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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时间:2023-04-23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11篇)。

在我们的日常工作或生活里,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公告通知。通知公告中应当注重社会公正和公正性。请跟随编辑的步伐一起来了解“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篇1】

市民朋友们:

《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于20XX年X月X日起施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取得良好效果,体现我们市民的良好素质,请您和家人、朋友,为了蓝天更长久、空气更清新、生活更安宁、环境更宜居、亲人更安全、社会更有序,请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带头遵守禁放规定、主动遵守禁放规定。请您大力支持我们的工作,将家中未燃放的烟花爆竹主动上交属地派出所(公安机关不予处罚),并积极举报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通告》主要内容如下:

1、XX区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再设立销售网点。

2、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示范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单位或个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收缴其烟花爆竹,对单位处1元以上5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元以上2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元以上5元以下罚款。

4、燃放行为人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5、法律、法规对燃放烟花爆竹有其他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6、本通告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施行,《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X政发[20XX] X号)同时废止。

XX区人民政府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篇2】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接政府通知,五环路外禁止燃放地点包括:幼儿园、中小学校、商场、配电室、燃气站、停放车辆多、人员密度大、救援难度大、高于xx米以上建筑物周边x0米范围内居民小区也为禁放区域,同时,本小区曾经发生过由于烟花爆竹引起业主家阳台着火、玻璃炸裂、车辆受损等事件。现根据政府通知及广大业主强烈要求,京通苑物业在此提示大家:

1、春节期间,禁止在本小区内燃放烟花炮竹。

2、公共区域不许存放私人物品及易燃物。

请广大业主/住户积极配合,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水火无情,防患于未“燃”!

如您有安全方面的服务需求,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广大业主服务,共同为营造安宁和谐的园区环境而努力。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篇3】

全体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佳节临近,首先致以节日的问候!点烟花、放爆竹是我们喜迎佳节的传统习俗,但是,在增添喜庆气氛的同时也会释放大量烟雾并产生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空气质量,还有可能引发火灾等事故。20XX年XX月XX日XX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XX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并于20XX年12月1日起实施,为引导依法、安全、环保、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保持春节期间我区安全、环保的节日环境,按照规定,现倡议全体市民:

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

自觉遵守规定,摒弃陈规陋习,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禁燃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

善意规劝他人,引领新风正气,敢于向周围违反禁燃规定的行为说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制止未成年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殡葬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殡葬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

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宣传动员,倡导文明新风,协助政府落实烟花爆竹禁燃工作。提倡理性购买规定品种内的烟花爆竹,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号召动员周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倡导绿色生活、争当文明市民、维护“XX蓝”,带动共创安全、环保、祥和的节日环境。

各位市民,留住碧水蓝天是我们的共同心愿,欢迎您共同参与烟花爆竹禁燃工作,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运输、贮存、燃放烟花爆竹,发现违规行为请拨打110或所在地乡镇(街道)举报电话。

最后,衷心祝愿大家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XX市XX区委文明办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篇4】

居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传统民俗,而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满地的纸屑、大量的烟尘、刺耳的噪声,严重破坏城市形象,还有可能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X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街道全体居民朋友发出倡议:

街道的居民朋友们,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文明城市的需要,是法治社会的呼唤,也是人民群众的期盼,请广大XX居民共同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共同留住我们的蓝天。

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城关镇辖区、经开区辖区、中疃镇辖区、程家集镇辖区、马店孜镇辖区、西潘楼镇辖区、城北镇辖区、王市镇辖区及其他乡镇辖区内的下列地点:

(一)国家机关;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及周边100米范围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

(七)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

(八)宗教祭祀、殡仪馆、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

(九)旅游景区、林场、公园、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十)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地。

1、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自觉遵守规定,摒弃陈规陋习,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规定。禁止携带烟花爆竹进入商场、饭店、旅馆、娱乐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在托运、寄存和邮寄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2、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善意规劝他人,引领新风正气,敢于向周围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说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酒店、宾馆经营者,应当事先向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消费者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并对在其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应当及时向公安、城管等部门报告。

3、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积极参与宣传,倡导文明新风,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全县社会管理,倡导绿色生活、争当文明市民,助力蓝天保卫战,共创安全、环保的城市环境。号召动员周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篇5】

各乡镇(场)、县直单位:

春节,要年味更要环保。近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划定禁限放区域、禁限放时间,对工作不力造成空气污染的单位和负责人,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并严肃追责。

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会导致大气污染物急剧增加,特别是在冬季不利气象条件情况下,更容易导致环境空气质量恶化。“一个重污染天气的影响至少需要10个至20个以上良好天气才能消化。”省环保厅大气处相关负责人说。《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强化监管,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抓好关键时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成都及周边、川南、川东北三大重点区域尤其要做好禁限放工作,成都、自贡、南充市政府要发挥区域牵头单位作用,认真研究,提前部署,加强联防联控。同时要通过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多渠道、多方式发布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相关信息,倡导绿色过节方式。

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篇6】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接政府通知,五环路外禁止燃放地点包括:幼儿园、中小学校、商场、配电室、燃气站、停放车辆多、人员密度大、救援难度大、高于__米以上建筑物周边_0米范围内居民小区也为禁放区域,同时,本小区曾经发生过由于烟花爆竹引起业主家阳台着火、玻璃炸裂、车辆受损等事件。现根据政府通知及广大业主强烈要求,京通苑物业在此提示大家:

1、春节期间,禁止在本小区内燃放烟花炮竹。

2、公共区域不许存放私人物品及易燃物。

3、阳台及空调外挂机处不许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请广大业主/住户积极配合,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水火无情,防患于未“燃”!

如您有安全方面的服务需求,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广大业主服务,共同为营造安宁和谐的园区环境而努力。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___年__月__日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篇7】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期间、时限

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它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省、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III级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

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和时限内,以下区域、场所一律禁止燃放: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加油(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烟花爆竹燃放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安全、规范、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内燃放;

(二)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燃放;

(三)不得燃放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

(四)不得采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

(五)未成年人应当在监护人的看护下燃放;

(六)燃放前,应当认真阅读燃放说明和警示语并严格遵守。

根据《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盐湖区范围内严格实行禁放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者,盐湖公安将根据《通告》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篇8】

尊敬的各位业主:

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园区业主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身体健康。

为使各位业主能够度过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新春佳节,积极响应xx市人民政府于20xx年12月27日发布关于禁止销售及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万象美物业提示广大业主,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篇9】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确保全县大气污染指标改善,强化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规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xx年2月26日结束。ZY185.COm

二、禁止燃放区域:仁寿县城中心城区(东面:天府大道与龙滩大道路口起经天府大道至仁寿大道与怀仁大道交汇处以内;南面:陵州大道两侧经仁富路口至国道213线交汇处罗板桥以内;西面:仁里寿乡路至国道351线交汇处蒙子坳以内;北面:国道213线国家粮库以内。)

三、公安、环保、应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违反本通告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安全事故、火灾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阻碍公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子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中心城区三个街道办(普宁街道办、怀仁街道办、文林街道办)要高度重视,做好安排部署,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的作用,搞好巡查和劝解工作,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在中心城区有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请及时予以举报!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篇10】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新年好!

新春佳节日渐临近,即将迎来烟花爆竹燃放的高峰期。虽然燃放烟花爆竹能为我们营造节日喜庆的氛围,但其释放出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却加剧大气污染,严重威胁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据我县空气自动检测站监测数据表明,去年春节期间我县因大量燃放烟花爆竹,空气质量急剧下降,空气中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急剧增高。其中PM2.5浓度的增加最为显著,如在不利气象条件下,会加重雾霾程度,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同时,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也会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为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爱护市容环境,创建文明县城,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上饶县环保局就禁限放烟花爆竹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祭祀的践行者。

每位市民从自己做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自觉带头,遵守《关于做好我县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不放或在指定的区域和指定的。时段少燃放烟花爆竹。

二、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祭祀的监督者。

安全生产生活人人有责,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号召、动员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举报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维护节日环境。

三、让我们每一个人都来做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祭祀的宣传者。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积极宣传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规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每个市民都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城市管理、自觉维护市容环境、争做文明市民,以自己的点滴行动营造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节日氛围。

市民朋友们,空气质量与我们每个人的行为和生活息息相关,谁都希望到呼吸清洁的空气,我们每个人既是环境污染的制造者,也是环境保护的受益者,与其吐槽抱怨,不如立即行动起来,从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开始,为建设上饶县幸福家园做贡献。从20xx年元月一日起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明确提出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同呼吸,共奋斗,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少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年。

最后,恭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此致

敬礼

倡议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篇11】

尊敬的东方城业主:

一年一度的春节即将到来,为使广大业主过一个祥和、幸福、平安、快乐、安全的春节。东方城小区根据《莒县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春节期间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要求严禁在小区内燃放大型烟花爆竹,楼道内禁止烧纸。发现违规燃放的,物业将通知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小区内业主如有需要燃放小型鞭炮的请根据通知规定时间燃放,并在售楼处前小广场内燃放烟花爆竹。

东方城物业服务中心

二〇xx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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