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销售方案(热门十篇)。
代理销售方案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为 项目(暂定名,以下简称“本项目”,最终项目名称以政府有关部门正式批文为准。)提供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等方面的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内容,双方愿自觉遵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位置: ;
3、物业类型: ;
4、占地面积: 约为 平方米;
5、总建筑面积: 约为 平方米;
6、委托销售范围:委托销售项目全案∕项目 期,物业面积约为 平方米,其中房屋 套,车位 个,详见附件 。委托乙方销售的最终面积数、套数、价格等经相关行政部门审批后,由双方于项目开盘前 日以附件 形式盖章确认作为乙方销售的最终依据,附件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委托工作内容
1、本项目全案营销策划(营销策划具体工作内容见附件 );
2、本项目住宅及可售停车位等物业的销售代理(销售代理工作内容见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
第三条 本合同期限
第四条 双方声明和保证
双方向对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1、甲方、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2、甲方、乙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第五条 双方权责
一、甲方权责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经双方核实乙方工作确有不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意见对服务质量进行改进和提高;
2、甲方有权变更项目市场策划、销售策略、销售价格等涉及项目所有的决策。如甲方对所提供的资料或双方确定的有关项目所有策略和执行办法有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变更。同时双方应相应调整乙方的考核任务指标;
3、甲方有权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策划思路、策略、建议、报告分析等方案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并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4、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项目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所需要的有关规划设计的图纸、资料及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并协助乙方办理代理销售相关工商、行政审批手续;
5、在本项目开盘日前30日内,甲方负责按规定办理本项目开发及销售法 律手续。保证本合同约定物业在正式开盘销售前具备《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及完成价格申报等工作,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展开;
6、甲方保证在各期物业正式开盘前完成与按揭银行的签约工作,使买家具备 办理个人购房贷款的条件。提供专业且服务水平好的签约律师在销售现场办公,向客户提供签约及相关法律服务;
7、派出专职人员在现场,具体负责如下工作:
⑴ 办理销售收款,款项进入甲方帐户(包括定金、认购款、购房款、违约金等);
⑵ 负责认购房屋的网上备案工作;
⑶ 负责现场甲、乙双方需要协调的各类工作事宜。
8、提供以下设施、销售工具及承担相关费用:
● 提供样板间(含装修、装饰、家具)、销售中心(含办公设施、设备、电话、装修、装饰)等,并承担设计、制作、安装、使用等费用(包括销售中心、样板间水费、电费、保安、保洁等物业费用等);
● 负责销售体日常办公费用;
● 负责提供看房班车及承担相关费用;
● 户外广告牌、工地围墙广告的审批、制作及费用;
● 按双方确定的宣传推广计划投入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展示会、促销及客户联谊活动(含奖品部分)、模型、报纸等媒体广告、宣传品(包括楼书、海报、户型图单页、客户通讯等)制作、发布等所有宣传推广费用。
9、甲方同意在本项目的所有宣传品上印刷乙方为全案营销策划、独家销售代理公司,并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称及标识;
10、根据本合同第六、七条有关内容,按时向乙方支付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费用。
二、乙方权责
1、乙方应组成专案项目组进行本项目的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全程与甲方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并调动公司重要部门和优秀专业资源,确保销售人员的数量和质量,提供诚心、诚信、全力服务;
2、为保证本项目销售推广的最佳效果,乙方在如下方面提供专业建议: ● 工地现场包装
● 项目引导
● 接待中心及样板间的建筑、装修、装饰的设计和施工
● 设计、执行和各种媒体发布或制作
● 向甲方推荐优秀的广告发布公司
● 向甲方推荐业绩优良的律师行、公证处、按揭银行等单位
3、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需以书面形式根据不同阶段向甲方提供项目市场 调研、市场定位研究、设计评估、全方位策划报告、销售执行报告、销售策略(含销控策略)、广告策略及实施计划等文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负责具体组织执行工作,甲方应在签收乙方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对文件内容予以书面确认(认可)或提出异议并在加盖公章后送达对方,如逾期未确认或提出异议,则视为已确认(认可)文件内容;
4、乙方以甲方的工程进度和销售要求为依据,制定销售进度表;在销售过程 中,制定销控策略和销控表,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具体负责销控执行工作;
5、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作出关于媒体广告发布、展示会、宣传品、促销及客户 联谊活动等方面的计划、策划方案和费用预算,由甲方审核批准,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有关承包商;乙方应全面参与以上工作,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将费用控制在约定范围之内;
6、保证销售过程真实,对客户不作未经甲方允许之承诺;
7、 不得擅自以低于甲乙双方认可的销售价格销售本项目;
8、负责本项目销售现场管理、收集客户资料、反馈客户意见、协助甲方办理客 户契约签署。乙方现场销售人员应进行全面销售服务,包括协助甲方配合银行和律师办理按揭手续、催缴房款、协助甲方办理入住交接等工作。建立客户档案并备份其资料(包括备份客户签约合同);
9、负责乙方派出人员的工资、佣金及相应的福利、保险。
第六条 销售价格、销售条件、销售任务指标、服务费用标准
1、销售价格:
甲、乙双方确认本项目住宅销售均价为 元/平方米。
甲、乙双方确认本项目商业销售均价为 元/平方米。
甲、乙双方确认本项目车位销售均价为 元/平方米。
具体价格详见附件价格表。
2、本项目正式开盘可售应具备下述条件:
本项目拟定于 年 月 日正式开盘销售。根据本项目工程进度、证件取得时间及营销策划实际进展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项目具体开盘时间,以保证本项目销售取得理想业绩。
⑴ 甲方应于本项目各期物业正式开盘销售1个月前取得当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完成价格申报备案工作;
⑵ 甲方应于首期物业正式开盘销售两个月前完成现场包装、接待中心、样板间的装修及布置;
⑶ 于正式销售前,甲方完成与按揭银行以及相关律师行的签约工作,使得买家具备办理个人购房贷款的条件;
⑷ 甲方完成销售所需模型、看板等销售展示工具的制作。完成销售面积测量、销售资料(楼书、户型图集、宣传单页等)印制;
⑸ 工程业已开工,并按甲方承诺的工程进度表之约定保持正常的工程进度。甲方承诺的《工程进度表》以书面形式附于合同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⑹ 营销策划方案、推广计划如期执行。
3、销售任务指标
4、服务费用标准:
⑴ 营销策划服务费用标准:
本项目营销策划费为: 万元人民币/月。
从 年 月 日起支付当月营销代理服务费用,以后每月支付当月营销策划服务费至本项目正式开盘;
⑵ 销售代理服务费用标准: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按照乙方销售额的 %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服务费用;
⑶ 超额奖励:超额奖励方式及金额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七条 费用支付
1、从 年 月 日起甲方按月支付营销策划服务费至本项目正式开盘日止。每月 5日为乙方营销策划服务费的结算日,甲方应在此日前以支票或汇款方式支付当月营销策划服务费;
2、每月月末之日为乙方销售代理服务费的结算日。乙方按已签订《商品房预 售﹨买卖合同》的总合同房款,计算出当月应结代理服务费用表,并于次月3日前报甲方审核。甲方应在签收乙方提交的代理服务费用表后3个工作日内对表的内容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并在加盖公章后送达乙方,如逾期未确认或提出异议,则视为已确认文件内容。甲方须在确认代理服务费用表后5日内以支票或汇款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销售代理服务费,乙方收到此费用同时向甲方开具正式有效发票;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已购房客户退房,由甲方退还购房客户已交的一切款项 并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退还已收取的销售代理费,如该房由乙方继续出售,则甲方须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另行支付相应的销售代理费用;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已购房客户退房,则乙方退还甲方该户的销售代理费。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
5、由于客户原因退房,乙方退还已收取之销售代理费,甲方收取客户违约金、 定金的,甲、乙双方按5:5分成;
6、乙方销售代理的房屋系甲方推荐的内部工作人员、关系客户、渠道客户购 买的,该部分购房款计入乙方销售业绩,甲方按销售额的 %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服务费用。但甲方推荐的内部工作人员、关系客户、渠道客户的购房比例不得超过本项目委托销售物业面积的 %;
7、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已交齐定金或部分购房款并签署《认购书》或《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的,甲方应于本合同解除及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购房款对应的全部销售代理服务费。
8、乙方银行帐号
银行名称:
开户名称:
帐 号:
第八条 保密及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守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商业秘密,包括数据、图纸、客户名单、经营策略等,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应将其用于本项目以外其他用途。
2、本合同有关报告均由乙方受甲方委托而出具,甲方在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后 享有上述报告及相关成果的知识产权,乙方保留署名权及必要的对外宣传将本项
目列为乙方作品的权利。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上述报告及相关工作成果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也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3、因本合同一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以外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客户)因知识产权侵权等事宜向另一方索赔或另一方被有关政府部门处罚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向违约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赔偿款、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等)。
第九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文件的传递及工作对接方式
甲乙双方明确工作签字代表及对接人,双方签字代表及对接人在收到相关资料后应根据对方签字代表要求予以签收。
甲方签字代表及对接人: 联系电话: 甲方电子邮箱:
乙方签字代表及对接人: 联系电话: 乙方电子邮箱: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更换签字代表及对接人,变更一方均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变更人员的名称、职位及职权等信息,如变更一方未按上述约定履行通知义务,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变更一方承担。如一方签字代表及对接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不履行签收义务,则另一方按本合同首页对方地址或本条所列对方电子邮箱发出书面或电子版文件之日,即视为对方收到。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修改、补充、完善;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制订补充协议,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补充协议内容如与本合同约定事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为准;
3、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于合同届满前提前解除本合同,双方办理完结算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4、如因甲方确定的调价幅度超过开盘前甲、乙双方确定的调价原则及涨幅 (调价原则详见全案策划报告)导致乙方无法完成销售任务指标,则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5、合作期间一方出现重大失误,严重损害对方利益及社会形象,受害方有权 终止本合同,一切后果由失误方承担;
6、若因甲方原因(如工程停工、施工质量、装修标准变化或质量、无销售许 可证、未按计划足额投入宣传费用等),导致乙方不能完成销售指标时,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7、除不可抗力导致甲方项目的销售出现困难,未达到甲方制定的销售指标 时,甲方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除需要支付本合同已履行期间的营销策划服务费外,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同时解除合同;
8、本合同中止/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 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双方议定,无论合同以何种原因、方式解除或终止,任何一方均不得对第三人、社会公众批评、职责对方。乙方在本合同终止10个工作日内,应将甲方提交之所需返还的资料返还甲方;
9、在下列情形中,可提前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2)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3)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一方延迟履行合同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如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出现以下情势,则依法免于承担民事责任。
1、不可抗力:
(1)政府或其他权威机构确认的不可抗力条件;
(2)由双方共同确认的不可抗力条件。
2、任何一方对于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可免责,但必须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减小损失并提供证明,否则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第十五条:其他
1、“ ”为本合同附件一;
2、“ ”为本合同附件二;
3、“ ”为本合同附件三;
4、本合同与本合同的附件为不可分割的完整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陆份,正式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持叁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销售方案 篇2
甲 方:
地 址:
法人代表:
乙 方:
地 址:
法人代表: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全程策划、独家代理租赁甲方经营的项目事宜,在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
1、项目名称:
2、项目位置:
3、项目性质:
4、项目规模:
甲方指定乙方为本项目的全程策划及租赁在国内的独家代理,以甲方名义租赁本项目商铺、住宅、车位、酒店等及其它附属配套设施。
第二条、销售价格:
1、租赁价格经甲乙双方讨论协商,最终由甲方确定为准。
2、租赁价格调整计划由乙方提出方案,经甲乙双方讨论协商,最终由甲方确定为准;
3、甲方根椐实施情况有权修改租赁计划、调整价格或租赁资料中的条款,但需提前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乙方无权变更经甲方确定的价格及方案;如遇特殊个案,需书面专题报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条、广告投入:
1、乙方须在策划执行方案确定后,将详细的宣传推广计划和相应预算提交甲方,经甲方批准后,协助配合甲方有关人员执行计划。
2、经甲方批准同意的宣传推广的费用由甲方投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认可的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投入的广告费用应不低于本合同委托销售全部物业总租赁额的5%。
第四条、代理费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租赁代理费基础佣金为销售额的 %。
2、每月结算当月佣金的支付给乙方。
3、代理费支付方式:
代理费按月结算,当月代理费的结算时间,应从当月1日开始,截止到当月最后一天下午六点。结算日为次月10日。乙方需在每月3号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结算代理费明细及甲方须支付的代理费数额,甲方于每月10日一次性结清,最迟不超过每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
第五条、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本项目销售所需的法律批文、证照,及租赁所需详细资料。
2、负责提供并保证工程施工进度(不可抗力除外)。
3、负责免费提供现场售楼部供乙方使用,及现场售楼部办公用品、水、电费用。
4、甲方派驻财务等相关人员,收取订金、定金、房款,并在合同鉴证、签定配合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5、负责最后确定项目的图纸、面积、建材设施和装修标准,并负责执行。
6、负责产权办理。
7、同意在本项目的宣传资料上印上乙方销售策划代理字样及乙方LOGO。
8、按期支付乙方相关代理费。
9、 每月向乙方支付 元的策划费用。
第六条、乙方责任:
1、乙方通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形成详细的切实可行的,主题定位和形象定位准确、有号召力,富有创新和个性的策划报告书(含问卷调查等技术支撑资料),经甲方审定后执行。
2、乙方负责制定详细的营销策划执行方案,并由项目专案小组配合甲方顺利实施广告设计,同时负责协助相关专业设计单位准确执行该方案。
3、负责不定期的进行相关的市场调查及竞争对手分析,并提供书面报告。
4、提供该项目之广告宣传方案的设计,包括:宣传推广策略、媒体安排、广告创意、户外广告、地盘包装、售楼部包装、示范单位室内外布置建议、宣传资料制作等。同时协助甲方向各大报刊投放有关该项目的新闻稿及专业评述文章,并承担因未经甲方认可的宣传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损失。保证所作设计中不存在任何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内容,如由此引起他人索赔,损失由乙方承担。
5、派遣有专业经验的销售队伍负责推销工作。
6、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不能超越委托范围代表甲方发表或签署任何文件;不得将本业务委托第三方。否则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合作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满一年止。
第八条、合同终止及违约条款:
1、全程代理租赁任务提前完成,本协议自行终止。
2、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当月相应银行贷款利息的五倍向甲方加收当期未付款的滞纳金。逾期付款1个月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代理费用按照合同约定1周内予以结算。
3、甲、乙任何一方如中途无理由终止本合同,应在合同终止后的五天内赔偿对方违约金20万元。
4、乙方负责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一切后果,由于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乙方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考核指标,不计算乙方违约。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后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如协商未果,则凡因本合同引起之或与本合同相关之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本项目所在法院审理。
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于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销售方案 篇3
制造商: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代理商: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鉴于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_________产品的地区经销商事宜,特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系列产品。
(2)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_________(地区名)和随时经双方经书面同意的其他地区。
(3)商标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商标和专名,系分别指_________(商标的全称和专名的全称)。指定产品的中文名称:_________。(暂定名,乙方将可能在此产品的整体策划中,给予其名称全新策划)。
(4)特许:乙方得为商业上的目的使用商标和行名或它们的简称或变称,并得标明自己为地区内产品的经销商。
(5)注册: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自费负责为商标和专名在地区内办理申请、正式注册并保持其效力。
第二条 经销权
甲方兹给予乙方以商标和专名向_________地区内客户总经销产品的权利。乙方应收集信息,争取用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乙方应精通所推销该产品的技术性能。
第三条 乙方的销售目标
乙方在指定代理区域的年销售金额为_________元以上(视区域范围大小而定)。
第四条 代销商品、数量、价格
第五条 代销商品的质量标准
_________。
第六条 佣金
甲方于收妥货款后,按每批货物发票价值的_________%向乙方汇付佣金。
甲方每季度应向乙方说明佣金数额和支付佣金的有关商务,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应在_________天内支付佣金。
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征收的关税等应另开发票。
第七条 广告宣传费用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八条 付款:(选择下列方式)
(1)在订单确认后,乙方应于有关销货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内,安排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百分之百金额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并于开证后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由方准备装运。
(2)_________。
第九条 市场情况报告
乙方有义务每_________个月向甲方寄送一次详细的报告,反映当地的市场情况和消费者意见。乙方还应随时将其他供货人所报同样商品的样品,连同其价格、销售情况、广告资料等寄给甲方参考。
第十条 订单的确认
协议商品的有关数量、价格和运输期,应在逐笔交易中确认,其细节详见甲方销货确认书。
第十一条 技术帮助
甲方应帮助乙方的雇员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及工资,制造商应提供食宿。
第十二条 实行统一奖罚
每完成_________的产品销售,同时进升更高一级的代理和享受该级别的代理价格(最高级别=伙伴代理)。如果每年完成不到_________的产品销售,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但乙方也可重新交纳代理加盟费用,继续作该地区的代理。
第十三条 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产品。
(3)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_________%出售。
第十四条 授权形式、结算方式
(1)授权形式
a.乙方被甲方一经授权为区域代理商即日起,完成_________元人民币(视区域范围大小而定)后成为总代理。在此期间,甲方可寻找其他经销商,但在同等业绩情况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为总代理。
b.乙方取得总代理后,甲方在该区域所发展的代理商全部由乙方管理。
c.甲方签发给乙方的代理授权书,只提供申请检验许可,乙方不得转移其他用处,如有违反,甲方将付诸于法律。
(2)结算方式
乙方向甲方订货时,乙方必须开出银行汇票,到甲方帐号后,甲方负责发货给乙方。乙方收到货签字为准后,甲方才能到银行提取货款。乙方不得任何理由推迟或拒付货款。
第十五条 专管权
(1)交易:甲方不得再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乙方以外的任何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取得产品。
(2)委托:甲方不得委托地区内乙方以外的其他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作为其经销商,以进口和销售产品。
(3)询购:甲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乙方。
(4)再进口:甲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甲方知道的或有理由相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出售产品的第三者。
第十六条 价格、条件
(1)价格
a.甲方给予乙方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甲方和乙方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并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b.甲方给予乙方一个较稳定的市场价格,如有变动,也是每年年初发给的年度价格表。
c.如有产品价格变动,甲方应在改变价格和折扣的30天前书面通知乙方,所有改变价格期限之前双方签定的合同一律保证价格,并按正常交货期交货。
d.乙方所享受的代理折扣由双方另行商定,但甲方应当保证乙方应获得不低于_________的折扣。
(2)单独合同: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
(3)最惠条款:甲方声明,本协议中各项条款是甲方现在给予经销商和制造商最优惠的条款,今后如甲方向任何其他经销商或制造商销售产品时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于买方的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第十七条 市场管理
(1)管理的目的
坚持在指定代理区域销售,严格遵守全国统一指导零售价。防止恶性价格竞争,确保乙方的合理利润,维护_________的信誉。
(2)管理条例
a.坚持指定代理区域的销售,禁止跨区销售。
b.遵守全国统一直指导零售价,禁止抵价销售。
c.乙方有责任管理指定各分销商遵守本市场管理条例,乙方或乙方分销商违反市场管理条例时,甲方将根据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进行处理。
(3)市场管理奖罚措施
a.奖励:(1)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市场管理条例的区域代理商可获得奖励(具体奖励协商而定);(2)配合甲方进行市场管理,协助甲方寻找跨区域产品的区域代理可获得奖励(协商而定)。
b.处罚:乙方发生违反上述第二条市场管理条例时,甲方将对乙方进行以下处罚:(1)取消区域代理;(2)根据情况停止供货。
第十八条 发货
(1)乙方在确定进货明细目录后,提前_________天将进货计划以书面形式传真给甲方。如甲方没在此期限间得到乙方的进货计划,将不保证这次发货。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货时,须双方另行协商。
(2)由_________发货到乙方要求运往所在地的运费需由乙方支付。
第十九条 退货
(1)甲方保证产品质量。若产品质量不合格,负责退货、换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2)从甲方转仓库或乙方所指仓库及乙方所在地发出的货物,因途中运输引起损坏的,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产品滞销,可退货,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条 运输
(1)运输方式:乙方自提或甲方代办运输。
(2)甲方代办运输的,乙方需在发货前将运费与货款一同付给甲方,甲方按市场运价标准收费。
(3)货物在甲方的吊装由甲方免费吊装,到达乙方用户后的吊装搬运等有乙方负责。
第二十一条 安装及售后服务
(1)甲方负责产品的系统安装指导。
(2)甲方对产品保修12个月,保修期内凡属甲方制造中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属乙方用户原因造成的问题,费用由乙方或乙方用户负担。
(3)保修期以外的产品,视产品的具体情况确定有偿或无偿服务,乙方应与用户积极配合甲方服务,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二十二条 甲方的责任
(1)承诺并保证作为产品的总代理完全有资格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2)自费提供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
(3)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乙方。
(4)甲方将向乙方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资料。大批量的资料在必要的情况下可由乙方申请甲方提供。
(5)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最新的行业动态信息,经常提供有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以便乙方能采取多元化的市场推广策略和销售方式。
(6)甲方将对乙方的工程师提供全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
(7)甲方对于乙方售出的产品,凡是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而引起的损失,一切均由甲方承担责任或给予免费更换。
第二十三条 乙方的责任
(1)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甲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
(2)乙方应根据需要,在地区内发展区域性代理商和分销商,签订合同和管理将由乙方独立负责。
(3)乙方将配备足够的销售工程师和技术工程师来配合市场销售的需求,他们会全面了解系列产品的特性及用途,并能够承担培训,现场检测服务和操作示范等任务。
(4)供给甲方有关销售产品的详细报告,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的情报。
(5)乙方应尊重和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不将售出的任何甲方产品复制后用于商业目的。
(6)乙方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乙方应向甲方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乙方无权代表甲方或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乙方应把甲方规定的销售条款(包括装运期和付款)对用户解释。甲方可不受任何约束的拒绝由乙方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7)乙方对甲方的财产无留置权。
(8)乙方应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乙方应据实向甲方报告。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并按照甲方的指示,帮助甲方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甲方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第二十四条 分代理或转让
(1)非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将协议之任何义务或责任转让给非经委托人指定的分代理,不论经委托人如何同意的由总代理人委托的分代理,根据协议的规定不得免除代理人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
(2)非经总代理人书面授权,委托人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予以转让或转移给他人。
(3)本协议对委托人、总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继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并确保实施。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终止
(1)如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的实质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通知该方,叙述此种违约行为,并说明除非该方对此种违约行为按本节规定加以纠正,否则另一方将按照本节规定终止本协议。如该通知发出后_________天内仍未得到纠正,则本协议根据这一事实在上述_________天内即时终止;
(2)如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债务人救济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清理,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时侯以书面通知即终止本协议。如果因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导致合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终止本合同。
(3)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_________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侯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六条 文件的归还
协议期满时,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全部广告资料及所有文件归还给甲方。
第二十七条 存货的退回
协议期满时,乙方若储有代理产品和备件,应按甲方指示退回,费用由甲负担。
第二十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除乙方认可或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使用权,直至取消甲方经销资格。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 产品质量
(1)标准:甲方向乙方保证,所有产品均符合地区内的标准。可以出售,并适合销售目的。甲方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符合质量标准。
(2)免受损失: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或因侵犯专利、商标,或因在地区内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类似的责任事由,甲方应保护乙方,使之不受损失。
(3)质量:如乙方发现任何产品质量低劣,并将此事实通知甲方,甲方应按乙方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调换或对乙方给予补偿,其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对由于上述调换或补偿而引起的损害,乙方不丧失其索赔权。
第三十条 竞业禁止
乙方不应与甲方或帮助他人与甲方竞争,乙方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乙方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本协议规定在此协议终止后的_________年内,代理人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本协议终止后的_________年内,代理人也不能代理其他类似产品,予以竞争。
第三十一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十二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三十五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三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代理销售方案 篇4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协议项目和目的
1.1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乙方申请成为_________网络的代理商,并完全接受乙方的管理规范,经甲方初步审核符合_________代理商必备条件,双方同意签署本代理协议。
1.2 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代理体系,保证乙方销售或提供的甲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本协议不意味甲方授予乙方作为自己全权代理人的权限。本协议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成乙方获得了甲方的全权代理权,以及可以以甲方的名义面对任何层面的客户。乙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甲方_____、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甲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但不得对外宣称自己是甲方的全权代理商。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授予乙方_________网络产品代理商资格,由乙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销售甲方的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2 乙方办理业务时由乙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乙方_____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乙方可享受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甲方的成本控制制约,甲方有权不提供。
2.1.4 依照甲方规定,乙方享受甲方产品的代理价格。乙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_____标准不得低于甲方公开报价。
2.1.5 向甲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2.1.6 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甲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2.1.7 乙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_________网络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办事处”、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甲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_________网络”与乙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_________网络”等引人误解其为甲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总代理、地区代理的字样。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乙方是甲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全权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2.1.9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2.1.10 乙方与甲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2.1.11 本协议所称“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与甲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甲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甲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1.12 乙方如非CNNIC授权代理,则不得以CNNIC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_________网络造成损失的,应当全额赔偿。
2.1.13 乙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甲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条款,乙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乙方的行为,甲方将直接向乙方追究责任。
2.2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虽然作为本合同服务标的的第一条所述之业务可能成为乙方与客户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标的,按照本合同约定,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_____承担合同责任,甲方不与乙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2.2.2 乙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乙方递交,甲方便视为乙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甲方将在乙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乙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甲方接到乙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业务必须在乙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甲方应在乙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2.2.3 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甲方的售后服务只对乙方,不面向客户。
2.2.4 及时将与乙方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乙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2.2.5 向乙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2.2.6 对因乙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2.7 对因甲方过错造成的损失,甲方只向乙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2.2.8 对于乙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乙方与客户自行解决,甲方不介入乙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2.2.9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管理规范;乙方保证接受甲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相关管理条款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甲方会提前_________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甲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乙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2.3 客户要约下的代理商的退出
2.3.1 甲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主动提出与乙方客户(以下称“客户”)建立直接的经济关系。
2.3.2 应客户的书面要约,甲方可以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建立服务关系,尤其在下述情况下:
(一)客户提交了自己作为域名、网站、服务器的所有权人的证明;
(二)客户有证据证明乙方提供的服务不能达到乙方与客户所签订的合同要求。没有合同要求时,不能达到本行业一般人士认可的合理要求。
(三)客户提交了已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的通知书。
2.3.3 甲方不对客户和乙方合同的履行和终止承担任何责任,由合同签订一方直接向对方承担责任。
2.3.4 甲方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关向该客户提供服务的所有约定自行终止。
2.3.5 甲方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对乙方就该客户的服务向甲方交纳的费用作如下处理:
(一)按照甲方和乙方合同约定,乙方未缴纳的部分不再缴纳;
(二)乙方已经缴纳给甲方的费用,在甲方扣除按照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占合同约定的总服务时间的比例计算的相应费用后,作如下处理:
a.客户书面提出请求,要求将该部分费用转为与甲方签订合同中规定的应交服务费的部分或全部的,甲方将此费用自动转为该服务费;
b.客户向甲方出具书面同意书,同意将此费用退还乙方的,甲方将此费用退回乙方。
第三条 对代理商的奖惩
3.1 依据美满网络的相关规定给予乙方产品价格优惠。
3.2 乙方成为甲方代理后,有违反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四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五条 企业名称、_____、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5.1 在履行本协议期间,乙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甲方的企业名称、_____、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认可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乙方在使用甲方的企业名称、_____、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乙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甲方认可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甲方企业名称、_____、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乙方使用甲方名称、_____、域名的用途仅限于对其销售的产品或服务的描述,不得进行使人联想销货方或服务提供商为甲方的任何行为。
第六条 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6.1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6.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6.3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6.4 在6.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6.5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代理销售方案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代理销售______________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应具备的条件
1.地市级、县级个体、私有业者和个人。
2.具经营销售和销售工作经验。
3.具备成熟的办公场所。
4.具备电脑的操作经验和业务能力。
5.积极支持我公司开展业务。
二、乙方的具体工作
1.提供便利的营销平台。
2.每日能提供有效和真实的销售报表。
3.正常的报表制度,每日十六点之前。
4.乙方有配合甲方工作的义务,乙方要按照甲方约定价格进行销售,低于甲方要求的价格进行销售,将视情况取消代理资格。
三、甲方对乙方销售年度的奖励制度 按照乙方年度销售额,可按下面三种情况获得奖励:
1.年销售额不大于_________时,享受年销售额的_________%。
2.年销售额界于_________------_________时,享受年销售额的_______%。
3.年销售额大于_________元时,享受年销售额的_________%。
四、乙方的利益分配必须具备的条件:
1.不得违反甲方的销售价格底线制度。
2.不得违反甲方规定的区域限制制度。
3.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4.乙方必须完成整个销售年度; 例如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领取相应返利。
5.乙方不得同时代理同类产品 注:以上行为如有违反,甲方不能保证乙方的利益。
五、乙方的代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般一年)
六、乙方的销售区域界定
乙方的销售区域的界定,以本合同为准,超越范围,取消应得利益,取消代理权。
七、代理费用: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乙方需向甲方交代理押金__________元人民币,若代理期限已满,没有续签协议;双方解除代理合同,清算之后,合约终止。
八、具体产品的代理价格见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庆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销售方案 篇6
甲方:
乙方:
为搞好产品的市场销售管理工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产品代理销售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 成为甲方健达强力风痛贴产品的独家经销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经销品种、代理价、首次货量等:
品名 规 格 零售价 代理价 首次货量
健达强力风痛贴 120盒/件 138、00元/盒 元/盒 件
三、甲方的责权:
1、 甲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以及销售产品的合法手续。
2、 合同期内甲方确保乙方的独家经销权,有义务协助乙方查处外区域向乙方区域内的冲货问题。
3、 甲方承担产品运输至乙方经销地的运输费用。
4、 合同签订后,乙方如在三天内不提货,或三个月内没有二次提货者,乙方在约定区域内的代理权自然取消。
5、 为严格规范市场,保护代理商利益,甲方实行市场保证金收取制度。市场保证金 元,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乙方退还产品营销手续及委托手续,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
四、乙方的责权:
1、乙方负责产品在约定区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并承担销售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2、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区域销售,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并责成乙方补偿被冲货方的所有损失(冲货量零售价的三倍)。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一切触犯法律及违规行为等,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拥有甲方其它产品在约定区域内优先代理权。
五、结算方式:产品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六、奖励政策: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结果,首批提货量为件;年任务量件;能完成年任务量者,再奖励5%货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三个工作日内发货,如乙方需货量较大 (一次性提货200件以上),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供书面要货计划。
八、招商政策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有效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甲方:
乙方:(签名)
签字: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代理销售方案 篇7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 项目委托乙方进行独家销售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及项目所在地合肥市的有关法规、政策,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原则,双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以共同遵照执行。
第二章 合同标的
第二条 标的名称: 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第三条 标的地点:
第四条 标的概况: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总建筑面积为 ㎡,
(具体面积指标以商品房销售测量报告为准)。可售物业形态有 等。
第三章 合作方式及内容
第五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独家销售代理,并将整个合作过程根据开盘前后分为两个阶段。一、开盘前阶段:乙方在开盘前提供详尽准确的市场调查、项目定位、营销策划等服务工作作为项目前期营销策划及营销准备,并形成《项目市场定位报告》、《项目营销推广方案》提交甲方。其中《项目市场定位报告》自合同生效后 45 个工作日内提交给甲方;《项目营销推广方案》于 开盘前两个月内 提交给甲方,并均以powerpoint向甲方正式提报;二、开盘销售阶段:乙方对其销售代理范围内的物业进行独家销售代理。
第四章 合作期限
第六条 根据甲方的开发步骤,本项目甲方与乙方合作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销售完毕[即总体销售率达到90%〈套数比〉或以上,可视同本项目销售完毕]之日止。
第五章 甲乙双方责权
第七条 开盘前阶段
1. 为配合甲方开发本项目,乙方接受甲方委聘对甲方项目进行前期营销准备。该阶段工作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具体时间见第五条。
2. 工作结果验收:《项目市场定位报告》、《项目营销推广方案》
3. 双方责权
甲方责权:
⑴ 开盘时间由甲方决定。
⑵ 在合同生效五天之内,应乙方的要求提供与委托项目有关的原始资料,包括项目背景、征地拆迁资料、有关政府批文、红线图、其他相关资料等。
⑶ 甲方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前期营销策划及营销准备工作,并负责与乙方进行密切联系,加强沟通,为乙方开展本次工作提供必要协助。
⑷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前销营销策划及营销准备成果后三日内,给乙方关于其对该成果是否通过的书面回复意见;若逾期回复,或经乙方书面催促仍不予回复,则乙方视为甲方已认可该成果。
⑸ 对乙方提交的前期营销策划及营销准备成果(《项目市场定位报告》、《项目营销推广方案》)审查验收。
⑹ 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本项目的策划费用。 乙方责权:
⑴ 与甲方紧密联系,加强沟通。
⑵ 为甲方提供该项目前期营销准备工作。
⑶ 在合同期内乙方将按其承诺标准为甲方提供服务,并于合同规定时间内
以书面及电子文本形式提交项目前期营销准备工作成果给甲方。
⑷ 在合同期内跟进相关的规划设计工作。结合《项目定位方案》向相关设计单位提出建筑规划、园林景观、单体户型、功能配比等调整建议。 ⑸ 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及本项目研究成果。
第八条 开盘销售阶段
1. 该阶段具体工作内容:乙方对其销售代理范围内的物业进行独家销售代
理(详见附件一),该阶段受托时间为入市开盘后至项目销售完毕[即总体销售率达到90%〈套数比〉或以上,可视同本项目销售完毕]之日止。
2. 双方责权
甲方责权:
⑴ 确保该项目的销售合法性。申办有关售楼之法律文件,向乙方提供销售使用之有关该项目的法律文件副本或复印件,并保证一切文件资料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⑵ 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有关销售手续事宜,并提供该项目的户型平面图、装修标准、各户型销售面积、《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等有关文件资料。 ⑶ 甲方同意在该项目的宣传媒体及资料上印上乙方销售策划代理字样及乙方标识、电话、地址。
⑷ 甲方负责该项目广告宣传及市场推广所需费用,相关方案由乙方报经甲方审定后执行。
⑸ 甲方于该项目地盘现场或市区提供合适的地点供乙方作售楼部(甲方可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设臵市区售楼部),为该销售地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电话、电脑及空调等设备设施保障,支付水电费用(乙方支付电话、网络费用);在该项目的现场设臵示范单位(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设臵示范单位),并提供售楼部及示范单位的保安和保洁。
⑹ 负责最后确认项目的图纸、面积、数据、建材设施和装修标准,并负责执行双方确定的有关销售配套硬件(如售楼部、示范单位、建筑及园林工程形象进度等)。
⑺ 甲方负责审定由乙方提供的销售计划、销售价格或销售资料,并根据实施情况有权修改销售计划,调整价格或销售资料中的条款,但须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⑻ 在代理期内,收到乙方提供的意见时,应在要求时限内就乙方意见作出答复,以甲方签字或盖章形式认可为准。
⑼ 准时支付乙方应得的相应费用。
⑽ 负责该项目宣传推广过程中一切合同文件的签署。
⑾ 甲方有权派人监督乙方整个策划、宣传和销售过程。
⑿ 甲方具有销售合同的最终审核和签署权。
⒀ 甲方派专人审核销售合同,收取购房定金及各期购房款。
乙方责权:
⑴ 整个策划、销售过程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及合肥市的有关法规。
⑵ 负责该项目之营销策划及销售执行。
⑶ 进行相关的市场调查及竞争对手分析。
⑷ 乙方应根据市场情况或其它因素提出调整项目之销售策略、销售价格的建议,由甲方审核签字认可后方可生效执行。
⑸ 乙方负责项目宣传活动的策划,并协助甲方监督模型、效果图、展销带、展示模型、电视广告(三维动画)宣传片等有关之销售资料的制作。 ⑹ 负责设计项目售楼书、单张、展板、报纸广告、电台广告、软文、认购书、户外广告、电视广告片(含 维动画片)创意、认购须知等有关资料,并自行承担设计费用。
⑺ 对销售队伍进行严格的专业培训。在每次推广前对销售人员进行销讲,让其准确领悟推广诉求要点及展销安排。
⑻ 派遣足够有专业经验的销售队伍负责推销工作。
⑼ 负责其销售人员的奖金、工资、福利保险及其它由于代理项目所产生的办公成本。
⑽ 负责客户洽谈及办理签约手续,并协助甲方对购房合同条款向认购者作出合理及合法解释。
⑾ 指导客户缴交各期房款和税费、办理银行按揭初审手续,协助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协助甲方催交楼款等一系列售后服务工作。
⑿ 委托期内,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委托事项和委托范围从事代理销售活动。不得向认购者作出超过甲方委托及许可范围的书面或口头的承诺。 ⒀ 协助办理产权证件及相关手续。
⒁ 协助办理物业交收手续。
第六章 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九条 (开盘前阶段)前期营销准备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预付人民币 万元整(RMB 万元)作为项目前期营销策划及营销准备费用。
2. 在本合同签订五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期费用 万元;在乙方完成《项目市场定位报告》及《项目营销推广方案》并向甲方正式汇报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第二期费用 万元;在项目正式开盘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第三期费用 万元。
第十条 (开盘销售阶段)销售代理佣金、溢价分成及支付方式
1. 报酬金额:甲方同意按总销售额的 作为乙方的销售代理佣金(含销售代理佣金、全程营销策划费用、前述第八条乙方责任第(6)款中涉及的设计费用等)。
2. 报酬支付:在当月内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次性付款客户房款付至100%;按揭客户则需首期款全部到位,且各项按揭手续办理完毕,交由银行正式受理并在当月按揭款到甲方帐户的前提下。此销售业绩就视为乙方的当月的销售业绩;以此为依据,双方在当月月底核算;甲方在次月10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相应的销售佣金。(佣金的计取公式为:客户房款到达甲方帐户的总额佣金比例。)
3. 乙方需开具发票向甲方领取相应款项。
4. 所有费用均以转帐方式支付。
5. 甲方同意为项目投入的推广费用约占总销售额的1%-2%(不含销展中心和样板房装修费用)。具体费用由乙方制定方案报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第七章 销售进度的约定
第十一条 销售进度
双方就正式开盘后的销售进度约定如下:
1、 每期项目正式开盘后三个月内,乙方完成销售套数应达至当期推售套数比例的30%;
2、 每期项目正式开盘后一年内,乙方完成销售套数应达至当期推售套数比例的50%;
3、 每期项目正式开盘后两年内,乙方完成销售套数应达至当期推套数比例的80%。若乙方一年内未能完成上述约定的阶段性销售指标,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无论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信息情报、资料、合同或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咨询报告及相关条件,均是商业机密文件,未经过双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或第三人出示。否则,甲、乙双方均有向违约的对方追索由此而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追究对方违约民事责任的权利。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均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2、 如甲方未能按本代理合同向乙方及时支付策划及代理费用,自逾期支付之日起乙方有权在应收款外,按每日当期未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二点一标准,加收甲方的相应逾期付款滞纳金;若甲方逾期付款超出三个月,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应付部分的费用。
3、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政府行政行为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损失。
4、 如出现其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违约方追究法律责任,并追讨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5、 若双方合同终止或解除,甲方需在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五日内付清乙方余下的所有佣金及其他应付款,乙方需在收到甲方所有佣金之日起五日内完成所有移交手续。
6、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之条款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违约方承担。
第九章 其它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均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二) 本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
(三) 本合同结束后,乙方需将已售客户的所有资料移交甲方,以便甲方继续跟进,而甲方亦须在不迟于移交后五日内向乙方支付余下的所有佣金及其他应付款。
(四)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五)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在确实商不成的情形下,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事项提请合肥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处理。
(六) 本代理合同一式肆份,于双方签署人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公司
法人代表签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中国〃合肥 法人代表签名:
代理销售方案 篇8
甲方: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更好的发挥系列产品的效应,进一步提高系列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销量,实现国内贸易的崛起,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着诚信经营、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共识,并签定此商品代理合同:
一、双方的基本条件约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其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食品销售代理合同。
2、乙方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
3、商超客户的代理,乙方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4、乙方应对甲方的品牌有足够的了解和认知认可度,且乙方的经营性质应该和甲方的产品属性、销售渠道相吻合。
5、甲方的商品送达乙方仓库,并由乙方验收和向甲方付款后,其商品所有权归属乙方所有,但其商标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使用。
6、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销售与甲方商品所属同类的其他品牌商品,否则甲方有权利提前中止合同,取消乙方的代理经营权。
7、乙方必须对所属区域内的现有客户具备融洽的客情关系和良好的社会关系。
8、乙方必须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系统,能及时提供各项真实有效的数据报表给甲方。
二、合同约定乙方的销售区域和销售渠道
1、甲方允许乙方代理经营的销售区域和客户名称: 。(见附表1)
2、乙方不得将甲方商品出现在上述区域或者客户之外的范围销售,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按照其售价货值金额的30%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收回货物。
3、甲方尽量保证乙方的所属客户以及其区域范围内不出现其他代理商或者客户所经营的**品牌商品销售,一旦出现,甲方将积极给予协调解决,同时乙方应该给予谅解。
4、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所属区域内的未来潜在客户(新开业客户),原则上由乙方进行经营管理,但是,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申请报告并得到甲方的许可后,方可进场销售。否则,甲方有撤消或者转交乙方对此新客户的经营权。
5、甲方将原有客户交付给乙方,乙方通过对帐和审查无误并同意接收后,所转交客户将来出现的任何差错或者经营合作问题,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单独另有约定除外)。
三、品牌保证金
1、商标作为中国驰名商标,品牌作为中国商品,更是中国行业老大,连续十年中国**市场占有率第一,其固有品牌价值和未来的潜在价值都是不可估量的,**集团作为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其未来发展的潜力和品牌价值是商界和企业界所瞩目的。
2、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有权利和义务维护品牌的形象,并向甲方支付元的品牌保证金,以确保乙方在销售甲方的产品过程中不对甲方的品牌名誉和网络基础建设等方面造成损害。
3、品牌保证金应在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两日内,向甲方支付,甲方给予开具加盖甲方公章的保证金收据,合同期满5日内,如乙方未违反本合同规定且未做出有损甲方品牌声誉或者市场基础建设的行为,甲方全额返还给乙方。
4、在合同期内,乙方若违反合同,或者给甲方的市场经营造成损失,甲方有权据情扣罚乙方的保证金,乙方必须在5天时间内向甲方交纳补齐所扣罚的保证金。
四、合同约定的商品规格和价格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价格是含税到岸价格。(见价格表)
2、乙方供给商超等各类客户的价格完全遵照甲方规定的价格执行,乙方不得擅自更改任何价格(允许乙方的销售价格高于甲方规定价格10%以内)。(见附表1)
3、甲方不向乙方提供特定规格的或者贴牌商品。
4、如果乙方对于甲方的某些商品不愿意代理,甲方可转交给其他代理商代理。
5、因乙方不执行或者低于甲方规定的各级外销价格,造成货物向其他地区的窜货的,乙方需完全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6、乙方有责任规范和管理好所属区域的下级客户的价格体系,一旦造成窜货行为或者不良的低价影响或者遭到其他地区客户的投诉,乙方应承担完全责任。
7、乙方因低价供货造成下属终端客户的零售价低于市场正常零售价格,而遭到同一区域其他代理商或者终端客户投诉或者索赔的,乙方应承担完全责任和损失索赔。甲方有权对其做出相应的经济处罚。
8、乙方因节假日或者其他庆祝活动或者为图商品增销量或者为宣传商品或者为处理积压库存等目的需要在特定时间范围内,特定地点,或者限定销量的前提下,需要进行特殊价格销售的,必须最少提前四天向甲方报批申请,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9、因甲方原材料价格或者生产等原因,需要对出厂价格统一上调或者下调的,乙方应该给予配合支持,甲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接到通知30日内,全面按照甲方的要求调整对外销售价格,并执行完毕。
五、商品的质量和索赔
1、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商品属于符合国标的合格商品,并向乙方提供所有商品质量检测报告书的复印件。
2、乙方进购甲方的商品后在保质期内,任何因甲方自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相关损失和关联到的赔偿由甲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因乙方自身保管或者运输等原因造成的商品质量损害及造成的相关损失和关联到的赔偿事宜等,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4、乙方经营期间,通过甲方同意后,在一些乙方经营区域所在地各级职能部门所做的关于产品质量方面的检测,或者当地政府职能部门自行抽查,其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的供货、退货服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定单,将货物送达乙方仓库,乙方保证在收到定单小时内将货物送达乙方的固定仓库,仓库地点:。
2、乙方定单的每次最低定货金额: 元,否则甲方不予安排送货。
3、乙方要求自行提货的,甲方给予乙方成本价格的运费补贴。
4、乙方自提货物或者收到甲方来货,必须当面清点数量和检查货品质量,无误,即给予签署甲方的发货单据,乙方提货离开甲方仓库或者甲方送货人员离开乙方仓库,甲方即不对货物的非生产质量问题和数量缺少负责。
5、乙方在收到货物15天时间内发现批次质量问题的,可通知甲方退换货。
6、甲方保证乙方正常销售经营状态下的货物供应,因甲方原因如公路或者铁路运输等不可控制因素造成的货物暂缺,乙方应该给予谅解,甲方也应全力保障好乙方的货物供应,并经常向乙方通报货物库存情况,并对畅销量大商品实行“15天预警”控制,将货物缺口造成的销量损失,降到最低极限。
7、乙方计划做促销活动时,必须提前2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计划,以便甲方能够及时备货。
8、旺季或者重大节假日来临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应就库存备货,加强沟通,对市场需求作好预测,提前做出合理的备货计划准备。
9、由于滞销原因,导致乙方个别单品货物库存积压,在保质期到达前三个月时间内、且商品质量完好,甲方允许给予折价退换货物。
10、由于包装破损原因造成乙方货物无法正常销售,如果产品内在质量完好,甲方给予乙方退换货。(鼠损虫咬商品,甲方一律不给予退换货)
11、系列产品,需乙方自行妥善保管和运输,由于破损原因,甲方不给予退换货。
12、产品如果由于滞销原因造成积压,必须要求在保质期到达前五个月,且商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内在质量完好无损,甲方可允许折价后退换货,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七、乙方的经营服务职责
1、乙方负责对所属区域内的所有客户的对、结帐和供、退货服务工作。
2、乙方应最少固定部送货车和名固定业务人员做好甲方产品的市场维护服务工作。
3、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业务人员和理货人员,加强对甲方产品排面的理顺,乙方保证甲方产品的排面在同类商品中位置,单品排面最多,乙方保障每个客户的货架上单品不缺、货物不缺。
4、乙方应保证在接到客户定单24小时内,将货物送达。
5、乙方不得以人员或者车辆紧张原因为借口,延误送货。
6、乙方不得以客户定单数量少等原因为借口,而拖延或者不予送货。
7、对于商超等客户要求的退换货,乙方应该及时给予服务到位。
8、乙方保证所属区域范围内的KA卖场的进场率达到90%。
9、乙方保证所属区域范围内各类终端网点的进场覆盖率达到70%以上。
八、关于结算方式
1、甲方对乙方实行现款现货的结算方式,甲方在确认乙方的货款到帐后,方可给乙方发货。
2、对于前期甲方在商场等客户的未尽应收帐款,其债权转由乙方接收,乙方须在合同签定三天内以现款方式付给甲方,或者同甲方签定前期货款付款计划表(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或者由甲方自行向原客户收取。
3、乙方对甲方的付款方式可以是:现金、支票、电汇、银行汇票方式。
4、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税率的增值税发票。
5、现金结算,甲方向乙方提供明确的货款结算专人身份证明,甲方其他任何业务人员无权前往乙方处结算货款,并且必须持有合法的、完善的相关结算票据,否则甲方不予以承认。
6、乙方每月日必须配合甲方对上月双方发生的销售、付款及费用进行详细对帐。
7、如果乙方拖欠甲方货款,甲方有权利对其停止发货。
九、促销活动
1、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在一些大型卖场采取特价、赠送、免费品尝、海报等常规促销活动,应提前将计划方案通知乙方。
2、对于甲方在全国或者全省或者全市统一的大型促销或者展示活动,乙方应该提前做好人力和物力上的准备,并全力配合好甲方的活动。
3、对于甲方安排的促销计划,乙方应该全力配合执行,协同甲方谈判压缩各类费用,安排场地、提供物力支持和人员支持等。
4、甲方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和乙方的申请,给予乙方所属卖场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或者兼职促销人员。是否配备促销员或者配备数量由甲方决定。
5、乙方的任何新商品进店或者新开业商超进店,有可能产生甲方应该承担的费用项目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6、乙方的任何宣传促销活动计划,有可能产生甲方应该承担的费用项目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和认可。
十、促销品和广告宣传
1、甲方的新产品如系列,甲方按照进货比例,免费配发不干胶张贴画、双面宣传单页、笔记本、餐巾纸、手提袋、促销台等宣传品。
2、今后甲方将继续设计制作增加促销品的种类,如促销员统一着服装、雨伞、展示架等等各类促销宣传品。
3、甲方将根据乙方市场的实际运作情况,确定是否给予乙方市场一定的广告宣传支持。
4、甲方对乙方所属区域的广告投入,由甲方人员直接操作投入,乙方不接触投入费用,但乙方应该全力配合甲方的信息收集、价格费用谈判、人力支援及提供合理的广告投入建设性建议。
5、今后甲方可能对乙方市场进行广告投入的方式主要是电视广告、公交车体广告、报纸广告和城市广告牌等方面。
十一、销售费用和甲方对市场投入
1、甲、乙双方的商超客户转户,如果需要产生费用的,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全力协调客情将该费用压缩到最低。
2、甲方的常规产品销售,甲方不提供任何促销品宣传品,基本不做广告宣传投入。
3、乙方在和客户对帐、结算过程中出现的误差或者卖场耗损或者货物丢失、商品价差、罚款等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运营费用,甲方不予以承担,任何商场扣点和年节庆费、开业费、赞助费等等商超杂费,甲方不予承担,应由乙方完全承担。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呆死帐或者以物抵货款等,甲方一概不予以承担。
6、甲方承担新商品的单品进店(条码)费用(若费用较大,双方协商分担)。
7、甲方承担卖场促销人员管理费(若费用较大,双方协商分担)。
8、促销员的销售提成由乙方承担。
9、甲方承担促销员基本工资及试吃品和物料费用(若费用较大,双方协商分担)。
10、甲方承担卖场的堆头、端架、海报费用(若费用较大,双方协商分担)。
11、促销期间的折价让利或者免费赠品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承担,要求乙方在促销期间的销售毛利率(扣除商超各类结帐扣点后)不得超过5%。
12、乙方应充分发挥大型代理商的规模优势和客情优势协助甲方进行关系沟通和谈判,将需要甲方承担应支付的各项费用压缩到最低。
13、甲方明确承诺给予乙方在每个商超的最低年促销次数(客户年促销计划表)。
14、乙方向甲方申请的促销、宣传费用投入,必须向甲方提供正式的费用发票,并附带详细的费用清单表,并及时将销售数据和效果评估报告上报甲方。
15、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费用,必须实事求是,否则,甲方有权利拒付费用,并对乙方做出同等金额的罚款。
十二、销售任务和奖励
1、本合同签定三个月后,甲、乙双方协商制定乙方的年销售任务,乙方必须保障年销售任务基数完成,否则甲方有权利中止和乙方的代理合同(年销售任务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2、在经营过程中随着乙方客户的增加和减少或者其他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出现,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调整任务基数额。
3、甲、乙双方的销售任务超额奖励,可以单独签定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十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主动协助乙方协调好同商超卖场的各级客情关系。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各类优秀的促销方案。
3、甲方对乙方的经营行为有监督指导权。
4、甲方负责对促销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同时具有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的义务。
5、甲方有权利随时核查乙方的经营帐目和费用(限甲方产品)。
6、甲方有权利给乙方制定特殊时期或者情况的指导销售价格,乙方应遵照执行。
7、乙方应该对甲方的价格、销量、政策、计划方案等商业秘密,给予严格保密,否则一旦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或者影响,乙方应承担完全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包括无形资产损失)。
8、乙方应该定期向甲方提供甲方产品的销售数据报表、客户档案资料。
9、乙方应该及时将市场综合信息反馈提供给甲方。
10、乙方有义务维护好甲方的市场网络和品牌基础建设。
11、乙方应该服从甲方对市场方面的统一号召及相关指导政策和规定。
12、乙方不得对甲方的各项核查工作予以刁难或者不配合。
十四、违约责任的承担和处罚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事项,在本合同明确规定的处罚事项,按照本合同规定执行,本合同未明确的违约处罚事项,双方可商定,但处罚金额最低限度标准为 元。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有明确违反本合同规定,且性质严重的,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对甲方的市场或者品牌造成损害或者损失的,或者消极、敷衍销售,造成市场份额严重下滑的,乙方应承担相关赔偿,同时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背离甲方原则规定,不服从甲方对市场的统一运作规划管理的,甲方有权利终止该合同,收回乙方的产品代理权。
十五、合同的期限、续签、解除
1、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有效期限壹年,合同签定时间:。
2、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可重新谈判合同条款,继续签定合作合同,同等条件下,甲方给予乙方优先签定权。
3、中途解除合同或者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合作的,甲、乙双方应将相互之间的合同约定费用以及货款等事宜在15天时间内两清,如乙方要求清退甲方货物的,甲方应给予清退,并于清退完完毕后15天内付清乙方的退货款项(限商品质量完好无损)。
十六、合同其他约定及补充事项
1、甲、乙双方除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书面形式、且手续齐全的补充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均可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乙双方应给予承认。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未果,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3、本合同签署地:山东省莱阳市龙旺庄镇龙大集团公司驻地。
4、本合同一式四份共计六页,涂改或者复印无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5、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6、在以后合作过程中通过双方协商补签或者修改的一切正规书面协议内容,均告有效。
7、补充事项添加: 甲方:食品有限公司乙方:
法人:法人:
代表人: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代理销售方案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议项:
一、甲方在 省(市)境内为乙方指定的产品销售独家代理商,乙方给甲方颁发《产品独家代理证书》。
二、乙方产品在甲方区域的销售权完全归甲方独有,任何单位、团体、个人均不得侵权。
三、甲方所在区域的产品有特殊的识别号码,其它区域不得与甲方区域相冲突,否则被视为串货,乙方将全力配合甲方调查并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被收回产品代理经销权并追究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乙方通过会展、宣传等方式所收集到的客户信息,凡是属于甲方所辖区域的,乙方将无条件全部转让由甲方负责联络洽谈,有需要乙方配合的,合理条件下,乙方将全力配合甲方工作。
五、甲方如需乙方配合产品知识、特点、优势等方面之培训,要求乙方派人到达甲方公司的,甲方应承担乙方选派人员的单程机(车)票和培训期间食宿安排。
六、乙方将样品负责配送给甲方套数:省级代理300套,市级代理20套。
七、甲方每批下单数量不低于壹万套/家客户。
八、甲方具备乙方独家代理条件是预付给乙方货款:省级独家代理拾万(¥100000。00)圆,市级独家代理叁万(¥30000。00)圆。在甲方定货过程中分批充抵货款,在货款充抵完毕后,甲方应及时补充足预付货款全额,否则乙方将视甲方为自主放弃区域独家代理权。
九、甲方从事客房消耗品三年以上销售经历,有独立的销售团队,服务客房三星级以上酒店者,乙方将优先考虑为独家代理合作伙伴。
十、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权负责赔偿责任。
十一、如因乙方延期交货,而未经甲方认可,由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带给甲方损失之赔偿责任。
十二、如因货物运输途中,发生人为不可抵抗因素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尽力减少甲方损失。
十三、乙方有责任依据甲方提供的合理建议而采取措施不断完善,开发新产品,使乙方产品在甲方市场上占有优势竞争力。
十四、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私自与甲方客户联络,唯有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与甲方客户联络,联络结果甲方有权知道。
十五、乙方有责任为甲方客户信息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客户样品的客户创意方案转交别家客户套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十六、乙方不直接对甲方区域宾馆酒店报价,一切与宾馆、酒店用品公司等全部交甲方独家办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销售方案 篇10
甲方:
乙方:
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公司食品产品代理。
一、基本条件约定
1、甲方基本条件
甲方应具备合法的食品产品生产条件和与之相适应的产品生产能力。如乙方需要,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货合法有效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证明复印文件。
2、乙方基本条件
乙方应对甲方产品品牌有足够的了解和认可度,且在合同期内不得销售与甲方产品同类的其它品牌产品,有义务向甲方及时提供真实有效地客户信息和销售情况的数据报表。
二、乙方所选择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与销售基数约定
1、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为 省 市(区) 乡镇的地区中,乙方在下列销售渠道内自主注明“√”符号的销售渠道如下:
□土特产专卖店□机关单位礼品市场□超市□商铺批发市场□学校□农贸市场□车站□旅游市场□宾馆□一般餐馆□其他
2、销售基数:依据乙方所选择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结合甲方提出的年度销售基数,本合同约定的销售基数总额为 仟 佰 拾 万元整。合同金额单位:万元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约定
1、甲方尽量保证在乙方所属销售区域中选定的销售渠道内部不出现甲方其它代理商经营甲方产品的行为发生,如一旦出现,甲方应积极给予协调。
2、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合法真实的甲方产品销售增值税发票,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在确认收到乙方货款24小时内及时发货,并不得向乙方提供不合格产品或者贴牌产品。
4、乙方所属代理区域内的未来潜在客户和本合同中乙方自主放弃的销售渠道内客户,在甲方为委派他人销售的前提下,原则上由乙方经营管理,
但乙方在经营时必须前提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场销售。否则,甲方有权撤销乙方对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外业务的经营权。
5、乙方如不经甲方同意,擅自将甲方产品销售在本合同约定销售区域外的业务,已经发现,甲方有权按其销售价款金额的30%给予乙方经济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收回货物。
6、甲方对乙方实行现款现货的结算方式,其付款可以是现金、支票、电汇、银行汇票等多种方式。但乙方对旺季畅销量大的产品需在提货15天前通知甲方备货,如甲方因供电、交通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货物暂缺,乙方应当给予谅解。
7、因原材料价格或者生产原因,甲方需对出厂价格上调或者下调时,甲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给予配合支持。
8、因乙方自身保管、运输、储存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损害、经济损失和赔偿事宜,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9、乙方在自行提货时,应当面清点产品数量和检查产品质量,乙方提货离开仓库或者配送人员离开仓库,甲方不再对产品的非质量问题和数量缺失负责。
10、乙方在接到货物的5天内发现甲方产品有批次质量问题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无条件负责退换。
11、乙方由于滞销原因所导致的货物积压和由于包装原因影响正常销售的产品,甲方允许乙方在产品质量完好和且在保质期内的前提下退换货,但由此产生的生产费用和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合同维护保证金和返点奖励与处罚
1、为确保甲方产品在销售过程中不发生品牌信誉损害和销售网络安全损害,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是按本合同约定销售基数总额的10%向甲方缴纳 万元的合同维护保证金(以甲方财务室收款出示收据为准)。
2、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在合同期满之日后15天内将本金全额返还给乙方,并同时按年息10%标准给予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
3、甲方承诺付给乙方的返点奖励与处罚。
(1)奖励:乙方在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内,在本合同约定期内完成销售基数的,甲方按销售基数总额的`1%给予乙方现金返点奖励;乙方在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内,在本合同约定期内超额完成销售基数的,甲方在对销售基数总额内的按1%给予现金返点奖励同时,对超过基数的数量部分按2%给予现金返点奖励。
(2)处罚:对在本合同期满之日,仍不能完成约定销售基数的甲方在不给予乙方返点奖励的同时,对未完成销售基数总额的部分按1%标准在合同维护保证金中扣除;对因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严重背离本合同约定或者因采取消极、敷衍方式,造成在合同期内完不成本合同约定销售基数总额50%的甲方在对乙方未完成部分给予经济处罚的同时,可提前中止合同。
五、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期内,对于乙方经甲方同意,在甲方未委派他人开展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外乙方所取得的业务,可用有偿转让方式移交或由乙方继续保留,但在续订下一年代理合同时,乙方应无条件将所保留的销售渠道业务按标准计入乙方年度销售基数。
2、对于乙方在未取得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代理权之前,他人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在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内取得的业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向乙方明确告知,乙方对此应予谅解。
3、对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外业务,甲方可自主委派他人进行,但甲方应在确定另委派他人进行的前15天通知乙方,且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代理权利。
4、甲方有义务主动帮助乙方协调客情关系,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优化的销售方案,享有对乙方经营行为的监督指导权。
5、乙方有义务主动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和销售网络安全,有义务向甲方及时反馈市场综合信息和客情动态,有义务严守甲方产品的内部价格、销售计划、销售数量等商业秘密。如因泄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害,
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和信誉损害(含无形资产)的法律责任。
6、本合同有效期从月合同期满,双方可重新商定合同条款或者续订合作合同,同等条件下,甲方给予乙方优先代理权。
7、因乙方违约中途中止合同,双方应将本合同约定费用及货款在15天内结清,乙方所缴纳的合同维护保证金在扣除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处罚后,甲方应将其剩余的本金部分一并退还给乙方。如因甲方违约原因中途中止合同,双方在15日内结清合同约定费用及货款同时,甲方还应将乙方所缴纳的合同维护保证金及其按年息20%标准计息的补偿金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六、附则
1、甲乙双方除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书面形式且手续齐全的补充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均可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内无涂改,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留甲方单位存档备查,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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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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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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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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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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