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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疫通知

时间:2023-05-29

个人防疫通知(精选8篇)。

在社会不断发展的现在和日常办公中,文书在社会的使用频率不断增高,大家的办公文书有着许多用途,你知道办公文书的基本要求吗?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个人防疫通知(精选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个人防疫通知 【篇1】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代作处理,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一)对饲养、经营的动物未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免疫接种和消毒的;

(二)对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包装物未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清洗消毒的;

(三)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垫料、染疫动物的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动物尸体的。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不按国家规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引进、保存、使用动物病原体,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运输动物病原体和病料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隐瞒、收藏、转移封锁疫区易感染动物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销售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对未售出的动物、动物产品,依法补检。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转让、涂改、伪造动物免疫、检疫证、章、标志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没收违法所得,收缴动物免疫、检疫证、章、标志。转让、涂改动物免疫、检疫证、章、标志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超过五千元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伪造动物免疫、检疫证、章、标志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超过三万元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异地引进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和乳用动物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并处货物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从事生肉加工的单位和个人,购买未经检疫、检疫不合格或者病死、死因不明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肉制品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立即公告收回已售出的肉制品,并销毁该肉制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卫生许可证。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动物防疫条件不符合规定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

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违反有关规定进行诊疗活动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停止诊疗活动;造成重大疫情扩散和严重后果的,由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动物诊疗许可证。

第四十二条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记过或者撤销动物检疫员、动物防疫监督员资格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公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实施计划免疫和消毒的;

(二)隐瞒和延误疫情报告的;

(三)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检疫的;

(四)对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出具检疫证明、加盖或者加封验讫标志的;

(五)对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不出具检疫证明、不加盖或者加封验讫标志的;

(六)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时未按照规定实施监督的;

(七)买卖或者交付他人使用检疫证、章、标志的;

(八)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行为的。

对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出具检疫证明、加盖或者加封验讫标志,给有关当事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拒绝、阻碍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个人防疫通知 【篇2】

亲爱的家长朋友:

九月新启,我们将迎来新的学期。学校按照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xx年秋季学期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20xx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相关要求,从严从实从细做好20xx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特告知如下:

开学时间:

20xx年9月1日开学

报名缴费时间:

xx月xx日至xx月xx日

返园要求

1、体温正常。

2、开学前14天无外出旅居史。

3、家庭共同生活人员无集中隔离或居家留观人员。

4、密切接触者中无集中隔离和居家留观人员。

5、无流行性感冒等呼吸道疾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

6、报名时请配戴口罩,自觉在门口出示渝康码,健康码,量体温,请保持每人间隔1米的距离。

报名流程

1、办理入园手续

2、填写幼儿入园返校承诺书及其他告知书

3、新生到指定医院进行幼儿入托体检

入园需提交资料

1、幼儿入园体检表新生)、预防接种证原件、儿童保健手册

2、幼儿、监护人、主页、增减页户口本复印件新生)

3、新生需一寸照片4张(红蓝底都可,反面写上宝贝姓名)

请于入园报名时将以上材料交于班主任,并随时关注班级群里的通知。

1、提前调整孩子的作息时间,引导孩子早睡早起,按时午睡。

2、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重视每一次洗手,教会孩子口罩的正确佩戴方法和卫生要求。

3、调整饮食习惯,做到每日营养均衡,按时吃、适量吃。

4、培养生活自理能力,尽量让孩子自己完成吃饭、穿衣、入厕等事宜,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有困难及时告诉家长和老师。

5、情绪准备,给孩子一个开学入园的心理暗示,让孩子知道上幼儿园和大人上班一样,这是常态,大家都要遵守这样的规则。和孩子一起阅读相关入园绘本,激发想上幼儿园的愿望。

为了更快、更好的引导孩子们适应新学期生活,稳定孩子的情绪,我们希望各位家长朋友们在开学前能配合幼儿园做好以上工作!

“疫”尘不染,“净”后宝贝回家

用心工作,用爱生活,不负时光,不负爱

xx镇中心幼儿园欢迎宝贝们回家

以上是好作文小编精心帮大家整理的幼儿园开学前防疫通知精选,供您参考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个人防疫通知 【篇3】

为科学、规范、及时、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扩散,确保单位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按照__、市委市政府和省国资委有关要求,根据疫情形势和进展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及时反应、协调一致、规范措施的指导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范疫情传播,保障防控成效,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防控工作在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防控措施

(一)人员防控

人员检测防控范围为单位员工。

第一类情况:目前在__X人员。目前已在__X地区尚未返回天津的人员须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返回,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返回。(备注:本单位目前没有此类人员)

第二类情况:有密切接触人员。与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过近距离接触人员;与从__X地区、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返回人员有密切接触(包含本人是返回人员,子女在__X地区上学、上班返回人员)的人员。

1、与自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前十四日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2、密切接触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由防控工作组负责通知汇总在册人员居家隔离,并对居家隔离情况进行密切监控,每天二次收集体温和身体状况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一旦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解除居家隔离时间为自最近一次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近距离密切接触之日起后十四天内无异常。

第三类情况:其他人员。公司其他员工,在政府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坚持每天测量体温一次,及时通过微信群上报。一旦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疑似症状,应该立即向防控工作组报告,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如被确定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保障工作组重新排查上述第二类情况人员。

(二)场所防控

对二楼会议室、走道等公共区域和出现病例楼层的所有办公室进行定期消毒,必要时寻求属地防疫部门技术支持。

门卫人员负责对进入腾达建筑人员的体温测量工作,体温异常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进入腾达建筑人员一律要求佩戴口罩;加强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的防疫教育和管理。

疫情期间,非经单位领导小组批准,各单位、部门不得接待商务活动或组织聚集性活动,充分使用网络交流工具。

三、信息宣传

疫情期间随时关注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信息,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宣布解除紧急措施后,本预案停止执行。

宣传组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强化宣传防护知识及防控措施,按照规范进行落实。单位系统人员应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于隔离员工要给予必要的人文关怀,做到“隔离不隔心”。

四、综合协调

(一)做好所在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的必要物资储备。

(二)做好员工在疫情期间的必要医疗防护物资储备。

(三)由保障工作组进行具体的物资统筹协调管理。

五、预案保障

1、在单位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4个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工作。

2、一旦发现疫情或与疫情有关的信息,所有员工必须如实及时向单位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如有故意隐瞒信息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和扩散,特制定《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即执行。

个人防疫通知 【篇4】

近期,国内疫情仍处于高位,随着“五一”假期临近,人员流动更加频繁,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面临严峻考验。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健康、安全的假期,坚决守住不出现疫情规模性反弹的底线,现就强化我市“五一”假期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减少人员流动。

本市人员非必要不出省、不出市、不前往有疫情发生的省辖市,提倡在市内过节、市内休闲游玩,不外出、不远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要带头做好表率。如必需出行,出行前及返回时要提前3天向村(社区)、单位及目的地进行双报备。积极劝导我市在外人员,特别是国内外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不在“五一”假期返乡探亲。

二、强化人员健康管理。

所有入宛返宛人员均需提前3天向社区报备(省外返回的豫事办报备,省内返回的电话报备),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在入市和交通卡口、场站登记场所码。中高风险地区、封控区、管控区入宛返宛人员赋红码,“点对点”闭环转运、集中隔离14天,第1、4、7、10、14天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地区及有本土病例发生所在县(市、区)的人员,短信提醒,赋红码,实施14天集中隔离,在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解除隔离时“双采双检”;所在城市其他县(市、区)的人员,赋黄码,根据风险程度实行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7天,第1、3、5、7天开展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除核酸检测外非必要不外出,待健康监测结束后转为绿码。省外低风险地区所在城市人员,赋黄码,落实“三天两检”。省内市外低风险地区所在城市人员,短信提醒,入返宛后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如未按时核酸检测赋黄码,24小时内完成后解码。短期入宛人员提前3天向入住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报备,查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每24小时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三、严控聚集活动。

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管控各类会议及展会、展销促销、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活动。对于经贸类活动,严格落实报批手续;对非经贸类活动,原则上不办少办,确需举办的,能线上不线下。确需举办的线下活动,要控制人数并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继续落实“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并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四、加强旅途疫情防控。

交通运输场站、公共交通工具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日常清洁、通风和消毒等防控措施,严格体温检测。加强健康宣传,提醒旅客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加强旅游客运防疫管理,及时调整优化运输组织,合理控制载客量,减少旅客聚集。加强对旅游、交通、餐饮等行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五、强化旅游疫情防控。

“五一”期间,各类公园、景区、景点坚持“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按75%限流开放,分类完善应急预案,实行场所码、“流动哨”,推行门票预约制度,及时疏导客流,控制人员接待上限,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宾馆、酒店、民宿要严格落实入住人员登记、查验“两码一证”,做好人员健康监测;餐饮单位要劝导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强化饮水、食品和环境卫生,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对没有落实防控措施的景区、景点、酒店,立即停业整顿,对造成重大疫情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筑牢校园疫情防线。

“五一”期间,原则上所有教师、学生不跨市流动,允许未发生疫情的县(市、区)学生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市内流动,但不得前往有疫情的县(市、区)。提倡师生减少不必要外出,不参加集聚性活动。

七、严管各类重点场所。

社会服务和管理机构、商贸、服务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娱乐休闲场所、交通场站等场所,实行扫码通行制度。监所、养老机构要落实闭环管理,做好常态化疫情监测,每周核酸检测,每天健康登记,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建筑工地、大型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还要统筹做好生产经营工作,不能误工误产。剧院、电影院等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体育场馆、电影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按50%限流开放,严控瞬时流量,防止人员拥挤聚集。网吧、KTV、棋牌室、麻将馆、“剧本杀”“狼人杀”等场所不得开放。全市所有校外教培机构(含学科类、非学科类)停止线下教学培训工作。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有序排队和场内外客流疏导。

八、严格落实返岗筛查。

所有“五一”假期离开南阳市的人员,假期结束后返岗前均需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岗后24小时内加做1次核酸检测。

九、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倡导群众假期不聚集、不扎堆,最大限度减少感染风险。继续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常消毒、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主动配合做好测温验码、接种疫苗等防控工作。建议群众近期谨慎邮购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的商品,严防疫情输入风险。

十、压实四方责任。

从严从紧从实从细落实“五一”假期疫情防控措施,压实属地、行业、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

南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

个人防疫通知 【篇5】

第二十条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行业标准、检疫管理办法和检疫对象,依法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物价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检疫费用,不得加收其他费用,不得重复收费。检疫费专款用于动物防疫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逃避对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不得拒交检疫费。

第二十一条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设动物检疫员,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并对其检疫结果负责。动物检疫员经考核合格取得自治区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动物检疫员证》后,方可上岗实施检疫。动物检疫员履行检疫职责时,应当佩戴标志,持证上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阻挠动物检疫员依法执行公务。

第二十二条对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实行报检制度。

饲养、经营动物及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个人,在动物、动物产品离开饲养、生产地前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或者其派驻乡、民族乡、镇的动物检疫员申报检疫。动物检疫员应当到动物饲养场、点、户进行检疫。经检疫合格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检疫证明;经检疫不合格的,应当在动物检疫员的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大型动物饲养场和种畜禽场的动物检疫,由自治区、设区的市或者有条件的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组织实施,单位名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核定公布。

第二十三条对生猪等家畜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具体屠宰厂(场、点)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商品流通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群众、便于检疫和管理的原则确定。

进入屠宰厂(场、点)屠宰的生猪、牛、羊等动物,应当具有合法有效的检疫证明,经驻厂(场、点)动物检疫员验证后,方可屠宰。

屠宰后的生猪、牛、羊等动物产品,经动物检疫员检疫合格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检疫证明,加盖验讫印章后,方可出厂(场、点)。未经检疫的不准出厂(场、点);检疫不合格的,应在动物检疫员的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四条单位和个人自养自宰自食的生猪、牛、羊在屠宰前,应当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或者其派驻乡、民族乡、镇的动物检疫员申报检疫。检疫员应当到现场进行检疫。

第二十五条出售、运输动物及用动物参展、演出和比赛的,必须凭有效检疫证明。出售和运输动物产品的,必须凭有效的检疫证明和验讫标志。

第二十六条动物免疫、检疫证、章、标志不得转让、涂改或者伪造。

第二十七条异地引进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和乳用动物的,应当先到输入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办理审批手续,并经输出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后,方可引进。引进的种用、乳用动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输入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下隔离观察饲养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按照前款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的,由自治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审批;跨设区的.市引进的,由设区的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审批。

个人防疫通知 【篇6】

当前,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复杂严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压力持续加大,“五一”假期临近,人口流动、人群聚集加剧疫情传播风险,为进一步做好假期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风险意识,落实四方责任

1.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进一步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为民情怀,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毫不放松抓好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

2.要切实履行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实好各项防控工作,将防控措施细化至具体单位、场所等最小社会单元,确保假期疫情平稳。各地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不断压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的要求,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各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主体要履行单位主体责任,守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个人要认真执行属地防疫政策,严格按要求做好自我防护。

二、强化出行管理,严控风险流动

3.“非必要,不离营”,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先行,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外出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压实单位和社区责任,市民确需离营,须提前向单位或社区报备,了解目的地城市的疫情防控政策,返营要提前24小时报备(自主报备二维码),并携带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返营后,须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核酸检测,且48小时内须再完成一次核酸检测。企事业单位和社区要严格查验离营人员的行程码和核酸检测证明,并按要求落实好各项管控措施。离、返营人员未履行报备程序和未完成落地核酸检测的,经大数据排查发现,实施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4.倡导重点管控地区、重点关注地区及风险地区城市人员暂不返营,确需来(返)营人员,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自理。域外低风险地区城市来(返)营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闭环管理的货车司机持48小时内证明),并提前向社区、单位、宾馆、酒店报备(自主报备二维码),抵营后,须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核酸检测,且48小时内须再完成一次核酸检测。社区、单位、宾馆、酒店要按照“谁接收,谁负责”的原则,查验来(返)营人员的行程码、核酸阴性证明,并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宾馆、酒店实行提前预约和报备登记制度,酒店、宾馆预约来人要向社区报备。未提前报备的.来营人员,宾馆酒店不准予登记入住,就地留观,实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未完成落地核酸检测的,经大数据排查发现,实施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5.港口、铁路、集中隔离场所、进口冷链食品首站库、发热门诊(诊室)等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请假报备。医疗机构和学校等重点人员非必要不外出,外出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

三、加强人员排查,强化人群筛查

6.严格落实“七合一”排查管控机制。公安大数据、社区网格化排查,住宿场所排查,医疗机构排查,核酸检测机构排查,交通卡口排查,个人主动报备有机结合,做好域外重点地区来(返)营人员排查和精准管控,要进一步强化对域外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来(返)营人员、货车司机等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交通、商务、文旅等部门要做好交通枢纽(航空、铁路、水路、公路等)、酒店、宾馆、出租房、民宿、网吧等场所的域外人员排查,对排查出的人员信息立即向社区(村)报备。

7.继续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的核酸筛查。行业部门要按照“应纳尽纳”原则,将全市重点人群纳入核酸监测平台管理,及时更新调整重点人群名单,落实全市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筛查机制,按照重点人群分类及核酸检测频次的要求,组织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做好常态化定期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对其他人员流动性大的行业或单位,假期结束后可组织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

8.强化学校、养老机构、监所等特殊群体的核酸检测。按省防指要求,合理安排假期教学和生活,实行线下教学的学校,校园继续实施封闭管理,师生员工须坚持每周2次的全员核酸检测。按照“非紧急不外出、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师生员工非紧急不离校。实行线上教学的学校师生员工,要落实好假期的健康监测,返校须严格按开学入校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养老机构、监所人员继续封闭管理,并按要求落实好定期核酸检测的措施。

四、非必要不举办,少流动不聚集

9.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控各类会议、展销促销、文艺演出、体育赛事、游园会等大型活动,原则上不组织跨省市的各类会议和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50人以上规模的会议或活动,活动主办单位(或个人)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同时向活动举办地所在的防控指挥部报备,经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各类规模性招生、考试等,主管部门须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方案,向市指挥部报备,经审核同意后实施。

10.各类公共场所要提前做好“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安排,图书馆、体育馆、景区景点等室内外各类公共场所,要坚持“限流、预约、错峰”要求,商场、超市等人员较为密集的场所要认真执行测温、扫码查验、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并在醒目位置提示“戴口罩”“一米线”等要求,做好有序排队和场内外客流疏导,避免人员聚集。

11.封闭空间和人员密集场所,须规范有序开放。电影院、KTV、歌舞厅、迪吧厅、麻将馆、棋牌室、密室逃脱类(含剧本杀)游戏场所暂停营业。假期过后,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有序恢复营业。

五、人物环境同防,严防境外输入

12.严格落实境外返营人员的闭环管控。坚持专班负责、专车转运、专设隔离场所,落实全闭环管理措施,严控风险外溢。

13.继续严格落实进口冷链从业人员,港口、航空、铁路等重点人员的集中管理和定期核酸检测、健康监测措施。确保风险可控。

14.进一步强化对进口冷链食品、非冷链货物、境外邮件内外包装及其运输工具的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等防控措施落实,严防环境、物传人风险。

六、加严医患管理,强化哨点防控

15.各类医疗机构要从严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医疗机构严格执行预检分诊、首诊负责等制度。到民营医院、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患者须带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有条件的诊所可对患者进行抗原检测,阴性后接诊。基层医疗机构一律禁止接诊“十大症状”患者,一经发现,须立即报告属地防指,并按流程落实追踪、转诊。在基层医疗机构有“十大症状”或没有核酸阴性证明的就诊患者,如确诊阳性,其隔离及救治费用自理。如造成传播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其诊所和相应的负责人也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6.发热门诊就诊人员必须进行核酸检测,未出核酸检测结果前,一律在院留观。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入院,未出核酸检测结果前须在隔离病房单独救治。倡导住院人员不陪护,确需陪护,最多1人。

17.药店对购买“两抗一退”药品人员,一律严格实施实名登记、信息报告。在购买人出示药品使用人的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后方可销售,购药信息推送给社区(村),社区(村)应对药品使用人进行询问追踪。

七、加强个人防护,共筑防疫屏障

18.各地区要加大新冠疫苗接种宣传,特别要针对老年人加大宣传力度和组织动员。所有身体健康、患有慢性病但是控制稳定且符合接种新冠疫苗条件的老年人都应尽早接种新冠疫苗。尚未接种疫苗的适龄人群、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群和需要接种加强针的人群须加快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确保“应接尽接”。

19.广大市民要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应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避免自行购药或到诊所就诊。

20.市民要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履行个人防控责任,科学佩戴口罩,要坚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假期外出,务必备足口罩、消毒湿巾、免洗手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口罩(连续佩戴超过4小时需要更换),积极配合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和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有序候车,减少在交通工具内聚集和走动,保持1米安全社交距离。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

21.个人非必要不购买疫情发生地区的物品,严防疫情输入风险。在处理快递物品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可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对外包装进行消毒,在通风有阳光的地方静置一段时间后再拆包取用。

八、强化指挥部署,保持应战状态

22.各级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24小时处于应急状态,建立假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专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准备充足的防疫力量,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一旦发现疫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果断处置疫情。

23.加强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市、县(市)区两级督查室、各督查专班以及各部门专项工作督查组,要深入交通场站、公共场所、宾馆酒店、农贸市场等开展防疫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督查检查整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政策调整另行通知。

营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6日

个人防疫通知 【篇7】

为科学、规范、及时、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扩散,做到对于疫情防控工作“不躺平”的精神,确保单位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按照中央、市委市政府和省国资委有关要求,根据疫情形势和进展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及时反应、协调一致、规范措施的指导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范疫情传播,保障防控成效,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防控工作在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防控措施

(一)人员防控

人员检测防控范围为单位员工。

第一类情况:目前在湖北人员。目前已在湖北地区尚未返回天津的人员须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返回,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返回。(备注:本单位目前没有此类人员)

第二类情况:有密切接触人员。与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过近距离接触人员;

与从湖北地区、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返回人员有密切接触(包含本人是返回人员,子女在湖北地区上学、上班返回人员)的人员。

1、与自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前十四日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2、密切接触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由防控工作组负责通知汇总在册人员居家隔离,并对居家隔离情况进行密切监控,每天二次收集体温和身体状况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一旦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解除居家隔离时间为自最近一次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近距离密切接触之日起后十四天内无异常。

第三类情况:其他人员。公司其他员工,在政府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坚持每天测量体温一次,及时通过微信群上报。一旦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疑似症状,应该立即向防控工作组报告,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如被确定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保障工作组重新排查上述第二类情况人员。

(二)场所防控

对二楼会议室、走道等公共区域和出现病例楼层的所有办公室进行定期消毒,必要时寻求属地防疫部门技术支持。

门卫人员负责对进入腾达建筑人员的体温测量工作,体温异常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进入腾达建筑人员一律要求佩戴口罩;

加强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的防疫教育和管理。

疫情期间,非经单位领导小组批准,各单位、部门不得接待商务活动或组织聚集性活动,充分使用网络交流工具。

三、信息宣传

疫情期间随时关注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信息,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宣布解除紧急措施后,本预案停止执行。

宣传组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强化宣传防护知识及防控措施,按照规范进行落实。单位系统人员应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于隔离员工要给予必要的人文关怀,做到“隔离不隔心”。zy185.cOm

四、综合协调

(一)做好所在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的必要物资储备。

(二)做好员工在疫情期间的必要医疗防护物资储备。

(三)由保障工作组进行具体的物资统筹协调管理。

五、预案保障

1、在单位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4个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工作。

2、一旦发现疫情或与疫情有关的信息,所有员工必须如实及时向单位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如有故意隐瞒信息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个人防疫通知 【篇8】

防疫补助通知

近些年来,全球范围内流行的病毒疾病越来越多,而其中新冠病毒的全球爆发更是给每个人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影响。针对这样的情况,各个国家和地区纷纷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加强病毒的防控和治疗。在这里,我们将要介绍的是针对防疫措施所做出的一种财政补贴措施——防疫补助通知。

一般而言,防疫补助通知是指政府或企业为了防止病毒传播,提高公共卫生水平而向群众发放的一种经济资助措施。这种补助通知通常包括预防和治疗两个方面,例如在取得疫苗注射证明后可以获得一定的现金奖励等等。

在新冠疫情爆发后,许多国家都采取了防疫补助通知,以刺激群众加强个人防护措施和保护自己的健康,同时也可以有效地缓解人们的经济压力,提高公共卫生水平。对于企业来说,为员工提供防疫补助通知,可以增加员工的信心,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福利水平和整体健康水平。

防疫补助通知可以刺激大众积极参与公共卫生维护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防疫意识,推动防疫措施的落实。对于个人来说,不仅可以获得资金、物质的支持,也可以获得证明自身健康状态的标志等等,这些信息都对于个人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非常有用。

可以看出,防疫补助通知对于每个人的生活和健康都有着巨大的影响,它不仅可以刺激人们积极参与防疫工作,也可以为公民提供一定的经济和福利支持,进一步加强病毒防控能力。因此,我们应该重视防疫补助通知,积极参与其中,共同维护我们的健康和社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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