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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合同

时间:2022-08-13

【实用合同】 合作合同(示范版)。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接触合同的次数越来越频繁了,签订合同是非常值得重视的一件事。我们是时候签订好需要的合同了,可以增加交易顺利完成的成功率。相信你一定在寻找有关于范本合同的资料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用合同】 合作合同(示范版)”,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

乙方:

很荣幸得到贵社的信任和支持,欢迎加入到 客户的行列,现就乙方介绍宾客至甲方消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特惠价格(人民币):

房 型

门市价格

平日优惠价

假日特惠价

( 间或以上)

团房

( 间或以上)

散房

团房

( 间或以上)

散房

备注:1.节假日包括国家规定的节日(指春节,五·一,国庆,元旦假期等节假日)

二,订房细则:

1.乙方每一个团队入住数在 间以上方可给予团队特别优惠价;

2.乙方每团入住数满 间可免费半间,满 间则免1间;

3.订房需将详细资料通过双方盖章或业务负责人签字传真确认方可生效;双方公章及业务负责人签字式样附后.

4.乙方应提前订房,收到乙方订房通知,甲方在30分钟内务必回复传真确认.

5.甲方确认好的订房,不得因为任何原因临时取消,取消必须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但所带来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6.乙方将订好的房间必须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要收取房费的30%作为赔偿.

7.甲方不得降低乙方所要求订房的标准,否则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8.甲方给乙方的酒店价格必须保证在同等条件下有竞争优势的价格,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协议或者追索超额房费.

9.如因自然灾害,地震,水灾等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使团队不能入住,甲方免收乙方客房损失费.甲方对乙方入住客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10.甲方必须将酒店的真实情况告之乙方(如维修,周边环境改变等),否则所带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1.付款方式: (注:入住时还需适当交纳一定的杂

精选阅读

[合同]合作社合作合同书(写作示例)


我们的国家发展的很快,合同也越来越重要了,签订合同也是一个非常有必要的行为。用心签署好合同范本,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可以更好的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所以,你是否知晓我们的合同又有怎样的形式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合同]合作社合作合同书(写作示例)》,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此项目;

第二条合作方式:股份合作制方式

第三条合作期限:

第四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作期间所产生的收益有甲乙双方按本协议所约定的比例承担。

第五条合作期间的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净利利润分配,甲方占(___)%,乙方占(____)%;合作期间的债务按照上述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场合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偿清自己应付担的部分。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合作项目的报批手续

2.享有对项目建设管理的权利

3.对方的建设项目有权进行建议、审议和监督

4.维护乙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进行的正常的管理及生产经营。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及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

2.负责向政府申请与项目有关的优惠政策

3.负责项目的建设

4.对该项目进行论证及实地考察的权利

第八条甲乙双方盈保证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及合法性。

第九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协议履行期间,如遇到政府征收、占用合作项目所使用土地的,甲乙双方均应服从因征用或占用上述土地而获得的相关的补偿费、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及增加地方进行投入的补偿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比例享有。

第十一条本协议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

第十二条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但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本协议无履行的除外。

第十三条本协议期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如双方不再继续合作,则合作期间积累的共同财产的分配甲乙双方占的比例来分:

第十四条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一点情况下,擅自解除本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对方因其行为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益。

第十六条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章程,协议双方签字即可生效,一式两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实用合同: 消费券发放合作合同精选一篇


我们在平时很多时候都会使用到合同,我们作为当事人,一定要清楚合同的内容情况。是时候对自己要进行的合同进行签署了,可以更好的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相信你一定在寻找有关于范本合同的资料吧?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实用合同: 消费券发放合作合同精选一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消费券发放合作协议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消费券发放合作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1条合作内容

1.1甲方为消费券发放活动的发起方,乙方为商家拓展及营销交易系统平台(以下简称:营销平台)的技术支持方。

1.2甲方制定消费券发放方案,也可称为营销活动。

1.2.1消费券发放方案包括消费券发放的方式及期限等内容,具体以附件的为准。

1.2.2消费券发放方案中涉及到地面推广营销物料的,该营销物料由甲方负责设计、印刷及运输。

1.2.3协助乙方完成相关商户对消费券的咨询、投诉事宜。

1.2.4其他:

1.3乙方负责通过营销平台提供技术支持及运营支持。具体包括:

1.3.1负责消费券发放方案在营销平台的公告、发布事宜。

1.3.2负责活动商家的拓展及培训。包括:

(1)对符合消费券发放方案要求的商户进行沟通协调及业务培训。

(2)与商户确认最终的消费券发放方案。

(3)就核销消费券的操作步骤进行培训。

(4)协助商户就相关营销物料进行摆放、宣传。

1.3.3提供消费券发放及使用的对账平台,并提供可供查看并下载包括但不限于日账单、月账单等相关消费的数据。

1.3.4处理相关商户对消费券的咨询、投诉事宜。

1.3.5乙方负责根据甲方需要对指定优惠群体在指定特惠商户处消费的营销资金与银行卡交易资金进行并账,并按正常收单模式向商户提供个工作日合并清算服务。

1.3.6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每张兑现消费券的市民与商户交易信息。交易信息包括手机号、使用消费券的商户名称和交易金额。

1.3.7其他:

第2条合作费用及支付

2.2甲方根据合作的项目向乙方支付合作服务费,本合同费用均为含税费用。

2.1.1费用分类

(1)一次性平台接入费:人民币元;

(2)合并清算服务费:人民币元;

(3)验证核销服务费:人民币元;

(4)机具服务费:人民币元;

(5)商户拓展及营销服务费:人民币元;

(6)宣传物料设计印刷费:人民币元;

(7)其他费用:

2.1.2合作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元。

2.2费用支付

2.2.1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指定的收款账号支付合作服务费用。

2.2.2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

户名:

指定收款账号:

2.3发票开具

2.3.1乙方应于甲方每一期付款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发票内容为:。

2.3.2甲方的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第3条营销补贴的预付及结算

3.1如通过乙方进行营销补贴(含营销平台积分)资金与实际交易资金的并账处理(即合并清算),甲方应按约定将预计的营销资金在活动开始前个工作日内,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3.2乙方应于每月日向甲方提供执行营销补贴款的清算报表。

3.3乙方接收甲方营销补贴资金,用于对商家特惠进行补贴,该资金不得挪用。

3.4营销活动结束后,如该营销补贴金额有余款,经双方核算、确认后划回甲方指定账户。

3.4.1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

户名:

指定收款账号:

第4条合作期限

4.1双方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2合作期限到期后,如双方续签合同,应另行签订书面续签协议。

第5条违约责任

5.1逾期付款责任

5.1.1如甲方未按约支付营销补贴款,则乙方要求甲方补足营销补贴款。如甲方未按约补足,乙方有权停止相关营销活动。

5.1.2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相关合作服务费用的,应当以合作服务费用总额为基数,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万分之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经乙方书面提醒,甲方仍未按照乙方约定期限支付的,乙方有权停止自违约之日起的营销活动,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再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合作服务费用。

5.2执行瑕疵责任

5.2.1如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执行相关营销活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并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元的违约金。

5.2.2如乙方未按照约定内容执行营销活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正执行内容。如乙方未按约修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全部合作服务费用,并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元的违约金。

5.2.3因营销活动平台政策调整、相关主管部门政策调整等非乙方原因而导致消费券发放方案不能按约执行的,乙方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双方另行协商替代方案。

5.3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经守约方通知后日内仍未改正的,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另外约定处理。

第6条保密条款

6.1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未公布的广告内容、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6.2双方承诺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得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该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无论何种原因)之后仍需履行。

第7条合同联系方式

7.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1)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微信号:

(2)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微信号:

7.2通过电子邮箱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

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以两者较早一个日期为准);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

7.3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7.4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7.5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

第8条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8.2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第9条争议解决

9.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9.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0条附则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消费券发放方案

一、活动城市

二、营销预算

三、活动时间

年月日

四、活动商户

五、营销活动规则

1.共分次发放。

(1)第一批次:发放元通用券(电子券)、元现金券,金额共计元,发放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第二批次:发放元通用券(电子券)、元现金券,金额共计元,发放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类型和模式

本次活动共发放张消费券。

(1)其中元通用券(电子券)张,元通用券(电子券)张,元通用券(电子券)张;

(2)通用券(电子券)可在符合条件的餐饮、百货(不包含超市、便利店)、书店使用,消费满元、元、元可对应抵用一张元、元、元通用券(电子券)。

(3)元现金券可在符合条件的餐饮、百货(不包含超市、便利店)、书店直接使用。

(4)消费券不能叠加使用,每笔消费支付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在商家所有优惠让利的基础上使用。

3.操作流程

(1)领取及使用:

一是通用券(电子券)领取方式。

登录进行抢券。抢券成功后,优惠券保存在卡包中。

每人仅限抢一张。

领取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开始放券,放券数天平均等分,抢完为止。

抢券后在日内进行消费,过期作废。

二是现金券领取方式。

由发放,每人仅限领取一张,消费时间截止到年月日,过期作废。

(2)核销方式。

一是通用券(电子券)。领券成功后只要到符合条件的餐饮、百货(不包含超市、便利店)、书店行业商户使用支付达到规定的金额即可满减优惠。

二是现金券。领券成功后只要到符合条件的餐饮、百货(不包含超市、便利店)、书店行业商户可直接使用。

甲方确认:

乙方确认:

月度合同推荐: 服装合作合同书(经典版)


在平时生活当中一般需要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保障我们合法权益的第一步。我们要仔细签订好这一次非常重要的合同了,可以更好的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一份合乎法律规定的合同是怎样的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月度合同推荐: 服装合作合同书(经典版)”,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甲方:代表:地址:电话:乙方:代表:地址:电话: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双方在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就对合作的有关事宜进行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方式甲乙共同运营服装饰品,乙方提供甲方经营场地,甲方负责设计、装饰运营销售,优势互补双方品牌推广、合作,双方利润分成。

二、合作分工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责任义务:

(1)运营服装饰品的品牌与产品只能为甲方提供,同时所有权为甲方所有。

(2)甲方需提供产品销售许可证、公司营业执照等。

(3)甲方保证产品为原装进口或原装,配合乙方经营场所搭配提升整体品味与合适价格的产品。

(4)甲方经营范围内的装饰、设计、运营由甲方全权负责,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可根据乙方整体经营范围提供店面设计方案,品牌推广方案。

(6)甲方销售产品需每周向乙方提供销售名细表予以核对与确认。

2、乙方责任义务:

(1)定期组织活动进行双方品牌推广合作。

(2)乙方负责经营场所内销售的产品提供拍摄、贴画、设备维护等

(3)甲方组织的一些活动需要场所时乙方能提供并能积极配合。

(4)联合乙方定期组织一些主题活动,利用双方资源提升双方品牌知明度与客流量,乙方为主要经营场所。

(5)协助甲方在经营场合内销售其产品或品牌

三、利润分成经双方协商甲方以销售总额的_______%支付乙方合作费用,结算方式为________,结算日期为________。

四、合作时间双方的合作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合作期间若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

2、甲乙双方如有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______元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七、其他

1、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双方各执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分享: 技术合同(示范版)


在这个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了,在不确定合同内容的情况下,记得一定要在看完合同后再签。只有在签订好适合自己目前状况的合同范本之后,可以更好的方便双方协调及配合。那么你有没有了解过合同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合同分享: 技术合同(示范版)》,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技术合同司法解释

为了正确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现就有关问题作出以下解释。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 技术成果,是指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涉及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的技术方案,包括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

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第二条 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条第二款所称“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包括:

(一)履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岗位职责或者承担其交付的其他技术开发任务;

(二)离职后一年内继续从事与其原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岗位职责或者交付的任务有关的技术开发工作,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其职工就职工在职期间或者离职以后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权益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约定确认。

第三条 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条第二款所称“物质技术条件”,包括资金、设备、器材、原材料、未公开的技术信息和资料等。

第四条 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条第二款所称“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包括职工在技术成果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全部或者大部分利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设备、器材或者原材料等物质条件,并且这些物质条件对形成该技术成果具有实质性的影响;还包括该技术成果实质性内容是在法

(一)对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约定返还资金或者交纳使用费的;

(二)在技术成果完成后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对技术方案进行验证、测试的。

第五条 个人完成的技术成果,属于执行原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又主要利用了现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的,应当按照该自然人原所在和现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达成的协议确认权益。不能达成协议的,根据对完成该项技术成果的'贡献大小由双方合理分享。

第六条 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条、第三百二十七条所称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包括对技术成果单独或者共同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也即技术成果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人民法院在对创造性贡献进行认定时,应当分解所涉及技术成果的实质性技术构成。提出实质性技术构成并由此实现技术方案的人,是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提供资金、设备、材料、试验条件,进行组织管理,协助绘制图纸、整理资料、翻译文献等人员,不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

第七条 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科研组织订立的技术合同,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授权或者认可的,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的合同,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未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授权或者认可的,由该科研组织成员共同承担责任,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该合同受益的,应当在其受益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前款所称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科研组织,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立的从事技术研究开发、转让等活动的课题组、工作室等。

第八条 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依法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或者取得行政许可,而未经审批或者许可的,不影响当事人订立的相关技术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对办理前款所称审批或者许可的义务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由实施技术的一方负责办理,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 当事人一方采取欺诈手段,就其现有技术成果作为研究开发标的与他人订立委托开发合同收取研究开发费用,或者就同一研究开发课题先后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委托人分别订立委托开发合同重复收取研究开发费用的,受损害方依照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十条 下列情形,属于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九条所称的“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

(一)限制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进的技术,或者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包括要求一方将其自行改进的技术无偿提供给对方、非互惠性转让给对方、无偿独占或者共享该改进技术的知识产权;

(二)限制当事人一方从其他来源获得与技术提供方类似技术或者与其竞争的技术。

(三)阻碍当事人一方根据市场需求,按照合理方式充分实施合同标的技术,包括明显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实施合同标的技术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数量、品种、价格、销售渠道和出口市场;

(四)要求技术接受方接受并非实施技术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服务以及接收非必需的人员等;

(五)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等的渠道或者来源;

(六)禁止技术接受方对合同标的技术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异议或者对提出异议附加条件。

第十一条 技术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技术开发合同研究开发人、技术转让合同让与人、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已经履行或者部分履行了

约定的义务,并且造成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过错在对方的,对其已履行部分应当收取的研究开发经费、技术使用费、提供咨询服务的报酬,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因对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给其造成的损失。

技术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履行合同所完成新的技术成果或者在他人技术成果基础上完成后续改进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和利益分享,当事人不能重新协议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由完成技术成果的一方享有。

第十二条 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技术秘密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善意取得该技术秘密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

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或者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另一方侵权仍与其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属于共同侵权,人民法院应当判令侵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保密义务,因此取得技术秘密的当事人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

第十三条 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可以继续使用技术秘密的人与权利人就使用费支付发生纠纷的,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处理。继续使用技术秘密但又拒不支付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请求判令使用人停止使用。

人民法院在确定使用费时,可以根据权利人通常对外许可该技术秘密的使用费或者使用人取得该技术秘密所支付的使用费,并考虑该技术秘密的研究开发成本、成果转化和应用程度以及使用人的使用规模、经济效益等因素合理确定。 不论使用人是否继续使用技术秘密,人民法院均应当判令其向权利人支付已使用期间的使用费。使用人已向无效合同的让与人支付的使用费应当由让与人负责返还。

第十四条 对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和使用费,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对于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根据有关技术成果的研究开发成本、先进性、实施转化和应用的程度,当事人享有的权益和承担的责任,以及技术成果的经济效益等合理确定;

(二)对于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根据有关咨询服务工作的技术含量、质量和数量,以及已经产生和预期产生的经济效益等合理确定。

技术合同价款、报酬、使用费中包含非技术性款项的,应当分项计算。 第十五条 技术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30日内仍未履行,另一方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当事人在催告通知中附有履行期限且该期限超过30日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履行期限为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合理期限。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技术成果向企业出资但未明确约定权属,接受出资的企业主张该技术成果归其享有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予以支持,但是该技术成果价值与该技术成果所占出资额比例明显不合理损害出资人利益的除外。

当事人对技术成果的权属约定有比例的,视为共同所有,其权利使用和利益分配,按共有技术成果的有关规定处理,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当事人对技术成果的使用权约定有比例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当事人对实施该项技术成果所获收益的分配比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技术开发合同

第十七条合同法第三百三十条所称“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包括当事人在订立技术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但对技术上没有创新的现有产品的改型、工艺变更、材料配方调整以及对技术成果的验证、测试和使用除外。

第十八条合同法第三百三十条第四款规定的“当事人之间就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技术转化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具有产业实

用价值但尚未实现工业化应用的科技成果包括阶段性技术成果,以实现该科技成果工业化应用为目标,约定后续试验、开发和应用等内容的合同。

第十九条合同法第三百三十五条所称“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包括当事人按照约定的计划和分工,共同或者分别承担设计、工艺、试验、试制等工作。 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一方仅提供资金、设备、材料等物质条件或者承担辅助协作事项,另一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的,属于委托开发合同。

第二十条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所称“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包括当事人均有不经对方同意而自己使用或者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并独占由此所获利益的权利。当事人一方将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让与他人,或者以独占或者排他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追认的,应当认定该让与或者许可行为无效。

第二十一条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或者约定自行实施专利或使用技术秘密,但因其不具备独立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条件,以一个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或者使用的,可以准许。

三、技术转让合同

第二十二条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包括其他有权对外转让技术的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或者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但就尚待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或者不涉及专利、专利申请或者技术秘密的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所订立的合同除外。

技术转让合同中关于让与人向受让人提供实施技术的专用设备、原材料或者提供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约定,属于技术转让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发生的纠纷,按照技术转让合同处理。

当事人以技术入股方式订立联营合同,但技术入股人不参与联营体的经营管理,并且以保底条款形式约定联营体或者联营对方支付其技术价款或者使用费的,视为技术转让合同。

第二十三条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当事人以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者被视为撤回为由请求解除合同,该事实发生在依照专利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登记之前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发生在转让登记之后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专利申请因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成立时即存在尚未公开的同样发明创造的在先专利申请被驳回,当事人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请求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二十四条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或者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前,让与人自己已经实施发明创造,在合同生效后,受让人要求让与人停止实施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让与人与受让人订立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不影响在合同成立前让与人与他人订立的相关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者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五条专利实施许可包括以下方式:

(一)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让与人依约定不得实施该专利;

(二)排他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但让与人依约定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

(三)普通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且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

当事人对专利实施许可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认定为普通实施许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受让人可以再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认定该再许可为普通实施许可,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技术秘密的许可使用方式,参照本条第一、二款的规定确定。

第二十六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让与人负有在合同有效期内维持专利权有效的义务,包括依法缴纳专利年费和积极应对他人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排他实施许可合同让与人不具备独立实施其专利的条件,以一个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让与人自己实施专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三条所称“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包括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期限、地域、方式以及接触技术秘密的人员等。

当事人对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不受期限限制。

第二十九条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技术秘密转让合同让与人承担的

“保密义务”不限制其申请专利,但当事人约定让与人不得申请专利的除外。 当事人之间就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所订立的许可使用合同,专利申请公开以前,适用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有关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开以后、授权以前,参照适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授权以后,原合同即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适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不以当事人就已经申请专利但尚未授权的技术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为由,认定合同无效。

四、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三十条合同法第三百五十六条第一款所称“特定技术项目”,包括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调查、分析、论证、评价、预测的专业性技术项目。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对技术咨询合同受托人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等所需费用的负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受托人承担。

当事人对技术咨询合同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或者受托人提出的咨询报告和意见未约定保密义务,当事人一方引用、发表或者向第三人提供的,不

认定为违约行为,但侵害对方当事人对此享有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技术咨询合同受托人发现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数据等有明显错误或者缺陷,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委托人的,视为其对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等予以认可。委托人在接到受托人的补正通知后未在合理期限内答复并予补正的,发生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三条合同法第三百五十六条第二款所称“特定技术问题”包括需要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的有关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专业技术问题。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以技术转让的名义提供已进入公有领域的技术,或者在技术转让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标的技术进入公有领域,但是技术提供方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知识,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符合约定条件的,按照技术服务合同处理,约定的技术转让费可以视为提供技术服务的报酬和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照前款规定,技术转让费视为提供技术服务的报酬和费用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合理确定。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技术服务合同受托人提供服务所需费用的负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受托人承担。

技术服务合同受托人发现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数据、样品、材料、场地等工作条件不符合约定,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委托人的,视为其对委托人提供的工作条件予以认可。委托人在接到受托人的补正通知后未在合理期限内答复并予补正的,发生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六条合同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学员进行特定项目的专业技术训练和技术指导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职业培训、文化学习和按照行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计划进行的职工业余教育。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对技术培训必需的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等工作条件的提供和管理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委托人负责提供和管理。

技术培训合同委托人派出的学员不符合约定条件,影响培训质量的,由委托人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受托人配备的教员不符合约定条件,影响培训质量,或者受托人未按照计划和项目进行培训,导致不能实现约定培训目标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 受托人发现学员不符合约定条件或者委托人发现教员不符合约定条件,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或者接到通知的一方未在合理期限内按约定改派的,应当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合同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人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以及对履行合同提供专门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第三十九条中介人从事中介活动的费用,是指中介人在委托人和第三人订立技术合同前,进行联系、介绍活动所支出的通信、交通和必要的调查研究等费用。中介人的报酬,是指中介人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技术合同以及对履行该合同提供服务应当得到的收益。

当事人对中介人从事中介活动的费用负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中介人承担。当事人约定该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但未约定具体数额或者计算方法的,由委托人支付中介人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当事人对中介人的报酬数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根据中介人所进行的劳务合理确定,并由委托人承担。仅在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技术合同中约定中介条款,但未约定给付中介人报酬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支付的报酬由委托人和第三人平均承担。

第四十条中介人未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技术合同成立的,其要求支付报酬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要求委托人支付其从事中介活动必要费用的请求,应当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介人隐瞒与订立技术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侵害委托人利益的,应当根据情况免收报酬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中介人对造成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技术合同的无效或者被撤销没有过错,并且该技术合同的无效或者被撤销不影响有关中介条款或者技术中介合同继续有效,中介人要求按照约定或者本解释的有关规定给付从事中介活动的费用和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中介人收取从事中介活动的费用和报酬不应当被视为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技术合同纠纷中一方当事人的损失。

五、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有关的程序问题

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将技术合同和其他合同内容或者将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内容订立在一个合同中的,应当根据当事人争议的权利义务内容,确定案件的性质和案由。

技术合同名称与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一致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确定合同的类型和案由。

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让与人负责包销或者回购受让人实施合同标的技术制造的产品,仅因让与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全部履行包销或者回购义务引起纠纷,不涉及技术问题的,应当按照包销或者回购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确定案由。 第四十三条技术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指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技术合同纠纷案件。

其他司法解释对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合同中既有技术合同内容,又有其他合同内容,当事人就技术合同内容和其他合同内容均发生争议的,由具有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 第四十四条一方当事人以诉讼争议的技术合同侵害他人技术成果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技术合同纠纷中发现可能存在该无效事由

利害关系人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不提起诉讼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第四十五条第三人向受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的人民法院就合同标的技术提出权属或者侵权请求时,受诉人民法院对此也有管辖权的,可以将权属或者侵权纠纷与合同纠纷合并审理;受诉人民法院对此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另行起诉或者将已经受理的权属或者侵权纠纷案件移送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权属或者侵权纠纷另案受理后,合同纠纷应当中止诉讼。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诉讼中,受让人或者第三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按照专利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处理。

六、其他

第四十六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许可使用和转让等合同争议,相关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合同法第十八章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处理。

计算机软件开发、许可使用和转让等合同争议,著作权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合同法第十八章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七条本解释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合同]合作合同范本之三


现在,合同已经是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证了,签订合同也是一个非常有必要的行为。此时就可以对自己的合同做个签署了,对于维护合法权益能起到很大的作用。所以,想必您应该想要寻找某些关于合同的资料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合同]合作合同范本之三》,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指定联系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指定联系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定关联域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否委托乙方申请域名空间:是/否(委托申请域名空间需另附协议或口头约定)

乙方:________互通网络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指定联系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树立企业形象,扩大宣传等需要,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网页。为明确双方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就委托设计、制作网页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除非有特别的说明,本合同中“委托方”与“甲方”指同一主体;“受托方”与“乙方”系指同一主体。

一、委托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设计、制作、建设和开发甲方网站(不含域名注册、网站空间、企业邮箱、网站维护、网站推广等服务),其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项。

a.整个网站的首页整体美术风格构思、设计、制作,具体:_________________。

b.栏目首页的美术风格构思、设计、制作,具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基本网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文字资料,具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基本图片处理,具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特效gif动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g.特效flash动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h.全景演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i.音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j.多媒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k.基本功能模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l.定制功能模块,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m.其他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1.甲方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最迟不超过合同签定日期两天)内向乙方提供齐备网站内容资料(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均须以电子版的形式提供(可另行协商提供文字版),并保证该资料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由甲方自己完全承担,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2.甲方积极、及时向乙方提出对网站制作明确的需求、要求和建议等或配合乙方人员明确网站制作的需求、要求和详尽事宜等,授权指定一甲方内部人员或其他项目监理公司的人员作为该网站制作项目的负责人,该负责人应及时对乙方的工作进度和成果进行确认、验收及代表甲方及时明确具体要求或提出意见、建议等,全力配合乙方以最高的效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该网站制作项目。

3.本合同标的在交付后三日内,乙方可以按照甲方的请求进行修改。在三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合格。

4.甲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时向乙方支付定金,采取汇款或者现金的形式支付定金的,甲方须于定金汇出后将汇款底单传真至乙方,乙方收到该底单后方开始着手制作。甲方不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支付定金的,视为违约,乙方有权拒绝履行或单方终止该合同并有权收取甲方相当于总制作费5%的违约金。

5.甲方须以书面形式对乙方制作好的网站进行验收确认,乙方制作好的网站一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的制作任务即告完成,甲方应在验收之日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制作费。

6.甲方可以向乙方或第三方互联网服务商购买域名注册、网站空间、企业邮箱、网站维护、网站推广、网站备案等服务。采用第三方的网站空间时乙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和协助。

7.乙方确保该网站制作的质量并保证不侵犯第三方权利,

网站质量标准按附件所规定详细条款核定,如网站质量无法达到合同规定标准,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或重新制作。

8.乙方应对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事项保密,应确保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等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并于项目验收通过后及时将其载体归还给甲方。

9.乙方在网站制作完成及甲方验收确认后将给出电子文档形式的《网站操作说明》或指导甲方操作该网站。

10.网站制作工作完成后乙方可以按照甲方的要求将网页上传到指定的网络服务器上,交付给甲方使用。在网站验收合格网上发布后,如果甲方需要增加修改页面,可根据改动情况另收取制作费。

三、定金和制作费支付

此网站的总制作费为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时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制作费60%的定金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于网站制作完成之日支付乙方其余的服务费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人民币)。

四、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如甲方终止合同,则定金不再退还,归乙方所有。

除不可抗力原因外,若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网站制作完成的延迟,则每延迟一日退还总制作费的千分之五。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

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若协商、调解、仲裁未成,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合同一式两份,每份共4页,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________互通网络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工作进度与安排、数量、价款、交付和验收方式

一、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明细

1.合同金额

服务项目

数量

价格(单位:元)

策划创意

国际域名注册、空间申请

首页

中文主页

英文主页

基本网页

flash

feedback

bbs

全景演示

计数器

留言板

音效

多媒体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3.网页制作及完成时间

完成时间:乙方收到材料、图片及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款项后_________日内制作完成。

上传期限: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交付网页或者上传至指定网络服务器上。

验收期限: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网页的验收,并确认。

付款期限:甲方须于验收确认之日将余项款目付清。

二、验收标准和验收后修改补充

1.甲方可以通过任何与因特网进行网络连接的计算机浏览自己的主页。

2.主页无文字拼写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标准)错误。

3.验收合格,甲方以书面方式签收。

4.验收合格网上发布后,如果甲方需要增加或修改页面,可根据改动情况另收取制作费(除乙方推出的赠送、延长维护期等优惠活动)。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若双方没有异议,本合同期限顺延。

四、网站维护

网站维护费用计每月_________元。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没有及时付款,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合同期间保证甲方的网站正常浏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互通网络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合同分享] 合作合同(一篇)


我们平时在进行交易的过程中一般需要使用合同,签订合同是一件十分有必要的事。唯有在非常重要的合同范本签订好之后,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你知道怎样才能拟定出一份优质的合同吗?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合同分享] 合作合同(一篇)”,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甲方:___身份证号码:44030___90417

乙方:___身份证号码:4409g___157418

甲方购有____市____区布____镇沙湾丹竹头岭背新村住宅地一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199XXXX446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99XXXX6483号;用地通知书:18144号;甲方因资金不足,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合作兴建一栋七层半住宅楼,协议细则如下:

一、甲方负责提供以上地皮,乙方出资人民币680000元,分得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的布吉丹竹头综合楼A座501二房一厅的套房一套。(面积以建筑面积测量为准)

二、乙方出资合作兴建的房方,甲方协助乙方统一办理房地产证,费用由各层各套各自支付。乙方拥有此单元的所有权,有权出租、转让、馈赠、继承、抵押及处分权利。房屋使用权限为________年。

三、建筑及装修要求:

1、建筑采用框架结构(超建面积罚款由甲方负责)。

2、装修:外墙采用粉红色高级条砖,内墙厅、房用玻璃光滑胶墙,厨房、厕所贴瓷片到顶,配套有不锈钢洗菜盆、煤气台、切菜台、水龙头及厕盆,地面用地板砖,窗用铝合金窗,各房间有木门配锁,水电设施由甲方安装好,并通水通电,____市征地建设费及道路建设费由甲方负责,甲方须保证房屋建筑质量,如果出现问题由甲方负责。(按原有布局乙方第二次装修及更改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见证后一次性付清。乙方如未能准时交款给甲方视为自动放弃产权,乙方合作建房收据作废,律师见证费由乙方负责。

五、双方有权享有该楼的公共通道设施,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维护公共设施,并按有关规定交纳公共设施管理费(保安员工资,公共部分电费,保安办公室等相关住户共同费用按住房面积计算)。公共设施需维修时按双方所占的房产面积比例分摊支付。

六、房产交付使用后,如需改装,以不影响整体结构为原则,否则一切经济损失由损坏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本协议双方签订后经见证部门见证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者,违约方应作相应经济赔偿。

八、本合作协议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互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深圳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九、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致使该物业受损,甲乙双方共同获赔偿,获赔金额甲乙双方按建筑面积比例划分,涉及相关费用亦依此比例交纳。

十、甲方不得在以后日子里,收取任何其他管理费及其他杂费。

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部门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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