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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通知(系列12篇)_规章制度通知

时间:2023-09-20

规章制度通知(系列12篇)。

「1」规章制度通知

一、岗位职责

(1)受理供电区域内电力紧急服务电话报修,24小时为客户提供服务,并及时将报修信息传送给配电抢修人员或供电局有关部门。

(2)供电所要对外公布电力紧急服务电话,配备抢修队伍、通信和交通工具以及足够的备品、备件和抢修工器具,满足电力紧急服务的需要。

(3)供电所与县供电企业客户服务中心、电力调度部门通过办公电话及传真或数字语音信息支持系统保持联系,要保证全天24小时通信畅通。

(4)供电所接到工作通知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到达客户现场时间按区域及交通条件,在服务承诺时间内及时为客户服务。

(5)配电抢修人员要做到文明服务,方便客户,不得拖延抢修时间。

(6)配电抢修人员在电力抢修过程中要牢记“安全第一”的宗旨,防止顾此失彼。

(7)配电抢修人员日常工作中要作好事故预想,制定预案,对可能发生的洪水、地震、水灾、风雾灾害等要提前准备,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二、工作内容要求与办法

(1)事故抢修必须按规程要求认真操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及时为客户进行服务。

(2)按服务承诺条款为客户服务。

(3)完成所长交办的一切任务

「2」规章制度通知

1、公布电力事故抢修电话。

2、当值班员接到电力事故抢修电话或通知,立即通知供电所所长,由所长按照电力紧急抢修流程图,填写好电力紧急抢修工作单,安排有关抢修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处理,并作好记录,抢修班人员保证通讯畅通。

3、线路、设备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报告班长后,由班长安排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查找线路、设备事故点和原因,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所长。

4、抢修人员到达事故现场的时限要执行供电服务承诺的时限(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城区45分钟,农村90分钟,特殊边远山区适当延长。

5、处理事故时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事故抢修可不办票,但应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前要按规定进行验电、挂接地线,按现场指挥人员和工作负责人的统一协调指挥进行处理工作,严禁盲目蛮干、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6、维护事故现场,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范围。

7、突发事故而造成停电,当用户查询时,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8、做好处理事故具体记录。

「3」规章制度通知

为贯彻落实新《食品卫生法》,保证食品卫生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个人卫生

1,厨房工作人员必须每年参加体检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

2,必须每天做好个人卫生、包干区域的清洁工作。

3,进入厨房必须做到工装鞋整洁,工作前应先洗手。

4,严禁上岗时佩戴首饰、涂指甲油,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5,女员工不准长发披肩,男员工不准留长发和胡须。

二,环境卫生

1,保持地面无油腻、无水迹、无卫生死角、无杂物。

2,保持瓷砖清洁光亮,勤擦门窗。厨房设备损坏应及时报修。

3,下班前应将冰箱、炉灶、配菜台、保洁柜等清理干净。

4,发现“四害”应将食品、用具放置到安全地方后再灭虫。

三,冰箱卫生

1,冰箱应定人定岗,实行专人保管。

2,保持冰箱内外清洁,每日擦洗一次。

3,每日检查冰箱内食品质量,杜绝生熟混放,严禁叠盘。鱼类、肉类、蔬菜类等,相应分开。

4,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进入冰箱的成品、半成品要分别用保鲜盒、袋、膜将食物包裹密闭,切勿将食物在生活常温中暴露太久。

四,餐具清洗和消毒

1,洗刷池要有明显的标记,不得一池混用或多用,污物要用加盖容器盛装,当日清除。

2,必须持证上岗,餐具清洗要做到“一刮、二洗、三过、四消毒”,消毒温度100°C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消毒后的餐具要储存在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

「4」规章制度通知

1、公司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经营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安全工作,及时消除经营安全事故隐患。

2、负责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有关安全经营的规定和要求,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好本单位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消除并报告总公司,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

4、搞好安全器材,消防设施,防护器材检查和维护工作,使其保持完好状态,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5、加强职工管理和培训,提高职工经营和管理水平,提高经营业务能力,保持仓库、经营场所清洁、整齐,争创文明经营管理单位。

6、员工要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反经营安全管理规定,努力工作,热情待客,文明经商。

山东会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种苗分公司

20XX年5月16日

「5」规章制度通知

为保证农药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农业生产和人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进货检查和检验

农药进货时将产品与其标签或者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核对无误。对所购产品有质量疑问,委托有关部门进行质量检验。

二、质量管理

销售的农资保证质量,不会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禁止销售无登记证或临时登记证、无生产许可证或者生产批准文件、无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检验不合格的农资。

三、过期农药处理

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限的农药,不得经营,并及时退还厂家或交由县农业局统一处理;如确实无法及时处理的,按规定注明“过期农药”字样,且单独放置。

四、质量事故报告

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对质量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凡因农资问题造成农民损失,经查证是本店销售的,无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

「6」规章制度通知

1、坚持预防为主的医疗方针,经常对学生进行卫生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针对季节发病情况,定期做好卫生广播。

2、组织学生搞好学校卫生工作,使校园整洁美观。

3、了解和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建立健康卡,及时进行其它常规检查,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一次视力检查,配合卫生部门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4、发现流行病或流传期间,要及时深入班级做好消毒工作。

5、抓好预防近视工作,控制新发病率,提高恢复正常率,经常深入各班指导眼保健操,重点抓好低年级做操正确率。及时与部分患近视眼学生的有关教师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用眼习惯及采光等情况,使近视眼率与新发病率得到控制。

6、及时做好学生伤害事故及小疾病的处理工作,必要时负责送医院治疗,并填好处理情况记录表。

7、做好全校卫生保健资料,及时采购药品,妥善保管好药品和器具,经常检查,避免变质失效。

##结束

「7」规章制度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用电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特制定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一、全校用电由总务处专人管理,并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

二、办公室安全用电由校办公室和工会负责。教师平日注意节约用电,下班离开办公室必须做到切断灯、饮水机、电脑、空调等电器电源,责任到人。严禁在教室和办公室使用简易电炉等电器。

三、教室安全用电由班级负责管理。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严禁学生拆卸教室的电器、接线、开关、插座等。学校对各班电器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四、加强师生用电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安全用电要求,做好电器防火、防触电等安全保障。

五、凡电器或线路出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学校总务处,严禁自行处置。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保卫处

「8」规章制度通知

1、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微笑服务。

2、能正确识别伪钞。{若收到假钞一律由当班人员负责}

3、严格遵守唱收唱付的原则。(即说票值)。

4、公司财产的保养(收银电脑。小键盘。等硬件设备)。

5、严格遵循礼貌用语。(请。你好。请稍等。谢谢)

6、做好小卖部商品的理货。补货和登记。

7、快速准确的收取营业款和当日其他款项。

8、负责收银区的卫生。

9、团结同事,互相协作完成主管交与的工作任务。

10、对于没有使用礼貌用语,态度生硬,服务质量差的收银员主管将进行先教育后经济处罚的原则。(长期未有改正的将予以辞退处理)

11、收银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当班所有款项一律上缴。所缺款项由责任人负责补齐并查明原因。

12、收银员不可私自离开收银台外出收取上机卡。{一经发现立即辞退}

13、任何员工有义务对有损于公司名誉或经济利益的管理或行为进行指责或举报。

14、换班或补休须提前一天向主管申请,请病假须将病假条交与主管获批准。否则作旷工处理(旷工三天为自动离职)

15、上班时间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睡觉,吵闹,闲聊,等等

16、进出网吧须出示工作牌。

17、所有收银员必须明白细心周到的服务与公司的兴衰而共存以上每条规章制度希各位同仁认真贯彻,如有违犯一律处罚20元,严重的按括号里处罚!

收银员工作流程

1、穿好工作服提前15分种到岗,对当日工作进行检查,清检。

2、做好帐目清楚细致。货物摆放整齐有续。收银台干净整洁。

3、对音乐有一定的认识,能通过音乐给大厅制造环境效果。

4、要注意仪容仪表,坐姿。站姿要端正。不可躺。靠或跪在椅子上。也不可爬在桌子上。双手不得插兜。插腰或叉于胸前。

5、对顾客要热情文明有礼,微笑服务。

6、客人到收银台须向客人致以:“你好“开头。“请。谢谢。对不起“不离口。当客人多时。要对排队的客人说:“请稍等“。找零钱要说:“这是找你的零钱,请收好。“

7、收银员不可擅自离开收银台。在有事需要离开收银台时。需向当班网管说明,并邀其照看,否则作离岗处理。

8、下班如无工作需要,严禁在收银台逗留。进入收银台必须穿工作服。

9、规范化消磁,避免同客人产生冲突。

10、未经收银员本人同意,严禁不必要的人员进入收银台。

11、在为客人结帐时,要使用标准普通话。

12、下班前5分钟须作好收银台清洁卫生写好上机记录准备结帐交班。

「9」规章制度通知

第一条 本公司为了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依据公司持续经营方针,公司与员工之间的互惠、互利、平等协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 本手册所称员工系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领有工资者。

第三条 本公司按编制及业务需要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主管填写《人员需求申请单》,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呈总经理或分管人力资源的总监批准后,办理招聘或内部调配。

第四条 应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应到县级医院进行常规体检。

第五条 应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时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文件(影印后退还):

一、居民身份证;

二、学历证明正本(影印后退还);

三、职称证(有职称者);

四、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张;

五、待业证或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六、其他经指定应缴验的文件。

七、体检报告单

第六条 本公司聘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在试用期间,均应签订合同(试用期一至六个月)。试用期满,试用部门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并填写《新员工转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经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日起转正为正式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除合同,并不发任何补偿费。

第七条 人事安排

公司有权依业务工作需要安排员工的工作部门、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委任、调迁、解聘等事项。

第八条 工作调动

一、因公司业务的需要,员工应服从公司的调动命令及其服务地点;

二、员工若借故推诿、拒绝调遣服务地点时,公司将视情况决定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九条 出勤时间

每日正常的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定时工作制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十条 迟到、早退、旷工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如有迟到、早退情况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上班时间后5分钟至15分钟始上班者视为迟到。

二、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未经主管核准一律以旷工论;

三、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

论计,连续旷工超过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日的,公司将劝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予以除名。

四、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的,一律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十一条 休假以及请假给假规定(详见《福利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5日左右,支付的是员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资。若支付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第十三条 每个员工享有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与法律赋予的权利。

第十四条 员工享有劳动安全与保护的权利。

第十五条 有按员工手册规定休息与休假的权利。

第十六条 有参加公司组织的民主管理权利。

第十七条 有对公司发展提出建议与评价的权利。

第十八条 有按公司规定以劳动取得报酬的权利。

第十九条 有按公司规定享受福利待遇的权利。对于明显违反《员工手册》的指令,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并有越级反映的权力。对违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员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为,员工有向计统督导部申诉以得到公正待遇的权利。

第二十条 对公司作出特殊贡献者有享受公司物质及精神奖励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员工职责

一、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二、对公司指派的工作尽责;

三、上班时间均应配戴工作牌;

四、工作时间内应尽职责,除特殊情况经主管许可外,不得擅离职守;

五、下班离开前,应先清理自己的办公场所或工作场所;

六、员工应对主管指派的任务尽力执行,并将工作执行情况呈报主管;

七、员工因职务关系所获得的有关公司机密,必须尽义务保密;

八、员工有下列事项之一变动时,应于事发后一星期内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门报备:

(一) 员工的住址;

(二)家庭状况(如婚姻、生育、家庭成员动态等);

(三)女员工的妊娠、预产期;

(四)通讯电话和紧急时间联系人。

第二十二条 员工与公司在劳动合同存续期内,不得再与他方另有劳动合同关系。

第二十三条 员工务必妥善地维护及保养其工作器具与设备。 第二十四条 员工仪表仪容管理详见行政管理标准。

第二十五条 基本原则

一、公司倡导求是、创新、团结、有为的鑫泰精神。

二、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以维护公司利益和对社会负责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能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三、因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依法追

索经济赔偿;情节严重,公司怀疑其涉嫌犯罪的,将提请司法

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 经营活动

一、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进行经营活动。

二、员工除本职业务外,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一)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二)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三)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第二十七条 兼职

一、员工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报酬的工作。

二、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一)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 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二)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

(三)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四)主管级及以上员工兼职。

(五)、凡公司同意的兼职,所取得的报酬必须全部上交财务部,公司将按上交总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兼职者的报酬返给兼职者。

第二十八条 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索取或者收受业务、 关联单位的馈赠,否则将构成。只有在对方馈赠的礼物价值较小,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而拒绝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接受,但不论价值多少,均需向公司总务部门报告,一般应予公司保留。

「10」规章制度通知

1.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每一分钟罚一元,超过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2.上班时间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佩带好工牌。(10元)

3.女技师上钟前必须化淡妆,不留长指甲,不涂有色指甲油,不带戒指,男技师必须保持形象整洁。违者罚款10-20元

4.技师上钟之前必须按正规程序操作,如有不报钟造成走单的,该技师要负责买单。如有报错项目.偷钟.上钟看电视、上钟时私自串房.逗留.接听私人电话﹑带电话等。(20-100元)

5.技师上钟前不准挑选客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卸客人.不得以任何方法怠慢客人.不得私自更换技师.不得对客人有不礼貌的行为。

6.服务员忙时技师必须跟单送客,如没有及时跟单送客造成走单由技师自己买单。

7.不得在营业区或楼面大声喧哗,不上钟的技师必须在指定的场所等钟或休息。(10-50元)

8.如有偷窃。贪污等行为的,去赔偿一切损失外并罚款三百元并当场开除,情节严重者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拾遗不报,占为私有除赔偿一切损失外并解雇。

9.技师休息或请假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申请签批方可、如请假在第二个工作日起将相关证明交给主管人员。(20元)

10.技师一律不得向客人索取小费。(50-100元)

11.如技师有熟客预约可留牌,留牌要通知主管方可生效。留的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超过半小时取消留牌并打后牌处理。

12.技师上钟时所用物品以及洗脚盆用完后摆放整齐,药水不准倒在指定的地方外。(10元)

13.技师碰到客人及上司必须主动打招呼。(10元)

14.技师在上钟时其他技师不得向房内张望,上钟即使不得看电视,不得与其他技师说工作无关的话。(10元)

15.上钟报他人号码取消该技师提成。

16.不可以电话请假除特别原因以外,旷工一天200元,旷工三天当自动离职。

17.如若有客人投诉其服务态度不好者。(50-100元)

18.不得跟客人说其他技师的坏话,不得搬弄是非,更不得说有损本店声誉的话。(50-100元)

19.前四排的技师不得随意离开技师房,上钟时找不到该技师。(10元)

20.未经允许不得在店内沐浴,不得随意动用任何公用物品(如毛巾等)。(20元)

21.头排不上钟者一律打后排处理,如有特殊原因要向主管申请同意方可。(20元)

22.热爱本职工作,具备责任心和职业道德,爱护公共财物,处处维护本店利益。积极参加各项培训活动,遵守企业经营活动纪律。(20元)

23.必须做好个人卫生工作,保持足疗工具的清洁卫生状态,做到一客一清。(10元)

24.迎宾时必须姿态端正、精神饱满、面带微笑,不可嬉戏打闹,靠墙下蹲或玩弄手机之类。(20元)

25.员工上班时一律不得沐浴,如有特殊原因须向主管级人员申请方可批准。员工沐浴时不得使用公司的沐浴产品及毛巾等。(30元)

26.所有员工不得使用店内的公共财物,必须自备餐具。(10-30元)

27.休息室不得让非本公司人员进入。(50-100元)

28.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让任何人留宿店中,一经发现罚款300元,重者开除!

29.不得顶撞、辱骂、诽谤领导!如有违者罚款(100-500元)

「11」规章制度通知

1、根据各病房收治病种确定陪护率,病房应严格控制陪护人员,以保持病房工作秩序。

2、根据病情需要,留陪护一名。

3、陪护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护人员指导,保持室内肃静整洁,不得在病区大声喧哗,不得与病人同床睡觉,不得占睡病房空床,不得串病房,有事外出需征得医护人员同意。

4、陪护人员应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共同做好患者的有关事宜。未经医生允许的药品不得私自给病人服用,不得参与病人的治疗,如调节滴速、吸痰、吸氧等,以防发生意外。

5、陪护人员给病人的食品应征得医护人员统一后方可使用。不得在病区酗酒,以免影响病人治疗。

6、陪护人员及时向住院医师和责任护士或当班护士反应或了解病情,但不得随意进入医护办公室、治疗室,不得擅自翻阅病案及其它医疗文件,不得私自将患者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患者健康和治疗事宜。

7、陪护人员在查房及治疗时间,应主动离开病室,如需了解病情,待查房结束后,可向医护人员询问。

8、保持病区卫生,不乱扔果皮,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抽烟、喝酒,打牌、讲脏话,不乱坐病人床铺,不乱动病室内物品及仪器,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爱护公物,节约水电,请勿在病房洗涤衣物,请勿擅自使用煤气、电炉、电饭煲等一切用电厨具。

9、陪护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按制度负责赔偿。

10、陪护人员如违反院规、影响医院医疗,治安,消防安全,经说服教育无效者,情节较严重者可请家属另换陪护或终止陪护,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

仙居人民医院保卫科

20XX年11月15日

「12」规章制度通知

一、为了保证病人的正常治疗和休息,探视者须按规定时间进入病房探访,学龄前儿童原则上不得带入病房。限制探视时间(含节假日):

(1)上午8:00至10:30时间:为医务人员早查房时间,病区将进行门禁管理,谢绝探视(员工、保安、保洁员凭工卡进入,入院病友可按门铃呼叫开门)

(2)晚上22:00至次日上午6:30时间:为病友休息时间,病区将进行门禁管理及灯控管理,请您保持安静主动离开病区,配合管理。

(3)探视及送餐时间:上午6:30至8:00时间或上午10:30至晚上22:00。

(4)特殊情况:探视者必须持有病区发放的探视卡方可进入相关病区,并且定人定证。

二、危重病人的家属可持病危通知单随时探视,如病情不宜探视者,医务人员须做好解释工作。

三、为了确保病人的治疗、休养及安全,应严格控制陪护率,确需陪护者科室应做好指导及管理工作。

四、探视者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人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病人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吃病人的食品和使用病人的用具;不得坐卧病床;不准在病区内吸烟;不得乱串病室,要保持病房的整洁、安静。

五、探陪人员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损坏医院物品应负责赔偿。

文章来源://www.zy185.com/bangongwenshu/1461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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