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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时间:2023-05-04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精选9篇)。

好的方案都有哪些内容构成?想要更高效的完成繁杂的工作。首先就应该要准备好一份方案。范文资源网编辑今天为大家准备了一篇精选文章讲述的是“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希望您分享本页内容与您朋友!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1

***临时营地消防安全 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及筹建处安全管理精神,彻底消除***临时营地内消防安全隐患,提高筹建处综合防灾能力,决定在营地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筹建处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现状,进一步提消防安全水平,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全面提高筹建处防控火灾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排查和整改***临时营地存在的火灾隐患,通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员工疏散逃生演习、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力度等工作和手段,努力提升广大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营地消防安全。

三、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临时营地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排查治理重点

1、对营地建筑物进行全面排查,包括建成时间、墙体、用电线路、房顶等。

2、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完好、有效。

3、营地各建筑物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有杂物堵塞。

4、营地消防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5、营地是否坚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是否及时开展应急演练。

6、营地各建筑物消防设施是否齐全。

五、工作方法

营地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时间为2013年11月20至2014年2月29日,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自查整治阶段。制定具体的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对营地的消防安全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治,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积极配合消防安全联合大检查行动,全面开展联合大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以联合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筹建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火灾防范能力。

(三)总结阶段。排查后对排查情况进行总结,查漏补缺。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落到实处。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集中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核心工作来抓,推进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消防监督检查。对营地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同时,对营地周边环境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坚决消除各类致灾隐患,提高营地消防安全系数。

3.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充分发挥宣传橱窗、短信等形式开展宣传,加强消防知识的普及,使广大员工深入掌握消防常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2013年11月7日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2

XX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提升社会面火灾防控能力,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镇政府安委会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充分发挥各级行业部门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力防范化解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一)镇政府成立由党委委员、副镇长XX同志任组长,镇应急办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专项整治活动开展。

(二)各村、各企业、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计划、分步骤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镇应急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督促所属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督促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对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商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加工企业,易燃易爆单位,“九小场所”,社区、施工工地等开展检查,督促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要检查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安全对单位消防管理人(管理人不在现场可提问其他消防管理人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进行提问,并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展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是触发手动报警按钮或报警探头,模拟火灾发生,查看单位火灾应急处置情况;三是检查单位“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资料软件使用情况;四是检查消防控制室标准化建设情况,并按照标准化建设有关要求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履职情况和职责进行询问。

(二)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各村、各企业、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内的排查整治,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提升消防安全整体水平。

1.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重点排查建筑施工工地,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管理,整治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住宅小区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隐患。

2.各级教育、民政、卫生健康部门。重点排查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等场所,整治违规用火、用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风险。督促单位制定落实严格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微型消防站“一呼百应”建设,重点提升组织人员疏散、处置初起火灾能力。

3.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突出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部位,督促危化品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各级公安机关。公安派出所对“九小场所”、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停用、损坏消防设施、锁闭安全出口等隐患。开展“四清一查一堵”,即小场所清违规住人,住宅楼道清违规存放电动车、摩托车和可燃物,住宅阳台清可燃杂物,消防通道清违规停放车辆和障碍物;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堵管道井、电缆井等竖向井道。对属于“九小场所”的生产加工企业加大整治力度。

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消防条例》等相关规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严格落实管理责任。

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各村、各企业、各相关单位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定期召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会议,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落实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对各村、各企业、各相关单位组织领导不力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并通报批评。

四、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分三步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30日前)。

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并部署实施。

(二)排查整治阶段(10月至11月)。

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地区、行业、系统内单位进行检查,对排查的单位及发现的火灾隐患,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将检查任务落实到每名成员。对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并实时调度整改落实情况。对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由消防部门报请政府挂牌督办。

(三)复查验收阶段(12月)。

镇政府应急办将根据各地隐患排查整治进度进行复查。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

各村、各企业、各相关单位要将专项整治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检查人员要具体负责,所有检查记录要存档备查。对火灾隐患排查不力,导致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加大整治力度。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依法下发相关法律文书责令改正,并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治,该罚款的罚款、该查封的查封、该停业的停业、该拘留的拘留。

(三)强化信息报送。

各村、各企业、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并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联络和信息报送工作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3

黔南州小旅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刻汲取###“3〃1”和##“12〃20”亡人火灾教训,彻底整治小旅馆火灾隐患,确保火灾形势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公安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小旅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减少火灾隐患存量,杜绝火灾隐患增量,以彻底肃清火灾隐患为总体目标,深入排查,全面围剿小旅馆火灾隐患,坚决做到小旅馆不漏一家,隐患不漏一处,彻底解决小旅馆火灾隐患突出这一“老大难”问题,净化全州消防安全环境,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献礼。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州公安局和州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成立小旅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州专项整治工作。

组长:###(公安局副局长)

###(工商局副局长)

副组长:###(消防支队支队长)

###(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工商局注册指导监督管理科科长)

成员:##,##,##,办公室设在州消防支队防火处,主任由##兼任,成员##。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负责指导各县、市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三、时间安排

普查阶段:2012年5月8日至2012年5月15日,全面排查掌握本地小旅馆的数量、分布、合法性等情况,建立台账,分类治理。

整治阶段:2012年5月16日至9月30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进行分类治理;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0月1日至10月8日,州公安局、州工商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各县、市小旅馆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对整治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整治范围、内容和措施

(一)整治范围

各县(市)辖区内住宿床位在30张以下的小宾馆、小旅社、招待所等住宿场所。(住宿床位在30张以上的旅社、招待所等住宿场所仍按照《贵州省消防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实施监管)

(二)整治内容

1、是否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2、是否取得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照;

3、是否经过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保持畅通;

6、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7、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

8、从业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9、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灭火疏散预案,是否开展演练;

(四)职责分工及整治措施

1、工商部门对小旅馆的合法性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一律予以取缔。

2、公安治安、派出所对小旅馆是否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旅客是否用实名登记住宿进行检查,凡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或未按实名登记住宿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按规定进行查处。

3、公安消防部门对小旅馆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查1对新开业的小旅馆不管规模大小,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合处。○

符消防安全营业条件,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意见的方可营业,2对已开业的小旅馆进行凡擅自开业,一律责令停业并处罚款。○

一次全面普查,对合符消防安全营业条件但未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意见的要重新办理消防安全合格证;对不合符消防安全营业对大量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在门窗上设条件的要依法查处。○

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整改的,4对设在高层建筑中的小旅馆无独立安全出口、一律临时查封。○

疏散通道数量不足、消防设施瘫痪等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依法查

5对设在多层建筑中的小旅馆存在安全处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出口、疏散通道数量不足,楼梯设置形式不合要求等火灾隐患可采取在客房安装钢质防火门、配置紧急逃生绳索、软梯、缓降器,设置能够通向避难场地或邻近建筑的紧急避难通道、安装简易喷淋、无线感烟报警系统等措施加强消防安全,最大限度的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4、公安消防、治安、派出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对消防部门抄告不合格意见的,工商、治安部门

不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特种行业许可证,对已取得相关证照的要及时收回或注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小旅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全州公安、工商部门要密切联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组织开展好全州小旅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各县、市公安消防、治安、派出所和工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责任,成立联合工作组对当地小旅馆进行深入仔细排查,全面掌握小旅馆的消防安全状况,在排查中要确保旅社不漏一家,隐患不漏一处;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分类指导整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

(三)从严执法,敢于碰应。各县、市在整治中要勇于执法,敢于较真碰硬,顶住压力,坚决做到该罚的罚,该封的封,该停的停,该拆的拆,该拘留的拘留,不留任何情面,保持铁腕整治的高压势态。

(四)强化舆论,健全机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营造声势,对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在新闻媒体上曝光,跟踪报道,追踪问效,督促整改,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强大合力。

(五)加强信息反馈。各县、市要及时掌握收集相关专项整治信息,并按时上报州专项整治办公室。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4

X XX 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近期,平昌县接连发生火灾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提升 XX 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 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宗旨,以最大限度减少灾害事故危害为目标,明确“政府领导、辖区主体、部门主责、消防指导、群众参与”的工作原则,开展为期六个月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摸排消防安全隐患,对标整改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消防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方针,推进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时间 2020 年 7 月 7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三、整治内容(一)社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社区消防通道杂物堆积;违规搭建的简易棚、设置隔离栏杆阻碍消防通道

通行、占用防火间距、扩大防火分区等涉及火灾隐患的建筑;加强社区消防栓、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和维护;规范车辆停放,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督促相关管理单位加强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增强社区居民防灭火意识,建立健全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实行 24 小时值班,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告信息、第一时间处置火灾。

(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超市、医院、学校、养老院、文化娱乐场所、旅馆、火锅店等消防重点单位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齐全,消防设备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是否规范,按要求设置消防控制室,配备专业管理人员,控制设备是否齐全完好。

(三)易燃易爆场所专项整治:排查加油站和烟花爆竹销售营业点,各单位消防安全布局、消防审批许可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情况、消防设施完好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严格查处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擅自施工、投入使用的生产经营场所。

(四)居民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居民住房建筑物通道是否规范设计并保持畅通;疏散楼梯、安全出口

是否畅通;检查旅馆消防栓、防火门、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检查是否违规施工、违章动火动焊、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督促相关管理单位加强管辖区消防安全管理,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确保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增强居民防火意识和灭火能力,减少火灾发生几率。

(五)校园及周边环境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排查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规章制度建设情况、消防基础设施完好有效、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情况、周边消防安全隐患情况、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等情况,整治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四、整治方式及步骤 (一)成立领导小组,确定工作成员 总指挥:XX(镇长)

副总指挥:XX(副镇长)

工作成员:XX(党政办负责人)

XX(派出所所长)

XX(安办主任)

XX(农业服务站中心主任)

XX(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XX(民政办主任)

XX(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XX(安办副主任)

XX(安办工作人员)

成员:各村民委员会主任、镇级各单位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安全办,由XX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XX 负责日常事务协调处理。

(二)开展业务培训,摸底排查问题(7 月 8 日-8 月 15日)

1.由安全办牵头组织,派出所对各辖区干部和网格员进行消防检查业务培训,派出所准备相关培训资料和公告,培训内容务必科学实用,做到受训人员熟知善用。

2.辖区主要领导牵头,组织抽调专班人员和辖区干部、网格员对所负责区域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每日汇总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经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后,上报镇安全办(联系人:XX,电话:XX),做到“日查日报、日报日清”。

3.镇安全办认真梳理各村(居)、单位上报排查的问题,分析归纳后提请召开工作协调会,组织各部门对排查问题进行会商研判。

4.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整改措施与建议上报镇人民政府,镇政府研究审定后再予印发具体整改实施方案。

(三)重点整治阶段(8 月 16 日-11 月 30 日)

对第一阶段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按照“专项整治、集中整治和综合整治”的工作原则,落实整改责任单位,明确

整改责任人,采取“一般隐患立即整改、较大隐患限期整改、重大隐患督办整改”的方式进行重点整治,整治过程中各牵头领导必须亲自指挥、亲自督办、亲自落实。

(四)督查验收阶段(12 月 1 日-12 月 31 日)

再次对排查的问题和整改效果进行全面回头看、回头查,逐个检查验收、逐一复评销号,认真总结先进做法和优秀经验,及时归纳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对存在的问题以及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对策和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村(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组织 2-3 人业务骨干参与专项整治,于 7 月 10 日前将人员名单报镇安全办,确保此次整治行动真查隐患实做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落实任务、迅速行动。各村(居)、各单位要迅速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隐患管理台账,落实治理清单、整改责任,到期验收复查,在行动过程中要注重实际,不能弄虚作假,应付了事,搞形式主义。

(三)建章立制、标本兼治。各村(居)、各单位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形成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达到整治一片、见效一片、规范一片。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村(居)、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自救能力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逗硬验收、考核问效。领导小组密切跟踪关注整治开展情况,对工作作风不实、应付了事造成火灾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依规依纪从严问责,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5

威府发〔2011〕30 号

威旁乡公共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消防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省、州县有关文件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2011年11月10日至2011年11月15日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5天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为确保专项治理行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人员密集场所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和提高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素质为目的,组织公安、民政、教育、卫生、安监等部门和单位,集中力量打一场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战。通过专项整治,重点整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关停取缔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督促单位认真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单位员工消防安全素质,提高重点单位法定责任人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保障疏散设施完好和安全出口畅通,坚决遏制重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

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组长:杨益艳(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李忠祥(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员:杜应堂(乡党政办主任)

罗国柱(乡人武部部长)

卢颖(乡派出所副所长)

潘朝刚(乡安监站站长)

张举(乡民政办负责人)

韦婷(乡教辅站站长)

王发益(乡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

所,办公室主任由卢 颖同志担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三、专治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范围:符合本乡整治对象有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的集体宿舍,医院的门诊、病房。

(二)专项整治的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或集体住宿的老

人、幼儿、住院患者、学生、员工休息时间,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

2、人中密集场所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失和标识错误的;应

急照明灯损坏灌失效的;常闭式防火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以及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3、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

置铁栅栏的;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包括集体住宿的学生、幼儿、老人、住院患者和员工休息的房间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4、人中密集场所应设置自动消防设施而未设置的;自动消

防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室内可燃物多且缺乏水源影响火灾扑救的。

5、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

要求的。

6、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组织制度不健全和员工未接受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未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的。

四、整治措施

(一)对存在专项整治第一项内容方面问题的,应依法责

令立即关闭,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

(二)对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

出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整改,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停业的立即责令停产停业,该改变使用性质的立即改变使用性质,以确保安全。

(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专项整治第三项内容方面问题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拆除护栏;对拒不拆除的,组织有关执法部门强制拆除。

(四)对人中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五)人员密集场所的装饰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进行取样并组织鉴定性检查;对存在隐患无力整改或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业整改。

(六)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组织制度不健全、员工未

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未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的,应立即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七)对拒不履行执法部门作出的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等处罚决定的,相关执法部门应当依法提请法院强制执行。

(八)人员密集场所如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督促其做

到“四个明确”,即明确整改火灾隐患的基本情况、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并澄清底数,登记造册。

五、方法步骤

(一)召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成立相应的专项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整治工作阶段计划和具有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实。

(二)集中整治。各单位自查,并根据公安派出所的整改

要求,筹措资金,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对自身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三)监督检查。乡检查组要对本辖区内属专项整治范围的场所逐一进行监督检查。

(四)总结验收。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对专项整治工作

进行验收总结,对专项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有关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专项整治工作走过场、措施不落实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六、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从讲政、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真吸取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把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发扬以往专项

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通力协作,加强协调沟通,形成整治合力。在这次专项整治中,要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疏散设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作出处理。凡是在此次专项整治中被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和关停取缔的单位及场所,报相关部门吊销其有关证照,并向社会进行公告。

(三)加强宣传教育,把握舆论导向。充分发挥舆论监督

作用,对群众举报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及其它有关消防安全的问题一查到底,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予以曝光。同时,将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纳入社会公益宣传的内容,不断增强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切实贯彻“综合治

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各有关单位要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大力加强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监督管理新机制。

(五)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整治

工作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对在限期内未整改坚决依法停业整改,并从重从快处理严重违返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对于干扰、阻挠专项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于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注重联络,畅通信息。“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

相关单位要指定专门信息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重大紧急信息要及明上报,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乡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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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一年十一月五日

主题词:消防安全治理方案抄报:县政府抄送:县安监局

威旁乡党政办公室2011年11月5日印发

(共印20份)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6

XX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XX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和消防基础建设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消防安全突出隐患有效根治。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九小”场所、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有效根治。

(二)消防治理责任机制明显加强。

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三)火灾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

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配合市有关部门完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的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四)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改善。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五)社会消防安全总体环境全面优化。

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控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本杜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集中解决突出风险隐患。

1.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对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规划部门要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重要内容,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中支取消防车通道改造划线费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

(2)XX街道和洄田街道的较大型超市实行“一市一策”治理。安监站、消防站、规划办结合辖区各超市使用建筑物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XX城镇化建设,2020年,制定实施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停车场建设列入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出三年工作计划。按照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公安交管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2020年,组织各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

2.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3.开展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明确和落实地下空间使用单位、管理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二是涉及人防工程的,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三是全面排查测试地下空间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落实维护保养制度;四是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问题进行清理,确保畅通;五是依法查处违规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使用液化石油气等行为;六是按规定拆除可燃易燃装修材料。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地下空间严重问题;2021年,排查登记的地下空间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地下空间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4.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对照标准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达标要求任务,作为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三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四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2022年,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

5.开展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石化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石化企业要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石化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石化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二项任务。积极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推动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

6.开展“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抓好“九小”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各有关部门要对“九小场所”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排查整治,分类建立台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约谈警示、挂牌督办、媒体曝光、信用惩戒等措施,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的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2020年6月底前,以村(居)为单元,全部排查完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020年底,“九小”场所突出隐患有效整治。2022年,建立有效的“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机制。

(2)抓好老旧社区突出风险治理。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老旧小区、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各有关部门每年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老旧社区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7.开展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抓好电动车突出风险治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抓好彩钢板建筑突出风险治理。有关部门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3)抓好物流仓储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全镇范围内的物流仓储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分析评估本市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明确和落实物流仓储场所集中区域的消防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教育、卫生健康、宗教、商业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开展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达标创建活动

。消防救援机构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2020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列出隐患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打造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行业单位突出火灾隐患基本整改完毕,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三)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1.加强消防站点建设。按照“大站建强、小站建密、微站建广,织密城乡灭火救援网”思路,2020年至2022年,力争建一支专业的微型消防站。

2.加强消防力量建设。根据国家综合性救援力量发展规划,建精建强国家综合消防救援力量。全面落实《XX省专职消防救援队和志愿消防救援队建设管理办法》,加大专职消防队伍征招力度,到2022年,实现各类队站满编执勤。加强社区、单位微型消防站和其他社会志愿消防力量建设。将各类消防力量纳入119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指挥,建立完善联勤、联训、联调、联战“四联”机制。

3.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对标“全灾种、大应急”的任务需要,坚持快补短板、优化结构的原则,按国家标准配齐配强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完成各类器材装备的统型建设,强化器材装备的信息化、全寿命管理。

4.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结合老城改造、新城区开发、工业园区和特色小镇建设,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原则,加快推进消火栓建设,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对消火栓的维护保养。

5.加强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按照“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慧化”的要求,对消防接处警系统智能化改造,打造智能指挥系统和智能指挥中心,按标准配齐关键通信装备,定期开展“多部门、多力量”通信演练。

6.打牢乡村火灾防控基础。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四)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

1.配合XX市建成“智X119”消防大数据中心。在智慧城市总体框架下,围绕“四个统一”(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运维、统一推广)和“共建共享”(资源共享、集约共建、高效运维、成本共摊)工作要求,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共享汇聚融合“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消防实战指挥平台、综治信息平台、雪亮工程平台和基层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数据资源。

2.推进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重点场所消防设施实施物联网改造升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成物联网改造。在老旧高层建筑、学生(员工)集体宿舍、养老福利机构、集贸市场、群租房、棚户区、“三合一”场所和其他“九小”场所普及应用NB-IoT智能独立火灾(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在寄宿制学校、员工集体宿舍、医院等电气火灾高风险的人员密集场所安装使用NB-IoT

智慧安全用电装置。消防维保服务企业建立消防维保物联网监控系统,对所服务项目的消防设施运行、故障报警等进行实时监控,规范消防维保服务工作流程,提高维保服务质量。打造一批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示范区。

3.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2020年,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五)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各级党校要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内容;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结合“一警六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三、整治步骤

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6月)。

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部门、本地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

各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对本行业本地区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各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

各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各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要总结形成本方案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镇党政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镇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并成立XX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程海兰任领导小组组长,王永钢、王韶东、段林水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及村(居)委会负责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段林水任办公室主任。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相关部门及村(居)委会负责现场担任。各部门村(居)委会、林场、社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监督执法。

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依法采取罚款、临时查封、责令“三停”、行政拘留等措施,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或区域性隐患问题突出的,由政府挂牌督办。对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责任人,推动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三)强化统筹推进。

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城镇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区域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四)强化示范引领。

我镇将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五)强化督导问责。

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内容以及消防工作考核内容。镇考核办、消防部门要科学制定全镇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统筹纳入文明村(居)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指标,分阶段开展检查验收。各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要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不力造成火灾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7

XX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切实抓好我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现将我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主要是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等高层工业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高层公共建筑(含商住楼);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含首层或首层及二层设置有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一)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及建筑外立面设置的灯箱、广告

1.高层建筑违规采用燃烧性能为B3、B2级的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

2.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未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

3.建筑外墙违规使用易然可燃材料进行装饰、装修,违规设置未经防火阻燃处理的灯箱、广告。

(二)建筑消防设施

1.高层建筑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或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2.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3.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

(三)安全疏散设施

1.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数量、疏散楼梯间设置形式不符合标准;避难层(间)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避难区内穿越通风风管、排烟风管、电缆桥架和采用可燃材料包覆管道。

2.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的设置位置、数量、照度等不符合标准。

3.疏散走道、楼梯间内部装修材料不符合标准。

4.高层建筑内设置的人员密集场所在其外墙门窗或消防救援窗口处违规设置影响建筑防火排烟性能和火灾救援行动的障碍物。

(四)管道井

1.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独立设置,井壁耐火极限达不到1.00h、管井检查门未采用丙级防火门,电缆井、管道井未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未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

2.管道井内堆放杂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检查门破损,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

(五)电气燃气管理

1.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电气设备容量负荷超标或安装不规范。

2.消防用电负荷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未落实任何情况下不得切断消防电源的安全保障措施。

3.使用燃气的场所、部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4.对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落实。

5.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动用明火作业时,未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

(六)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设立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未聘任具有职业资格的自动消防系统值班操作人员,未确定自动消防系统值班操作人员或值班操作人员数量配备不足,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特殊工种人员和员工逐级岗位责任不落实。

2.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落实,不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3.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单位未按标准组建微型消防站,未开展针对性消防训练,不具备“早发现、早处置”的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5.单位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6.物业管理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对高层住宅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7.消防车通道施划标准、警示标牌是否划线、设置,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8.电动自行车车棚是否满足小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上楼停放、充电现象。

9.消防控制室是否按照《山西省消防控制室管理标准》进行规范设置。

10.每处高层公共建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实行履职承诺制度,在建筑显著位置公示其姓名、职务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每栋高层住宅建筑是否明确了消防安全楼长,在显著位置公示其姓名、联系电话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等信息。

二、整治措施

(一)严格管控外墙外保温材料。

对高层建筑逐栋进行外墙保温材料的现场检查,查验其种类、燃烧性能检验报告是否与现场使用的材料一致;对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结合改建、扩建和外墙保温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拆除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更换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外保温材料;未拆除前,在外墙醒目位置标注“严禁烟火”等禁止性标识,严格落实火灾防范措施,严密包覆裸露的保温材料;严禁在建筑外墙违规动火用电,禁止在建筑周围堆放可燃物、燃放烟花爆竹;汽车、电动车停放与建筑外墙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二)完善建筑消防设施。

缺失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督促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结合改建、扩建工程,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增补;对消防设施损坏的,责令限期整改修复,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制度,督促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对疏散楼梯数量不足的,采取增设室外疏散楼梯等措施;对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以及电缆桥架封堵缺失或不严密的,使用防火封堵材料严密封堵。

(三)畅通安全疏散生命通道。

每个单元门口内外张贴警示性标识,全面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楼梯间前室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车,确保疏散通道畅通;高层住宅建筑设有通向屋面出口的,出口上的门或窗应能从内向外开启;疏散楼梯间的防火门上应设置“保持常闭、禁止上锁”的标识,如损坏或拆除的,应及时维修安装,确保达到防火防烟功能;疏散走道、楼梯间内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确保火灾状态下引导人员安全疏散;消防车通道要划线、设置警示标志,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不被占用。

(四)严格执法铁腕整治。

对排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应严格依法实施责令“三停”、吊销执照、行政拘留、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和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在供货、检测、施工等环节弄虚作假、降低标准,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或降低外保温系统安全性能的,一律依法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提请县政府要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

(五)提升物防技防水平。

推动老旧高层住宅在建筑公共区域设置火灾应急广播,在配电箱、电缆井内推广设置新型报警灭火装置,在居民家庭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结合老旧高层住宅改造工程推动安装简易喷淋设施和电气火灾监控装置,提高初起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要加快推进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建成后将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联入系统。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主动利用智慧用电安全管理、智能燃气管理、智慧用水管理等信息系统,加强数据搜集、分析和应用,实行智能监测、动态管控,确保用电用气安全可控、消防供水正常可靠。

(六)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高层公共建筑各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应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协议,依法明确各自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责任,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高层住宅建筑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消防法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高层建筑应全面纳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认真落实“户籍化”管理。对火灾荷载较大、人员密集的高层建筑,确定为火灾高危单位,实行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在高层公共建筑推行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制度,由物业管理单位面向社会选聘消防管理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或本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担任消防安全经理人;在高层住宅建筑推行“楼长”制度,由社区网格员、消防宣传大使或住户中推选出的代表担任楼长,负责本单位、本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高层建筑使用单位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七)建强微型消防站。

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应建立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与消防救援站开展联勤联训,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即知道消防设施和器材位置、知道疏散通道和出口、知道建筑布局和功能;会组织疏散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穿戴防护装备、会操作消防器材;消防救援站与微型消防站、消防控制室与微型消防站队员保持通信联络畅通)要求,提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八)加强消防宣传培训。

在高层建筑外强醒目位置逐栋张贴治理通告和自查检查标准,广泛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微博微信以及LED屏、橱窗、板报、大型固定户外消防宣传栏等媒介,提示高层建筑火灾危险性,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提示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火灾危害和防范措施,提高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应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引导居民配备防烟面罩、缓降器、逃生绳索等器材,提高应急疏散逃生能力。

(九)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在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对排查整治的高层建筑应向社会公开。设立曝光平台,曝光久拖不改、政府挂牌督办的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隐患、跟踪报道整改信息。对隐患严重、逾期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并通报有关部门。视情采取约谈产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物业管理单位负责人,在单位醒目位置张贴火险警示牌等方式,推动隐患整改。

三、整治时间及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7月9日至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前)。

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相关部门、单位整治工作职责,掌握检查自查要求,组织广播、电视、报刊以及微博、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迅速开展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7月16日至8月31日)。

组织村委、消防救援机构、镇派出所和其他行业部门,成立专门摸排队伍,按照本方案要求逐个区域、逐栋建筑摸清所属辖区高层建筑底数,逐一明确消防监管责任人,统一登记造册,并上报领导组办公室。组织高层建筑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召开自查自纠动员会议,向其发放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标准,督促其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同时,各村委、各相关站所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同步开展排查。重点对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建筑消防设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或落实到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详细登记,建立台账,督促整改。

(三)重点整治阶段(9月1日至12月20日)。

对排查发现的高层建筑火灾隐患的整改难易程度以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对整改难度不大的火灾隐患,督促尽快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单位和业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治理期间,要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集中曝光一批久拖不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单位,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

(四)工作总结阶段(12月21日至31日)。

整治工作结束后,各村委、各相关站所要认真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制定、修订、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高层建筑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跟踪督办,确保隐患彻底消除。

四、组织领导与任务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XX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  长:XX(党委书记)

XX(政府镇长)

副组长:XX(副镇长)

XX(党委副书记)

XX(副镇长)

XX(主任科员)

XX(XX派出所所长)

成  员:各村委支书、主任、各相关站所主要负责人

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办公室,对全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总体安排部署;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XX兼任,承担领导组日常工作,负责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村委、各相关站所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研究协调综合治理有关工作。

(二)任务分工。

1.强化公安派出所认真履行高层建筑的消防监管职责,督促公安派出所依法负责高层居住建筑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宣传教育,对高层居住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调查摸底,督促高层居住建筑的物业管理单位和高层居住建筑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职责。牵头做好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对高层建筑的摸底和监督抽查力度,督促单位在“户籍化”系统逐栋录入高层建筑数据,实行“户籍化”管理;对火灾荷载较大、人员密集的高层建筑,要列为火灾高危单位,落实严管严控措施;加大对建筑外墙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和灯箱广告等影响建筑防火排烟性能和火灾救援行动的障碍物的查处力度;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制其使用。要制定高层公共建筑灭火预案并组织实施,联合住建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负责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指导单位开展高层建筑火灾预防、灭火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案的制定和演练。组建高层建筑灭火救援攻坚专业队伍,指导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进行高层建筑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责任领导:XX;责任站所:镇派出所)

2.牵头对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整治,组织对已投入使用高层建筑,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治理检查,督促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严厉打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或降低外保温系统安全性能的非法施工、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行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审批外墙保温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工程,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现场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对于高层建筑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以及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实施之前修建的外墙采用聚氨酯材料保温的高层建筑,发现外墙保温材料覆盖、封堵的可靠性存在问题的,应进行维修改造;已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高层住宅可申请专项维修资金,要及时予以审批,尽快拨付维修费用,当消防设施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启动“应急程序”,先使用后审批,确保设施完整好用。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考评内容,组织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管理区域内的公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并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消防安全防范服务事项,定期开展消防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责任领导:XX;责任站所:镇村镇站)

3.督促指导非煤矿山经营场所内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领导:XX;责任站所:镇安监站)

4.根据各自的职责督促供电企业及用户结合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对高层建筑进行电气安全检查,规范安装电气设施和线路,降低电气火灾风险。(责任领导:XX;责任站所:镇电管站)

5.牵头对学校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整治,同时要做好高层建筑内设置的托儿所、幼儿园、学生培训机构等各类教育机构的消防安全排查和管理工作。(责任领导:XX;责任站所:镇教办)

6.督促指导医院等设有高层门诊楼、住院部和综合楼等高层建筑的各类医疗机构全面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建立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责任领导:XX;责任站所:镇卫生院)

7.督促指导通信、商贸行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领导:XX)

8.对在高层建筑外墙上发布的违法广告,依法进行查处;加大对非法销售不合格外保温材料企业的打击力度。(责任领导:XX;责任站所:镇工商所、综合执法队)

无行业主管部门的高层建筑,由属地村委牵头负责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五、整治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村委、各相关站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开展这次专项整治是防止火灾发生、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有关部门、单位治理责任,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

(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

各村委、各相关站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切实形成执法合力,有效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

镇政府成立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查暗访各村委、各相关站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开展整治工作、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村委和站所,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限期整改。

各村委、各相关站所请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部署情况,请于7月15日前报送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同时报一名联络人及联络方式。7月起,每月25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2月25日报送工作总结。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8

全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3]42号),省厅决定,从即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在全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省所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实现“三个确保”目标: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不因监管不到位发生亡人火灾。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由住建部门牵头,公安、安监、规划、城管、房管等部门配合。

整治范围: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整治内容:

(一)未经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动工的;

(二)未经竣工验收备案、消防验收或备案投入使用的;

(三)未设置临时消防水源、消防器材、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的;

(四)施工现场临时设施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五)电焊、气焊等特殊工种人员未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或未持证上岗的;

(六)未制定落实动火管理制度的;

(七)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聚氨酯类泡沫材料、彩钢夹芯板等易燃可燃材料的;

(八)违章搭建影响建筑物防火功能的。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省住建厅会同省公安厅、省安监局成立全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毛传强

省住建厅副厅长 副组长:徐武健

省住建厅总工程师 成员:张

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副局长

省公安厅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副部长

(办:87269402,***)

胡其瑞

省安监局监管二处处长

(办:87368237,***)

王云泉

省住建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处长 洪盛良

省住建厅城乡规划处处长 曹向东

省住建厅城市建设处处长 冯家清

省住建厅城市管理处处长 陈浩泉

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 刘中强

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质量安全处处长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联系,以及整理、上报工作信息。办公室主任由刘中强同志兼任。

联系电话:027-87362368(办)、***,传真:027-87362418。

四、工作步骤

全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动员部署、自查整改、集中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5月15日前)全省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建立工作责任制。召开动员会,签订工作责任书,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各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报当地政府备案,并于5月12日前报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3年5月16日至6月15日)各地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指导、督促辖区内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根据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改,严格落实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组织施工。

自查内容包括:一是检查建设工程项目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体系建立情况。重点检查工程项目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是否层层落实到位,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执行是否到位,应急预案及应急资源的落实情况等;二是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置到位,是否有消防平面布置图,是否组织开展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逃生演练,消防通道设置及通畅情况,消防给水系统的建立及完好情况等;三是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进行电焊、气焊、电气作业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情况,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消防技能的掌握情况等;四是检查施工现场动火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火情况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进入施工场地的人员的烟火管理等;五是检查建筑外保温材料和装饰设计施工防火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选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装饰装修防火材料,施工、监理单 位是否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对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装饰装修工程进行施工和监督,严格督促现场排查外墙保温和装饰装修施工工种交叉和可燃材料的临时堆放造成的火灾隐患;六是检查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临时办公用房、宿舍、食堂、库房、木工房等场所的消防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大功率电器的用电及使用控管情况,是否存在违章违规用电情况等。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自查自改工作按时限完成后,应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自查自改情况报告。

(三)集中整改阶段(2013年6月16日至11月30日)

各地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对照整治范围和重点,根据职责分工,组织督查组对所辖区域内所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要逐一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确定整改日期,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配合,对隐患突出、整改进度缓慢的建设工程项目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实行综合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12月1日至12月15)各地要对本地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情 况进行总结,于11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全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的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考核验收。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地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特事特办,重点督办。要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并结合工作职责,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建设工程火灾防控工作。各级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编制的实施方案、成立的组织机构和明确的工作任务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认真排查,落实责任。

各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切实重视和做好网格式排查,排查不留死角。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专题研究、加强整改,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消除,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从严、从重、从快进行依法惩治,不留情面。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任务分工,落实“实名制”整改责任,凡登记、检查、复查、督导过的单位都要由责任人签名,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形 成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形成消防安全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定期研判,加强督导。

专项行动期间,住建、公安、安监等部门每月要组织召开一次工作碰头会,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定期对专项行动进行小结,对下步工作进行调度,及时研究部署重点整治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是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带头排查,做好督查指导。

(四)严格执法,转变作风。

各地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督促各职能部门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依法行政,从严执法,严肃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现场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施工现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未与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未分开设置的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责令限期改正,经责令限期改正未执行的,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情节严重的要予以 严厉的行政处罚。

各地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要带队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成立专项行动督查组,开展明查暗访,每月必须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对不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隐患整改以及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尤其是企业负责人的责任。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对于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人员,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相关整治标准和统计表格,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根据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要求另行下发。

抄送:省公安厅、省安监局,厅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5月7日印发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9

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第一阶段的工作情况

联合整治办:

根据东营区四部门制定的《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知要求,文体局高度重视,并专门召开了会议,制定了相应的整治方案,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扎实开展了对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在第一阶段整治活动中文体局采取联合执法和自身部门执法的措施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地毯式”排查整治,共检查单位88个,其中网吧56家,娱乐场所25家,游艺场所5家,放映场所2家,共出动车辆20车次,执法人员100人次。通过以上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创造了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东营区文化体育局 二OO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第二阶段的工作情况

联合整治办:

根据东营区四部门制定的《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知要求,文体局在第二阶段整治活动中文体局采取联合执法和自身部门执法的措施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共检查单位111个,其中网吧75个,娱乐场所33个,游艺场所4个,放映场所2个,共出动车辆29车次,执法人员180人次。通过以上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创造了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东营区文化体育局 二OO九年四月十一日

区文体局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总结

根据东营区四部门制定的《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知要求,文体局高度重视,并专门召开了会议,制定了相应的整治方案,明确本次活动整治的范围和重点内容,安排了整治的具体工作措施,活动中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扎实开展了对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在整治活动中采取联合执法和自身部门执法的措施在全区围内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共检查单位231个,其中网吧165个,娱乐场所56个,游艺场所7个,放映场所3个,共出动车辆60车次,执法人员400人次。

在具体工作中:一是通过召开会议和学习讨论使文化市场稽查人员进一步明确了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和重点内容及专项整治的工作措施,做到思路清、任务明。二是按照要求并结合自身职责分工,对辖区内公共聚集场所经营许可证办理情况进行了集中清理检查,建立了数据台帐,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三是采取联合执法和部门自身执法措施集中时间对辖区内的人员聚集场所进行了检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单位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及时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单位难以自行完成整改的进行挂牌督办,确保按期消除隐患。对排查的每处公众聚集场所均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存档备查。四是在履行各自职责的同时,及时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协作配合,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对有关问题及时沟通,有针对性的采取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形成执法合力。五是在严格依法整治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积极为存在问题的业主、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最大限度的实现监督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六是在检查现场中对业主及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要求他们切实提高安全意识,从以人为本的高度出发,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安全,对消防部门安全验收后的消防设施,不能擅自重新装修,同时,要求加强建立完善安全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专人负责,强化对员工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自防自救、引导疏散能力,要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危险,要立即启动广播、电脑屏幕等设备通知消费者,并有专人报警、专人督守安全通道、专人引导顾客、专人使用灭火设备,把损失降到最低。

通过检查,执法人员发现总体情况良好,业主的安全防范意识也逐渐增强,但也存在着一定安全的隐患,如:为追求隔音效果墙面采用了一些不符合消防要求的隔音材料,吊顶上面存在着乱拉电线的现象等,对以上问题及时要求进行了整改。通过以上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创造了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东营区文化体育局 二OO九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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