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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作方案

时间:2022-11-27

环保工作方案8篇。

范文资源网精选栏目推选:“环保工作方案”。

当公司想要做重点工作的时候,为了保证工作能够有序的完成,我们需要制定一份工作方案。写工作方案时需要有深思熟虑的判断,你觉得好的工作方案应该具备哪些条件?你不妨看看环保工作方案,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环保工作方案 篇1

昔阳县环保局信访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我局的信访工作,紧紧围绕我局工作任务和目标,结合我局的具体情况,制定信访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信访条例,解放思想,务求实效,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努力建成一支素质优秀、工作优异的信访工作队伍。

二、组织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上级信访工作的具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路红卫环保局局长

副组长:王桂森环保局副局长

宋以斌环保局副局长

尚田柱环保局总工程师

宋夏华环保局纪检员

成员:赵鑫办公室主任

赵凌峰环境xx大队大队长

毛冰峰法制监察股股长

李达法制监察股科员

三、工作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信访工作的各项文件;

2、坚持周五接待日制度,对来访者要100%接待,100%有处理结果;

3、建立信访工作网络,及反馈和向上级报送在工作中出现的信访问题,增强捕捉信访信息的敏锐性,提高化解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四、保证措施

1、加强政治学习,用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领信访工作;

2、加强对信访工作的分析,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全面提高信访工作的水平;

3、坚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对信访工作经常性的检查和指导;

4、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信访条例》,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及时就地处理信访矛盾问题。不得推诿或矛盾上交;

5、加强法制建设,强化依法信访。加强法制宣传,规范信访工作程序,逐步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环保工作方案 篇2

金安区环保局环境信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环保信访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信访工作有关法规和要求,制定20xx年金安区环保局环境信访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和全国第七次环保大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的要求。全力化解环境信访矛盾,促进我区环境信访形势进一步好转,推进全区经济建设实现跨越发展和创造和谐环境而努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努力,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我局处理环境信访制度和工作程序,提升我局处理环境信访工作的实际能力。适应数字化城市管理的需要。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为全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的改善、构建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方案实施

1、进一步健全和强化组织领导。

局成立环境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长:李本贵

副组长:蔡光清陈道志刘丙友邬宗华

许俊桥邵坤福

成员:刘颖朱伟吕自伟吴昌玉郭红波王羽许可好

领导组下设信访工作办公室(以下称信访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金安区环境xx大队,办公室主任由环境xx大队大队长朱伟同志兼任。

信访办公室主要负责对重大和较大环境信访问题的直接参与调处;负责对省、市级对口部门和其他上级部门涉及环境信访工作的衔接和协调;负责对一般受理的环境信访问题及时的转办和交办;负责对环境信访办理情况的督查和督办。环境xx大队根据辖区管理范围,各分局、中队负责本辖区的一般性环境信访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立卷上报信访办。

2、进一步强化落实环境信访五项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领导包案和带案下访制度、约访制度。对与市以上环保部门及领导交办的重点、疑难案件进行归类,实行局领导包案处理。建立一件信访案件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化解小组、一套化解方案、一套稳控措施的“五个一”推进机制;二是建立信访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信访工作碰头会,通报以往信访工作尤其是重点信访件的处理落实情况;三是继续坚持环境信访督察会议制度。每个季度由信访办牵头组织分局、各中队进行通报、会商环境信访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部门协调联动共同解决处理好重点的,跨部门和群体性环境信访问题;四是建立后督察制度。对于限时办结的案件,进行跟踪督察直到信访案件结案为止;五是做好环境信访工作的请示、回访沟通工作。

做好信访投诉案件的回访和答复工作,分别由信访办和信访案件承办单位限期对重点信访投诉案件和一般信访案件信访人的回访答复工作。

3、明确环境信访工作程序。

(1)登记、接待、立案

信访人通过电话、来访、电子邮件反映的信访问题,由信访办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时间,来访人数,信访人真实姓名、住址及通信联络情况;被反映单位名称、责任人姓名,问题发生的确切时间与地点,所反映的问题、建议和要求。

通过来信反映的问题,由信访办登记(邮票和邮戳要保持完好,信封、信文一并装订)、提出拟办意见,经分管领导批示后,交各责任单位办理。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批办、转办的环境信访问题,由信访办登记,经局主要领导批示后,由信访办组织牵头办理。

(2)受理、阅批、交办

对电话、来访、电子邮件反映的信访问题,接待人员应根据环保部门职能职责有关规定,当场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一般信访事项,应及时登记,经分管领导阅批后转各责任单位处理,并要求其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上报结果,回复信访人(信访人的姓名、住址或联系方式不清而联系不上的除外),提交办结报告;涉及到我局环境职责范围以外或较大的环境信访事项,受理登记后,由信访办提出拟办意见,按信访程序报局领导批阅,转相关部门办复;对于不予受理的信访事项,应说明理由,并告知信访人应投诉的单位。对其他重大或敏感的信访事项,及时向局领导报告。不能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自收到环境信访事项之日起3日内告知信访人(信访人的姓名、住址或联系方式不清而联系不上的除外)。

(3)办理、核准

按有关规定统一登记,要求各责任单位在领导批阅要求期限内提交办复结果或办结报告,报阅批领导核准后反馈结果,回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经局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7日。同时,应告知信访人延长理由。

(4)复查、复核

信访人依法向我局提出的对环保部门做出的环境信访事项处理决定不服的,我局应自收到复查、复核请求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查、复核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5)督察、督办

信访办要加强环境信访事项的督办,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督促承办单位及时改正: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结的;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未按规定程序反馈办理结果的;办结后信访处理决定未得到落实的;对工作不认真办理、办理不符合规定的。

(6)结案、归档

办结完毕的信访事项,按照信访编号,统一归档。归档材料包括:信访原始材料、领导批示、调查处理意见、报告、复查、复核意见等,做到一案一卷。

4、强化环境信访工作责任制。

环境信访工作责任制是考核环境信访处理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内部管理机制。今年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对系统内部环境信访处理工作人员在调处信访工作过程

中的效能考核,同时要遏制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环境污染信访案件纠纷的发生。

今年局将主要落实和推行环境信访工作四项责任制度:一是落实信访案件首问负责制,由环境信访调处工作包案责任人负责到底,切实解决重复信访、越级信访和内部拖沓推诿等问题。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环境信访案件。二是推行环境信访案件定期汇报交流和查询制。提高办案人员的办案效能,把日常环境信访处理工作作为对全年岗位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以提高办案质量。三是加强日常环境信访工作台账、资料规范化管理,负责处理环境信访工作的人员要进一步强化日常环境信访工作资料、台账的建立和管理,做到一案一档。对全年发生的环境信访案件进行系统登记注册,以此为对日常交办的案件进行定期检查依据。四是推行每月通报制度。重大的环境信访事件提交到区环境信访联席会议进行会办。

5、加强环境信访工作制度、程序和实际工作经验学习和交流:

以制定的各项环境信访工作制度为日常学习内容,制度化的开展内部学习交流活动,提高业务人员理论水平和处理能力。交流经验、取长补短。

6、责任追究

1、信访办每季度对各责任单位信访工作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进行督办,年底汇总。并根据《信访条例》和局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环保工作方案 篇3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环保部等9部委和省、市环保专项行动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整治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造纸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为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和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实现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集中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

1.在x年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污染源普查成果,全面排查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中涉及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的污染源。重点查清含铅蓄电池(包括加工、回收)、皮革及其制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电镀、危险废物处置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及历史遗留重金属废物堆场。进一步加大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重点检查和监测企业废水、废气(包括无组织排放)排放情况、废渣收集、贮存及处置情况和应急处置设施情况。建立定期的监督性监测制度,对重金属污染企业排放口、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每两个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加强督促指导,尽快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2.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彻底取缔关停国家明令淘汰的十五小等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严肃查处重金属排放企业违法建设的环境违法行为。未经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认真梳理有关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投诉、举报、信访案件。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予以关闭;对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一律取缔关闭;对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一律取缔。严格禁止向城镇下水道排放重金属超标的废水,企业违反规定,超标排放废水导致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的,依法取消企业排水许可,并予以处罚,造成城市排水设施损坏的,承担赔偿责任;严格禁止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3.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督促重金属排放企业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帐和日常监测制度,定期报告监测结果,并向社会公布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督促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规范原料、产品、废弃物堆放场和排放口,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重点防控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责令限期改正。

(二)巩固污染减排成效,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

1.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巩固污染减排成效。重点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三河镇、紫蓬山旅游开发区、紫蓬镇尽快完成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确保三河镇污水处理厂在7月底前、紫蓬污水处理厂在9月底前通过环保验收。加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的监督性监测和在线监控设施的检查。规范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杜绝随意丢弃或直接排放。加强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防止超标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

2.对x年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淘汰落后产能、设备的取缔关闭情况和超标、超总量污染企业限期治理完成情况以及未批先建建设项目停止建设、停止生产情况,防止污染反弹。

(三)着力打击造纸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1.对已取缔关闭的小造纸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生产设备拆除不彻底、存在重新开工可能的,必须按照吊销执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移走原料的要求,予以彻底拆除。对利用原有场地和设施重新开工生产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2.对现有被省环保厅挂牌督办的造纸生产企业进行停产整改。重新委托有资质环评编制单位编制环评文件,报市环保局审批。认真落实环评文件及审批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限期于x年8月底前完成环保整改要求并经省环保厅验收合格,切实做好摘牌各项工作,确保顺利摘牌,逾期达不到整改要求,不能够摘牌的将依法予以关闭。对达不到国家规定产能,自行要求淘汰的造纸企业,且在6月底前自行拆除生产工艺设备,符合淘汰申报条件的,予以申报,并按政策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的污染和隐患

以提高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和饮用水卫生合格率为着力点,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的污染和隐患。对已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要设立保护区边界、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落实保护政策,采取保护措施,全面治理整顿保护区内各类污染源,取缔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排污口。一级保护区禁止建设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存在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同时,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饮用水源污染问题的整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环保工作方案 篇4

环境保护局信访工作经验交流会材料

我局信访工作在市环保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建设生态xx、xx镇平、xx镇平为目标,紧紧围绕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认真贯彻落实镇平县委《信访稳定工作意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做到了接待、登记、回复一站式服务,收到了较好的群众效益和社会效果。下面将我局信访工作给大家做一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加强环保信访工作的领导与督导,确保信访工作落到实处。Zy185.com

环保信访无小事,它不仅反映了群众的呼声,更关系到环保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美好形象。因此,我局一直把环保信访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

(1)成立了环保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局长xx任组长,分管局长xx任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任成员,及时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对环保信访工作,一周一小结,一月一总结。

(2)把环保信访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股室,做到任务到股室,责任到股长,行动到个人,形成了环保信访人人抓,人人都来抓信访的良好局面。

(3)修订完善了信访处理制度,规范了接待、登记、领导批阅、办理、督查、办结、反馈等环节,使环保信访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转变工作作风,及时办理各种信访案件。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实践出真知”,对于各种信访工作,我们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坚持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对前来信访的群众做到“四个一”和“五心”,即:一声问候,一杯热茶,一把椅子,一张笑脸;热心接待,细

心倾听,耐心解答,诚心帮助,尽心尽力。近期,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和环评制度,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实行一站式审批,需要上级审批的项目,实行领班制度,帮助建设单位协调和办理审批手续,严格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从源头上做好了信访预防工作。

(2)对老污染源加大管理力度,做到能取消的取消,不能立即制止的逐步减少污染,从根本上减少引起环保信访的事由。

(3)及时办理各种案件。在解决信访过程中,局领导及时召开办公会议安排部署,局领导带领有关股室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调查了解,及时作出处理。处理时严格按照信访局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信访工作要求,更加重视现场执法和群众来信、电话来访投诉处理的责任,提高办事效率,强化办案质量。这样既坚持了执法的严肃性,又做到了以理服人,所处理案件无一例上访,结案率百分之百。

三、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投诉工作。

1、根据上级的布署及安排,我局开展局领导“基层大接访”活动。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环境信访案件,我局逐一登记建档、汇集案卷,并逐一落实包案领导,落实牵头承办和参与科室及人员,落实工作要求和办理时限。现在这些案件均得到很好解决。

2、再次对本辖区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矛盾和隐患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大排查。局长xx亲自挂帅,所有副局长及各股室股长参与,分成五个小组,深入到各个乡镇,对排查处的问题,明确了责任,明确到股室,分包到包案领导,所有排查出的问题,现在全部予以解决。

环保工作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对镇域范围内工业园区的环境监管能力,落实好企业综合治理的主体责任,确保区域环境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

镇五个工业园区,分别是:市新材料工业园(市级)、市长物流园(乡镇级)、镇工业区(乡镇级)、工业小区(乡镇级)、工业小区(乡镇级)。

二、检查时间及方式

20xx年8月16日—10月30日,检查组对各园区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巡查检查,9月15日前对巡查检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存在问题,督促整改提升,10月30日前全面完成工业园区检查整治工作,完善台账资料。同时,请市生态环境局对重点、难点问题给予帮扶指导。

三、检查组成员

组长:

成员:

四、检查内容

(一)园区目前基本情况。包括园区规划、规划环评、企业类型和分布情况、园区水处理和集中供热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等。

(二)所有企业污染物排放和治理状况。对企业废水、废气、废渣、扬尘、噪音开展排查;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规范处理并达标排放;污水、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等。突出抓好“散乱污”“小字头”企业检查整治。

(三)企业的污水处理和雨污分流情况。检查企业的污水、废水是否达标排放;是否明确厂区雨水、污水管网及走向;是否实行雨污分流;污水管道是否畅通。

(四)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情况。检查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执行情况、环保验收情况等。重点检查新进驻企业履行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审批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夯实责任。检查组成员要认真履职,做好检查相关工作,按照“全面排查、专项整治、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的要求,对确定的检查内容进行深入、细致、彻底检查,对巡查检查情况进行留痕,切实担负起环境保护监管责任。

(二)迅速行动,排查整改。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任到人、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无法消除隐患的,企业要立即停产整改。

(三)建章立制,完善资料。督促企业建立环保基础档案和台账,把各项环保措施落细落小落实,全面筑牢环保管理基础。

(四)严格督导,依法查处。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严肃处理。对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不到位的企业,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上报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请求市局依法查处。

环保工作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影响我县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国务院八部委和省、市政府工作部署,20xx年继续在全县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污染减排为中心,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遏制“两高一资”行业污染反弹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积极防范环境风险,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要求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

曲阳桥乡、北早现乡、正定镇、诸福屯镇、南楼乡在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对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排查,彻底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并对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进行排查,登记造册,上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县环保局对全县排水企业进行排查,建立排水企业档案,对饮用水源构成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是整治滹沱河、磁河水系地下水源保护区以及南水北调沿线生产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20xx年6月底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下水质超标的排污企业,要进行停产整治;对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的,要报请县政府依法关闭。

县工业促进局20xx年6月底前制定饮用水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企业的关停、搬迁计划;20xx年年底前关停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重污染企业和化工仓储单位。

(二)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加大整治力度

县环保局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进度,加密现场监察频次,提高运行负荷和出水达标率。督导污水处理厂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按规定与环保部门联网。同时加强对排水企业的监督检查,增加检查和监测频次,对超标排放和存在偷排行为的企业,下达限期或停产整改通知,并依照《水污染防治法》规定高限处罚。

县建设局加强污水处理厂主管网维护,确保管网畅通,严禁因堵塞发生污水溢流现象;20xx年10月底前完成跃进沟明渠改造,保证所有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诸福屯镇要于20xx年10月底前完成镇排污管网建设,保证辖区所有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科技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园区排污管网与城区主管网的连接,确保企业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县城管局对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整治,及时覆盖绿化,防止直排渗滤液和渗滤液超标排放。

(三)着力查处“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钢铁行业、涉砷行业、化工行业、废旧塑料加工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业专项检查

县环保局要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使用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企业、废旧塑料加工场点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查处或移交有关乡镇和部门处理。

县发改局要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设投产的建设项目,要按照国家产业调整的时限要求予以淘汰或关闭。

县安监局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对所有化工企业进行排查,建立健全化工企业档案,促使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因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督导企业健全环境应急机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指导、督促已停产企业做好值班工作。

各乡镇全面检查清理涉砷行业企业,重点查处没有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的企业;没有治理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含砷废渣堆放处置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的企业。

各乡镇要保持对废旧塑料加工场(点)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业的高压打击态势,坚决杜绝反弹,做到发现一起,关闭一起。县供电局要对各违法排污企业采取断电措施,防止发生反弹现象。县工商局要对取缔关闭企业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非法企业依法取缔。

(四)加强分散燃煤锅炉拆除和烟尘、二氧化硫专项治理

县环保局对集中供热覆盖区域所有分散燃煤锅炉予以拆除,使用集中供应的热源。加强对燃煤电厂及燃煤大户烟尘和二氧化硫治理工作的日常督导,督促完成烟气治理工作。

各乡镇对辖区所有燃煤锅炉及燃煤窑炉进行排查和登记造册,上报县环保专项领导小组,拆除建成区、高速公路、国道及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冒黑烟1吨以下立式燃煤锅炉,其它各类燃煤锅炉及燃煤窑炉要在年内达到《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否则停用。

县发改局与供热企业加强协调,不断推进建成区内集中供热工作,扩大覆盖区域面积。

(五)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二次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县环保局对各企业煤堆、灰堆、料堆和各煤炭销售、加工场点及所有堆(贮)煤场围档遮盖或定期洒水抑尘情况进行检查,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县建设局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控制和管理,所有建设工程无控制扬尘污染实施方案或方案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施工,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实行高标准硬化,并设置车轮清洗设施,防止将泥沙带出场外;拆除建筑物要采取喷淋压尘措施,拆除后的垃圾7天内要全部清运完毕;对未按规定采取围档、遮盖等防尘措施的,要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对城区裸露土地进行绿化或采取防尘措施。

(六)扎实开展环境安全排查

县环保局要加强环境安全排查,对应急措施不到位、应急建设跟不上、应急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坚决打击。

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根据县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10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两高一资”等重污染企业影响环境问题以及分散燃煤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污染、二次扬尘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6月5日、9月5日前分两次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导检查阶段(8月—11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措施。11月5日前,将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正定县20xx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副县长周雪军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李荟萍、县环保局局长焦越平任副组长,县环保局、发改局、监察局、司法局、建设局、工商局、安监局、供电局、城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县环保局局长焦越平任办公室主任,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周新亭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相关单位人员集中办公。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县政府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查督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5月10日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方式一并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环保、发改、监察、司法、建设、工商、安监、供电、城管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每半月召开一次,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加大挂牌督办和后督察力度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查处事项,挂牌督办,落实责任,跟踪督查,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围绕阶段工作重点,分期挂牌督办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强挂牌督办案件的管理和后督察工作,建立重点案件管理档案,完善督办制度,公示督办结果。县监察局将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行政监督,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和公众监督

县环保局要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畅通监督渠道,积极鼓励公众广泛参与。根据阶段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跟踪报道工作。

县司法局要主动组织环保法制的宣传与教育活动,为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五)严格报告制度

环保专项行动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每周要向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随时报告,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县环保专项领导小组要每周刊发专项行动工作简报,按时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县有关领导。

违规排污企业环保整顿工作方案责任编辑:陈老师阅读:人次

环保工作方案 篇7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环保部等九部门《关于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重点

1、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各县区环保局(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应全面排查辖区内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企业,摸清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情况,严肃查处企业违法建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2、此次检查的企业是指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废水、废气中含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物质,在生产、贮存和运输等环节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

3、检查内容:企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制度情况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情况;企业废渣场、尾矿库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情况;企业含重金属固体废弃物的贮存及运输情况;城镇、企业污水处理厂污泥和垃圾填埋场渗沥液重金属排放及无害化处置情况。

二、检查要求

1、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各县区环保局(分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责任,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

2、结合x市污染源普查情况、环保专项行动两高一资及涉铅、砷行业整治情况和日常环境监管情况,进一步加大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企业的检查、督察工作。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的企业,一律予以取缔关闭;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一律取缔关闭;对建设项目没有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并投入生产环保三同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没有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导致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整治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予以关闭;对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一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依法给予高限处罚;对存在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影响群众健康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3、加大重金属企业内部环境监管,确保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建立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管理。

4、加强对城镇污水厂出水、污泥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的重金属污染物监测,发现重金属超标排放的,要清查源头,对重金属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治理,做到达标排放,杜绝偷排漏排。

环保工作方案 篇8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战略部署,我省以推进“多规合一”改革创新和贯彻执行新《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为契机,深入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和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行动,基本摸清了全省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情况。为做好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推进我省总体规划的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对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及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行动中发现和清理出来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罚,并根据实际情况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和管控措施。通过清理整治,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确保我省总体规划有效实施,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时间(20xx年x月x日)为界限,分别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规行为发生在xxxx年x月x日前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取缔关停一批、整治完善一批、验收备案一批。对环保大检查中瞒报未纳入清理整治方案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20xx年x月x日后发生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要正确面对历史遗留问题,实事求是提出处理意见,有序化解环境风险。

(二)属地负责,分类整治。在各市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由环保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制定本辖区环保违规项目清理整治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要充分考虑不同项目的实际情况,分别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提出处理意见和环保管控措施。

(三)加强指导,提高效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考虑不同项目的污染物排放、周边环境质量状况等实际,有针对性提出处理意见,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整改,提高整治效率,确保清理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三、清理整治范围及期限

将生态环境保护“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和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行动中清理出来、违法行为发生在20xx年x月x日前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列入此次清理整治范围,并于20xx年xx月xx日前整治处置完毕(20xx年xx月xx日后清理整治政策不再适用)。

四、清理整治措施

甄别违法违规项目的不同情况,按照已建成项目、未建成项目进行分类处理。

(一)已建成项目。对xxxx年x月x日前已经建成投产或者使用,未经环评审批或竣工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按以下情形处理:

1、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城镇、区域发展总体规划,污染防治等环保措施完善且能满足相关环保标准要求,环境风险可控的,由市县环保部门责令项目限期开展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相关规定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信息公开后,报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部门备案,纳入环保日常监管。其中环境影响小且环境敏感程度低的项目可以直接予以备案。

2、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城镇、区域发展总体规划,但污染防治等环保措施不到位,或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由市县环保部门采取限期治理、停产整治等措施,责令项目限期整改;完成整改并经市县环保部门核查合格后,限期开展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相关规定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信息公开后,报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部门备案,纳入环保日常监管。

3、项目不符合产业政策或城镇、区域发展总体规划的,以及整改后仍达不到备案条件要求的(不含涉及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公共设施类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市县环保部门依法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责令于xxxx年xx月xx日前停产、搬迁或关闭。

4、对于交通、城建、环保等涉及重大基础设施或民生工程类建设项目,按要求实施了污染治理措施、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但因为其他原因难以通过审批和验收的项目,由市、县环保部门上报同级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予以备案管理。

5、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或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动的,由建设单位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保部门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再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环保部门在竣工环保验收中直接予以认定,不再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6、对因相关防护距离内存在环境敏感目标而无法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若符合其他相关环保管理要求的,可先行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未落实防护距离要求的问题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7、对已经省级环保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除辐射、化工等重污染或环境风险较大以及跨市县的项目由省级环保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外,其余的均由省级环保部门组织项目所在地市县环保部门开展验收。

(二)未建成项目。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在20xx年x月x日后擅自开工建设的建设项目(含20xx年x月x日前违法动工建设尚未完工的项目),一律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处理,由市县环保部门责令停止建设,依法进行处罚,对严重污染和破坏生态的项目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根据新《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行政拘留。

(三)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高尔夫球场项目,按照国家及省政府统一部署,纳入高尔夫球场专项治理工作予以清理。

(四)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对已建成的无污染或轻污染的项目,应优化简化竣工环保验收程序,加快环保竣工验收工作。放开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市场,具有法定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可承担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政府对本辖区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及时推进清理整治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各市县应于每月x日前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厅上报清理整治工作进度。各市县政府应于20xx年xx月xx日前将清理整治工作完成情况上报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二)严格责任追究。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将加强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定期通报各市县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整改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市县进行督办,必要时对市县政府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对因清理整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由环保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责令限期停业、停止使用或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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