈工作,从技术手段严厉打击违法人员的嚣张气焰,让其放弃侥幸意识,还保险市场一片净土,为保险市场发展创造良好的改善环境。大地财险河北省分公司高度重视这次会议,该公司派河北省分公司客服部经理文乃忠和唐山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张素平参加了这次会议,并介绍了公司反车险欺诈工作。
唐山市的22家财险中支公司主管理赔的副总及理赔部经理共40多人参加了会议。
与会者倡议:
一是加强理赔队伍建设,借助各地保险行业协会对查勘定损员资格认定考试的强劲东风,根据各自保险公司的内部规定和特色,加强培训和考核,提高技术技能,第一时间打击虚假赔案;二是进一步完善反
欺诈系统,从承保入手,严把入口关,加强各保险公司间的横向联动,将骗赔者告示天下,建起一道牢不可破的防火墙,使保险欺诈无处藏身;三是呼吁保险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加大物价、公估考核力度,建立投诉机制和准入处罚制度,完善物价、公估接受委托申请流程,公开作业,确实负起社会公平公正的评判责任;四是积极推动有资质、道德标准的司法鉴定中心的发展力度,将打假降赔、反保险欺诈工作全面社会化、合法化、阳光化,以减少职务犯罪,确保保险业健康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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